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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獎罰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1

  一、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不得越級打小報告、有任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透過書寫文字報告的形式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二、服從管理、服從分配、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三、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的形象。

  四、公司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員工要服從安排並完成該時段要求完成的工作,不相互推諉。

  五、上課時間非工作電話不準接聽,上班時間不準長時間聊私人電話,衛生實行輪流制,必須做到整潔清爽。

  六、認真聽取每位學員和家長的意見和建議,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竊公司財物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七、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學員和家長,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對公司的業務非常熟悉,耐心地介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向同事請教;

  3、每位老師及前臺,在工作中要對學生負責,學生學習結束後還要注意後期服務工作。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廠幹部職工。

  第二章職工獎勵

  第三條獎勵的專案分為個人榮譽

  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勞動模範、優秀管理者和優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厂部每年頒發的檔案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範、優秀管理者或優秀員工榮譽稱號並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1、在對外服務和協調工作中,為我廠帶來良好社會聲譽引起社會良好響的;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後,頒發書面嘉獎證書並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並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範圍內公佈。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新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厂部專業員會組織的管理創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裝置維修、計算機軟體開發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誌上公開發表或在供電行業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厂部技術進步管理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透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組織發表並給予獎勵。對於優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薦到上級發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於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誌上發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範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獲得書面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至300元。為公司挽回重經濟損失或產生較好經濟效益者,經廠長辦公會研究後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獎勵;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式按照厂部相關檔案規定執行。

  第三章職工處罰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箭3、記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並用。

  第九條處罰範圍如下:

  (一)違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幹私活、玩遊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許可權以外的裝置、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違與厂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職業道德準則類:

  1、違供電業務規定,損害我廠利益的;

  2、違我廠行風建設有關規定,服務態度惡劣,與使用者爭吵,造成不良影響,有損我廠形象的;

  3、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騙取收入和獎勵,或主管對職工錯誤給予包庇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迴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操作規程,或業務生疏,或翫忽職守,發生生產或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3、工作馬虎、違管理規定,造成企業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

  裝置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遲到、早退一個半小時以上,視同曠工半天;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視同曠工一天;曠工1天,扣發本人日工資200%;

  (二)違勞動紀律第1、2、3、4、5款者,違一次扣30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違請銷假規定,越權所批准的假期無效。對請假人按曠工處理,另扣班組負責人及單位(部門)負責人每次100元;

  (四)違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當事人按曠工行為處理。所在班組負責人不制止、不報告的,停發其一個月績效工資;

  (五)違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六)違工作過失類第3、4款,損失1000元以下的,損失全額賠償;損失1000元以上的,超過1000元部分賠償5%(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七)對違職業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定:

  (一)職工消極怠工,違崗位職責或工作不到位,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可給予內部待崗的處理,待崗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內的;嚴重違勞動紀律類第4、5款的;違工作過失類,造成損失5萬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的;一年內受到兩次行政警告處分的;因違職業道德準則受到有關部門效能告誡的;因工作過失,造成損失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三)記過:受到箭處分後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違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或累計曠工10天以上20天以內的;

  (四)留用察看:記過後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2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箭處分者,停發四個月工資;對受記過處分者,停發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工資。停發工資期間按某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與厂部簽訂的各種協議,並根據協議規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幹部職工處分的許可權和程式

  (一)對職工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厂部規定進行處理並報廠人事部門備案;

  (二)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並附證據報有關部門核實並徵求廠工會意見後,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並監督執行;

  (三)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由廠人事部門徵得廠工會同意後,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式如下:

  1、開除職工時廠勞動人事部門必須認真核實其所犯錯誤事實,如實提供材料和證據;

  2、處理意見和事實材料要和被處分者見面,認真聽取本人申辯。如本人拒絕時,要有詳細記錄;

  3、給予職工開除處分時,處理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不得超過5個月時間;

  4、開除職工必須經廠長提出,由職工代表會討論決定,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開除決定應寫明被開除原因;職工如不服,可在公佈處理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員會申述;

  6、形成處理決定後應在一定範圍內公佈,並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員會等有關部門,並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幹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覆不滿意,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3

  1、目的: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保障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使企業的經營體系在穩定有序的環境中得到高速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一條獎勵分類:

  a、經濟獎勵;b、行政獎勵;c、公司特別貢獻獎。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一定的行政獎勵或發放相關紀念品。

