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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

  勞動合同制和勞務派遣制的區別:

  1、勞動合同制,和A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屬於A公司員工,在A公司上班

  2、勞務派遣制,和A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屬於A公司員工,在B公司上班

  不管簽訂哪種合同,簽訂時一定要明確保險、福利、待遇,避免今後麻煩

  勞動合同制和勞務派遣制的區別:

  1、勞動合同制,和A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屬於A公司員工,在A公司上班

  2、勞務派遣制,和A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屬於A公司員工,在B公司上班

  你好。

  是這樣的勞務派遣是一個時代的產物,90年代一大批人下崗或是簽訂協保。這批人員再就業的時候單位無需為其繳納社保、公積金,並有稅收上的優惠這批人的派遣合同就是勞務派遣合同。

  勞動合同就是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合同。

  勞動派遣合同就是和人力資源派遣單位簽訂用工合同,但是工作還是在現有單位。一般派遣員工享受的待遇比正式員工稍差,主要是在福利待遇上,工資應該是差不多的。

  形象就是孤兒院的孩子被人領回去過週末,雖然人在別人家裡,但還是孤兒院的人。

  歡迎來空間看看。

  最簡單的說一個是有編制,一個是沒得編制,派遣人員,始終不屬於用工單位員工。這就是最大區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2

  一、改簽範圍和條件

  工作表現好,身體健康的在崗勞務派遣人員(限公司引進的專科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屬改簽直接用工的範圍。

  (一)連續與**公司簽訂兩次勞務派遣合同,期滿的(時間統計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在技術員以上管理崗位工作的(以聘任時間為準);

  (三)連續4年考核結果均“優秀”的;

  (四)獲得集團公司年度首席管理者、首席業務能手、首席員工、總經理特別獎或連續三年獲得集團公司年度優秀管理者、優秀業務能手、優秀員工的;

  (五)獲得**市及以上個人榮譽稱號(勞模、標兵、五一獎章等)的;

  (六)參加**職工技能競賽,個人獲得大工種前三名(錄取名次五名以上)、小工種前兩名或連續三年獲取名次的;

  (七)參加集團公司技術比武,個人連續三年獲得第一名的。

  (八)取得技師或高階技師職業資格的。

  二、辦理程式

  (一)個人申請。個人持獲獎證件、職業資格等級證書、聘任檔案、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一張)等到基層單位勞資部門報名。

  (二)基層單位初審。基層單位依照申報條件進行初審;審查合格的填寫《錄用職工花名冊》,在規定時間將申報人員“花名冊”、“證書(證件)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等一併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報送材料須1人1檔,並在檔案袋封面註明個人基本資訊及內裝材料(用A4紙列印,仿宋3號字型)

  (三)集團公司審定。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對各基層單位上報人員進行彙總、稽核,報集團公司領導辦公會稽核透過,並在集團公司進行為期五天的公示。

  (四)簽訂勞動合同。經公示無異議後,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填寫《錄用職工審批表》,並按規定簽訂直接用工勞動合同。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各單位務於**日前將申報人員材料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

  (二)從勞務派遣工中吸收直接用工工作關係隊伍穩定,敏感性強,各單位要及時傳遞資訊,正確引導,精心組織,嚴格把關,穩妥實施。

  (三)所有的影印件均需用A4紙影印。

  (四)本規定於20xx年 月 日起生效;

  (五)未盡事宜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負責解釋。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3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勞務派遣)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經濟型別註冊地址經營地址聯絡電話

  乙方: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家庭住址郵政編碼在秦居住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經濟型別註冊地址經營地址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於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從事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區域或地點為。

  第四條甲方與用工單位的勞務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並協商變更勞動合同。

  第五條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乙方嚴格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對於符合國家規定的崗位(工種),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的,經甲方同意,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七條甲方應保證用工單位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標準派遣人員與用工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用工單位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應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婚喪、計劃生育等休假權利。甲方根據用工單位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乙方意願,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的勞動報酬為元/月或按。乙方在同一用工單位連續工作,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實行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低於用工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且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月。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婚假、年休假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四條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工資,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六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和補充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九條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二十一條用工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工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本合同期滿時,甲方不得終止,應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止。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違法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約定以下條款: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河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

  性別:_____

  聯絡地址:_____

  聯絡電話: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派遣至_____(下稱:用工單位)從事_____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和任職標準等,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說明書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同意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本企業規章制度對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四條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用工單位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利。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和用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和用工單位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範,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和用工單位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和用工單位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月按時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具體標準按照用工單位的薪酬制度執行。甲方可以根據用工單位的業績、規章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甲、乙雙方對勞動報酬另有約定的,透過專項協議明確。

