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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保密協議書

員工保密協議書範文彙編七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保密協議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1

  編號: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設南路31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保密義務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按確定的工作職責,向乙方開放其職責範圍內的技術及商業資訊。

  乙方同意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盡最大的努力,不從事任何危害電信安全的行為,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行為。

  二、保密的範圍

  乙方因工作信任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未向社會公開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任何資訊、經驗、技術和資料,包括建設和經營計劃、重要會議內容、重要公文內容、招投標方案、技術方案、財務資料、營銷策略、使用者資訊、公司技術、工程、經營、文書、人事檔案等一切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技術及經營管理秘密的資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及通訊保密和網路安全的內容。

  三、保密資訊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務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間:

  1、保證不擅自發表、不洩漏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缺損;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漏;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間接參與同公司競爭

  的行為。

  (二)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結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時,都應及時將所有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檔案、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和影印的資料、電子文件等)歸還給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時效及時效期間內應遵守的準則

  鑑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擁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乙方受聘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間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權:

  (一) 責令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

  (二) 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或其他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直至開除;

  (三) 要求乙方賠償其違約或侵權行為而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其可能的尋求法律救助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四) 觸犯法律的,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如乙方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簽訂《保密協議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原協議同時廢止。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規章制度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無衝突的,仍繼續有效。

  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甲方:(公章)簽訂日期: 年月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保密內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效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 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 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式、技術資料、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 保密範圍

  1.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員工保密協議書範本 管理文字 文字 合同 管理 企業合同

  (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專案和科研專案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 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7. 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 保密期限

  1. 勞動合同期內;

  2. 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 脫密期限

  1. 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 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 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 保密津貼

  1. 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 保密津貼每月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 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並予以行政處分;

  2.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並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並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 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籤 名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秘密資訊

  甲乙雙方確認:“秘密資訊”是指甲方4s店營銷中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透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透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裝置、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資訊。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資訊”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資訊。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委託方的保密規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洩露甲方的任何資料資訊;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同意並承諾,對所有保密資訊予以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披露給任何其他人士或機構。

  第三條 保密期限

  1、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內;

  2、解除聘用合同後的_________年內。

  第四條 保密費用的確定

  甲方對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資,工資中內含保密費,其保密費為_________元/月,作為甲方對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費。另外還視乙方工作業績、工作態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給予年終獎勵,年終獎勵也包括了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電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電話: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秘密資訊

  甲乙雙方確認:“秘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透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透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裝置、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資訊。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資訊”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資訊。

  第二條 對秘密資訊的保密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專案的一切秘密資訊。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資訊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秘密資訊。

  第三條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資訊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資訊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資訊,並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資訊。

  第四條 秘密資訊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資訊,而且只要此種秘密資訊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資訊。

  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後,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專案獲得的一切資料檔案及其複製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燬。

  第五條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_____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後還應採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洩密造成的影響,儘可能使秘密資訊繼續處於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第一定義

  1、智慧財產權

  本協議所稱之“智慧財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歸屬於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2)註冊商標、字號及其他標記的專用權;

  (3)專有技術及其他不為公眾所知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經營管理資訊等商業秘密的專有權利;

  (4)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論文、報告、圖書、教材、圖冊、地圖、攝影、聲像、文字、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

  (5)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2、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稱之“商業秘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且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瞭解到或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關於技術開發的資訊,包括: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產品、設計、模型、方法、經驗、資料、演算法等方面的資訊、資料以及源程式、目標程式、開發手冊、研發文件等,以及甲方的產品計劃、產品開發計劃等;

  (2)關於市場營銷的資訊,包括:甲方的營銷計劃,銷售方法,定價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供應商、合作方以及客戶名單,客戶的專門需求,未公開的銷售、服務網路、渠道以及公司現有的、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經營專案等資訊;

  (3)關於經營管理的資訊,包括:甲方的各類工作計劃、管理方法、組織結構、人事、財務、工資福利等情況,以及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內部業務規程與管理體系以及各種重要管理檔案等;

  (4)關於甲方法律關係的資訊,包括:甲方合同履行情況,智慧財產權許可、轉讓情況,商標註冊情況,訴訟情況等;

  (5)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秘密;

  (6)甲方要求職工保密的、同甲方有關的其它資訊。

  3、職務開發結果

  本協議所稱之“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以下內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及商業秘密在甲方的業務範圍內,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第一,商標標識設計、外觀特定裝潢設計、標識設計、產品設計、廣告、教材、文書;

  第二,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發明創造;

  第三、模型設計、經驗方法、開發文件、研發資料;

  第四,計算機軟體及其演算法、設計;

