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地質災害防治方案(5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地質災害防治方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達州市國土資源局,教育局《關於轉發<國土資源部、教育部關於加強中小學校校區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確保全縣中小學校安全,現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貫徹實施意見,望遵照執行。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
中小學校是未成年人集中場所,確保安全至關重要。受自然環境等因素制約,全縣不少學校處於地質災害易發區,防災能力和措施相對薄弱,隨時面臨地質災害造成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已經成為目前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內容。
各中小學校必須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高度重視學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和《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把它作為執政為民,建立和諧社會的一項具體行動,徹底排查隱患,落實防範措施;加強宣傳教育,完善應急預案,堅決杜絕因地質災害造成的學校重(特)大傷亡事故。
二、建立機構,全面普查
為貫徹落實部、省、市關於中小學校安全防範工作的精神,有效防止中小學校校區(舍)周邊地質災害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經縣國土資源局、縣教育局會商決定:從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展全縣中小學校校區(舍)及周邊地質環境普查工作,凡是存在(可能存在)地質災害的學校都要分類登記造冊,作為國土資源部門、教育部門和學校進行整治、加強監督的依據,作為進一步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勘查工作,向各級人民政府申報立項整治的依據。普查工作按照分片普查,逐校排查的原則,採取重點查和一般查相結合,徹底摸清轄區學校面臨的地質災害威脅,存在後地質災害型別和危險程度。第一普查小組:由莫建全、吳世康、涉及鄉鎮分管國土、教育工作的副鄉(鎮)長、學校校長、國土資源所所長組成,負責渠江、天星、城郊、板橋、三板、寶城、有慶、鮮渡、琅琊、卷硐片區;第二普查小組:由程興社、許明勇、涉及鄉鎮分管國土、教育工作的副鄉(鎮)長、學校校長、國土資源所所長組成,負責臨巴、土溪、流溪.三匯、豐樂、文崇、湧興、貴福、巖峰、清溪、靜邊片區。
三、健全制度,落實應急處置預案
凡是可能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學校,都要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防範措施,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做好日常(特別是汛期)監管工作,建立有效的預測、預警、預防和快速反應體系。要建立和完善各種應急處置預案,儘量周全考慮可能發生的情況,研究制定對策,同時加強搶險救災隊伍建設,儲備相應搶險物資,全面提高學校應急應變能力。
四、加強教育,努力提高師生防災救災能力
學校是加強防災救災教育的主要陣地。各中小學校要把防範地質災害的要求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學校安全教育課程,增加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教育活動要形式多樣,寓教於樂。藉助科普讀物、影像資料、網際網路絡等手段,透過專題講座、參觀考察、疏散演練、知識競賽等方式,提高師生防範意識和救護能力。要特別注意加強教職員工的教育培訓工作,做好應急預案演練,透過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進一 步增強各中小學校防災救災能力,從而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學校地質災害防治方案2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全省教育系統地質災害防治和防汛工作的緊急通知》(鄂教發辦〔20xx〕7號)和《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溪辦發電〔20xx〕17號)檔案要求,全縣各學校要迅速行動起來,強化地質災害和汛期風險排查、防範和應對,確保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現就當前全縣教育系統地質災害防治和防汛有關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強化責任擔當,切實履行工作職責
為做好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地質災害防治和防汛工作,把地質災害防治和防汛工作作為政治任務抓緊、抓實,立足防大災、搶大險、應大急,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強化督導、狠抓落實,縣教育局決定成立竹溪縣學校地質災害防治和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局長王琪同志任組長,副局長徐國臣同志任副組長,教育局辦公室、基礎教育科、督導辦公室、專案科、安全管理科等科室負責人,縣直各學校、各鄉鎮中心學校校長、各幼兒園園長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李思忠任辦公室主任,柳垂鋒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專項會議,研究問題,制定措施,督促、指導、檢查各學校(幼兒園)地質災害防治和防汛工作。辦公室負責學校地質災害防治和防汛工作總體安排,協調解決地質災害防治和防汛工作中的有關問題,並制定竹溪縣教育系統地質災害防治和防汛工作應急預案。
二、深入推進排查整治,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為進一步落實上級關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求,各學校要深入推進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實查險、排險、除險。
一是要做好排查整治。各學校要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拉網式排查,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區。特別是鄂坪鄉中心學校原校址、豐溪鎮洞濱教學點、桃源鄉楊寺廟教學點等要作為重中之重,進行深入細緻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點,要及時報告,積極爭取支援,制定監測預警、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措施。對於尚未採取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措施的隱患點,必須逐點編制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確保一旦發生災害能夠成功臨災避險。
二是認真做好督促檢查。根據相關檔案要求和6月22日全省教育系統暑期及秋季開學工作視訊會議工作部署,教育局將組織專班對全縣各學校地質災害防治和防汛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行動遲緩,工作落實不力的將追究校長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是要強化預警,提前研判。要密切關注氣象部門預報的雨情、水情,提前研判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抓好汛中巡查、汛後複查和雨前排查、雨中核查、雨後複查,做好洪峰過境期、強降雨期防災減災。採取切實可行措施,包括臨時停課、調整假期時間等,提前做好應對。
