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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

實用的抵押合同模板彙總五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抵押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2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 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 ,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

  第五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3

  編號

  貸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借款方自願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 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 元,有價證券 元;其它 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 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 萬元。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後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並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保管。

  第三條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並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並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借款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並經公證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與借款合同一起儲存。

  附件:1.抵押物清單 張。

  2.

  3.

  4.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出質人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聯絡方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質權人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絡方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保管人名稱(以下簡稱丙方):

  地址:聯絡方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回購人名稱(以下簡稱丁方):

  地址:聯絡方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在遵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將其名下的貨物質押給乙方,用以擔保甲方能夠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等事宜,四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物位於丙方項下倉庫的甲方在質押期限記憶體放的全部貨物。

  第二條 質押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在質押有效期限內,甲方在丙方倉庫所存貨物的總價值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整(大寫 伍佰萬元整 ),乙方享有的折扣率為___%。

  第四條 為了充分保證乙方到期能收回貸款/順利行使質權,甲、丁方保證,在甲方到期不能按照主合同約定歸還貸款/利息,丁方將按照乙、丁雙方所簽訂的回購協議,全面收購甲方在丙方倉庫所存貨物,並且收購的貨物總價值不低於500萬人民幣。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5.1 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應向乙方提交甲方當日在丙方倉庫所存貨物清單,並在有效期限內及時向乙方更新存貨清單。

  5.2 在質押有限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公司經營的需要,可以從丙方倉庫中提出貨物,但必須事先向乙方提供提貨清單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和單據,並在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且取得有乙方蓋子/簽字的提貨清單/共同授權提貨書後,才可按照清單提貨;

  甲方在提貨後,應向乙方提交有丙方蓋章/簽字確認的提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甲方應保證在每次提出貨後,其在丙方倉庫中所存貨的總價值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5.3 在質押有效期限內,甲方在丙方存入貨物的,應該提前通知乙方;存貨後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含有丙方蓋章/蓋章的存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

  5.4甲方不得利用虛假資料等方式其咋、騙取乙方出具同意提貨清單/共同委託提貨清單,不得偽造、變造乙方蓋章/簽字,更不得與丙方共同串通、欺詐損害乙方的利益。

  5.5 主合同規定還款期限期滿後,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相關事項歸還貸款、利息等相關費用,甲方不得無故拖延,否則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質權,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6.1 在質押的有限期限內,乙方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合同約定,不妨礙甲方的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有權隨時對甲方在丙方所存貨物進行清查,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丙方不得予以拒絕/阻擾/無故拖延。

  6.2 乙方發現所存貨物總價值低於合同約定的數額時,有權要求甲方在 追加存貨/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如若甲方積極履行提供擔保或者追加存貨的,乙方可以保留追究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並要求甲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6.3 在質押有限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交提貨申請書/共同委託提貨書應提交必要的材料和單據,且應給予乙方必要的時間進行審查和簽發。倘若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錯誤簽發提貨申請書/共同委託提貨書而受到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6.4 在質押的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丙方倉庫存入貨物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在存貨入後向乙方提交有丙方蓋章/簽字的存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

  6.5 在甲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利息等相關費用時,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質權要求丁方按照回購協議的約定,回購貨物。

  第七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7.1 在質押有效期內,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並負有監督甲方所提/存貨物和及時通知乙方的義務,丙方因此所需保管費等其他支出全部由甲方承擔。

  7.2丙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只有甲方提存貨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時,丙方才會允許甲方提存貨物;在乙方有正當理由核查甲方存貨時,丙方將會予以積極的配合。

  7.3 在質押有效期限內,甲方如需提貨,丙方應認真核實甲方所提交的材料和單據,在確認甲方確有乙方蓋章/簽字的提貨清單/共同委託提貨書後,方可允許甲方提貨;

  甲方如需存貨,丙方應認真核查所存貨物是否與存貨清單一致,並在存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上蓋章/簽字。

