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古籍> 維天之命原文翻譯賞析3篇

維天之命原文翻譯賞析

維天之命原文翻譯賞析3篇

維天之命原文翻譯賞析1

  維天之命

  題解:讚美文王的美德。

  維天之命1,於穆不已2。於乎不顯3,文王之德之純。

  假以溢我4,我其收之。駿惠我文王5,曾孫篤之6。

  【譯文】

  是那上天天命所歸,多麼莊嚴啊沒有止息。多麼莊嚴啊光輝顯耀,文王的品德純正無比。

  美好的東西讓我安寧,我接受恩惠自當牢記。順著我文王路線方針,後代執行一心一意。

  【註釋】

  1.維:語助詞。2.於(wū):嘆詞,表示讚美。穆:莊嚴粹美。3.不(pī):借為"丕",大。

  4.假:通"嘉",美好。溢: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爾雅·釋詁》:‘溢、慎、謐,靜也。’…詩言‘溢我’,即慎我也,慎我即靜我也,靜我即安我。"

  5.駿惠:鄭箋訓為"大順",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惠,順也;駿當為馴之假借,馴亦順也。駿惠二字平列,皆為順。"

  6.曾孫:孫以下後代均稱曾孫。鄭箋:"曾,猶重也。"篤:指篤行,行事一心一意。篤,厚。

  【賞析】

  《維天之命》是《周頌》的第二篇,無韻,篇幅不長,充滿了恭敬之意、頌揚之辭。詩為祭祀周文王之作(《毛詩序》所謂“大平告文王也”),因文字中有“文王之德之純”、“駿惠我文王”等句可證,古今並無異議,但對成詩之時,則漢儒、清儒之說有分歧。鄭玄箋雲:“告大平’者,居攝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禮作樂。”他認為此詩作於周公攝政五年之冬。而陳奐《詩毛氏傳疏》則雲:“《書·雒誥》大傳雲:‘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七年致政。’《維天之命》,制禮也;《維清》,作樂也;《烈文》,致政也。三詩類列,正與大傳節次合。然則《維天之命》當作於六年之末矣。《雒誥》周公曰:‘王肇稱殷禮,祀於新邑,鹹秩無文。’鄭注云:‘周公制禮樂既成,不使成王即用周禮,仍令用殷禮者,欲待明年即政,告神受職,然後班行周禮,班訖始得用周禮,故告神且用殷禮也。’鄭謂周禮行於七年致政之後,是也。而箋以告太平為禮未成時,在居攝五年之末,則未是。詩云:‘我其收之。’又云:‘曾孫篤之。’自在制禮後語矣。”據他考證,鄭玄之說有誤,此詩當作於周公居攝六年之末,即公元前1110年。今人陳子展《詩經直解》認為陳奐之說較鄭箋“為有據也”,茲從其說。

  此詩內容大致可分為兩部分,前一部分四句說文王上應天命,品德純美;後一部分四句說文王德業澤被後代,後代當遵其遺教,發揚光大。讀者稍加註意,便會發現前後兩部分在結構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個逆挽,也就是說,今傳文句將原該是“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純,於乎不顯”的平行結構在句子的排列組合上作了小小的變化。語義絲毫未變,但效果卻很不一樣,兩個“於”字的疊合,更顯出嘆美莊敬之意。而後一部分沒有用感嘆詞,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邏輯排列,平鋪直敘,波瀾不驚,在唱出重音——讚頌文王——之後,以輕聲順勢自然收束,表示出順應文王之遺教便是對文王最好的告慰,這樣一種真心誠意的對天祈願與自我告誡。

  從詩的句式看,此詩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純”與第七句“駿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壓縮成“文王德純”、“駿惠文王”這樣的句式,如此則八句均為四言,整齊劃一。《周頌》中不是沒有這樣純用四言句的詩章,如《臣工》、《噫嘻》等即是。因為《周頌》中多無韻之詩,可能會有人將這種句式參差與勻整的不同與有無韻腳聯絡起來,以為有韻之詩句式以勻整為尚,無韻之詩句式以參差為尚;這樣看的話未免太絕對,上舉《臣工》、《噫嘻》等無韻(江永《古韻標準》謂《臣工》“韻不分明”,語尚含糊)之詩也是齊言句式,就很難以此解釋之。筆者以為《頌》詩的句式參差與否,除了語言表達上的需要外,恐怕更多的是合樂的需要。據鄭覲文《中國音樂史》說:“《頌》律與《雅》律之配置不同,《雅》為周旋律,《頌》為交旋律。”而阮元《釋頌》強調《頌》之舞容而謂其全為舞詩。據此,則《頌》詩的音樂大約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變化多一些,句式參差與勻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異。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筆者不敢妄斷,謹以之求質於治中國古代音樂史者。

