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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範文錦集8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本合同概括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在美國FDA的“醫療器械設施登記”和“醫療器械註冊”有關事宜。

  第一條 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根據美國FDA註冊登記要求,辦理其在美國FDA的註冊和登記。

  第二條 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根據美國FDA註冊登記的要求,擔任其在美國的FDA註冊和登記的唯一代理,負責其與FDA保持長期正常和應急情況的聯絡。

  第三條 乙方的代理和責任僅限於FDA註冊登記和作為甲方的FDA登記代理人。乙方不對甲方的任何違反中國和美國法律的行為負任何責任。商務和其他業務不屬本合同乙方的代理範圍。辦理入關前對FDA的通報業務不屬本合同乙方的代理範圍。現法規條文不清,須另議。

  第四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辦理FDA企業註冊登記所需的,FDA登記表要求的,所有資料。如實填寫乙方所提供《醫療器械設施登記簡表》和《醫療器械註冊簡表》,並特此保證所填內容真實,準確無誤。如果所填內容不真實,虛構造假,將由甲方承擔責任和後果。給乙方帶來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予以賠償。

  2.按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給乙方。甲方在乙方為其辦理FDA企業註冊登記過程中和擔任代理期間需要撤消或變更本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後方可撤消或變更。

  3.如果甲方的法人、地址、隸屬關係等情況發生變化,與所填《醫療器械設施登記簡表》和《醫療器械註冊簡表》有差別,甲方有義務在60天內,向乙方提供變更後的資料,以辦理FDA企業註冊登記更新。

  4.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提供FDA下達檔案,並幫助甲方解釋和理解。甲方負責執行,安排FDA設施檢查。

  5.甲方須對乙方提供FDA企業註冊登記的資料等嚴格保密,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對與本合同項下業務無關的人和單位公開。甲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不得以乙方的名義實施任何行為,或者從事任何其他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6.甲方有權獲得乙方為其提供FDA企業註冊登記的業務服務。FDA企業註冊登記的結果,包括登記號碼等屬甲方財產 。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擔任甲方的FDA註冊美國代理,負責甲方與FDA保持長期正常和應急情況的聯絡,上傳下達。乙方須滿足FDA要求美國代理的條件。必須:居住美國或在美有商業結構;必須身在美國。

  2.乙方應按照FDA登記要求及時辦理甲方登記。並將FDA企業註冊登記的結果,包括登記號碼等及時提交甲方。

  3.乙方有義務在辦理註冊過程中,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辦理進度和結果。

  4.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的註冊資料進行審譯、整理。會知甲方須改進之處。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提供的FDA下達檔案,並幫助甲方解釋、理解。

  5.乙方有義務在甲方的向乙方提供變登記更新資料後,及時為甲方辦理FDA企業註冊登記更新。

  6.乙方如果不能滿足FDA所要求的美國代理的條件,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另謀代理。

  7.如果因乙方過錯而造成註冊失敗,乙方負責全額退還登記和代理的費用。甲方不得尋求高於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費用的賠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註冊不成功,乙方不退還登記的費用,且不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8.乙方辦理FDA註冊和作為甲方美國的FDA設施註冊代理的許可權,僅限於合同約定範範圍內的事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此業務無關的活動。

  9.乙方在辦理甲方的FDA企業註冊中得知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對與本合同項下業務無關的人和單位公開。

  第五條 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收費方式:

  1.甲方委託C-TECH為FDA註冊美國代理,並同意如下收費標準: 第一年度:_________美元,以後每年代理費_________美元 。

  2.如果甲方同意上1款,乙方同意免費提供甲方FDA註冊服務。

  3.代理費為年費,中途甲方因甲方原因終止代理,乙方不退費。

  4.甲方須在接到FDA企業註冊號碼資料後十天內,郵寄支票或匯款到_________公司指定的帳戶。以後每年代理費_________美元,應於當年的一月十五日前付費。如遇FDA調整註冊登記費用或因為其他原因造成成本上漲或下調,雙方另協商調整上述收費標準。

  支付方式:銀行支票(CHECK):_________;抬頭:_________;寄至:_________;電匯: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第六條 合同糾紛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合同法律以_________法律為依據。

  第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年後,如果無任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方因與之糾紛,委託山東XX律師作為代理人,受託方同意接受委託方的委託,經協商,雙方就如下事項達成一致:

  一、受託方指派述糾紛中的第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保護委託方的合法權益,並參與與本案有關的法律事務。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如下內容:

  1、參與聽證會以及司法鑑定、醫療事故鑑定;

  2、向當事人就案件提供法律意見;

  3、出席法院的審判、調解等訴訟活動;

  4、向法院出具律師代理意見書;

  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出庭的,受託方應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並於事前徵得委託方的同意。

  二、委託方應向受託方敘述真實案情,並提供有關證據,受託方發現委託方未能闡述真實案情時,有權終止代理。委託方同意,如因上述原因引起的本案終止,將支付已發生的律師費和辦案費(膳宿費、差旅費和通訊費等);已經支付的費用不再退回。委託方中途無故解除本合同的,應全額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及發生的辦案費。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基於委託方對真實案情的

