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磚廠買賣協議書

磚廠買賣協議書彙總

  篇一:頁 巖 磚 廠 轉 讓 協 議 書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位於貴州省納雍縣王家寨鎮馬家村大荒坪 有獨立投資所有的頁岩磚廠一個,(磚廠名稱:納雍縣王家寨鎮大荒坪磚廠)現甲方決定對該磚廠進行整體一次性轉讓,乙方有意受讓,現經甲乙雙方多次反覆磋商,在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前提下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及內容,供甲乙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內容地點及範圍

  1、轉讓內容:貴州省納雍縣王家寨鎮大荒坪頁岩磚廠。

  2、轉讓地點位於:貴州省納雍縣王家寨鎮馬家村大荒坪。

  3、轉讓範圍包括:磚廠準建審批檔案、批准磚廠建設批文、焙燒窯、所有機器和機械裝置、修理和維修裝置、修理工具、生產裝置、保障磚廠生產的附屬裝置、變壓

  器、磚廠所有使用的高低壓供電線路、道路、設施、廠房、飲用裝置和水管網、供磚廠生產使用的水井、抽水裝置和管網、房屋、 採礦權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環境評估被報告、土地用地手續、租賃合同、以及在磚廠控制範圍的的一切物品,行政公文等等,但是不包括磚廠轉讓以前的各種債權債務。(具體以物品清單為準)

  二、轉讓價格及相關費用

  1,該磚廠一次性轉讓費共計大寫拾萬零捌千元(¥ 108000 )。

  2、轉讓過過程中變更各種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磚廠轉讓及物品移交時限

  1、本協議轉讓所涉及的全部內容甲方在20XX年 8 月 15 日前向乙方交付。

  2、物品移交清單由甲乙雙方共同到場並認真清理移交物品的同時進行編制。

  3、物品移交清單必須透過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為

  有效。

  4、甲方不得在轉讓協議簽訂公文形成時段轉移和變賣磚廠任何的物品,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四、違約責任

  1、協議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及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2、甲方違約應當向乙方支付 10 萬元違約金。

  3、乙方違約應當向甲方支付 10 萬元違約金。

  五、協議的生效和失效

  1、該協議在完成相關協議條款的約定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2、本協議在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和承包時限內長期有效。

  4、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本協議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

  篇二:磚廠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茲有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疏勒縣亞曼牙鄉電站農場東面4村溫塔西磚廠(疏勒縣利達磚廠),甲方將磚石轉賣給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磚廠包括的基本設施為:32門能正常使用的窯 座,450磚機一套,含全套電機,供電變壓器200千伏安一臺,含350米線路,住房四十間,運輸工具全套等,磚廠的使用土地面積為100畝。

  二、根據雙方協商該磚廠的總額為200萬元人民幣。

  三、甲方確保該磚廠相關的所有證件手續齊全,並將該磚廠相關的所有證件更改到乙方名下。

  四、甲方應確保該磚廠所有權明析,無糾紛。如因磚廠所有權不清而導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及合同履行中發生對乙方生產造成重大損失的過錯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將該磚廠相關的所有證件手續辦理齊全, 並將該磚廠相關的.所有證件更改到乙方名下後,乙方先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50萬元,乙方在生產期間每月償付給甲方5萬元,至尾款50萬元還清為止。

  六、在乙方支付甲方150萬元後,該磚廠的所有權歸乙方,若該磚廠被國家或企業佔用,所有賠償歸乙方。

  七、在乙方接收磚廠之前,因磚廠所有權問題發生的所有債權和民事糾紛均與乙方無關,甲方及其第三人不得以此為由,對乙方提起仲裁、訴訟等。

  八、20XX年10月至磚廠過戶到乙方之前,磚廠所發生的債權、債務,人身及財產損害等糾紛均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可依此協議向甲方追償。

  九、20XX年1 0月買賣合同簽訂並生效後,在合同履行中,如因第七、第八條的原因,導致乙方生產被幹擾、破壞損失的,所造成的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即甲方應對乙.方的財產、人身而遭受的各方面的,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承擔過錯責任。如因上述原因干擾乙方停產或拖延生產,甲方應賠償乙方每日20000元的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由公證處公證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磚廠轉讓協議書

  轉讓人(以下稱甲方) :

  受讓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投資經營紅磚廠,該廠位於現甲方對該廠整體轉讓,乙方有意受讓,甲乙雙方經反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內容,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內容:

  鬱南千官包括該廠的現有的設施、裝置、房屋、成品、半成品、推土機、制磚生產線、變壓器、電瓶車、磚窯、土地租賃合同、公章及財務專用章各一枚等,詳見雙方確認並登記的《資產清單》,《資產清單》為本協議附件。

  二、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上述轉讓內容作價轉讓費共計人民幣肆拾伍萬元整(¥450000.00元)。

  三、轉讓費支付時間、方式:

  簽訂本協議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拾萬元(¥100000.00元);甲乙雙方於月方確認並製作資產清單。甲方將該廠整體及資產清單記載的全部資產交付給乙方時,乙方一次性付清轉讓費餘款¥350000.00(大寫人民幣叄拾伍萬元)給甲方。

  四、轉讓物交付時間:

  本協議轉讓內容甲方在年日前向乙方交付。

  五、其他約定:

  1、甲方轉讓交付前發生的債權、債務、稅、費全部由甲方享有及清償(詳見債權、債務明細表)。甲方保證未對債權、債務稅費隱瞞,並保證對此承擔清償責任。

  2、甲方保證在本轉讓內容交付乙方後,任何第三方不會以甲方經營期間產生的經濟等任何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活動,否則甲方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甲方在交付前發生的用工產生的勞動關係均由甲方承擔勞動者相關福利待遇,乙方不對交付前的用工承擔任何責任。

  4、因該廠系租賃集體土地,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對轉讓租賃土地取得出租人同意,並將原《土地租賃合同》一併轉讓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須依照本協議約定按時付款,逾期不付的,每逾期一日,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應付款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甲方應依照本協議約定,配合乙方如實登記轉讓磚廠的全部資產,並按時交付轉讓磚廠整體及全部相關資產給乙方,如有違約,除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外,還須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七、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一經簽訂,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年  月

  篇四:磚廠轉讓合同

  轉讓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接受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磚廠機器連同附屬物轉讓協議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位於: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如下:

  場地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萬 千元整。

  1.協議訂立當日由乙方支付 ,現金支付給甲方。

  2.餘款:即: 元,在清點驗收廠裡裝置及工具確認無缺失後於合同簽訂 日 支付。

  3.甲方協議訂立當日之前所欠水電費用與乙方無關,甲方必須繳納。協議訂立當日之後水及電力線路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甲方要保證(制磚機.裝載機.叉車.託板等)正常無故障並交付裝置所有資料(合格證.保修卡.使用說明等)

  第四條

  所有裝置及土地承包合同連同附屬物件包括制磚機.裝載機.叉車.託板.石料.水泥罐等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

  廠內轉讓協議訂立日前成品屬甲方所有,以每 元轉讓給乙方(磚由乙方賣完後付清此款)

  第六條

  本廠轉讓的物件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倘日後因簽訂合同前相關事宜有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障礙時,甲方應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能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應賠償。

  第七條

  接到定金後甲方離開廠交給乙方全權處理所有事宜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第八條

  甲方轉讓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與承擔,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如甲方的債務問題影響到乙方日後的正常生產,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將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甲方自本轉讓協議訂立日起,不得借用該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義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致乙方有損害時,乙方有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十條

  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契約所列各條件之一者即作違約論,他方有權解除契約。乙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充作違約金賠償;若系甲方違約,應雙倍返還所收的款項於乙方,以賠償乙方。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戶縣人民法院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 (簽章) 賣方(甲方):_________ (簽章)

  賣方(甲方):_________ (簽章) 代表人:_______ _ 地 址:_____ 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簽約地點:

  篇五:磚廠協議書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合夥在長智鎮三所樓村開辦一座磚廠。在雙方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70餘萬元,為了以後更好的經營,減少矛盾,經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磚廠轉為一方經營,每一方經營期限為3年。經雙方協議先由甲方經營3年(從20XX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止)。甲方經營到期後,再有乙方經營3年,在一方經營期間,不給另一方任何承包費用,今後雙方依次輪迴經營。

  二、磚廠的財物交接,按雙方簽字的交接清單為準,交接廠房及裝置的狀況,按清單上註明的狀況交接,甲方或乙方經營到期後,依然按清單上的廠房及裝置狀況交接。

  三、磚廠原欠債務 元(其中有欠的煤款,預收的磚款、借款、應付款)磚廠還有債權37萬元(東廠的轉讓費)債務及債權相抵後,磚廠剩下的債務 元,該債務甲乙雙方各承擔50%,即甲方承擔 元,乙方承擔 元,因第一期由甲方經營,債權由甲方行使,債務由甲方先承擔全部,乙方給甲方寫出欠條 元,待甲方3年經營期限到後,乙方在正式接磚廠前把該元債務歸還甲方。

  四、磚廠的生產車間目前不能正常使用,房棚由甲方負責維修,

  維修費用支出款各負擔50%。

  五、磚廠經營期間的正常稅費及開支由經營方承擔,如出現非正常費用如辦土地證,使用期在3年以內,誰幹誰負擔,如辦3年以上的使用證件,所支出的費用總額兩家各負擔一半。

  六、在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或其它政策性原因,使磚廠經營不成時,本協議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對方追要任何損失。磚廠的殘值甲乙雙方各分得50%。

  七、磚廠在以前經營期間工人發生的工傷事故,因該工傷事故再發生新的支出費用,算磚廠的共同債務,由甲乙雙方各負擔50%,在訂協議後又出現的新工傷事故所支出一切費用誰幹誰負擔。

  八、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違約的,應賠償給對方違約金伍萬元,並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外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拿一份。

  十一、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