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加工合同> 有關加工合同彙編十篇

加工合同

有關加工合同彙編十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加工合同 篇1

  委託方:

  地址:

  被委託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代加工飲料產品有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總則: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續簽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另行協商合作相關事項。以上合同期限內在乙方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合法、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廠房租賃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則自動終止,並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承擔責任。

  2、乙方同意使用現工廠資源為甲方加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轉包委託他人。(乙方不能私賣甲方產品)

  3、甲方負責提供瓶型、瓶標、瓶蓋樣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樣本進行生產及採購(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並蓋章封存的樣品為準)。

  4、乙方負責代工產品生產及定期倉儲,並按甲方要求進行成品出貨。每批訂單生產完畢,甲方接到乙方提貨通知後應及時提貨,乙方為甲方提供30日的週轉庫位,逾期乙方將按天加收倉儲費用,具體費用雙方協商確定。加工產品名稱、規格、價格

  二、 加工產品的數量、費用、付款與結算方式:

  1、 加工數量:乙方單次(班)計劃生產量不低的於箱,依據當月雙方生產計劃進行。

  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訂單之日起,兩日內提出具體生產計劃,並按合同約定標準計算該產品的代工費,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單。

  3、 結算方式:訂單生產完畢,乙方通知甲方提貨,雙方依訂單生產入庫檢驗合格品量進行核算,核算後結清剩餘貨款,款到發貨。

  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雙方各執二份,公證處一份,雙方質檢局各存檔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權利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

  甲方:乙方:日期: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牟定縣第一小學與楚雄開發區楚風布藝店窗簾加工制安,共同達成協議,並簽訂如下合同:

  一、規格

  窗簾制安方式以甲方看樣品為準,用鋁合金窗杆,制安包工包料及除錯,按1:2的比例製作安裝。

  二、布和紗高度為2.75米,窗高超過2.75米,按實際高度加布用量計算。

  三、結算價格:綜合價(窗杆、窗簾、插鉤)的單價55元/米,共10906.5米;窗杆單價12元/米,共132.2米,共計1586.4元。兩項合計:12492.90元(大寫:壹萬貳仟肆佰玖拾貳元玖角)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預付30%—50%。

  2、窗簾安裝完畢,甲方向乙方支付質量保證金以外的費用。

  3、甲方留取貨款總額的 5% 做為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滿,甲方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五、其它約定

  1、留取布樣,由甲方封存。乙方必須按布樣用料。

  2、保修期為一年。出現窗杆脫落,甲方通知乙方後,在兩個工作日內修復,如人為汙染及劃破布料,乙方不負責更換。

  3、乙方在現場安裝過程中,應注意安全,出現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與賠償。乙方在甲方現場,應加強對現場成品的保護。 甲方簽約代表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標的物的名稱、材質、規格、數量、單位、單價、總價、加工要求

  詳見附表《xxx合同清單》 ,以清單標註為準;

  二、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貨物的技術等級、光澤度、外觀等質量必須符合現行的國家及行業出臺的標準或要求;產品表面應潔淨、無磨痕,且圖案,色澤均勻、接縫均勻、周邊順直、鑲嵌正確、無後期損壞(如人為裂紋、崩邊掉角);

  2、加工要求:詳見附表《xxx合同清單》,以清單標註加工要求為標準加工;

  3、數量: 詳見附表《xxx合同清單》,最終以雙方驗收的實際數量為準。

  三、工期要求:

  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合同規定貨物加工完畢由甲方驗收。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預付款;

  2、乙方加工製作完畢,發貨前須經甲方驗收確認,甲方驗收合格,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到合同總價款的60%;

  3、甲方在合同規定的貨物送至工地,安裝竣工並驗收合格後,應在( )個月內向乙方付清剩餘款項。

  五、驗收及異議處理

  1、甲方可參照附表《xxx合同清單》的加工要求對貨物進行驗收;

  2、驗收合格後,雙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驗收單雙方各執一份。

  3、甲方有權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拒絕簽收。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貨款導致乙方未按時交付貨物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無質量問題,甲方拒絕收貨、拒絕支付貨款的,不影響合同繼續履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運費、人工費、合同款項、訴訟費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的1‰/天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逾期超30日,乙方權解除本合同,停止供貨,並要求甲方支付加工進度款及逾期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如中途變更加工內容,如規格、數量、工藝或包裝等,未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因此給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變更送貨日期未提前書面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的送貨責任及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所供貨物如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導致無法修補或安裝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未按約定時間交付甲方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需向甲方賠償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天計算。

  七、不可抗力

  1、、當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時,履行合同的時間將予以順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但合同價格不因此而改變。

  2、本條款所定義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對市場環境變化,乙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及生產安排不周等情形,無論嚴重程度如何,均不可理解為不可抗力。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

