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供貨合同範文彙編7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供貨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供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型號、規格及單價
第二條:產品質量標準
本產品符合國家相關產品標準,並提供檢測報告,如進行打壓測試,有部分產品不符合產品標準,由供貨商承擔更換合格產品。 第三條:供貨方式及驗收
貨物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指定地點(工地現場樓下),甲方可現場抽樣驗收,並簽字接收,接收後甲方負責貨物安全,乙方在本合同中,只負責提供產品,無安裝施工。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方式
因本產品屬於定製產品,故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須一次性付給乙方,合同金額的60%,即元,供貨週期12—15天,以簽訂合同次日起計算,貨到現場,
甲方簽收後,付餘下合同金額的40%即元,甲方不得拖欠工程款,如有違約每天按合同金額的1%進行賠付,乙方不得延遲供貨週期,若延遲每天按合同金額的1‰賠付,本合同價格無稅款,如甲方需要開稅票需自行承擔費用。
第五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補充商議,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 年 月
乙方(簽字)日
供貨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經招標確認,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按下述條款由需方購進供方的以下材料產品。
一、材料產品規格型號、數量及價格、供貨範圍
1、按照圖紙要求組裝成組散熱器片
2、相關產品配件
備註:1此單價為組裝完畢之後的每片單價,此價格包括:產品費、包裝費用、保險費用、稅費、檢驗費用、運輸費用、裝卸費、工廠檢驗費、施工指導服務費、技術檢測費、產品二次檢測費、以及節能辦手續費等各類規費及其它元件。
2、鑄鐵散熱器單片重量5.2KG以上,工作壓力0.8Mpa。產品品牌為山西大代。
經供需雙方確認後散熱器總價為: 1966863.92 元整,最終價款按實際安裝片數×單價=總價款為準。
二、 供方責任:
1、按約定的供應範圍及要求,提供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及赤峰市有關規定的投標產品。
2、向需方提供產品的同時提供該產品的出廠合格證、產品鑑定書、相關資料證書、有關檢測報告書及國家和赤峰市有關規定中所
要求的相關資料,保證其產品符合國家權威機構的認可,供方所提供產品的證明及資料必須真實,產品質量合格,因此引發的責任和費用由供方負責。貨品損壞率,無償更換3%。
3、負責配合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解決有關技術問題。
4、提供有關售後服務及免費保修內容。
5、供方需對於工程所對送至現場合同中的產品,不能滿足施工需求時,供方應無償及時提供;對於供應的產品損壞,供方應負責維修,更換配件,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6、任何條件下,供方無條件提供技術支援(如:除錯、技術指導等)。若供方不提供服務,需方有權另行安排此項工作,所發生的費用和除錯過程中造成的其投標產品損壞及其相應損失由供方負責。
7、產品按照需方要求一批或分批送到需方指定地點。運輸及裝卸車等相關費用均包含在合同價中,需方應提供相關配合。
8、供方所供投標產品必須與圖紙標註品牌、型號、效能一致。
9、供貨量發生變化時,原合同雙方須簽訂增補合同,並出具增補單,供方方可供貨至施工現場的指定地點,若未經需方物資部核准,簽訂增補合同,供方將產品供至施工現場,需方專案上的工作人員簽收無效,所有損失均由供方負責。
10、供貨商隨時配合專案上對該產品的抽檢等檢測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11、供方現場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三、產品質量及技術要求:
按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規範,招標檔案中的技術條款、供需雙方透過的技術交底的要求為準。
四、供貨方式:
供方負責材料、投標產品運輸、裝卸,按期運達需方地點:工地指定地點。
五、供貨日期:
1、供需雙方合同簽訂後根據現場實際需要10天內散熱器到齊(具體供貨安排以工程實際需要進行)。
2、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響交貨,則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雙方協商解決。
六、包裝:
按包裝汽車運輸,由於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由供方負責。
七、產品的檢驗、驗收:
1、供貨方中標後需將按投標檔案標準送樣需方物資採購部封樣。
2、 產品規格、型號及外觀需甲方.監理見證認樣後方可使用。
3、產品送到施工現場後,其質量和數量須經供方、需方、監理、施工方四方核驗,若質量不合格,供方必須無條件按時更換其產品;若數量不夠,供方在指定時間內補齊,四方核驗在質量上僅為其產品的外觀檢查,產品內在質量及其效能須經除錯和運轉中檢驗,由此引發的責任和損失由供方負責 。材料的抽樣、二次複檢應由供方負責,其產品合格後方可使用。
八、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以50%現金,50%房子的形式支付材料款。
1、 簽定合同生效後當日內,由供方提出貨款申請,方可由需方(五甲萬京置業有限公司)在 簽訂合同當日內支付50萬元人民幣,貨送到施工現場後,經需方、供方、監理、三方代表驗收合格後(包括其產品的合格證等技術資料),且在需方辦理完其產品的出入庫手續後,在10日內支付38萬人民幣,工程安裝除錯合格後以以房抵價的形式支付餘款,預留總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在工程保修期滿後,供方提出申請,需方在15日內付清。甲方付款時乙方需提供相應價款的的發票及收據。
2、 保修期起始日是從工程經政府部門及業主驗收合格並出具驗收合格單的當天算起,時間與需方和業主的主合同一致,時間為2年。
3、 保修期適用於需方與業主或總包合同保修條款,若發生質量問題,供方接到需方任何方式的通知後,12小時內必須派技術人員趕到該工程,解決其產品發生的問題,其責任、費用和損失由供方負責。若供方不按要求派相應人員到現場提供服務,需方有權另行安排,因此引發的責任和費用由供方負責。
九、違約責任:
1、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戰爭、災害、)致使供方或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義務時,可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2、 散熱器必須嚴格按合同日期送到工地,如無正當理由延遲交貨給需方造成損失的,需方有權按違約處理,每延期一天罰扣總款額千分之一,且罰扣總款不超過合同總額的百分之五。
3、 其餘按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4、 沒有按合同約定供貨和到貨材料或投標產品的引數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供方負責。
