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管理制度> 有關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有關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有關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管理制度1

  為保證質量管理工作的規範性、可追溯性及完整性,根據gsp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種記錄和憑證的編制與設計

  1、為保證規範性,經營全過程的質量活動記錄和與質量活動有關的憑證,由公司質量管理部統一編制與設計。

  2、與質量活動無關的記錄或憑證,由使用部門提出,經公司分管領導稽核後執行。

  二、記錄和憑證的印製

  1、藥品經營和質量管理的有關記錄、憑證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聯絡印製。

  2、財務管理相關的憑證由財務部或行政人事部負責聯絡印製。

  3、公司所有記錄、憑證,除行政人事部、財會部外,其他部門不得聯絡印製。

  4、記錄和憑證的印製應按經稽核的樣表式樣印製,不得任意改變。

  三、領取及發放

  1、公司下發的質量管理工作檔案,由各部門負責人領取,由行政人事部發放。

  2、經營過程的質量活動記錄,由各部門指定人員統一領取,由行政人事部發放。

  3、與財務管理相關的記錄、憑證,由各部門指定人員領取,由財務部負責發放。

  4、與行政人事管理相關的一些記錄,由部門指定人員領取,由行政人事部發放

  5、領取及發放應完善領用簽字手續,並做好記錄。

  四、記錄、憑證的書寫及使用

  1、書寫

  (1)各種記錄、憑證不得用鉛筆書寫,字跡應清楚,內容真實完整。

  (2)不得任意塗改,確實需要更改時,應在更改處蓋章或簽名。

  (3)簽名必須填寫全名,不得只寫姓氏,蓋章應清晰易於辨認。

  (4)按表格內容填寫齊全,不得空格、漏頁,如無內容填寫一律用“─”表示。

  (5)財務管理所需的記錄、憑證按財務管理要求書寫。

  2、使用

  (1)各種記錄、表格、憑證應嚴格按要求使用,不亂用、不錯用。

  (2)記錄、憑證可以為手寫,也可以為電腦列印。

  (3)電腦系統中的與質量活動有關的記錄、憑證,其格式應與公司設計的樣表相一致。

  五、記錄、憑證的保管

  1、各種記錄、表格不得任意撕毀,丟失或作它用。

  2、各部門根據各記錄、表格、憑證的使用情況,可分月、分季或按年度成冊保管。成冊的記錄或憑證,應在封面註明部門、日期等。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質量管理部統一管理的記錄或表格、憑證,應全部交該兩部門存檔。

  4、電子記錄必須完整,實行授權開啟、操作、查閱、備份。

  六、監督檢查

  行政人事部和質量管理部應負責對各部門質量活動記錄、憑證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有問題或缺陷應及時糾正整改。

有關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目的:為了加強各部門之間安全生產工作的溝通和推進安全管理,及時瞭解公司的

  安全狀態,特制定安全會議制度。

  2.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公司。

  3. 職責:

  3.1 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召開本單位的安全會議。

  3.2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4.安全生產會議組織:

  4.1 每次會議各部門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4.2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4.3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4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並得到允許。

  4.5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6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5.會議內容:

  5.1 由總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檔案及會議精神,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5.2回顧、總結、分析車間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經驗,研究、部署、督促、檢查全廠安全生產工作。

  (二)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一條 為了建立本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維護企業、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根據有關法律和法規,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及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財務管理,並納入本企業年度預算。

  第三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四條 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在當年度經費預算中,列入重點編制專案,並不得少於國家規定的比例。

  第五條 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按月提取,年度終了時結算。以本年度實際銷

  售收入為計提依據,採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逐月提取:

  (一)當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下時,按照4%提取;

  (二)當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至10 000萬元(含)時,按照2%提取; 當月提取的費用列入當月生產成本,並記入專戶用於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開支。

  第六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範圍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

  企業安全裝置設施是指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洩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裝置。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七條 在本辦法規定的使用範圍內,安全費用優先用於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第八條 本企業提取安全費用設專戶核算,按規定範圍安排使用。年度結餘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九條 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式、職責及許可權: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由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提出計劃,按裝裝置、設施的技術人員根據具體施工情況作出預算,1000元以下開支,報總經理批准;1000元以上的開支由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決定。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由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提出計劃,開支不足200元的,由企管部負責人會同安全生產管理員一同採購;超過200元以上的開支,報總經理批准。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由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上報總經理後,根據實際情況據實列支。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等專案開支,由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根據實際情況和主管部門要求,報總經理後,據實列支。

  第十條 本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十一條 本企業利用安全費用形成的資產,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 本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安全費用結餘用於處理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危險品生產或儲存的裝置、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三條 企業由於產權轉讓、公司改制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餘的安全費用繼續按照本辦法管理使用。

