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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運輸合同

公路運輸合同(通用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路運輸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路運輸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 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貨物名稱及品種

  2、乙方承運甲方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等,具體明細內容以每一輛車簽訂的運輸協議記載和發貨清單為準,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線路、時間

  運輸服務;運輸時間:以每一輛車簽訂的運輸協議記載為準。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規定,按照甲方產品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否則,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輸方式及安全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採納並執行。

  3、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運輸效率和運輸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 嚴重影響甲方產品供應及安全,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准的經營範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合格的駕駛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後,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排程和組織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乙方在辦理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並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並及時向甲方回傳收貨確認單。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6、乙方對所託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交通事故(翻車、撞車)、被盜被搶以及整車滅失等,如有上述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應充分重視物流資訊服務,應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並真實、及時地將在途資訊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車輛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資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8、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乙方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 2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以單一輛車簽訂的運輸協議記載為準。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

  第七條 貨物安全保證金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定後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貨物安全保證金______________萬元。

  2、對於乙方應承擔的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款項,由甲方從乙方交納的貨物安全保證金中扣收;若貨物安全保證金不足扣收,則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自行劃轉。

  3、合同期滿後,雙方處理好合同善後事宜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所剩餘的貨物安全保證金。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運輸費用:按甲方一車一比對的市場運價,乙方優先安排車輛。

  2、結算方式:一車一結算,乙方向甲方回傳收貨確認單後五天內支付。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a.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

  2、乙方違約責任

  a.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排程,造成車輛遲到的,乙方

  b.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運費的 5%作為違約金。

  c.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d. 乙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由於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向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或每一輛車簽訂的運輸協議均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2

  原告:xxx,男,1975年12月15日出生,漢族,住xxxx白銀區稀土新村西街15號2單元1室,電話:13241185118.

  被告:北京xxxx有限責任公司豐臺第一分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xx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經理電話:xxxx

  案由: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賠償貨物損失3700元;

  2、要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0月31日,原、被告簽訂了貨物運輸合同,由被告為原告運輸配件貨物從北京市到長春市並負責代收貨款3700元。在運輸途中由於被告的過錯,致使原告託運的貨物丟失並造成原告3700元貨款的損失。其後,被告未依法進行賠償,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未果。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公路運輸合同3

  託運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影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向託運方收取。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託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宣告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年月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承運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職位:職位: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公路運輸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貨物名稱及品種

  1.乙方承運甲方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等,具體明細內容以每一輛車簽訂的運輸協議記載和發貨清單為準,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貨物運輸線路、時間

  2.運輸服務;運輸時間:以每一輛車簽訂的運輸協議記載為準。

  第三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規定,按照甲方產品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否則,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輸方式及安全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採納並執行。

  3、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運輸效率和運輸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產品供應及安全,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准的經營範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合格的駕駛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後,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排程和組織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乙方在辦理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並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並及時向甲方回傳收貨確認單。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6、乙方對所託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交通事故(翻車、撞車)、被盜被搶以及整車滅失等,如有上述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應充分重視物流資訊服務,應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並真實、及時地將在途資訊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車輛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資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8、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乙方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以單一輛車簽訂的運輸協議記載為準。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

  第七條貨物安全保證金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定後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貨物安全保證金______________萬元。

  2、對於乙方應承擔的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款項,由甲方從乙方交納的貨物安全保證金中扣收;若貨物安全保證金不足扣收,則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自行劃轉。

  3、合同期滿後,雙方處理好合同善後事宜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所剩餘的貨物安全保證金。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運輸費用:按甲方一車一比對的市場運價,乙方優先安排車輛。

  2、結算方式:一車一結算,乙方向甲方回傳收貨確認單後五天內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專案的具體情況,甲方決定將本公司所有外購和輸出的運煤業務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概況:

  1、

  2、運輸單價:以當地實際運輸市場價為依據,每噸增加4元計算。(含稅價)。

  3、合同期限:年 月 日

  4、油料以及其它產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二、運輸款結算方式: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運輸車輛按照甲方的要求從指定裝點運至指定卸點,每天運輸後,由乙方指定的統計人員持甲方的結算單據與甲方相關負責人員核對簽字認可後,到甲方財務辦理結算。

