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抵押合同> 實用的抵押合同範文9篇

抵押合同

實用的抵押合同範文9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抵押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抵押合同 篇1

  抵 押 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2

  債權人姓名:電話:

  借款人姓名:電話:鄉(鎮)村身份證號:

  擔保人姓名:電話:鄉(鎮)身份證號:

  抵押物的名稱:

  第一條:

  1

  2、借款金額:大寫: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

  4、還款方式:

  第二條借款人承諾

  1、按期一定用現金還清債權人借款。

  2、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諾簽名:

  第三條:擔保人承諾:

  1、擔保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擔責任。

  2、擔保範圍:所借現金數額和債權人的費用。

  3、我自願擔保,如借款人還不清借款,有擔保人負責還清所有現金和一切費用。承諾人簽字:

  第四條:違約責任

  借款人違約:如不按期歸還所借現金,從愈期之日起按日自願付給債權人百分之1違約金(萬元每天100元違約金)。

  第五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債權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間人簽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債權人簽字(指印):電話:

  借款人簽字(指印):電話:

  擔保人簽字(指印):電話:

  中間見證人簽字(指印):電話:

  簽約地點:

  年月日

抵押合同 篇3

  借款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 _____天。

  月利息為借款總額的 ___%,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自合同簽訂日起開始計息,甲方於每月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利息。如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利息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__天通知乙方,甲方同意利息按足月收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借款總額20%每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五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終止本借款合同,甲方抵押車輛所有權無條件歸乙方所有,且甲方無條件配合辦理過戶手續,並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2. 關於爭議解決:如雙方產生爭議需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4.抵押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但需保證抵押車輛的安全。.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乙方需妥善保管好甲方所抵押的物品,並於甲方還清本息時一次性歸還甲方。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五日後,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七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歸還房屋貸款,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出借金額為人民幣元整(¥:xx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共計xx。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位於xx鎮xx路xx號樓一、二層(建築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辦理完手續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四條本約辦妥手續後,其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證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執行。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七條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第八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登出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屆滿不清償,乙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違約責任

  第九條簽訂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第十條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新沂市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十二條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新沂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5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透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並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的罰息。

  (2)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年月日

抵押合同 篇6

  借款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於合法用途): 。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將約定貸款一次性以 形式發放給借款

  人。借款人在收到該貸款後,應給貸款人書寫借款借據。實際貸款以借款借據的

  數額、日期為準,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實際貸款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月利率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具體付息方式為: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於 年 月 日一次性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及利息。拒絕償還或逾期償還,視為違約。

  第八條雙方商定將借款人 交由貸款人質押,借款人不得對此質押物做掛失、更換、變更等任何處置行為,以影響貸款方的利益,否則視為違約。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l、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並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

  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並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稽核與

  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財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十一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和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於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檔案或資料;

  4、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5、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6、借款人和他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7、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利息,經催告後仍未履行的;

  9、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抵押合同 篇7

  【案情簡介】

  20xx年2月6日,楊乙出具借條向楊甲借款80000元,借條上載明:“今借到楊甲現金80000。00元正,大寫捌萬元正。利息按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的3倍計算給付。借款人用楊丙的四列三間一樓一底磚混結構平房(房權地字200900002號)作抵押。擔保人:楊丙 借款人:楊乙20xx年2月6日”。借款後,未到有關機關或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楊甲後因急需資金週轉,多次向楊乙催收未果,故釀成訴訟。

  【意見分歧】

  本案在處理中,對借款人用第三人的房屋作抵押,借款人與擔保人均在借條上簽字,其將房屋作抵押寫入借款合同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八條“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和第九十三條“本法所稱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包括當事人之間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擔保條款”的規定,系借款合同的從合同中的抵押合同。但對抵押權是否設立以及抵押合同的效力等問題存在以下四種不同意見:

