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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外包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外包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合同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 )作為專案發包方,乙方( )作為專案承包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就 專案外包事宜,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約定 .的甲方專案(以下稱“外包專案”)的內容(或目標)包括:

  第二條 乙方對本協議約定專案的承包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啟動, 於 年 月 日結束。(或“至達成以下目標時結束: 。 ”)

  第三條 外包專案承包費用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外包專案承包費用標準為每月 元(人民幣),交費日期為每月 日之前(如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應提前),數額依當月甲、乙雙方核定後的付款通知上的數額為準。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將外包專案的目標及完成情況及時通知乙方,並有權就外包專案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並給予建議。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就外包專案的執行、完成情況進行及時、有效地溝通,並應在本合同生效時將甲方聯絡人的聯絡方式告知乙方。同時,為保證雙方的順暢溝通,甲方應當指定後備的臨時聯絡人。

  3、甲方應按照外包專案的實施流程和專案需要,向乙方外包項咳嗽碧峁┩瓿賞獍釒克匭氳墓ぷ魈跫凸ぷ鞅;ぁH艏追轎シ辭笆鮃邐瘢獍釒咳嗽幣虼朔⑸墓ぷ魃撕Α⑹鹿實齲喙卦鶉渭胺延糜杉追匠械!

  4.甲方有權就實際需要對本合同所涉專案的具體內容進行補充或變更,但事先須與乙方另行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且甲方須就補充或變更的內容另行支付乙方相應的專案管理費用。

  5.甲方應於約定的時間與方式足額向乙方支付外包專案管理費用。甲方支付遲延,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造成乙方工作延誤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方在不影響保密的前提下,應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主要行政管理規定(條款),或根據自身管理規定與乙方共同制定專案人員需遵守的規定,以便於乙方根據此更好地管理外包專案人員。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負責外包專案的執行,完成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內容或目標。

  2.乙方應就甲方的合理建議調整外包專案的實施。

  3.乙方應認真、嚴謹、負責地完成外包專案。就外包專案的執行情況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與甲方溝通。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外包專案內容的,乙方應根據變更的內容,在甲方的支援下及時調整外包專案的實施方式。

  5.除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原則上不應將外包專案的實施工作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方。否則,乙方應就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負責。

  6、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專案的管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履行支付義務的,每遲延支付一天,須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未支付金額 %的違約金。

  2.乙方未依據本合同約定完成所涉專案的,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外包專案管理費用 %的違約金。

  3.由於違約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賠償義務。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及其附件發生的或與本合同及其附件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予以解決。經友好協商仍不能達成解決措施的,甲乙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所約定專案結束之日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包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本協議一經簽字蓋章,協議內容及其所有附件的各項條款立即生效。協議的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一、 服務範圍

  1、乙方按照本協議的相關規定為甲方提供技術服務。

  2、機器的硬體更換、系統軟體、相關應用程式及網路故障均在本協議的服務範圍內。

  二、 服務標準

  1、時間:實行1小時響應。

  2、乙方在甲方報修後。應做到1小時響應,4小時恢復,如有特殊情況不超過1天,並提供有關書面報告。

  3、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資訊諮詢、技術支援、巡檢服務、上門維修等服務內容。經雙方認同,巡檢服務定為____月一次。

  4、協議期間對所有列入維護的裝置進行一次預保養服務,時間為協議簽定之日起的____日內。

  5、預保養服務包括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網路,內容包括目前機器執行的整體狀況,存在的問題,技術以及管理建議。

  6、裝置一次修復率保證在90%以上。

  三、 服務費及結算條款

  1、服務費(B年)服務費:服務費半年一支付,待服務期滿半年後先行支付半年的服務費陸百元整,待服務期滿________年後支付下半年的服務費陸百元整。服務費以轉賬的形式支付,乙方需提供銀行賬戶資訊。

  2、補充條款:維護中產生的硬體更換費用不包括在以上服務費中,按市場即時價格另計。

  四、 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機器故障擴大化或完全報廢,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復原或賠償同檔次的機器。

  2、乙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到達服務現場,則每推遲一天,賠償甲方100元人民幣。

  3、雙方在協議期間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則應向甲方所屬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 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1、本協議期滿前的一個月內,任何一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另外一方按期終止本協議。

