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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

有關勞務合同(通用9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關勞務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勞務合同1

  甲方(使用者):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務員):

  丙方:

  為滿足參與者需求,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由乙方對甲方提供家政服務、甲方支付勞務費、丙方對乙方擔保的形式訂立家政勞務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為____年。

  二、由甲、乙、丙三方商定以下乙方到甲方做家政的《上崗協議》內容:

  (一)乙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自願到甲方家工作,工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時間__________。

  (二)休息日______,國定假日(可、不可)休息;國定假乙方工作,工資屬單薪。

  風險提示:勞務費用

  勞務合同僱員提供勞務服務,僱主主需要依據協議支付勞務報酬,這裡要區別於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需要為勞動者繳納保險、福利待遇等;勞務關係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務費,僱主也不用像勞動合同那樣為僱員繳納社保的義務,是否繳納可以雙方協商約定。

  另外,如果是在工作時間以外加班或上夜班,僱主應付加班費或夜班津貼等相應勞務費用,並據此作出詳細約定,以免給僱主一方造成不必要糾紛。

  (三)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工資___________。

  乙方確認,簽名_____________。

  甲方確認,簽名_____________。

  丙方確認:簽名_____________。

  三、證件:

  1、乙方、甲方、丙方均出示的是本人正確身份證和有效證明。並乙方和丙方應將有效身份證的影印件交於甲方各一份。

  2、乙方出示有效、真實的體檢合格證明,體檢內容要有:胸透正常、無心臟病、無高血壓、肝功能2對半正常、無各種傳染病等。並有甲方保管。

  四、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義務

  1、乙方願意到甲方家為其做家政服務;

  接受丙方為乙方的擔保人;

  提供有效內容,符合合同的體檢證明;

  自願簽訂此合同。

  完全依照三方訂立的本合同內容的要求進行家政工作。

  2、財產和生命安全:

  如屬乙方不慎毀壞客戶物品的,乙方應照價賠償;

  乙方自身因沒有(或沒有要求甲方合理的)採用必要的安全的措施,而造成乙方或甲方生命及財產的損失,一切後果與甲方無關,乙方自己承擔。乙方在帶小孩的工作過程中,特別要注意安全,有意或無意造成孩子的傷或亡,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乙方在工作期間,對甲方家庭內的貴重物品,不得擅自觸控,更不得竊為己有。如觸犯刑律的,甲方將配合公安局要求國家執法部門立案,並同意甲方對乙方追加2倍經濟損失賠償。產生的後果有乙方負責;

  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應當注意防火、防盜、防煤氣中毒等的事件的發生,以保護自己和客戶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如乙方疏忽或違規操作,而對甲方造成嚴重後果者,乙方在經濟上要予以實際損失額賠償給甲方,法律上應予以追究。

  3、考勤

  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違反合同制定的工作紀律,若在工作中,無法適應《上崗協議》簽訂各內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二週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換人,如果乙方不提前通知甲方而私自曠工,作曠工處理。

  乙方上崗後,在甲方沒有提出終止合同的前提下,必須為甲方服務滿壹個月後方可起薪;或未滿一個月而沒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起薪。未滿一個月的屬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予起薪:

  (1)無故擅自終止合同;

  (2)無故曠工;

  (3)損壞業主物品或給甲方造成損失超過其工資數目;

  (4)上崗期間違反家政服務員的職業道德(合同中約定的)而造成甲方中途解聘的在工作期間,按合同訂立的時間和地點工作,乙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未經甲方同意,而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內罰款10元;無故15-30分鐘罰款30元;無故遲到30-60分鐘則罰款50元;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曠工處理:曠工日無工資;另向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五天工資。

  4、紀律

  (1)乙方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電話、化妝品、衣物、家電用品、食物等屬甲方的東西;如有違反,乙方願意以原物品的2倍賠償給甲方;

  (2)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進入或挪動甲方明確規定的地方、物品(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幾列乙方不能進入或使用,如有違反,乙方願甲方扣除當月的5天工資;

