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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協議書

關於委託協議書範文集錦8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託協議書 篇1

  甲方(培訓單位):_________

  乙方(委託培訓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為了開闢人才培訓的渠道,加速智力開發,保證受培人員的質量,明確培訓各方的責任,為社會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對丙方的授課內容,應按照教育部對同類本科生(或大專、中專生)所規定(部屬學校按其系統的有關規定)的科目、學時安排,不得降低對丙方的要求。甲方對丙方在校期間的德、智、體發展情況,應於每學期末向乙方作一次詳細介紹。

  第二條 甲方如發現丙方有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絡,共同研究處理辦法。丙方在期末思想品德評為“差”等、學期內有三門功課不及格,一年之內有兩門功課補考不及格者,甲方有權勸其退學或取消其學籍。

  第三條 甲方負責丙方獎學金的評定和發放。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分一、二、三等,具體評定和發放方法、標準,按甲方的統一規定辦理。

  第四條 乙方承擔丙方在校學習期間的全部學費和獎學金費。學費每人每學期_________元,其他費用每人每學期_________元。丙方的以上費用,乙方應於每學期學生報到時直接匯到甲方,或由丙方帶交給甲方。

  第五條 乙方應按規定發給丙方工資(標準工資加地區生活費補貼,不發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丙方如在甲方食宿,乙方按規定每天補助丙方生活費_________元(如國家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向甲方支付丙方的寄宿費和代夥費。丙方節假日回家的來回路費,乙方按規定給予報銷。丙方如不在甲方住宿,其家離甲方兩公里以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按月發給交通費補貼。

  第六條 乙方要加強對丙方的管理和教育,要經常瞭解丙方的學習和思想品德狀況,如發現丙方有問題,應及時配合甲方教育和處理。

  第七條 丙方學習結束,經甲方考核、考試合格准予畢業後,乙方應根據丙方所學專業和甲方提供的丙方德、智、體發展情況,合理安排其工作。

  第八條 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和乙方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學習,遵紀守法,從德、智、體三方面全面發展,爭當“三好學生”。丙方如違反校規校紀,要自覺接受甲方和乙方的處理。丙方如中途退學,或被甲方勸其退學或取消學籍的,應承擔向甲方交付的各項費用,丙方如不交付,乙方有責任代丙方交付。丙方學習結束經考核、考試合格准予畢業後,必須到乙方單位工作,在_________年內不得提出調離乙方單位。丙方如因特殊情況必須調出,必須符合上級的有關規定,經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丙方如畢業後不回乙方單位工作,或回乙方單位工作不到_________年要求調離工作的,應向乙方償付丙方在校期間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和工資。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於丙方學習期滿畢業後自行失效。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三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市教育局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協議書 篇2

  委託方(中/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擬委託受理/代理其申請ce/國家認證機構的產品認證,經委託方與受理/代理方協商,特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申請認證的產品

  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認證依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申證產品取得cb證書情況有無_________________

  四、受理/代理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開始實施受理/代理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方

  (1)有權在認證開展的各階段向受理/代理方瞭解認證工作開展的情況;

  (2)有權要求受理/代理方保守其產品的技術秘密;

  (3)保證遵守所申請的國外認證機構規定的認證規則程式;

  (4)在認證各個階段中按受理/代理方的要求提交有關檔案或進行必要的工作,積極配合受理/代理方,使認證受理/代理工作順利進行;

  (5)在簽訂認證協議後,應向受理/代理方交付受理/代理費用。

  2.受理/代理方

  (1)有權要求委託方按所申請的認證機構的要求提供有關檔案,支援配合受理/代理方的工作;

  (2)有權在委託方不能按期繳納受理/代理費用時,停止受理/代理工作;

  (3)按照協議書的內容及所申請的國家認證機構的要求,及時準確地為委託方提供認證受理/代理服務。

  (4)在開展認證的各個階段向委託方提出認證要求時,其內容明確具體,不應使委託方產生理解上的歧義。

  (5)保守委託方秘密,直至合同中止,合同中止後,未經委託方許可仍不得向第三方洩漏。

  七、費用

  1.協議生效後,委託方應繳納:

  申請/受理費用:_________元(須送樣前交付)

  資料審查費_________元;

  ce/國際認證證書費:_________元;

  試驗費:_________元;

  轉報告費:_________元;

  2.受理服務開始後,由於委託方的原因,撤銷認證申請的,其申請/受理費不予退回。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委託方,受理/代理方各存一份。雙方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解釋權在_________.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理/代理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託協議書 篇3

  甲方(委託方):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付款方):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丙方(收款方):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鑑於:

  1、甲方與丙方於年月日簽訂《____合同》(以下稱“合同”)。

  2、甲方尚未完成工商註冊手續,無法開立銀行賬戶。

  3、乙方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現經三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向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內容如下:

  一、基本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向丙方支付全部合同價款¥____(大寫:人民幣____元)。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透過乙方賬戶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向丙方支付合同價款。

  3、丙方收到合同價款後,向方開具發票。

  4、丙方收到合同價款後,視為甲方已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丙方不再另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價款。

  5、甲方完成工商註冊登記手續後,須立即辦理銀行開戶手續,並於開立銀行賬戶之日起日內,將全部合同價款償還給乙方。

  二、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丙方付款,由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丙方違反合同及本協議約定的,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爭議的解決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所引發的一切,若各方無法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法院提起訴訟。

  四、其它

  1、本協議一式____份,各方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方籌備組負責人簽字並加蓋甲方臨時合同專用章;乙、丙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署人簽字並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協議書 篇4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代管方(乙方)_________

  為執行武漢市建設管理部門對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甲方將自有起重機械裝置委託乙方進行託管,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以下委託代管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甲方(起重機械裝置的產權所有方)自有塔式起重機___臺、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___臺、貨用施工升降機___臺,委託乙方代行管理。其起重裝置的備案證證號分別為:

  塔式起重機

  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

  貨用施工升降機

  1.1甲方將效能良好、安全裝置齊全、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1.2甲方委託乙方代管時,提供每臺裝置真實的原始技術資料、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原件交乙方保管,自己留影印件。

  1.3在使用過程中因工程的需要增添的零部件、配件,由乙方代行解決,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1.4在用裝置,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託管費(管理費),從租賃費中扣除。其費額為:

  塔式起重機___元/月;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___元/月;貨用施工升降機___元/月。

  停置時的處置,以甲乙雙方的約定為準。

  1.5裝置在閒置時間的維修保養、轉場安裝前的維修或大修,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0託管時,查閱隨機的技術資料是否齊全,是否取得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

  2.1新購裝置或還未取得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的起重裝置應重新辦理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再簽訂委託代管協議。

  2.2乙方對所託管的起重機械裝置的安全使用負責。

  2.3負責裝置在使用中日常維修保養。

  2.4負責每月對在用裝置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及時處理(解決)。更換零部件的費用,由甲方支付。使裝置在良好效能的狀態下運作。

  2.5執行建築起重機械管理的有關管理規定和辦理程式。違反管理規定或違反辦理程式而受到的經濟處罰,由乙方承擔。

  2.6由於違反操作規程、裝置“帶病”作業所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或“故障”造成的裝置受損,由責任方負責並對其受損裝置的損失負責。

  三、其他

  3.0本委託代管協議有效期___年(不低於3年),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3.1有效期內,不再委託第三方託管。

  3.2要解除協議,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雙方同意後,方可解除協議。

  3.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發生糾紛或有疑議時,可邀請協會工作委員會仲裁或提交法院審理。

  委託方______

  承接方(章)

  委託人______

  負責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委託協議書 篇5

  甲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者):

  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電話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電話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查詢、設定和變更分紅方式、密碼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電話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在本公司直銷中心已開立了基金交易帳戶的投資者。

  三、本協議項下電話交易透過電話語音系統實現。投資者如有疑問,可轉人工座席諮詢。

  四、乙方透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透過電腦系統記錄的資料進行自動識別,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為判認電話交易對方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在將足額資金匯入甲方基金銷售專戶後透過電話提交認購、申購申請,如果投資者未能及時將足額認(申)購款項匯入上述直銷專戶,將導致其申請無效。認購、申購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為依據。

  八、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提出,否則電話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申請無效。贖回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為依據。

  九、乙方贖回後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戶餘額不足100份基金單位,甲方有權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十、乙方電話交易申請當日有效。乙方於每基金開放日9:30至15:00開通,15:00以後的電話申請均歸屬於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無法接收、無法處理、延遲接收或遲延處理乙方的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委託協議書 篇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優質高速完成 工程的施工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遵循平等互利、自願、公開的原則,甲方與具有良好信譽和雄厚資金實力的乙方合作,委託乙方進行 工程施工所需工程材料/裝置的採購工作。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充分協商,共同達成並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採購以下工程範圍內的工程材料/裝置:

  第二條 委託方式

  1、乙方以自身的名義按照甲方承諾的條件與供貨方簽訂材料/裝置購買合同。但是,乙方應當指令供貨方開具以甲方為付款人(購貨人)的發票並將發票原件及材料/裝置購買合同的影印件交給甲方。

