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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精選1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

  

  安全生產值守制度

  鎮政府建立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值守制度,落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保全天候電話暢通,並做好值班記錄。

  (二)嚴格值班紀律,當班期間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監管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三)在重要時段、節假日、汛期和易發自然災害的季節,實行每天24小時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員(含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當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特殊情況確需離開的,須經請示值班領導審批,並指定相關人員代班。

  (五)值班人員需切實履行值班職責,接到重大事故隱患、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帶班領導和區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每年組織“安全生產月”、“安康杯”和安全講座等活動,在職工、群眾中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開展事故案例講解,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生產觀念和認識。

  (二)適時組織相關人員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群、進家庭,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五進”活動,努力營造安全生產濃厚氛圍。

  (三)加強公共安全宣傳教育設施建設,在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前、公眾聚集場所設定安全生產宣傳欄,在主要道路、街區等明顯位置設定永久性宣傳標牌,在企業生產車間出入口等處設定安全生產宣傳欄或安全警示標牌,在生產經營場所設定危險、危害因素告知欄,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四)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加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題培訓。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有關職能部門、村(居)委安全生產資訊員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培訓班,培訓覆蓋面要達到90%以上。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要求參加培訓,持證上崗率要達到95%以上。指導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三級培訓”制度,積極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

  (一)鎮政府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落實人員,明確職責,統一指揮。轄區相關單位必須主動配合、積極協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伍,落實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每季度開展1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三)建立預警制度,加強事故發生預測預警工作,定期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部位進行分析和評估,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要及時進行預警。

  (四)轄區內發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傷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時,接報後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政府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鎮政府主要負責人迅速(一小時內)趕赴事故現場,並在事故處置過程中,每小時不少於1次續報。

  (五)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決定啟動本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及時安撫受害者家屬,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確保社會穩定。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

  說 明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應對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職責管理要求、職責許可權和工作程式,安全管理目標的分解落實、監督檢查、考核獎罰作出具體規定,形成檔案並組織實施,確保每個職工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

  2、建立健全各級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有針對性,可行性,責任要落實到人,並認真執行,強化實施。

  3、施工現場要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市政府第237號令)等有關規定,制定出現場文明施工的保證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總則

  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工程專案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促進工程專案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員在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責任制。

  2、本責任制主要依據國家、行業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而編制。

  3、本責任制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專案經理部。

  (二)、專案經理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標準、規範,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的特點及施工生產全過程,組織制定本專案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作為專案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專案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

  2、在組織專案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每月組織實施考核,專案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鉤;

  3、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建立專案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組織編制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資源配置,負責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裝置及設施的採購計劃的稽核及批准;

  4、嚴格控制勞務分包單位進場的審查工作,對勞務分包單位資質、人員、裝置進行嚴格審查;

  5、支援專案安全員及施工管理人員行使安全監督、檢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撓安全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6、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嚴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勞務分包單位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7、每月組織本專案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定人、定時間、定措施予以解決,並按時將解決情況向上級反饋;

  8、適時組織對工程專案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進行安全評估,並組織人員落實安全評估中提出的改進要求和措施;

  9、專案發生事故時,積極組織營救工作,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協助並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認真落實防範措施。

  (三)、專案分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本專案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作為專案工程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本專案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

  2、根據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防護方案,並參與管理和督促檢查工作;

  3、具體組織專案每週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節、節假日檢查,及時解決和消除施工現場管理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及事故隱患,負責落實上級安全生產檢查所提出問題的具體整改工作;

  4、支援專案安全員及施工管理人員行使安全監督、檢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撓安全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5、落實施工組織計劃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協調安全保證計劃執行中重大問題,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6、針對季節特點,組織人員制定安全生產計劃,採取防範措施,對工程危險部位、工序要組織相關技術人員認真編寫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並組織人員施工,採取保護措施;

  7、定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方針、政策的學習,及時傳達有關安全檔案精神,做好新工人入場安全教育,並做好記錄;

  8、定期組織人員對現場的機械裝置,特殊裝置安全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機械裝置的檢查與保養;

  9、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組織相關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10、組織安全設施、裝置的驗收,協調上級部門對工程專案的安全檢查和督促;

  11、負責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協調處理重大工傷、機械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採取有效整改措施;

  12、落實各部門的責任,明確分工,並定期對各部門的工作績效進行檢查;

  13、對各分包單位制定例會制度,形成會議紀要,併發放有關人員。

  (四)、專案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

  1、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所賦予的職責。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負責對安全難度係數大的施工方案進行最佳化;

  3、組織編制相應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並組織內部評審,上級稽核通過後督促實施;

  4、協調安全保證計劃執行中的重大問題,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5、針對季節特點,組織人員制定安全生產計劃,採取防範措施,對工程危險部位、工序要組織相關技術人員認真編寫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並組織人員施工,採取保護措施;

  6、組織辨識本工程的危險源,確定重大危險源,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對風險較大工程專案組織安全技術論證;

  7、組織人員進行季節性施工的檢查,工人的安全學習教育及安全例會的召開。

  8、制定因本工程專案的特殊性而需補充的安全操作規定;

  9、制定施工各階段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文字,並組織交底活動;

  10、對工程技術部門負責的危險源進行監控,落實整改措施;

  11、選擇或編寫安全教育材料,確定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安全管理任務和制訂安全管理計劃。

  12、組織人員編制《應急救援預案》,安排演練,並對預案進行持續改進。

  (五)、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學習安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制度並遵照執行。

  2、積極參與策劃與編制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

  3、嚴格執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中支援性檔案、法規、條例及強制性規範的要求。組織並參與安全教育,宣傳有關安全資訊、新的法律、法規。

  4、貫徹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5、監督、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施控制,並做好記錄;

  6、掌握安全動態,發現事故苗頭並及時採取預防措施;

  7、制止違章作業,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作業發生衝突時,有權制止冒險作業;

  8、配合專案生產副經理和材料部門對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裝置進行驗收檢查工作;

  9、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並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10、協助處理重大安全事故,並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六)、材料員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要求,組織各種安全物質和裝置供應工作;

  2、對供應商進行分析,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

  3、負責對合格供應商供應的安全物質和裝置的驗收取證工作,並做好驗收狀態標識,儲藏保管好安全防護用品(具);

  4、負責對進場材料按現場平面佈置圖堆放,達到文明施工要求;

  5、對現場使用的腳手架材料、吊具、安全網、安全防護用品等安全設施應驗收合格入庫,並定期檢查和試驗,對不合格或破損者要及時進行更新替換,做好記錄;

  6、對重點部位、危險物品進行重點保管,執行有關危險物品運輸、儲存、發放等規定,做好防火工作。

  (七)、職工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安全基礎知識和企業規章制度並遵照執行;

  2、服從各級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導,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紀律;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做到“三不傷害”和杜絕“三違”現象;

  3、作業前認真檢查機械、電器等裝置和防護用品的齊全有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4、工作時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執行;

  5、在作業中相互監督,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6、在工作中隨時注意作業條件的變化,保護好現場的安全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及安全警示標誌;

  7、做好工作臺帳和交接班記錄,交接班時要講清楚有關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項;

  8、發生事故要積極搶救,並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以“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實事求是的反映事故經過;

  9、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和安全培訓。

  (八)、附則

  1、本責任制未包括的內容,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2、本責任制如與上級規定有矛盾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未認真執行本責任制而造成的重大傷亡事故者將按瀆職論處。

