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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方案

關於績效工資方案模板錦集3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積極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以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學校辦學活力,提高辦學質量。

  二、試行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績效優先,重實績,重貢獻,重工作質量,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係,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採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物件

  全市教育事業單位在職教職工(非義務教育階段單位在職教師除外)和全市教育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

  教師績效考核方面建議按以下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1、師德獎;

  2、全勤獎;

  3、教育、教學獎;

  4、崗位津貼獎(課時津貼、工作量獎、班主任津貼、校長、中層等行政後勤崗位);

  5、安全責任獎;

  各學校根據年初學校管理方案,結合上述五個方面制定考核細則,將教師的工作量細化成考核分數,對教師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然後以考核分數×資金計算。

  五、發放辦法:

  1、總量控制。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在職人員績效工資總量=各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含資教生)人數×(按人月平30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離退休人員總量績效工資總量=離退休人數×(按人月平15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上述兩者之和計算到學校(核算單位)並予以公示。2、突出績效。離退休教師按月平均發放,在職教師按績效工資的60%按月發放,40%部分在每學期結束後根據考核情況發放至教師手中。

  2、財政統發。首先由學校根據教師績效得分情況確定績效工資分配數額,並編造成績效工資發放名冊,報市教育局彙總稽核,再送市財政局審定後,透過國庫直接支付到教師工資代發銀行,再由銀行分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六、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育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人員績效工資問題

  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職教職工的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由學校制定,經市教育局、財政局稽核,報市政府審批後執行;市教育局所屬二級單位在職職工的績效工資暫參照20xx一般性部門預算單位規定津補貼標準執行。

  七、監督管理

  學校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津貼、補貼政策,若有違反,一經查實,全額追繳,並按相關規定處罰。

  八、上級政府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明確後,按上級政府規定執行。

  績效工資體制的激勵效果在實際操作中未能發揮出來,薪酬發放的平均主義傾向普遍存在改革使公辦教師與公務員之間以及公辦教師群體內部的工資收入差距逐步縮小,優質師資收入明顯下降改革後學校的經費支配自主權普遍下降,教師收入的調節能力和激勵機制的設計能力被削弱。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為進一步調動我校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勵機制的內部分配製度,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教師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順利發展。

  二、實施物件

  本年度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員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業績為依據,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構建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一”)。學校一把手任組長,小組成員由學校領導、處室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對教職工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工作。

  五、分配辦法

  (一)績效工資構成

  1、教職工績效工資按每位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出全校考核得分,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總量及校長績效工資再除以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總分,得出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2、每位教職工考核總分為100分,分為四項即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工作業績(15分),還有獎勵加分(不超過總得分的5%)。

  (二)考核辦法

  1、出勤(10分),考核全校教職工出勤情況。

  (1)負責部門:辦公室

  (2)計算方法:當月本人實出勤天數/當月應出勤天數*10

  (3)說明:病假2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此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曠工一天扣完當月此項得分;無故曠工1天以上,及當月請病、事假累計達5天及以上,扣除當月所有獎勵性工資,婚喪嫁娶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考勤一自然月一總結,按月考核計分,公示考勤機記錄及其它記錄,計入考勤表內。

  2、工作量(50分)

  ①負責部門:督導室

  ②計算方法:按照《安平縣綜合職業技術學校教職工工作量統一衡量辦法》(見附件二),計算每個教職工的工作量,每月按標準工作量40課時計算,每個教職工得分為:(50*參與考核的教職工人數)/(參與考核教職工月工作標準課時量)*本人月總工作量。

  ③教職工工作量個人積分一自然月一總結,計入考核表。

  3、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

  負責部門:學校分配工作領導小組、教務處、各職能處室。

  ①教學人員的教育教學過程,考核方法見附件三。

  ②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過程考核。考核標準見附件四;非教學人員是指行政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後勤人員。

  4、工作業績(15分)

  (1)、負責部門: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2)、教學人員考核方法:

  ①考核測試成績8分,每學期期中、期末兩次測試,及格(合格)率應達80%以上,達不到80%,扣2分,每低10個百分點扣1分。

  ②評教 4分。學生對教師評教,每學期2次,滿意票70%以上4分;滿意票50%以上,70%以下3分;滿意票50%以下,30%以上2分;滿意票30%以下1分.

  ③學生流失 3分。每流失一名扣1分,扣完為止。以自然月計。

  (3)、非教學人員與工作過程一併考核,考核方法見附件四。

  5、班主任工作考核辦法:

  (1)負責部門:政教處。

  (2)考核辦法:班主任每月津貼按照學校標準確定,並按班主任考核情況進行分配。具體津貼數:班主任本人津貼標準/100*本人考核得分。每自然月公佈一次。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五。

  6、獎勵加分

  ①負責部門:辦公室。

  ②計算方法:

  a獎勵包括榮譽稱號、教育科研成果、競賽獲獎(包括指導學生大賽獲獎)、優秀教案、講課大賽等,獲得縣級獎勵得2分,市級得3分,省級得5分。可累計得分,但每學期不超過5分。