  第二種意見認為,該案件中用房屋抵押的從合同已成就,因未辦理抵押登記,其抵押合同無效。楊丙在借條後擔保人處的簽名行為,視作連帶責任保證人來處理。其理由是:1、包括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合同系三方當事人自願簽訂,借款合同合法並生效,根據合同法合同訂立理論,該抵押合同在三方當事人簽字之日即已成立。2、當事人訂立抵押合同後,未到法律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關於“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的規定,其從合同(即抵押合同)無效。抵押合同無效,楊丙在借條上的簽名擔保行為,當然不能視其不存在,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楊丙在借條後擔保人處的簽名行為,視作連帶責任保證人來處理。即判令楊乙、楊丙對楊甲的借款本、息共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三種意見認為,該案件中用房屋抵押的約定系從合同,該抵押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即生效。但該抵押行為(即抵押權)並未成立。其理由是:1、根據物權法原理,以發生物權變動為目的的原因行為在設立抵押權的情形中,應該依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以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判斷,即抵押權自合法成立之時生效。本案當事人訂立的抵押行為,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而未進行登記,其對房屋的抵押權不成立,更談不上抵押權的效力問題。2、抵押權是否成立生效,與抵押合同是否成立生效是兩碼事,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本案當事人之間在自願的基礎上已簽訂了抵押合同,只是沒有辦理抵押登記而已,但該抵押合同應屬有效成立的合同。

  第四種意見認為,該案件中用農村房屋抵押的`約定系從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即成立,因其約定用農村房屋抵押的行為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依照《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關於無效擔保合同賠償責任的規定進行處理。其理由是:1、本案中,包括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合同系三方當事人自願簽訂,借款合同(主合同)合法並生效,根據合同法合同訂立理論,從合同訂立形式要件上看,該抵押合同已成立。2、當事人訂立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即楊丙的農村房屋,其土地系集體所有,未經批准,屬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當事人之間因此簽訂的抵押合同,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的規定,該抵押合同無效。3、該抵押合同簽訂後,未按法律規定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他項權登記手續,案件當事人楊甲、楊乙、楊丙均存在過錯,按照《最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 …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第九條“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的規定來處理。

  【評析】

  筆者贊同第四種意見,主要原因在於:

  第一、我國對不動產或者不動產物權設定抵押採用法定公示的方式是登記主義。

  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即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至第三項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根據物權法理論,物權的公示方式主要分為佔有和登記兩種,動產採用的是佔有方式,由於抵押權的設立並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則不動產只能採用登記形式。

  第二、我國對不動產或者不動產物權抵押登記採取的是登記成立主義原則。

  我國根據各國通例和不動產所具有的特徵,對不動產及不動產物權抵押登記採取的是登記成立主義,並非登記對抗主義。依照登記成立主義原則,不動產抵押權未經登記的,不發生效力,即抵押權不生效。

  第三、對抵押物進行登記,並非抵押合同的生效條件,而只是作為不動產及不動產物權抵押權成立的必要要件。

  對不動產及不動產物權設定抵押進行登記,能夠發生物權變動效果。而抵押合同的生效則只能發生債權上的效果,兩者截然不同,不能理解為抵押合同生效後抵押權就必然生效。總之,只有進行抵押登記,才能使抵押權成立並生效。

  第四、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標的,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若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該抵押合同無效。

  第五、抵押合同無效後,當事人均無過錯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 …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第九條“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的規定來處理。

抵押合同 篇8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透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並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利率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 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 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 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_%的罰息。

  (2)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9

  甲方(抵押權人):乙方(抵押人):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住址:住址:

  甲乙雙方以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現有車輛自願抵押給甲方,車輛品牌型號車輛架號發動機號抵押車輛估價人民幣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幣元,所藉資金用於經營需要,借款用期月日止。所藉資金的利息為上打息。當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還借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時,乙方可以向甲方協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簽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將無條件還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滿,乙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和行使抵押權。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出售抵押車輛,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售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四、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車輛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五、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乙方應將隨車手續,原始單證,票據交由甲方儲存,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抵押期間甲方不能使用該車輛,如果有人為損壞,經雙方協商賠償或維修,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六、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務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