  至於說此詩的內容,實在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頌揚文王德配上天,對其美德頂禮膜拜,正是周公攝政制禮,確定祭祀文王的規格儀軌之後,創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題。而因其言詞古直,情意樸素,尚無矯揉造作之弊,今人讀來並不致於像讀後世千篇一律的`祭祀歌辭那樣產生反感。(茹雲鶴.趙荔紅)

  【說明】

  這亦是一首在祭祀儀式現場所誦唱的歌,是一首祭祀文王、武王的頌歌,周成王是周朝第二代天子,其威望僅次於文王、武王,與其子周康王齊名,史稱“成康之治”。《史記·周本紀》說:“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措四十餘年不用。”天下之所以安寧,是因為“成王不敢康”。周文王在世時,周國沒有取得天下,周武王即位後即滅商得天下,可惜在位僅幾年就去世,周成王即位就繼承了周武王的事業,又一次重新開始分封諸侯。他的責任就是要保證天下太平,讓人民得以休養生息。所以,這是一首周成王自己頌唱的祭祀歌,他在歌中表白自己不敢懈怠,不敢追求安樂,希望天下太平。

  在短小的詩篇中,詩人用簡潔的語言,十分緊湊的敘述了周初三王,並且表明了他們對建立、鞏固新興王朝所作出的不同貢獻,同時又重點宣揚了成王為完成父輩事業所進行勤勉努力。詩歌的這一敘寫特點,當之無愧地贏得了前人“通首密練”的好評。

  本篇無韻,只有八句,是《詩經》中最短的篇章之一,但詩題卻是《詩經》中最長的。

  關於本篇的主旨,最初都認為是祭祀成王的。朱熹《詩集傳》援引《國語》曰:“《國語》叔向引此詩而言曰:‘是道成王之德也。”賈誼《新書·禮容下》亦云:“文王有大德而功未就,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成王承嗣,仁以臨民,故稱昊天焉。”均可證。但《毛詩序》卻認為是祭祀天地的:“《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毛詩序》之所以會得出這個結論,一是因為其堅認《周頌》無成王之後的作品,所以不可能是祭成王;二是因為其判定詩的主旨往往只根據詩的發端,而不是根據詩的整體。《毛詩序》的這個結論與本篇的詩意顯然牴牾,因為整首詩七句中有五句讚美成王,只有一句涉及天,所以儘管毛詩長時間佔據了詩學的主導地位,儘管鄭玄、孔穎達諸儒煞費苦心地為其補苴罅漏,它還是不斷地被後人責難。朱熹《詩集傳》曰:“此詩多道成王之德,疑祀成王詩也。”姚際恆《詩經通論》曰:“小序謂‘郊祀天地’,妄也。《詩》言天者多矣,何獨此為郊祀天地乎?郊祀天地,不但於成王無與,即武王亦非配天地,而言‘二後’,何耶?”方玉潤《詩經原始》曰:“序謂‘郊祀天地’,不知何所取義。詩唯首句及天,‘二後’下皆言文、武受命,及成王之德。曰‘不敢康’,曰‘宥密’,曰‘緝熙’,而終之以‘單厥心’,所以上基天命,纘成王業,而能安靖天下者於是乎在。於天地毫不相涉,天下豈有此等祭天地文乎?”現代學者亦多摒棄《毛詩序》的觀點,而恢復其“祭祀成王”的本來面目。

  祭成王不從祭主入手,卻上溯到文、武二王,再追溯到昊天,似乎有些離題。其實這並不難解釋,成王受命於文、武二王,文、武二王又受命於天,所以從天入手,以示成王與文、武二王一脈相承,得天之真命。首二句是全詩的引子,其作用猶如賦比興中的興,後五句才是全詩的主體。成王是西周第二代天子,聲望僅次於文、武二王,與其子康王齊名,史稱“成康之治”。《史記·周本紀》曰:“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措四十餘年不用。”天下之所以安寧,是因為“成王不敢康”,此與《離騷》所說的“夏康娛以自縱”正相對照。“夙夜基命宥密”伸足“不敢康”之意,一正一反,相得益彰。按此句最難理解。《禮記·孔子閒居》有:“孔子曰:‘夙夜其命宥密,無聲之樂也。”’鄭玄注:“其,讀為基。基,謀也。密,靜也。言君夙夜謀為政教以安民,則民樂之。”陳子展《詩經直解》謂“此句舊解唯此鄭注較為明確”,本文即用鄭注;《爾雅·釋詁》亦曰:“基,謀也。”正與鄭注同義。第五句的“緝熙”是連綿詞,不應分解,《大雅·文王》有“於緝熙敬止”,《周頌·維清》有“維清緝熙”,《周頌·載見》有“俾緝熙於純嘏”,都作光明解,本文亦依之。最後一句的“其”等於“之”,“肆其靖之”等於“肆之靖之”,也就是“鞏固它安定它”的意思。文王、武王開創的周朝在成王時得以鞏固、安定,這就是祭主一生的功績。