  企業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者依法清算,其結餘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四條 本企業安全費用的會計處理,遵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有關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生住宿管理,最佳化學校育人環境,維護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體現良好的道德精神風貌。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在我校三牌樓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內住宿的所有學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計劃統招的全日制學生和在我校短期進修培訓、訪學交流等其他學員和我校來華留學生。

  第二章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學生宿舍的總體規劃和床位測算;負責學生宿舍的整體調整分配,推進學生宿舍管理規範化、科學化;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統籌管理;負責三牌樓校區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管理物業的招標和監管、指導宿舍物業履行對學生宿舍的檢查、保潔、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務的職能,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並向有關職能部門和學院通報需要其處理的相關情形。相關具體事務由學生工作處下設的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學管辦”)處理執行。

  第五條學校教務處、招生就業處、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提供年度招生、畢業、學籍變動等涉及學生住宿的必要資訊,作為學生宿舍分配和調整的依據。

  第六條學校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學院負責住宿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為規範教育,指導和督促住宿學生遵守校紀校規,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和安全防範意識。各學院根據學校學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學生宿舍的各項具體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負責確認研究生住宿許可條件。

  第七條學校保衛處負責學生宿舍區的安全防範管理工作及相關案件的查辦;負責學生宿舍樓宇安防設施的維護和更換;負責督導物業管理部門做好學生宿舍防火防盜的宣傳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負責學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調配和學生宿舍傢俱購買配備、空調維修等工作。

  第九條學校財務處負責確定學生住宿收費標準,並按照“學管辦”提供的學生住宿資訊按收費標準收取學生住宿費。

  第十條學校基建處負責新學生宿舍的規劃和建設。學校後勤管理處負責現有學生宿舍的修繕、綠化與景觀工程、水電氣設施維保、道路維修、生活服務類設施裝置建設與維保以及裝修改造的具體落實等。

  第十一條學校資訊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負責學生宿舍的有線網路和無線網路的建設和維護、一卡通業務、網路故障維修等工作。

  第十二條海外教育學院負責參照本規定製訂留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並協調留學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導宿舍物業進行留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條入住須知

  (一)入住學生需遵守《x郵電大學學生手冊》及《x郵電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

  (二)已辦理好開學報到手續,具有本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按規定繳納住宿費,即獲得本校學生宿舍的住宿資格。

  (三)學生必須按學院指定的房間和床位就宿,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床位或佔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換門鎖。確需調整者,應填寫《學生調整宿舍申請表》經學院稽核同意後,報學管辦備案,學管辦及時更改學生住宿名冊。

  (四)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未經學生工作處同意,不得安排、佔用學生宿舍或在學生宿舍區範圍內從事其他活動。學校因工作需要對宿舍及床位進行調整,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的調整工作,及時自覺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絕調整。

  (五)延期畢業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條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種原因不能入住學生宿舍的學生請按有關規定辦理校外住宿手續(含在校內學生宿舍區外住宿)。對未辦校外住宿登記手續擅自在外住宿的學生,學院將給予批評教育,並按《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退宿須知

  (一)入住學生因各種原因退宿,應在學管辦批准後辦理退宿手續。

  (二)畢業生離校時須按規定辦理退宿手續。

  (三)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休學的學生持學校決定或通知辦理退宿手續。

  (四)學生出現上述情況,應在三天內到學管辦辦理退宿手續,無正當理由過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學生應在退宿手續完成後三日內將所有個人物品搬離宿舍。對遺留的個人物品,學校不負責儲存。

  (五)學生退宿時應保證使用的住宿裝置完好,如有缺損,應照價賠償。

  (六)學生休學期間,應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條假期留校須知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實行封樓管理,學生應離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學生,應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請表》,經所在學院稽核批准後,交學管辦備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學生應服從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以學院為單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單獨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學生憑學生證和假期住宿證刷卡進入宿舍。

  第十七條住讀學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家住本市的學生,除節假日外,未經請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學生,一律不得外宿,節假日如需外宿,亦須請假;

  (三)外出者,至遲必須在23:30前返校;如逾時返回,須在苑區值班室登記,申明原因備查。

  第十八條校外住宿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確係解決學習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難,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須按規定申請退宿並辦理有關手續。

  2.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辦理程式

  1.申請在校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學校提出申請下一學年校外住宿,並在放暑假之前辦理完相關手續。逾期將不再受理學生申請和辦理退宿手續。

  2.學生提出申請,由各學院輔導員對學生申請進行初審。初審透過的學生填寫《x郵電大學校外住宿申請表》並經家長簽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辦理流程由各學院自行確定)。

  3.經學生所在學院核實情況並簽署意見後,學生方可到校外辦理租房事宜。

  4.辦妥租房事宜後,將《x郵電大學申請校外住宿審批表》原件、租房協議書影印件交學管辦留存備案。

  5.申請表一式三份,學院、學管辦、學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學生校外住宿地點發生變更後應及時報學院和學管辦登記備案。