  三、甲、乙方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必須保證甲方公司全部運輸業務交由乙方拉運。

  2、如乙方車輛進入煤場後,超過24小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簽訂的數量和日期開工運輸,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等,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責任:乙方所有進場車輛必須做到安全文明運輸,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條例,如出現交通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管理和排程,乙方所有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正常行駛,因亂倒亂卸、倒買倒賣、丟失等行為,如對甲方造成損失,扣提煤單、煤票按照相關手續簽字生效。否則按公司規定市場價處罰。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擅蓋篷布減少損耗,每車損耗控制規定為100公斤以內,如超出部分按市場價折扣運費,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損耗為準,超出部分按精煤價折扣運費。

  四、其它條款:

  1、運輸期間,因運輸內容變更;公里變更、單價變更、工期變更、增減數量,以運輸變更計劃單結算為依據,雙方共同協商定量定價,不在重新簽訂合同。

  2、在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後,乙應積極的按照甲方派車單的期限調動車輛準時進場。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約定雙方不準以欺騙、欺詐的方式給對方簽訂合同,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各自遵守,如一方違約;按本合同總數量總價格的3%處罰,賠償給守約方。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公路運輸合同6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發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發地點: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裝運地點: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發貨人:___________承運人:___________

  託運人簽章___________承運人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7

  乙方(承運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 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貨物名稱及品種

  載為準。託運單據系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線路、時間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規定,按照甲方產品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按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輸方式及安全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採納並執行。

  3、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運輸效率和運輸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 嚴重影響甲方產品供應及安全,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准的經營範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適格的駕駛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後,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排程和組織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甲方相關裝置產品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在辦理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並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並及時向甲方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託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分重視物流資訊服務,應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並真實、及時地將在途資訊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車輛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資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9、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乙方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 2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出運輸指令時起算。當甲方有特殊要求時,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並在運輸合同上註明以共同遵照執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關於違約責任,本合同其他條款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本條規定與其他條款就同一違約行為都規定了違約責任的, 則除非該約定與本條規定相沖突者外,權利人可以選擇適用或合併適用其他條款的約定與本條規定。

  2、甲方違約責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

  2.2 乙方按時將貨送到收貨地點,因收貨方原因未能及時卸貨的,甲方按

  3、乙方違約責任

  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排程,造成車輛遲到的,乙

  3.2 若運輸指令下達後,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排程且給予合理解釋的視為拒運),甲方有權決定自行排程車輛發運,

  實際運價與合同 3.3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運費的 10%作為違約金;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當另行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直至補齊甲方所有損失。

  3.4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3.5 乙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由於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向鹽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均是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授權委託書作為合同附件一併附後。

  甲方:乙方: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8

  原告:xx

  被告:傅xx,男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裝置搬運費共計人民幣12000元,並就上述費用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自起訴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還款之日止的利息;

  2、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份、20xx年9月份原告應被告(外號:“黑歡”)的要求,駕駛自有吊車到被告經營的沙場搬運沙機及其他生產裝置,並就裝置搬運費用進行了約定。現被告共結欠原告裝置搬運費用12000元,有被告本人以“黑歡”的名義簽字及被告經營的沙場的相關管理人陳興化簽字的確認單據為證。上述費用被告拒不支付給原告。

  有鑑於此,原告特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的規定具狀訴至貴院,請求依法判如所請!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xx月xx日

公路運輸合同9

  甲方(託運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電話:

  乙方(承運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簽約地點: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散裝液態石油產品損耗標準》(GB11085-89)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的運輸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和互利互惠、保質保量、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承運範圍

  1、起運地點:甲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指定的提貨地點。

  2、送達地點: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庫或終端使用者。

  第三條承運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潤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條承運車輛

  乙方履行本協議的油罐車數量為20車輛,其中汽油車10輛,柴油車10輛,乙方所提供的承運車輛為甲方專用車輛,不得另行承運他方業務。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運力。乙方有責任根據甲方業務發展需要積極增加運輸車輛以滿足甲方業務需要的,在協議期滿後的招標中可作為優先考慮的條件之一。

  第五條承運資質

  乙方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參運車輛危險化學品許可證,各地安監部門每年核發的《罐體檢測證明》、交通部門每年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等相關營運資質,並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證照及油罐車的行駛證影印件。

