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加盟協議書的樣版
甲方:傢俱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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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雅舍傢俱致力於促進中國傢俱業的繁榮和發展,努力滿足消費者隨生活質素不斷提高而日益增長的對家居環境改善和創新的需求,實現雅舍為顧客創造價值的經營理念。乙方與甲方具有共同或類似的經營理念,並願意以優勢互補、合作雙贏為原則,加盟成為雅舍全國銷售體系的一員,提高合作雙方的市場競爭能力。經友好協商,達成合作意向如下: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劃和管理的市場體系,並承諾按照雅舍傢俱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經過評估及慎重考慮,同意乙方為加盟商。
二、授權範圍:
授權的區域範圍及經營品牌:
甲方授予乙方在 省 市(縣) 區域內享有下列選定品牌及產品的區域經營權:
(二) 授權加盟品牌約定如下:
(1)artsymen牌( )
三、區域加盟合作的模式:
1、乙方負責投資和提供雅舍產品專賣場地,甲方提供規範化、標準化的特許經營模式,供應商品及提供統一服務;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乙雙方為依法註冊登記、各自獨立的企業法人或個體工商戶,雙方的法律關係是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的關係,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資、合夥、僱傭、承包等關係。乙方及其僱員並非甲方的僱員、加盟人、合夥人、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不具有代行雅舍職能和以雅舍委託加盟人名義做出任何決定和行為的權利。
3、簽訂《雅舍傢俱區域加盟協議書》的同時,乙方交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合同終止後,甲乙根據加盟協議約定確認應歸還的履約保證金餘額後無息返還乙方。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權力與責任:
1、乙方享有雅舍產品約定品牌和產品系列的加盟權。
2、乙方須遵循市場規劃,不得出現跨區域的違規銷售行為。
3、乙方必須在區域內以旗艦店或形象店的模式在主流傢俱商圈展示雅舍的產品,
4、方開設的雅舍專賣店單店面積標準(實際使用面積)如下:標準面積:200平方. 底線面積:150平方。
5、賣場專用於完整陳列和專售甲方授權產品的基本貨品組合。加盟店的選址、店鋪結構、內外裝修裝飾必須達到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由甲方統一設計,乙方按圖紙進行施工和展示陳列,建店投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價格管理和總體市場管理;甲方推行全國統一建議零售價制度,建議加盟商最終成交價為出廠價順加160%,上下浮動幅度不得超過20%。
7、乙方應盡準確訂購之義務,乙方下達並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為不可撤消的訂單,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予以撤消。
8、乙方應盡正牌經營之義務,不得經營仿冒產品。非經甲方書面同意,加盟店內不得陳設和銷售其它廠家品牌的產品。
9、乙方應進行合理的促銷和廣告行動,積極響應和配合甲方階段性、全國統一聯動促銷活動,以共同提升雅舍品牌在當地的知名度和品牌建設。
10、乙方必須協助甲方維護雅舍品牌在當地市場的形象和美譽度,對於前任經銷商已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需求,以及與銷售相關的遺留問題,乙方有義務協助圓滿解決,對在維護過程中發生的直接材料費用乙方可向甲方做出反饋,由雙方協商決定承擔的方式;
11、乙方在當地市場有雅舍品牌的維護義務,當出現假冒侵權等損害雅舍品牌聲譽的行為時,應予及時打擊並報告給乙方。
12、專賣店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由乙方以自身的名義自行辦理,並由乙方繳納經營過程中的工商行政稅收等一切稅費。
五、特許方/甲方的基本權力與義務:
1、配合乙方進行市場調研、選址、組貨等,並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提供意見和建議;同加盟商共同規劃當地的市場。
2、授予乙方在指定區域範圍內的雅舍品牌及產品系列銷售專有經營權;
3、在達到雅舍規定的店鋪面積及裝修標準之後,雅舍按當期承諾的支援提供裝修補貼費用或其它公告的優惠政策。
4、提供優質之產品,並持續進行新產品開發,保持產品的綜合競爭力。
5、甲方將對乙方指定的營銷、服務人員無償提供系統專業培訓,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產品知識和經營技術(差旅費甲乙雙方各自自行承擔本方開支);
6、甲方方應按雙方確認的訂單在款到發貨的前提下,保質、按期、按量供應貨品及服務。
7、向乙方提供產品圖片目錄、說明書、手冊等宣傳資料,並協助乙方進行當地市場的推廣策劃;甲方有關產品改進、新品開發、價格調整等資訊,將透過書面通知、網頁等形式及時向乙方公告。
8、甲方將根據市場狀況和營銷需求,做雅舍品牌的全國媒介廣告<含網路廣告、電視廣告、報紙廣告>推廣及不定期促銷活動支援。
六、對乙方經營指標的要求: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總購貨額指標(結算價)約定如下:雅舍artsymen品牌產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於 元。
七、價格及結算方式:
1、乙方作為連鎖專賣店成員享受雅舍傢俱統一出廠價。
2、結算方式一律為款到發貨。
3、乙方保證按雙方約定結算方式按期付款,否則甲方將不予保證供貨;如發生乙方拖欠貨款的情況,甲方有權保留按國家《合同法》的規定追究違約責任,並以欠款額為基數按每天 2 ‰收取乙方滯納金;
5、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往來款項,或透過銀行匯兌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乙方如不按本條款規定操作匯款到非甲方指定賬戶的款項,甲方不予承認和受理,如因此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為完善應收賬款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甲方實行每月例行對帳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當月雙方的往來帳清單並傳真給乙方,乙方應在收到對賬單一週之內,採用書面的方式向甲方確認或反饋;如乙方逾期不反饋,甲方視同乙方確認看待;對賬單未能按本條款規定操作導致的往來賬不準確、不清晰或其它經濟糾紛、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品牌使用及維護:
(一)、雅舍標識的所有權和使用承諾
1、所有雅舍artsymen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雅舍artsmen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違反本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2、甲方承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經甲方批准的戶外廣告、促銷推廣資料中使用各種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註冊登記的商號、公司名稱中利用雅舍標識或雅舍分牌標識的全部或部分標識。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繼續使用雅舍標識及其產品分品牌標識。