5、 現場3方開箱驗收後,只是確認產品外觀有無質量問題,並不免除供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6、供需雙方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一份,餘下合同公司備案,並具同等法律效力,一經雙方簽字、蓋章,正式生效。
供貨合同 篇3
甲方(需方):某單位 乙方(供方):
為明確供需雙方利益、責任權益,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概況
1、採購內容:某單位辦公樓衛浴潔具採購
2、到貨地點:某單位辦公樓
3、產品的名稱、價格、數量、型號:
表1:COCO 衛浴產品的名稱、價格、數量、型號
4、貨物產地及標準。
(1)貨物為全新的,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產品的規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有出廠產品合格證並註明產地。
(2)衛生潔具外觀應規矩、造型周正,表面光滑、美觀、無裂紋,邊緣平滑,色調一致。
(3)衛生潔具零件規格應標準,質量應可靠,外表光滑,電鍍均勻,螺紋清晰,鎖母鬆緊適度,無砂眼、裂紋等缺陷。
(4)乙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效能。在貨物最終驗收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負責。
二、合同總價
1、合同總價(人民幣) :大寫 ( 元 ) 2、所有貨物的價格包括了成套產品及配套附件的包裝、運輸、裝卸、稅費、指導施工及除錯、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等全部費用。詳細金額與數量參照訂貨清單。
三、包裝、裝運和運輸
1、包裝必須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包裝方式的確定及包裝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由於不適當的包裝而造成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由乙方負責。
2、包裝應足以承受整個過程中的運輸、轉運、裝卸、儲存等,充分考慮到運輸途中的各種情況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應分別包裝,並在包裝箱外加以註明其用途。
四、付款和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30%,貨到工地清點完畢甲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90%,剩餘10%作為質保金,保質期滿後如無質量問題即可付清。
五、驗收方式及交貨
1、貨物運抵工地至卸貨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貨物。在甲乙雙方進行驗收、點箱和開箱驗貨時,如發現缺少、損壞部件,乙方須在兩日內補齊,否則甲方有權按延期交貨索賠。
2、衛生潔具安裝完畢,由監督、質監等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質保期為1年。質保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更換、維修、技術指導。
3、質保期內因使用者使用、管理不當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技術指導服務。
4、質保期滿後,如甲方需求,乙方應按屆時的材料成本價格向甲方提供必須的零配件。
5、在有關部門進行驗收時,乙方應及時配合甲方。
6、乙方貨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且乙方又提不出合理的解決方案,甲方可拒收貨物或解除合同。甲方拒收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丟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六、雙方責任
1、乙方按甲方的質量要求供貨,若出現隱瞞缺陷、以次充好等問題,甲方有權要求重新定價或強行要求乙方換貨,並在乙方合同總價款中扣除10%的違約金。
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3、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甲方可每天按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扣除違約金。
七、其他
1、法人代表、簽約代表的變更,不影響供需雙方遵守本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裁決。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某單位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供貨合同 篇4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買賣本合同所規定的貨物訂購事項達成一致,茲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及價格
1- 1合同標的
甲方向乙方購買以下貨物供 工程使用:
1-2合同結算總價按下列規定計算:
(1) 上列合同單價為貨物運抵交貨目的地價格,包括□玻璃材料費、□海陸運輸費、包裝費、□保險費、□所有手續費、□關稅、□卸車費、□國內增值稅費等費用,即為結算價格。
(2) 合同結算總價:以實際到貨清單結算玻璃數量,乘以合同單價後即為結算總價;
(3) 支付及結算貨幣為:人民幣。
第二條 交貨條款
2-1.乙方負責自付費用及風險安排運輸,將貨物運抵交貨目的地。
2.2.交貨批次順序及配套要求:乙方必須按甲方的交貨批次、交貨順序,配套進行交貨。
2.3.貨運通知:乙方應在貨物之原產地裝運前三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貨物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包裝件數、總重量、總體積及預計到貨日期。
2-3.交貨目的地:
2-4.包裝:
A、 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貨物應採取相應標準的保護措施(堅固的新木箱)進行包裝,該種包裝應適宜長途海運/陸運,具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鏽、耐粗暴搬運的功能,並適合於吊裝、搬運,以確保貨物安全運抵交貨目的地。
B、 乙方應承擔由於其包裝不良或其防護措施不充分或不妥善面引起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第三條 質量要求
3-1.乙方在貨物出廠前,應就貨物質量、數量進行全面準確的檢驗,並隨貨物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 。
第四條 支付條款
4-1.貨款支付方式:每次 ,剩5%等最後補片完付清。
4.2.乙方如果不按甲方的交貨批次、交貨順序,配套地進行供貨,甲方將拒付該批貨物的款項。
4-3.稅務發票: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
第五條 乙方保證
5-1.乙方對其按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及服務保證如下:
① 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並且是採用優質材料及先進工藝所製造的;
② 貨物在原產地、質量、規格及效能等方面符合本合同有關規定的要求;
③ 貨物在正確安裝、合理操作和維護保養的前提下,在壽命期內質量正常、良好;