  7.申請表審批後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應重新申請。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加強防範意識,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學生按照有關部門租房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學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學生應按時參加學校的教學、教育等各項活動。

  5.校外住宿學生應定期向輔導員彙報溝通,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

  6.對未經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將嚴格按校紀校規處理。

  7.對已退宿的床位,學校有權予以處理。

  8.凡經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學校原則上不再為其提供住宿場所,確因特殊情況需再回校住宿者,應在學校有條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和學管辦批准後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條作息制度

  宿舍內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和文明優雅的儀表。全體住宿學生都必須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勞動,愛護公物,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學生宿舍6:00開門,23:30關門。學生宿舍關門後晚歸者,應持有效證件登記並說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員許可後方可進入宿舍。嚴禁未經請假批准夜不歸宿,違反者依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安全保衛制度

  (一)學生宿舍每天24小時有專職人員值班,為了學生的安全,學生應按規定在值班室進行各種登記,並配合值班員的詢問。宿舍樓實行查房制,管理員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要求查驗學生證件時,學生應積極配合。

  (二)學生進出本棟宿舍時應持本人的校園卡,經門禁系統確認允許通過後方可進出,不得尾隨他人進出,不得將本人校園卡借與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園卡進出。無卡闖關者送保衛處處理,卡遺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輔導員開具的`住宿證明並作登記。如因故需借用本寢室鑰匙必須憑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

  (三)學生宿舍實行會客制度。會客時間段為8:00-21:00,學生應在一樓公共區域會客。學生直系親屬如需進入寢室內探訪學生,在被訪學生徵得宿舍其他成員同意的前提下,來訪者應出示並交驗有效證件進行登記並經宿舍管理站同意後,方可進入學生寢室內探訪;探訪時間段為8:30~12︰00,14︰00~17︰00,探訪時長不得超過0.5小時,原則上異性親屬不得入室探訪。來訪者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

  (四)全體住宿同學應共同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及現金。宿舍人員全部外出或離校時應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和水電開關。發現形跡可疑者,應及時報告值班員;發現盜案,應保護好現場,並報告保衛處。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貴重物品。攜帶大件物品出門時,應持本人有效證件並進行登記。

  (五)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裝置,遵守消防規定。嚴禁在宿舍記憶體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炒菜、煲湯、做飯;嚴禁一切在學生宿舍點蠟燭、點煤油燈、焚燒紙張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為。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鎮定疏散。

  第二十一條宿舍水電

  (一)嚴禁將違章電器帶入宿舍和使用。學生宿舍違章電器是指在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電器,電水壺、電飯煲、電熱杯、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蒸煮器、電爐、電熨斗、電炒鍋、電暖器、電熱毯、電曖寶、電吹風、電捲髮器、電暖鞋器、帶電加熱功能的飲水機、電冰箱等不論功率大小,均屬於學生宿舍嚴禁使用的違章電器;凡是無3C認證,不符合質量規範的電器產品,不論其功率大小也屬於違章電器。嚴禁在學生宿舍給各類電動車電池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網線;嚴禁將檯燈、膝上型電腦直接放在床鋪上使用;嚴禁無人值守時充電。違反以上安全規定者,除暫扣違章器具外,依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二)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龍頭,出現漏水或設施損壞現象,及時報修。

  (三)在提供公共電熱開水器的樓棟,住宿學生應節約使用開水,勿浪費水電資源。

  第二十二條宿舍傢俱及公共設施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內裝置、設施如需維修,學生在宿舍管理員處填寫報修單,屬於物業維修的',由物業維修部門每天安排人員負責及時修復;不屬於物業直接維修的,由物業幫助聯絡維修。宿舍樓內走道、門廳等公共場所的裝置、設施,由物業負責專人聯絡報修。

  (二)學生在使用宿舍內提供的公用設施時應愛護公物,按章佈置、裝飾。

  (三)宿舍內的傢俱等裝置按規定配給,編號使用,責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為損壞,不得挪用別處傢俱。

  (四)不得將宿舍鑰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掛鎖。

  (五)宿舍裝置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如屬於自然損壞,免費修理;如屬於人為損壞,按價收取維修費用和材料費。

  第二十三條宿舍文明衛生管理規定

  (一)愛護宿舍區的花草樹木,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綠化,不得踐踏、挖掘、刻劃、攀折花草樹木或在樹枝上晾曬物品。禁止攀爬門窗、頂樓、欄杆等危險行為。

  (二)宿舍樓內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由專職清潔員負責打掃,每天清掃2次。學生應將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內,不得在走廊、樓道堆放垃圾。