  (3)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向他人洩露甲方的家庭人事情況、經濟狀況、家庭矛盾、工作或學習的內容和地址、電話號碼、住址、身份及隱私等等的家庭資訊;

  (4)乙方不得搬弄是非。乙方如果有違反,願意甲方向其追回全額的經濟損失和予以1000元的賠償金額;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時間不得帶任何人進入甲方的住址和工作、學習的地點乙方如果有違反,願意甲方向其追回全額的經濟損失和予以1000元的賠償金額;有義務交清甲方交代的家中經濟帳目。

  (二)權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二週後,有權要求享受甲方為其所承保的意外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條款和保險額度。

  2、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當愛護甲方的家庭財產,對貴重易碎、易損物品及危險動作的清潔,應當首先採取安全保護措施,也有權要求客戶提供安全保護措施,方可小心進行清潔工作。

  3、國定假期有權向甲方要求休息,但應扣除相應的工資。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予乙方雙方談妥的福利。

  5、乙方有權在雙方約定的發薪時間,向甲方催討當月的工資。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風險提示:僱主義務

  勞務關係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雙方當事人在不違背法律規定情況下自由協商,任意性很強,僱主可以與僱員協商約定相關義務;

  但是,僱主必須按所在國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場所和必須發放勞動保護費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濾光墨鏡等;在所在國工作期間,如果發生疾病或工傷,僱主都應提供必要的醫療和購買必要的藥物。

  另外,建議僱主應給僱員購買人生意外保險,使勞務人員在受到意外傷害時能得到及時合理的賠償,保險費由僱主負擔。

  (一)義務

  1、甲方願意接受乙方為其做家政服務,接受丙方為乙方的擔保人。自願簽訂此合同。

  2、甲方應在乙方工作後二週,對乙方買好意外醫療保險(保額為_______人民幣)和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______人民幣)。並此時,有乙方為該保險的受益人。

  3、甲方在合同期間,乙方除了請假、曠工或損毀甲方物件及合同中約定款項,按合同照扣服務費外,不滿意乙方服務可同乙方溝通、協調直至甲方可單方面立即終止本合同,但不可剋扣乙方的服務費,甲方不得以乙方服務不到位為藉口剋扣甲方服務費,甲方如以此為由而剋扣甲方服務費,則屬甲方違約。終止合同後的乙方前未拿的服務費,甲方要按實際天數同乙方照算。

  4、甲方有責任對貴重的易碎物品或其他,在採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指令乙方進行工作,如屬甲方明知有安全隱患,而不提醒或誤導乙方,至發生物品或人員傷亡,甲方要承擔一半的責任。甲方有責任對其貴重的財、物實施嚴格的保管。

  5、甲方必須在每月乙方工作滿月後的第_______天,給乙方發相約定的薪水。不得拖欠。

  6、定約合同後,甲方要改變原定的《上崗協議內容》必須徵得乙方的同意(除了要終止合同),否則,甲方擅自改變上崗協議內容,而使乙方月內的工時薪水損失,仍有甲方補足。

  7、在乙方家裡或乙方本人確實有突發事件發生或必要事件,有義務給乙方准假或同意乙方終止合同。

  (二)權利

  乙方在工作期間,對甲方家庭內的貴重物品,不得擅自觸控,更不得竊為己有。如觸犯刑律的,甲方有權將配合公安局要求國家執法部門立案,並追加實際經濟損失的2倍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工作內,在地點、時間不變的情況下,指令乙方的工作順序、要求等方面的安排;

  有權在任何時間終止本合同;

  在國定假期,符合國家的國定假薪水的前提下,有權同乙方商議加班事宜;

  有權瞭解乙方的家庭人員情況和乙方的社會關係;

  有權清查已交給乙方的家中經濟帳目。

  六、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義務

  保證乙方的身份、住址、年齡、身份證號真實、有效,否則,將承擔乙方違約後的甲方一切經濟、精神損失;

  對乙方的來源有對甲方說明、擔保的義務,如果今後乙方違約,丙方有義務提供乙方的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地址、現住址、年齡、身份、家屬地址、及家屬身份等;如果丙方今後不能向甲方提供約定的乙方真實身份資訊,丙方將有向甲方賠償所有乙方違約所造成的一切經濟、精神損失的義務。

