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僱傭合同範文錦集八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僱傭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僱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食堂工作職員,甲乙雙方經由同等協商特破協定如下:
1、乙方在被聘請期間,遵從學校跟食堂的工作部署,嚴厲遵照學校的規章軌制,做好自我維護。如造成損害事變,義務自信。
2、乙方在被聘用期間,應增強食物平安防備辦法,搞好衛生工作,確保師生性命安全,如系工作失誤或本身責任產生安全問題,影響師生健康,造成的責任和喪失由乙方承當。
3、聘用期間,按實際工作天數核算乙方工資和養老保險金,工資每月考察發放,養老保險金每月發放給乙方自行繳納,聘用期間乙方的伙食費自理,在月工資中扣除。
4、如遇特別情形或工作須要,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此合同,乙方保障無前提屈服。如乙方須提前終止此合同,乙方必需提前一個月告訴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停發乙方當月的工資和待遇。
5、本合同到期後,由甲方依據學校情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示,商討是否續聘,在信守本合同的基本上,乙方有續聘優先權。
6、聘用期限為___年月至___年___月。
7、年初,學校將視食堂所發生的保險及經濟效益,對乙方進行考核,發放考核獎。
本合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僱傭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的前提下,為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各方自願簽定並自覺遵守本合同:
一、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務員。建有家庭服務員輸送基地並保持經常聯絡,家庭服務員來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續完備。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共______元整。
2、乙方收取甲方押金______元整。在家庭服務員服務期滿,甲方將家庭服務員安全送回乙方,並確認家庭服務員服務期間內的______已結清及無其它勞務糾紛後,乙方如數把押金送還給甲方。
3、對甲方自願贈給家庭服務員的衣物和預付的______,屬雙方自願行為,乙方不負責追回。每月收取家政服務務管理費______元。
4、對新到的家庭服務員和服務員期滿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務員,公司視情況對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再培訓,並重新安排上崗。
二、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及時按月付給家庭服務員足額的勞務______元整(具體______數額在簽定本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而定)。家庭服務員休息日每月不少於三天,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能休息的,雙方協商,適當加薪。不得拖欠或扣發家庭服務員的______。
2、交納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後,一年內免費享有正常更換三次家庭服務員的機會。
3、向家庭服務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並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保證家庭服務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有義務對家庭服務員的家政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4、家庭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其它傷害時,應採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擔負家庭服務員醫療、醫藥費用。
5、不得強迫家庭服務員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將家庭服務員帶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將家庭服務員轉讓給他人服務。
6、根據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為家庭服務員辦理《暫住證》、《婚育證》等。
7、有權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務員重新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家庭服務員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8、有權拒絕家庭服務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家庭服務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
9、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家庭服務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務員的人員權益。
10、發現家庭服務員患有不能勝任家政服務的疾病,應及時將其送回乙方,並解除合同。
三、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尊重和維護甲方、乙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家政服務專案,熱誠服務。
2、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務______的權利,每月休息日不少於三天,如需加班,有權同甲方協商,增加______。
3、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報乙方備案,履行請假或終止合同手續。不得擅自離崗。
5、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經核實屬實,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6、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糾紛,尊重甲方家的生活習慣。
7、不得與其他家政服務人員惡意患通,損害甲、乙各方的合法權益。
8、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回乙方報到,等待乙方重新安排家政服務工作。如擅自離去,一切後果自負。
四、其它
1、簽定合同時,甲方應按規定交納家庭服務員使用費、手續費和押金。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和手續費一律不退。合同終止,憑押金收據條結算押金。
2、合同期滿、合同內容變更、終止等。甲方應及時到乙方辦理相關手續。願意繼續聘用原家庭服務員,請在7天內到乙方簽定新一輪合同。如甲方與乙方私下達成服務協議,一但發生任何問題,乙方概不負責。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合同期未滿,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天通知對方,無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由違約方交納違約金______元。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可尋求法律幫助。
本協議一式三份每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僱傭合同 篇3
僱主(甲方):
住址:
僱員(乙方):
住址:
為明確雙方的責任,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崗位:
2、工作內容:
3、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年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雙方約定一週工作_______天,休息________天。逢國家法定節假日不上班,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支付平時三倍的工資。