四是要加強在建工程防範,確保施工安全。暑期是各學校基本建設工程的主要施工期,要嚴格履行好相關建設手續,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規劃選址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避免在有地質災害隱患的區域施工,並確保不因施工引發地質災害。
五是要繼續加強對廣大師生的安全教育,進一步落實好安全逃生演練制度。將演練活動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做到有課時、有方案、有預案。學校即將放假,各學校要在放假前對師生開展以防汛防災防溺水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確保學生人身財產安全。
三、壓實壓牢防汛工作職責,強化防汛抗災措施
一是要落實工作職責。各學校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同鄉鎮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對防汛工作進行再檢查、再部署、再落實,將防汛抗災責任落實到預報警、隱患排查整治、指揮排程、巡查值守等各個環節。尤其是在預報有強降雨時段要將防汛抗洪作為當前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抓實。
二是要強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應對。要密切關注氣象部門釋出的天氣變化動態,及時、準確掌握實時雨情資訊。特別是地處庫區、礦山及新修公路附近的學校要關注地質變化;加強對山區學生上下學乘車的管理和臨水臨涯路段的安全管理。要強化聯防聯控,一旦發生災害險情,各學校要根據災情等級迅速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安程式及時上報,聯絡有關部門開展救援等工作。
三是嚴肅紀律,規範資訊報告制度。各學校從6月25日開始,實行24小時應急值守,如遇重大險情、災情,必須按程式迅速報告,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
學校地質災害防治方案3
為確保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每天的正常上課工作,根據貴州省教育廳辦公室、威寧自治縣教育局有關防汛及地質災害防治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防汛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防汛及地質災害防治“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條條保證”的原則,實行防汛及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學校領導負責制,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防汛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採取有效措施,立足學校,堅持自保、自救,防大災、保安全,確保學校防汛及地質災害防治安全。
二、防汛應急預案內容
1、堅持實行教育局、氣象等有關部門釋出暴雨將達起始標準,學校值班校長和值班人員必須到位,加強值班,嚴格執行報告制度,在汛期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和報告制度,做好防汛值班記錄,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2、當教育局、氣象臺釋出暴雨警報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全部到位。及時通告各班防汛資訊,通報風情、水情、雨情。各班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應急措施。
3、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學校要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排水管道和溝渠,做到排水暢通;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學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積水情況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監督學校有關人員到位、到崗,確保學校排澇設施全過程、滿負荷運轉,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當遇到暴風雨襲擊時,學校應及時把校舍倒塌、師生受傷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迤那鎮教育管理中心辦公室,及時查明是否有人員被困,如發現人員被困,要立即組織營救,並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轉移和安置師生。各班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落實安全工作的責任制。要特別注意預防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及時掌握災情預測預報。
根據校內的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分佈特點及誘發因素,立即對低窪地帶、操場、校舍和易發生山體滑坡地帶等地方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隱患的,要立即轉移到安全地方上課。必要時要採取停課等緊急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汛期期間嚴禁各校組織學生外出及重大活動。各班要透過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對師生開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強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防患於未然。學校一旦發生汛情,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根據災情,聯絡有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做好搶救、轉移和安置受災師生工作,把受災情況降到最低點。
三、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四、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成員職責
1、全面掌握汛情、災情和各類動態等訊息,按重要資訊彙報制度在第一時間報送一念之間辦公室,保證資訊渠道暢通。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學校的防汛和搶險工作,做好學校防災、抗災和災後恢復教學活動的指導工作。
2、負責檢查、監督各學校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檢查、監督學校的防汛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組織一定的人力,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工作,確保師生安全,杜絕人員傷亡。
各成員除上述職責外,在學校汛情緊急時,均需承擔突擊性防汛救災任務。
學校地質災害防治方案4