維天之命原文翻譯賞析2

  原文:

  維天之命

  〔先秦〕佚名

  維天之命,於穆不已。

  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

  假以溢我,我其收之。

  駿惠我文王,曾孫篤之。

  譯文

  想那天道的執行,美好肅穆永不停。多麼輝煌多光明,文王品德多純淨。嘉美之德使我慎,我們永遠要繼承。順著我祖文王道,子子孫孫永力行。

  註釋

  1、維:語助詞。一說“思念”。

  2、於(wū):嘆詞,表示讚美。

  3、穆:莊嚴粹美。

  4、不已:不止。指天道執行無止。

  5、不(pī):借為“丕”,大。一說發語詞。

  6、顯:光明。

  7、德之純:言德之美。

  8、純,大,美。

  9、假以溢我:以嘉美之道戒慎於我。

  10、假,通“嘉”,美好。

  11、溢,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爾雅·釋詁》:‘溢、慎、謐,靜也。’……詩言‘溢我’,即慎我也,慎我即靜我也,靜我即安我。”

  12、收:受,接受。

  13、駿惠:順從的意思。鄭箋訓為“大順”,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惠,順也;駿當為馴之假借,馴亦順也。駿惠二字平列,皆為順。”曾孫:後代子孫。孫以下後代均稱曾孫。鄭箋:“曾,猶重也。”

  14、篤:厚,忠實。此處指篤行,行事一心一意。

  鑑賞

  《周頌·維天之命》是《詩經·周頌》的第二篇,無韻,篇幅不長,充滿了恭敬之意、頌揚之辭。

  此詩內容大致可分為兩部分,每四句為一部分。前一部分說文王上應天命,品德純美;後一部分說文王德業澤被後代,後代當遵其遺教,發揚光大。前後兩部分在結構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個逆挽,也就是說,今傳文句將原該是“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純,於乎不顯”的平行結構在句子的排列組合上作了小小的變化。語義絲毫未變,但效果卻很不一樣,兩個“於”字的疊合,更顯出嘆美莊敬之意。而後一部分沒有用感嘆詞,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邏輯排列,平鋪直敘,波瀾不驚,在唱出重音——讚頌文王——之後,以輕聲順勢自然收束,表示出順應文王之遺教便是對文王最好的告慰,這樣一種真心誠意的對天祈願與自我告誡。全詩猶如兩段歌詞,結尾處以詠歎作副歌。這種形式,在當代歌曲中,也還是很常見的。

  從詩的句式看,此詩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純”與第七句“駿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壓縮成“文王德純”“駿惠文王”這樣的句式,如此則八句均為四言,整齊劃一。《周頌》中不是沒有這樣純用四言句的詩章,如《周頌·臣工》《周頌·噫嘻》等即是。因為《周頌》中多無韻之詩,可能會有人將這種句式參差與勻整的不同與有無韻腳聯絡起來,以為有韻之詩句式以勻整為尚,無韻之詩句式以參差為尚。這種看法未免太絕對,上舉《周頌·臣工》《周頌·噫嘻》等無韻(江永《古韻標準》謂《周頌·臣工》“韻不分明”,語尚含糊)之詩也是齊言句式,就很難以此解釋之。《頌》詩的句式參差與否,除了語言表達上的需要外,可能更多的是合樂的需要。據鄭覲文《中國音樂史》說:“《頌》律與《雅》律之配置不同,《雅》為周旋律,《頌》為交旋律。”而阮元《釋頌》強調《頌》之舞容而謂其全為舞詩。據此,則《頌》詩的音樂大約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變化多一些,句式參差與勻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異。

  至於說此詩的內容,實在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頌揚文王德配上天,對其美德頂禮膜拜,正是周公攝政制禮,確定祭祀文王的規格儀軌之後,創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題。此詩言詞古直,情意樸素,並不像後世的祭祀歌辭那樣有矯揉造作之弊。