  (1)工作努力,業務嫻熟,能完成交辦的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3)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4)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5)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6)透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裝置設施事故者;

  (7)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極力搶救並減少公司損失者;

  第二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10元起)

  (1)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具體請細看《公司各個部門員工超產獎細則》。

  (2)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獎勵30元。當月執行。

  (3)全年行政獎勵累計達到3次或3次以上者;獎勵元―年終執行。

  (4)各個部門衛生檢查在一個月連續3次或3次以上被評為優者。獎勵20元。當月執行

  (5)全年累計獲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獎勵元―執行。

  (6)連續3年年終考核列為優等者;獎勵元年終執行益者,獎勵50元。

  (7)每個月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者,獎勵50元。

  第三條公司特別貢獻獎。

  (1)個人對公司的合理化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創造重大經濟效效益者。獎勵元―年終執行。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後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物件: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鬥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蹟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四條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物件: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一、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裝置;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洩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二、一般性處罰:

  1、翫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許可權外之物品、裝置;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5、在公司內喧譁、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6、連續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7、連續曠工2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8、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三、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4、浪費公司財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迴避逃離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

  6、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200元。

  7、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8、委託或受託他人出勤或簽到。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4

  一、獎懲制度: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菸,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訴,跑單者,罰款10元/次;

  7、因個人原因。沒有在事發前寫入採購單,造成原料沒有,不能出菜者,罰款5元/次(市場缺貨的情況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鬧,造成鄰居投訴者,罰款10元/次,超過兩次開除宿舍,自行解決住宿;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0、劃菜員報錯桌號或傳菜員報錯桌號,造成本店損失的,按菜譜價格賠償;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選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2、下班前不關燈,不關煤氣,或不關抽油煙機,究其責任人責任,罰款10元/次;

  13、衛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4、菜內發現髮絲,鐵屑或其他廚房用品,追究負責人責任,如查不出,配菜員,炒菜者和傳菜員平攤此菜的賠償金;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後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後於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獎勵制度

  1、提出對廚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切實有效者,獎勵10元/次;

  2、創作出新菜品,並給酒店帶來良好效益者,獎勵50元/次;

  3、連續一個月,衛生檢查全優者,獎勵20元;

  4、及時發現隱患(例如下班前發現煤氣閥門沒關),避免危險發生者,獎勵20元。

  5、酒店員工獎罰的規章制度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閒逛,幹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菸,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5

  1、為提高業務部人員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明確工作任務,體現個人能力,創造積極向上的學習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為業務部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制定的有效參考檔案,依據每個人的業務能力經考核後合格後,確定業務部每位員工的崗位職稱。

  3、業務部崗位職稱共分為四個標準,依次為實習業務員,業務員,業務助理,業務經理(需經公司全體公選)。

  4、實習業務員:新聘從事公司業務工作的新進人員,熟悉公司經營內容與工作流程,掌握與客戶溝通的基本技巧和方式,瞭解公司主營專案的基本知識,能就具體專案與客戶進行順利溝通,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伍萬元者。

  5、業務員:滿足4中要求,能夠獨立完成專案的資訊查詢,業務聯絡,業務溝通,專案跟進,合同簽訂,工程款回收等工作,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貳拾萬元者。

  6、業務助理:滿足5中要求,能夠協助實習業務員跟進專案,處理客戶關係,幫助實習業務員進步,促進專案洽談,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叄拾萬元者。

  7、業務經理:滿足6中要求,能夠處理業務部日常工作安排,管理業務部的人員,制定業務部工作計劃,對所有專案資訊的情況進行督促和管理,組織公司業務培訓工作,對所有專案負責,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伍拾萬元者。

  8、崗位職稱的認定。崗位職稱採用綜合業績(三個月的業績總和),以及理論考試,實踐結合綜合考核評定,考核通過後的次月享受新的崗位職稱待遇。

  9、業務部崗位職稱申請考核範圍及要求:業務部所有員工均有權利考核以上四個崗位中的任一崗位。

  10、申請考核週期:除業務員職稱外,其它職稱均採取三個月一次的集中考核評選制。

  11、考核不透過者下次考核仍可參與,且不影響現有崗位職稱及待遇。

  12、業務助理不限制人數,僅以個人能力及工作態度和方法為依據。

  13、業務部經理採取競爭上崗制,遵循優勝劣汰的原則,由業務部員工集體評選產生。

  14、在工作中出現重大錯誤,導致公司遭受損失的依據個人職稱採取批評,罰款,職稱降級,直至開除處理。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6

