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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合同

【精華】僱傭合同彙編九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僱傭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僱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經(以下簡稱甲方)與受聘船員 (以下簡稱乙方),友好協商簽訂。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僱傭,擔任 職務。甲乙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履行下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並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為 元/月,從乙方登船之日起計算。在試用期7天內,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勝任應聘的崗位工作或主動向甲方提出離職,或在試用期內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則甲方不付給乙方任何報酬,且乙方的一切費用自理。試用期間,甲方經考核認定乙方不合格,則按乙方實際工作時間付給報酬,甲方給乙方報銷居住地至工作地的單次路費。如試用期合格,則按實際工資標準計算。如甲方船舶出售或其他特殊原因,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合同,並不追究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二、作業區域:

  沿海港口、航道工程施工區域內。

  三、工資津貼的發放:

  1.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每月 人民幣,由乙方領取或乙方指定的人員代領。但是,由乙方指定的人員代領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方對此不負責。不足一個月時,按月標準工資除以當月天數均乘計算。乙方在甲方工作滿一個月後,其當月工資由甲方在次月20號前付給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以後工資依次類推(注:工資支付方式是:a、工資報表現金領取 b、代領 c、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上述工資標準包括法定節假日及加班津貼,以及雙方應交納的社會保險等費用。從乙方上船交接日第二天起到交班下船當日為止(包括下船之日)。

  2.乙方第一個整月的工資作為行為保證金留在甲方,行為保證金在乙方離船後,一個月內甲方與乙方結清。如乙方有以下行為時,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扣除乙方所餘工資:乙方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合同規定期限而要求休假的;因非工傷疾病不能堅持工作的;因個人業務素質低下不稱職造成損失的;有違紀違法的行為被甲方遣返的;責任心或服從性差,因此被甲方領導建議遣返的;造成責任事故,因此被船舶遣返的以及其他非正常調動而沒有完成合同期限的情況。乙方被遣返時,被遣返時的交通費以及接班人員交通住宿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按船舶管理規定及時發放給乙方獎金。

  4.假期:甲方安排乙方三個月內休假一次,休息時間為15天(包括在途時間),因工作需要,若不能安排休息,補償給乙方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按月工資/30天平均均乘計算。

  5.乙方在船期間的伙食費為15元/天(按實際上班時間結算)。伙食費不得均分,船長應管好伙食,以免影響員工的健康。

  四、證書

  1.乙方僱傭期間內必須出具真實有效包括有等級和數量均滿足要求的船員適任證書、專業培訓合格證書、船員證、船員服務薄、健康證及其他一切必備的有效證書,同時乙方保證能夠勝任其本職工作。

  2.僱傭期間內甲方根據乙方表現,為乙方辦理培訓相關崗位資格證書,甲方為乙方培訓技能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合同期滿,該費用由甲方承擔,若合同期未滿,該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3.如因船員證書不齊導致船舶被港口主管單位處罰以及船舶被滯留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

  五、工作職責與義務

  1.乙方保證能夠勝任自己的本職工作,並保證嚴格履行甲方有關船員職務的條款。

  2.乙方在船工作期間必須服從船長和公司部門負責人的領導,嚴格遵守甲方有關船舶和船員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船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私拿變賣船舶任何物品,船員離船時需將勞動保護用品留船。

  3.乙方在船工作期間不得發生鬥毆,聚眾鬧事;不得開賭和聚賭;不得吸毒和販毒;不得曠工;不得盜賣船舶物品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

  六、違約責任及處理

  如乙方因違反上述第五條有關規定時:

  1.導致乙方傷亡、殘疾、失蹤等情況,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甲方安排接班船員的相關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導致甲方蒙受經濟損失,甲方可扣除乙方所餘工資作為賠償,同時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賠償相關損失和追究乙方民事責任,並有權將當事人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七、勞動保護與保險

  1.甲方將根據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護具,乙方必須將所領取的勞動護具如數攜帶登船使用。勞動護具屬船上財產,乙方離船時必須交給接替人員,若乙方不帶或少帶所發勞動護具登船,或將勞動護具遺失或販賣,甲方將根據情況作價扣罰其保證金。

  2.船員自登船接班之日起交班離職之日止,甲方為乙方向保險公司投保船員合同期間的一切人身意外(包括工傷)險,甲方依照保險條款支付撫卹金,之後甲方不再承擔責任和義務。