  各處室主任每大周任課超過10課時,獎勵3分,超過20課時,獎勵5分。副主任每大周超過20課時,獎勵3分。

  ③以上獎勵須經校級推薦獲得,個人私自參加獲獎不計考核分。

  7其他事項

  (1)有以下情況的可扣發或減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a.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教育局安排的退居二線人員及學校安排的後勤人員除外)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①本學期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病假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含)以上的;

  ②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③借調到教育系統之外工作的。

  b.在師德師風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夠不上組織處理的,在總得分中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學校或教育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總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2)學校安排的教輔和後勤人員,特殊崗位工作業績考核得分權重由學校考核小組研究決定。

  9績效考核積分彙總辦法:

  (1)、考評方式:個人積分的獲得採取層層考評的方式,即處室主任由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處室一般人員由各處室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任課教師由教務處、教研處負責人考評。

  (2)、核算辦法:根據不同崗位工作量擬定核算辦法。中層主任的實際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9倍。其他非教學人員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7倍。

  (3)考評辦法:個人積分一月一彙總,每月月初公佈,由辦公室執行。

  六、本《方案》解釋和修改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七、本《方案》自學校教職工大會透過之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根據《**縣教育體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20xx]47號文)規定,對任課教師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主要考核教師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情況等方面的內容。有下列情形者,分別扣除相應的分數,此項扣完為止。

  1.強制、誘導學生購買各類教輔材料或變相銷售教輔材料的`(2分);

  2.暗示、索娶接受學生及其家長禮物的(1分);

  3.不能按課程安排上、下課,空堂、隨意出入課堂、酒後進課堂、課堂上抽菸或課堂上接打手機的(2分);

  4.擅自安插學生或私自調班、調課、清退學生的(1分);

  5.無故不參加學校大型公共集體活動的(1分);

  6.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經學校通報批評的(1分);

  7.亂收費亂罰款的(1分);

  8.其它違規違紀行為的(1分)。

  考核說明:

  對教師職業道德的考核分為教師評議、學校評議和違紀扣分三部分:

  (1)教師評議(50%):由各校組織全體教師(教幹除外)依據上面的8項指標,給全體任課教師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注:屬於一票否決的不參與打分)

  (2)學校評議(50%):由各校教幹根據上面的8項指標對全體任課教師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以上兩項合計即為該教師職業道德最後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全校最高分×10即為個人職業道德最後得分。

  (3)違紀扣分:

  ①對於學校及以上各級主管部門在平時的抽查中發現有違反以上8項指標的教師,由學校績效考核委員會依據記錄扣除相應分。

  ②違反上述8項記錄的教師,有人民來信或舉報,經學校落實屬實的,由學校績效考核委員會依據記錄扣除相應分。

  二、職業能力(10分)主要考核教師實施教育教學的各項專業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學能力、教研能力和專業發展能力等方面的內容。

  1.教育能力(2分)積極主動參與班教導會、家長會,並能及時幫助學生分析、解決存在的問題;開展積極有效的德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活動。

  考核說明:

  對教師教育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2.教學能力(4分)正確有效地把握使用教材,課堂教學基本功紮實(包括現代教育教學手段使用正常有效)(3分);積極開發校本課程、綜合實踐課程(1分)。

  考核說明:

  對教師教學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3.教研能力(2分)提供校內外公開課、研討課、專題講座、經驗交流等活動;完成規定的教學反思、聽課、評課等工作。

  考核說明:

  對教師教研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4.專業發展能力(2分)積極學習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認真做好理論學習筆記;積極參加各類教研活動並能充分展示運用新教育教學理念的能力。

  考核說明:

  對教師專業發展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三、工作表現(40分)

  1.工作量(23分)主要考核教師出勤和承擔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情況。出勤(10分)根據各學校的考勤制度執行;教育教學工作量(13分)首先計算出學校教師的最高課時工作量,計滿分13分。其他教師按其實際工作課時工作量除以最高課時工作量再乘以13為最後教育教學工作量得分。按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的規定,由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計入工作量。

  考核說明:

  (1)出勤(10分):嚴格按照中心校考勤制度和各校實際考勤情況進行量化賦分。

  (2)工作量(13分):分為任課工作量(6分)、輔導學生工作量(6分)和附加工作量(1分)三部分。

  ①任課工作量(6分):按照《**鎮小學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工作量規定的係數,進行累計相加的辦法,最高記6分,用個人最後得分÷最高分×6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②輔導學生工作量(6分):按照《**鎮小學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規定的係數,算出每位教師所帶學生得分,最高分記6分,用個人最後得分÷最高分×6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③附加工作量(1分):嚴格按照《**鎮小學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的有關規定執行,最高分記1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以上①②③三項合併起來即為教師工作量最後得分;(1)(2)兩項合併即為工作量最後得分。

  2.教學常規(15分)主要考核教師的教學準備和教學實施情況,包括教師備課、課堂教學、單元檢測、作業設計和批改、輔導學生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等,重點是完成規定的教學目標。各校依據綜合評估方案執行。考核說明:

  對教師教學常規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3.德育工作(1分)主要考核教師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履行全員育人職責、關注學生差異的情況等,關愛每個學生特別是“學困生”和品德上有偏差的學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