  第一條為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個人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負有監督、協調和仲裁職能。人事部門為具體的執行部門。

  第四條考核採用100分制。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優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稱職71—80分;基本稱職60—70分;不稱職59分(含59分)。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佔80%,例外工作佔20%。直接主管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分配,將各崗位的日常工作構成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績效考核的主要參考依據。部門主管根據各崗位職責,對所述工作確定權重分值。根據公司特點,除崗位職責的日常工作外,員工還有例外工作,董事長和總經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門主管對下屬員工安排的工作),視為職責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績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績效考核最多不超過四項。

  第六條對於部門正副經理級別員工在考核時除日常工作外,還包括其計劃、協作、督導和培訓指導四個方面的潛力進行考核。

  第七條每週的部門周工作總結計劃應細化,各部門需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工作完成的結果和及時性作為其考核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周工作總結計劃表需在每週一報送行政部,未按時報送的每次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績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條在月未考核時,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該項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時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項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項扣分,未及時完成按1分/項扣分。

  第九條根據公司制度的規定,每違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項,扣0.5分/次。個性地,對於上班時間玩遊戲、大聲喧譁、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網站者,每違反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第十條考核流程:

  (1)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人事部將各職位的《員工月度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分發給員工。

  (2)員工對照自己的工作完成狀況進行自評,並填寫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善措施、工作體會及對公司部門的要求與推薦。員工應在每月2前將《員工月度考核表》報送直接部門主管處。

  (3)直接主管依據員工崗位職現,並結合員工實際工作狀況,根據《員工月度考核表》進行考核,於5日前交人事部。

  (4)人事部負責稽核、彙總各部門員工的業績考核狀況,將考核狀況於每月8日前彙總報總經理核批。

  (5)人事部將經總經理核批的考核結果於10日前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處,各部門負責人應透過面談的形式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員工,並與員工共同針對不足進行分析,指明今後努力方向,為員工實施績效改善計劃帶給幫忙,並跟蹤改善效果。

  (6)每月的考核結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會上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員工只有在較好地完成本職工作和臨時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評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現時方可評為優秀,評為優秀時考評人員應列出具體事例。對績效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的員工,考核人務必進行說明,並經該部門的經理稽核同意。

  第十二條公司績效工資結合崗位工資發放,計算辦法為:

  崗位績效工資=[(最終績效評分—80)/80+1]x崗位工資

  第十三條如員工表現個性優秀,為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除評為“優秀”外,公司還將另行獎勵。如員工犯嚴重錯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除扣除全部工資外,將視損失大小追究其賠償職責。

  第十四條員工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重大疑義,能夠向部門經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如考核結果調整,本月仍將按原考核結果發放工資,在下月發放工資時再予以調整。

  第十六條員工自評和部門經理在對下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對照其工作計劃的完成狀況,認真客觀地評分,不得敷衍應付。如敷衍應付的,扣除其當月績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條人事部於每年1月份綜合全體員工上一年度各月績效考核結果,協同考核小組對員工上年度之工作績效進行年終綜合考評。

  第十八條人事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髮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調整等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對貼合以下條件者,給予“考核辭退”處理:

  1、一個考核年度內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的;

  2、一個考核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和年度績效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的,又無適合的空缺崗位可調配或不服從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

  3、每個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對全體員工進行考核成績排序,除上述2項產生“考核辭退”的條件外,對排序處於尾端的人員實行績效考核的“尾端辭退”;年度的考核辭退率(包括尾端辭退)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

  公司同時與被考核辭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本辦法解釋權歸人事部。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7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解決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組長:xxx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樓道安全、防火安全,緊急狀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安全培訓制度。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師會。利用例會、教師安全專題會、暑期教師會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2、學校集會。一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全校學生集會,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項。

  3、專題報告會。邀請鐵路、交警、公安、消防、衛生、防疫、電力等有關部門來校作專題安全知識報告。

  4、班會。安全培訓制度。各班利用班會,結合本班實際,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廣播、板報、圖片展覽、安全教育光碟等多種形式,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