第六條 產品責任
6-1.在質量保證期 年內,對於因使用本合同項下之貨物所導致損失,甲乙雙方應按下述規定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① 因不正當使用所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所謂“不正當使用”是指未按乙方提供的有關技術資料的要求或乙方的書面指示對貨物進行使用;
② 因貨物本身的質量缺陷或乙方所提供的有關資料或乙方的書面批示的錯誤所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③ 甲乙雙方的責任按本合同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予以界定。
④鋼化玻璃的自爆率必須控制在5‰以下,否則由乙方負責更換並承擔相關損失。
⑤乙方必須保證玻璃不會黴變並提供玻璃存放保管的書面指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乙方違約責任
如發生下列情況,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按下述規定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 延遲交貨: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期限及時間向甲方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a、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該批貨物合同價款的 %的違約罰金。
b、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及時付款,乙方交付貨物的期限自動予以相應延長。在這種情況下,只要乙方遲延(交貨)的期間未超過甲方遲延(付款)的期間,即不應視為乙方違約。
② 貨物不符
a、 如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在數量、質量、規格及原產地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乙方應在自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內採用最快的運輸方式自負一切費用及風險,補足數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換質量、規格、原產地不符的部分。
b、 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屆滿之前,如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在效能/內在質量等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乙方應在自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內自負一切風險予以更換。
c、 如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更換後仍不能達到本合同有關規定的要求,甲方有權決定選擇對貨物作報廢處理或要求乙方將合同價格在合理的幅度內予以降低。
d、 在乙方對質量不符的貨物予以補足更換完畢並達到合同有關規定之前,視為乙方遲延交貨,乙方還應承擔本合同條款第1、2條所規定的違約責任(如甲乙方貨物是否符合本合同有關規定看法不一致,以畢節市技術監督局出具的相關證明檔案為準,必要時可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權威檢測確定)。
③ 貨物不符合甲方的批次、順序和配套,甲方將不會按第四條的支付條件付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簽約雙方任一方由於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故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本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8-2.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用傳真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及預計影響的天數用特快專遞給對方審閱確定。
8-3.但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預計將持續60天以上,受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的一方容許另一方單方終止合同,同時進行結算,雙方均不得違約。
第九條 保險
9-1.乙方負責自負費用辦理全部貨物從 發運至到達交貨目的地全過程的保險及保護事宜。
第十條 合同的修改與終止
10-1.修改:經本合同各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才可得以修改。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應採取書面形式,由本合同雙方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本合同得以終止:
① 如本合同各方協商一致,可透過書面協議的方式終止本合同;
②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其合同義務超過60個公曆日,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對因遲延而導致的損失進行賠償。
③ 至辦完貨物交接手續與貨款結算後,本合同終止。
10.3.對本合同任何單方面的終止均應以提前三十個公曆日向對方發出書目通知為前提。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凡因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爭議均應首先由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在3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12-1.轉讓與分包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項下的義務,在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及分包給任何第三方,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及分包行為不解除本合同一方在本合同專案下的任何責任。
12-2.適用法律: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予以解釋。
12-3.計量單位:本合同買賣雙方除技術規格另有規定外,任何計量單位均應使用國際計量單位。
12-4.生效:本合同自甲、乙方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二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貨合同 篇5
購方:
供方:
**教學裝置採購專案(採購編號:**)透過公開招標,**為中標人。為規範甲乙雙方的行為,維護雙方利益,經友好協商,茲訂立如下購銷合同:
一、提供樂器的品名、數量及金額:(產品清單見附表)
二、運送時間: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運送到指定地點。
三、質量檢驗:貨到後由甲方指定接收單位驗收,接收單位驗收合格後需出具證明。
