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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熱門】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夥人合作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

  甲方:身份證號:現地址:郵編:聯絡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現地址:郵編: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年。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前期預需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元。甲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________%。

  2、店面裝修完工後根據裝修情況多退少補。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3、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後一併結清。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乙方____%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方保管,方監管,在每月日核算雙方簽字後,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

  2、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

  ②對於雙方合作事業專案有決定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為合作人,其許可權是: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②參與合作業務專案決策。

  ③負責管理財務收支,生產收支財務報表,並通報另一方。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④後期他人入夥,需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夥:

  ①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按其出資比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事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轉讓出資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起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合作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作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2

  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1。合夥經營專案:

  2。合夥經營名稱、主要經營地:

  3。合夥經營範圍:

  4。合夥經營期限:自至年月日止,共

  5。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5。1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5。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

  5。3本合夥經營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經營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經營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6。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經營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6。1盈餘分配:以

  6。2債務承擔:合夥經營期間債務先以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時,以

  7。引入合夥人、退出合夥經營:

  7。1引入合夥人。

  7。1。1合夥各方一致同意,不再引入新的合夥人。

  7。2退出合夥經營

  7。2。1自願退出。合夥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7。2。1。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7。2。1。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7。2。1。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經營的事由。

  7。2。1。4合夥經營合同生效期間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出,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出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8。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8。1全體合夥人共同商議解決合夥期間的企業事務。

  8。2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9。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9。1合夥人的權利:

  9。1。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9。1。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9。1。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9。1。4合夥人有退出的權利。

  9。2合夥人的義務:

  9。2。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9。2。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9。2。3為合夥債務承擔共同連帶責任。

  10:禁止行為

  10。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10。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競爭對手進行交易。

  10。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11。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1。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1。1。1合夥期限屆滿;

  11。1。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11。1。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11。1。4被依法撤銷;

  11。1。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11。2合夥的清算:

  11。2。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11。2。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11。2。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獎金;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11。2。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11。2。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12。違約責任

  12。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2。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12。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12。4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13。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提交大多數合夥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14。其他

  14。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14。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4。3本合同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14。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3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就乙方與甲方的業務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概述

  甲乙雙方各自作為獨立的合同一方。

  甲方提供網路伺服器,從事提供域名註冊、虛擬主機、企業郵箱、線上推廣等服務,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援,乙方從甲方代理相應的服務提供給第三方,並支付給甲方由甲乙雙方商定的代理合作費用。

  甲乙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援和客戶服務。甲乙雙方可與客戶簽訂合同並保證甲乙雙方利益,負責確保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如果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的客戶違反合約或違法,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服務。

  二、甲方權益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單臺伺服器頻寬不低於______m接入標準,機房的主幹網接入頻寬不低於______g接入標準,甲方需確保伺服器的高速及安全的執行。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國際及國內域名註冊服務。

  3、甲方有義務支援乙方為客戶提供有償技術支援與培訓,其中包括資訊管理員培訓,網頁製作設計員培訓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各項產品的售後服務由相應產品的服務合同規定,非特殊情況下,甲方的售後服務只對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戶。

  5、甲方無權監督乙方對客戶的報價。

  6、對於乙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乙方與客戶自行解決,甲方不介入乙方與其客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其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7、甲方應在帳戶到期前及時向乙方發出帳單及催款通知。

  8、甲方可參照乙方提供網路應用軟體的報價運作,如果市場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雙方商議後定價。

  三、乙方權益及責任

  1、乙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個人提交身份證影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乙方向客戶提供所代理的產品和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甲方的利益和聲譽。

  3、乙方可參照甲方的市場建議報價運作,如果市場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另行定價。

  4、對客戶空間的內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預,如有糾紛可由甲方來協調。

  5、乙方的虛擬主機和線上推廣業務從市場價與代理報價差額,直接取得合理利潤。

  6、乙方應及時為所代理的產品和服務付款及續費,乙方未按時付款或未及時續費所造成的服務被停止或資料被刪除損失,皆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及時支付給甲方域名註冊及虛擬主機的租用費用,如對所需支付費用有疑問,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查實要求。

  8、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乙方承諾不向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合作業務內容(合作價格見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

  1、乙方成為甲方代理商的最低預付金額是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在向甲方委託首次業務之前,須將至少______元人民幣以有效方式匯到甲方的銀行賬號,之後發生的業務逐筆從其中扣除。