  如訴訟過程中,委託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其應按照本案全部訴訟標的的30%支付受託方的律師費。

  四、相關費用的支付:

  以下費用應由當事人預先支付:

  1、市內交通費、通訊費、翻譯費、影印費辦案費用。

  2、律師參與聽證、司法鑑定、醫療事故鑑定會等鑑定費用以下費用應由當事人另行支付:

  1、異地(________區以外)交通費、食宿費、通訊費等辦案費用。

  2、案件的送達、郵寄、公告等相關費用以及相關機構必要的查詢、鑑定費用。

  五、受託方的代理許可權為:特別授權代理(詳見委託書)

  六、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關於醫療糾紛案件的訴訟風險已向委託人充分闡述,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成都XXX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依照《合同法》,《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專利代理條例》之條例,就甲方的發明創造,委託乙方代理中國專利(□發明 □實用新型 □外觀)的具體事宜,簽訂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服務內容:起草撰寫專利申請檔案、包括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外觀設計圖片和照片、外觀設計簡要說明;審查意見答覆,包括初審補正,初審意見陳述,發明實審答辯;以及申請審查中的事務處理等。

  二、權責要求:甲方應當對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負責,並清楚完整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介紹有關背景技術及發明內容,提供技術交底書及相關檔案,配合完成乙方申請代理工作。在審查期間,乙方在徵求甲方意見後,根據審查員的意見修改專利申請檔案,答覆審查員。

  三、工作進度要求: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技術交底書,並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收到符合要求的交底書後 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檔案的初稿。初稿完成後,乙方應交由甲方審閱認可,甲方認可後交由乙方遞交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取得專利申請號和《專利受理通知書》。(按照正常情況,實用新型從申報到獲得專利授權通知書時間為8-10個月,特

  殊情況如專利權爭議將進行答辯從而延遲授權。)

  四、合同期限:截止專利授權通知之日。如果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申請被撤回、被駁回等使申請程式不能進行,本合同終止,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在此期間,乙方就有關法律文書、通知等以面交、傳真、電子郵件或掛號郵寄的方式按甲方提供的電話,聯絡人及地址通知甲方,以掛號郵寄方式通知甲方的,自發出之日起滿15日推定為甲方收到之日。

  五、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後,乙方無故終止或由乙方原因造成申請檔案被撤回、被駁回,乙方退還全部代理費用;甲方無故解除或由甲方原因造成申請檔案被撤回,被駁回等使申請程式不能進行,所收費用乙方不予退還。

  六、付費方式:

  甲方應在簽訂合同5個工作日內以□現金□轉賬□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所有費用。

  七、乙方服務內容:

  1、負責代理甲方發明專利申請事宜,乙方需一直跟進此項工作,直到甲方拿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簽發的專利註冊證書為止。具體須負責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製做專利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等技術檔案,按照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公告(第75號)專利收費專案和標準辦理費用請求減緩手續等書面材料,將書面材料遞交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所有書面材料遞交前必須交甲方確認),並負責轉交相關官方檔案。

  2、乙方在專利申請、受理、初審、授權及領取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簽發的專利註冊證書等階段,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證實甲方所

  申請註冊專利已經透過或正在進行以上環節的審查。 3、免費為企業提供專利申請、專利背景技術查詢等諮詢服務,根據客戶在專利申請或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為甲方提供專業、全面的專利申請和保護建議。

  八、保密責任 根據《專利法》第19條和《專利代理條例》,做出如下承諾:

  1、乙方不得將所瞭解的甲方資訊和檔案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依法承擔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2、乙方認可其員工或委託代理人的行為代表乙方意志,如果員工或委託的代理人有違反第1條的洩密行為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相關責任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乙方承諾將告知其員工或代理人本協議約定之保密事項。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專案名稱:

  委託單位: (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 (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海口建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託方將 專案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招標代理委託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檔案(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檔案);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專案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合同範本《招標代理委託合同》。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專案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 現 金 或 轉 賬 ,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刑事委託代理合同範本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託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範圍包括: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 1、提供法律諮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會見犯罪嫌疑人;

  □ 6、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

  (二) 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二) 其他: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暫行)》,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 元

  2.辦案費: 元

  3.備註: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須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並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託事項辦結後,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託人結算,結餘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託並作好出庭準備後,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

  主任(簽名):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注:家屬委託後,會見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絕委託或辯護,而律師已有實際工作量的,費用的收取問題由雙方在“特別約定”條款中約定。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條款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檔案;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資料引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委託代理合同 篇7

  編號: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許可權: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許可權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許可權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檔案,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影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託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許可權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託代理合同 篇8

x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______市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資訊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____人。

  第三條 出租代理許可權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許可權為:□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 (□日/□月)。

  (三)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該賬戶資訊可透過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建設網查詢),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透過該賬戶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佣金及相關服務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見附件三。

  第九條 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_________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備案證明編號:

  經紀人簽字: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