  4、對本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解釋由公司安全部負責。

  5、本責任制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制度:

  1、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2、公司與專案部簽訂合同時,一併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3、專案部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併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4、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5、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併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6、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掛勾。

  三、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職責,防止事故發生,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範圍

  專案部及各施工單位

  (二)、安全獎勵

  1、發現他人“三違”並及時勸阻制止,避免可能發生事故者,給予一次性嘉獎100~200元。

  2、全年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日常安全管理達標的單位發放年終安全獎:部門領導(或專案經理)獎勵3000元,安全員獎勵20xx元。

  3、在公司安全管理中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員給予5000~10000元的獎勵。

  (三)、安全處罰

  1、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罰款100元。

  (1)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或穿戴不規範的;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無駕駛證擅自駕車的;

  (3)班前(八小時內)或上班喝酒的;

  (4)上班穿拖鞋、作業赤膊的;

  (5)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違章電器的;

  (6)發現他人違章未及時制止的;

  (7)有其他違章行為的。

  2、現場有如下隱患之一的給予責任人100元,專案經理500~1000元的罰款。

  (1)電器裝置、機具電線亂拉亂接、缺保護裝置

  (2)施工現場材料堆放零亂、衛生差

  (3) “洞口臨邊”無安全防護措施

  (4)井字架、地龍繩、纜風繩無警示

  (5)腳手架搭設不規範或下方未設安全網

  (6)氧氣、乙炔氣瓶未按規定使用,易燃、易爆場所無消防器材

  (7)危險作業場所無安全警示標誌、高空作業無防墜落措施

  (8)立、拆模板時無安全防護措施

  (9)吊裝作業鋼絲繩、吊鉤已達報廢或保險裝置缺

  (10)用於登高的懸梯缺檔、斷檔或未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11)組合機具混用,施工機械無保險裝置

  (12)新工人、新崗位、換崗等無安全教育,教育無臺帳的

  (13)有其他安全隱患責任人未及時發現整改的

  3、對於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情節嚴重的給予200元的罰款。

  4、上級部門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沒按規定時間整改的或事故隱患重複出現的給予專案經理500元、安全員200元的罰款。

  5、發生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會研究後決定給予事故責任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等處分,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

  6、行為惡劣的,給予開除處分。

  四、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對安全生產重視情況;

  (2)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情況;

  (3)查施工現場(生產場所)安全防護設施的設定和使用情況;

  (4)查安全管理基礎工作,是否做到內容完善、記錄清楚、資料準確、資料管理規範;

  (5)查事故隱患整改或事故處理情況。

  2、安全檢查的方法和時間規定

  (1)日常檢查:

  ①工程專案部每週按照JGJ59-99標準對施工現場安全檢查一次(每月四次)。

  ②作業班組(包括分包單位)做到每天工作完畢清理場地,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對職工(民工)宿舍、伙房和使用的電動機具每天都要進行檢查。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做好安全日誌和資料管理;現場電工必須每天做好施工用電巡視記錄,及時解決電氣方面發生的不安全現象,確保安全用電。

  (2)專業性檢查:根據裝置、安全設施的使用週期,特種技術和材料的特殊要求進行。還根據季節施工特點進行專門檢查,由相關技術人員實施。

  (3)綜合性檢查:由專案部分管安全領導及專案部相關成員參加,每月1次綜合性大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專案部的生產、生活場所的安全管理、現場防護、防火、防盜、防爆、防暑、防凍、飲食衛生、文明管理、隱患整改和事故處理等。

  (4)各級各種安全檢查,必須有詳細記錄。對查出的問題或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並定人、定期進行整改。對於重大隱患要立案並指定專人負責整改,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不能及時整改的必須先採取緊急措施加強防護,對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隱患,要停止生產立即整改,同時報告領導,防止發生意外。重大隱患整改後,要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後再恢復生產。

  五、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專案部全體員工都必須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檢查標準》和各項管理制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對新職工(民工)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內容如下:

  (1)專案概況及安全管理目標;

  (2)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及意見;

  (3)本公司及專案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公司內外典型事故教訓;

  (5)專案部的機械裝置、工具安全知識和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6)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一般防火安全消防知識;

  (8)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管理要求。

  3、實施安全教育必須填寫“安全教育記錄表”,教育單位、教育人和受教育人雙方簽字、一式二份,專案部、被教育人各一份。

  4、從事特殊崗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崗位培訓或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領取上崗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已領取上崗證、操作證者,必須持證上崗,否則視同無證上崗。

  5、凡需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報告培訓(複審)計劃,由安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3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領導帶班作業、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救援、安全生產獎懲、教育培訓、安全投入及安全費用提取、安全設施“三同時”、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員職責、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裝置管理制度等,此外還有

  1.職能部門及其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其他崗位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2.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勞務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5.安全設施、裝置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6.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8.企業內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存在職業危害的企業還應當制定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1.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2.職業危害告知和申報制度。

  3.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4.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和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5.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6.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

  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1、員工上班應著裝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進入公司需換拖鞋,鞋子按劃分區域整齊擺放。必須正確佩帶廠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攜帶任何個人物品,如手機、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時,物料員須及時把物料備到生產線,並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50-80CM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作業時須按要求帶好手套或指套,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並及時向品檢與組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

  4、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矇混過關,虛報數量,並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5、小零配件必須用蘭色膠盒盛放,一個盒子只可裝一種零配件,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良品必須用紅色膠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於工作臺面的左手邊。

  6、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規範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7、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裝置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8、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班組長同意並領取離崗證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鐘內。

  9、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凳子放入工作臺下面。

  11、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2、任何會議和培訓,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3、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採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4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標準評審和修訂管理。

  3.引用法規、標準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

  4.職責

  4.1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4.2公司安委會主任長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4.3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釋出工作。

  4.4各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並適時修訂。

  4.5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5.1安全生產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籤,徵求修改意見。

  5.2安全生產部根據會籤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5.3審批稿經分管副總稽核後由總經理審批,釋出實施。

  6.評審與修訂

  6.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

  6.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6.1.1.1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6.1.1.2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6.1.1.3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6.1.1.4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6.1.1.5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1.1.6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6.1.1.7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時;

  6.1.1.8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6.1.1.8其他相關事項。

  6.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6.1.3評審內容

  6.1.3.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6.1.3.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6.1.3.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評審輸出

  6.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製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6.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6.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

  6.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6.2.1.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6.2.1.2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6.2.1.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6.2.1.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裝置發生變更時;

  6.2.1.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2.1.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6.2.1.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6.2.1.8其它相關事項;

  6.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後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瞭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檔案控制程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訂依據:

  6.2.4.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6.2.4.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6.2.4.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6.2.5修訂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籤手續,最後由安委會主任審批後,修訂版釋出實施。

  6.2.6安全生產製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製度,按原審批程式申請批准終止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5

  保護和改善礦區環境質量,維護草原生態平衡,防治汙染,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促進礦區環境建設與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機構與職責

  第一條生產技術科為礦環境保護業務管理部門,對全礦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生產技術科設一名專職人員負責礦環保管理。

  第二條礦環保部門的環境保護業務職責為: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上級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制定礦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及有關標準;負責編制礦設計中環境保護篇章;參與審定礦各類汙染物防治措施。

  2、監督與管理礦建設專案環境保護“三同時”的落實情況。

  3、監督管理各基層單位汙染源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轉與汙染物的達標排放。

  4、組織開展采區表土回收及排土場復墾規劃。

  5、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做好汙染物治理技術改造。

  6、組織開展環保宣傳教育。

  第三條各基層單位環保管理工作的主要職責:

  1、各有關單位要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建設管理工作,要把環境保護做為日常工作的考核內容,確保汙染物達標排放。

  2、組織貫徹落實礦環保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任務,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環保及汙染物治理設施執行管理制度。

  3、各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汙染物排放與治理情況,協助礦環保部門加強對環保設施的執行、保養、操作的管理,確保環保設施的運轉率和完好率,使汙染物達標排放。

  4、及時向礦環保部門反映環境保護出現的問題。

  二、生產建設專案環境管理

  第四條礦新建、必建、擴建與技改工程,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汙染防治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制度,貫徹落實初步設計中環境保護的要求。

  第五條採區腐殖土要單採單放。

  第六條對達到設計高度的排土場逐步復田。

  第七條生產作業區粉塵做到灑水車定時灑水降塵,以減少揚塵對環境的危害。

  第八條加強廢油回收及集中管理,提高生活汙水質量,保證達標排放。

  第九條儘量爭取內排。

  三、環境綜合治理

  第十一條環境綜合治理是環保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礦環保部門與有關單位協作,做好綜合規劃與治理工作。

  1、合理規劃礦綠化、美化設施,建設清潔優美的現代化露天礦。

  2、垃圾定點排放,嚴禁在工業廣場內隨意排棄垃圾。禁止焚燒廢棄的橡膠、瀝青、廢紙等。

  四、獎罰

  第十二條在礦環保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第十三條礦環保部門在請示礦領導後對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加倍處罰。

  1、造成汙染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事故發生後不及時向環保部門和礦領導通報的給予加倍處罰;

  2、對限期治理的專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

  3、在工業廣場內焚燒廢棄的垃圾、瀝青、橡膠等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地區營林生產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營林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依照相關規定、標準,結合我區營林工作實際,制定《XX地區營林生產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XX地區轄區內從事營林生產作業的經營單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發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國家、省政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五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要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條件,確保營林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六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工會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  第七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並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二章營林生產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應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外聘作業人員必須簽訂用工合同,明確安全生產義務和權利。單位要為生產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並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營林生產單位必須配備安全員,安全員必須熟知安全生產知識,在一線檢查時候應有明顯的標識,如佩戴袖標等。

  第十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為從業人員發放符合國家標準、在使用期限內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時認真填寫發放記錄,並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一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營林作業場所要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各作業組要有班組長跟班作業,隨時督促檢查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

  第十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發生緊急情況時要啟動應急預案,各小組要分工明確,妥善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保護事故現場,要按照時限要求及時、準確、完整的向當地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並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第十四條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穿長袖緊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蟲罩,紮緊袖口、領口和褲腳口以防止蜱蟲(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為作業人員注射森林腦炎疫苗,提前做好預防。

  第三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上道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配置安全設施,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保證行車安全;與客車會車時,必須先行避讓。

  第十六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要按規定檢驗機動車安全效能,定期維修、保養,保證車輛狀態完好。嚴禁車輛帶病執行使用。

  第十七條營林作業組建點、撤點時,要選擇駕駛經驗豐富,熟悉路況的駕駛員,嚴禁客貨混載、超員、超速。同時要有專人(管理人員)押車,控制安全車速,保證安全行駛。

  第十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使用或僱傭合法資質的車輛,並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規。

  第四章營林生產作業點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營林生產作業點搭建營地要選擇地勢平坦、背風、朝陽的地點(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電區,營地絕不能紮在高地上、高樹下或比較孤立的平地上。要將已經選擇好的帳篷區打掃乾淨,清除石塊,矮灌木等各種不平整、帶刺、帶尖物的物品,並填平地面。

  第二十條營林生產作業人員在春秋兩季生產時,必須辦理野外作業證,經過防火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進山作業。

  第二十一條營地周圍要打防火隔離帶,煙筒必須安裝防火罩。在防火期內應有二號工具、防火桶及細沙等滅火器具。

  第二十二條用火區應在下風處,距離帳篷區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火星燒破帳篷。爐筒和帳篷連線處要採取防火隔離措施。生產、生活用火要確定有專人管理。使用蠟燭時要與帳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嚴禁臥床吸菸和隨意丟棄菸頭。

  第二十三條機庫與員工帳篷不得連線搭建,機具、油料嚴禁放置於帳篷內。機庫與員工帳篷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於50米。

  第二十四條營林生產作業點必須設定醒目的安全標誌,張貼或懸掛安全標語、條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記錄等。

  第五章割灌機、油鋸、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割灌機操作人員、油鋸手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首次使用前要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第二十六條嚴禁酒後、疲勞、患病者操作割灌機、油鋸。

  第二十七條要穿緊身的`長袖上衣和長褲,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圍巾、領帶和工作衣進行作業。

  第二十八條按規定穿工作服和戴相應勞保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條新增油料時,油箱蓋和加油口四周必須在加油前清潔,以免有雜物進入油箱,割灌機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蓋朝上,加滿時不能外溢,加油後一定要用手擰緊油箱蓋。

  第三十條要經常檢查安全裝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絲和螺母是否鬆動,燃油是否漏出,特別是刀片的安裝螺絲及齒輪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條保養與維修時,關閉發動機,卸下火花塞高壓線。

  第三十二條割灌機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於20米,油鋸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於50米。

  第三十三條割灌機與撿枝丫人員之間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三十四條注意怠速的調整,應保證鬆開油門後鋸頭不能跟著轉。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使用機器時或在機器附近吸菸,防止產生火災。

  第三十六條如碰撞到石塊、鐵絲等硬物,或是鋸片受到撞擊時,應將發動機熄火。檢查鋸片是否損傷,如果有異常現象時,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條割灌機手、油鋸手在5級以上風或者降雪天氣禁止作業,以免風折木傷人或者視線不清傷人。

  第三十八條割灌機手不宜長時間作業,3-4小時應強制休息,同時檢查各個零部件是否鬆動,特別是鋸片部位。

  第三十九條機器運輸中應關閉發動機。搬運或存放機器時,鋸片上一定要有保護裝置,搬動時要使鋸片向前方。

  第四十條油鋸在清理風倒木、懸浮木、折斷木時不得單作業,應配備助手,使用支架,並截斷就地歸堆。

  第四十一條中幼林撫育人員必須正確使用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經過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嚴禁酒後從事生產作業。

  第四十二條撫育後採伐木和藤條灌木不得高於5公分,伐區內高於40公分的.舊伐樁必須伐掉。

  第四十三條枝丫歸堆後必須橫山堆放,長不超過2米,寬不超過1.5米,高不超過1米,堆要整齊,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間,不得靠近活樹。

  第四十四條修理打枝時,要將低於1.7米的死枝清理乾淨,確保樹幹光滑。

  第六章採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條採種作業人員,要選擇技術熟練,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擔任,患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和不適合高空作業人員,禁止上樹採種。

  第四十六條上樹採種,必須使用爬樹器、安全帶、安全繩等裝置,保證防護裝置質量,堅固適用。採種作業人員每組不得少於3人。

  第四十七條在上樹採種時,必須站在不易折斷的枝丫上,並繫好安全帶,嚴禁跨越樹採種。採用機械裝置採種作業的,應注意機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遇有搭掛樹和掛枝的樹木,以及身畸形怪狀等易折易斷樹木和五級以上風、雨、雪天時,不準上樹採種。