  第十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照國家、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甲方:_____(簽章)乙方:_____(簽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6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

  單位型別: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記註冊地:

  實際經營地:

  勞動保障證號:

  聯絡方式及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號:

  社會保障卡號: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聯絡方式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採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不少於兩年)。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只可依法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輔助性、替代性)崗位從事工作, (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2、派遣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常白班、班運轉、輪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時數為 小時,每週休息日(保障每週不少於一個完整晝夜的休息);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稽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由(甲方發放、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為 。

  3、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形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為 ,單價為 元,法定工作時間以外超過定額部分,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計。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辦法,合理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應當按規定自用工之日起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職工本人確認或公示,甲方應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

  3、甲乙雙方應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甲方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乙方在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鑑定時,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負責處理相關事宜和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存續期間非乙方本人過失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乙方因《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可以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重新派遣時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1、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履行民主程式,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輔助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並在用工單位內公示。

  2、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7

  本勞動合同(下稱“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簽訂:

  甲方:(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後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並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____小時工作制,每週工作___天,每週休息___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_____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_____日為發薪日,月工資____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於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以下防護措施:_________。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8

  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

  聯絡方式及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

  聯絡方式及電話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老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義務。

  乙方承諾,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保證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天天工作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 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治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非凡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並按每月 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治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治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 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 %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 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9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註冊地址: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於*年*月*日終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0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勞務派遣)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地方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1

  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_____街道(鄉鎮)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2

  編號: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 _____區(縣) 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終止。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3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4

  編號:20170721

  甲方:庫爾勒金潤假日酒店

  乙方:趙兵

  簽訂日期:20xx年7月21日

  甲方聯絡電話:xxxxxxxx

  乙方聯絡電話:xxxxxxxxx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製

  諮詢電話:1233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甲方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經濟型別:私營登記註冊地址實際經營地址

  通訊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

  二、乙方基本情況

  第二條乙方性別:男戶籍:新疆庫爾勒型別(非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xxxxxxxxxxxxxxxx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20xx年7月22日

  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戶籍所在地:新疆庫爾勒市

  三、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採用固定期限。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20xx年6月21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20xx年7月日22起至20xx年8月21日止(合同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甲方派遣乙方到實際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20xx年6月21日止。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到(新疆庫爾勒金潤假日酒店)的崗位從事(酒店執行總經理)工作,實際工作地點為庫爾勒市延安路;工作內容(不屬於)國家規定有毒、有害或其他特種作業。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實際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崗位(工種)工作屬於性。

  第六條甲方應當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保證乙方的知情權。

  第七條乙方按照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依法履行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應達到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標準。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按實際用工單位以下條款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九條實際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實際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第十條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依法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權,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乙方具體休息休假時間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與乙方協商確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作或在節假日安排加班的,實際用工單位應徵得乙方同意,補休或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安排或另外計發。第十一條實際用工單位部分工作崗位需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核實實際用工單位是否依法報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稽核批准並告知乙方。

  六、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15_日,基本工資的發放形式為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第十三條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方式:

  1、試用期(20xx年7月22日至20xx年8月21日),每月為4000元(肆仟元整)。

  2、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6000元/月;績效獎金按乙方的業績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規定考核確定,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計成工資制,乙方超額完成甲方基本任務後,甲方按乙方超額完成酒店總營業額的5%計件工資另外計發。乙方未完成甲方月基本任務,基本工資按比例扣減。

  4、乙方連續叄個月達到酒店的營業額任務,甲方須補齊乙方試用期工資20xx元(貳仟元整) 。

  第十四條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實際用工單位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專案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被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在實際用工單位為職工調資的同時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第十七條甲方在合同期內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無工作期間,按照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或實際用工單位對工資待遇的其他約定。

  七、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月起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為乙方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繳費記錄。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按廠務、企務公開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公示欄中公示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和實際用工單位同崗位(工種)職工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當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實際用工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第二十三條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此類原因乙方行使單方終止、解除權或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由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並承擔連帶責任;甲方負責依法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並與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二十六條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權。

  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八條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在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當地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後,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並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任意一方無故解除合同,解除方應當以乙方叄個月基本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二條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實際用工單位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依法妥善安置。

  第三十三條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八條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條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採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於兩年)。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實際用工單位)的 崗位從事 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

  2、派遣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稽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外計發。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基本工資的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為 元,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按約定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期限屆滿,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繳納社會保險。

  3、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後,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雙方同時書面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積極重新派遣。

  6、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 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