  (三)學生按照要求,搞好寢室內衛生。堅持每日清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住宿學生必須堅持每天做好宿舍內部個人衛生,保持床鋪、桌面及書架等處的整齊潔淨。值日生應當每天清掃客廳、衛生間、洗漱間、浴室、陽臺的地面,清潔水池、門窗、蹲坑及牆面等公用部位,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樓道暢通、整潔。禁止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汙水、汙損牆面、高空拋物、或在走廊、樓道堆放雜物。禁止在傢俱、門窗、牆壁上亂塗寫、亂刻劃、亂張貼。一經發現,當事人必須承擔恢復原樣的費用。禁止將傢俱任意挪位。

  (五)為避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應保持宿舍安靜。嚴禁在樓道內進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貝音響、大聲喧譁或高聲唱歌等喧鬧行為。

  (六)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違者將對所飼養或種植的動植物予以清出宿舍處理。

  (七)未經學校允許,嚴禁在宿舍區集會、遊行或從事宗教活動。

  (八)為維護宿舍區內的秩序與安全,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不允許任何個人、單位、團體在宿舍區內從事經營性活動、收費服務活動或者中介代理活動。

  (九)嚴禁在宿舍區內隨意張貼廣告。在宿舍區內資訊欄張貼海報,應經學管辦批准。

  (十)未經允許,不得在宿舍區內停放腳踏車和電動腳踏車等各種電池驅動的車輛;嚴禁將自購的傢俱及磚石、木板等雜物帶入宿舍。未經許可,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嚴禁在宿舍內吸菸、亂扔菸蒂。

  (十二)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麻將、賭博或觀看、傳播非法的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路資訊。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四條為了更好地培養學生良好的文明生活習慣,樹立美好的精神風貌,建立學生宿舍個人積分評估制度,作為學生宿舍表現的獎懲依據,每學年進行一次“示範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宿舍文明標兵”評審獎勵,評選出“示範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長可參評優秀學生幹部。

  第二十五條參照《x郵電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評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給予通報表揚,頒發榮譽證書並酌情給予物質獎勵。有特別貢獻者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一)預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發生表現突出的;

  (二)檢舉、揭發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有功的;

  (三)疏導、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糾紛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發生的;

  (四)對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議,被採納後社會效果顯著的;

  (五)其他為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參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在學生宿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其中受到警告處分(含警告處分)以上的學生不得參評“宿舍文明標兵”等個人獎項,所在宿舍不得參評“示範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

  (一)經商,違章派發或貼上傳單、廣告;

  (二)故意損壞公物;

  (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亂接、使用明火、亂扔菸頭或在宿舍記憶體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

  (五)盜竊他人財物,敲詐勒索錢財等違紀違法行為;

  (六)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為;

  (七)酗酒;

  (八)阻礙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侮辱、辱罵工作人員;

  (九)賭博;

  (十)觀看、傳播非法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路資訊,傳播迷信思想及偽科學。

  (十一)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誣陷他人;

  (十二)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和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有關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儲存管理

  1、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於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牆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2、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牴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並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佈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並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5、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溼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8、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庫或歸垛。

  10、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庫房、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並採取安全措施,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11、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2、在庫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3、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裝運管理

  1、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並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裝置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2、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並不準進入庫房。

  3、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菸。

  4、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乾淨。

  5、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庫房內停放和修理。

  6、庫房、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三、電源管理

  1、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裝置,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和本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2、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裝置。

  3、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膠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電線。

  4、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裝置,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5、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6、每個庫房單獨安裝開關箱,並設在庫房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在庫區及庫房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8、電器裝置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裝置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庫房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四、火源管理

  1、庫區內嚴禁吸菸、用火。 2、公司電暖氣的使用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3、公司電暖氣的維護、維修由電工部門負責。

  4、為保證安全,電暖氣不得隨意挪動。

  5、電暖氣上不得覆蓋、晾曬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災。

  6、電暖氣上不得噴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電暖氣的使用時間由管理部門統一規定,為避免超負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隨意除錯、更改使用時間。

  五、消防設施

  1、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設定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2、庫房、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裝置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裝置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裝置採取防凍措施。

  4、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訊號報警裝置。

有關管理制度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省治安保衛工作的條例精神,參照廣東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和《機關、團體、企事

  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確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車站財產不受損失。結合本公司情況,特制訂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

  根據車站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車站領導是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車站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一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車站站長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負責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工作,對車站的防火及各級防火組織人員、制度、落實、貫徹,提出具體計劃和要求,並對全車站的防火工作進行領導和支援。站長可委託一名副職領導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2、組織制定和審批各項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經費開支。

  三、二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3、負責組織開展本部門各項安全評比活動。做好職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負責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項臺帳。每月安全檢查一次,每季度召開安全例會一次,並將月、季檢查、例會情況向辦公室通報。

  四、三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全車站員工要認真落實做好車站制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2、開展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各種事故隱患,以重大隱患及時報告車站消防職能部門。

  3、對車站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刻撥打119電話,災後要保護好現場,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五、安全辦職責

  安全辦作為車站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門,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主要職責有:

  1、在車站辦公室的領導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組織、監督、檢查本車站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對站長負責。