  第四十九條地面撿運種子人員應佩戴好安全帽,嚴禁與採種人員交叉作業。

  第五十條採種人員上下樹時,地面上要有人監護以防蹬空墜落,不準單人作業。

  第七章割帶、整地、造林人員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割帶、整地等作業人員,在作業時必須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五十二條清理倒木、樹頭、枝丫時,要抬運,不準用肩扛,在坡度較和有滾動危險的地段清理倒木時,不準站在下坡作業。

  第五十三條割帶、刨穴、撫育等作業使用的工具,要經常檢查,安裝要牢固,並將刀、斧上套,鋸上夾。

  第五十四條刨穴時,首先清除障礙物,確保作業安全。

  第五十五條整地與造林同時進行時,前後距離不得小於3米。

  第五十六條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時,要防止浮石滾落傷人。

  第五十七條造林設臨時假植棚、要搭牢固,經安全員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條作業人員要了解熟悉生產作業場所的環境,嚴禁單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本規定由XX地區行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規定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 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款 基本原則

  第一條 企業單位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工作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產負責。

  第二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單位的每個員工,都應在各自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第二款 各級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總經理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全面負責。

  2、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目標,保障本單位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規定要求。逐級簽訂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工作責任書,並落實其中的相關條款,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簽發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批准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切實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防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的條件。

  4、負責組建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健全充實安全管理人員。

  5、聽取各級各部門安全工作彙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事項。

  6、每月主持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形成記錄檔案。

  7、每月組織一次以上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並檢查考核同級副職和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發現隱患,應下達整改指令,審批整改經費和整改措施,督促複查整改到位。

  8、組織開展全員性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對新員工實施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9、組織開展全員預防性的安全演練制定應急措施預案,提高員工在緊急狀態下的應變能力和技能。

  10、發生事故應立即向上級報告,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儘量減少損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展開調查,處理好善後工作,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落實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第四條 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職責

  1、分管安全生產領導是安全生產的直接指揮者,對單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總目標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條款要逐條抓好落實工作。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修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報總經理審批後組織實施。

  4、帶領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人員開展工作。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關情況,實施安全工作的獎懲事項。

  6、每月召集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好安全生產內部資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帶隊進行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發現的隱患,應認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工作,直到隱患消除。

  8、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對新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檔案工作。

  9、組織安全演練的具體實施工作,考核員工的應變能力和技能,對應急措施預案進行演練實施。

  10、對現場安全生產進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發生。對外包或單位內臨時施工專案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防事故的發生。

  第五條 公司其他副職安全生產職責

  1、公司其他副職要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各自分管的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責。對所管轄的生產、經營、裝置、物資、員工以及供銷、後勤等工作的安全問題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

  2、在生產經營中遇到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速度、安全與任務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講時效。

  3、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的方針、法律、法規、標準等,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生產經營中的違章行為。

  4、組織對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防火工作檢查,每月至少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一時無法解決的應報告、研究解決。

  5、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對員工的應知應會事項要落實到每個人。

  6、每月召開的安全例會,應分析管轄範圍內的安全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7、對臨時性的任務,一定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項,要親自指揮指導實施於全過程。

  8、負責管轄範圍內一般安全問題的審批,重大安全問題應提交安全分管或總經理審批。

  9、管轄範圍內安全狀況與個人經濟收入掛鉤,具體辦法另訂。

  10、管轄範圍內發生事故,應積極參與搶救,並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 治安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企業內消防、交通、門衛、要害崗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2、貫徹執行安全保衛的規定,維護企業治安秩序。

  3、每天對本單位各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巡查,發現內部治安保衛隱患,督促其限期消除,並向領導報告。

  4、經常進行防火,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培訓演練。

  5、負責滅火器材的計劃編制,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助當地派出所加強單位流動人員的管理。

  7、對本單位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及生產事故,應按規定向單位領導報告,並積極參與搶救工作,保護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8、忠於職守、履行職責、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護廠。

  第七條 車間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1、車間負責人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總的責任。在組織管理車間生產過程中,具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法規、標準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本車間員工的安全和健康負全面責任。

  2、在佈置生產工作任務時,一定要對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對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異分配工作,確保安全與效益同步。

  3、經常檢查車間內建築物、裝置、設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況,檢查有否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時排除隱患。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立即下令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4、經常向職工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操作技術教育。對新員工、調換工種人員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項應留檔。

  5、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協調各部門之間的人員關係,對各班完成的產量、質量進行記錄跟蹤。組織建立工人的技術檔案。

  6、參加安全例會,應及時報告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對制定的對策應負責抓好落實工作。

  7、教育職工愛護裝置,每天要組織進行裝置檢查,保證裝置處於良好狀態。搞好安全生產記錄,每個月與職工進行一次座談,分析在生產中的問題,及時解決有關問題。

  8、對檢修和臨時任務要交待有關安全事項,負責現場指揮。

  9、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和防火責任書中相關條款,落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對遵章守紀者提出獎勵意見,對違章蠻幹者提出懲罰意見。

  10、發生事故立即報告,並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對造成事故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條 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對新入公司的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業參加生產實習的人員和參加勞動的學生),在沒有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生產、防火知識教育。入廠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①本企業安全生產總體要求,介紹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一般情況,學習有關檔案,講解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②介紹企業內特殊危險地點;③一般電氣和機械安全知識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和火災、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訓,從正反方面來講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產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廠級教育應進行考試,並予以記錄留檔。

  2、車間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經過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車間後,還必須經過車間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組。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管理員與安全員負責進行。車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①本車間的概況、生產性質、生產任務、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裝置的特點、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安全生產規程;②本車間的危險區域、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防火工作的重點,以及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③本車間的安全生產情況、問題,以及好壞典型事例等。

  3、崗位教育

  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調動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崗位後開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內容包括:①本班組的生產性質、任務、將要從事的生產崗位性質、生產責任、防火事項;②將要使用機器裝置、工具的性質、特點及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效能、作用和維護方法;③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應遵守的紀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場地整潔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應注意的事項;⑤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訓;⑦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技術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受教育人員經考試合格並經實際操作技能熟練後方可獨立操作。

  第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制度

  1、從事電工、鍋爐司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包括升降機、貨梯、桅杆吊等)、金屬焊接(氣割)、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建築登高架設作業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知識的教育和培訓,經過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後,發給“特殊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從事作業。

  2、對特殊工種人員,每兩年應組織複審一次。

  3、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作業時,應隨身攜帶“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單位應影印存檔。

  4、特種作業人員應努力鑽研,熟練操作,對安全技術及緊急狀況能有過硬的處理技能。對外僱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焊工等)應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要吸取血的教訓,未遂事故等都要作為教訓,牢牢記住,防止類似事故重演。

  第三條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領導和車間管理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組織紀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2、各崗位應充分結合業務工作,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後、會議各種形式廣泛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每月應組織開展一次以上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活動。

  4、檢修時,公司、車間領導應進行停車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檢修。

  5、對電器維修、電氣焊接作業等重大危險作業,在作業前,檢修或施工的負責人必須按規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檢修或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作業。

  6、職工違章以及未遂事故責任者,由所屬車間或公司領導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同時進行離崗安全教育。復工人員,要經車間管理員進行復工安全教育,並將有關違章事項記入安全檔案。

  第三章 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 安全檢查基本要求

  1、安全檢查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監督各項安全和防火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防範和整改隱患。

  2、檢查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領導檢查與群眾自查相結合;綜合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3、安全檢查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