  6、體育課、綜合實踐活動課、理化生實驗課。課前有關教師務必進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教育。

  四、安全教育職責

  (一)團委工作職責

  1、利用廣播、櫥窗、板報、學生會、教師會等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依法執教,熱愛學生,面向全體,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進行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

  4、學生離校及時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學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報告。

  6、每學期舉辦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圖片展覽。

  7、每學期舉行一次交通法規、法律常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為資料的知識競賽或講座。

  8、每學期組織觀看一次安全知識教育錄影片。

  9、定期指導或召開安全教育專題班會、團會。

  (二)保衛處職責

  1、配合團委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對學生家長進行一次加強子女安全監護的教育。

  3、對在校外租住學生和騎腳踏車學生每月進行安全教育、檢查,並建立檔案。

  4、重點對違紀學生進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三)總務處職責

  1、每週對各類管理人員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培訓安全技能。

  2、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過期、黴爛、變質食品。

  3、教育學生買飯、打水要排隊,以免燙傷。

  (四)教務處職責

  1、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師遵循教育規律,遵紀守法,依法執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教育教師注意實驗課、室外課的規範操作和安全管理。

  (五)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直接職責人。要充分利用班會活動等不失時機地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潛力,並詳盡記錄。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2、每週班會,要及時總結上週安全工作,指出存在問題,對今後安全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把安全教育作為班會的重要資料之一。

  3、每學期開學、放假、集會、實踐活動前都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教育工作。

  (六)教職工職責

  1、平時和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潛力。

  2、利用綜合實踐活動課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訓練安全防護技能。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8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入職人員必須填寫員工登記表、身份證影印件、畢業證影印件、填寫勞動合同,由負責人進行留檔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如晚上加班另行通知,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a)考勤表制度,

  ①本廠實行點名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早上點名制度,上下班親自籤,不得代替他人簽字。

  ②有發現代簽,並將予以處罰,代簽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元;有第二次的,各罰款100元,第三次的,各罰款200元並予以辭退。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簽到上班或者簽到下班算遲到或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罰款5元。遲到5—10分鐘,每次罰款10元;10—30分鐘,每次罰款20元,30分鐘及以上至4個小時者算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不發薪金。

  3,請假

  1)員工請假需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負責人批准,並事後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每月正常休息三天,

  3)事假全年不得超過30天,超出30天(含30天)的扣罰全年年終獎金。 4,考勤獎勵

  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並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

  三,辭職管理

  本廠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熱切期待每位員工以廠為家,工作開心,但是因故需要離職的,為了工廠正常運作,按照以下執行:

  1,辭職要求:員工因故辭職,本人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同意後,方可辭職;並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處罰管理: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未做滿一年的員工急辭工的,扣罰15天工資;做滿一年以上,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3,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執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瞭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裙子,不得留長髮(女員工有長頭髮的,工作期間應將頭髮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械,注意工作範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裝置。否則發生事故有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

  3,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裝置,正確操作機械裝置,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裝置,下班後及時檢查並關閉裝置(比如電機,焊機,風扇,氣瓶等)及電源。每發現一次,罰款5元。

  4,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5,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閒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應儘量避免通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陳敘清楚重要事項即可)。禁止藉故長期蹲廁所;每發現一次,扣5元

  6,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等,違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8,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9,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

  10,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9

  公司薪資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的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所有員工的工作用心性,本著“以崗定職、以職定薪、績效考核”的原則,確定員工的薪資。

  (二)公司薪資標準隨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物價指數變化以及個人所承擔的職責、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三)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二、宗旨

  為了進一步提升企業規範管理和全員的工作行為,並結合公司的發展目標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題,努力建立科學、規範、公平、合理、激勵的薪資體系,尋求“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對新老員工具有激勵性”等為原則,使新老員工均能以公司為平臺,以個人技能的提升和對企業的忠誠貢獻度為依據,透過定期考核為自己的付出對照薪資組成的各類標準逐步提高所得薪資總和,確保每個員工的“薪資總和”與其“個人技能提升和勞動的付出”相適應。公司為了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堅持以“能”為主導,以德才“全能”型人才為重點,以“一人多崗,一崗多能”為要素,以多勞多得為薪酬激勵體系,堅持獎勤罰懶。