  第六條數量質量

  1、乙方承運油品的所有車輛應當配備專用的計量器具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甲方中心計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車容積表。油庫與乙方以油庫計量儀表發貨數作為計量交接依據,乙方與加油站的數量交接實行罐車交接。乙方與客戶的數量交接執行甲方與客戶簽訂的協議。

  2、油庫交接:承運車輛在油庫裝油結束後,平臺髮油員與承運車的押運員共同測量油高、水高,對裝油口和卸油口進行鉛封,在出庫單上加蓋“油庫發貨專用章”。對屬加劑加價範圍的油品,須在裝油前加入清淨劑,並加蓋“已新增清淨劑”圖章。

  3、加油站、客戶交接:接收方核對油品品種、數量,並與押運員共同檢查鉛封數量和完好情況。乙方須在接收方確認油品數量符合條件後卸油。油品卸淨後,接收方在出庫單上簽字確認。

  第七條運費定價

  1、運價為:0.500元/噸/公里/。

  2、運費:運價×是在噸位×交通部門認準的公路里程結算。

  第八條運費結算

  結算時間;每月25日為運費結算斷帳日,結算本月實際發生運費,乙方必須在當月30日之前將與甲方核准後的運費結算清單(包含零售片區和專業中心加油站彙總結算清單)和稅務部門認可的可抵扣運輸發票送達甲方物流管理部門、甲方物流管理部門在每月末最後一天前將乙方運費支付到位。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當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

  任和賠償由於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簽約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其他規定

  1、運輸價格和乙方油罐車數量的調整及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達成一致,根據需要和可能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簽約地為乙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負責人) (或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10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

  第一條 貨物內容及運輸方式

  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貨物內容為 。運輸方式為 。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運輸費用為 元(大寫: 圓整)。甲方應於貨物按期運達目的地後 日內結清運費。

  第四條 甲乙方雙方責任

  1、甲方應按約定支付運費。

  2、乙方應按照運單的要求,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應負責貨物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第五條 違約責任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除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還應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爭議解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貨物公路運輸合同3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寫全稱)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填寫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貨物情況(如有其它約定內容可另設合同附件,寫為見合同附件 )

  1.1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寫全稱)

  1.2 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明確填寫定作物的具體規格)

  1.3貨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使用大、小寫兩種形式,並具體寫明數量單位)

  第二條 包裝要求

  2.1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2.2 沒有規定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運輸時間、地點

  3.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可簡寫,應寫全稱例如__省__市__區__街__號)

  3.2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寫全稱,不可簡寫)

  3.3 貨物起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寫明年、月、日)

  3.4 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寫明年、月、日)

  第四條 運輸費用

  4.1 運輸費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書寫 )

  4.2 運輸費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付清)

  4.3 運輸費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年、月、日)

  第五條 貨物的裝卸

  5.1 貨物裝卸由_____方負責。

  5.2 貨物裝卸的費用由 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6.1 託運方的權利

  6.1.1 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合同中約定的目的地。

  6.1.2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的,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或起運之前通知承運方。

  6.2 託運方的義務

  6.2.1 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

  6.2.2 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約定的標準進行包裝並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第七條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7.1 承運方的權利

  7.1.1 向託運方收取運費。

  7.1.2 對於超過合同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予以提存。

  7.2 承運方的義務

  7.2.1 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 。

  7.2.2 按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和時間運輸並負責託運貨物的安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託運方的違約責任

  8.1.1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付給承運方違約金______元。

  8.1.2 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包裝,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受損,託運方應承擔汙染、腐蝕、受損部分的賠償責任。

  8.1.3 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費,每逾期一日向承運方支付運費 ___‰的違約金。

  8.1.4 其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8.2 承運方的違約責任

  8.2.1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貨物,向託運方支付違約金 _____元。

  8.2.2 未將貨物運到合同中約定的地點,向託運方支付違約金 _____元。

  8.2.3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向託運方賠償貨物的實際損失。

  8.2.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8.2.5 其它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9.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雙方不能按約履行合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選擇以下第_________(只需填寫一或者二)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北京仲裁委員會”寫為“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有利於我方的原則,在託運方或承運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層法院中選擇其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詳細的地點)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份,雙方各執 ____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以下無合同正文。

  託運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運輸合同11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重公斤,價值:人民幣元。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市街號

  貨物到達地點:市街號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貨物運到期限:_____年___月___日前。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等。