  本合同項下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公平、公正、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問題,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xx(需方)

  乙方:xx(供方)

  在經國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代加工定臨公路路面工程1標的各種規格材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總量(規格(mm)、數量(萬m3))

  1、水溫:

  (1)4.79—19 1.25萬m3(以實際用量為準)。

  (2)19—37.5 1.25萬m3(以實際用量為準) 。

  2、路面:

  (1)0.075—4.750.9萬m3 (以實際用量為準)。

  (2)4.75—10 1.9萬m3 (以實際用量為準)。

  (3)10—15 1.9萬m3 (以實際用量為準)。

  (4)15—201.2萬m3 (以實際用量為準)。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驗收方法:

  1、乙方加工的材料規格標準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凍結乙方不合格的費用的支付,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2、驗收標準及驗收方法。

  乙方提供的碎石,機制砂質量標準要求:符合《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需方隨時對供方的供貨進行抽檢,檢驗方法按國家規定的方法進行。

  三、供貨方式(分兩次):

  1、備料階段:供貨起始時間:20xx年xx月xx日開始供貨,20xx年xx月xx日完成8900立方機制砂和2.5萬立方的碎石量。

  2、施工階段: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工程完工,按照工程的實際需要,乙方應確保供貨的數量、質量及各種規格。

  3、交貨地點:內官黑山昌盛石料廠。

  4、碎石生產後堆放的料場由甲方提供。

  5、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費為每方每公里1元,車輛和人員安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此價格不含稅。

  6、付款方式:甲方按簽收的碎石和機制砂數量的貨款,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90%料款,剩餘的10%在供貨階段付清。供貨階段的貨款分月計量付款。結算時甲乙雙方憑第三方籤認的收料單進行結算。

  7、若甲方在20xx年再需要增加碎石數量時,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總共7萬立方的碎石供應量,並且乙方每立方米要價不得超過38元。

  四、材料價格:

  1、0.075—4.75(機制砂)28.00元/m3(不含稅費價)。

  2、庫存料15000立方價格:(4.75—19、19—37.5 ) 36.00元/m3(不含稅費價)。

  3、其他各種規格石料價格,38.00元/m3(不含稅費價)。

  4、以上價格均為出廠價。

  五、材料計量:

  由供需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收貨方簽字認可,一車一票,具體認可方法由供需雙方加第三方共同協商。

  六、雙方責任:

  甲方根據工程施工要求,分備料階段和供貨階段,甲方按協議條款付款給乙方,乙方必須按協議條款約定內容,按甲方要求生產出合格產品,並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及時保證供應量,不得晚供或欠供,不得影響甲方工程正常需求(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因乙方造成的甲方停工待料,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出現合同糾紛時,應首先透過充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門仲裁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需方: 供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精神,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不鏽鋼欄杆

  1、不鏽鋼欄杆扶手材料規格Ф51×1.2。

  2、不鏽鋼立柱規格為Ф51×1.2。

  3、不鏽鋼欄杆橫管規格Ф35×1.0。

  4、不鏽鋼欄杆豎管規格Ф25×1.0。

  第二條:製作要求

  1、要求橫平豎直,拋光打磨。

  2、要求高度為70cm。

  3、要求長度為4m為單位,立柱3支。

  4、按所提供的“不鏽鋼樣品”及樣圖加工。

  第三條:合同金額

  1、單價為150元/米(含稅收)。

  2、合同數量約100米,總金額約15000元整,以實做實收為準。

  第四條 驗收及付款:

  1、不鏽鋼欄杆全部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即為交貨,交貨後及時辦理驗收手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3日內付清乙方貨款。

  2、所加工的不鏽鋼欄杆、維修保質期為一年。

  第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所列附件(即圖紙)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提交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

  附:加工不鏽鋼欄杆《報價表》及製作樣圖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公司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合作人:身份證號:

  乙方合作人:身份證號: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條 為了規範合作印花染色車間的行為,保護合作人的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二條 合作印花公司性質為合作,乙方出印花裝置:一臺圓網、兩臺平網;甲方提供廠房,同時提供兩臺韓國產2.8米定型機、前處理、後處理等配套設施,具體細節見甲乙雙方裝置清單。

  第三條 合作印花染色公司合作期限為8年,合作協議簽字之日算起,協議期滿6個月前,合作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二章 合作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合作公司名稱為:嘉善順天印染車間

  第五條 合作公司經營生產場所:嘉善楊廟順天毛絨有限公司內。

  第三章 合作目的和合作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作目的:甲方有印染廠廠房,乙方有印花染色裝置,甲方有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和排汙許可證,甲方保證每天排汙量不少於1000噸。

