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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

實用的抵押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抵押合同 篇1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地址: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居住地址: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範圍): (見附圖)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金額) 萬元整。

  2、借款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以借款金額的____‰,按月收取綜合服務費用,並一次性在應付乙方借款金額中先予扣除,扣除後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即為借款的實付金額。乙方如在借款期間提前歸還款,甲方不退還綜合服務費。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依照雙方約定的借款金額、綜合服務費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內綜合服務費後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借款到期後歸還借款本息。

  4、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展期,屆時雙方另行簽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展期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展期時乙方應結清上期利息並支付續展期內綜合服務費。

  5、借款期滿五日內,乙方不辦理展期或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續,甲方有權對該抵押物進行拍賣或做其他處置。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許可權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採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佔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並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佔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2、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3、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4、乙方承諾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抵押房地產滅失,因滅失所得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

  5、借款期內,乙方必須繳納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所徵收的有關稅費,並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6、本合同抵押房地產一旦發生無法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拍賣金額不足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用時,拍賣價不足部分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

  7、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係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並支付相應費用後,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託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1、乙方違反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死亡、徵地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2、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後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

  3、本合同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本合同經公證後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檔案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於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託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託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四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1、乙方違反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透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複計算。

  2、展期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條款

  1、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

  2、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方式發出的3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1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

  3、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並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後,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法律適用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2、若今後新頒佈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第十九條:提示條款

  3、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2、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約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內容作為辦理抵押登記時按照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籤訂的房地產抵押合同補充內容,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蓋章): 借款人(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抵押共有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三、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大寫人民幣)元,乙方;(簽字以上已付清。

  四、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登記證號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無償使用,甲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檢查。如甲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後果均由甲方獨自承擔。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於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備註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抵押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資訊

  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借款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合同到期

  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儲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六條:合同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終止合同

  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合同完成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搜尋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4

  甲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甲方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 牌 型汽車 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經甲乙協商,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歸還款 萬元人民幣。如期滿,甲方尚不能清償本息,乙方有權向仙居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三條 抵押物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償還欠乙方貸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關費用。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四條 其它

  1、當甲方還款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仙居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擔保人則執一份,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況宣告》

  《抵押物產權證影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5

  借款人(質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絡電話: 出借人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絡電話:

  甲方因資金週轉困難,自願將其具有所有權並有權處置的機動車做質押,向乙方申請借款;為了維護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我國的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利息為: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第二條 甲方自願將汽車一臺質押給乙方。車輛牌號為: ,型號: ,機動車駕駛證號碼: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雙方評估價值 萬元整。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及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所 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甲方出現足以影響乙方權益的行為或情形,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全額償還借款,並應在5日內贖當,逾期5日不償還的,乙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委託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或由乙方自行出售。

  第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抵押合同 篇6

  借款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 _____天。

  月利息為借款總額的 ___%,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自合同簽訂日起開始計息,甲方於每月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利息。如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利息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__天通知乙方,甲方同意利息按足月收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借款總額20%每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五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終止本借款合同,甲方抵押車輛所有權無條件歸乙方所有,且甲方無條件配合辦理過戶手續,並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2. 關於爭議解決:如雙方產生爭議需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4.抵押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但需保證抵押車輛的安全。.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乙方需妥善保管好甲方所抵押的物品,並於甲方還清本息時一次性歸還甲方。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五日後,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七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