為切實作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校舍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現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及法律法規,並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訂本預案。
一、災害性質
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陷塌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應急分類
地質災害應急分:臨災應急和災害應急兩類。
三、救災機構及職責。
(一)、地質災害防治、救災工作領導組
組 長:……
副組長:…… …… ……
成 員:…… …… ……及班主任
領導組主要職責:
1、建立學校及周邊地質、地貌檔案,建立有效的預測、預警、預防和快速反應體系,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作好日常監控工作。
2、根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執行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指揮和下達其它地質災害防治救災任務。
3、監督、檢查、落實各部門地質災害應急準備工作,組織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的調查,預防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的威脅,提出應急防範的對策和措施。
(二)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分組及職責
指揮組負責人:……
警戒組負責人:……
救護組負責人:……
疏散組負責人:……及班主任
1、救災注意事項:
①、當某處發生地質災害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並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救災人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②、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等。
③、救災人員抵達現場後,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餘人員應從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的進行。
④、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2、各組職責:
指揮組:(1)、熟悉學校建築格局及道路情況;(2)、清楚學校地質災害的地點、範圍;(3)、瞭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4)、瞭解電線鋪設的線路;(5)、瞭解災害的走勢;(6)、確定逃生路線、避險場所、救護方案。
警戒組:(1)、瞭解學校建築格局及道路情況;(2)、當某處發生災害時,應迅速確定安全逃生的路線,避險場所,以便疏導他人逃生;(3)、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災害現場。
救護組:(1)、應具備救護常識;(2)、應瞭解一般藥物的使用;(3)、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線;(4)、根據傷情緊急救護,或送醫院治療。
疏散組:(1)、利用學校報警設施和廣播迅速報道逃生方案;(2)、確定預警訊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班主任有序疏導學生。
四、災情調查
災情發生後,學校要積極協助查明原因,提供必要的資訊。
五、善後處理
在事故發生後的善後處理過程中,應積極穩妥地開展工作,立即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儘量安慰受傷人員及家屬,妥善解決他們的要求,並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事故處理結束後,及時將事故處理結果書面報告縣教育局。
學校地質災害防治方案5
為指導全區20xx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減少或避免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第十八條和《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依照《廣東省湛江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6—2020年)》,結合我區地質災害的情況,特編制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
二、全區地質災害概況
我區位於雷州半島東北部,東、南、西三面臨海,北部為丘陵臺地,沿海為濱海平原,地形起伏不大。全年溼熱多雨,夏季多臺風、雷暴雨,颱風是我區最大的災害性天氣。按照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劃分原則,我區屬湛江市地質災害中、低易發區,各種災害型別有:崩(坍)塌、滑坡、海水入侵、軟土地基變形、土地砂化和礦山地質災害等,而崩塌、滑坡、海水入侵、軟土地基變形等是我區地質災害的主要災種。
根據已發地質災害的分佈特點、規模、災害種類,結合我區區域地質條件綜合分析,劃分以下地質災害防治區,各地方編制本地區防災預案時可供作參考。
(一)軟基礎變形災害防治區,主要是指膨脹土層、液化沙性土淤泥等軟質土體分佈的地區,如南三鎮、坡頭鎮、官渡鎮、乾塘鎮等地。
(二)地面沉降及海水入侵災害防治區,主要是指沿海地區,如南三鎮、乾塘鎮、麻斜街等地。
(三)地面塌陷災害防治區,主要是指石灰岩溶洞發育區,因人為開採資源引起地面塌陷,如各礦山採場周圍等。
(四)崩塌災害防治,主要是指高邊坡受雨水沖刷產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如龍頭鎮、官渡鎮及礦山露天採場等。同時應特別預防在建的大型建設專案基礎開挖誘發的上述災害。
(五)滑坡災害防治區,主要是指斜坡上巖體或土體。多為不合理的人為工程誘發的,如露天採礦、水利、公路等。
(六)地裂災害防治區,主要是澎漲土層分佈的乾旱地區,如坡頭鎮等地。
三、地質災害預防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鎮(街)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將地質災害防治作為民心工程的重要工作進行部署和落實,在人力、物力、財力上予以保證,並配備必要裝備(交通工具、雨衣、雨鞋、手電筒等)。各鎮(街)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應急指揮機構要建立完善責任制,明確責任,認真履行職責。各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預防責任人必須按照防災責任制的要求,明確各危險點所在鎮(街)、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的責任,確定專人負責。責任人必須上崗到位,特別在汛期必須以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以高度的責任感,認真負責,周密部署,切實組織好監測、預防、預報、群測群防、災害現場應急調查,對地質災害危險點及時提出具體措施,制定人員緊急避險和財產轉移的應急方案,並按照國土資源部和省、市速報制度的要求,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地質災害災情和防治情況。