  三、薪資的構成

  (一)公司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等構成。

  (二)員工工資與員工所在崗位掛鉤,是任職資格、工作職責在薪資中的體現。

  四、薪資的確定與相應變動

  (一)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潛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的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二)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後根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級別。

  (三)所有新進員工務必有1—3個月的試用期,若透過,則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報部門領導及總經理的批准,方可轉正。

  五、薪資的具體計算方式

  (一)計算公式:員工薪資=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

  (二)基本工資以員工入職時與公司約定的工資金額為準。

  (三)提成的計算方式如下:

  1、市場業務員,電銷業務員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3%,電銷業務員提成為2%;

  2)工程半包價在3—8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4%,電銷業務員3%;

  3)工程半包價在8—15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5%,電銷業務員4%;

  4)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市場業務員提成為6%,電銷業務員5%;

  2、主任設計師、設計師、實習設計師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提成為3%;

  2)工程半包價在3—5萬元的,提成為4%;

  3)工程半包價在5—8萬元的,提成為5%;

  4)工程半包價在8—15萬元的,提成為6%;5)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的,提成為7%;

  六、附則

  員工工資制度

  第一條公司每月發放員工工資為10日,發放業務提成為15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推遲至工作日發放。

  第二條每月底各部門給財務彙總本部門業績,未及時彙總的部門主管自行解決。第三條本制度即日起執行,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10

  鋼筋工

  1、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入整齊,製作場地要平整,工作臺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2、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域內禁止行人,人工絞磨拉直,不準用胸、肚接觸推槓,並緩慢鬆解,不得一次鬆開。

  3、展開盤圓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緊。

  4、人工斷料,工具必須牢固。掌克子和打錘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錘區域內的人和物體,切斷小於30釐米的短鋼筋,應用鉗子夾牢,禁止用手把扶,並在外側設定防護箱籠罩。

  5、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綁紮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7、綁紮立柱,牆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內,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紮,整體豎起;柱筋在4米以上,應搭設工作臺。柱樑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8、綁紮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

  9、綁紮高層建築的圈樑、挑簷、外牆、邊柱鋼筋,應搭設架或安全網,綁紮時掛好安全帶。

  10、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到離地1米以內始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11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細則)

  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的員工予以表彰、獎勵。

  一、員工聘用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系統所有員工分為兩大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的主體,享受本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兼職員工、臨時工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用期滿後,若願意繼續受聘,淨本公司同意後,可與本公司續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第三條本公司需特聘員工時,提倡公開從社會求職人員以及從事本專業的在職教師或在職員工中擇優錄用,也可由內部員工引薦,內部引薦人員獲准聘用後,引薦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四條從事管理和教學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須滿足下述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歷;

  (二)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三)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55歲;

  (四)計算機、設計等與崗位相符的專業,計算機和設計專業老師,需有相關的職稱資格或豐富的工作經驗;

  (五)無不良行為記錄;特殊情況人員,應屆畢業生等人員需經經理批准後方可考慮聘用。

  第五條所有應聘人員除經理特批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一到兩個月的試用期後方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

  第六條試用人員必須呈交下述材料

  (一)由公司統一發給並填寫招聘表格。

  (二)學歷、職稱證明。

  (三)個人簡歷。

  (四)近期照片2張。

  (五)身份證影印件。

  第七條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待遇規定如下:

  (一)基本工資待遇。

  (二)試用人員不享有保險、生活補助等待遇。

  第八條

  試用人員經使用考核合格後,可轉為正式員工,並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後,享受正式員工各種待遇;員工轉正後,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不合格者,可延長期使用期限或者決定不予聘用,對於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崗位責任制度

  1、保質、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每天堅持寫工作日誌及心得

  2、熱誠、謙遜、耐心地服務於學員及家長。

  3、維護公司裝置、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隨時整理客戶資訊文件、資料及電腦記憶體檔案,確保不丟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有責任賠償或從工資里扣除。

