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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

【推薦】加工合同模板五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加工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工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為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字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xx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資訊)、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檔案。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資訊)、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QB1002-97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於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30% 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1%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個月,自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

  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後

  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 (定作方)

  乙方: (承攬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向乙方定作服飾的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

  一、定作物

  服裝名稱 款式 面料名稱 計量單位 單價 金額 備註

  二、面料、輔料質量標準和要求

  三、服裝款式特點和製作要求

  四、服飾質量標準和驗收方法

  五、量體時間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在約定的時間內乙方派人到甲方進行量體。

  六、配套及包裝要求

  七、結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八、交貨期限、地點、方式

  乙方應當在量體完成之後 天內交貨。交貨地點為甲方辦公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九、異議

  如果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服飾在數量、質量、款式等方面有異議,應當在收到該等服飾之日起15天內提出。乙方應當在10天之內作出答覆並提出解決辦法。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應當根據本合同總金額,按日萬分之三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應當根據本合同總金額,按日萬分之三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完成量體工作,乙方的交貨時間順延。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執 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服裝加工合同 鋼筋加工合同 加工貿易合同 進料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3

  合 作 協 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長期承接甲方委託的加工製造業務長期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關係概述

  1.1 乙方長期承接甲方委託的加工製造業務,並保證產品的生產、質量及提供優質的服務。

  1.2 乙方為甲方加工製造的`產品,不能以任何理由提供給任何人。乙方對甲方的產品無經營銷售權,以及產品的技術、專利負有保密責任。

  1.3 甲方與乙方根據本合同,協商確定每一筆訂單。乙方根據甲方下發、乙方確定的訂單,安排生產加工製造。

  二、 產品的訂做及定價

  2.1 為確保甲乙雙方長期的合作關係,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加工產品應以物美價廉的優勢。

  2.2如果其他廠家能比乙方更低的價格提供相同質量、或者更好的質量時,雙方協商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調整價格。

  三、 產品的來料及成品檢驗

  3.1 在生產製造之前,由甲方提供產品的樣品,經乙方製作樣品並以書面的樣品確認書提交甲方檢驗,檢驗合格後雙方各執一份確認書和封存樣品,按照確認的樣品作為依據生產和保證產品的質量。

  3.2 產品執行的質量標準,應由甲方給予相關檢驗標準檔案。訂單另有約定的,按照訂單新約定的檔案執行。

  3.3 乙方保證,所製作的產品的實際技術引數符合訂單標識記載的技術引數。

  四、 包裝和運輸

  4.1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產品,須按照甲方要求的包裝,貼標識。訂單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4.2 交貨方式、地點:甲方所在地的倉庫,或另有約定的地點。

  4.3 輸送的費用由乙方負擔,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4 乙方承擔運輸中貨物損失或者損壞的風險。

  五、 結算方式及期限

  5.1 雙方簽訂合同後,將以此合同作為基礎,每次訂貨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訂單。

  5.2 乙方對甲方確認訂單以後,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出貨時間;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5.3 付款結算方式約定:月結,當月產品月底之前出貨,檢驗合格驗收之後,次月初對賬完畢無誤之後,

  月底前結清所應付款項;甲乙雙方對於付款進度以及結算方式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六、 違約及解決糾紛的方式

  6.1 如因乙方違約所造成的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2 如果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實在協商解決不了則向本市所在地域的地方法

  院提出訴訟。

  6.3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果甲乙雙方有違

  約,則合同作廢。期滿如雙方再商定續約。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未盡事宜可在雙方協商後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認可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 本合同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

  商祺!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本著“友好合作、雙方協商,共進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就以下事宜,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作內容

  本次合作專案如下:

  二、合作方式

  1、先提貨(或先製作、安裝),後付款

  2、付款方式:憑乙方開具的發票進行結賬

  3、合作期限:日到年日。合作期為 年,期滿後雙方關係及本協議自動作廢。在本協議到期後,雙方 可以續簽,如需續簽需提前簽訂下一階段的合作協議後繼續展開合作。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需要採購的商品的具體型號、規格、數量等資訊;

  2、甲方提貨時需與乙方雙方在銷貨清單上簽字確認作為最終結賬依據;

  3、合作專案完成後,甲乙雙方驗收確認後,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有效票據 及時結款給乙方(若驗收不合格,如何退貨);

  四、乙方責任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時供貨,如遇缺貨或其他原因,乙方需積極協調貨源,如不能及時供應需與甲方溝通徵得甲方同意後由甲方另行尋找採購商;