  (二)權利

  有權留下甲方的身份證地址、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有權知道甲方給乙方的工資待遇、工作地點、工作時間;

  在任何時候能提供乙方的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地址、現住址、年齡、身份、家屬地址、及家屬身份的前提下,不對乙方的違約行為和後果負責。

  七、三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應遵守本合同訂立的內容和要求,如有違反,也應以本合同訂立的制約方法進行;三方如遇到矛盾,應盡力協商和謙讓;如遇在本合同未詳盡事宜,三方在予以協商。

  八、爭議解決

  三方有糾紛,協商不成,可到甲方的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起訴。

  九、其他

  此合同系三方自願訂立。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簽名、或蓋章有效。

  甲方:(簽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勞務合同2

  印刷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茲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印刷________達成以下協議:

  一、 概要:_________

  二、專案明細:

  專案名稱:

  1.尺寸:______ 2.紙張: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總價: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印刷完成後,交與甲方,經甲方確認後應即付清印刷費用。

  四、交貨方式

  印刷加工:在確認打樣稿後______個工作日內交貨。

  交貨地點:

  五、印刷質量標準

  1.乙方前期製作應按提供樣稿之要求按時,按質完成,印刷品質量以簽字樣稿為準驗收;甲方應負責有關內容的及時校核確認以及收貨驗貨。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製作的稿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過______次的樣稿確認。在乙方提供第______次確認稿時,甲方應完成所有的確認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_____ __次確認稿後仍需要進行修改,甲方同意視修改內容額外支付每頁不超過__ ___元的改稿費用。

  3.如為甲方提供的菲林,且打樣稿與菲林不一致的情況,乙方不保證印刷顏色與所提供樣稿的絕對一致,而應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為準

  4.彩色印刷品的色差範圍正負應不超過樣稿的___ ___%,套印允許誤差應小於_ _mm,其他如需檢驗的專案按國家新聞出版行業標準有關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質量標準驗收

  5.甲方對印刷質量有任何異議,須在交貨後_ ___個工作日內提出,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負責除印刷以外發行、廣告的連帶責任。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對承印印件的原稿(或電子文件)、校樣、印板、底片、半成品、成品及印刷品的樣本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損毀。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印數印刷,不得擅自加印。

  3.乙方完成委託印刷業務後,應當認真清點印刷品數量,登記臺賬,並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將印刷成品、原稿(或電子文件)、底片、印板、校樣等全部交還甲方,不得擅自留存。

  4.乙方在承接時,應核實委印方相關證件,不得印刷有內容不實、圖文虛假的印刷品。

  七、智慧財產權及保密

  1.乙方應對甲方製作發行方式、計劃嚴格保密。

  2.乙方設計人員應自覺保護甲方提供的一切用於排版印刷的電子文件,不得擅自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為甲方雜誌製作的平面設計,其著作權屬於甲方。

  4.乙方應妥善儲存雜誌的所有電子設計稿件、菲林,甲方若需要,應予提供;合同終止後,若雙方不再續約,乙方應將所有電子設計稿件、菲林交給甲方。

  八、合同其它條款

  交貨數量同意允許正負____%的短溢裝。如溢裝的情況,甲方有權選擇是否按合同單價接收超裝之貨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贈送他人或以任何價格出售,作其他客戶印刷業務參考樣本除外。如短裝在____%之內,乙方須按合同單價從合同總價中扣除相應金額,但不另行補足數量。如短裝在 %以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缺貨品。

  由於政策變化、政府行政行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導致其中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此合同未盡事項,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並經協商無效,應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爭議解決。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執行的情況,雙方應友好協商延期履行,協商不成或確實無法繼續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有關勞務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 公司(總部設於________ )為一方,甲、乙方代表透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甲方負責實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問題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1.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2.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乙方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境之前如需變更時,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甲方應負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僱傭,甲方應在終止僱傭之日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甲方應在期滿之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他證件