四、勞務費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____________元/月。
(2)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3)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2、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2、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2、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3、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2、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3、《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糾紛的解決辦法
1、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
2、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對仲裁決定不服的,可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體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聯絡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聯絡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僱傭合同 篇4
兩者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主體關係的從屬性。
勞動合同關係是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勞動者在身份上、組織上、經濟上從屬於用人單位,遵照用人單位的要求為用人單位勞動,完全納入單位的經濟組織和生產結構之內。臨時僱傭關係則是按照民事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務,與僱主沒有人格上和組織上的從屬性。
2、服務物件的唯一性。
在勞動合同關係中,勞動者在一般情況下只與一個用人單位(服務物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臨時僱傭關係中,僱工可以與多個僱主建立勞務關係。比如在家務活動中的鐘點工,一個僱工可以與多家建立勞務關係。
3、用人單位的特定性。
在勞動合同關係中,用人單位為中國境內的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解釋: “個體經濟組織”是指一般僱工在七人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即勞動全同關係中的僱主為經濟組織,且大多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而臨時僱傭關係中的僱主一般為自然人。
4、合同內容的法定性。
勞動合同中的法定必備條款由《勞動法》規定,不容當事人雙方自由約定,如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而臨時僱傭合同內容,一般由當事人口頭約定,而且勞動的性質大多數是體力勞動,臨時僱傭合同中的僱工一般不享受社會保險,休息休假。工資報酬中不含有獎金、津貼等。
5、勞動時間的穩定性。
勞動合同中的勞動者(一般為群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年復一年地提供勞動,勞動時間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因此,用人單位從勞動者那裡獲取的利益很大。而臨時僱傭合同的僱工一般是為完成一定工作提供勞務,時間短,不固定。有的僱工上午在一個地方工作,下午又在一個地方工作,甚至一天在幾個地方工作,勞動時間具有不穩定性,僱主從僱工那裡獲取的利益很小。
6、適用法律的不同性。
勞動合同關係發生糾紛適用《勞動法》,而臨時僱傭關係發生糾紛則適用《民法通則》。
僱傭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集團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為固定期限合同。
(2)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4)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根據教育系統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在學期結束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和服務期內的大中專畢業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中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前的連續工齡視作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
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甲方依據本條第3、4款解除合同,發給經濟補償金時,乙方的月工資低於甲方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單位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必須交付賠償費用等。
(1)凡由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或單位出資進修培訓,乙方應按規定賠償進修培訓費。
(2)凡在規定服務期內的大中專畢業生按市有關檔案規定支付賠償費;
(3)凡是由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所分配的住房,按本市及單位主管部門房屋分配使用的有關規定執行。
7、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並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資額度的違約金。
8、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實施意見》第六條人事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集團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僱傭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 ___
性別__ __ 學歷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卡樂芙休閒食品連鎖店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也可雙方約定為尋至崗位接替者止,約定期限為一個月。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11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元/月+雙方約定方式比例提成(含稅及個人保險)。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 元/月(含稅及個人保險) 。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相關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及工作店址,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承擔相關損失。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及時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保密協議》;附件二:《崗位職責書》;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法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保密協議》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乙方對甲方所負有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 乙方保證並確認: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並不存在有任何糾葛或勞動人事爭議。如給原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二、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範圍和保密義務如下:
1、 基於業務保密事由,非經甲方授權部門或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裝置、檔案、技術資料、電子資訊等保密檔案或資料、物品脫離甲方公司之控制。
2、 乙方無論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間或調離本崗位以及離職後,均不得將甲方的技術、產品配方、培訓資料、公司運作方法、公司機密等一切相關資料外洩或提供給競爭對手(即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
3、 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秘密的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生產工藝、方法、產品配方、進貨渠道、產銷策略、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
三、 違約責任 按相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執行
四、 本協議從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乙方離職後三年內有效。
五、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爭議發生後,在對爭議進行(訴訟)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六、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相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附件二: 《崗位職責書》
僱傭合同 篇7
僱主(以下稱甲方):
僱員(以下稱乙方):
甲方因車輛駕駛需要,聘用乙方為駕駛員。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駕駛員工作。
2、乙方負責開車、車輛保養,故障檢查維修,保障甲方一切用車需要,在工作當中,配合其他員工工作,維護車輛,保障車輛安全。
三、勞動報酬、福利待遇
1、乙方年工資 元。甲方對乙方的勞動報酬實行 結算方式。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集體宿舍,工作餐標準為 元/日或由機械施工方負責食宿。
3、甲方擬在合同期滿根據乙方的表現給予一定的獎勵。
四、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對違反法律法規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情節給予罰款,直至解除合同。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隨時記好出車記錄及出車工作時間記錄。
4、沒有甲方的允許,乙方不得私自將車輛外借或外出幹私活。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 不服從管理或在工作中嚴重有損甲方形象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因疾病或負傷,不能從事駕駛員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7、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僱傭合同 篇8
案情簡介
原告崔某以在淄博某建材市場為各商戶提供裝卸勞務為業。20xx年5月5日中午12:30許接被告謝某電話去被告倉庫裝貨。在貨物裝卸過程中原告下車時不慎受傷致右腳踝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療,後訴請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30000元。在訴訟中,原告腳傷被鑑定為9級傷殘並將訴訟標的變更為137000元。
辦案思路及心得
接受委託後,劉律師向當事人詳細瞭解案情,查找了包括《勞務關係、僱傭關係、勞動關係之辨析與建構》在內的大量關於僱傭關係方面的學術文章,並與康橋淄博同事就該案進行了深入探討。有人認為雙方構成僱傭關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有人認為現行法律法規對僱傭關係的解釋和處理不明確,而且根據最高法院民事證據規則精神,是否構成僱傭關係要由用人單位舉證,法院有可能最終認定僱傭關係成立並判令被告賠償。
劉律師則結合本案案情及自己多年的辦案經驗,透過對蒐集的學術論文、現行法律規定等材料綜合分析,認為該案中的原告系流動於淄博某建材市場的沒有特定僱主的眾多勞務工之一,每天在市場上自主承攬裝卸勞務併為不特定的商鋪服務,服務結束即行報酬結算走人,可自主再為其它商鋪提供類似服務,其與被告之間僅是基於《合同法》調整的純粹經濟合同即承攬合同關係,而非具有人身依附關係並受用人單位管理、服從用人單位安排並遵守其規章制度的僱傭關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被告作為定作人,不應對原告作為承攬人在從事勞務服務時的自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確定代理思路後,劉律師於庭前向法庭提交了基於自己代理觀點的民事答辯狀,同時向法庭提交《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申請通知法庭通知建材市場其他5個業戶出庭作證,進一步佐證自己觀點。同時,庭前與承辦人進行了電話溝通,為案件審理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裁判結果
在法庭調查時,法庭主要圍繞原、被告之間是否存在僱傭關係及原告損失情況兩個爭執焦點進行了審理。一審法院透過對原告的法庭詢問查明:原、被告之間沒有勞動合同和固定工資;被告每次裝卸貨物時電話通知原告,原告帶幾個人、帶誰去裝卸貨物由其自己決定;被告按裝卸貨物的多少支付其報酬,一般都是當天結算;原告除了給被告裝卸貨物外,也給其他客戶裝卸貨物,同樣是按照貨物的多少獲得報酬。
一審法院認為,原告以自己的體力勞動獲得報酬,被告以不特定的提供勞務人為給付物件,按照貨物數量支付報酬。當被告有貨物需要裝卸時,被告打電話找原告裝卸貨物,雙方即以默示方式建立了一種合同關係。這種習慣僅是雙方合同成立的一種便利條件,並不是事實僱傭關係的形成。在這一合同中,原被告雙方僅就臨時裝卸貨物達成協議,至於原告及其他人如何分工裝卸貨物,均由其自己確定,被告僅按貨物的數量一次性支付報酬。
原告提供勞務的行為不受被告意志的左右,無須服從被告的監督管理,原被告雙方並沒有形成人身依附關係,貨物裝卸完畢並給付報酬後雙方合同關係即告終結。因此,原被告之間並非僱傭關係,原告要求被告作為僱主賠償醫療費等共計137000元不予支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之規定,駁回原告崔某的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後,原告以一審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為由,向淄博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並提供兩名證人出庭作證和與被上訴人謝某的通話錄音支援其上訴請求。
在二審開庭時,劉律師就上訴人出庭證人和錄音證據的瑕疵提出異議,並就雙方系承攬合同關係而非僱傭關係進行更加全面的闡述。最終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構成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合同法》第251條約束的承攬合同關係。上訴人是在承攬的???卸工作中受傷,與被上訴人之間不存在僱傭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被上訴人作為定作人,不對上訴人作為承攬人的自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並最終裁定: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勞務關係、僱傭關係和勞動關係在司法實踐中是經常容易混淆並難以區別判斷的三種法律關係。本案的代理思路和法院的判決理由為以後代理類似案件提供了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