  2、組織車站管理人員、職工開展以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廣大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3每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一次,對查出的問題及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措施,並及時向站長彙報。每季召開安全例會一次。

  4、制訂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經常性對各部門進行督促落實,對事故處理做到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責任未查清不放過,事故隱患未排除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臺賬。

  5、監督各部門落實做好新上崗人員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落實部門對違章操作人員的處理,如發生火警和火災後,輕者將追究其責任,並賠償全部經濟損失;重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條例,根據情節追究其刑事責任。

  6、制定本車站防火預案。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防火、滅火訓練。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24小時值班電話81xx110。

  7、負責滅火器材的有計劃購置,分配和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8、負責本車站重點要害部位通道的管理。

有關管理制度6

  一、機房人員日常行為準則

  1、必須注意環境衛生。禁止在機房內吃食物、抽菸、隨地吐痰;對於意外或工作過程中弄汙機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須及時採取措施清理乾淨,保持機房無塵潔淨環境。

  2、必須注意個人衛生。工作人員儀表、穿著要整齊、談吐文雅、舉止大方。

  3、機房用品要各歸其位,不能隨意亂放。

  4、機房應安排人員值日,負責機房的日常整理和行為督導。

  5、進出機房按要求必須換鞋,雨具、鞋具等物品要按位擺放整齊。

  6、注意檢查機房的防曬、防水、防潮,維持機房環境通爽,注意天氣對機房的影響,下雨天時應及時主動檢查和關閉窗戶、檢查去水通風等設施。

  7、機房內部不應大聲喧譁、注意噪音/音響音量控制、保持安靜的工作環境。

  8、堅持每天下班之前將桌面收拾乾淨、物品擺放整齊。

  二、機房保安制度

  1、出入機房應注意鎖好防盜門。對於有客人進出機房,機房相關的工作人員應負責該客人的安全防範工作。最後離開機房的人員必須自覺檢查和關閉所有機房門窗、鎖定防盜裝置。應主動拒絕陌生人進出機房。

  2、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區域前,應保證工作區域內儲存的重要檔案、資料、裝置、資料處於安全保護狀態。如檢查並鎖上自己工作櫃枱、鎖定工作電腦、並將桌面重要資料和資料妥善儲存等等。

  3、工作人員、到訪人員出入應登記。

  4、外來人員進入必須有專門的工作人員全面負責其行為安全。

  5、未經主管領導批准,禁止將機房相關的鑰匙、密碼透露給其它人員,同時有責任對資訊保密。對於遺失物品的情況要即時上報,並積極主動採取措施保證機房安全。

  6、機房人員對機房安全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責任及時提出改善建議。

  7、禁止帶領與機房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出機房。

  8、絕不允許與機房工作無關的人員直接或間接操縱機房任何裝置。

  9、出現機房盜竊、破門、火警、水浸、110報警等嚴重事件時,機房工作人員有義務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協助處理相關的事件。

  三、機房用電安全制度

  1、機房人員應學習常規的用電安全操作和知識,瞭解機房內部的供電、用電設施的操作規程。

  2、機房人員應經常實習、掌握機房用電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

  3、機房應安排有專業資質的人員定期檢查供電、用電裝置、設施。

  4、不得亂拉亂接電線,應選用安全、有保證的供電、用電器材。

  5、在真正接通裝置電源之前必須先檢查線路、接頭是否安全連線以及裝置是否已經就緒、人員是否已經具備安全保護。

  6、嚴禁隨意對裝置斷電、更改裝置供電線路,嚴禁隨意串接、並接、搭接各種供電線路。

  7、如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應即時採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必須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

  8、機房人員對個人用電安全負責。外來人員需要用電的,必須得到機房管理人員允許,並使用安全和對機房裝置影響最少的供電方式。

  9、機房工作人員需要離開當前用電工作環境,應檢查並保證工作環境的用電安全。

  10、最後離開機房的工作人員,應檢查所有用電裝置,應關閉長時間帶電運作可能會產生嚴重後果的用電裝置。

  11、禁止在無人看管下在機房中使用高溫、熾熱、產生火花的用電裝置。

  12、在使用功率超過特定瓦數的用電裝置前,必須得到上級主管批准,並在保證線路保險的基礎上使用。

  13、在危險性高的位置應張貼相應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實際操作時應嚴格執行。

  14、在外部供電系統停電時,機房工作人員應全力配合完成停電應急工作。

  15、應注意節約用電。

  四、機房消防安全制度

  1、機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機房內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規則,瞭解消防裝置操作原理、掌握消防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

  2、任何人不能隨意更改消防系統工作狀態、裝置位置。需要變更消防系統工作狀態和裝置位置的,必須取得主管領導批准。工作人員更應保護消防裝置不被破壞。

  3、應定期進行消防演習、消防常識培訓、消防裝置使用培訓。

  4、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應即時採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