  1.乙方應按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2.甲方應按專案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專案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機動車駕駛執照等必要手續,並承擔費用。

  甲方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乙方具體明確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乙方不負責任。

  3.如果甲方未能為人員獲得在專案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機動車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並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乙方公司沒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甲方無法為人員辦理在專案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乙方公司負擔。

  4.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專案所在國的授權代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後即向專案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並通知乙方公司。同時甲方應透過專案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乙方公司的義務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專案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專案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甲方為實施本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僱和更換,應由雙方的工地的授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1.人員每週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可由甲方與乙方公司授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於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3.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4.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後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 日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1.人員的月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有效內按以下標準支付(美元):

  (1)半熟煉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階工程師

  (8)授權代表

  (9)副授權代表

  2.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自第2年始,每月工資遞增____ %。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1.根據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員在夜間工作或加班,應商得乙方授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____ 小時。

  2.夜間時間係指從當日晚上9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甲方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甲方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3.小時工資按下式計算: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1.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2.乙方公司在工地的授權代表應按甲方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_日後_____天內即________日前提交甲方在工地的授權代表稽核批准。

  3.工資單審批後,甲方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__日後一天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乙方。其中:____ %電匯至______銀行營業部乙方公司帳號;____ %支付給乙方公司工地授權代表。若甲方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按欠付款總額的____ ‰,以美元向乙方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中國________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稅金

  乙方負責為人員交納所徵收的一切稅金;甲方負責為人員交納專案所在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週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1.按專案所在國政府的規定,每週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____。

  2.人員應享受專案所在國政府頒佈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春節2天,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3.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________天的回國年度休假。甲方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______間的往返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實際工作月數× (x/12)=休假天數

  4.人員在專案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5.因工作需要並應甲方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度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________間的往返旅費甲方支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1.甲方在每批人員抵達崗位後,即應向乙方授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於________美元的預付工資。

  2.乙方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後第________個月還清,每月償還____ 分之一。

  第十三條 動員費

  1.甲方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動員費。

  2.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後由甲方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併電匯至中國銀行乙方帳號。

  第十四條 保險

  1.乙方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____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僱主承擔。甲方應隨同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併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險費。

  2.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後,如經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證明檔案,以避免甲方為人員在專案所在國重複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1.甲方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免費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乙方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甲方承擔。

  2.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甲方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甲方支付____ %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癒送回中國繼續治療,甲方不再支付第4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換該傷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____ 至工地的旅費亦由甲方承擔。

  3.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亡,甲方負責其遺體處理並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1.甲方應負擔人員由中國________至工地間的往返

  旅費及每人往返隨身攜帶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費。甲方應於人員合同期滿後回中國前________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乙方授權代表。

  2.甲方應免費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3.甲方應免費向乙方授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採購儀器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________人,應增加一輛。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甲方免費提供,並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免費使用甲方的交通工具,用於正當的目的諸如遊覽、購物等。

  4.乙方授權代表和人員可以免費使用甲方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5.人員如經甲方批准出差,其差旅費應由甲方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1.甲方應為人員免費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_______至_______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____ 至____ 平方米;僱主還應免費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沐浴、衛生、洗衣裝置和用品及必要的傢俱和備品(臥具和傢俱詳見本合同附件3和4)。

  2.甲方應向人員免費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製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

  3.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乙方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和包裝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後____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乙方公司帳戶。

  4.乙方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乙方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的每週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5.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專案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後,有關報送、提貨、運輸等工作,僱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1.甲方應為人員免費提供一般勞保用品和專用勞保用品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勞動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國包乾代購,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購,由僱主據實支付貨款,並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2.甲方應免費向人員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甲方承擔,並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購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帳單後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3.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他用品應經雙方工地授權代表協商同意後,由甲方免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1.乙方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專案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2.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翫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專案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乙方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災、戰爭、內亂、封鎖、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按( )項仲裁。(1)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和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有關勞務合同4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物件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分包範圍: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總日曆工作天數:_________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影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專案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專案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專案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專案經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

  (2)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質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驗收;

  10.5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裝置,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裝置、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

  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絡;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裝置、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域性;

  11.5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定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 做好施工現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資料及其他設施;

  1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保護措施費用。

  1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處理。

  1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 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4 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必須,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_________.

