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贈與合同> 房產贈與簽訂與公證注意事項

房產贈與簽訂與公證注意事項

房產贈與簽訂與公證注意事項

  受贈人的主要權利義務:

  受贈人有無償取得贈與物的權利,但贈與合同約定負擔義務的,受贈人須按約定履行義務。對於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以及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物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在贈與屬於附義務贈與時,受贈人應在贈與物的價值限度內履行所附義務,受贈人不履行其義務時,贈與人有權請求受贈人履行其義務或撤銷其贈與。

  贈與合同的形式

  (1)口頭形式

  口頭形式是指贈與人與受贈人以直接對話的方式訂立合同。口頭形式優點是簡便易行,廣泛存在於日常生活中,缺點是發生糾紛時難以取證。尤其是贈與合同具有無償性特點,法律又允許一般贈與中贈與人在贈與財產轉移前可撤銷贈與,那麼對贈與人就更難有約束力了,因此,口頭形式多用於小金額贈與。

  (2)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贈與人以書面文字表達贈與內容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形式。書面形式具有證據法上的效力,而且還有實體法上的效力,因此,貴重物品或數額較大的贈與,最好採用書面形式。

  (3)公證形式

  公證形式是贈與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以國家公證機關對合同內容加以審查公證所訂立的一種合同形式。公證形式的贈與合同效力優於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只要贈與合同一經公證,就對贈與人產生法律上的強制贈與性,即合同公證後,如果贈與人反悔,不願交付財產的.,根據合同法188條規定,受贈人可依法要求贈與人交付。

  (4)登記形式

  登記形式是指合同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採取將合同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登記的方式轉移贈與財產而訂立的贈與合同。某些特殊的贈與財產,比如不動產贈與、一些註冊動產的贈與,其轉移按法律規定必須經過登記。

  簽訂贈與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贈與標的必須是贈與人所有的或者贈與人有權處理的財產或者某種權利,贈與人不能把不履於自己或者自己無權處理的財產和權利贈送他人,否則,構成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贈與標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貨幣(包括外國貨幣),也可以是有價證券、某種權利。例如專利權人可以將專利權贈與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將房屋贈與他人等。

  (2)權利轉移涉及到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在合同中訂立清楚。例如,贈與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手續,沒有辦理手續的,其轉讓無效。

  (3)合同中要寫清楚贈與人有權處理贈與財產的證明檔案,確保贈與行為的合法有效。

  房產贈與公證注意事項

  房產贈與公證就是公民將屬於本人的房產贈與給受贈人的一種法律行為。

  如果要辦理“房產的贈與合同公證”,當事人需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房產贈與公證申請表。並須提供下列證件: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身份證件(如居民戶口本、居民身份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贈與人的房產所有權證原件;

  3、贈與人必須提供贈與書或與受贈人簽訂的贈與合同,贈與書和贈與合同,必須詳列贈與人和受贈人是何種關係,以及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住址以及贈與物等。贈與物要寫的具體明確,如應寫明坐落、結構、面積、產權證登記號碼等;

  4、贈與的房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的,夫妻雙方應親自到公證處申辦,或提供經公證的同意配偶贈與房產的宣告書;

  5、受贈人不滿法定年齡的,應當由受贈人的法定監護人代為其辦理;

  6、公證員要求與其相關並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