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模板彙編八篇
在法律不斷完善的社會中,很多事項都需要使用申請書,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需要注意問題。那麼一般申請書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姓名)XXX
性別:XXX民族:XXX出生:XXX
原籍:XXX
現住址:XXX
聯絡電話:XXX
通訊地址:XXX
郵政編碼:XXX
委託代理人:(姓名)XXX
性別:XXX民族:XXX出生:XXX
原籍:XXX
工作單位:XXX職務:XXX
現住址:XXX
聯絡電話:XXX
被申請人: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職務: XXX
住所:XXX
仲裁請求:
XXX未按國家和XXX的有關法律法規繳納XXX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侵犯了XXX的社會保險權益。現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XXX補繳XXX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聘用期間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
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要求XXX繳納因未辦理XXX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而產生的XXX和XXX應繳的滯納金,罰款等一切費用。
3、XXX在XXX的工資收入主要包括聘用工資,課時費,獎金。要求XXX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正確計算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應包括聘用工資、課時費、獎金、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聘用有關的其他所得。
事實和理由:
XXX與XXX20xx年9月簽訂了XXX事業單位聘用合同,20xx年8月XXX申請解除聘用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解聘。XXX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聘用期間XXX未履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徵繳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併入社會保險基金。
XXX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六條規定 甲乙雙方應當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規定的交費比例給乙方繳納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同時,按照規定代扣代繳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乙方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證據清單及有關證據材料
1、XXX
2、XXX
3、XXX
4、XXX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2
被申請人:東莞嘉X模杯廠;公司地址:東莞市道窖鎮大嶺丫村中心路旁。
法定代表人:張小X。聯絡電話: 1501678XXXX。
仲裁請求:
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4320元。
事實經過:
申請人認為:
由於被申請人存在違法、違約的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且態度強硬,嚴重破壞了勞動關係的和諧發展,引發了本次勞動爭議案件的發生,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的規定,為了捍衛國家法制的統一與尊嚴,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向東莞市道窖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仲裁, 請貴仲裁委員會查明事實,依法作出公正裁決。
此致
東莞市道窖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x
法定代表: xxxxxxx 職務,總經理 電話:xxx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9月8日到20xx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xx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年終獎2750元。
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xx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資計20xx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
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
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
1.5倍=2567.04)
此致
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 (簽名或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李**,男,漢族,19**年**月**日生,住**省**縣******號,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廣州********有限公司,地址:廣州市**區**********號,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6月10日期間存在勞動關係;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計人民幣******元(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賠償金,計人民幣*****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月**日入職被申請人處,任********一職,工資為*****月。被申請人於20xx年**月**日無故辭退申請人,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為維護其合法權益,委託律師向被申請人發函,要求出具書面《解僱/辭退通知書》並協商解決相關糾紛,被申請人逾期不予理會。現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尋求法律救濟,望作出公正裁決。
此致
廣州市**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xx
被申請人:xx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5100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xx年2月被十堰勞務公司派遣到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6
1.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職業、工作單位(現無工作單位的不填)、住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
(2)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單位性質(非必填)、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3)仲裁請求(一項或多項,應當明確具體。涉及費用的,應寫明計算標準或具體數額以及起算和結算時間);
(4)所根據的事實、理由(應實事求是,簡明扼要,針對爭議的焦點);
(5)證據(註明書面證據的名稱、視聽證據的簡要說明)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6)申請人簽名,落款日期(落款時間與遞交時間不一致的,申請人或其代理人還應在申請書上註明遞交的時間)。
2.申請書用語要準確,字跡要清楚,頁面要整潔,不得拼貼、貼上、補挖、塗抹。
3.申請書應遞交一式兩份(仲裁活動中有“第三人”的,一式三份),必須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書寫,或者用印表機列印。
4.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供的空白申請書格式文字,只有頭尾兩頁(A4紙)。如申請人要寫的“事實及理由”內容較多,頭尾兩頁不足書寫的,可自行增加中間頁,但中間頁的紙張尺寸應與頭尾頁一致。申請人也可以按照申請書的書寫要求,用A4紙自行列印申請書,但“簽名”欄需由申請人本人簽名或按捺指印。
5.申請人本人無法書寫申請書的,可以委託他人代書或列印,但申請人本人應在“簽名”欄簽名;無法簽名的,蘸紅色印油按捺指印。
6.申請人提出仲裁申請的,應同時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身份證影印件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7.申請人委託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應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託人和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的委託書,委託書應載明委託事項或許可權。代理人是律師(法律工作者)的,還應同時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的證明材料;代理人是其他自然人的,還應同時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8.申請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代為行使申請權利。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格式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絡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X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一、申請書副本X份(按被申請人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鄒xxx,女,198X年3月16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xxxx,戶籍地址: 廣東省**市**鎮*村XX村35號。聯絡電話:1392945xxx.
被申請人:東莞嘉xxx模杯廠;公司地址:東莞市道窖鎮大嶺丫村中心路旁。
法定代表人:張xxx。聯絡電話: xxx。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20xx年3月份的工資2160.4元(固定工資20xx元+計件工資160.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540元(2160元×25%),共計2700元。
2);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4320元。
3);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因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6000元(從20xx年12月18日到20xx年3月31日,共3個月零13天)。
上述3項請求金額總計13020.4元。
事實經過:
20xx年11月18日申請人入職被申請人處任“跟單”一職,入職時雙方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書》,雙方口頭約定申請人的工資底薪為20xx元,另加計件提成;被申請人每月30號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向申請人支付上個月的工資;在20xx年3月25號,被申請人以申請人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為由,要求申請人寫辭職書,申請人不願意,說除非是本人意願,別人是無權叫本人寫辭職書的,後來被申請人出動各級負責人勸說申請人寫辭職書,都無果,被申請人便在3月30號發出《辭退書》,強行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但以財務出差為由,說遲幾天會轉賬2月份和3月份工資到申請人銀行戶頭。然而被申請人卻沒有履行約定的義務,只支付了2月份的工資給申請人,故意拖欠申請人3月份的工資,後申請人多次向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都無果,20xx年4月28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道窖鎮勞動局調解,調解不成。 申請人離職前的月平均工資為2160元。
申請人認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第五十條等規定,申請人作為勞動者,在提供了勞動後,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及時足額向申請人支付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本案中,被申請人安排申請人勞動,在辭退申請人後卻不及時支付申請人應得的勞動報酬,違反了《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規定,因此被申請人除應當向申請人支付被拖欠的工資2160元外,還應當依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加付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540元(2160元×25%)。
2,被申請人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不能勝任工作”為理由強行辭退申請人,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等規定,被申請人須向申請人支付2倍的經濟補償金為4320元(計算方法:月平均工資2160元×1個月×2倍)。
3,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後,卻不依法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八十二條之規定,被申請人依法應當支付申請人自20xx年12月18日至20xx年 3月31日期間的二倍工資的差額6480元(計算方法:2160元×3個月)。
由於被申請人存在違法、違約的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且態度強硬,嚴重破壞了勞動關係的和諧發展,引發了本次勞動爭議案件的發生,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的規定,為了捍衛國家法制的統一與尊嚴,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向東莞市道窖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仲裁, 請貴仲裁委員會查明事實,依法作出公正裁決。
此致
東莞市道窖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x
20xx年xx月 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住址、聯絡電話或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名職工,推薦以下_____名職工為申請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住址、聯絡電話或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絡電話)
請求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2份
2、《證據清單》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