  2、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項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出給乙方,並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乙方正常的後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產品和服務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3、乙方向虛擬主機和線上推廣等使用者出據發票,甲方按乙方交付給甲方實際服務費向乙方出據發票。

  4、如乙方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因抵扣代理費而不足______元時,乙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補足。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業務合作範圍內所提供的服務和裝置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上的條例執行。如果甲乙雙方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原價的雙倍賠償。

  2、甲乙雙方在合作業務內容及價格發生改變,雙方應將提前15天通知並協商。否則在沒被通知期間的業務按原制定價格和內容執行。

  3、乙方按虛擬主機合作報價交付給甲方服務費後,甲方必須按照協議規定,在當日內開通此項服務。如果違約按照1天付此項業務費用5%的違約金。

  4、甲方在解決乙方虛擬主機和企業郵箱的問題時沒有按時完成,或遭到乙方虛擬主機和企業郵箱客戶投訴並造成客戶損失的每次甲方要向乙方付此項業務費用5%的違約金。

  七、非擔保條款

  甲乙雙方不擔保所有任何快速或有特殊商業目地的服務,如客戶有任何檔案丟失,傳輸錯誤,資料丟失及時間延誤的情況,甲乙雙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務條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電信網路問題、病毒的非法攻擊等等。

  八、協議終止

  本協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協議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3、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九、有關本協議及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協議代表雙方的共同利益,一切疑難糾紛以本協議為主,本協議高於其它相違的書面或口頭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同等效力。

  除非雙方另有明確規定,本合同傳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合夥團體名稱:

  第六條團體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七條合夥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夥人的合夥權益,使本合夥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八條合夥經營範圍及期限: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施工、預結算專案,合作期限為1年(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5月11日)。

  第四章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合夥人共3個,分別是:

  1、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2、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3、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以上合夥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注此內容為全體合夥人共同商議後補充到本協議)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按季度結算)

  第十一條合夥團體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1、採取工薪制度,每月5號按3000元/月發放,並記錄存檔。

  2、按季度結算處於盈利狀態時,按利潤的15%作為流動資金,10%作為固定資產(不得以時不能挪用),剩餘75%平均分配,並記錄存檔

  3、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合作團體的共同財產。

  第十二條合夥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按季度結算處於虧損狀態時,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根據其具體金額平均分配到合作人,並及時將其上交到合作團體中,並記錄存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5、合夥人享有否票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5

  合夥人:_________

  合夥人數:_________個

  甲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甲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夥人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第二條: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合夥人名即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_________;

  (一)合夥人出資比例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提的基礎。

  (二)合夥人的出資按其承擔的出資額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二人負責合作運營資金,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以人工和技術等作為其投資。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夥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後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六)債務分配: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後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七)所有合夥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夥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夥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八)三個合夥人,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第六條:經營方式,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個人佔有合夥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對於合夥經營的負債優先以合夥營業收入償還,不足部分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負擔,但是對外,均具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清償的金額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則有權向其他應承擔清償義務的合夥人追償。

  (三)如出現虧損時,也按照佔有合夥股份比例承擔風險。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力和義務:

  (一)合夥人都有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二)合夥人都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三)合夥人應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四)禁止合夥人本人(合夥人可以委託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夥人的家人)參事、議事。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其他。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_________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的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十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在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按多數服從少數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超出許可權進行業務活動;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第十二條: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依照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入股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應按入股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合夥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宏、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於法院。

  第十六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需要制定有關財務管理、營銷或其他具體制度的,在本協議的約束下,另行協商制定。

  (三)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日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前提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其所有的餐飲店與乙方進行合作,即交由乙進行全權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著整合彼此優勢資源,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歡餐飲店全權交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所有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經營出現盈利時,乙方享有約定的盈利份額。

  二、合同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為表示雙方合作的誠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營運,甲方應交給乙方經營流

  動資金¥__________元,保證正常的經營運作。

  三、合作的方式:

  1. 甲方擁有閤家歡餐飲店所有權,全權交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權、物料進購、出品管理、策劃及對外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權。

  2. 店內所有資產(含用具、餐具等)將交給乙方支配、使用。

  3. 利潤分成:合作期內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結算並進行分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門店擁有歸屬權,對外名譽權。是工商及稅務機關所登記的所有人及責任人。所有相關經營活動所需的證照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經營情況,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及意見,乙方應重視甲方的建議和意見。

  3、 甲方對餐廳的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甲方委派財務監督人員,對財務收支情況時行監管。

