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合夥人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夥人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合夥人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館,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館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經營專案為特色餐館,範圍包括菸酒銷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xx年xx月xx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合夥人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工程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共各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合夥專案以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施工專案內容和範圍為準。
三、合夥期限: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專案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方式:甲方負責現金出資;乙方負責施工,並由甲方負責工人工資的發放。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盈餘以甲乙雙方6:4的比例加以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約定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夥:合夥期間原則上不得退夥;如遇到特殊原因確需退夥的,應經兩方協商同意;
七、合夥期滿:合夥期滿,甲乙雙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進行分配、承擔;一方分配的應收款另一方有協助收回的義務。
八、違約責任:合夥人一方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3
甲方:xx經貿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是一從事研發、生產、經銷xx保健系列產品為主的高新技術企業。xx牌蕎麥殼保健褥是我公司獨立開發、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型產品,xx年10月獲國家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專利號:xx05293、6)。該產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實用價值,經濟效益可觀。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xxxxxxx市、區縣生產經營xx保健系列產品。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開發出xx保健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甲乙雙方議定,乙方為進入該產品市場的初級階段,對生產、市場運作缺乏經驗,由甲方協助完成。
三、雙方為了共同珍惜保護好該項智慧財產權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3萬元整;包頭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5萬元整。待協議期滿後順延六個月,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四、本著“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應定為“xx(地名)分公司”,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參股生產此類產品的公司。
五、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蕎麥殼保健系列產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潤分成:
1、由甲方銷售,在成本價的基礎上,再給乙方供貨價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銷售,甲方收取供貨價30%的提成。
3、結算時間按(月、季)實行。
4、結算方式,須雙方同意,現金和貨物都可。
七、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合作經營,本合同可再延續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八、未盡事宜,協商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人協議書4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六)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甲---(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乙---(從事)
(三)合夥人丙---(從事)
(四)合夥人丁_____--(從事)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_______________以各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_______________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_______________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_______________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
合夥期限屆滿;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被依法撤銷;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_______________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合夥人協議書5
第一條合夥宗旨
安全、和諧、規範、進取。
第二條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振揚物流園、貴陽市金燕路金穗辦事處大窪村。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物流園經營管理
第四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元各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_______萬元,6月30日前交足_______萬元。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二)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經營事由。
3、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振揚物流園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振揚物流園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振揚物流園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夥債務;
委託_______為合夥經營決策人,其他合夥人不參與經營決策。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振揚物流園的名稱繼續經營原振揚物流園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已全部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全體合夥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4、清償後如有剩餘,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6
合作人:
甲方:姓名,性別_ _,年齡_ _,身份證號碼_ 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決定對甲方經營的美容院實行股份合作經營,現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股經營宗旨
精誠團結,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股經營專案和範圍
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專案和範圍;共同經營一家高檔次的美容院,具體地址為:;法人:
第三條合股經營期限
合股經營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總股本:甲乙雙方協商,根據目前市場狀況和該店的發展角度考慮,決定首期對該美容院的總股本投入為萬元;合股經營期間各合股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同終止時,各合股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2.股權分配:經協商,決定甲方為控股方,股權佔總股份的%,投資金額為萬元;乙方為參股方,股權佔總股本的%,投資金額為萬元。利潤分配及後續投入均以此為依據。
3.入股形式:甲方以該美容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形式和現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現金注入;該店的所有權歸雙方共同擁有。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總則:該美容院一切的盈利,虧損,賠償按股份比例來分配與承擔。
1.盈餘分配:每月進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現金方式分配;雙方可協商留有一定的資金用於發展該美容院。
2.債務承擔:合股債務先由合股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協議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
入股: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股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④隨著本美容院的成長和壯大,美容院股東的股份不發生變化。
2.退股:
①在合作期間雙方在兩年之內不得撤股,兩年後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兩年後退股,在退股時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實施,三年則80%,四年則90%,五年則100%。
②如有一方強行對方撤股,結算之日必須返還對方投資本金及股份該得利潤;
③退股需提前二個月告知其他合股人並經全體合股人同意;
④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股人造成損失的,在視為無效的同時還要給予賠償;
⑥如股東沒有違反合作規則,任何一方沒有權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第七條合股負責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為合股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業的發展方向和實施策略;
②提名、任務日常經營管理的幹部人選;
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
④制定和提出各項主要經濟政策;
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會議;
⑥對合股事業進行日常管理。(主外)
2.乙方的權利:
①參予合股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股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股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股重大事項(重大投資決策,重大政策調整,發展方向的確立,重大人事的表決)。(主內)
3.合股人的義務:
①維護共同的利益,宣傳合股事業;
②努力奮鬥,全力以赴,共創合股財富;
③服從各項決議,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起表率作用;
④以誠相待,求大同存小異。
第八條財務管理
1.在本美容院當職的股東或股東代表實行工資制,股東或股東代表在上班期間給予本美容院統一制定的工資標準統一支付工資: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期間,工資為每月人民幣元整,工資為每月人民幣元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工資為每月人民幣元整,工資為每月人民幣元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工資為每月人民幣元整,工資為每月人民幣元整。注:工資為固定工資,雙方均不拿業績提成和手工費;
2.統一財務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須經另一方股東或股東代表簽字確認方可憑票實報實銷;私事費用、私人開支、其它股東或股東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關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公事報銷、進、銷、存、所有相關業務收入、支出費用做帳必須憑原始單據、憑證方可報銷做帳,帳目必須做到日帳日清,以備股東隨時查閱;股東一日對帳目一小查,一週一盤帳,一月一結算,一季度一分紅。
3.有關本美容院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兩方最高直接股東協商決定同意並簽字認可方可有效執行;在分紅之前如一方股東私人有急事要借用本美容院帳上的錢款,必須經另一位直接股東同意簽字認可,方可有效借用本美容院帳上的錢款;但總借款額度不得超過總餘額的5%,否則不允許借用本美容院帳上的錢款;以免美容院發生資金週轉不開的事情,(如果兩方股東都要急用錢經商議兩方股東同意並不影響美容院正常營運也可以適當分紅);
4.如本美容院經營盈利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分紅;如本美容院經營虧損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承擔虧損金額及相應責任;本美容院全體股東每個季度末對本美容院財務狀況及帳上現金、現金流、備用金進行一次盤點,如有誤差管理相關事務的股東或股東代表全全承單誤差部分;
5.如本美容院發展需要、或融資新增股東必須經原創兩方股東協商簽字方可執行,兩個以上股東合作的情況下有關本美容院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過股東大會透過,股東大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透過決議,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處理;
6.本美容院已成立,在管理方面大家齊心協力,每位股東或股東代表都有這個責任和義務,對於經濟方面經兩方股東商議,由甲方的名義對美容院相關證件及硬體註冊、銀行帳號開戶,管理所有現金、備用金及銀行開戶帳號密碼。乙方則負責做好現金流水帳,並負責財務、採購事宜,及管理美容院的全面運作及銷售工作;負責保管美容院所有財務進出單據、報銷單據,員工工資等帳務必須經兩位原始股東進行稽核簽字方可有效做帳。本美容院還應做好應付帳、庫存帳等。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股人,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區經營與合股競爭的業務。
3.針對個人言行違背合股事業,干擾合股經營的正常秩序。
4.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內私自開別的店面,如果獨立經營開店需撤股,且不得在本店附近區域開店,不得帶走本店的客人。
5.如合股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股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條合股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股人同意終止合股關係;
③合股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股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股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進行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股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股人出資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合股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股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本協議由全體合股人簽約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股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簽約日期:年月日
合夥人協議書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應自覺遵守本協議,本協議有關規定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本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四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
第五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夥目的、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六條
合夥目的:
第七條
合夥經營範圍:
第八條
合夥經營的期限為2年,自合夥企業成立之日起開始。
第四章 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九條
合夥人共三個,分別是:
1.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2.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3.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以上合夥人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九條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如下:
1.合夥人:
以位於 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作價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2.合夥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3.合夥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個月內繳足。
第十條
以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的合夥人,其必須保證對該土地擁有完全的使用權,對該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第三人不得向合夥企業就該土地及房屋主張權利。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負擔方式
第十二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第十三條
合夥企業的虧損按照以下方式分擔:
第十四條
合夥企業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前一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根據本協議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
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六條
合夥企業對與其無關的債務不承擔責任,對合夥人在本合夥企業成立之前由其個人經營或合夥經營而產生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
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執行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八條
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合夥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十九條
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二十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的表決辦法。
第二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第二十三條