  2、乙方無償接受甲方的委託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委託內容。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額:根據預計的材料/裝置數量和雙方商定的材料/裝置單價,預計合同金額為_____萬元。(見附件)此金額是估算或設計數量的預計金額,不能作為最終結算與支付的依據。最終結算金額按最終雙方籤認實際消耗的材料/裝置數量乘以材料/裝置單價確定。

  2、工程季度/月計量:

  甲方每季度/月 日前對乙方當季/月完成當季採購並經監理、質檢員檢查及實驗檢驗合格,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材料進行籤認,乙方應負責提供購買材料/裝置相關資料。

  甲方核定乙方當季/月購買的材料/裝置量後,按雙方商定的單價計算乙方當季/月完成的材料/裝置款,扣除質量保證金等一切應扣費用後,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認可,該結算單作為當/月進行支付的依據和完工結算的憑證。甲方在收到業主支付的當期計量工程款後,甲方財務人員驗證本書面協議後,將實際應付的款項在 日後支付給乙方。

  3、工程完工結算:

  在本協議工程全部完工,經監理、業主驗收合格計量後,甲方將對本協議工程與乙方進行完工結算。

  根據每季/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季/月結算單,進行工程完工結算,完工結算單中質量保證金按工程完工結算金額的5%扣留,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認可後,該結算單為工程完工支付的依據。

  4、餘款支付:

  剩餘5%合同價款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 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 或乙方完全履行了質保義務的,質保期滿後_____日內付清餘款,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 材料/裝置質量

  1、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符合國家和交通部頒佈的現行有關標準和規範,以及本工程業主的有關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質量證書(如材質報告、出廠合格證等),按甲方、業主和監理要求進行檢驗並經甲方報監理、業主批准同意後方可用於工程上。

  2、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即使是經過驗收並計量後),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質量監督部門、業主、監理工程師或甲方組織的各類檢查)發現乙方負責採購的材料/裝置不合格或存在質量隱患,乙方必須負責承擔返工費及由此產生的罰款和損失。

  4、如果因乙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等原因導致本合同段在各級單位組織的各種檢查、評比中,不能獲獎或受到處罰,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若業主、監理或甲方質檢工程師發現乙方供應材料/裝置質量不符合施工規範要求且責任由乙方承擔時,則乙方負責無償清退缺陷材料/裝置出場,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因乙方負責採購供應材料/裝置的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事故、缺陷責任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雙方義務

  (一) 甲方義務

  1、負責每季度/月按時辦理乙方的材料/裝置計量和結算;按照本協議規定對乙方進行支付。

  (二)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經甲方同意的條件與供貨方簽訂合同,及時向供貨方支付甲方所需材料/裝置貨款;

  2、主要材料/裝置進場前,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證和試驗報告,並提供樣品經建設方、監理及甲方確認,否則不得使用。

  3、主要材料/裝置進場時,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按國家規定,需複試的材料/裝置均由乙方配合監理單位進行取樣和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4、凡用於工程的原材料/裝置、半成品、構件、裝置等,須有質量合格證或檢驗證明,否則不得用於本合同約定的工程,乙方亦須負責原材料/裝置、半成品、構件、裝置等進場複試的義務和費用。

  5、乙方承諾及時足額向材料/裝置供應商支付貨款及其他款項。如乙方未按時足額向材料/裝置供應商支付貨款及其他款項,導致發生甲方直接向材料/裝置供應商支付款項的結果,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款項(含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未按時足額向材料/裝置供應商支付貨款及其他款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6、如供貨方違反其與乙方簽訂的合同的,應當及時追究供貨方的違約責任。

  7、乙方負責承擔所有材料/裝置裝置的卸車費、工地現場材料/裝置裝置二次搬運費、垂直運輸費。

  8、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及所有檔案對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乙方必須遵守。

  第六條 委託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之時止。

  第七條 糾紛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出現合同糾紛時,應首先透過充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武漢鐵路運輸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章後生效。(若此合同為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必須將授權書附後,方可簽訂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協議書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許可權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檔案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檔案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絡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絡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透過以上聯絡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絡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絡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採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並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許可權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後,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檔案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願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委託協議書 篇8

  委託人(甲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

  受託人(乙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

  由於家長事物繁忙和就讀學校距離遠等原因,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學生上學,特委託 接送學生 上學完成學業,經協商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1、從此委託書簽定之日起乙方負責接送本學生上學和放學,行使監護人的權利,負責學生的安全,全權處理有關學生的一切事宜。如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要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學生,如果不按時接送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要按學校的規章制度使用《學生接送卡》與班主任進行本學生的接交。保管好《學生接送卡》,不得丟失和損壞,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4、不得酒後接送學生。

  5、乙方要使用合法車輛接送學生,不得使用非法車輛、“病車”、證照不全的車輛接送學生。

  6、此委託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學校備案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委託書有效期至 年月 日失效。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