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協議書彙編七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子協議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電子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提高效率、減少環節、促進發展、明確責任、規範行為的宗旨,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就乙方透過電子定艙的形式向甲方定艙,委託甲方承運國際集裝箱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電子定艙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及外經貿委國際貨物代理企業批准證書,營業範圍允許在其營業地經營國際貨物代理業務;
2.乙方同意以正式電子定艙報文替代紙面的集裝箱貨物託運單和以電子資料簽名(定艙密碼)替代定艙章的形式向甲方申請定艙;
3.甲方以電子定艙確認報文替代紙面的定艙配艙回單並以電子資料簽名(定艙密碼)形式確認定艙,接受乙方委託;
4.雙方未能在約定的合理時間內收到確認時,應採取相應措施,否則雙方有權假定最初傳送已經被收到;
5.雙方均有義務留存對方傳送來的電子報文和傳輸日記,並應在發來的報文上註明傳送人、接收人、傳送/接收日期、時間和地點;
6.雙方均有責任防止非法侵入或非法傳輸,保護業務記錄和報文資料不受非法侵入、篡改或毀損的義務;
7.甲方將按雙方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代乙方向承運人或承運人的代理進行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裝船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
8.符合規範要求的電子定艙和電子定艙確認報文,具有與書面單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對乙方所託運的貨物享有運費追索權;
9.電子報文的儲存期與紙面單證相同;
10.電子定艙作為edi電子資料交換的報文形式之一,雙方均必須共同遵守國家及_________市有關電子資料交換(edi)法律和法規的要求。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電子定艙細則的有關要求;
2.對於甲方提供的資料資料,乙方必須作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洩、修改和提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經營機密資訊和資料;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報文格式、程式碼標準和安全保密標準向甲方提供內容正確、完整無誤的集裝箱託運資料;
4.乙方傳送的電子定艙報文應包括祥實準確的定艙號、協議號、裝卸港口、貨物交付地、發貨人、收貨人、通知人、預配箱量箱型、貨物明細(品名、件數、重量、體積、特種貨物尺寸等)、運費條款、預配船期和其他認為需要特別註明的資訊,並加簽電子資料簽名(定艙密碼)後傳送給甲方;
5.乙方應將電子定艙報文在受載船舶截單前一個工作日傳送給甲方;
6.對於乙方出運特殊貨物,如危險品、超尺寸貨物和冷藏貨物,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如甲方有要求)提供紙面的危險品說明書、危險品包裝證明書、超尺寸貨物的圖紙資料和冷藏箱預冷證明等;
7.乙方如需對委託進行更改,應在貨物裝入集裝箱或件雜貨進棧(庫)的當天通知甲方;如電子定艙更改時間已經截止,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更改;
8.乙方對透過電子定艙委託甲方承運的貨物有支付運費的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電子定艙的有關技術支援並指導乙方有關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指導;
2.甲方收到乙方傳送的電子定艙應在合理的時間內以電子定艙確認報文形式確認乙方定艙;
3.甲方接收到的電子定艙報文在形式上不正確或不完整或傳輸不夠有序或不符合標準,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要求重新發送;
4.甲方傳送的電子定艙確認報文應包括乙方電子定艙號和提單號或拒絕定艙的理由;
5.甲方提供每一個航次截止更改時間;
6.當甲方接收到的報文經確認該項傳送的報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誤時,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同時將這項資訊從系統中刪除。
第四條 提單簽發
1.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電子定艙資料及理貨公司提供的理貨資料直接簽發提單,如電子定艙的資料與理貨資料不相符、甲方將以理貨資料/資料為準;
2.乙方應對其所提供資料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並憑提單申領單向甲方申領提單;
3.提單使用:使用中海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聯運提單;
4.提單簽發:本協議所承運的貨物,由甲方或甲方委託的船舶代理簽發。
第五條 電子定艙通訊費用
雙方為傳輸電子定艙資料而產生的通訊費用及所需的裝置,由各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海洋運費和定艙費用的計收與結算
遵照甲乙雙方所簽定的有關貨運代理協議和運雜費結算協議執行。
第七條 協議的履行
1.協議當事人應在各自的操作部位指定專人負責,記錄、保管反映系統執行情況以及所交換的全部電子報文清單輸入電子定艙日誌。電子定艙日誌應由各方的專職人員作書面證明;
2.任何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協議書下的利益轉讓給與本協議無關的其他方;
3.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拒力的作用,無法履行或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盡力採用其他方式通訊。在這期間,電子檔案發生延遲、脫漏或錯誤或偶發的不良後果不負責任;
4.當事人的一方對另一方的違約表示棄權,應以簽署書面宣告方為有效;
5.一方若發現有違背安全、非法使用或非法傳輸行為,應立即通知對方及其他有關方,並進行調查,將調查的結果報告對方及其他有關方。在此期間,電子資料交換應暫停直至安全情況恢復到雙方滿意為止;
6.電子報文進入指定接收人資訊系統的時間為收到時間。傳送人和接收人的作業地點分別為發、收電子報文的地點。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人同意,並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如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2.變更或終止生效日期前發生的義務和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
3.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當事人違反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由當事人商定。當事人違反協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違反協議的行為應承擔協議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它