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每兩個月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八章 入夥與退夥
第二十四條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夥人退夥。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第二十七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二十五條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第二十九條
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第三十條
退夥人退夥時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三十一條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十二條的約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 合夥企業的財產
第三十二條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合夥企業的財產由全體合夥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
合夥企業進行清算前,合夥人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但《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三十五條
合夥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三十八條
合夥人在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時,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事後打不成仲裁協議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夥企業解散、清算
第三十九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員;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法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條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按照《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四十一條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依照本協議第是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出現法律、法規和協議未明確之事項時,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確定。
第五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企業存一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夥人: 年 月 日
合夥人: 年 月 日
合夥人: 年 月 日
合夥人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姓名)
乙方:__________(姓名)
丙方:__________(公正人姓名或單位名)
總則
合夥人本著公平、公證、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享有自已投資總額的比例分得盈利額的分紅,共同支出所有費用(含員工工資、水、電、雜和本網咖周邊裝置的維護更新等支出)現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制定如下條款,並由丙方給予公正:
第一條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為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各佔投總額的____%和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網咖,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雙方家屬包括親戚不得參與或乾澀合夥人的一切決策。
第四條本網咖由甲方一人經營管理,但網咖的重大變故或主要大事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決定。
第五條網咖盈餘按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盈虧和各項收入、支出按雙方投資比例各自分擔。例:總投資60萬元,其中甲方佔總投資的80%,乙方佔總投資的20%;當月的營業額為6萬元,去除員工工資水電費、光纖費和務業管理費等所有支出共計3萬元,則當月盈利為2萬元。則甲方得2萬元,乙方得5000元。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夥人有權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是部份財產份額時,但須經另一方合夥人同意。
(三)合夥人終止後,依法按比例分得合夥的剩餘財產。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七條合夥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經營期限自網咖正式營業之日起算起。
(二)合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人一致同意決定解散。
(三)合夥解散時,進行清算,並妥善解決資金問題雙方按比例分得財產。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第九條其它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持一份。
(二)本協議附帶法律公證處公證。
(三)本協議經二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蓋章(或指紋)後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公正人或單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9
合夥人:
甲(姓名):
住址:
合夥人:
乙(姓名):
經雙方同意合夥經營V1國際造型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V1國際造型理髮店,總投資為萬元,
甲: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佔投資總額的x%。
乙: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佔投資總額的x%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x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合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合夥: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③支付合夥債權;
第四條每x月x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會議。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
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日期:20xx年x月x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日期:20xx年x月x日
合夥人協議書10
第一條:甲方與乙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條合作事宜
鑑於甲乙雙方都具有明確的投資意願和投資意向,經友好協商,彼此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著眼於未來的投資進行融資,特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甲乙雙方基本許可權
1、甲方全程謀略規劃投資專案,建設專案通路,提交專案執行方案;
2、乙方賦予甲方上述權利,進行專案投資,監督甲方專案執行情況。
第四條:融資專案
1、此協議不涵蓋具體的投資專案,屬風險投資資本運作範疇,由甲方主要負責調研市場,尋找投資機會,並在選擇合適的專案後與乙方協商投資事宜,啟動投資。
2、乙方接受甲方提出的融資要求,接受注資後(投資後)甲方對於資金的全盤運作。
3、甲方如與第三方合作,須提交與第三方的合同原件給乙方檢視,同時提供影印件給乙方,並簽訂附加協議附在本協議後。
第五條:融資額度及打款
1、為最大限度保護甲乙雙方的權益最大化,甲方對融資額度設定最低金額,本次融資額度最低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簽訂融資協議後,乙方須一次性將資金打入雙方共同賬戶,取款須經雙方簽字確認。
第六條:股權及利益分配
1、甲方佔全部股權的_________%;收益按_____%獲得,利益分配時間按照實際情況_____個月進行一次;乙方佔全部股權的_________%;收益按_____%獲得,利益分配時間按照實際情況_____個月進行一次。
2、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將資金一次性打入雙方共同戶名的對公賬戶,取款須經雙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單方面以各種理由將資金進行轉移,資金流動須經過雙方到銀行共同簽字辦理手續方有效。
4、如出現虧本,甲方不承擔相應責任,如出現超出投資額度的虧損,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牽涉第三方合同,乙方有權利索取檢視甲方與第三方的合同原件,影印合同影印件,依此作為衡量利益分配的原始材料(或本合同附件);
2、牽涉第三方合作,乙方不得逾越甲方與第三方接觸談判,或與第三方直接簽訂相關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3、乙方的主要工作內容
(1)評估甲方提出的投資方案,具有一票否決權;
(2)全程跟蹤甲方方案的執行,提出合理化建議,督促甲方執行;
(3)甲方與第三方合同,須經過乙方的評估確認後,方可執行;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整個專案的尋找,前期可行性評估,為專案定位定性,提交充分的專案分析方案與乙方探討;
2、與第三方接洽談判,撰寫合同文字,合同文字須經過乙方評估;
3、對整個專案的執行情況負責,確保甲乙雙方的利益最大化;
4、解決與第三方合作中的各種問題,確保合作順利;
第九條:費用支付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的三天內,甲乙雙方出具有效證件,以辦理共同賬戶;
2、第四天至第十三天內(一週之內),乙方應將所有投資資金打入雙方共同賬戶;
3、雙方指定_________銀行;
4、共同賬戶名:_________;共同賬戶號:_________。
第十條:雙方承諾
