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大學> 廣州中醫藥大學錄取原則

廣州中醫藥大學錄取原則

廣州中醫藥大學錄取原則

  大學是指普通高等學校,是一種功能獨特的組織,是與社會的經濟和政治機構既相互關聯又鼎足而立的傳承、研究、融合和創新高深學術的高等學府。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廣州中醫藥大學錄取原則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投檔比例按生源省投檔比例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廣州中醫藥大學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廣州中醫藥大學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專業錄取先按"專業志願優先",後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錄取。即先按考生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未被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的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專業志願"的方法錄取。高考總分相同時,如有高考成績排名,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如無高考成績排名,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單考成績的`排序為:文科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理科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第二十一條: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併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對高考總分成績低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的,或參加調劑但不符合培養相關具體要求、或健康條件不符合專業條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外語語種要求: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體育類專業分檔及錄取:按文化分、術科分權重各佔50%計算總分,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透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透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五條:對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的考生,本科層次的,三門學業水平考試都須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專科層次的,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在廣東省,報考我校體育類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