  4、各級安全檢查都要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5、推廣使用《安全檢查表》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條 安全檢查組織與形式

  1、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各車間和人員進行,每月一次。

  2、車間安全檢查,由車間管理員組織,安全員、崗位負責人參加,每週進行一次。

  3、崗位、班組每天都要進行檢查。

  4、企業每年應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起重機械、廠房建築物、運輸車輛、防火防爆和防塵防毒工作等,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5、企業應根據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以及季節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颱風、防雷電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6、專業檢查和季節檢查,可與公司級普通檢查結合進行;單獨進行專業檢查或季節檢查時,由該項公司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要上報。

  7、班組長和工人應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迴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整改。

  8、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業務範圍內進行每日巡迴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應記入巡迴檢查記錄內。

  第三條 隱患整改制度

  1、每項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並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時間、定人員負責、定整改措施。凡班組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由公司領導進行驗收。

  2、對所有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於當時的條件無法解決的,應訂出計劃,定期解決,並報告,還要有應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業對隱患專案整改,應實行《隱患整改通知書》制度。

  《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包括:隱患專案、整改意見和解決的期限。通知書由安全員或公司領導填寫,經分管安全的經理簽署後發出。屬於車間整改的交由車間管理員簽收並負責處理;屬於崗位的交崗位負責人簽收並負責處理。

  4、整改結果要反饋,通知書要留檔備查。

  第四章 安全檢修制度

  第一條 檢修前準備工作的規定

  1、編制檢修計劃,應專案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檢修專案,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檢修單位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並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任務,交待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備,安全可靠。

  4、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裝置(煤氣發生爐等)清洗置換和分析檢驗工作,由裝置所屬車間負責進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物質裝置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並在管道入口處加盲板。

  6、生產車間管理員要對移交檢修的裝置置換處理負責,移交併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置換情況,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第二條 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本工種安全規程。

  2、高空作業,要按登高作業規定執行。凡離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均要系安全帶。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業施工規定執行。

  4、吊裝作業,要按吊裝作業規定執行。

  5、凡是機電傳動裝置檢查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並要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轉動裝置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進口處掛設“禁止活動”警示牌。

  7、檢修中對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撐的),必須嚴格控制,不經主要負責人批准,有關人員不到場,不得獨自一人拆除。

  8、檢修用的臨時照明燈必須採用低壓24伏。池槽、溝道、潮溼場所必須使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作應急之用。

  10、檢修人員對檢修專案全面檢查符合檢修規定後,危險場所現場必須有人監護進行檢修作業。

  第三條 焊接(氣割)作業安全規定

  1、焊接氣割動火,必須按“防火防爆”有關動火規定執行。

  2、電氣焊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能上崗。臨時外僱的焊接人員必須是有證的。否則不得使用。

  3、乙炔器與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少於5米,距離明火不少於10米。

  4、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裝置要符合標準:

  (1)電焊機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並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裝置。

  6、電焊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溼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靴,並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7、焊接作業時,要配帶好個人防護面具和口罩、護目鏡。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採取防護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從事電焊作業,要設有防護遮板,防止電弧和焊渣傷害。

  第四條 電氣檢修安全規定

  1、電氣檢修,要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2、凡電氣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

  (1)供電車間導電裝置、線路檢修,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後方可進行作業。

  (2)車間所屬電氣檢修,工作票由車間電工辦理,電氣負責人審查,主管主任批准。

  3、凡是在導電裝置、線路上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並在電源開關上掛上“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誌牌,除專責掛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誌牌或送電。

  4、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驗明線路確認無電方可裝接。

  5、線路經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後,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6、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7、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企業電氣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由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8、外線、杆、塔電纜檢修、作業前,必須全面檢查,確認無疑方可進行作業。

  (1)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並掛好接地線後,在停電線路的杆、塔下面設定標誌,並設專人監護,以防誤登杆、塔。

  (2)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點的線路檢修時,必須採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3)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臨近電纜。

  (4)遇五級以上大風,嚴禁在同杆、塔多回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作業時,必須認真檢查並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後,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杆、塔,並按工作終結,辦理彙報手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8

  一、總經理安全責任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負責貫徹實施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

  3.把安全生產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時”.

  5.按國家有關檔案規定,落實公司安全措施經費,配齊安全管理幹部,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支援安全部門工作,行使安全否決權.

  6.主持制定安全生產規劃,並納入公司總體規劃中.

  二、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規劃;審查批准安全生產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組織公司安全大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

  3.組織對公司屬各單位的安全培訓與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決權.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直接組織領導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責任,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責任

  1.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2.負責制訂、稽核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標準和防止事故的技術措施.

  3.在組織科研、設計、施工、技術攻關、技術改造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技術規範規定,認真組織安全衛生的科研和安全技術的應用.

  4.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鑑定.

  5.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專職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負有監察管理責任.

  2.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公司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根據上級指示、要求提出貫徹執行的具體意見.定期、不定期研究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趨勢及重大安全問題,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議.

  3.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駕駛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年檢年審、辦證工作.

  4.經常瞭解現場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解決不安全不衛生因素,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參與審查和彙總安全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經費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關部門制訂和貫徹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參與審查施工設計及施工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工程開工驗收,發現不貼合安全、衛生規定的問題有權要求解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技術方面的技術革新,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消除安全隱患.

  7.協助領導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提來源理意見,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8.指導所屬單位專(兼)職安全員的工作,監督各職能部門搞好各自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的勞逸結合、女工保護和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

  9.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參與事故調查並提來源理意見.

  10.在業務上理解上級安全部門和地方勞動部門的指導,按時報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財務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經費,專款專用,單獨立帳,由安全部門掌握使用,財務部門監督.

  2.負責發放有毒有害等作業保健費和夏季清涼飲料費等工作.

  3.監督檢查勞保用品購置費用標準.

  七、人力資源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對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必須理解專業部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組織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發證.

  3.對患有職業病的人員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調換工作、安排治療.

  4.負責公司管理幹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產納入年度考核資料.

  5.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行政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負責生活及辦公用電、用水、食堂飲食衛生等安全工作.

  3.負責及時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負責車輛運輸的合理排程,監督、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遵章守紀的情景.車況不好的不準出車.

  5.與安全部門配合,負責駕駛人員的各種安全教育活動.對車輛事故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

  九、經營合同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經常教育經營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專案時,經營人員負責協助調查各種現場施工條件,共同做好安全生產.

  十、分公司經理安全責任

  1.負責對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全面負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生產方針.

  2.熟悉各種規章制度,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強迫工人冒險作業,對各種違章作業、野蠻施工行為必須立即制止.

  3.經常對生產工人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經技術培訓的員工進入技術崗位或未取得操作證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

  4.負責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經常性的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採取措施,限期整改.

  5.堅持執行“五同時”,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討論佈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問題,提出改正意見,並組織實施.

  6.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保護現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並進取採取改善措施.

  十一、專案經理安全責任

  1.對承包專案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景,制定本項工程各項安全生產辦法,或提出要求,並監督實施.

  3.在組織專案工程專業承包、聘用專業人員時,要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並明確各專業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援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勞務隊伍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勞務隊伍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專案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施工機具安全管理規定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二、專案付經理安全責任

  1.專案付經理協助專案經理搞好專案工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嚴格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模範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安全生產規定,定期的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隱患採取措施,及時整改.

  3.認真執行“三項制度”的規定,並切實組織落實,監督實施.