  第五,雖不屬於自己職務範圍但屬於甲方業務範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結果的改進。

  (2)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或者利用其在甲方期間的相關條件、資源、商業秘密以及在甲方期間研究、開發結果基礎之上所做的研究、開發結果。

  (3)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或乙方與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及其相關協議、本協議中約定的應歸甲方享有的其他智力勞動成果。

  二條智慧財產權歸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將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2、乙方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於把發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計算機軟體、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計算機軟體配套教材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智慧財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檔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智慧財產權。

  3、乙方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得研究、開發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不是執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秘密,則該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佔用了甲方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智慧財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申明後,甲方對該研究、開發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透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5、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後,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6、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佔甲方的智慧財產權。

  三條商業秘密保護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範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實物、資料等擅自帶離工作崗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進行復制、交流或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不得在學術會議、技術鑑定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誌、資訊網路等媒介上批露甲方商業秘密。

  乙方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透過任何途徑洩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秘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合作方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洩漏此商業秘密。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記錄、筆記、資料、源程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碟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尤其對軟體開發資料(包括源程式、文件、目標產品等)應作專項移交。

  5、乙方在離開甲方後(無論因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將其洩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資訊為止。

  6、當發現甲方智慧財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洩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採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秘密的進一步散失。

  7、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

  8、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乙方離開甲方後(無論因何種原因),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請求、勸誘、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或者為其接受外界聘用提供機會、幫助或者任何便利條件,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等。

  9、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決不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商業秘密,也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如因違反該承諾而導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但如乙方是按甲方的明確要求或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而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情況除外,在此種情況下,乙方應當對可能存在的侵權情形及時向甲方申明,否則,仍應按照前款規定承擔責任。

  第四條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的人員包括:

  (1)高階管理人員,是指部門經理(含副經理、經理助理)及其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

  (2)高階技術人員,是指系統工程師、方案工程師、SQA、專案經理及其以上級別的人員;

  (3)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客戶)經理、秘書人員、薪酬管理人員、參與公司平臺技術研究的人員、參與合同標的額超過人民幣級專案開發的人員。

  2、競業限制是指以上人員在離職之後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上述競業限制行為包括全日制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兼職、顧問。

  3、競業限制的期限,不超過兩年。針對不同人員的競業限制時間,由甲方確定。

  4、競業限制的企業,是指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需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各地規章規定的下限執行。乙方需要按月向甲方報告工作單位和工作內容。

  6、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規定,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額度為甲方確定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總額的倍。

  違約金=每月經濟補償金×競業限制時間×倍數。

  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具體違約情況,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若前款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差額部分。

  除此之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採取警告、記過、扣減工資、降級降職、解聘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條附則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如實、準確地說明其所承擔的原有智慧財產權、保密、競業限制及其他相關義務的情況,具體需要說明的情況如下: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2)乙方在此之前根據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情況。

  乙方應確保其說明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否則,由於乙方怠於說明或者說明不真實、不完整以及不準確所產生的任何後果和責任均應有乙方自行承擔。

  經由乙方簽字的對於前述情況的書面說明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稱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3、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4、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並確切瞭解協議條款的法律含義。

  5、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6、本協議連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合同以及今後甲方制定或修改的各項管理制度,都構成乙方的義務,乙方需嚴格遵守。

  7、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牴觸,則應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本協議簽署後,非經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至雙方完成本協議規定之所有義務後效力終止。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本協議雙方如對解釋、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的,則首先應當協商解決。若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若根據相關勞動法律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的,則應當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庭進行勞動仲裁;對於其他根據相關勞動法律無須進行勞動仲裁的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透過訴訟方式解決,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地為深圳市南山區。

  甲方:

  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

  手印:

  簽約日期: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禁止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保密資訊

  在本協議中的保密資訊,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儲存的:

  1、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商業機會、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資訊、保密方法有關的所有資訊;

  2、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知識、系統、工藝、研究成果及技術改進、專有知識、設計權、程式有關的所有資訊;

  3、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資訊有關的所有資訊;

  4、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戶和合作夥伴的經營有關的所有資訊。

  二、保密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披露保密資訊(包括向不得甲方其他員工披露保密資訊)。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保密資訊(包括不得利用保密資訊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允許他人使用保密資訊(包括不得允許甲方其他員工使用保密資訊)。

  3、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保密資訊;

  4、甲方可根據需要隨時調整或出臺新的保密政策,無論屆時乙方是否仍然在職,都應遵守甲方所有的新保密政策。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者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6、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且本協議沒有約定之處,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義務。

  7、乙方應當在其與甲方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甲方返還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複製。