  第五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貨物起運及到達後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託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後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並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一份交託運人存底)。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本次運輸運費元,本合同簽訂後託運人預付定金元,貨物到達卸貨並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後7日內支付剩餘的費用。

  第八條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並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並向託運人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條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12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託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託運貨物,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運輸時間要求:

  1.1 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為:(見附件)。

  1.2 運輸時間要求:(見附件)。

  1.3 甲方託運的貨物內容,以貨物交接清單為準。

  第二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2.1 運價標準為:(見附件)

  2.2 結算方法為:乙方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業務結算彙總表》(包括紙檔和電子檔)及對應的“結算憑證”(必須填列內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門蓋章和經辦人簽名、有收貨單位簽收和蓋章簽名)送於甲方進行校核;雙方核對無誤後,乙方出具正式運輸發票,甲方確認後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三條:甲方責任

  3.1 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和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絡人等有關資料。

  3.3 負責貨物的包裝,並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運作要求培訓。

  3.5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依法追究

  乙方的違約責任。

  4.2 從乙方接到甲方日發貨通知時起,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點提貨,乙方未依照雙方約定時間到達,乙方應按次償付甲方違約金 元,因此給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 乙方車輛必須車容整潔,車廂衛生,符合甲方貨物的運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甲方有權拒絕使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 提貨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和型號,並在乙方運單和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

  4.5 從提貨並辦理完髮運手續的當日24時開始計算時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未依照雙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由乙方承擔該次延誤的所有責任。

  4.6 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具體要求,負責運輸全程的貨物安全,自提貨後至收貨人簽收前所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汙染、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貨運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貨運事故後,乙方應第一時間出具貨運事故記錄,並在事故發生次日起計算30天以內向甲方清償事故損失,其賠償依據為甲方對貨品的宣告價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損失除外。

  4.7 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擅自處理異常情況而造成不良後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8 貨物走失或稱逃貨(定義:非發生可見性事故,超過5天未將甲方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並不知去向,視為貨物走失或稱逃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宣告價值先行賠付。貨物走失後又被追回的,貨物由甲方決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況下,扣除期間產生的貨損、調價和運費等損失後退回其餘相應賠款。

  4.9 對甲方要求整車運送的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人員未經甲方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轉換運載工具、不得拆卸貨物和改變貨物的疊裝方式、不得拼裝其它物品;乙方若違規轉載、拼裝、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10 對於甲方要求零擔運輸的非危險品貨物,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貨物與危險品等混裝,如發生混裝,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運輸合同。

  4.11 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時,應認真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並在約定時間內交給甲方,如出現回單丟失或不能按時回單,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貨款無法收回。

  4.12 乙方應保證承運司機在途期間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車輛在途跟蹤情況,如乙方不彙報或甲方無法與在途車輛聯絡的情況發生並造成違約、產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4.13 乙方承運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前,應提前一個小時通知收貨單位或甲方指定人員,做好接車卸貨準備。

  4.14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託運的任何貨物。未經甲方允許,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貨物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運輸服務費的,超過一週後每增加一天支付應計運費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5.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如乙方在派送過程中因派送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戶要求而引起客戶投訴、發生客戶拒付運費等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5.4 若乙方沒有嚴格的查驗收貨人身份,致使收貨人收錯貨或沒有收到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價值向甲方賠償。

  第六條: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

  6.1 為保證貨物運輸質量,甲方按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每月對乙方進行一次評估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要求如下(按月統計):

  ① 準時提貨率: ≥97%

  ② 準時到達率: ≥97%

  ③ 貨損貨差率: ≤0.03%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 ≥99%

  ⑤ 客戶投訴率: ≤1%

  6.2 質量考核指標計算方法:

  ① 準時提貨率=每月準時提貨票數/每月實際發貨票數×100%

  ② 準時到達率=每月準時簽收的票數/每月所承運的票數×100%

  ③ 貨損貨差率=每月承運貨物殘損、差錯、丟失的件數/每月承運貨物總件數×100%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及時返還的簽單數/應返還簽單數×100%

  ⑤ 客戶投訴率 = 客戶投訴次數/所承運貨物的總票數

  6.3 甲方按月統計乙方的運輸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對乙方未達標的專案,甲方將對乙方處以 元/項·次的經濟處罰,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項指標連續兩個月未達標,甲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標僅用於服務質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標作為自己的免責條款。