  4.組織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各工種的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驗收工作.

  5.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制定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三、專案技術負責安全責任

  1.對專案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結合專案工程特點,主持專案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專案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准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

  5.主持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發現裝置、設施的不正常情景應及時採取措施,嚴格控制不貼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裝置、設施投入使用.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參加配合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十四、安全員安全責任

  1.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熟悉施工圖、規程、規範,指導施工作業人員按章作業.

  3.參加安全技術方案的討論,並協助領導付諸實施,在實施中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4.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5.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每一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作好安全日記.發現事故隱患及違規現象及時制止糾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門及人員的安全檢查監督,及時解決提出的安全問題,並上報有關領導.

  6.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事故要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上報有關部門領導,參加事故調查.

  十五、專案施工員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並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景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

  3.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裝置設施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裝置設施技術狀況是否貼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理解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發生員工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

  十六、專案班組長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本事.

  3.開好班前會,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4.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十七、炊事員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食品衛生制度,搞好個人清潔衛生工作.

  2.腐爛變質的食品嚴禁購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須分開存放,飯、菜必須加蓋(罩),出售食品必須使用食品夾,嚴禁直接用手抓.

  3.燒菜、煮蒸飯時揭蓋要細心,抬菜飯及湯時需走穩,以防燙傷.使用絞肉機、拌麵機時,嚴禁機器轉動時將手伸入食物.

  4.經常打掃食堂清潔衛生.下班時,必須檢查煤氣灶龍頭是否關好,並收藏好食物,關掉好門窗.

  十八、電工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公司“施工用電管理規定”.

  2.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並及時報批.嚴格執行經審批的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負責現場用電巡視檢查,發現違規用電現象立即制止.

  4.負責各級配電箱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5.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十九、電焊工安全責任

  1.持證上崗.

  2.負責電焊作業區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

  3.配合安全員在施工作業前對電焊機的安全效能進行檢查.

  4.負責電焊機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二十、機修工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2.保證檢修質量,下班後清理好現場,堅持工作現場清潔整齊.

  二十一、材料員安全責任

  1.在採購中,必須對自身的安全負責.

  2.材料進場時,必須按指定位置根據規格、品種分類有條不紊地堆放,同時要提醒裝運的駕駛人員在工場內做到安全行車.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電纜、電線及其它用電裝置.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9

  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產經營工作,使得企業財產和員工身體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業相關規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生產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進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裝置、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制。實行生產工作以“預防為主,安康為本,預防為先,科學管理,持續改進”的工作方針,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各系統的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是: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領導下的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委員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主管生產負責人對生產計劃部、物資供應部、生產車間、檢驗中心、倉儲庫房、裝置動力部負責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產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總體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向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執行監督檢查制。各級相關領導定期、定人,按職責分工、分別深入作業現場巡迴檢查。

  六、生產車間要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操作裝置,定期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和裝置保養,及時維修裝置故障,確保生產安全。

  七、生產各部門和車間要嚴格按照醫藥生產相關規定衛生標準,落實對員工個人衛生、裝置衛生、環境衛生的檢查。

  八、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安全防火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強管理,消滅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九、生產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裝置、電氣、線路、能源供給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檢查、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十、生產各部門應加強生產員工勞動防護設施、用品管理,生產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定配戴防護服、防護手套及相關保護用具。

  十一、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生產各部門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要積極加強提高本部門員工安全思想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技術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生產各部門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生產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處理一般安全問題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產各部門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定期對生產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保證產品質量。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0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對車輛執行動態進行監控,以提高行車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企業《行車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管理

  1.公司新購車輛必須安裝行業管理部門認可並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其中GPS必須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JT/T794-20xx)的衛星定位裝置要求,並接入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保證車輛監控資料準確,確保裝置正常執行、監控有效。

  2.行車記錄儀、GPS系統裝置的選型、審批、安裝、管理統一由安全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日常使用、維修、管理工作。

  3.公司應實行二級監控管理制度,一級監控中心由本市有資質的資訊服務公司負責監控。

  4.公司應加強對車輛的動態管理,記錄執行過程中駕駛員的操作和車輛的執行情況,以提高駕駛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安全責任心,從而降低事故率,確保運輸生產安全有序。

  5.一級監控中心負責對公司所有車輛的執行情況進行監控、抽查,以監督各車輛的工作有效性。

  6.透過GPS系統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車速、執行情況、行駛線路等動態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與車輛取得聯絡,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7.二級監控中心應配備專職或兼職資訊管理員,具體負責實時監控、資料採集、整理、記錄、分析工作,並建立基礎臺帳。根據現場檢查、抽查、駕駛員報告的故障資訊,督促、指導駕駛員及時維修。

  8.經常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監控部門聯絡,及時掌握操作要領和更新相關的軟硬體,促使裝置不斷升級最佳化。及時培訓駕駛員掌握操作要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9.公司每月對車輛行車記錄儀進行一次資料採集,並填寫車輛行車記錄儀檢查情況,對車輛最高車速、平均車速、停車記錄、超速記錄、疲勞駕駛等記錄進行檢查、等級,發現異常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動態監控工作臺帳。

  10.為確保GPS車載系統通訊、定位始終有效,GPS車載電話費、資訊服務費應及時支付,以防欠費而造成停機。

  11.公司將GPS車載電話設定內部互通,報警裝置確保有效。無故不得撥打GPS車載電話,不得佔用GPS監控系統從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透過GPS監控對車輛車速、執行情況、行駛路線等進行監控,定期傳送有關安全行車、天氣變化、道路狀況等簡訊訊息,並填寫車輛GPS系統監測情況。發現車輛超速、偏離正常行駛路線等現象的,立即以簡訊提醒,及時糾正、消除交通違規違法等異常現象。

  13.在GPS“日查”、行車記錄儀“月採”中發現駕駛員有違規、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報告,如連續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的,要書面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教育、處理工作。車輛發生事故應及時分析車輛行車記錄儀“事故疑點”和GPS系統的有關資料,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學依據。

  14.透過裝置查詢、現場巡查等方式經常性地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始終保持裝置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和監控中心聯絡,並做好維修記錄。特殊情況未能及時修復的須在維修記錄上書面說明原因,並儘快拿出處理辦法。

  15.公司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裝置主要連線線介面處封上標籤,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毀封籤,因維修保養需要損壞封籤的,資訊管理員應在裝置維修保養完成後及時重新貼上標籤。

  16.車輛轉讓過戶、報停、報廢,資訊管理員將做好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拆機保管工作,長期報停車輛,及時辦理GPS車載電話停機手續,車輛啟用時及時予以恢復。

  二、車輛駕駛員應履行的職責: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行駛中按照《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範》的要求安全駕駛,杜絕各類違規違法現象。

  2.駕駛員必須在“出車前、行車中、回場後”經常性地對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確保裝置執行正常,發現故障或工作不良,應立即報修,一時無法修復的,應向資訊管理員反映,確保系統正常執行。

  3.嚴禁駕駛員私自修理、故意破壞和拆、撥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裝置各部件;嚴禁擅自修改有效引數值;嚴禁它物覆蓋GPS天線;嚴禁重物堆壓裝置;清潔時使用乾毛巾、防止儀器受潮損壞。

  4.駕駛員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注意觀察車輛行車記錄儀及GPS顯示器,及時瞭解各種資訊,調整駕駛操作,嚴禁利用車載電話與外界人員聊天、說笑及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如需使用車載電話時,駕駛員應選擇安全停車區域,待車輛停放安全後,方可接聽和撥打電話。