  3.乙方在船工作期間內,因公發生病、傷、殘、亡等事故的有關索賠,一律按甲方的投保標準執行,甲方不重複支付醫療費用。乙方和乙方法定繼承人不得私自對外聯絡

  索賠事宜。

  4.乙方在派往船前故意隱瞞曾患心臟病、高血壓、肺病、糖尿病、腎病、精神病、胃病、癌症等慢性疾病,體檢時未被發現,但在外派後因此而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舊病復發導致提前遣返,或引起其他嚴重後果均由本人負責。遣返、交通、診治、誤工等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如果因非工傷致殘或死亡情況時,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若在本合同期間出現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勞務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八、船員上船及遣返與費用承擔

  1.甲方負責乙方從乙方居住地到上船地點及返回乙方居住地的差旅費用。乙方正常下船後,如果不返回乙方居住地,其差旅費自理。乙方上下船差旅費在乙方正常下船後一個月內甲方照上述規定與乙方結清。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行程安排,乘坐由甲方指定的交通工具上船及遣返。

  2.乙方在上船或遣返途中,其攜帶的個人行李不得超過飛機、火車、輪船所限定的免費攜帶行李的重量限額。如有超重,費用由乙方自理。

  3.船員合同未滿,所產生的上下船遣返費用由乙方承擔。

  4.船員因違約行為、違法行為以及任何不當行為而遭到遣返,所產生的上下船遣返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果船員直系親屬死亡或發生非常特殊情況,船員要求離船時,甲方應派人替換,由此產生的船員更換費用由雙方均攤。

  6.如船員在船期間因公傷,經醫生證明不適於繼續留船工作,由此產生的替換船員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保守商業機密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船舶動態、經營收入、客戶情況等構成商業機密的,船員不得洩密,乙方如有洩漏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在船上不服從部門主管和船長排程指揮或違法亂紀,經船長勸告無效,船長有權對乙方提出警告,建議甲方辭退。乙方如有異議,不得對抗或取鬧,但可以申報甲方複議。

  2.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可以順延再籤。

  3.乙方離任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交接雙方在交接書上簽字,並經船上部門負責人和船長簽字確認方可離船。

  十一、仲裁及其他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否則從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海事法院提出。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至乙方交班離任時止。

  甲方: 乙方:

  簽章: 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指定工資代領取人:

  工資領取人身份證號碼:

  開戶行:

  賬 號:

  年 月

僱傭合同 篇2

  用工單位(甲方)和臨時用工人員(乙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含各種補貼、津貼、住房等)。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最低工資規定。

  第四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根據國家勞動保護條例和工作崗位需要,為乙方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保護設施。

  3、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5、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若擅自請他人代崗等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除甲方有權依照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處理外,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六條 勞動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3

  第一條:合同期限

  聘用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前 月為試用期,乙方試用合格,即被聘為公司正式員工,乙方試用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工種為,向彙報工作。

  2、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

  3 、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後,不得在合同期內受僱於其他任何單位,未經同意不得兼職公司以外的任何職務。

  4 、乙方不可以利用甲方或其相關公司的名義、裝置以及工作上的便利條件,從事公司以外的商業活動或收取勞務或服務費。

  5、合同期間乙方不得擅自離職,如需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並做好相關工作交接後方可離職。

  第三條:勞動報酬

  1、按甲方薪資制度確定乙方月收入稅前人民幣 元整; 試用期月收入稅前人民幣 元整。

  2、甲方發薪日為次月10日。

  3、甲方每年根據公司的效益、乙方的工作業績對乙方的工資水平作出適當調整。

  4、個人所得稅自理,由公司代扣代交。

  第四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製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不享受補償金。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不享受補償金。

  第五條: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都應向對方給予經濟補償。具體賠償金額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保密制度

  1、乙方無論在受聘期間還是離職以後,對於公司的經營機密資訊、貿易和財務情況應嚴守秘密。如發現乙方在任職期間有洩密行為,將受到法律制裁,同時甲方有權予以解除合同。

  2、受聘期間由乙方自行提出的辭職,乙方須在兩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相競爭的相關行業,否則將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七條:職務作品的歸屬

  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獲得的所有智慧財產權或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其他權利,歸甲方所有。