  第七條 合作公司經營加工範圍:染色、印花。

  第四章 合作人合作方式、金額和分利方式

  第八條 合作人甲方將自己名下順天印染廠房作為合作場地,提供兩臺韓國定型機、前處理、後處理等配套裝置,同時提供生產所需流動資金,佔股70%;乙方負責購買印花裝置(一臺全新圓網、兩臺進口舊平網),佔股30%。購買價格需經雙方認可,並且新裝置有廠家發票、裝置資料齊全,同時確保舊裝置正常使用。

  第九條 合作人甲方須在清理出合作的廠房,乙方需 天內裝置到位。

  第十條 合作期間各自資產歸各自所有,不得隨意請求轉讓、分割、擔保、抵債,合作終止後,合作方各自行處理。

  第十一條 執行成本費用按順天公司執行成本計算,並提供給乙方真實成本資料。國家規定的費用按國家規定費用繳納給甲方,如排汙費、電費、管理費。

  第十二條 合作印染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十三條 雙方各委派一名執行人和會計,負責工廠生產管理和監督,工資報酬由合作公司按月支付。

  第十四條 汙水處理費用按實際費用上繳。

  第五章 合作人責任和義務

  第十五條 合作方甲方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清理廠房內的雜物,並保證電力、蒸汽管道接進合作公司內,甲方負責鍋爐、電力、蒸汽,但要變更廠房內的佈局乙方需經甲方同意。甲方負責協調當地政府與百姓關係,乙方不承擔各債權債務。

  第十六條 在合作期間甲乙方安全工傷問題由雙方處理或賠償,保險由甲乙方共同解決。

  第六章 財務管理與盈虧分擔辦法

  第十七條 賬目必須由甲乙雙方稽核,甲方負責開具發票,但是開票額度不能超過進賬發票。甲乙雙方派統計一名、出貨兩名、監理一名,每天發貨由甲乙雙方確認方可發貨。如發現做偽賬,雙方有權追查各方責任和後果。每月對賬由甲乙雙方指定人選。

  第七章 合作公司的事務的執行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各派一名執行合作事務,並具備如下條件:

  1. 有印染廠管理經驗。

  2. 對印花染色的生產工藝、生產裝置、成本分析非常熟悉、精通。

  3. 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條 合作雙方執行人對合作人負責,並履行下列職責:

  1. 對外開拓業務,培養生產技術人員。

  2. 主持合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關注合作公司的經營狀況。

  4. 制定合作公司內市場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5. 指定合作公司的具體的管理和規章制度。

  6. 提出經營和管理技術中的問題。

  7. 制定合作雙方發展方案。

  8. 每月向合作雙方報告合作公司執行情況和經營情況、財務狀況,並確認原材料價格。

  第二十條 對合作公司執行人行為約束

  1. 不準合作公司執行人親屬在公司內擔任管理、統計、技術員、倉管員、發貨員,一旦發現免職並查是否有工作中的漏洞,並扣兩個月的工資。

  2. 對市場加工價格虛報的,或低於合作人品種價格的,上報合作人方可執行。

  3. 如發現合作公司執行人有損害合作人利益的,以權謀私,開除並追究經濟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承擔部分責任。

  4. 合作公司執行人工資由甲乙合作人確定。

  第二十一條 合作公司有關重大事項做出決定時,經合作人雙方表決透過,在合作公司能達到預期利潤、提成時,合作執行人有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 合作人的權利

  1. 有權監督執行人在合作公司事務執行情況、

  2. 合作雙方有權瞭解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隨時查閱合作公司賬簿。

  3. 被委託執行合作公司的執行人不按照本合作協議執行事務的,有權撤銷該委託。

  4. 合作人分別有權對合作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時,應該停止事務上的執行,協商後再決定。

  第二十三條 合作人在合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 合作人在同地區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與本合作公司相競爭的業務,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禁止合作人以合作公司購買私有物品,一旦發現,以現金方式退回合作公司。

  3.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同地區相同合作行業。

  4. 禁止合作人從事損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動,一旦發現全額退回合作公司,並承擔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下列事務必須經合作人同意:

  1. 改變合作公司的合作人。

  2. 改變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與地點。

  3. 處理合作公司的不動產。

  4. 轉讓或處理合作公司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 以合作公司名義為他人擔保。

  6. 聘用合作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作公司的執行人。

  第八章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人退出和更換合作人

  第二十五條 新合作人加入,按下列進行:

  1. 需經一方合作人同意。

  2. 合作人需承認本合作協議。

  3. 原合作人必須告知新合作人原合作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 依法訂立合作協議。

  5. 合作新合作人對合作前公司的債務承擔合作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作人退出按下列順序進行:

  1. 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但需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2. 不允許在合作公司虧損時退出。

  3. 退出前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合作人。

  4. 合作人退出,對合作期間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合作人合作份額。

  合作人退出,對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虧損或債務按規定承擔。

  5. 退出人有未了結合作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6. 合作方退出,不論何種方式合作,均按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另一

  方合作人決定結算貨幣還是裝置實物、

  7. 退出前必須負責把合作公司欠款要回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條 合作人轉讓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並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合作人:

  1.