  5、應嚴格遵守張貼於相應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6、最後離開的機房工作人員,應檢查消防裝置的工作狀態,關閉將會帶來消防隱患的裝置,採取措施保證無人狀態下的消防安全。

  五、機房用水制度

  1、禁止將供水管道和設施安裝在機房內。

  2、應格遵守張貼於相應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

  六、機房硬體裝置安全使用制度

  1、機房人員必須熟知機房內裝置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規則。

  2、應定期檢查、整理硬體物理連線線路,定期檢查硬體運作狀態(如裝置指示燈、儀表),定期調閱硬體運作自檢報告,從而及時瞭解硬體運作狀態。

  3、禁止隨意搬動裝置、隨意在裝置上進行安裝、拆卸硬體、或隨意更改裝置連線、禁止隨意進行硬體復位。

  4、禁止在伺服器上進行試驗性質的配置操作,需要對伺服器進行配置,應在其它可進行試驗的機器上除錯透過並確認可行後,才能對伺服器進行準確的配置。

  5、對會影響到全域性的硬體裝置的更改、除錯等操作應預先發布通知,並且應有充分的時間、方案、人員準備,才能進行硬體裝置的更改。

  6、對重大裝置配置的更改,必須首先形成方案檔案,經過討論確認可行後,由具備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更改和調整,並應做好詳細的更改和操作記錄。對裝置的更改、升級、配置等操作之前,應對更改、升級、配置所帶來的負面後果做好充分的準備,必要時需要先準備好後備配件和應急措施。

  7、不允許任何人在伺服器、交換裝置等核心裝置上進行與工作範圍無關的任何操作。未經上級允許,更不允許他人操作機房內部的裝置,對於核心伺服器和裝置的調整配置,更需要小組人員的共同同意後才能進行。

  8、要注意和落實硬體裝置的維護保養措施。

  七、軟體安全使用制度

  1、必須定期檢查軟體的執行狀況、定期調閱軟體執行日誌記錄,進行資料和軟體日誌備份。

  2、禁止在伺服器上進行試驗性質的軟體除錯,禁止在伺服器隨意安裝軟體。需要對伺服器進行配置,必須在其它可進行試驗的機器上除錯透過並確認可行後,才能對伺服器進行準確的配置。

  3、對會影響到全域性的軟體更改、除錯等操作應先發布通知,並且應有充分的時間、方案、人員準備,才能進行軟體配置的更改。

  4、對重大軟體配置的更改,應先形成方案檔案,經過討論確認可行後,由具備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更改,並應做好詳細的更改和操作記錄。對軟體的更改、升級、配置等操作之前,應對更改、升級、配置所帶來的負面後果做好充分的準備,必要時需要先備份原有軟體系統和落實好應急措施。

  5、不允許任何人員在伺服器等核心裝置上進行與工作範圍無關的軟體除錯和操作。未經上級允許,不允許帶領、指示他人進入機房、對網路及軟體環境進行更改和操作。

  6、應嚴格遵守張貼於相應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

  八、機房資料、文件和資料安全制度

  1、資料、文件、資料等必須有效組織、整理和歸檔備案。

  2、禁止任何人員將機房內的資料、文件、資料、配置引數等資訊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給其它無關人員或向外隨意傳播。

  3、對於牽涉到網路安全、資料安全的重要資訊、密碼、資料、文件等等必須妥善存放。外來工作人員的確需要翻閱文件、資料或者查詢相關資料的,應由機房相關負責人代為查閱,並只能向其提供與其當前工作內容相關的資料或資料。

  4、重要資料、文件、資料應採取對應的技術手段進行加密、儲存和備份。對於加密的資料應保證其可還原性,防止遺失重要資料。

  九、機房財產登記和保護制度

  1、機房的日常物品、裝置、消耗品等必須有清晰的數量、型號登記記錄,對於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裝置,必須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借取和歸還制度進行管理。

  2、機房工作人員應有義務安全和小心使用機房的任何裝置、儀器等物品,在使用完畢後,應將物品歸還並存放於原處,不應隨意擺放。

  3、對於使用過程中損壞、消耗、遺失的物品應彙報登記,並對責任人追究相關責任。

  4、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允許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機房裝置和物品。

  十、團隊精神和相互協作

  1、機房工作小組人員應樹立團隊協作精神。

  2、任何將要發生的給其他人員工作和安排產生影響的事情,或需要與其他工作人員互相協調的事情,應先提出和協調一致,禁止個人獨斷獨行的作風。

  3、工作分工要明確,責任要到位、工作計劃要清晰,工作總結要具體。

  4、小組人員有義務服從工作安排,並有義務對工作安排提出更加合理化建議和意見。

  5、營造民主協作的工作環境,任何人員有權利和義務組織、聯絡其他小組成員、主管領導等展開討論、開展會議、及時反映問題、做到相互溝通、協同工作。

有關管理制度7

  尊敬的老師:

  我是 班學生 學號

  因 原因, 需請假 日,從 年 月 日_____時(星期 )到 年 月 日__時 (星期 )。特懇請老師批准! 家長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家長意見:____________

  學生請假簽名:____________ 實際銷假時間:____________

  學生銷假簽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年級組長簽名:____________

有關管理制度8

  1、計算機是學校重要的教育教學設施,計算機教室是現代化教學的重要場所,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基本的計算機操作水平和保養能力。非計算機專業畢業的,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培訓,持證上崗。

  2、計算機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盜、防高溫、防強光、防塵、防靜電設施,具備必要的計算機維修、保養工具和軟體。上網的計算機要安裝防毒軟體,以防病毒的侵入,機房內嚴禁吸菸。

  3、每學期要填寫“機房財產登記表”學期結束要將機器損耗、維修情況上報學校。計算機及其輔助裝置和設施,要分類編號定位,逐一登記入帳。檔案、教學資料、軟體和財產檔案要及時整理歸檔。要嚴格驗貨、損壞賠償、報廢審批手續,做到帳據齊全,帳物相符。

  4、要建立工作日誌或周志,要建立計算機檔案,記載每臺計算機的使用、保養、故障維修等情況。學期初有工作計劃,學期末有工作總結。

  5、要做好系統維護和裝置保養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時開機;要嚴控外來磁碟和光碟的使用,定期進行病毒檢測和防毒;重要檔案和軟體要有備份。

  6、按要求做好課前準備,學生入室前要穿拖鞋或鞋套;學生上機要實行對號入座,課間不得擅自離開、互換座位,有問題舉手示意。要督促學生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衛生,嚴禁攜帶書包、零食、飲料、茶水等進入機房,要求學生按上機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隨意更改設定、設定密碼;嚴禁私自攜帶光碟、軟盤、優盤進入機房,嚴禁在任何計算機上私自安裝解除安裝、修改計算機程式。學生離室時,要檢查裝置,填寫使用記錄,學生離室後,要做好裝置和資料的整理工作。

  7、計算機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一般教師須經學校同意後按要求使用計算機房,管理人員不得擅自拆卸計算機,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關閉裝置電源、電燈、窗簾,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8、上機期間發現任何異常現象,如機器故障、網路故障、病毒現象等應及時會同機房管理人員及時處理,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對因未按規定要求造成計算機及裝置損壞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照價賠償。

有關管理制度9

  目前公司的區域網已經建成,各部門的機器也已到位。根據公司領導關於加強管理的要求,現將公司區域網管理辦法公佈如下,請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執行:

  一、全體員工要愛護公司機器裝置,在沒有得到部門負責人和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的同意,不得私自拆機。如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由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協助解決。

  二、對自己所使用的電腦不能設定開機密碼,如有特殊原因,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設定密碼後,應交部門負責人一份書面密碼說明。三、目前公司區域網已經能正常上網,如無特殊需要,禁止使用撥號上網,以前使用調變解調器的員工將其交回公司,由公司統一管理。

  四、員工上班時間上網,請瀏覽與工作有關的內容,避免因上網影響正常的工作,禁止上班時間進行網上聊天和交友活動。

  五、為方便工作中交換檔案,請在自己電腦的C/D盤建立以自己名字為名稱的共享資料夾,訪問許可權為可讀。

  六、為保障電腦內資料的安全性,在公司伺服器上,為所有員工建有以名字相同的資料夾,請把重要檔案在伺服器上做備份,規定每週五下班之前必須把最新的資料備份好,系統管理員會為每人設定好密碼,保證資料的安全性。

  七、為保障公司伺服器的安全,未經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同意,不得私自操作伺服器。

  八、在自己機器上設定好網路印表機,以後列印資料請使用網路列印。

  九、公司已經為各部門負責人和客戶關係部及公司員工設定了公司的集團電子郵件信箱,對外業務聯絡請使用公司的電子郵件信箱。

  十、為防止病毒侵入,保證電腦的安全,必須每臺電腦都要安裝“病毒”防火牆。

  十一、公司的宣傳資料、員工的名片上統一印製公司網址和電子郵件信箱。

  十二、如果電子郵件信箱出現問題,請找網際網路研究所王路瑤協助解決。

  十三、中午休息時間和下班後請關機,並關閉電源。確保計算機系統的安全。

  十四、如違反上述管理辦法,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有關管理制度10

  1、總工辦在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是公司技術管理的歸口部門。

  2、總工辦按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319-20xx)的要求,完善公司監理工作程式。

  3、參與編寫、審定重大工程的監理投標檔案、監理大綱、監理規劃。

  4、協助解決重大監理工程專案的工程技術和工程質量問題。

  5、掌握工程技術發展資訊,組織公司內部監理技術業務的研討與交流。

  6、總工辦負責公司監理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7、協助工程部進行對專案監理部的考核及技術考試。