  5、及時彙報工作程序及學員情況。

  6、 領導交派的任務應盡力完成,如上班時間完不成的應主動加班完成。

  7、因個人原因給工作的下一環節造成影響,相關人員有義務馬上到位予以解決,同事之間互幫互助。

  8、因教學培訓工作的特殊性,開課期間,員工休息日為輪流作息,每週休息一天,其休息日需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的安排。嚴格請假制度,員工因病或有重要事情需要處理,需提前向公司請假,以便公司及時調整課程及代課老師的安排,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三、工資制度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支付能力及社會物價漲跌情況,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調整工資金額。

  (一)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全勤獎+績效工資

  (二)教學及宣傳獎:根據個人能力,透過對教學質量的考核以及學員的反饋,制定教學獎,金額xxxx/月;根據日常個人宣傳和招生的情況,給予每招生一個學員50—200元的獎勵。

  (三)工資發放時間: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如發薪日正好趕上休息日或者節假日,工資會提前或延後發放。如對當月工資有異議者,應當及時提出。為了便於管理,公司採用壓薪制(半月工資),待員工合理離職以後,予以退還。員工有以下情形者,不予退還:

  1、離職時,為提前半月提出,影響公司人員分配;

  2、擅自離職,手頭工作未交接,影響全域性工作;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或有不法行為者,追究法律責任。

  四、福利待遇

  1、各項社會保險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現,個人檔案、身份證明齊全,公司根據員工的績效考核、業務水平、出勤率等綜合因素考慮。

  2、員工轉正後發放伙食補助。

  3、根據節假日不同,發放福利物品或者補助。

  五、人事考核制度

  第一條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範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透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並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

  第二條考核範圍

  (一)人事考核——對職工的上班下班時間進行考核和評價

  (二)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三)能力考核——透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四)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第三條考核執行機構人事考核由公司的指紋考勤機執行,其他考核由人事負責人負責考核的統計與執行事務。

  第四條考核者的原則立場

  為了使人事考核公正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一)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二)必須清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做出評價。

  (三)不對考核期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四)考核者應該根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五)考核等級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級)。

  (二)A——滿意,不負眾望(優秀及)。

  (三)B——稱職,令人心安(較好級)。

  (四)C——有問題,需要注意(較差級)。

  (五)D——危險,勉強維持(很差級)。

  對於連續兩個月考核成績為D的,將給於警告處分,警告後考核成績依然為D級的,可予以開除。

  六、員工獎罰規定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時間必須打卡,每天三次,分別為:早上上班時間、下午上班時間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上課時,需做好安排並經領導同意,員工因私事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因病請假需出具醫院證明,請假員工事畢後,需向批准人銷假,上述均應採用書面形式,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上班時間為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

  上班時間開始後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如遇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正常上班時間30分鐘內可不算遲到,如遇其他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班的情況,需向公司電話說明,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論處。

  第三條、全勤獎100元。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者,扣發一天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兩臺你工資;累計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四條、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每月曠工一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並給於一次通報批評;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並給與嚴重警告一次;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和獎金,並給予留用檢視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領導找其談話,不能改正者,堅決予以辭退。

  第五條、每個月進行評選優秀員工,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本職工作上表現優秀)。

  第六條、衛生為輪流制,輪流期間,衛生不清潔扣罰10元/次。個人衛生,工作完畢以後未整理乾淨者扣罰10元/次。

  第七條、上班時間不得有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打遊戲等影響本公司形象的行為。違者扣罰10元/次。

  第八條、透露公司機密(公司執行機制、學生資訊、工資待遇等),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獎金及工資,視其情節較輕者,追究其經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12

  為了加強學校內部管理,促進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教育和懲制少數或個別人的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勞動紀律、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特制定以下處理規定:

  一、關於教職工出勤的獎懲規定

  1、遲到:每次扣10元( 含課間上課遲到 )。 無課教師乘座二班車不算遲到。行管後勤人員必須按規定保證正常工作作息時間。

  2、早退:凡提前離校、、任課教師提前下課者,均要記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療不扣津貼,超過一週的要扣除崗位津貼)。病事假必須事前寫書面假條經分管領導簽字,交教務處登記後方可生效)。

  4、曠工:教師曠工每節課扣40元,其它人員每曠工半天扣40元。晚自習未到扣10元。

  5、缺課:教職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調整課程而耽誤課時,作缺課處理,每節課扣10元,不記曠工。