1、甲方應本著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投資服務;
2、甲方應確保提供的各種資訊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從事有違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不履行誠信義務,想乙方隱瞞、虛報相關資料和資料,則甲方賠償乙方違約金5000元,本協議自動終止。
2、若乙方簽訂本協議後不按協議時間在共同賬戶打入協議投資金額,賠償甲方違約金5000元,本協議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上訴;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協議若因第三方合作需要另外簽署協議,附在本協議後作為附件。
甲方:乙方:
身份證:身份證: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合夥人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發展中小學教育培訓,互利互惠,共創品牌教育;
第二條合夥名稱:
恆信教育培訓-“小超人”中小學輔導中心;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期間資金財產雙方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二)在乙方管理的範圍內,乙方只具有盈利分配權利,而不實際掌握股權,如若有所變動,可以在原協議的基礎上增加條款有效。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餘分配:乙方按盈餘的30%的比例獲得紅利分配;並且甲方需按正常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獎金以及繳納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出資予以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甲方同意退夥;
③發生乙方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乙方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乙方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2.當然退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乙方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合夥實體的所有權,合夥事務的決定權和一票否決權;
2.擁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甲方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一)目的規定比例共同持有;
4.擁有制定該培訓中心所有制度的權利;
5.擁有聘用新員工、解僱員工的權利;
6.擁有企業所有人該享有的其他法定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保證乙方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
2.為乙方提供發展的平臺;
3.按時支付乙方的薪酬及其他待遇;
4.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受損害。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甲乙雙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與否,都有表決權;
2.乙方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乙方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乙方有退夥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協助甲方管理好“小超人”中小學輔導中心,負責該中心的日常事務,具體有後勤、出納、課程和人員排程、突發事件的處理等;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與安全;維護該中心的正常經營和名譽。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乙方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乙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12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戊方:
身份證號:
一、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 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 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為保證公司高效運營, 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 方為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成如下,雙方共 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範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 (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專案 會務現場佈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製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製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後付30%,餘 款於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專案現場製作工程部分委託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後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專案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年月**日第五條:違約責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 有關規定執行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 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第六條:其它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 或指定授權人:
帳 戶: 開戶行: 帳號: 全稱:
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於***
合夥人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15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以下簡稱為甲方和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發展中小學教育培訓,互利互惠,共創品牌教育;
第二條合夥名稱:恆信教育培訓-“小超人”中小學輔導中心;
第三條合夥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期間資金財產雙方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二)在乙方管理的範圍內,乙方只具有盈利分配權利,而不實際掌握股權,如若有所變動,可以在原協議的基礎上增加條款有效。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餘分配:乙方按盈餘的30%的比例獲得紅利分配;並且甲方需按正常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獎金以及繳納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出資予以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退夥: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②經甲方同意退夥;
③發生乙方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乙方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乙方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2.當然退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乙方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合夥實體的所有權,合夥事務的決定權和一票否決權; 2.擁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甲方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按本合同第五條第
(一)目的規定比例共同持有;
4.擁有制定該培訓中心所有制度的權利; 5.擁有聘用新員工、解僱員工的權利;6.擁有企業所有人該享有的其他法定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保證乙方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 2.為乙方提供發展的平臺;
3.按時支付乙方的薪酬及其他待遇;
4.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受損害。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甲乙雙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與否,都有表決權; 2.乙方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乙方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乙方有退夥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協助甲方管理好“小超人”中小學輔導中心,負責該中心的日常事務,具體有後勤、出納、課程和人員排程、突發事件的處理等;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與安全;維護該中心的正常經營和名譽。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乙方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乙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