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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餐廳員工獎罰制度

西餐廳員工獎罰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西餐廳員工獎罰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西餐廳員工獎罰制度1

  一、愛崗敬業,時刻維護集體名譽和利益,對工作認真負責,對同事團結友愛,經常主動幫助別人者,經領導評員工宗合議獎勵30元。

  二、認真完餐廳各項工作,學習任務,品德高尚,業務技術精,服務態度好,經常受到顧客在意見卡上書面表楊者,獎勵30元。

  三、拾到顧客遺物主動交還者,經核實每次獎勵20元。四、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者,經評估採用獎勵20元。

  五、經常協助本餐廳、、等做好管理工作,經評議獎勵30元。

  六、不按規定佩戴工號牌,當值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工作服整齊,每次罰款5元。

  七、不講普通話,當班期間聚堆聊天、串崗、打鬧、高聲喧譁或發出不必要之聲,每次罰款5—10元。

  八、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員工通道,每次罰款10—20元。九、當班期間,工作散慢,粗心大意,隨地吐痰,每次罰款10—15元。

  十、遲到與早退,10分鐘之內扣5元,30分鐘之內扣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曠工1天扣3天半工資及資金),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十一、整理打掃衛生不合格,無故減少服務專案者,每次罰10—20元。

  十二、廚具、吧檯裝置及餐具擺放不規格者,每次罰款5—10元。

  十三、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者,每次罰款10—20元。

  十四、見顧客及上級、同事不主動問好者,每次罰款5—10元。

  十五、帶情緒上崗,對工作敷衍了事,給賓客臉色、服務態度不好、與賓客頂嘴者,每次罰款10—20元。

  十六、浪費餐廳物品,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者,每次罰款15—20元,情節嚴重者按情況研究處理。

  十七、偷帶本店物品出店、偷食本店或客人食品;酒後上崗帶醉態、散佈虛假誹謗言論影響本店、客人或其他人員聲譽,每次罰20—30元。

  十八、擅自脫崗,當班亂串包廂睡覺、看報紙、吸菸、打電話,每次罰款10—20元。

  十九、對上級不禮貌,違背不服從管理,或上級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罰款20—30元。

  二十、因疏忽搞壞餐廳或客人財物者,按價賠償,並罰款20元。

  二十一、對客人要小費或其它報酬,對客人暴或不禮貌,與客人爭辯,私自配製本店鑰匙者,每次罰款30—50元。

  二十二、貪汙偷盜、索賄、行賄、侮辱、漫罵、恐嚇、威脅他人,與客人吵架,每次罰款50—100元。

  二十三、組織參加煽動罷工、鬥毆、聚從鬧事,經常違返餐廳規定,屢教不改,每次罰款100—200元,情節嚴重者交公安部門處理。

  二十四、作風不正派,拒不接受領導安排工作者,目無紀律,頂撞領導,無故找理由開脫責任者,一次罰款20元,兩次開除。

  二十五、故意損害聖多美西餐廳名譽者,扣發當月工資直接開除。

  二十六、不在指定區域待崗,亂竄包廂或搞男女關係者,每次罰款50—100元。

  二十七、客人入座,不主動給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紹菜譜消費專案者,罰款5—10元。

  二十八、報錯房號、臺號、在消費清單上多寫、漏寫、字跡不清造成失誤者,每次罰款10元。

  二十九、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帶外來人員在本店逗留,及在餐廳就餐,留宿者每次罰款50—100元。

  三十、替其他人打卡的,一次處罰100元。

西餐廳員工獎罰制度2

  一、愛崗敬業,時刻維護集體名譽和利益,對工作認真負責,對同事團結友愛,經常主動助別人者,經領導評員工宗合議獎勵30元。

  二、認真完成本餐廳各項工作,學習任務,品德高尚,業務技術精,服務態度好,經常受到顧客在意見卡上書面表楊者,獎勵30元。

  三、拾到顧客遺物主動交還者,經核實每次獎勵20元。

  四、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者,經評估採用獎勵20元。

  五、經常協助本餐廳總經理、主管、領班等做好管理工作,經評議獎勵30元。

  六、不按規定佩戴工號牌,當值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工作服整齊,每次罰款5元。

  七、不講普通話,當班期間聚堆聊天、串崗、打鬧、高聲喧譁或發出不必要之聲,每次罰款510元。

  八、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員工通道,每次罰款1020元。

  九、當班期間,工作散慢,粗心意,隨地吐痰,每次罰款1015元。

  十、遲到與早退,10分鐘之內扣5元,30分鐘之內扣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曠工1天扣3天半工資及資金),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十一、整理打掃衛生不合格,無故減少服務專案者,每次罰1020元。

  十二、廚具、吧檯裝置及餐具擺放不規格者,每次罰款510元。

  十三、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者,每次罰款1020元。

  十四、見顧客及上級、同事不主動問好者,每次罰款510元。

  十五、帶情緒上崗,對工作敷衍了事,給賓客臉色、服務態度不好、與賓客頂嘴者,每次罰款1020元。

  十六、浪費餐廳物品,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者,每次罰款1520元,情節嚴重者按情況研究處理。

  十七、偷帶本店物品出店、偷食本店或客人食品;酒後上崗帶醉態、散佈虛假幅言論影響本店、客人或其他人員聲譽,每次罰20xx元。

  十八、擅自脫崗,當班亂串包廂睡覺、看報紙、吸菸、打電話,每次罰款1020元。

  十九、對上級不禮貌,違背不服從管理,或上級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罰款20xx元。

  二十、因疏忽搞壞餐廳或客人財物者,按價賠償,並罰款20元。

  二十一、對客人要小費或其它報酬,對客人暴或不禮貌,與客人爭辯,私自配製本店鑰匙者,每次罰款3050元。

  二十二、汙偷盜、索、行、侮辱、漫罵、恐嚇、威脅他人,與客人吵架,每次罰款50100元。

  二十三、組織參加煽動罷工、鬥毆、聚從鬧事,經常違返餐廳規定,屢教不改,每次罰款100200元,情節嚴重者交部門處理。

  二十四、作風不正派,拒不接受領導安排工作者,目無紀律,頂撞領導,無故找理由開脫責任者,一次罰款20元,兩次開除。

  二十五、故意損害聖多美西餐廳名譽者,扣發當月工資直接開除。

  二十六、不在指定區域待崗,亂竄包廂或搞男女關係者,每次罰款50100元。

  二十七、客人入座,不主動給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紹菜譜消費專案者,罰款510元。

  二十八、報錯房號、臺號、在消費清單上多寫、漏寫、字跡不清造成失誤者,每次罰款10元。

  二十九、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帶外來人員在本店逗留,及在餐廳就餐,員工宿舍留宿者每次罰款50100元。

  三十、替其他人打卡的,一次處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