  2、任何一方違反協議中的相關條款,並在得到另外一方的書面通知給予其合理期限糾正後仍不改正的,另外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六、 不可抗力及其它延誤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戰爭、水災、颱風、地震、社會騷亂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影響,導致合同義務的無法按期按質履行,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一般規定

  1、協議及其附件是雙方之間完整及唯一的協議,並取代以前就本協議的口頭或書面協議、報價、建議書、合同、諒解及通訊。

  2、任何一方提出對本協議條款及其附件的更改要求,必須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有關本協議的任何更改或變動,應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才能有效,並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包合同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範圍

  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的服務專案中第 1、4項的承運服務:

  1、貨物全國門到門運輸。

  2、承運貨物的分揀、包裝。

  3、倉儲(費用另計)。

  4、代辦保險(保費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服務期限

  從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到期後雙方繼續合作的,需另簽訂承運合同。

  第三條 服務受理

  1、乙方透過電話、傳真、E-mail或系統對接等方式接受甲方委託。

  2、達成委託後,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需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應一併移交)。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收取貨物手續,按服務收費標準開具運單,及辦理保險手續(在甲方提出保險要求並由甲方支付保險費時)。

  第四條 費用與結算

  1、乙方按照經雙方確認的收費標準及收費內容進行收費,運價按照《物流配送價格表》之規定執行(詳見合同附件1)。

  2、費用結算方式

  甲方按月與乙方進行結算。乙方以收貨人簽收的送貨單作為運費結算的依據進行運費結算,如不能提供簽收單的,由乙方提供保證函,確認該批貨品已安全送達收貨人,如收貨人提出異議的,由乙方負舉證責任,乙方如不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客戶收到貨時,由乙方按附件2《貨物賠償標準》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

  3、費用結算時間與付費

  乙方與甲方的費用結算期是對每月 日至 日(或30日)的業務費用進行結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明細後3個工作日內與乙方進行核對和確認,如有異議,應於收到賬單後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3個工作日內不反饋資訊,視同確認。確認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以現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項。

  4、甲方採用由收貨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當向乙方提供保函,並承擔因收貨人

  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為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

  爭議的部分,經雙方核對並對付費金額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的時間、地點、方式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

  2、在未辦理提貨、發貨手續之前,甲方有權變更或取消委託內容,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甲方所委託業務的進展情況,服務過程中的資訊,甲方應保守合作期內知道的.所有乙方的商業秘密。

  4、甲方自己包裝時,有義務按國家有關承運貨物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5、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同乙方進行結賬,在乙方完成約定的物流運輸任務後,甲方不得以各種理由為由拖欠服務費用。

  6、甲方特殊要求乙方專人押送、特殊包裝、繞道行駛、配備器材等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7、甲方委託承運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規定及其它要求,甲方不得交寄國家禁止寄遞以及侵犯他人權利的物品;甲方應保證其交寄的貨物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衛生許可等相關規定;如因上述原因導致乙方被相關部門處罰或對他人賠償或被收貨人侵害,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為甲方提供安全運送貨物服務。

  2、乙方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並向甲方反饋資訊。

  3、乙方提供的服務車輛必須牌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確保安全駕駛。

  4、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暫停執行甲方所委託的業務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費。

  6、當乙方發現貨物的包裝、體積等不符合運輸要求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絕承運,但因包裝導致的丟失破損乙方不承擔責任。

  7、乙方保留因特殊原因(運輸市場波動、油價上漲)而調整運價的權力,並通知甲方且須雙方協商一致方可改動。

  第六條 貨物保險

  本合同採用下列保險方式:

  甲方不委託乙方辦理保險。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貨物晚點責任由甲方承擔。

  2、對於甲方自行包裝貨物,因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或在交接時貨物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滅失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由於甲方錯誤提供收貨人地址、收貨人姓名或聯絡電話等資訊,導致貨物運送延誤等損失,甲方承擔責任。

  二、乙方責任

  1、因乙方責任將貨物錯送或錯達收貨人,應將貨物無償運到指定的收貨人,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遲延或拒絕收貨造成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3、乙方與操作專案相關的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以保證按照要求完成相關工作。