  第七條:文字及時效

  7.1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檔案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

  7.2 本合同文字條款適用於大田集團其他運輸業務,如需增加其他運輸線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運價。

  7.3 當乙方提供的運單背書條款與本合同發生衝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7.4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項,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說明,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7 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9.1 若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提請 (指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公路運輸合同13

  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任務:

  乙方承運甲方指定的油品配送業務。其中:1.貨物名稱: 2.貨物規格: 3.貨物數量: 噸。 4.貨物價款: 元/噸。

  第二條運輸路線及時間:

  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該路線必須符合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的通行要求。如果路線發生變化,則甲方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其中:

  1.貨物起運地點: 。 2.貨物到達地點: 。 3.貨物到達時間: 小時送達。

  第三條運費標準:

  根據甲方與買方協商,每噸運費 元。(包括裝車費、過磅費)

  第四條運費結算:

  1.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結算方式為:運輸結束當月一次性結算。

  2.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稅務機關要求的公路運輸發票。乙方負責協助辦理結算事宜。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於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隨時向乙方索取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證件,原件由甲方核對後退還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檔案除外),加蓋乙方公章的影印件保留存檔備案。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有效證件發生任何變更,應於發生變更之日起的三(3)日內向甲方提交變更後的證件。

  2.乙方已充分知悉甲方及其客戶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如乙方違反上述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並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運輸甲方成品油過程中發生的損耗,超出國家規定的計算標準部分0.2%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損耗部分的貨物價值,均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運費中予以扣除。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變更送達行車路線,但是應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本著雙方互利互惠的原則,合理調配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收到乙方開具的運輸發票後,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將運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3.甲方要在運輸任務執行之前1天,提供運輸路線、裝卸油地點,若運輸任務在送達過程中需要變更運輸路線時,甲方應當及時通知到乙方的承運車輛。 3.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涉及服務的單位或客戶的相關管理規定。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要求支付運費的權利。

  2.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執行甲方任務車輛到達裝卸地後24小時內不能正常作業的,乙方有權利向甲方收取延誤費用。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證件。

  2.乙方所承運的車輛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規範化操作(如按甲方制定的“控油制度”進行控油),以及甲方客戶的規章制度。

  3.乙方所承運的車輛乙方有義務自行負責管理(包括車輛在停車場裡的安全),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運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養路費、過橋過橋費、工人工資、差旅費、罰款、油料費、住宿費以及人員和車輛的保險費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承運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人身、火災、爆炸、汙染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解決。

  4.乙方承運的車輛將甲方的油品送達目的地後,必須主動配合甲方的購油客戶做好計量和質量的驗收工作。計量和質量驗收程式按照甲方客戶要求的程式辦理。如果數量缺少或油品質量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變化,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承擔甲方油品運輸中由於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油品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6.乙方如弄錯油品的到貨地,應當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並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7.從貨物在起運地點被裝入運輸車輛後,直至其被運抵交付收貨人之前,由乙方對產品負責。在此責任期中,如果油品發生毀損、滅失,乙方應按甲方貨物當時的市場零售價格,向甲方做出全部賠償,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損失額按照裝入或者應當被裝入運輸車輛的貨物數量與實際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合格的貨物數量之間的差額計算認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到達時間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遲延交貨達3日的',甲方有權認為貨物已經滅失並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價值以及甲方由此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等。

  2.貨物發生毀損或滅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損失。

  3.除上述約定外,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任何一方違約導致無法執行本合同的,則違約方應按照全額運費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七(7)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方應履行書面通知對方的義務:(1)不可抗力事件持續7日,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各方均有權在書面通知對方後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後,各自承擔已經履行的合同義務與發生的費用,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其他情形:。

  第十條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的解決等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一)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上述爭議發生期間以及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除與爭議有關的事項外,本合同雙方仍應當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並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1.根據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雙方的檔案往來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以及當面送交(對方應當簽收)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如以書信或以特快專遞信的方式,寄往本合同所述的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或該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將被視為已送達該一方。任何寄出的通知,在寄出三(3)個工作日後,將被視為已送達收件人。郵政局出具的投送收據,證明該通知已送達收件人。以傳真通知的,以傳送傳真一方的傳真機發送報告為準;以電子郵件通知的,以電子郵件傳送成功標識為準;專人遞送或留置在該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該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訊地址,視為已經通知。