年底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並在次年的1月5日前報送同級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二)制定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落實責任制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應在總結上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礎上,會同同級建設、水利和交通等部門,結合轄區內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分佈、型別、規模、活動等實際情況,認真組織編制和落實本地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區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的具體防災措施,落實監測、報警單位和主要責任人,協助有關部門確定避災方案和緊急疏散路線。各級編制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須及時報同級政府審批後公佈,並報上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防治方案應作為地方人民政府指導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工作的決策依據。
各鎮(街)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2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粵府辦〔2004〕73號)要求,切實做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對違反規定或不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要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三)落實規劃,增強應急反應能力
各鎮(街)和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汛期值班制度,險情調查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向社會公佈地質災害報警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在汛期前組織技術力量對地質災害危險區和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清查,汛期中開展巡查和應急調查,汛期後複查與總結相結合,準確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動態,主動避災抗災。各鎮(街)應急指揮機構應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在汛期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作用。
(四)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從源頭上控制或減少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要求,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作建設和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從源頭上控制或減少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未進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劃分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地區,應根據初步調查情況,確定進行評估的範圍。對未列入評估範圍的建設用地,在申請審批用地時,必須附有較詳細地質環境條件資料。在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審批的新建設住宅以及削坡和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
(五)加強協作,保證資訊暢通
各鎮(街)和區國土資源部門,要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有關防汛救災部門的協調溝通與合作,互通情報,確保區、鎮(街)兩級之間資訊暢通,達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及時、準確,為全區汛期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積極推動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提高預報的準確性,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國土資源與氣象部門要做好聯合開展汛期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工作,做好基礎資料的採集分析和整合,製作高質量的預報產品,聯合開展各(項)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不斷拓展服務領域,提高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的準確性和精確度。各鎮(街)在汛期省、市級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的基礎上,應根據各自的實際,積極推進本地區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及時反饋地質災害資訊,力爭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水平上一個新臺階。認真做好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業務的月報編制和年度總結工作。
(七)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幹部群眾的防災意識
各鎮(街)和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應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宣傳力度,紮紮實實地做好宣傳、培訓工作,普及地質災害防治基礎知識,特別是要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和“3·19”《礦產資源法》實施紀念日及“6·25土地日”開展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廣大幹部群眾對地質災害預防的意識,提高抗災能力,確保一方平安。
四、落實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地質災害的監測與預防工作應在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各鎮(街)及各級國土資源、城市規劃、建設、交通、水利、教育和旅遊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認真履行對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隱患點(段、區)監測和預防工作。對威脅礦山、公路、水利等設施和旅遊景區(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由設施所在地有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監測預防;對於威脅居民區的地質災害點由當地鎮(街)負責組織監測。汛期前,各鎮(街)及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對隱患點(段、區)進行全面檢查,並做好汛期經常性監測預防和值班安排,落實防火、避災、救災的組織機構和物資準備,儘可能地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