  備註:1、教職工請假必須要有書面假條交分管校長審批後交教務處登記,並作好調課後方能准假。如有過別特殊情況無法及時當面及時請假者,必須及時用電話通知向校長或教務處請假,作好調課處理。否則造成損失將按曠課處理。

  2、教職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貼,但必須先在教務處請假,每期不得超過三次。政治學習請假要記入考勤。

  二、教職工一般的違紀失職處理:

  1、 教職員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時間不到位、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按時上交規定表冊,不按時完成佈置的臨時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場合吸菸者。(吸菸只能在自己辦公室內,且不能當著學生的面吸菸)。

  3、 教職工穿奇妝異服進入學校者。

  4、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①、教案檢查不合格者;②、課堂教學無板書或板書極為馬虎者;③、教學採用放羊式、課堂內或實習課不管學生或管理效果極差者;④、有體罰學生者;⑤、未經特許坐著上課者。

  5、保衛科人員不注意形象;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社會閒雜人員不予勸出;粗暴對待來訪家長和領導者。

  6、 後勤職員有較嚴重違紀或失職者。

  三、嚴重違紀失職的處理:

  處理金額每次40-80元,特別嚴重者扣除當月所有津貼,並視其態度可並罰扣除期末所有津貼。

  1、 教師曠課一節扣40元,職員曠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沒有事前請假)。教師曠課兩節或職員曠工一天扣80元,依此類推。

  2、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有意扯皮者贊成嚴重後果者。

  3、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之一:①、私自調課者造成不良後果者;②、不按時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種重要表冊者;③、教師無教案上課者;⑤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影響和後果者;⑥、因工作不負責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者(指家長或社會單位對某教師提出強烈反映)。

  4、 在校園內酗酒鬧事者、或酗灑後上課者。

  5、 未經許可亂收費,影響較大者。

  6、 有其它嚴重違紀失職,影響較壞者。

  四、處理的執行機構及方法:

  由書記和副校長擔任考核組長,各處室主任和專業部主任為考核員,每天進行不定期檢查,並要作好檢查記錄,每月底交教務處統一登記,並在當月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年級部,後勤行管人員的處理通知交辦公室,統一在當月津貼中扣除。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13

  一、所有物流人員要樹立正確的工作態度,養成勤奮、好學、吃苦耐勞的工作習慣,愛崗敬業,忠於職守。嚴格執行本崗位《庫管員作業指導書》內容。

  二、按規定做好原材料及其產成品、半成品和工具的出入庫手續,正確開具出、入庫單,正確記賬並輸入ERP系統中,做到隨進、出,隨記賬,保證賬實相符。

  三、熟練掌握各種物品、材料和產品及其零配件的名稱、規格型號及其效能,並按規定擺放整齊,做到分類排放、數字準確、標識存放、帳實相符。

  四、堅決拒絕手續不全的物品進出庫,對本公司待加工品的進、出也要按規定填寫出、入庫單,並有經手人簽字;對沒有出庫單和入庫單私自進出的將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需要外協加工的產品全部實行投標制,按照中標書中中標價格、數量填寫《出庫單》;未投標的新產品、應急產品一律由各廠區第一責任人簽發《工作派遣單》發貨。

  五、庫管員要經常對庫存產品進行清點、對賬。公司將每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抽查對賬,每月月底進行清資調帳,發現因工作失誤造成賬實不符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核分10分(合格率98%,每差一件罰5元)。

  六、庫管員要保管好有關單據,對因失誤丟失單據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核分20分(每張單據開的不標準的罰5元),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金額給予賠償。

  七、出入庫產品名稱做到跟ERP軟體名稱相符,發現一處不符的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核分(每有一張單據名稱不符的罰5元)。

  八、外協加工單據每月月底前對完,到財務下帳。庫管員、財務結算員應出據證明,作為外協加工戶投標資格的主要依據。由於庫管員、財務結算員原因造成外協加工戶對帳、財務下帳不及時的,每拖一日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核分。

  九、外協加工返修的產品出門的: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由檢查員出據《不合格品處置單》,工序流轉庫庫管員開據《出庫單》;已辦理入庫手續的應增加衝減入庫數手續。嚴禁白條出門。