  在乙方離職時,乙方須歸還所有工作期間的職務作品與從公司獲得的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原件、影印件、筆記、電子檔案等。

  第八條: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的程式為: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如與國家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 乙方:

僱傭合同 篇4

  甲方(僱方):

  乙方(被僱方):

  甲乙二方根據大家平等自願的原則,現就涉及家庭服務過程中的相關與義務達成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內容:

  □家務; □看護嬰兒; □照看孩子; □照顧老人(男、女); □照顧老人(不能自理:男、女); □看護病人(男、女); □看護病人(半自理:男、女) □看護病人(不能自理:男、女); □醫院陪住; □接送學生。 工作時間:住家制,每月休息 天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及時按月付給家政服務員足額的勞務工資_______元整。家政服務員休息日每月不少於兩天,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能休息的,雙方協商,適當加薪。不得拖欠或扣發家政服務員的工資。雙方擬定每半月發放一次工資

  2、交納家政服務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後,一年內免費享有正常更換三次家政服務員的機會。

  3、向家政服務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並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虐待、保證家政服務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有義務對家政服務員的家政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4、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其它傷害時,應採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負擔家政服務員醫療、醫藥費用。

  5、不得強迫家政服務員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將家政服務員轉讓給他人服務。

  6、有權要求和安排家政服務員重新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家政服務員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8、有權拒絕家政服務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家政服務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電腦。;

  9、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家政服務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家政服務員的人員權益。

  10、發現家政服務員患有不能勝任家政服務的疾病,應及時將其送回,並解除合同。

  11、甲方如發現乙方有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或不勝任家政服務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尊重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家政服務專案,熱誠服務。

  2、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務工資的權利,每月休息日不少於兩天,如需加班,有權同甲方協商,增加工資。

  3、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4 安心做好家政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履行請假或終止合同手續。不得擅自離崗。

  5、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經核實屬實,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6、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糾紛,尊重甲方家的生活習慣,不得虐待所服務物件。

  第四條、其它

  1、合同試用期為7天。合同到期,甲方願意繼續聘用原家政服務員,合同自動延期。如甲方與乙方達成服務協議,一但發生任何問題,甲、乙自行承擔相關責任的權利。

  2、合同期未滿,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天通知對方,無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由違約方交納違約金元。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本協議一式二份每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2、乙方按照甲方的相關要求開展工作;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 ,經乙方同意後,可變動乙方的工作內容;

  4、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並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

  1、上下班時間按甲方的作息制度執行。

  2、遇特殊情況,甲方需要乙方調整工作時間或增減工作任務的,須提前告知乙方。

  四、薪酬標準與發放

  1、薪酬標準:薪酬按每月

  2、發放時間:薪酬一般於每月30日發放。

  五、工作紀律

  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照執行。

  六、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以下事項:

  七、協議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協議:

  1、甲方不按時付給薪酬 ;

  2、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任務。

  3、乙方在工作中由於個人責任問題出現重大失誤、事故等。

  4、在出現上述情形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均需提前一個月。

  5、聘用合同到期仍需聘用的,可辦理續聘手續,否則聘用關係自動解除。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的任意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協議,致使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九、其他

  1、協議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2、本協議不得塗改。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絡人 戶籍地址

  現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4、試用期為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

  第三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

  2、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四條、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元;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元。

  2、雙方約定以 確定乙方工資。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條、甲方按照勞動保護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護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

  第七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請乙方為保姆,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職務為保姆。

  第二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職責。

  做中餐和晚餐 收拾房屋、打掃衛生使房屋時刻保持乾淨整潔 協助主人照顧照看小孩 主人交待的其他機動家務事宜

  第三條 乙方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安排。

  第四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上午9: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每週工作6天,週一至週六,週日休息。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六條 由於乙方為提供勞務方,雙方不構成勞動法律關係,所涉及到的乙方保險等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1500元人民幣,工作日包吃不包住。

  第八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後1日或數日發放。

  第九條 乙方不能勝任本合同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乙方發生的一切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條 乙方應盡職盡責,如果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者其他損失,甲方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主動提出終止本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於月日起生效。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方式:

僱傭合同 篇8

  ________ (聘方)聘請________ (受聘方)為外籍工作人員(或________ 語教師),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為____ 年,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到職之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離聘之日止。

  第二條 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如下:

  受聘方應按時、按質完成以上工作任務。聘方應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聘方應予考慮採納。雙方應積極合作。

  第三條 中國政府法定的工作日為:每週5天,每天8小時(教師按周課時填寫)。

  第四條 聘方每月付給受聘方工資人民幣____ 元,並按附件規定提供各項生活待遇。

  第五條 受聘方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法律、法令、有關規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條

  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斷合同,必須在離華前一個月向聘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仍應照常進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兩週後,停發工資,並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的有關生活待遇,回國的一切費用自理。

  受聘方違犯中國政府法令,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工資照發,但受聘方應在此期間內安排回國,聘方負擔受聘方及其家屬在中國境內的旅費,國際旅費自理。

  如受聘方瀆職,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安排受聘方回國。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旅費,由聘方支付,其他一切費用自理。

  第七條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經醫生證明連續病休2個月後仍不能繼續工作,聘方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並根據受聘方的健康情況,於一個月內安排其回國。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飛機票和負擔按規定限量的行李託運費。

  第八條

  本合同自聘期開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長聘期,均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另籤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延聘期內繼續有效。雙方均未提出延長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長聘期時,本合同期滿即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僱傭合同 篇9

  甲方:榆林市明傑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甲方在榆陽區馬合鎮麻生圐圙村開辦養豬、養羊場,需要飼養員從事飼養豬羊工作,經其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工作崗位及工作內容:

  1、工作崗位:專職飼養員。

  2、工作內容:飼養豬約頭,飼養羊約只。

  二、僱傭人員及僱傭時間:

  僱傭人員1人,限男性;一年以上。條件要求:年齡在58歲以下,身體健康,工作勤快,有責任心。

  三、工資待遇及發放方式:

  月工資4000元,按月發放,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3000元,如試用期滿留用,所欠1000元作為押金待日後離開補發。

  四、合同簽訂:

  1、簽訂方式:一年一簽

  2、簽訂期限:於 年日起至年月 日。

  五、雙方權利和責任:

  甲方權利和責任: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相關技術標準飼養豬、羊。

  2、甲方不得無故遲發、少發或不發乙方的工資。

  3、甲方應確保乙方的工作穩定,不得無故和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應給乙方提供住宿、做飯、用水、用電、取暖裝置以及飼養所用機械等條件。

  乙方權利與責任:

  1、乙方有權給甲方提出有利豬羊的飼餵方法。

  2、飼養豬先期以上料槽飼餵,進入飼餵糧食期每天需在兩次以上,仔豬以單獨圈養為宜。每天檢查食槽內的剩餘食物及雜物,應及時清除,不得在槽內長時存放,以免導致食物變質引起病害。

  3、每隔兩天清掃一次豬場、羊圈,注意場所衛生,符合養殖場衛生標準。

  4、每天早晚清點豬羊數量,以免丟失。

  5、在指定地點放養羊,禁止踩踏、啃食周邊草地、莊稼,晚上加添一定數量的夜草。

  6、根據季節、天氣變化及時做好工作安排,冬季提前儲存羊子吃的乾草、飼料。乙方須在氣溫降低時給豬場加取暖,確保豬場所定的溫度要求。

  7、每天觀察豬羊變化,如出現疾病應馬上採取措施。

  8、做好工作場地安全工作,例如水、電、裝置的維護。

  六、具體要求: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僱傭期間無假期,全天時間在養殖場和牧羊地,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在工作期間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在用水、用電、燒火取暖等方面一定要按規範操作,由於麻痺大意造成損失及安全事故由自己承擔。

  3、離開工作場所、外出等個人行為的安全問題自行負責。

  4、乙方應做好人員出入登記備查工作,包括豬場工作人員及領導等。確保養殖場監控長期處於正常執行狀態,若出現故障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5、如因乙方個人原因致使養殖場遭受損失(包括丟豬、丟羊),按數值賠償。

  6、正常生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告知甲方另選他人,生病由其兒女負責護理、治療。

  七、其他

  1、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若雙方有繼續合作的意願,應補充簽訂書面合同。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流程進行作業,如不能認真履行甲方有權進行單方面辭退,並扣除所有工資。

  3、本合同期限為一年,乙方一旦簽定必須履行完成,如因個人原因中途退出,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資。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後附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榆林市明傑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兒女代表: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聯絡方式: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