  8、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9、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0、乙方如發現甲方秘密資訊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11、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者其他保密資訊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和侵權賠償可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三、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不得到與甲方從事類似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經營與甲方相類似的業務,這些工作或業務包括但不限於:

  1、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2、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3、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甲方相競爭的單位獲取經濟利益。

  四、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勞動合同終止後2年內。

  五、補償約定

  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每月_________元,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甲方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並且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六、支付方式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

  七、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1、每季提供一份其任職單位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檔案;

  2、每季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檔案。

  3、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檔案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由其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九、爭議糾紛解決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需保護甲方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並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1 甲方權利和義務

  1.1.1 甲方在乙方遵守勞動合同及本協議所規定的競業禁止期間的前提下,提前在其在職期間按其全年工資收入的 %標準支付津貼作為商業保密和競業禁止補償費。

  1.1.2 支付方式為:商業保密和競業禁止補償費按年度支付,從 年開始,由甲方於每年春節期間透過乙方預留的銀行帳戶支付至乙方。

  1.1.3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將補償費向有關機關提存,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1.2 乙方權利和義務

  1.2.1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商業利益、客戶資訊、發明創造、創意作品、外觀設計、應用軟體、源程式、資料庫、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智慧財產權、客戶資料均屬於甲方享有。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業務允許範圍內充分利用開展生產、經營、業務活動。 上述資料、設計或專利等成果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所有權等智慧財產權等各項權利均歸甲方享有。

  1.2.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應承擔義務的範圍如下:

  1.2.1.1 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秘密的技術資訊的範圍包括:技術方案、專案資料、設計圖紙、工程設計、技改方案、外觀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指標引數、作業流程、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應用軟體、源程式、資料庫、執行環境、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各類資料載體;

  1.2.1.2 可能甲方成為商業秘密的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

  1.2.1.3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的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承擔保守義務的事項亦屬於保密範圍。

  1.2.1.4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資訊、經營資訊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1.2.3 乙方承諾,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員工、其他人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承諾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1.2.4 乙方承諾,在其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乙方應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1.2.5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否則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和侵權賠償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或追償。

  1.2.6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兩年內,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

  1.2.7 乙方承諾,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後,不得直接、間接或者試圖影響本企業的客戶關係,包括原材料、零部件、供應商和企業產品的銷售客戶,使用其向離職職工或者第三方轉移。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引誘、或拉攏在甲方企業內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或關鍵崗位的職工離開本企業,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1.2.8 乙方因職務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乙方在離職交接時無條件返還甲方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影印件。

  1.2.9 乙方為證明在競業禁止期間兩年內已履行了競業禁止的義務,在競業禁止期內的任何時間經甲方要求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以證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義務;該證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於:

  1.2.9.1 從甲方離職後,與新的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能夠證明與新的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其他證據;

  1.2.9.2 新的單位為該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

  1.2.9.3 或當乙方為自由職業或無業狀態,無法提供上述1.2.2.1和1.2.2.2兩項證明時,可由其所在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或其它公證機構出具的關於乙方的從業情況的證明。

  1.2.9.4 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證人分別出具的關於乙方的從業情況的證明。

  1.2.10 乙方離職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起至兩年。

  第二條 合同的違約責任

  1.3 甲方確認:

  1.3.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1.1條所列各項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一年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時,即可視為拒絕支付)的,甲方除如數向乙方支付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用,還應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

  1.3.2 如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應得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利息損失(如已經支付違約金,應當予以扣除)。

  1.4 乙方確認:

  1.4.1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1.2.1條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甲方所有,公司有權對乙方給予處分。

  1.4.2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1.2.2和1.2.3條所列義務,除應退還依據本協議1.1條所取得的補償款外,還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1.4.3 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1.4.4 前項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2.9.5 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單位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

  1.2.9.6 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第(1)項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及相關第三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及相關第三方與違約行為直接有關聯的每單位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

  1.2.9.7 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飲食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1.4.5 如乙方不能按1.2條第四款要求同時提交約定證明材料,則應該視為乙方未履行競業限制協方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按本競業禁止協議參考上述條款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秘密已經公開,而且由於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1.1條的義務,拒絕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一個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即可視為拒絕支付)。

  3、甲方法人終止,又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本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或之後簽訂的商業秘密協議的效力。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條 效力之分割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具體條款,無論是當事人協商修改,還是法院判決部分無效,均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

  第六條 雙方之宣告

  本競業禁止協議完全出於甲乙雙方的真實意圖,乙方沒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強迫,乙方所接受時間、地域和領域的競業限制出於完全自願。

  第七條 合同之效力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八條 合同之持有及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男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合同正文)

  雙方簽署: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簽署人簽字: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