  2.

  3.

  4. 合作方轉讓需經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合作人依法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利。 轉讓給本合作人以外的第三方時,按合作公司規定對待。 合作人依法轉讓、出售,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受讓人經修改合作協議,

  即成為合作人,依照修改後的合作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和義務。

  第九章 合作公司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八條 合作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方可解散:

  1.合作期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的。

  2.合作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雙方合作人決定解散。

  4.合作公司沒有達到合作目的的。

  5.合作不具備各項責任規定的。

  6.政府責令關閉或被撤銷、搬遷的。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解散後,按下列程式清算:

  1.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在出現清算事由15日內由合作雙方同意提定一名或兩名清算負責人,不能確定的由會計事務所或人民法院指定。

  2.合作公司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合作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和清算有關合作公司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盈餘,按合作協議規定分配。

  6.清算合作人各確認無誤後,合作人對合作公司存續期間的債務按規定承擔。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由單方合作人造成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合作協議及法律規定在合作期間未滿擅自推出的,向合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合作公司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三十二條 合作事務執行人不履行職責或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經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合作人違反本合作協議及法律規定,造成另外一合作人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四條 本合作協議生效後,合作人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章 附加條款

  第三十五條 合作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及發現確定變更之處,按合作協議有關規定,合作人共同協商,補充或修改,補充或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合作人各一份,公正一份,存檔一份。

  合作人甲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合作人乙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公 證 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7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資料

  乙方向甲方帶給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帶給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帶給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帶給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帶給給甲方的材料應貼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帶給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能夠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兩國文字引起歧義,則以___為準。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帶給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帶給的原材料不貼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狀況需要補充、變更資料,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8

  定作人:xxxx芯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編號:2015042101 簽訂地點:盱眙

  承攬人: 盱眙縣xx紙箱包裝廠 簽訂時間: 20xx年 4 月 24日

  第二條、 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紙箱尺寸為內徑尺寸:長36.2 cm×寬21.6cm×高22.3cm ,三層彩色膠印,紙張材料不低於“ 瓦楞110g/平方米,面紙230g/平方米 ”標準。

  第三條、 承攬人負責紙箱尺寸和圖案的設計,確保符合定作人產品包裝的要求。定作人有義務協助承攬人並提供擁有的圖片、尺寸等資料。

  第四條、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點:承攬人送貨到定作人指定地點。(盱眙盱城鎮工業集中區)

  第五條、 加工物的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交貨按本合同第二款驗收。

  第六條、 承攬人對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至加工物驗收入庫後7日內。

  第七條、加工貨款的結算及期限定作物入庫7日內付清全款。

  第八條、 定作人在簽定本合同時預交定金人民幣貳仟元。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本合同期潢或一方違約另一方提出。

  第十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按期支付貨款的,定作人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 承攬人未及時交貨,按總貨款的3%/天向定作人支付違約金,其它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順序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影印件等同原件。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定作物單品累計數量達到4000只時退還製版費或抵充貨

加工合同 篇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資訊)、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檔案。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資訊)、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QB1002-97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於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30%

  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1%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

  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後

  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湖北大班木業有限公司

  甲方問乙方訂製傢俱(仿古沙發)一批,為明確雙方責任及權益,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制定合同如下:

  一、訂製內容:沙發白坯半成品和油漆成品

  加工,以雙方認定的樣品為準。

  二、合作形式:甲方向乙方訂製加工沙發一批,甲方提供原生態板材,約計五十個立方米,乙方負責白坯半成品及油漆成品加工。

  三、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沙發樣品及件數核算實際用料方數。

  四、甲方加工件數:五套沙發(1+2+3)+2

  五、合同加工單價:壹套單價12000元,總價60000元,含油漆輔料,大寫陸萬元整。

  六、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加工費總額的50%作為之前開支費用,餘款在提貨之前付清。

  七、交貨方式:㈠、乙方在收到甲方款之日起開始計算,四十五日伍套全部交貨。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一日不提貨,甲方收取乙方倉庫存放費,按每天百元計算,依此類推,到提貨日期止,算清現金。㈡付清加工費餘額,一次性提貨。

  八、交貨地點:甲方自提。

  九、雙方發生爭議:雙方的協商,協商不成的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遵守,合同條款至雙方完成後自行終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備註:沙發件數:單人位五把,雙人位五把,肆人位五把。小茶几五把,大茶几五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