1.承運船公司的提單及運價本(表)條款,以及雙方簽署的有關協議或協議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透過_________海事法院提出仲裁和/或上訴。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昭信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協議到期如無異議,則自動延續一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銀行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範雙方業務行為,甲方、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電子銀行服務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下列用語在本協議中的含義為
“電子銀行”是指透過網路和電子終端為客戶提供自助金融服務的虛擬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透過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為客戶提供查詢、轉賬、支付結算和理財等資金管理服務。
“客戶證書”指用於存放客戶身份標識,並對客戶傳送的電子銀行交易資訊進行數字簽名的電子檔案。
“企業”指在我行開立賬戶的企事業及其他單位。
“分支機構”指與甲方具有業務往來關係或行政隸屬關係並在我行開立賬戶的單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業務合作伙伴、行政隸屬機構等。
“電子銀行業務指令”指客戶以客戶編號(卡號)或客戶證書以及相應密碼,透過網路向銀行發出的查詢、轉賬等要求。
“賬戶查詢、轉賬授權書”是甲方的分支機構授權乙方為甲方提供其賬戶資訊,或同時授權乙方按照甲方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從其賬戶中劃轉資金的書面證明檔案。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一)甲方自願申請註冊乙方電子銀行,經乙方同意後,將有權根據註冊專案的不同享受相應的服務。
(二)甲方有權對簽署“賬戶查詢、轉賬授權書”的分支機構,依據分支機構授權的許可權不同,透過電子銀行渠道查詢其賬戶或從其賬戶劃轉資金。
(三)服務有效期內甲方有權辦理電子銀行登出手續。
(四)協議終止或在服務有效期內中止時,甲方無須退回客戶證書和讀卡器。
(五)因網路、通訊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透過乙方電子銀行系統辦理業務時,甲方或其分支機構可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相應銀行業務。
(六)甲方對乙方電子銀行服務如有疑問、建議或意見時,可撥打電話“95588”、登入乙方網站或到乙方各營業網點進行諮詢和投訴。
二、義務
(一)甲方辦理電子銀行業務,應遵守《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章程》和乙方網站公佈的交易規則。
(二)甲方辦理電子銀行註冊、登出、變更等手續,應提供相關資料,填寫相關申請表,並加蓋預留印鑑。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業務申請表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甲方應保證所填寫的申請表和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對於因甲方提供資訊不真實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領取客戶證書時,須確認並交回企業客戶證書領取單,通知銀行解凍客戶證書。
(四)甲方必須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客戶編號(卡號)、密碼及客戶證書,不得提供給未指定的其他人,同時應明確使用人員的許可權設定,明確各項操作授權的控制,以防範內部風險、保護賬戶資金安全。甲方對所有使用客戶編號(卡號)、密碼及客戶證書進行的操作負責。乙方執行透過安全程式的電子支付指令後,甲方不得要求變更或撤銷電子支付指令。
(五)甲方客戶證書在有效期內損毀、鎖碼、遺失或密碼洩露、遺忘,應及時到營業網點辦理更換、解鎖、掛失或密碼重置手續。辦妥上述手續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在使用電子銀行服務過程中,所提供的資料資訊如有更改,例如基本註冊資訊變更、增加(撤銷)分支機構、增(刪)賬號、變更分支機構開戶銀行、賬號、戶名等,應及時辦理有關手續,辦妥上述手續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應保證辦理電子支付業務賬戶的支付能力,並嚴格遵守支付結算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
(八)如甲方發現乙方對其電子銀行業務指令的處理確有錯誤,應及時通知乙方。
(九)甲方使用乙方電子銀行服務,應按照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業務相關收費標準支付各項費用,並同意乙方從其賬戶主動扣收。
(十)甲方不得以與第三方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一)甲方不得有意詆譭、損害乙方聲譽或惡意攻擊乙方電子銀行系統。
(十二)甲方辦理電子銀行業務時,如其使用的服務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業務規定或規則的需同時遵守。
(十三)甲方長期不使用電子銀行,應主動申請辦理登出手續。
第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一)乙方有權根據甲方資信情況,決定是否受理甲方的註冊申請。
(二)乙方有權制定電子銀行業務收費標準,並在網站及營業網點進行公佈。
(三)乙方具有對電子銀行系統進行升級、改造的權利。
(四)甲方存在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不遵守乙方有關業務規定或存在惡意操作、詆譭、損害乙方聲譽等情況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電子銀行服務,並保留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甲方利用乙方電子銀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活動的,乙方將按照有權部門的要求停止為其辦理電子銀行業務。
(五)如甲方的某些分支機構已在甲方相關申請表中列示但並未簽署“賬戶查詢、轉賬授權書”的,乙方不負責為甲方提供未經授權的電子銀行服務。
(六)乙方根據甲方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辦理業務,為甲方辦理轉賬等業務的時間以乙方在電子銀行系統中處理的時間為準。對所有使用甲方客戶編號(卡號)、密碼或客戶證書進行的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由此產生的電子資訊記錄均作為處理電子銀行業務的有效憑據。
(七)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提交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不承擔任何責任:
1.乙方接收到的指令資訊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2.甲方賬戶存款餘額或信用額度不足;
3.甲方賬戶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4.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關業務規定正確操作;
