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諮詢服務合同錦集五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諮詢服務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諮詢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人員指定
為便於合同履行,甲乙雙方各自指定人員(甲方指定:;乙方指定)為本合同專案中各自的聯絡人,處理各自在本合同下的事宜,包括進行協商,向對方作出同意、確認或認可的意思表示等,但本合同已指定其他特定人員行使的權利和義務除外;
若指定人員發生變動,應在
第一時間內書面通知對方;對方在收到變動方通知前,有權拒絕變動方其他人員代為做出的意思表示;
為提高雙方的工作效率,經一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發至對方的傳真件同樣視為發出方的意思表示。
第二條、專案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完成等服務工作(詳情見附件)。
第三條、合同費用
本合同總金額(含稅)為:元,人民幣金額(大寫)元(明細報價見附件),此總金額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費用,甲方無須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第四條、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月____日始至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費用結算和支付
1、費用支付:
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款□匯票
首付,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按照實際站點的運營時間,乙方提前天開具內容相符之有效發票,甲方在收到合規發票後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單站%費用;
尾款,所有專案及服務完成並驗收合格後,於甲方全年活動結束後個工作日內按實際產生
費用,經雙方確認的對賬單結算尾款。尾款款項確認後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內容相符之有效發票,甲方在收到合規發票後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剩餘款項。
2、所有結算按實際產生為準。
3、甲方開票資料資訊如下:
公司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地址、電話:
開戶行及賬號:
4、乙方的銀行帳戶資訊: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
發票型別:□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
開票內容:□會展服務費□展覽展示服務費□服務費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向甲方彙報委託業務履行情況,有權監督乙方業務執行。
2、所有設計圖紙及方案均應得到甲方的同意方可實施。經甲方確認的方案視為乙方提供服務的依據。
3、如因
第三方(如相關製作公司)提出專案策劃執行的相關意見,無法和乙方達成一致,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更換或調配參加活動的
第三方人員。
4、有權對提供服務的人員進行調整。
5、負責監督、檢查乙方提供服務的工作進度、質量情況。
6、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7、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必備條件。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服務費用。
2、乙方保證其具有履行本合同項下委託業務所必須的相應資格、資質,並有義務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檔案。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
第三方,不得使
第三方承繼本合同項下乙方權利和義務。
4、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及方案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來自:.ada.c在點)不得自行更改。
5、乙方應嚴格按照場地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務。
6、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過程中所需要的工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並保管。
7、在乙方提供服務及被搭建物在使用過程中,須確保甲方及其人員或
第三方人身及財產不受到侵害。
8、乙方負責拆除並撤走已安裝的搭建物。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超過約定支付時間不支付費用的,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可與乙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乙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索拖欠款。
2、乙方若未能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完成工作,甲方有權視情況嚴重程度扣減合同款項,扣款情形如下:
(1)未按規定時間完成工作,但甲方客戶能夠接受的,按單場次搭建費總金額的%扣款。
(2)未按規定時間完成工作,甲方客戶不能接受的,並按單場次搭建費總金額的%扣款。
3、在最終交付使用時,若未能透過甲方驗收,甲方有權對乙進行扣罰。其扣罰比例如下:
(1)乙方的搭建物料在開展時也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可扣除該物料製作費用的%作為扣款。
(2)甲方客戶方對整體搭建質量有投訴但無扣款的,甲方按相關單場搭建費用的%扣款。
(3)甲方客戶方對搭建質量有投訴並作出扣款的,並有扣款憑證(甲方客戶蓋公章),甲方可按客戶相關製作搭建費用扣款內容金額%作為對乙方的扣款金額。
4、在乙方提供服務或被搭建物在使用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其人員或
第三方人身及財產受到侵害的,由乙方負責解決及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含甲方向甲方客戶承擔的法律責任而產生的損失)及受損害的
第三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5、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它約定而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保密義務
1、乙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的所有相關內容及其在本合同訂立前和本合同期限內所獲知的甲方及甲方客戶的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生產、經營、管理、科研、技術、營銷、發展規劃等)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不得將上述資訊用於本合同目的之外;除為履行其職責而確有必要知悉保密資料的乙方工作人員或其他
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資訊,且乙方應確保上述人員承擔與本合同約定同等嚴格的保密義務。
2、在合同期滿之日起XXX,或經甲方提出要求後XXX,除歸還甲方的資料外,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其他保密資料銷燬。
3、如乙方違反保密約定,則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如有乙方委託的
第三方參與的工作,乙方必須與
第三方簽署專案的保密協議,如因
第三方造成洩密,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無論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保密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1、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因素。
2、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的權利義務的,甲乙雙方免除相應的責任,但雙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出現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XXX向對方發出出現不可抗力情形的書面通知,並提供相應的證明;因不可抗力導致通知困難的,應在困難消除或不可抗力情形結束後的XXX進行書面通知並提供相應的證明。
3、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響程度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或者終止本合同。如果甲方決定終止合同,如甲方已經付款,乙方應在扣除實際發生的有確切合法有效單據證明的費用後在XXX向甲方返還餘款。
第十一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關於因本合同引起的、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或補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合同正文相沖突的,以合同正文為準。
本合同附件為: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____日期:____日期:
諮詢服務合同 篇2
茲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自願簽訂以下協議,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並具法律效力。
一、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諮詢資格證書_________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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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地址│ │
└──┴──────────┴──┴────────────┘
二、乙方(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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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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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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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傳真號碼│ │
├────┼────────┴────┴──────────┤
│投資類別│① 5萬以下 ② 5-15萬 ③ 15-30萬 ④ 30-100萬 │
│ │⑤ 100萬以上 ⑥ 機構 │
└────┴────────────────────────┘
三、甲方僅就中國股票、基金、債券等有償向乙方提供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成果、投資資訊與具體操作策略、建議等諮詢服務。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甲方不得向乙方進行任何回報承諾。
四、甲方因工作關係而得知乙方之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有保守秘密之義務。
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甲方所提供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成果或建議內容,洩露予他人。
六、甲方以誠信、嚴謹、盡責態度謁誠為乙方服務,幫助乙方在服務期內獲得收益,但不接受乙方資金或股票代理其從事證券投資行為,亦不與乙方的證券投資損益分擔進行約定。
七、甲方僅提供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成果、投資資訊與操作建議予乙方在證券投資決策時參考,乙方據此進行投資操作時所產生的盈虧由乙方自得。
八、乙方向甲方交納的諮詢服務費於本協議簽訂時可以現金、匯款或轉帳等方式繳付。郵匯寄_________。銀行帳號另附。
九、會員服務與諮詢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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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類別│ 服 務 項 目 │ 期 限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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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會員│簡訊、網站、e-mail指導操作、免費諮詢等│①季度 □│ │
├────┼───────────────────┤ │會員諮詢│
│高階會員│含a服務外加手機資訊、專家熱線、潛力投 │②半年 □│服務費和│
│ │資品種精選、黑馬報料建倉與出貨、大盤抄│ │帳號另附│
│ │底逃頂 │③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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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1、自本協議簽訂繳付費用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終止本協議及退還任何已繳費用。
