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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僱傭合同

員工僱傭合同範文彙總六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僱傭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僱傭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和本地人事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試用期及試用期待遇

  1、甲方對乙方的試用期為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內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2、試用期內乙方勞動報酬為每月 元。

  二、聘用期限

  試用期滿後,經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條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崗位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約定乙方在甲方的崗位為 ,預計為 年。

  該崗位要求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學歷、職稱、工作經歷、專業知識包括相應證件)

  四、薪金

  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支付與乙方崗位相配的薪金,具體標準為:

  五、甲方的責、權、利。

  1、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條件;

  2、依據按勞分配原則,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3、為乙方提供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和勞動保護;

  4、為乙方提供提升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機會;

  5、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6、對於乙方工作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及質量及管理時,有權對乙方工作行為決定進行處罰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乙方的責、權、利

  1、具有為甲方誠實、敬業工作的義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維護公司聲譽及正當利益;

  4、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5、享有國家、地方政府規定公司的權利和就業保障權利。

  6、公司規章制度的認可條款。

  7、擁有甲方授予的職權,並承擔自身工作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8、認真履行職責,對涉及工程質量、工期、造價等較大問題變更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做出最終處理意見。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將有機會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個管理規章體系。乙方除有異議保留外,將視作無條件認可管理規章體系,雙方都有按規章執行和保障的義務。

  八、保證書條款。

  乙方將在一份保證書籤字,承擔遵守規章和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秘密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合同解除

  (一)因乙方有如下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即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觸犯公司勞動紀律規章;

  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二)因乙方有如下非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公司無法履行。

  此時甲方須提前30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甲方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確需裁員的,須提前30日向乙方作書面通知。如甲方在 個月重新錄用人員,乙方有優先權。

  (三)因乙方有如下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內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如為女職工時,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乙方在以下情況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甲方勞動安全、工作條件不合國家規定,損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4、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報酬;

  5、乙方因參軍、升學或經批准出國定居的;

  6、屬正常工作調動的;

  7、乙方有正當理由,確定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30日向甲方作書面通知。

  十、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1、乙方違反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和賠償責任。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3、甲方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需裁員的,或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4、雙方協商並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5、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本合同,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另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另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按國家和公司相關檔案處理。

  2、甲方如提供給乙方進修培訓費用、住房資助費、戶口調動城市增容費等事項,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務年限,在此服務年限內,乙方離開甲方公司,須按甲方辦法賠償經濟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違反勞動合同或自行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十三、合同的變更。

  1、在執行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合同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2、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變更合同有關內容,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雙方簽字生效。

  3、雙方協商不成的,本合繼續有效。

  十四、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乙方因患病或因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鑑定為一至四級的,可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如因需要續聘,甲方應提前1個月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辦理續聘手續;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五、調解和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投訴解決;調解無效,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的有效性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2、確認本合同部分無效的,如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雙方應繼續履行有效部分。

  3、未列入本合同內容的其他事項,均按企業規章制度辦理。

  4、凡本勞動合同或相關企業規章制度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法律相牴觸的,依國家法律辦理。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員工僱傭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性別: 年齡: 籍貫: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1、本合同適用餐飲,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僱傭期 年。

  2、乙方工作崗位 。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鑑於餐飲工作的特殊性,本合同實行綜合計時制,即雙方約定每日工作時間為 小時(包兩餐時間),乙方每月休息 日。

  三、工資待遇

  乙方的工資:每月為人民幣 元整(¥ 元)。工資按月發放。

  四、工資發放

  1、甲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甲方須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乙方正確履行本合同並遵守了甲方規章制度,無違約行為的,工資依合同約定發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本酒店根據具體情況,對節假日休假的規定如下:五一勞動節休假 天,國慶節休假 天,春節休假 天,若休假期間正常工作的,工資按雙倍發放,若乙方將這些假期拿到其他時間休,則節假日期間的工資照平日工資標準發放。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經甲乙雙方同意,乙方自行購買社會保險。