四、結算方式及時間:貨到驗收完畢且無質量問題,甲方於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全部貨款**元。
五、服務承諾
1、我公司承諾對所有提供產品自驗收之日起提供三年免費維修服務。
2、我方對所出售的鋼琴提供免費調律一次。
3、我方鄭重承諾如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我公司所供貨物均由生產廠家直接實行包修、包換、包退、包維護保養,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我公司負責。
4、保修期內,如裝置或零部件非人為因素出現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時,則保修期和免費維修期相應順延。
5、我公司針對採購方專案授權本地專門售後服務單位,可為採購方提供隨時上門服務。對採購人的服務通知,在接報後1小時內響應,4小時內到達現場,24 小時內處理完畢。若主要裝置本身質量問題導致的故障在24小時內仍未處理完畢,我公司將提供相同檔次的裝置予採購方臨時使用或採取應急措施解決,保證不影響採購方的正常工作業務。
6、售後服務熱線:**,24小時售後服務熱線:**.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糾紛或一方因特殊困難而不能履行合同時,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妥善予以解決。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賬 號:
日 期: 日期: 開戶行:
供貨合同 篇6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 系 地 址: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 系 地 址: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由乙方製造或代理的產品事項,達成本供貨協議,並就此協議以下方面達成一致的商務約定:
第一條 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
第二條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年,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詳見附表1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 30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 50 %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為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為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第四條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 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儲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傳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第五條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 2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第六條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第九條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絡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透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傳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傳送的通知,視為傳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絡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絡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絡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條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透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絡。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於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並行不悖。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供貨合同 篇7
甲方(購方):四川省凱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銷方):嶽浩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合同條款如下:
一、 產品數量、單價:
甲方採購乙方水泥約 噸,價格以送貨同時期市場價為準,(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貨單上確定價格及金額),且不得高於江陰市造價辦釋出的施工週期的價格。
二、 質量標準:
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每編組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合格報告。甲方憑單驗質,並按規定複檢,複檢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三、 袋重誤差必須達到國家規範,超過誤差標準按實際結算數量。
四、 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
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將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單位工地的指定地點,乙方憑甲方簽發單及施工單位出具的收貨證明(入庫單)作為與甲方結算的依據。運費,上、下車費均由乙方負責。
五、 乙方供應要求: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時將水泥運到工地(甲方提前15天下達材料需用計劃),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貨導致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給甲方造成的停工損失。
六、 付款方式:
乙方先期墊付 噸水泥給付甲方使用,以後其款項按金額的80%付款。工程完工後十天內結清全部水泥款。
七、 本合同一式肆份,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單位名稱(章):
年 月 日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