維天之命原文翻譯賞析3

  維天之命

  作者:佚名

  朝代:先秦

  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駿惠我文王,曾孫篤之。

  譯文

  是那上天天命所歸,多麼莊嚴啊沒有止息。多麼莊嚴啊光輝顯耀,文王的品德純正無比。美好的東西讓我安寧,我接受恩惠自當牢記。順著我文王路線方針,後代執行一心一意。

  註釋

  ⑴維:語助詞。 ⑵.於(wū):嘆詞,表示讚美。穆:莊嚴粹美。 ⑶不(pī):借為“丕”,大。 ⑷假:通“嘉”,美好。溢: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爾雅·釋詁》:‘溢、慎、謐,靜也。’…詩言‘溢我’,即慎我也,慎我即靜我也,靜我即安我。” ⑸駿惠:鄭箋訓為“大順”,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惠,順也;駿當為馴之假借,馴亦順也。駿惠二字平列,皆為順。” ⑹曾孫:孫以下後代均稱曾孫。鄭箋:“曾,猶重也。”篤:指篤行,行事一心一意。篤,厚。,兩段歌詞,結尾處以詠歎作副歌。這種形式,在當代歌曲中,也還是很常見的。

  賞析:

  《維天之命》是《周頌》的第二篇,無韻,篇幅不長,充滿了恭敬之意、頌揚之辭。詩為祭祀周文王之作(《毛詩序》所謂“大平告文王也”),因文字中有“文王之德之純”、“駿惠我文王”等句可證,古今並無異議,但對成詩之時,則漢儒、清儒之說有分歧。鄭玄箋雲:“告大平’者,居攝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禮作樂。”他認為此詩作於周公攝政五年之冬。而陳奐《詩毛氏傳疏》則雲:“《書·雒誥》大傳雲:‘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七年致政。’《維天之命》,制禮也;《維清》,作樂也;《烈文》,致政也。三詩類列,正與大傳節次合。然則《維天之命》當作於六年之末矣。《雒誥》周公曰:‘王肇稱殷禮,祀於新邑,鹹秩無文。’鄭注云:‘周公制禮樂既成,不使成王即用周禮,仍令用殷禮者,欲待明年即政,告神受職,然後班行周禮,班訖始得用周禮,故告神且用殷禮也。’鄭謂周禮行於七年致政之後,是也。而箋以告太平為禮未成時,在居攝五年之末,則未是。詩云:‘我其收之。’又云:‘曾孫篤之。’自在制禮後語矣。”據他考證,鄭玄之說有誤,此詩當作於周公居攝六年之末,即公元前1110年。今人陳子展《詩經直解》認為陳奐之說較鄭箋“為有據也”,茲從其說。

  此詩內容大致可分為兩部分,前一部分四句說文王上應天命,品德純美;後一部分四句說文王德業澤被後代,後代當遵其遺教,發揚光大。讀者稍加註意,便會發現前後兩部分在結構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個逆挽,也就是說,今傳文句將原該是“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純,於乎不顯”的平行結構在句子的排列組合上作了小小的變化。語義絲毫未變,但效果卻很不一樣,兩個“於”字的疊合,更顯出嘆美莊敬之意。而後一部分沒有用感嘆詞,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邏輯排列,平鋪直敘,波瀾不驚,在唱出重音——讚頌文王——之後,以輕聲順勢自然收束,表示出順應文王之遺教便是對文王最好的告慰,這樣一種真心誠意的對天祈願與自我告誡。

  從詩的句式看,此詩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純”與第七句“駿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壓縮成“文王德純”、“駿惠文王”這樣的句式,如此則八句均為四言,整齊劃一。《周頌》中不是沒有這樣純用四言句的詩章,如《臣工》、《噫嘻》等即是。因為《周頌》中多無韻之詩,可能會有人將這種句式參差與勻整的不同與有無韻腳聯絡起來,以為有韻之詩句式以勻整為尚,無韻之詩句式以參差為尚;這樣看的話未免太絕對,上舉《臣工》、《噫嘻》等無韻(江永《古韻標準》謂《臣工》“韻不分明”,語尚含糊)之詩也是齊言句式,就很難以此解釋之。筆者以為《頌》詩的句式參差與否,除了語言表達上的需要外,恐怕更多的是合樂的需要。據鄭覲文《中國音樂史》說:“《頌》律與《雅》律之配置不同,《雅》為周旋律,《頌》為交旋律。”而阮元《釋頌》強調《頌》之舞容而謂其全為舞詩。據此,則《頌》詩的音樂大約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變化多一些,句式參差與勻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異。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筆者不敢妄斷,謹以之求質於治中國古代音樂史者。

  至於說此詩的內容,實在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頌揚文王德配上天,對其美德頂禮膜拜,正是周公攝政制禮,確定祭祀文王的規格儀軌之後,創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題。而因其言詞古直,情意樸素,尚無矯揉造作之弊,令人讀來並不致於像讀後世千篇一律的祭祀歌辭那樣產生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