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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集合10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員工工號:_)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____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方支付____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______元;

  三、__(轉載自百分網,請保留此標記,勞動合同解除範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因您有下列第 項之情形,本公司決定於 年 月 日與您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擔損害;

  4、建立雙重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之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請您於 年 月 日前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尊敬的學校領導:

  XXX,男,生於xx年11月26日,現在學校辦公室工作,併兼初三(4)班班主任及初三(3)、(4)班英語任課教師,xx年 9 月與學校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合同到期。經本人考慮,申請續簽勞動合同。在過去的一年裡,我在學校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援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鑑於此,我更是盡心盡力做好這一份工作,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由於工作經驗不足,在工作中也相對存在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在今後的工作中,我一定會加強學習,彌補、改正自己的不足。

  我真誠希望能夠繼續為十四中服務,懇請學校領導同意續簽勞動合同,我必將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職業道德,虛心學習,將專業知識與實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以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努力發揮聰明才智,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份工作,為學校的工作發揮力量。基於以上所述,我申請續簽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並希望得到領導的批准。

  申請人:XXX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性別 年齡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技術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工作達到行業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作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40小時。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在保證完成甲方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與休息時間。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和在國家法定節日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對乙方實行標準工資制度。

  乙方工資標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資元。

  乙方在使用期間的工資每月/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無。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代工的,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生活費或按/ 執行。

  第五條 保險福利

  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規章制度

  甲方應依法制定、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包括工資、獎懲、安全生產、勞動紀律、職業培訓、競業限制等,並對職業進行教育。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

  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變更本合同約定內容的,需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填寫“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賠償

  本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賠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無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或行業性、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約定條款與今後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勞動合同 篇4

  合同編號:xxxxx

  上海建峰職業技術學院 系(以下簡稱乙方),現委託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安排建峰職業技術學院應屆畢業生實習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經與甲方聯絡協調後,委託甲方安排乙方學生從事與本專業相關的、以管理為主的實習工作崗位,甲方同意安排乙方 專業學生 名。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學生的能力、表現調整工作,乙方有反映學生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學生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學生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及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學生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學生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乙方組織落實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人身意外保險。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實習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學生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及考核,合同範本《正規勞動合同樣本》。

  乙方協助甲方進行實習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對學生畢業實習報告、畢業論文(設計)的輔導和考核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五天,四十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並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學生加班時,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實習津貼

  甲方提供乙方學生在工作時間內的就餐;甲方每月付給每位乙方學生交通費 元;甲方每月付給每位乙方學生實習津貼 元。

  第七條 實習合同解除的規定

  一、乙方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身體原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2)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學生獲同意後,可告知甲方解除實習合同:

  (1)因身體原因(需有相關證明)無法勝任崗位工作的;

  (2)甲方未按照實習合同約定支付實習津貼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因其它情況需要退出實習,需在兩週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八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學生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向甲方請假。

  二、乙方學生若參加有關活動,可憑乙方出具的有關證明,事前向甲方請假。

  三、甲方若要乙方學生赴外地(出上海市)實習,須經乙方同意。

  第九條 違反實習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實習合同,給其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上海市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各方約定的事項,經協商後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協商解決。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勞動合同 篇5

  一、試用期內,企業可以隨時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是試用員工的期限,只要企業覺得不滿意,企業就可以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這是目前很多企業的想法,但這有可能會導致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該條規定,在試用期內如果企業要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提供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據,否則即構成違法解除,員工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賠償金。

  二、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一些企業不重視勞動合同規定的簽訂,用工以後,長時間不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有來說,有可能會導致嚴重的法律後果。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14條及第82條的規定: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之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約定過長的勞動合同規定

  實踐中,不論勞動合同期限是多長,許多企業都喜歡約定三個月或者六個月的試用期。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19條的規定,試用期的最長期限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另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所以,試用期要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進行約定,對於期限較短的勞動合同不能約定較長的試用期,否則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是“鐵飯碗”

  很多企業認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是“鐵飯碗”,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能解除的,這其實是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誤解。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相對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言,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固定期限的勞動是有終止時間的,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沒有終止時間的,除此之外,二者無本質區別,凡是法律對符合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條件的規定對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樣適用。例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企業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該條對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樣適用。