5.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屬乙方過失的情況。
(八)協議終止或在服務有效期內中止時,乙方不退還甲方已繳納的有關費用。
二、義務
(一)乙方對於電子銀行所使用的相關軟體的合法性承擔責任。
(二)乙方負責及時為甲方辦理電子銀行註冊手續,並按甲方註冊功能的不同為甲方提供相應的電子銀行服務。
(三)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電子銀行業務諮詢服務,並在乙方網站公佈業務介紹、熱點解答、交易規則等內容。
(四)乙方應在法律法規許可範圍內使用甲方的資料和交易記錄。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資訊有保密的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乙方同意甲方申請後,應及時將客戶證書及密碼交付給甲方,並保證在交付之前該客戶證書均處於凍結狀態。
(六)在乙方系統正常執行情況下,乙方負責及時準確地處理甲方傳送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提供服務如下:
1.為甲方提供24小時網上查詢服務。
2.對甲方發出的系統內同城支付指令即時處理,實時入賬。
3.對甲方發出的系統內異地支付指令,加急指令即時處理,2小時內入賬;普通指令當天處理,次工作日內入賬。
4.對甲方發出的系統外同城/異地支付指令,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處理。
(七)乙方收到甲方對電子銀行業務的問題反映時,應及時進行調查並告知甲方調查結果。
第四條法律適用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無明文規定的,可適用通行的金融慣例。
本協議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協議和約定的補充而非替代檔案,如本協議與其他既有協議和約定有衝突,涉及電子銀行業務的,應以本協議為準。
第五條差錯和爭議的解決
甲方發現自身未按規定操作,或由於自身其他原因造成電子銀行業務指令未執行、未適當執行、延遲執行的,應及時透過撥打服務熱線“95588”或到營業網點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調查並告知甲方調查結果。
因乙方工作失誤導致甲方支付指令處理延誤的,乙方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賠償。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協議的中止和終止
乙方提供的電子銀行服務受甲方註冊賬戶情況的制約,如該賬戶掛失、止付、清戶等原因不能使用,相關服務自動中止。甲方註冊賬戶狀態恢復正常時,乙方重新提供相應服務。
甲方電子銀行登出手續辦理完畢,本協議即為終止。
在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其他乙方業務規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協議。協議終止並不意味著終止前所發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銷,也不能消除因終止前的交易所帶來的任何法律後果。
第七條協議的效力和生效
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確認無效,都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本協議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客戶證書和密碼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電子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提高效率、減少環節、促進發展、明確責任、規範行為的宗旨,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就乙方透過電子定艙的'形式向甲方定艙,委託甲方承運國際集裝箱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電子定艙協議:
1.電子定艙作為EDI電子資料交換的報文形式之一,雙方均必須共同遵守國家及_________市有關電子資料交換(EDI)法律和法規的要求。
2.當甲方接收到的報文經確認該項傳送的報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誤時,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同時將這項資訊從系統中刪除。
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人同意,並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如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電子協議書 篇4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電子信箱: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傳真聯絡人:
電子信箱:
為擴大圖書的傳播途徑,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教育文化事業,甲乙雙方就電子圖書的製作和傳播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提供圖書的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將甲方授權的圖書以電子圖書形式在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和銷售。“電子圖書形式”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圖書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銷售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獨家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 種和電子文件 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 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 種(電子文件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中文線上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5、甲方指定 ______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6、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所提供圖書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所提供圖書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銷售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圖書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圖書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圖書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圖書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乙方有權在甲方授權使用的範圍內根據市場形勢決定使用授權作品的具體方式及其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保證甲方所提供圖書的完整性,不更改圖書的版權資訊和內容。