  3.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甲方:聯絡人:;郵寄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乙方:聯絡人:郵寄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4.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聯絡方式,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補充協議與附件: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提油單》、《油品運輸操作流程》、寧夏品勝石油物資有限公司上報給東營市信義化工有限公司的運輸日報表。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如果是異地簽訂,傳真件經雙方確認後亦有效。但是,任何一方在己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並將其傳真給對方後三(3)日內,應當將己方已經簽字蓋章的合同以專人遞送或者特快專遞郵寄的形式提交對方,以便雙方存檔管理。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持1份,乙方執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署後,本合同中的約定將取代雙方之前達成的任何關於本合同主題事項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合同雙方在簽署本合同以前任何關於磋商與本合同簽署有關的書面或口頭意向協議、會商紀要、往來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形式的協議或函件。 (以下無正文,為本合同的簽字蓋章處)

  4、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25日至20xx年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路運輸合同14

  甲方(託運方)_______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郵編:_______電話: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郵編:_______電話: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範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同意將乙方作為其成品外協運輸車隊之一,公路運輸甲方產品至黃島碼頭或往返,乙方保障甲方產品的安全運輸;託運貨物主要為,具體見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並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託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業務,並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及財務結算憑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註冊資金不得少於100萬元的;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資訊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用於履行本合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程式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2.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時間、價格及結算方式

  1、運輸地點及時間:見本協議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運輸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運輸時間指:自乙方車輛提貨完畢於門衛處登記的出廠時間至目的地,根據收貨有關部門反饋的到貨時間,乙方承運司機應與對方共同確認時間。

  2、價格及結算方式

  由甲方至目的地(黃島碼頭或往返)。一車單背,每箱壹仟壹佰圓(¥1100元),一車雙背貳仟貳佰圓(¥2200元)。依次:黃島至鳳凰東翔至鳳凰單背1800元,雙背3600元。

  (1)因甲方原因發生退貨,運費計算:視同出貨,以現行價格結算。

  (2)乙方應及時將當月發生的運輸憑據於28日前全部返回甲方。

  (3)乙方將憑據交齊後,應在壹周內提供汽運費明細表。甲方核實無誤後通知乙方開具運輸發票,甲方簽收記賬,應在次月內以支票或電匯支付乙方運費。

  (4)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運費,逾期或不足額支付者則需事先知會乙方。

  (5)若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時:甲、乙雙方可就運費進行協商並確定新的運費標準,新的運費標準自雙方書面確認執行之日起視為本合同價格條款已變更,但其它條款繼續按本合同履行;若雙方未就變更運費事宜達成一致,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壹個月後解除合同,壹個月內雙方仍按本合同條款履行合同。

  若未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任何一方無權以調整運費為由解除合同。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絡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覆並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並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為國家規定有效證件齊全的標準集裝箱車,以適於甲方產品運輸的品質、數量及貨物安全需要。

  3、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卸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汙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4、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須為乙方自有或簽訂僱傭、租賃或掛靠協議的車輛(乙方須出示相關協議原件並提供影印件備查),乙方承諾在合同期間,必須保證足夠的車輛與運力承運甲方產品。

  乙方依甲方出貨安排承運計劃傳真件和箱站出口裝箱裝置交接單到甲方裝箱。乙方運力如不能保證,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委其他協運車隊,運費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備箱後,在到達甲方裝箱前所發生的交通及各類事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6、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7、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後,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餘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後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8、甲方貨物需在兩地域拼箱,由第一裝箱地裝完後打臨時鉛封,至第二裝箱地後由發貨人驗證鉛封后方能開箱裝貨。依此類推,直至貨全部裝完後確認無異議,由裝箱發貨人將箱門鉛封完好。

  9、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紮而變形,凡因裝車後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汙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

  相關材料。

  11、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2、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絡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於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3、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並註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4、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絡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5、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資訊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生效後,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規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項下運費總額之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損失。上述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的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對於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八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此業務正文)

  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附件2:乙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程式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影印件。

  雙方簽章: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公路運輸合同15

  託運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重公斤,價值:人民幣元。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xx市街號

  貨物到達地點:市街號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xx年月日,貨物運到期限:xx年6月日前。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等。

  第五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貨物起運及到達後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託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後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並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一份交託運人存底)。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本次運輸運費元,本合同簽訂後託運人預付定金元,貨物到達卸貨並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後7日內支付剩餘的費用。