  五、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或者要求提供押金作擔保

  一些企業,特別是一些外來務工人員比較多的'企業,有時會扣押員工的身份證或者要求員工交納一定的財物作抵押,這種做法是違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9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上述規定,除了要退還員工身份證和財物外,還要賠償員工的損失。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勞動者佔有企業價值較高的財物,企業為防止財物滅失或被輕易毀壞,與勞動者約定設定了相應的合理擔保,也是允許的。

  六、勞動合同規定終止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許多企業認為,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合同到期終止則不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這種認識在20xx年1月1《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前是正確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是否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不能一概而論,當符合以下兩種情況時,公司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1)如果公司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2)公司雖然願意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但是提供的勞動條件低於之前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除以上兩種情況外,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企業不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違法約定違約金

  一些企業往往在勞動合同或者規章制度中設定了很多違約金的條款,員工如若違反這些規定,則需要支付違約金,但是這些違約金條款有相當一部份是無效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有在以下兩種情況下,企業才可以與員工約定違約金:

  (1)企業出資為員工進行專項培訓,並約定了服務期,而員工在服務期未滿時便提出辭職的;

  (2)企業與員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而員工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勞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乙方(勞動者):姓名身份證編號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

  1、固定期限:共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終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 日起生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地區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並按甲方關於本崗位(工種)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2、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工種),或指派乙方從事其他臨時性、特殊性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工作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調休、輪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徵得單位工會和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不得無故拖欠和剋扣勞動者工資,為乙方按月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按第 方式執行: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絕大多數同崗位(工種)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4)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有關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安排的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損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違反操作規程的。

  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以及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 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8

  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住所

  乙方:員工姓名

  戶籍所在地地址

  現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的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須經雙方協商。

  二、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條款)。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條款)。本合同在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終止。

  3、以完成 (生產工作)為期限。該生產工作完成後,雙方終止勞動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簽訂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開始建立。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實行第2、3種工時制須依法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3、不定時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期間應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三)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醫療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獎金及各項津貼、補貼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製度規定執行。

  (一)甲方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計發乙方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本人。

  (二)工資標準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實行計時工資制。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人民幣 元或按甲方確定並事先向乙方公佈的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執行。據此計算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3、雙方另行約定工資按 形式支付。

  4、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為 (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

  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後,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以及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可隨工作地點、工種崗位的變化而改變。

  (三)甲方於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個月/當月) 日至(上個月/當月) 日的工資。並應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甲方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職工、未成年工、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

  八、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在合同期內,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十、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勞動合同 篇9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這一規定明確了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

  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是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並納入合同條款的內容。上述規定所涉及的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即為約定條款。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除對必備條款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外,如果認為有必要,還可將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的一項或數項寫進合同條款。這些內容是合同當事人雙方自願協商確定的,不是法定的。不同行業、不同用人單位、不同工作崗位的情況不同,決定了勞動合同的該項條款也有一定的區別。對那些特殊崗位的特殊情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的基礎上,作為約定條款加以規定。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協商約定條款時,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對約定事項的規定,否則,所約定的條款即為無效條款,不能發生法律效力。

  即使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條款,也是不能違法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事勞動局制

  簽約需知

  1、甲方招用乙方時應查驗乙方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乙方與原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關係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2、按照國家就業准入制度的規定,甲方招用從事技術複雜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

  3、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

  4、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5、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無需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6、社會保險由國家規定,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文字,以明確其權利、義務。

  8、乙方委託甲方進行勞動合同鑑證。

  9、勞動合同的效力,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一 種方式確定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日起,到 年 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 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為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

  (二)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崗位。

  2、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l、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的,甲方應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以及禾成年工,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1、試用期內,乙方的月工資報酬為元;

  2、試用期滿,乙方的月工資報酬為元;

  3、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後,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核發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補貼。

  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有義務遵守;

  2、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規程;

  六、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

  1、雙方協商一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甲方不能安排乙方工作崗位,雙方繼續保留勞動關係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法律法規已修改,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了不可抗拒、不可預見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

  l、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一方不同意續簽,另一方不得強迫。

  3、勞動合同期滿後,由於甲方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及時與乙方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八、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l、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雙方不能就崗位調整達成一致意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l、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應徵入伍的;

  5、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履行國家法定義務,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

  5、經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賠償經濟損失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l、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

  2、由於甲方制定的勞動合同條款無效的;

  3、甲方未給乙方辦理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4、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乙方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