  2、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商品價格,應低於或與市場價持平,不得高於市場價,如經甲方瞭解供貨價格高於同行,甲方有權拒付超出市場價部分商品價格(市場價格的確定方法)。兩次以上超出市場價,甲方有權取消本合作意向書(橫線改為解除本協議書);

  3、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商品需保證質量,要求產品有合格證和產品說明書、保修卡等相關質量保證。

  4、乙方不得公開或透露甲方的任何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非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5、乙方如因經營地址變更或其他自身原因導致不能正常經營的,需及時告知甲方。

  五、違約責任

  1、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協議,造成該業務無法無法達到協議規定的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協議,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協議規定透過法律程式終止協議(橫線改為解除本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非違約方的經濟損失。

  2、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3、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商品或專案符合甲方要求,如因乙方技術、裝置等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六、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內如一方要求中止協議,須提前兩個月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改為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如果對方同意解除協議,則協議在對方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起兩個月後自動廢止。改為則協議在對方發函確認後終止。

  2、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有關規定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方所在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代表人)

  蓋 章

  地 址:

  聯絡電話:

  日 期:蓋 章 地 址: 聯絡電話: 日 期: (代表人)

加工合同 篇5

  立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客戶)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託承攬加工事項,透過友好協商,於 年 月 日雙方同意訂立合約條款如下,以為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組成及內容

  1.1 本合同規範由乙方供料並委託甲方承攬加工後,將全數加工製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關法律行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製成品之具體品種數量、交期、交貨地、加工費金額、支付期、支付方法,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發票或其它書面約定所列,並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合約到期前 日甲乙雙方得就本合約之內容重新檢視,檢視無意見則本合約自動續約 年,甲乙雙方並得協議無條件期前終止。

  第三章 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3.1 委託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費用,由雙方協商決定並註明於發票/採購單。

  3.2 加工費、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應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付款採每月結算形式並在乙方採購單及甲方發票上註明,亦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四章 質量要求及運輸方式

  4.1 各類物料及加工製成品質量標準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式樣書、圖紙、規格之約定,就有關標準之任何變更,應經雙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製成品之發貨(以下簡稱“發貨方”)應按約定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對於乙方供料,由甲方位於 廠房,按經雙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所列核對數量、規格、型號,不符合約定的,應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七日內調換或補齊;屬於多發、錯運物料或加工製成品,收貨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 日內通知發貨方;收貨方對發貨方加工製成品之質量或效能有異議的,應在收到加工製成品後 日內提出異議,發貨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日內完成返修,收貨方逾期提出以上異議的,發貨方不承擔物料質量、數量、規格、型號不合格的責任。

  4.3 發貨方應確保其供料或加工製成品包裝牢固,並保障運輸過程安全。

  4.4 發貨方應按收貨方確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方式、送貨地點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

  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4.5 乙方對甲方供料及甲方對乙方運送加工製成品之運輸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第五章 加工貿易手冊、原物料進口及成品出口報關

  5.1 加工貿易手冊由甲方按海關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填報,但因乙方向甲方提供資料性文

  件與實際進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於重量、品名規格、數量、原產地等),導致甲方在料件進口報關或加工製成品出口報關時產生一切支出費用損失,由乙方全數承擔。

  第六章 成品驗收標準和方法

  6.1甲方將加工製成品送達雙方約定交付地後,乙方應於三日內驗收,倘甲方未於此約定期間內接乙方驗收結果之通知,即於送達後第四日起視為加工製成品已透過驗收。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7.1 甲方未按約定質量交付加工製成品,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

  7.2 甲方交付加工製成品數量少於約定,應當照數補齊。

  7.3 加工製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備齊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時間而確定,加工期間甲方預期未能如期交貨時,應立即附具理由及計劃交貨日期提交乙方,雙方重新約定新交期。

  7.4 由於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毀損、滅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違約責任

  7.5 乙方於發出採購單後變更供料或委託加工製成品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

  及時通知甲方,如因相關變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需作出賠償。

  7.6 乙方未按約定期間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術資料、式樣書、圖紙、規格、包材等,經甲方同意順延交期,並應當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7.7 乙方超過約定日期支付加工費,應當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7.8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法和期限對甲方加工製成品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約定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甲方對其加工製成品質量、數量不負責任。

  7.9 對於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主動匯給守約方,違者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物料、加工製成品或扣付加工費充抵。

  第八章 合同解除

  9.1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於該原因發生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第九章 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守秘義務

  10.1雙方應信守職業道德,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任何於業務過程中知悉對方包括

  但不限於生產工藝、技術、商業秘密及其它各類資訊,洩露於包括對方員工在內之任何第三人,違者守約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第十章 紛爭解決

  10.1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0.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 方: 乙 方:(客戶)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日 日 期: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