  5.車輛在維修保養過程中需要電焊等作業的,駕駛員須關閉電源開關,切斷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供電電源。因車輛維修需要將GPS終端裝置、行車記錄儀拆裝時,駕駛員有義務提醒修理人員輕拆輕放,必要時報告資訊管理員和監控中心由專業人員拆裝。

  三、處理辦法:

  1.公司將確保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正常工作,列正當理由停機的,公司將書面向上級監控中心說明情況,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管理責任。

  2.公司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管理、檢修、資訊管理員、車輛駕駛員、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納入考核範圍,對造成系統無法正常工作運轉的責任人,在批評教育的同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不按時“日查”、“月採”的,接報或發現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未能及時聯絡維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內發現車輛行車記錄儀內在故障及其它有無上述辦法規定的行為,應對責任人給與警告,按公司制定規章制度給與一定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調離崗位。

  4.不按規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除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外,還要相應經濟處罰。

  5.遲到,瞞報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的駕駛員,故意使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處於間斷失效狀態的,對負有責任的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

  6.因故意損壞而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無法正常工作的,發生事故導致責任認定被動,加重公司損失的部分由責任人承擔,對負有責任的車輛承運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裝置受損的修復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7.車輛發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受損失時,駕駛員按“行車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承擔賠償責任。車輛的GPS系統、行車記錄儀故障或事故修復費用均由駕駛員承擔。

  8.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在監控時,發現駕駛員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按有關規定處罰。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四、運輸貨物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運輸證件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證件,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九、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第二章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總經理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具備安全員資質。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日趟檢承諾書

  漳州開發區運管處:

  為貫徹實施開展我區營業性道路貨運車輛的日常維護、檢驗(日趟檢)制度,本公司鄭重承諾按照運管部門的要求,嚴格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把營業性道路運輸車輛建立日常維護檢驗制度,作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一件頭等大事來抓,為確保日趟檢工作的順利開展,特規定:

  一、出車前和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三、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四、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訊號、證件。

  五、做好各項檢查工作的記錄,如有異常,及時彙報。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二、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三、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四、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訊號、證件。

  五、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七、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2

  一、本公司汽車駕駛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本地常住戶口; 或在本地暫住一年以上;

  2、年齡為18週歲至55週歲;

  3、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三年以上;

  4、取得相應的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5、三年內無重大責任道路交通事故;

  二、具備以上條件的駕駛員,經公司安全、機務科稽核、測試合格後,報公司核准並簽訂《安全責任書》,予以錄用。

  三, 新招聘的駕駛一律採取試用制,試用期為二個月,在試用期內,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發現有傳染疾病、身體不適宜從事駕駛工作者;

  (2)發生有責交通事故者;

  (3)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不服從排程安排,工作懈怠,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3

  一、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領導公司各部門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並總體負責組織制定、實施公司各項制度和管理要求,建立公司長效安全管理機制。

  3、總體負責領導公司員工完成各項安全生產任務,組織制定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

  4、領導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人員、車輛、裝置設施。組織制定貨物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組織制定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時處理貨物運輸事故並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領導單位各部門做好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有關安全責任人員會議,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及各項制度規章和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制定有效的應對措施。

  7、領導公司做好獎懲工作。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有效使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得到落實。

  8、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規範完善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經理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定期聽取彙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稽核。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以及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3、按照規定時間,督促召開安全生產會議,主持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及考核工作,完善各項會議資料。

  4、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跟蹤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對重大隱患及安全員上報的各類隱患整改不落實或弄虛作假的責任人做出具體處理意見。

  5、做好承上啟下、科室、車輛之間的互動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並確定應獎勵的先進崗位和個人。

  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責任人會議,聽取和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隱患。

  8、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和要求,規範完善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9、做好經理安排的其他關於安全生產的工作。

  三、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職責:

  1、在安全副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召開安全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和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車輛維護、檢測計劃的監督督促工作。定期檢查和維護車輛,督促駕駛員做好“一日三檢”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記錄、彙總,督促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實和相關情況彙總彙報工作。

  4、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寫出事故報告,製作事故報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術資料。

  5、負責公司及車輛、人員、停車場各勞動防護、現場急救、應急處理、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及其他各類安全設施、裝置、器材、用具等的配備、發放工作。

  6、熟悉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對一切違章作業和冒險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處理。

  7、負責培訓和教育、學習、操作規程及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記錄和收集、整理學習材料工作。

  8、負責彙總、分析、報告和協調處理公司涉及安全生產的各類情況,並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

  9、負責人員、車輛、裝置、培訓、演練、車輛執行等安全檔案的規範管理工作。

  10、負責事故統計和報告及處理工作。

  11、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並負有與本職能相關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規範完善和培訓和教育學習材料提供的職能。

  12、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在安全科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召開安全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和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車輛維護、檢測計劃的監督督促工作。定期檢查和維護車輛,督促駕駛員做好“一日三檢”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記錄、彙總,督促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實和相關情況彙總彙報工作。

  4、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寫出事故報告,製作事故報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術資料。

  5、負責公司相關部門行車手續的辦理。建立駕駛員檔案,負責駕駛員年審工作及車輛年檢工作。

  6、負責公司及車輛、人員、停車場各勞動防護、現場急救、應急處理、安全防護、消防及其他各類安全設施、裝置、器材、用具等的配備、發放工作。

  7、熟悉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對一切違章作業和冒險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處理。

  8、負責培訓和教育、學習、操作規程及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記錄和收集、整理學習材料工作。

  9、負責彙總、分析、報告和協調處理公司涉及安全生產的各類情況,並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

  10、負責人員、車輛、裝置、培訓、演練、車輛執行等公司和管理部門要求的企業各內業和安全檔案的規範檔案工作。

  11、負責事故統計和報告及處理工作。

  12、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並負有與本職能相關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規範完善和培訓和教育學習材料提供的職能。

  13、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4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生產安全領導小組職責範圍

  1、制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和任務。

  2、研究、分析總結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形勢。

  3、擬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標準。

  4、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5、組織處理企業的工傷事故。

  6、將企業的安全生產投入落到實處。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8、確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危險場所的監控與整改工作。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級領導幹部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的責任及全體職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

  (一)編制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各級領導和各職能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2、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實現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3、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名職工都必須制定本崗位安全責任履行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管理部門的崗位責任制

  1、生產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①編制和落實生產計劃,要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

  ②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和消除事故隱患並負責督導檢查。

  ③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或事故時,要果斷採取處理措施,並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發現職工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及操作規程,應立即制止。

  ④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①負責制定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監督職工的操作是否規範。

  ②負責單位特種裝置的檢查,審驗及備案。

  ③新型裝置(包括自制裝置)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負責投產前的鑑定和驗收工作。

  ⑤生產排程會議應有安全生產方面內容,並定期分析安全生產情況。

  ⑥參加單位安全檢查並提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及時報主管部門。

  ⑦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2、辦公室安全職責

  ①落實安全生產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做好有關資料的保管、留存和傳達工作。

  ②組織並檢查單位值班制度的落實情況。

  ③負責制定、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年終考核。

  (4)制定並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工作計劃。

  (5)組織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制止,同時上報主管領導處理。

  ⑤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對特種作業證的影印件進行歸檔。

  ⑥負責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及資料的歸檔。

  ⑦負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與演練工作。

  ⑧負責擬定發放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監督職工使用情況。

  ①負責制定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監督職工的操作是否規範。

  ②負責單位特種裝置的檢查,審驗及備案。

  ③新型裝置(包括自制裝置)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負責投產前的鑑定和驗收工作。

  5、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比例提取每年安全生產經營和勞動保險費用,監督專項經費的使用。