  4、甲方委託乙方保險貨物發生事故,乙方負責對甲方按宣告價值進行理賠。

  5、乙方負責製作每天的《運輸跟蹤表》,將運輸資訊及時通知甲方,並保證異常情況能及時處理。

  6、乙方為甲方提供倉儲服務,每日製作《庫存日報表》,及時向甲方彙報庫存情況。

  三、下列情形,造成人員傷亡和裝置損壞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在委託的貨物中故意夾帶危險貨物品和其它易腐蝕、易汙染貨物以及禁、限運貨物等行為。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

  蝕、損壞、造成人員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甲方匿報貨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鐵路及國家安檢部門對乙方的罰款及費用。

  4、甲方錯用包裝、儲運標誌所造成的貨物損失的。

  5、當收貨人收貨簽收後,該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再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其它

  1、因乙方管理不當,造成貨物破損或滅失的,由乙方按附件2《貨物賠償標準》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因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除外)。

  2、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合同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3、由於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關證明,由雙方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調確定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4、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絡方式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合同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配送價格表》、《運輸服務考核辦法》及其他

  與運送有關的操作規程均被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當本合同沒有約定時,以乙方工作單背書條款為準;當合同乙方工作單背書條款發生衝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則:甲乙雙方需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甲 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簽字日期:

  簽約地點:

  傳 真: 簽字日期:

外包合同 篇4

  甲方:

  第一條 總則

  1) 甲方委託乙方開發生產手機專案,乙方將在100部樣機。

  2)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就乙方承擔甲方手機專案開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二條 價格及付款方式

  1) 合同總金額為RMB¥萬元,其中人民幣 貳拾萬 圓整,作為本專案開發費用。餘下人民幣 壹佰貳拾萬 圓整,作為10K產品的支付費用。

  2)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5K產品訂單金額,計人民幣

  (2) 甲方收到5K貨物後需當日向乙方支付餘下金額,計人民幣購生產於15個工作日內交付餘下5K產品。

  (3)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費用的支付幣種為人民幣(¥),由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以電匯或支票劃入乙方指定的開戶銀行帳戶中。 第三條 變更

  1) 任何一方要求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所有的變更要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併經雙方簽字同意。

  2) 對合同內容的任何變更都可能導致對預定計劃、可交付資料或費用的變更。根據變更要求的範圍和複雜程度,乙方應對實現變更要求的工作而相應增加或減少收取費用,並將預計發生費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後執行。

  第四條 產權約定

  模具產權歸屬甲方,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歸還模具。

  第五條 保密

  1) 雙方不得向第三者洩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2) 雙方按本合同規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檔案資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預先說明的有關條款為據。並且任何一方在沒有經過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將另一方的保密資料(如技術資料、使用者資訊)透露給第三者。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簽字同意後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無權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費用,並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並賠償由此引起甲方的損失。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均為違約。違約方除向守約方賠償外,還須承擔另一方為取得此等賠償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 任一方未能如期履約時,應每天按未能履約部分的0.0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但支付違約金並不免除違約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3) 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實現本合同約定而受到本合同對方索賠時,應分清具體責任部分,確認該部分的責任方。對於利潤損失等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商務交易中的雙方已告知有發生這方面損失的可能性),由各自承擔,相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 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時間相應推遲,推遲時間與不可抗力持續時間相同,合同價格不因此而改變。

  2) 不可抗力發生後,雙方要立即通知對方,並採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減少影響。

  3) 不可抗力是指動亂、颱風、地震、水災等以及雙方同意的不可預見的情況。

  第九條 通知方式任何為執行本協議而發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於宣告、請求、要求、通知和備忘錄等)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雙方均負有簽收對方發出的通知的義務。如一方拒絕簽收,他方僅須提供能夠證明其已將有關通知按本協議所列地址交付郵政部門的證據,即可視為有關通知已於交付郵政部門後的第二天送達對方。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後 三 個工作日內未對對方在通知中陳述的事實或要求提出異議,則應視為該方已承認或接受此等事實或要求。任何一方如變更營業地址,應在此等變更作出後 三 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相互信任、以誠相見的原則,共同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 可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1)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護,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約代表: 職務: 簽字:

  乙方:簽約代表: 職務: 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外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著平等互利原則,受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進行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須向乙方出具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同時向乙方提供所需人才的具體要求和細則。