2、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成果與建議之內容洩露予他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書,且不退還乙方任何已繳費用。
十一、本協議之服務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若由於政策性原因導致乙方達不到預期效果,乙方同意展期並可要求甲方免費提供至少一期諮詢服務。
十二、本協議共壹式叄份,乙方執壹份與甲方執貳份,甲乙雙方確認各自知曉和明白本協議上述各條款之各自應承擔的權利與義務,以憑遵守。甲乙雙方若有爭議,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交由_________仲裁機構或法院進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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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簽章): │
│ │ │
│地址: │身份證號碼: │
│ │ │
│ (蓋章簽字有效)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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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內派遣____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_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_________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_________個日曆日(包括_________個旅途日和_________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_________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透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_________天透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公司
關於貴公司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總金額為_________美元的第_________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_________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_________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4
第一部分 資訊系統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委託人________監理人_______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資訊系統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實施地點:______
工程總投資: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
2.本合同專用條件;
3.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簽章)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資訊系統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專案組”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有關成員。
5.“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6.“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透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整合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二條 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
3.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4.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整合商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條 委託人的義務
1.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3.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4.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和其他辦公設施。
第四條 監理人的權利
1.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資訊系統工程的規劃設計、專案實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2.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最佳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資訊系統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3.審批工程實施的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整合商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4.事先向委託人報告,經徵得委託人同意後,監理人有權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裝置和工程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構配件、裝置,有權通知整合商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整合商停工整改、返工。整合商得到監理專案組或委託人的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6.工程實施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完成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實施合同規定的完成期限的籤認權。
第五條 監理人的義務
1.保證自簽訂本合同時起至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時止,始終、不間斷的具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執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資質。
2.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
3.接受委託人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4.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監理質量,按照監理合同的有關規定開展監理業務,保證不發生質量問題。
5.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專案組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專案組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6.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7.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不得洩露委託人申明的秘密和設計人、整合商等提供並申明的秘密。
第六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實施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七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對整合商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委託人或監理人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提出賠償的一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對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整合商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經雙方協商,適當延長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支付監理人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十一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人。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經雙方協商後應適當增加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也應予以延長,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十二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整合商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事先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監理人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答覆,否則委託人有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權利,並且由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十六條 委託的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裝置複試,在事先徵得委託人同意後,其費用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十七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八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專案組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專案施工整合商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一條 本合同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人應在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四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專案組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服務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業諮詢服務事宜,三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服務範圍
對甲方向丙方 專案的可行性、實際操作及風險等相關事宜提供商業諮詢服務。
二、甲方和丙方責任
為保證乙方有效提供諮詢服務:
1、甲、丙方應當指派相關人員配合乙方進行所需資料的收集和聯絡工作,並保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提供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和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諮詢服務費。
三、乙方責任
1、針對甲、丙方提出的專案相關事宜的諮詢,就其可能涉及到的可行性、實際操作程式、風險性等,透過電話、郵件或傳真等形式提供諮詢服務;
2、乙方對辦理甲、丙方事項和甲、丙方提供的材料及甲、丙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丙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資訊。
四、費用
1、三方同意:若本合同第一條所涉專案未成功的,無需支付諮詢服務費;若本合同第一條所涉專案成功的,本合同所涉商業諮詢服務費全部由甲方承擔,並按照以下方式第 種方式支付:
方式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方式二:由甲方每月按雙方專案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
2、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諮詢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金額每天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事項而產生的爭議,合同各方應本著友好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 。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叄份,三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從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即告終止。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需變更合同條款,須經三方協商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