  十、產品退貨。三包人員將現場服務單附件到東廠辦理入庫,《入庫單》由東廠庫管員開據,一式四份:質量部、營銷部、財務部、留存各一份。三包人員以入庫單、現場服務報告單作為財務報銷差旅費附件;營銷部以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衝減本月銷售額,作為三包人員出勤記工的附件;質量部根據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拆卸、檢查退貨原因進行責任追究。退貨產品經檢查能夠回用的,由東廠庫管員開《出庫單》,總廠開《入庫單》存放到零件成品庫。沒有《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的,營銷部不得為三包人員記出勤,分管領導不得簽字,財務出納不得報銷差旅費,違反以上規定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核分50分,並勒令改正。

  十一、借用工具、量具等物資,一律用排碼號的單據開單,借用人、批准人應在單據上簽字,註明使用日期,到期由庫管員收回;外協戶借用收不回的由批准人代還。庫管員一月一清,落實不到責任人的自己賠償。

  十二、廠區間工序產品流轉,一律辦理出入庫手續,沒手續的產品司機不得運輸,車間不得卸車入庫。當班庫管員、司機未嚴格執行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核分10分。

  十三、有關單據的要求:

  1、原材料出入庫單。材料入庫時,經質檢員質量檢驗後,庫管員進行數量驗收,驗收合格後開具材料入庫單,經入庫人(送貨人)和庫管員簽字,一式三聯,一聯為存根,一聯交入庫人結算用,一聯交財務部。

  2、原材料出庫開具部門領料單,領料單由領用人和庫管員簽字,將數量(噸或千克)核算出來。部門領料單一式四聯,一聯為存根,一聯為領料人,一聯交財務核算成本用,一聯作為《出門證》。

  3、生產投料單(下料《工作令》),需要庫管員和工序加工人員簽字。進入工序加工過程(工序流轉庫)。

  4、委外加工出庫,用“外協領料單”,該單也要經過領料人和庫管員簽字,領料單填寫專案有:物料名稱、規格、單位、工序、數量。本單一式四聯,一聯為存根,一聯為外協戶,一聯為門衛,四聯對賬。

  5、委外加工入庫單。本單由庫管員、質檢員、外協送貨人(入庫人)簽字。本單一式四聯同第4條。

  6、加工流程單(工序加工單)由車間主任、質檢員及統計員分別簽字。一聯結算工資用,一聯統計員儲存,一聯交操作者,操作者作為核對工資的依據。該單專案包括計劃、實領、廢品和完工情況。

  7、成品出、入庫單,包括組裝、放大架車間和東廠三個地方。出庫用銷售出庫單:一聯為存根(白),二聯為記賬聯(紅),三聯為隨貨同行聯(藍、該聯經過客戶方簽字後交運費結算人),四聯為車間主任(綠),五聯倉庫。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14

  為加強和規範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上級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監督實施情況;

  2、所有在崗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3、教育培訓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消防法規、消防知識和滅火逃生能力、崗位操作規程等。

  4、新職工要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掌握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急救援,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演練及防範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5、經常性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教育不能一勞永逸,必須經常不斷地進行。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已經掌握了的知識、技能,如果不經常使用,可能會逐漸淡忘;隨著生產技術進步,生產狀況變化,有新的安全知識,技能需要掌握;已經建立起來的對事故預防工作的深厚興趣,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淡漠;在生產任務緊急情況下,已經樹立起來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發生動搖,安全態度會發生變化。因此,必須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15

  1、職工應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或早退。

  2、工作時間不允許隨意串崗,無工作任務時應及時通知相關負責人。

  3、上班時間應該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直接負責人、車間主任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嬉鬧,違者作書面檢討,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僱,嚴重者以干擾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移交相關機構。

  5、酒後上班影響工作者,記大過一次。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僱,嚴重者以干擾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移交相關機構。

  6、車間內嚴禁吸菸,違者罰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陪償,並予以解僱。

  9、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況除外。

  10、未經允許,任何員工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罰款。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必須佩帶工號牌,不得違法亂紀,塗改工號牌罰款。

  13、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裝置,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施和控制櫃、開關箱,新安裝的各種裝置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

  14、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准,並由電工接電,用後應及時按期限拆除。

  16、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裝置、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

  17、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裝置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好車間大門,關閉總電源。

  本制度從即日起開始試行,在試行過程中發現遺漏,公司將出臺附件作為補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樣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