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處理決定6篇
員工處理決定1
由於事業部區域經理胡衝及大區總監工作失誤,導致產品跨區銷售到其他區域,造成客戶經濟損失,對公司和客戶後續工作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為了以後提高各部門工作的效率,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經公司研究一致決定:對客廳事業部區域經理xx1000元人民幣處罰、大區總監xx500元人民幣處罰以示警告,將直接在20xx年1月份工資扣除。
特此通知!
發展有限公司
20xx年2月3日
員工處理決定2
司屬各部門:
處長樓物業服務站站長,20xx年1月28日上午,在沒有辦理任何請假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離崗。該員工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公司相關規章管理制度,給公司的正常工作帶來了影響。為嚴肅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相關規章管理制度的順利實施,經研究決定,對邢強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依據控股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規定》第四節六十一條“工作時間擅自離崗,造成影響者或工作時間做無關事情者行政上給予警告並視情況給予一次性罰款”給予機處長樓物業服務站站長邢強警告處分一次;同時,結合我司年度績效考核方案,不遵守勞動紀律扣績效考核9分。
希望全司員工引以為戒,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物業公司
20xx年x月xx日
員工處理決定3
現有 分廠 車間員工 ,於20 年7月4日至7月12日,在沒有辦理任何請假手續的情況下,無故曠工8天,並前有上班時間睡覺,不服從車間主任工作安排,並與之爭吵。在20 年8月13日上午8點左右,跑到廠長室不聽廠長善意規勸拍桌子大吵大鬧。此員工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廠規廠紀,給工廠的正常工作帶來了極壞的影響。為嚴肅廠紀廠規,經厂部研究決定對 Z作出開除處理。請全廠員工認真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分廠
20 年 月 日
員工處理決定4
學園總部驚悉山林基地事業部於近日組織的"神秘島夏令營"活動中產生重大失職,引發當事家長集體投訴,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損害學園聲譽之事件。
現緊急宣告,決議如下:
1、對山林基地直接當事教師及管理人員停職審查。
2、暫停山林基地所有對外活動,立即整改。
3、對當事家庭受損害權益給予全面保護。
4、學園總部成立危機處理小組,進駐山林基地,全面接管山林基地的管理權與經營權。
5、擇近期召開本次事件的新聞通氣會,向社會公佈事件真相,並向當事家長道歉。
對於這次事件,學園總部深表遺憾,並真誠道歉。
學園辦學十餘載,家長們的每一次問題反饋都是我們成長髮展路上的助力,它鞭策著我們不忘初心,以孩子為本,以教育為本。此次山林基地失職事件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破壞了學園多年積累的聲譽,我們與家長一樣十分痛心。
學園鄭重向社會承諾,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學園教育機構將引以為戒,開展自檢自查,孩子的保與教必須並重。細緻的生活照顧是一切課程進行的基礎,孩子有一個良好的`身體是一切教育的前提,我們將深刻反思本次事件中不足的地方,在客觀環境、孩子照顧、課程設計中找到一個最適合的平衡點,把家長們的託付當做我們最重的責任,也誠懇邀請各位家長朋友們的監督。
學園教育集團
20xx年8月19日
員工處理決定5
關於對劉祥豐等四名同志違紀行為的處理決定 各船舶、機關:
劉祥豐,男,現任“中建方駁102”船長職務;王立明,男,現任“中建方駁102”大副職務;孔松,男,現任“中建拖9”船長職務;李建華,男,現任“中建拖9”大副職務。
主要事實經過:
1、xx年5月21日,“中建方駁102”在晚上施工結束後,劉祥豐提出夜餐,在此過程中劉祥丰容留李建華、吊車司機朱加利在其船上喝酒,喝酒結束後朱加利酒後尋釁滋事,劉祥豐同志未能及時制止,導致“中建方駁102”部分船員無法正常休息和工作。
2、xx年6月24日,“中建方駁102”在與“中建拖9”工作配合中因“中建拖9”舵效失靈,導致“中建方駁102”船舶失控,在此過程中劉祥豐、孔松二人在高頻對話中工作態度極其惡劣,而後王立明在高頻對話中與孔松對罵,且有動手行為,被其他船員及時制止。
處理決定:
鑑於上述事實經過,劉祥豐等四名同志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秩序,根據《中建築港船舶分公司<中建築港船(20xx)2號>檔案》、《中建築港船舶分公司安全管理獎懲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
1、對劉祥豐在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罰款人民幣20xx元;
2、對王立明在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罰款人民幣20xx元;
3、對孔松在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罰款人民幣1000元;
4、對李建華在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罰款人民幣500元。 以上四名同志的罰款自發文之日起,次月在其工資中相應扣罰。希望廣大船員、機關幹部引以為戒,認真汲取深刻教訓。對屢教不改、明知故犯、視安全為兒戲的違章行為公司將嚴肅查處。
員工處理決定6
各部門、單位:
1月15日晚,集團公司辦公室小車班臨時派駐到某某辦事處的替班司機某某與辦事處經理某某外出喝酒回到住處後,某某出言不遜與辦事處內勤人員某某發生口角並升級為毆鬥,二人廝打過程中某某用水果刀將某某輕微劃傷,辦事處經理某某在阻止某某用椅子揮向某某時被誤傷頭部。
上述兩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司的廠規廠紀,在公司內外造成了不良影響。為嚴肅公司紀律,教育本人,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經公司研究決定對該事件做如下處理:
一、某某酒後尋釁滋事,對事件的發生負主要責任,予以通報批評,罰款100元並承擔某某的全部醫藥費用;
二、濟南辦事處內勤人員某某不能剋制自己,在廝打過程中動用水果刀,造成事態擴大,在該事件中負次要責任,予以通報批評,罰款100元;
三、濟南辦事處經理某某作為辦事處負責人,管理意識薄弱,私自外出喝酒,同時未能及時制止事件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予以通報批評,罰款100元。
望全體員工引以為戒,認真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爭做文明員工。尤其是在外工作的員工要加強團結,和睦相處,互相幫助,齊心協力,共謀發展,以實際行動推動公司的健康發展。
xxxx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