  二、甲方委託乙方人才外包服務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為: 元/人。

  三、乙方為甲方提供高階人才人力資源外包,人選須嚴格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和條件,在保證高階人才人選個人資料真實、不失密和在不涉及個人隱私和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儘可能向甲方提供高階人才人選的詳盡資料,以備甲方在選聘高階人才時參考。

  四、乙方在甲方對高階人才做出選擇後,負責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推薦等額人選。由乙方組織安排所選高階人才與甲方洽談。

  五、若甲方與高階人才人選洽談後達成意向,該人選到甲方試用,該人選為甲方工作之日即為該人選的試用期起始時間;若洽談不成功,由乙方負責向甲方繼續推薦候選人。

  六、甲方給高階人才人選的試用期暫定為1個月,若試用成功,則甲方在試用期期滿十日內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務費。

  七、甲方須及時通報乙方人選試用結果。試用期結束後,如果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視為試用成功。如未試用成功,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並不得聘用該人選。如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未試用成功後又聘用該人選,甲方須在15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

  八、如果乙方組織三次洽談,甲方仍無法達成試用意向;或兩次試用不合格,甲乙雙方如無專門約定,本合同自動終止。

  九、乙方只負責甲方所需的高階人才人選的推薦工作。甲方向乙方所推薦的高階人才簽訂聘(任)用合同後,甲方與該高階人才的行為及後果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蓋章 蓋章

外包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手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手機: 地址: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約定如下條款:

  一、 委託專案:

  乙方委託甲方對“xxx”56個頁面,包括切圖、寫div+css、js等。專案總費用為5000元。專案時間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

  二、 甲方責任、權利

  1、根據乙方要求,處理乙方給與的頁面。

  2、在專案進行的過程中,與乙方技術人員密切協商。

  3、按時保質的完成專案工作並根據乙方意見進行修改。

  4、乙方網站上線後如頁面出現問題,甲方應配合修改。

  5、根據合同要求,向乙方索要報酬。

  三、 乙方責任、權利

  1、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資料及修改意見。

  2、在專案進行的過程中,與甲方密切協商配合。

  3、根據合同要求,及時向甲方支付報酬。

  4、有權要求甲方就需要修改的地方進行修改。

  5、切完圖後,測試後沒有問題,需向甲方結清尾款。網站上線之後如遇到相容問題,甲方才予以協助乙方修改。

  四、 報酬的支付:乙方首先支付甲方合同金額的20%作為定金。專案驗收後

  支付剩餘的80%。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外包合同 篇7

  甲 方(託運人):

  乙 方(承運人):

  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基礎,在經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本著保證雙方權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則,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運輸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快遞包裹,運輸方式為4.2米廂式貨車公路運輸。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2、正常情況下,保證發車前備好貨及裝車。(特殊情況下發車時間另議)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負責將貨物安全及時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2、到達指定地點後由司機及跟車人員負責將甲方所發出貨物根據西安中轉站的要求碼放到指定位置。

  3、負責運輸途中貨物安全及準時到達;運輸途中凡由乙方造成的晚點遲到罰款,由乙方承擔。 4、負責甲方返貨運輸。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的經營許可權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6、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快遞包裹,價值不等。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負責,確保貨物按時完整、安全運達。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雙方約定價格執行。

  2、運輸費用及司機薪水每天現金結算。

  六、賠償責任

  運輸過程中發生非甲方因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甲方所列舉的實際價值全額賠償。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若要長時間維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務,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及時尋找備用車輛運輸甲方所託貨物,否則因延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以上原因雙方可協商解決,若沒有事先通知甲方影響運輸服務的,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甲、乙雙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約定並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賠償對方應結算當天運費的10%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由於乙方運輸途中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失及人員傷亡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2、因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貨物損失的,乙方應先賠償甲方損失後再向第三方追償事故的處理與賠償,由乙方與責任方按相關程式解決。

  3、乙方出現駕駛員酒後駕車,由此影響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由於車輛故障維修及保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若發生糾紛,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未果時,任何一方有權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若因單方違約時,對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2、乙方切實負責按甲方要求託運到指定的地點,否則全額承擔一切相關損失。

  3、若發現乙方故意將甲方所託貨物佔為己有,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相關貨物同等價值予以追罰。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有效。

  5、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處理。雙方如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