(二)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品牌標識的使用規範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品牌標識,以此維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和雅舍的統一形象。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品牌標識時,禁止有以下行為。
a、降低或損害雅舍統一形象,損害甲方商譽或侵犯甲方智慧財產權。
b、向加盟店職員以外的第三者洩露、傳授甲方的運作規範。
c、直接或間接模仿、盜用雅舍標識、產品分牌標識、運作規範於其它品牌或專案,或引導第三者模仿盜用。
3、招牌、商標、標識的撤除
本協議一旦終止(包括合同期滿和中途解約),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喪失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的'使用權。乙方必須從建築物和附屬裝置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如不主動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產品交付、質量責任
1、甲方訂貨指引中的訂貨週期是通常狀態下的大約交貨期限,並非精確交付日的承諾。除非訂單有特別約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當行為或嚴重過失,甲方不應就產品的一般性遲延交貨承擔補償責任。
2、乙方應負責其已出售產品的維修、換貨或退貨。如屬甲方責任,乙方應提供證據,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補償責任。
3、對於乙方由於進行產品供應、運輸、倉儲或轉售而發生的任何直接的、間接的損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4、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凡因本協議規定之產品的缺陷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而提起的針對乙方的產品責任訴訟和非訴訟,經生效仲裁、判決、調解乙方已賠付的,甲方應負責補償。但乙方應在接到有關賠償請求的通知後48小時內,將該賠償請求書面通知甲方,並應按甲方有關訴訟抗辯或協商解決的指引進行活動。
十、加盟店的轉讓
1、加盟店事先未徵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的經營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轉讓第三者,甲方有權按失效合同處理。
2、如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或雅舍認為其已不能再繼續正常經營時,雅舍有權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經營,乙方應以善意、利於加盟店存續經營為原則,積極處理債權、債務和營業的移交。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讓或出租店鋪時,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優先接受店鋪建築或接替、承租。具體讓渡價格和租金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一、保密條款及僱傭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規定必須公開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洩露雅舍按照本協議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運作規範、商業秘密及有損於雅舍的情報,並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洩露。
2、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將不直接或間接地僱傭、以共同投資、合夥等形式使用任何屬於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職員工或解除僱傭關係不滿一年的員工。
十二、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自動終止;
2、合同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終止,須按提前一個月知會對方;
3、 如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必要時還須追究違約方經濟責任:
(1)乙方完成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年度最低購貨額不足70%,或連續六個月購貨額未能達到年度指標月度平均值的70%;
(2)乙方多次訂貨在發貨期內資金不到位嚴重影響銷售的;
(3)未經甲方或甲方授權人的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在專賣店內銷售其他廠家、其他品牌之產品的,情節嚴重拒不改善者;
(4)乙方未遵循甲方的指導價格政策,發生嚴重擾亂市場行為,對雅舍品牌造成商譽或經濟損失的;
(5)乙方店面形象差不達標,甲方書面要求乙方整改和提升,乙方沒能在要求或雙方約定的時間內調整改造到位的;
(6)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未能按照甲方向消費者承諾的售後服務標準履行職責和服務,令消費者的滿意度和雅舍品牌的美譽度受損,導致一個經營年度內客戶在公共媒介上投訴超過3次的;
(7)甲乙雙方正式簽署協議後,乙方在三個月內無法落實場地影響約定的開店速度的,甲方有權按失效合同處理。
4、 如甲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 乙方按甲方正常的訂貨週期訂貨,而甲方多次出現不能按期發貨,嚴重影響乙方銷售的;
(2)甲方多次發貨不對板,或未經乙方同意而強行發貨的;
(3)甲方多次出現嚴重的原廠產品質量問題,而甲方不能按服務承諾妥善解決的;
十三、備註條款:
十四、爭議解決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式及規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法律適用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等各種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十六、 本協議有效期為包 年,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內不得無故終止,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可協商續簽。
十七、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增訂補充,雙方認可後生效,並視同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順德雅舍傢俱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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