  4、 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意見可以向乙方單獨提出。

  5、 甲方有義務支援乙方的所有經營行為,充分保障乙方正確合理經營活。不參與餐廳的人事、進貨、宣傳推廣的具體行為。

  6、 按國家法律準時足額的將員工的工資、社保及相關員工福利待遇交給乙方支付給員工。

  7、 甲方應按時承擔餐廳的所有經營費用(含人工、租金、水電費、工商稅務等相關經營費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盈利應得的份額。

  2、 乙方對餐廳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策劃、人事管理、出品、物料採購等。

  3、 工作人員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員由乙方進行培訓、管理及調配。

  4、 乙方保證在正式合作後起6個月內將餐廳經營業績達到盈利狀態。

  5、 乙方將誠信、用心的做好經營管理活動,儘快將餐廳達到盈利狀態。

  6、 乙方將誠信經營,如因乙方不當行為給餐廳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合作正式開始後在6個月內如沒有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雙方進行財務清算後,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權,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現盈利,將提取利潤的10%作為經營管理基金後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結算並分配完畢。經營管理基金由乙方負責保管、管理,用於改善餐廳員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滿沒有用完的將按7:3分成處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1、 合同期內如果出現勞資糾紛或工傷事故的。

  2、 合作期內非乙方及員工原因所發生的食物中毒的。

  3、 因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或訴訟的。

  4、 員工非故意行為造成損失的。

  十、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發生人工等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作出一切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合同的終止:

  1、 雙方不續約的前提下,合同期滿將自動終止。

  2、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合作期進行6個月內如未能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在付清員工工資並經雙方清算後,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4、 如遇不可抗力(地震、颱風、政府行為、戰爭、暴動等自然災害或政局動盪之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實現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為了"和氣生財,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合同)書,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乙方將所屬中都步行街" "顧客170餘名及店內所有裝置及庫存產品(詳見清單),以折價4萬元入股甲方位於 。

  二、雙方協商確定, 美容院現有資產核算資金為21萬元(包括轉讓費、裝修、基本設施、庫存產品),甲方佔投資總額的70%,乙方在原有美容院折價4萬元基礎上再出資3.5萬元即佔投資總額的30%。

  三、年終分紅方式:乙方擔任店長職務,享受10%淨利分紅,另外按投資比例30%分紅。甲方按投資比例70%分紅。

  四、本合同期限為四年(按店鋪租賃時期)。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願辦理有關手續。

  五、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活動策劃、專案及產品引進,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培訓美容師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管理日常事務、顧客及幫助美容師做好店內銷售服務工作。

  六、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都應本本著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處理日常事務等。

  2、利益:甲乙雙方按每月3000元基本工資+服務手工領取工資,上班實行打卡制,按考勤記薪。

  七、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如果資金短缺,共同承擔出資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原有裝修費用按每年三萬元折舊損耗,直到合同期滿為止。

  八、支付方式:辦理公用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閱,賬務必須在雙方合夥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裡有底。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退股、離職或自動放棄並未滿整年者,當年利潤分紅不予享受。只能按當時的實際資產核算退出部分本金。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後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甲乙某一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二、如需他人入股,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後,再接納第三者入股。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合同簽訂之日付清餘下入股資金現金35000元人民幣,於年 月 日將 美容院所有產品設施儀器搬入 容院, 年 月 日(大年初八)正式營業。

  2、由甲方支付的二月份房租從當月營業款中扣除支付給甲方,如當月資金不夠下月支付。

  十四、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雙方簽字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可受法律保護。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8

  合夥人: , (以下簡稱甲方)男, 歲,現住址: 。

  合夥人: ,(以下簡稱乙方)男, 歲,現住址: 。

  合夥人: ,(以下簡稱丙方)男, 歲,現住址: 。

  上述合夥人為了共同利益,經過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專案名稱)。地點:

  第二條、合夥期限: 本協議所列專案完成協議終止 。

  第三條、本合夥出資比例為40%:30%:30%;合夥人共出資 伍拾萬元整 。其中 甲方 出資現金與裝置,另以技術和經驗摺合人民幣共計 叄拾萬 元入股。 乙方 出資現金 壹拾萬元整 ; 丙方 出資現金 壹拾萬元整 。合夥人於 以前將資金與裝置交齊。

  第四條、本合夥以出資比例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合夥雙方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盈餘分配