5、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三、價格和結算
1、每年對於當年甲方提供的電子圖書實現的銷售收入:甲方與乙方按照3:7的分成比例進行結算。
2、電子圖書的銷售數量以中文線上銷售軟體統計的數量為準。
3、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10―15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乙方根據交易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記錄和有關電子憑證按照上述結算約定向甲方支付其應得分成,甲方應為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四、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訂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獨家使用本協議涉及圖書的數字化版權或將圖書的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資訊、銷售資料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秘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六、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北京仲裁
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十年。
甲方(公章): 出版社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電子協議書 篇5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使用者(以下簡稱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關_________及其相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總則
1.乙方根據本協議獲得甲方提供電子申報裝置通訊服務,甲方根據雙方確定的資費標準對乙方進行收費。
2.在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子申報裝置通訊服務期間,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計)的通訊費用以人民幣結算。
3.甲方免費提供安裝除錯服務,保證_________能順利開通,並提供從安裝之日起一年的免費維修服務(除人為致損因素),一年後甲方將向乙方收取裝置零件費及酌情收取維修人工費。
4.乙方同意在繳費期內向甲方指定的賬號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費方式支付費用。
5.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暫停服務,並有權透過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繳欠費: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和海關有關規定而被停止業務運作併產生欠費。
6.乙方補交所欠費用並申請復通,經甲方同意後,在一週內恢復電子申報裝置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員必須透過甲方培訓,並持有甲方頒發的《來往港澳小型船舶電子申報技術操作員證》方可操作。
8.乙方若對費用及繳費情況有疑問,可在三個月內到甲方處或撥打甲方查詢電話查詢,航次帳單隻保留三個月。
9.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營業執照、代辦人資料、證件(身份證)和單位證明等資料真實並可聯絡。因上述資料不真實而無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等責任由乙方負責。
10.若乙方資料(聯絡方式、聯絡人、發票及帳單郵寄地址等)發生變更,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電子申報裝置通訊服務。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11.甲方有義務對使用者提供的資料進行保密。
12.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乙方(包括代辦人)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不屬實。
未經同意,乙方擅自裝拆電子申報裝置並用於違法犯罪活動或不當用途(有損甲方或相關第三方利益)。
二、通訊費用的結算
1.收費標準:每船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收費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收費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以上,從第_________個航次起收費_________元。
2.乙方繳費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異地銀行劃帳(收款單位:_________公司;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銀行代扣(憑身份證原件,存摺原件或銀行卡在_________銀行辦理代扣手續,我公司可代辦yin行代扣手續)發票:收到款後由甲方負責郵寄。
3.乙方繳費時間:以自然月為計費週期,每月的4 10日為甲方向乙方寄發上月收費帳單日期;每月的11 20日為乙方繳交上月航行通訊服務費的時限,甲方將在每月23日向按時繳費的乙方寄發票。
三、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條款如有變更,甲方將以業務通告、郵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後_________天內與甲方協商並簽訂特別協議。否則,甲方視乙方得知並同意新協議。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協議書 篇6
電子繳稅(費)協議書
編號:
甲方(納稅人或客戶): 乙方(稅務局): 稅務機關程式碼:丙方(銀行): 行號:
該銀行的清算銀行程式碼: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安全、準確、及時入庫,提高三方工作效率,甲、乙、丙三方就電子繳稅(費)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選擇使用電子繳稅(費)方式。甲方在丙方設立賬戶,並同意丙方按規定從該賬戶劃轉稅款,該賬戶一經設立,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須提前到乙方辦理終止原協議、簽訂新協議手續。
甲方為個體工商戶的,可以字號開立對公賬戶授權丙方根據乙方扣款資訊和指令扣款,也可以經營者個人名義開立賬戶授權丙方根據乙方扣款資訊和指令扣款。無論以何名義開立授權扣款賬戶,經營者在本協議書上簽字或蓋章後即表示認可。
甲方應於繳納稅(費)款時,保證在繳稅(費)賬戶中存足不低於應納稅(費)款額的可用金額,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負責為甲方使用電子繳稅(費)方式提供免費諮詢,並對有關操作使用方法進行培訓。
甲方在乙方徵管應用系統中的程式碼: 甲方稅務登記證件號碼:計算機程式碼:
二、甲方授權丙方根據乙方發出的扣款資訊和指令從甲方繳稅(費)賬戶主動劃扣稅(費)款;劃扣前,丙方無需徵得甲方同意,且無需甲方提示付款憑證和加蓋預留銀行印鑑,也不需驗證賬戶支付密碼。
繳稅(費)賬戶名: 繳稅(費)賬號: 如該賬戶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賬戶所有人授權丙方根據乙方發出的扣款資訊和指令從該賬戶主動劃扣甲方稅(費)款;劃扣前,丙方無需徵得賬戶所有人同意,且無需賬戶所有人提示付款憑證和加蓋預留銀行印鑑,也不需驗證賬戶支付密碼。
賬戶所有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 年 月 日
三、丙方根據乙方發出的扣款資訊和指令,在繳稅(費)賬戶可用餘額不小於申報稅款額前提下,從繳稅(費)賬戶即時足額劃轉相應金額稅(費)款。丙方不得延壓、截留、轉移、挪用稅款。
乙、丙雙方應密切協作,維護甲方合法權益,確保甲方資金安全,做好電子繳稅(費)方式的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各自網路與通訊系統的維護工作,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
四、甲、乙、丙、賬戶所有人四方應共同遵守上述規定,如有違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互相簽發的相關檔案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如該賬戶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賬戶所有人四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在甲方提出終止本協議的書面檔案送達乙、丙方之前,本協議始終有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簽章)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簽章)(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預留銀行印鑑)
使用說明
1.本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條設定。
2.適用範圍:納稅人透過銀行以電子方式繳納稅(費)款前,與銀行、稅務機關簽訂協議時使用。
3.填表說明:
(1)編號:由徵管應用系統根據規則自動生成的15位文書號碼。
(2)該銀行的清算銀行程式碼:國庫清算稅款時需使用此程式碼。
(3)甲方在乙方徵管應用系統中的程式碼:徵管應用系統中給每個納稅人賦予的、全省唯一的、20位編碼。
(4)繳稅(費)賬戶名:納稅人提供的、用於繳稅(費)的賬戶名。
(5)繳稅(費)賬號:納稅人提供的、用於繳稅(費)的銀行賬號。
4.本表為A4型豎式,一式3份,納稅人、銀行、稅務機關各存1份。如該賬戶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本協議一式4份,納稅人、銀行、稅務機關、賬戶所有人各存1份。
SB75
使用說明
1.本表依據實際工作需要設定。
2.適用範圍:納稅人申請終止電子繳稅(費)協議時使用。
3.填表說明:
原《電子繳稅(費)協議書》內容:根據原協議書內容填寫。
4.本表為A4型豎式,一式3份,納稅人、稅務機關、銀行各存1份。其中銀行留存的申請表由納稅人送交。
電子協議書 篇7
甲方:贊皇縣康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石家莊悅順貿易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20xx年 3月 5日
簽訂地點:贊皇縣康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範圍及價格
合同價格為規定地點交貨價(包括配件和一切運雜費)。
二. 貨品質量要求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 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以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 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是全新的機器(含零部件、配件、隨機工具等)。
3. 乙方對所供裝置提供一年的免費保修,在保修期內,如貨品非因甲方的人為原因而出
現的質量或故障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所有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均按違反售後服務承諾處理。
三. 交貨及驗收
1. 交付使用時間:20xx年 4月 1日前。
2. 乙方應將所供貨品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
3.交貨地點:
4. 貨物的驗收:裝置現場安裝過程,如發生與供貨合同條款不符的裝置,使用者提出異議,供貨商應無條件更換。
四. 付款方式
1.甲方需支付乙方裝置訂金款項的50%合計
2.經驗收合格後一個星期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全部專案款的50%
五. 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甲方向乙方償付貨款總值的5%的違約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裝置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 乙方所交的裝置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裝置,乙方應向甲
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額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如沒有按合同規定履行售後服務承諾,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單位進行修復,其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 如賣方到貨安裝除錯驗收達到本合同附錄規定的要求,買方無故退貨或到期不收貨,則無權請求退還已付機器預付款
六.售後服務
1.所有裝置均由乙方免費送貨上門並安裝除錯。
2.所有裝置均由乙方提供終身保修服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由乙方提供的裝置,如發生非人為故障,乙方免費上門維修或免費更換效能指標不低於原規格型號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報修通知後,在24小時內派技術人員上門現場維護,並在48小時內解決問題,。如乙方不能及時到現場解決問題,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維修,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執行受阻,則合同執行由雙方協商後相應延長。受阻方應隨時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減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導致合同執行的任何延遲。
八. 合同的終止和中止
在發生合同終止情況時,任何一方均有責任將已執行中的合同部分執行完畢。
九. 其他約定條款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經 辦 人:
電 話: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均為正本,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