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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走讀生安全協議書錦集4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走讀生安全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為加強安全意識,做好安全防範,確保學生在學校住宿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經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監護人)申請,學校與班級同意,_______同學在我校就讀期間,不在學校食宿。為了加強管理,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化分安全管理責任,學校和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達成如下協議:

  1、學生申請走讀(包括上下課、早晚自習)必須經家長的同意。學生走讀期間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子女的上下課(包括早晚自習)來回路途交通安全及校外的一切管理全權負責。

  2、家長應向學校提供家庭住址準確地址和聯絡電話,主動了解學校的作息時間,參與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

  3、走讀生上下課途中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管理,學生放學後(早晚自習下後)的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或家長負全責。

  4、學校正常上課期間學生未經老師(班主任)許可私自離校,或學生本人不遵守學校管理規定而出現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學生或家長承擔。

  5、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上課,家長必須向學校管理部門或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

  6、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一份。本協議書由學校、學生、家長三方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 班 級

  家長簽字: 聯絡電話:

  學校蓋章:

  20xx年3月6日

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篇2

  學生的安全重於泰山,我校在抓好教學質量的同時十分重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為了使我們的安全工作做的更加周密,希望家長能配合學校做好對學生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為加強我校走讀生的管理,也為了能讓家長增強安全意識,明確自己的教育責任,確保您子女的安全。凡我校學生學校要求一律住校,確需走讀的,按照我校的實際情況特與您簽訂《走讀生安全協議書》,並要求家長按時接送學生。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家長對學生的安全負有教育﹑管理和監護的責任。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管理責任:

  1、學生申請走讀必須經家長同意。學生走讀期間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權負責。

  2、家長應向學校提供家庭準確的地址和聯絡電話,主動了解學校上課的作息時間,督促子女按時到校學習,參與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並經常與班主任和老師聯絡,瞭解子女在校情況。如果家長有失教育管理監護職責,造成事故,家長應承擔相應的全部責任。

  3、走讀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校外安全責任,應由家長負責管理。學生放學後﹑節假日,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如果學校行為並無不當之處,應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有關規定認定。學生放學後,進網咖、遊戲廳等社會娛樂場所造成不良後果,或在社會上交友、參與不健康活動或有危險性活動,出現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和家長全權負責。

  4、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家長必須向學校管理部門或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

  5、學校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所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學生及家長承擔。

  6、家長要確保走讀生在家的休息及督促學生按時完成各項作業,按有關學生在校時間檔案規定,家長按時接送學生。否則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承擔。

  7、未盡事宜另行通知。此協議書一式二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家長(簽字): 電話: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班 級: 家庭住址:

  車村鎮一中

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抓好高三衝刺階段的學習,提高學生的成績。學校決定延長晚上的自習時間為6:30-23:00。除高三在上課期間外,學校將開設自習室並安排教師輔導,為了加班加點搞好學習,有紀律的保障。為使學生有充裕的學習和休息時間,方便管理學生,且考慮到晚上走讀生回家的安全,學校研究決定高三學生全部住校。特殊情況不能住校,家長必須和學校簽訂走讀安全協議書,承擔相應的責任。條款如下:

  1、家長負責接送其子女上學,如由於家長接送不到位,

  學生在往返途中,出現任何意外,家長自己承擔責任,學校一概不負責。

  2、家長要保證其子女上課期間的按時到校上課,如不能

  按時到校上課家長將和學生一起到學校說清事由。方能進教室上課。

  3、學校將嚴格按照《滄源民族中學學生操行分評分標準

  和《滄源民族中學學生管理辦法》管理,家長一定要監督到位。一旦違紀學校將給予相應的處分,如畢業前撤銷不掉,學校將如實填寫檔案。

  此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一份。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年級組長簽字:

  學校蓋章: 時間:20 年 月 日

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即在學校上學,未在學校住宿且沒有參加學校早晚輔導管理的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安全責任感,制定以下走讀生安全責任書。

  1、走讀生必須根據我院要求,辦理正式走讀手續,簽訂走讀生安全責任保證書後方可走讀。

  2、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準時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有事必須按照學院規章制度請假。如果違反班級正常管理秩序,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勒令退學或者開除。

  3、走讀生出入校園按照規定必須佩戴校卡或者學生證,進出校園不得騎摩托車或駕駛機動車輛入校。

  4、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期間出現任何問題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5、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後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6、走讀生每週日晚按時到校開班會,如果班級有重大活動保證按時出席,隨叫隨到,期間的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由學生本人負全責。

  7、走讀生的校外活動由家長負責,如給學校帶來不良影響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於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並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弄虛作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甲方:(章)乙方: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走

  讀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