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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

【推薦】購銷合同五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購銷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購銷合同 篇1

  買受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買受人、出賣人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購貨內容及單價:

  1、石子單價30/噸;

  合同金額以買受人收貨磅單中實際收到數量乘以單價為準;上述產品價款中已含運輸費、稅費、裝卸費等。

  二、質量要求:

  1、所供石子應為天然岩石經機械破碎、篩分製成;

  2、規格要求:以買受方通知為準;

  3、含泥量小於1%,泥塊含量小於0.5%;

  4、風化石含量不得大於,針片狀含量

  三、供貨方式:

  1、出賣人接到買受人要貨通知後於10小時內將貨物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如每月三次供貨不及時,扣除貨款違約金貳萬元。

  2、採用公路運輸方式,由出賣人負責組織承運,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貨物交付地點為買受人廠區現場。

  四、結算方式:

  1、出賣人憑磅單與買受人對帳,付款時出賣人要向買受人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2、付款方式:為轉帳方式。

  3、出賣方為買受方墊資100萬元購買符合買受方要求的貨款後,買受方在每次使用夠全價值100萬元的貨款後及時付款給出賣方。若買受方不能按時支付貨款,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驗收方式:

  1、買受人根據行規制定具體驗收標準,並據此進行驗收與計量。

  2、以買受方過磅數量為準,但必須將雙方核實,供方有權隨時對過磅進行抽查,如有異議,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3、每批貨物送至買受人後,買受人進行抽檢後合格的,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不合格的產品(人為除外),買受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給予更換並承擔全部的違約責任。

  六、合同變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造成出賣人需要變更所購物品的,經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協商可以重新變更或更改購銷合同,對已經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2、出賣人、買受人雙方中有一方出現違約責任,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

  七、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違約責任

  1、出賣人所交產品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出賣人負責包換或退貨,因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買受人全部承擔。

  2、出賣人如不能按照買受人所通知的時間供貨,或者逾期交貨,耽誤買受人生產使用,應承擔買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為當次貨款的20%。

  (二)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中途退貨,應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

  2、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買受人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出賣人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出賣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不可抗力:

  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買受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執行期內,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2

  供 方: 遼南金源偉業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需 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 日

  供方:遼南金源偉業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需方向供方購買 海鮮大禮包 事宜,經過友好協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標的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

  以上產品合計套,貨款共計人民幣¥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

  二、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本行業相關質量要求。

  三、交貨日期: 20xx年 月 日之前。

  四、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運輸方式為:

  運輸及裝卸費用由需 方承擔;

  交貨地點: 五、驗收標準、方法:

  1、需方收到產品後應及時驗收,若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當天內向供方提出,並提交貨運原件,以便協助解決。否則供方視為需方以按要求收貨。

  2、產品的技術標準和質量,符合甲方產品質量的企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3、產品的包裝均以供方出廠標準,包裝物供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計價。

  4、本合同確定的計量單位為套,規格見包裝上的提示或報價表標註。

  六、付款期限:

  1、合同簽訂後 2日內付合同總價款的 50%,貨到經需方驗收合格後付合同總價款的 50%。

  2、付餘款前供方需提供與本合同相符的發票,否則需方有權拒絕付款且不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供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標的物價款的 0.001 %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供方按照逾期交付標的物價款的0.001%支付違約金。

  2、需方逾期付款的,應承擔物價款的 20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3、因供方交付的標的物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供方應支付不低於相關標的物價款的 0.0001 的違約金,需方有權拒收貨物並解除合同。

  4、需方未經需方同意而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供方支付不低於合同價款的20% 的違約金。

  八、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附件:供方產品單頁說明書。

  甲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簽字):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3

  供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

  │農作物│品種│計量│數量│ 質量(%) │ 單價 │總金額│

  │ 種類 │名稱│單位│├──┬──┬───┬───┤ (元) │ (元) │

  │ ││││純度│淨度│發芽率│ 水份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植物檢疫證書》。

  3.需方收貨後複檢,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4.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儲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5.種子質量標準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6.申請種子委託檢驗和鑑定的,其費用由(單位)負擔。

  三、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六、交付定金數額及時間: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八、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約定按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收購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及種子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十一、《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影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 (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鑑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

  │預約方(章): │承約方(章) : │ 稽核意見: │鑑定意見:│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

  │電話:│電話: │ 經辦人:│ │

  │電掛:│電掛: │ │ 鑑定機關(章)│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 稽核機關(章)│年 月 日│

  │帳號:│帳號: │年 月 日│ │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 │ │

  └─────────┴────────┴───────┴───────┘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經甲、乙雙方充分洽談協商,甲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乙方購買沙石,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工程建設所需的沙子全部從乙方購買,乙方沙子不能滿足甲方工程需要,甲方可由其他渠道購買沙子。

  二.供貨內容及地點:

  三.供貨單價:沙: x元(大寫)/立方米。

  四.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甲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則該批沙子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雙方確認沙子質量確實不合格後,乙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沙子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乙方在x日內換送合格沙子。

  五.供貨期限:

  從甲方發出材料需求單之日起計,乙方須在每日內將甲方需要的xx立方米材料供應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供需量xx萬立方米。

  六.運輸費用及費用負擔:運輸費及卸車費由乙方承擔。

  七.工程款的支付及結算:

  1、工程款按照每月完成沙子總價款的供應的百分之七十預付。工程結束x個月之內支付尾款。

  2、 材料到場後,甲方應及時安排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合格後將送貨單傳回給乙方,以便乙方結算。

  3、 乙方提供有效的材料銷售發票和開戶銀行,甲方將結算款項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戶口。

  八.如有未經事項在此填寫:

  九.違約責任:

  1、 如乙方不能按時、按質地交貨給甲方,甲方有權不支付材料款,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2、 乙方無故不交貨或甲方無故退貨,(非質量因素)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貨款的x%作違約金。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7、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副本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陝西華通公路工程公司省道307線箭桿嶺至三要改建工程專案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洛南縣紅運石料場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省道307改建工程進度,保證防護工程質量, 甲方決定由乙方供應防護工程所需的片石。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的條件下籤訂以下合同: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片石供應的段落及運輸到場的堆放場地;

  (2)、甲方負責乙方解除安裝片石的清理工作,確保乙方供應道路的暢通;

  2、乙方責任:

  (1)、乙方為甲方供應片石,並安排車輛運輸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場地;

  (2)、乙方要確保甲方的片石供應,不得在無法確保甲方供應的情況下,向其他單位供應片石;

  (3)、乙方在片石爆破生產、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預見性及不可預見性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二、工程數量及單價:

  乙方承擔省道307線的防護工程片石供應工作,單價為運輸到場單價,單價為82.0元/m(捌拾貳元整)。該單價為綜合單價,含稅金。數量按甲方驗收後實體方量計量。 3

  三、付款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的供應情況和工程進度適當適時的給予乙方撥付工程款。工程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程款。

  四、供應期限:

  供應期限為工程開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竣工後雙方的供應合同終止。

  五、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期供應甲方所需片石數量,乙方若不能按甲方安排的進度數量供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另行選擇石料廠供應,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及損失。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同樣生效,工程結束後合同終止。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