  7.4 丙方有權在甲方提/存貨的過程中進行監督;在甲方提/存貨後,丙方應認真核查甲方的提存貨物情況,確認無誤後在甲方的提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上蓋章/簽字;若丙方發現甲方提/存貨物出現有損乙方利益的行為,丙方應及時予以阻止,並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乙方。

  7.5 丙方應定期的核查甲方的在庫貨物情況,並向乙方報告;倘若丙方發現甲方提貨後/其他時間內,甲方在丙方倉庫的在庫貨物總價值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時,丙方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乙方。

  第八條 丁方的權利義務

  丁方應在甲方到期不能按照主合同約定歸還貸款/利息,丁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按照甲、乙、丁三方所簽訂的回購協議,全面收購甲方在丙方倉庫所存貨物,並且收購的貨物總價值不低於500萬人民幣(詳見附件乙丁雙方簽訂的回購協議)。

  第九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其他注意事項

  10.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丁方提前收購質物。

  10.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轉移、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質物將影響乙方利益的,應取得乙方同意並就有關事項達成書面協議,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0.3 在庫貨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有權要求丁方提前收購質物;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10.4 質權因第三方的原因所得的賠償金,視為出質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甲方所擔保的債權,不足以抵償的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10.5 甲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丁方提前收購質物;丁方出現以下情況的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保證人或者回購人。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優先清償債務;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1.1 本合同由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成立,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丁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四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11.3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丁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11.4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2.1 甲方違反合同第一、四、五、十條的規定,乙方除可提前收回貸款及利息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分20%的違約金,並要求甲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2.2 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給予賠償。

  12.3 丙方違反合同第七、十條的規定,造成乙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項下甲方債務總額分20%的違約金,並要求丙方承擔賠償乙方所受損失的責任。

  12.4 甲、丙雙方故意串通、共同隱瞞、欺詐損害乙方利益的,甲丙兩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共同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分20%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2.5 丁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丁方向其支付甲乙主合同項下甲方債務總額分20%的違約金,並要求丁方承擔賠償乙方所受損失的責任。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付款方式:

  帳戶名稱:

  開戶行:

  帳戶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丙方(公章): 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附:質物清單、回購協議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兩份。

抵押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號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於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縣簽署:

  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鑑於:

  1.乙方願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為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

  2.丙方願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甲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貸款金額: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於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月。

  第四條 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後,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總價 %的首期款項;

  (3)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外匯貸款按貸款發放日中國銀行公佈的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於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述第種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於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 若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每月還款日為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為準,首期及最後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餘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餘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 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並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一年後,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於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後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衝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 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 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願以本合同

  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為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元

  (大寫) _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並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為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後,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甲方執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護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 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1)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或乙方的監護人、財產代管人願意代其繼續履行本合同並經甲方同意。

  (2)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並將已由甲方執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以甲為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於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當保險賠償發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並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如發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 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並優先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並訂明:“出租人已將該房產抵押給中國銀行,出租人未清償中國銀行到期的債務,中國銀行發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遷出且租賃合同自發函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十五條 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為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並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 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徵收的稅費、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等;協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由丙方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 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 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併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 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並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管。

  第四十三條 丙方發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 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註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進行。

  第四十五條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督、檢查並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檔案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 上述擔保是連續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有效,並被視為丙方已重複作出。

  第四十七條 上述擔保為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檔案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為選擇第(2)項)。

  (1)甲方取得並正式執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3)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並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為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 在甲方發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 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後,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 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 因訂立本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式催收而產生的執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 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為的存款賬戶內扣收並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 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登出手續,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檔案。

  第五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託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託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賠償損失;

  (2)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放貸

  款;

  (3)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則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 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並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願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並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後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下列檔案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貸款申請表;

  (2)借款借據;

  (3)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並願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後果的基礎上自願簽署的。

  甲方(公章):乙方:

  授權代表: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