  3、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拿到工資押金 元¥( 元)。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1、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3、按時按質量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4、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5、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發現乙方不能夠勝任本職工作;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利益重大損失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頻臨破產或生產經營不善發生嚴重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制勞動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照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照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主體不存在;

  (六)除合同第八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重新訂立合同,雙方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同意重新訂立合同時,可共同協商下重新訂立合同。

  (八)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保密條款

  1、乙方應立遵守本合同有關法律規定,向甲方履行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和經營資訊,包括管理訣竅、客戶名單、產銷策略等;

  2、乙方如違反合同約定或違反甲方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充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即對甲方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採取法律行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索賠經濟損失,直至追究乙方的行事責任。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的法律責任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可追究甲方責任。

  (二)乙方違約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無理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2、對生產、營業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勞動合同經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4、違反保密條款,按雙方所籤保密合同約定執行;

  5、違反禁業條款,按雙方所籤禁業條款約定執行;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的部門申請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甲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時間日期: 時間日期:

員工僱傭合同 篇3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員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乙方達不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甲方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實行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 小時的工時制度。乙方應在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儘量避免利用非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長工作時間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外,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勞動報酬或安排乙方補休,但乙方需辦理書面加班手續。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勞動報酬為 元。

  第十條 上述勞動報酬包括固定底薪、獎金、夜班補貼等,具體操作由規章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因客觀原因出現變化,甲方有權根據新修訂且有效的規章制度調整各項勞動報酬標準.出國查字典範文網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二條 甲方提倡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如因乙方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申請異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可在本合同外協商處理,並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乙方在試用期及轉正後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工作餐;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夜班補貼,夜班補貼標準為每工作日 元;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使用員工宿舍,水電費用及宿舍管理費用等有關費用由甲方行承擔。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享有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員工等權利。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崗位責任等規定,檢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並根據考核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九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洩露甲方客戶資料、培訓資料、公司運營管理指引、財務帳冊等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洩露。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一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 》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第二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因企業關閉、企業嚴重虧損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擔各自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辭退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一)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通知和送達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第三十一條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書面提出,尋求解決。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法定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 他

  第三十二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乙方已收到此《勞動合同》原件一份

  簽收人: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僱傭合同 篇4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現甲方誠聘乙方____________崗位(職務),並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六天制,工作時間累計每週不超過44小時。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或專業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底薪______元。(不包括福利、獎金或提成在內)

  2、甲方根據國家、市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現行規定的相關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帶薪年假、婚假、弔唁假、工傷假、生育假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或試用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須交接完畢後方辦理結算離職手續;如未滿合同期限又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予於甲方。

  5、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員工僱傭合同 篇5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員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乙方達不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甲方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實行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 小時的工時制度。乙方應在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儘量避免利用非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長工作時間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外,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勞動報酬或安排乙方補休,但乙方需辦理書面加班手續。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勞動報酬為 元。

  第十條 上述勞動報酬包括固定底薪、獎金、夜班補貼等,具體操作由規章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因客觀原因出現變化,甲方有權根據新修訂且有效的規章制度調整各項勞動報酬標準.出國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二條 甲方提倡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如因乙方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申請異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可在本合同外協商處理,並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乙方在試用期及轉正後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工作餐;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夜班補貼,夜班補貼標準為每工作日 元;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使用員工宿舍,水電費用及宿舍管理費用等有關費用由甲方行承擔。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享有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員工等權利。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崗位責任等規定,檢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並根據考核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九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洩露甲方客戶資料、培訓資料、公司運營管理指引、財務帳冊等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洩露。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一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 》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第二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因企業關閉、企業嚴重虧損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擔各自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辭退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一)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通知和送達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第三十一條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書面提出,尋求解決。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法定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 他

  第三十二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乙方已收到此《勞動合同》原件一份

  簽收人: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僱傭合同 篇6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五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六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七條 病假和事假

  1.乙方請病假,須憑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乙方在一個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累計病假不滿_________天,工資按照_________%發給;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資將按_________%發給,直至恢復正常工作為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公出差,在當地政府指定的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診的醫療費用自理。

  2.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_________天:超過_________天,將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_________天,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

  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