  15.5 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裝置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_________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裝置、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

  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採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2)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元。

  17.4 採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5 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價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_____%,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事故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過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

  (2)中間支付:_________.

  19.2 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裝置,效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除錯完畢,執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除錯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裝置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勞務分

  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租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發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違約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在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給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

  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裝置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 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應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

  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___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並送備案後生效。

  35.補充條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裝置、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裝置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週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勞務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有關勞務合同5

  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工期起止日期:自20xx年12月xx日起至20xx年12月xx日左右止;

  二、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認真執行國家勞動政策做好乙方就業指導工作;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報名費、介紹費;

  3、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滿月全勤(當月沒有曠工、遲到、早退、請假)情況下每月最低工資在xxx以上,否者欠缺部分由甲方補齊;

  4、乙方在進廠途中和進廠後,在沒有徵得甲方管理人員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私自離開團隊和工廠,一切後果由乙方本人承擔,即日起本合同自動解除;

  5、在合同期間,乙方要嚴格遵守廠規廠紀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服從廠方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否者,對於違犯廠規廠紀帶頭鬧事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6、乙方應如實提供個人資料、身體狀況,如隱瞞(如心臟病、癲癇等隱性疾病)有關情況,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本人承擔;

  7、乙方因自身特殊原因(婚、喪)未完成合同中途離廠者,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得到甲方管理人員認可方可離廠,並同意廠方在本人工資中扣除廠方所墊車費xxx元;

  8、乙方在工作期間出現工傷事件的,由廠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乙方在工廠外發生的事故由乙方本人承擔。

  三、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生效

  1、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透過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

  2、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3、本合同一式xx份,甲乙雙方各執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20xx年12月xx日20xx年12月xx日

有關勞務合同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採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於兩年)。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實際用工單位)的 崗位從事 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

  2、派遣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稽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外計發。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基本工資的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為 元,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按約定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期限屆滿,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繳納社會保險。

  3、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後,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雙方同時書面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積極重新派遣。

  6、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 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勞務合同7

  編號:

  xx市勞務派遣協議書

  (20xx版)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人,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推薦合同樣本·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勞務承包合同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有關勞務合同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期限為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全部結束。

  二、工程專案和承包範圍:

  1、工程名稱:xx混凝土澆築工程。

  2、工程地址:xx風景小區。

  3、承包範圍:完成本工程結構圖紙及建設單位所有主體結構變更混凝土工程,包括後澆帶、施工縫的打鑿和清理。

  三、工程質量要求:

  1、在澆築混凝土時,乙方違規操作所產生的損失及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2、對結構缺陷(如蜂窩、麻面、振搗不均勻等)修被應及時按要求進行修復。

  3、作業區內做到工完場清(包括地泵周邊、結構地面上的落地灰)。

  4、及時做好牆根部鑿毛及樓梯半梁並清理乾淨。

  5、應安排專職人員進行樓層養生工作,澆築混凝土前及時做好模板下方堵石膏工作,拆模板後及時剷除根部石膏。

  6、喝酒、打架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擔。

  7、本工程的工程款按工作作業的混凝土的立數結算,每立混凝土為21元/立,工程款結算每月按所完成的工程的70%結算。全部工程完工半月內將結算全部工程款。

  8、因人為或施工不當被建築單位逐出工地,乙方所有的工程款將全部扣除。

  9、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檢查,若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有關勞務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工作人員):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就勞務合作一事達成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實際需要,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工種工作,擔任職務。

  二、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具體工作任務為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預計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時間

  甲方對乙方實行第 種工作制:

  1、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工資待遇

  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示範區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工資待遇調整按甲方工資分配製度和管理辦法執行。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相應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應負的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確定辦法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的確定辦法為: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並給對方帶來損害的,不承擔相應責任。

  六、合同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後,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其他條款和未盡事宜按集體合同約定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一月內辦理合同鑑證手續。

  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 份,員工本人檔案存入 份。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