  ②負責按規定撥付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費用。

  (三)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生產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崗位責任制

  ①建立、健全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②組織制定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③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④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⑤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⑥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⑦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副組長安全職責。

  ①協助總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②認真組織好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生產安全工作,負責研究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生產問題。

  ③負責安排編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④負責對本單位幹部、職工的安全教育的監督、檢查與考核。

  ⑤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及經費的使用。

  ⑥組織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3、其它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①根據本單位職責分工對主管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人員領導責任。

  ②做好分管部門安全教育工作。

  ③負責督促檢查分管部門崗位責任制的落實和事故隱患的排查與消除。

  ④負責落實安全技術部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⑤負責檢查分管部門的裝置、設施的維修工作,嚴格控制危險部位動火操作,組織完成分管部門安全生產計劃的落實。

  4、車間主任崗位責任制

  ①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本部門的職工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②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制定事故隱患排查,解決辦法。

  ③組織並參加本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④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⑤及時發現、糾正、處理違章操作行為。

  ⑥負責本部門生產流程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整改措施,監督班組長崗位責任制的落實。

  ⑦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安全主管部門,採取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漫延。

  ⑧負責監督檢查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6、班組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①負責領導本班組職工嚴格執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班組職工的生產安全。

  ②負責落實本班組職工安全教育內容,對新上崗的職工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崗位責任制的落實。

  ③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制止,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立即採取措施。

  ④負責本班組裝置、設施的安全巡視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⑤發現工傷事故應立即上報,並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

  7、職工安全生產職責

  ①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②正確操作,精心維護和使用裝置。

  ③及時、正確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④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滅火器材。

  ⑤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⑥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有權向上級報告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向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本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證件上崗,無證人員不準進行操作。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①為確保安全生產,增強本單位職工安全生產知識,結合本單位實際,積極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

  ②凡新入廠的管理人員和職工,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後方可上崗工作。

  ③轉崗職工、重新上崗職工的安全教育由車間安全責任人完成。

  ④特種作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應持證上崗的須持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方可上崗。

  ⑤所有授課人員應作好教育記錄,保證教育內容和時間符合法律規定。

  ⑦安全生產教育後,由辦公室將授課資料歸檔。

  ⑥凡發生工傷事故後,主管部門要根據事故原因對職工進行教育。

  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①本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應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製度的落實、安全教育培訓、重大危險源及重要危險部位,開展檢查、排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②各車間每週進行了一次安全生產檢查,主要檢查機器裝置、設施的安全生產狀況,排查事項隱患。

  ③班組每日進行了一次安全生產檢查,主要檢查職工是否遵守操作規程,是否按規定佩帶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糾正違章現象。

  ④單位安全員定時巡檢及時發現事故隱患。

  ⑤所有檢查結果要有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或違反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上報,立即排除。

  3、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有事故隱患而隱患所在車間未上報整改的,追究其車間安全責任人的責任。

  對排查出或未及時整改的事故隱患,追究主管生產安全負責人的責任。

  對裝置、設施中存有事故隱患的,追究其車間安全責任人及崗位操作員的責任。

  4、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處理制度

  ①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立即上報上級安全部門,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②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部門或個人要保護好現場,不得將事故現場隨意變動或恢復。

  ③發生事故部門或事故當事人要積極協助調查分析,不得隱瞞事故真相。

  ④對發生事故的各類工傷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接受教育,提出處理意見,建立防範措施。

  ⑤對違反操作規程、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事故,對直接責任人處以調離工作崗位、開除、行政處分、經濟處罰。

  5、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為確保企業生產的安全進行,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與健康,對在職職工按不同工種的勞動防護要求發放。

  ①職工每人發放工作服1套、工作冒一頂、膠鞋1雙,使用期限2年;手套按需要領取。

  ②勞動防護用品由財務科組織採購、發放。

  ③勞動防護用品未到發放期丟失的,按購買價格的50%收取費用後補發;未到發放期損壞的,按購買價格的30%收取費用後補發。

  ④職工領取勞動防護用品後,必須穿戴整齊方可上崗,如發現一次穿戴不整齊的,扣款10元。

  6、安全設施裝置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①裝置的選購滿足安全技術要求,不採購落後的、國家禁止使用的裝置。

  ②裝置應具有可靠的安全防火、防漏電裝置。

  ③對電器裝置的電源、插座、開關應經常檢查,以免發生短路、漏電現象,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④裝置運轉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凡屬操作人員不能排除的故障,不得私自維修。

  ⑤不得拆除裝置上的安全防護裝置,維修時要正確使用工具,嚴禁亂敲、亂拆。

  ⑥生產過程中,發現生產裝置、設施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切斷電源,保修。故障排除後,才可再開工。

  7、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①行吊崗位操作員應培訓後上崗。

  ②鍋爐工應參加培訓後持證上崗。

  ③廠內車輛無駕駛證人員不得開動,車輛出行應服從辦公室統一安排,不得隨意開車出廠。

  8、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①發生火災事故後,應及時撥打119電話求援。

  ②在事故發生初期,應及時切斷電源,並轉移易燃、易爆物品。

  ③在事故發生中,首先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財產,將損失降到最低。

  ④在事故中,各車間員工應服從車間領導指揮、安排。

  9、重大危險源監控和管理制度

  ①對廠區內的電源、電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每月排查一次,及時更換老化的電源、電線。

  ②車間內的電器設施插頭、插座要每天檢查,按規定操作。

  ③電器損壞,不得私自拆卸修理,應由專業人員維修,無故障後方可開工使用。

  ④每天下班後,車間內要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⑤辦公室要關閉空調、風扇、電燈、電腦等用電設施電源。

  ⑥鍋爐工在開爐過程中,不得擅自離崗,不得交於無證人員操作,不得違規操作。

  10、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①各崗位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說明規範化操作。

  ②開動裝置接通電源前,應清理工作現場,檢查裝置各操作部位是否靈活、位置是否正確,安全裝置是否齊全。

  ③檢查裝置不得有其他異物,螺絲是否牢固,以免鬆動造成事故。

  ④開動裝置時,必須檢查是否有異物、水、油等進入電機或電器裝置內。

  ⑤裝置外露面或滑動面上,不得堆放工具、產品,以免碰傷裝置,影響裝置狀況。

  ⑥嚴禁超效能、超負荷使用裝置。

  ⑦裝置執行中,操作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發現裝置異常,應停止操作,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立即通知維修人員。

  ⑧操作員離開裝置或對裝置清洗、維修時應切斷電源。

  ⑨維修、調整裝置時,要正確使用拆卸工具亂敲、亂拆。

  11、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①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積極協助調查取證,不得隱瞞事實。

  ②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努力保持事故現場,不得故意破壞,以免給調查取證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③事故調查處理中,任何人都應積極協助調查、提供線索,以便最短時間內排查出事故原因,杜絕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12、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①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25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缺席。

  ②各生產車間每月28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缺席。

  13、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①財務部門每月會計核算中按月計提500元安全生產費用,用於安全生產專案的支出。

  ②安全生產費用要做到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再此列支安全生產專案以外的費用。

  本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適用於全廠職工及所有崗位,自下發之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