  1、因“專案方”(非本協議合夥人)以工程進度做為付款依據。甲方做為裝置出資方,故前期盈餘十萬先付給甲方,做為裝置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裝置成本費用,其它盈餘按比例1:1:1分成。

  第六條、合夥人分配事項

  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事務,同時做如下分工:

  合夥人決定委託 甲方 負責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並負責工程的實施和財務及後勤工作。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經營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維護合夥財產不受損害的義務。

  第八條、未經合夥人同意不得超出許可權活動。

  第九條、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訴。

  第十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持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9

  合夥人甲: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六)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全部,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甲---(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乙---(從事質量檢測)

  (三)合夥人丙---(從事質量檢測)

  (四)合夥人丁---(從事質量檢測)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各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所有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所有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由。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方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方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0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企業合夥人協議注意事項和文字格式

  文字格式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普通的合同格式就可以的。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六)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七)入夥與退夥;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九)違約責任。

  合夥協議可以載明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合夥企業中某一合夥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合夥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三)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中,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責令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合夥人的協議合同怎麼寫

  二、合夥協議書格式

  合夥協議書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廣告行業及團隊優勢,共同經營一家服裝,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共同分享經濟利益。現就共同經營服裝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1、合夥經營的服裝名字為:

  2、經營場所與面積:80平方。

  3、經營專案為廣告設計製作安裝。

  4、因甲方原已經經營幾年,前期投資全是甲方出資。乙方現入夥則需補給甲方2萬元作為合夥出資資金補償。此資金因甲方已墊出,所以歸甲方所有,不屬於公司共同財產,但公司所有的物品則屬公司共同所有。

  5、乙方入夥後。甲方所佔股份比例為:%50 ;乙方所佔比例為:50% 。

  6、乙方加入合夥後公司原有帳務一律歸零,甲方必須保證公司無負債,無欠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重新記帳,合作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8、乙方和甲方合夥後,雙方共同經營,乙方負責管理經營事宜。若需再擴大經營或更換辦公場所,增加辦公裝置,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按股份比例出資進行更換。

  9、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10、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所佔股份為依據,年終進行分配。

  11、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所佔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範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 (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專案會務現場佈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製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製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後付30%,餘款於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專案現場製作工程部分委託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後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專案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 年 月 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 有關規定執行。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  或指定授權人:

  帳戶:  帳號:

  日期:  日期: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3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茲委任乙方為____________地區船舶修理及銷售之獨家代理商。

  2、乙方之職責

  (1)向該地區尋求船主欲購船和修船的詢價單並轉告甲方;

  (2)報導本地區綜合市場慨況;

  (3)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4)代表船廠定期作市場調查;

  (5)協助製造廠徵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業經商定的方式,向甲方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3、範圍

  為了便於工作,甲方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甲方備查;

  由於個別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甲方應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4、佣金

  甲方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船舶總結算價值2%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餘額待修船結算價格收款後支付。

  當需要由甲方付給業主(即船主)的經紀人及第三方介紹人等佣金的時候,必須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時由甲方決定是否支付。

  5、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餘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對甲方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迅費用(長電傳,各種說明書等);

  (3)甲方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6、甲方的職責

  (1)向代理商提供產品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戶的船名錄以使其心中有數;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船主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檔案之副本提供給代理商並要求代理商不得將商業秘密外洩。

  7、職權範圍

  就合同之價格條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商無權對甲方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之決定權屬甲方。

  8、利害衝突

  茲宣告,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廠的代表而損害甲方利益。

  代理商同意在承籤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徵求甲方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有損於甲方商業利益的情報。

  9、終止

  不論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後,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船舶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10、洩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洩露甲方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11、仲裁

  除第3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應提交雙方確認的仲裁人進行仲裁,如對仲裁人達不成協議,則暫由船舶工程師協會會長臨時指定仲裁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5

  第一條合夥宗旨: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事務。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經營範圍: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各佔_________。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如未按時交齊,應向其它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具體出資應占比例按各方實際出資確定。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屆時按約定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可約定)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

  5、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6、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7、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可再約定其他)

  以下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全部同意方可執行。

  1、處分合夥共同不動產;

  2、改變合夥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支付合同債務。

  (可增加)

  合夥負責人超出委託範圍的行為,被其他合夥人追認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責任;其他合夥人不予認可的,由合夥負責人自行承擔責任,造成合夥或其它合夥人損失的,由合夥負責人予以賠償。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合夥成立後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