  第八條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後,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並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並向託運人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條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運人:(蓋章)承運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簽訂時間:xx年月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xx市區路(街)號。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2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甲方現委託乙方承運甲方的運輸業務,乙方同時具備相應能力完成甲方的運輸業務。根據國家的有關運輸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為:__________.甲方應保證委託承運的貨物不含有任何違法物品,甲方委託運輸貨物屬易燃易爆、易揮發、有毒、易碎商品時,甲方應在委託單中明確註明。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到達地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單的指令將貨物從甲方指定地點運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運地和目的地有變更的,甲方應在貨物起運前書面通知乙方。

  (貨運委託單見附件)

  第三條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

  乙方承運貨物到達目的地經甲方指定驗收人驗收後,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甲方的貨物驗收單上註明驗收完畢字樣,加蓋收貨單位公章並簽字,填寫收貨數量及收貨日期。

  乙方應將上述貨物驗收單提交給甲方,甲方憑乙方提交的貨物驗收單與乙方結算運費,如發生貨物驗收單丟失應及時補回,否則甲方除可以拒付運費外,並可以要求乙方賠償貨物損失。

  第四條運輸費用

  1.運輸價格按整車計算,具體價格參見合同附件:公路貨運價格表。該附件略,實踐中根據實際情況作調整或增減。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變動價格,需經雙方協商確定。

  3.上述價格均含保險費。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應及時投保。

  第五條結算方式

  1.乙方應根據合同第三條規定將貨物簽收單提交甲方,並憑貨物簽收單原件結算運費。

  2.雙方在每月20日結算前一個月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例如:2月20日結算1月份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乙方應開具運輸專用發票給甲方。

  第六條運輸通知

  每次託運前,甲方提前24小時用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備車(特殊情況除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準時提供合適的車輛。

  第七條運輸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每批貨物,乙方應按約定期限到達。具體運輸期限以貨物託運單中的指令為準。

  第八條運輸方式

  甲方託運的每一批貨物乙方不得中轉和配運第三方貨物。中途不允許出現貨物換車現象,否則發生的損失由承運方負全部責任。運輸方式為汽車陸地運輸。

  第九條風險抵押金

  1.乙方將風險抵押金用現金形式交至甲方的指定賬戶。風險抵押金作為甲方貨物損失風險抵押,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損失或第三方索賠的,甲方從風險抵押金中優先扣除貨物損失及支付第三方索賠,不足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償。

  2.乙方交至甲方的風險抵押金為____________(人民幣)風險抵押金應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利益遭到損害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本運輸合同,並要求甲方歸還風險抵押金。

  4.本合同到期或滿期後,如不再繼續合作,甲方應在1個月之內歸還乙方風險抵押金;如果繼續合作,則轉為下一年度的風險抵押金。

  5.甲方收到乙方的風險抵押金後應開具單據給乙方。

  第十條貨物防護

  1.貨物裝卸過程必須輕拿輕放,不得傾倒,不得在包裝箱上踩踏、蹬跳,不得在貨物上坐、躺或放置其他重物。

  2.裝卸過程,發生貨物跌落現象,搬運人員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並由貨管部門對跌落貨物進行重新驗證。

  3.承運人必須做好貨物的防雨、防潮措施,並根據貨物實際情況做好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託運方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應向乙方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運費利息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的規定,甲方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風險抵押金的利息損失。

  第十二條承運方責任

  1.乙方如違反合同第六條規定,應按每車總運價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將貨物運錯地點或交錯收貨人,應無償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目的地或應交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未到達,乙方除應向甲方按這批貨物運費的10%支付違約金外,並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導致貨物汙染、受潮、包裝損壞、貨物短少、變質、貨物非自然損傷以及貨物滅失的,乙方除百分之百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運輸貨物價格10%的違約金。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工傷等事故,由此引起的損失及相應的賠償責任,均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一概無涉。

  5.乙方在承運過程中,未按甲方託運單要求的期限送達貨物,導致收貨方索賠或引起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並承擔運輸貨物價值10%的違約金。

  6.以上事項,若由於不可抗力而發生的,可減輕或免除乙方責任。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發生訴訟的,雙方約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4.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

  託運方:

  承運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xxxx年xx月x日

  簽約時間: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