  7、及時轉發國家、省、市、行業頒佈的規範、標準、規程。

  8、及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有關管理制度11

  1、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

  2、建立食品安全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網路,責任到部門每人。

  3、制訂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環境保潔制度,食品採購保管制度,個人衛生及操作衛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滌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燒煮烹調(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衛生制度和獎懲制度。

  4、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經常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規和衛生知識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職工的素質。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先經過食品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上崗。

  5、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有關管理制度12

  一、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KTV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KTV的消防安全情況。

  2.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3.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為KTV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二、防火安全檢查

  1.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針對KTV的線路特點進行防火知識教育。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三、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電工必須對KTV的電氣線路和電氣裝置的種類及效能,對電氣裝置效能充分了解,禁止冒險作業。

  2.電工每日應定期檢查電線、電控制檯等裝置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3.除臨時施工用電或臨時採取的措施外,不允許架臨時電線,不允許亂掛燈、儀表工具等,應用安全的開關和插座,原電氣線路不得擅自更改。

  4.按規定對電氣裝置定期檢修保養,不用的電氣裝置線路要徹底拆除。

  5.使用電動工具時,有防觸電保護。

  四、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有關管理制度13

  一、幼兒園應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兒園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制定幼兒園傳染病預防控制計劃和方案,落實校長負責制及各部門相應職責,規範幼兒園傳染病防治工作,確保傳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內實施。

  二、嚴格執行傳染病報告制度1、規定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報告程式,保證傳染病發病資訊獲取渠道通暢、及時。

  2、幼兒園班主任老師承擔疫情責任報告人,主要負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收集、核實、登記、報告和分析工作。

  3、幼兒園發生的各類傳染病應及時填寫報告,在法定傳染病報告時限內上報靖安鄉中心學校、甘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區教育局。

  4、建立幼兒園傳染病登記專冊,做好傳染病病例的登記工作。

  5、禁止瞞報、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

  三、加強幼兒健康情況檢查工作1、開展每日幼兒晨午檢工作,掌握幼兒傳染病發病資訊,及時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檢工作登記專冊,做好每日晨午檢記錄並執行相關工作制度。

  2、每週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兒健康情況向全校師生進行通報,並做好記錄。

  四、落實消毒隔離措施(1)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應採取及時、有效的隔離措施,並嚴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兒傳染病的隔離期限,同時對密切接觸者加強醫學觀察和必要的干預措施,嚴格控制傳染病在校內傳播。

  (2)按照上級要求,健全和執行幼兒園消毒管理制度,實施預防性消毒和傳染病終末消毒工作。

  五、教師透過各種途徑對幼兒開展衛生健康教育,普及傳染病預防知識。

  六、嚴格幼兒預防接種憑證入學制度,積極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要求,配合衛生院保證幼兒完成各類疫苗預防接種,提高幼兒免疫水平。

有關管理制度1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後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現裝置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後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有關管理制度15

  為了保證幼兒乘車的人生安全,切實落實幼兒園安全工作,根據《湖北省校車管理辦法》,以及幼兒園其他相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按制度要求,建立平安、和諧幼兒園。

  1、駕駛員必須持有交管部門統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防疫部門頒發的健康證等合法證件。

  2、校車駕駛員應有3年以上安全行車的經歷,並在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沒有累計記滿12分的記錄。

  3、駕駛員必須身心健康,言行文明,無嗜酒等不良習好,無重大、傳染性疾病或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駕駛員在行車期間嚴禁在車內吸菸、接打電話、與他人閒談等危害幼兒身體及生命安全的行為。

  4、每天行車前,駕駛員應認真檢查車輛,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行車安全。如有安全隱患不能出車的,駕駛員應提前通知幼兒園相關部門,以便幼兒園及時調換其他車輛,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5、行車時駕駛員應文明行車、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管人員管理,做到不違章、無事故。行車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行駛,不隨意改變行車路線。行駛中安全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以保障乘車安全為首要責任。

  6、駕駛員熟悉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對可能發生的行車中會出現的問題,事先做好應急預案。如遇突發事件,應沉著冷靜處理,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並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及相關部門彙報情況,協商處理方案。

  7、有幼兒上、下車時,必須車停穩後方可開啟車門。停車點如有積水、或道路施工等情況,應選擇其他安全停車點停車。幼兒安全上、下車後,駕駛員確認無誤,方可關門、起步。

  8、如遇市政道路施工封閉道路的,駕駛員應及時通知幼兒園領導及相關部門,以便及時調整行車路線。

  責任追究:

  1、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響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並按調查的事實及幼兒園相關規定,經園領導研究後給予相應處罰。

  2、如嚴重失職,發生相關惡性事故,給予嚴肅處理。情況嚴重的,上報上級部門或有關機關處理。

  以上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