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天災實屬人禍的經典散文
在電視上看到一農戶的房梁斷了,兒媳婦和八歲的孫子都死在了廢墟里。
對著鏡頭的看上去身體很結實的公公扼腕嘆息:“我兒媳婦三十二歲,孫子八歲,娘倆兒加起來才四十歲,太可惜了。”
婆婆傷心地說:“我孫子從小就是我帶,一直到出事兒。孩子可聰明瞭,在學校總考第一,我順嘴說的漢語他就能翻譯成英語。我太想他了,都快想死了。”
聽著這樣的傾訴,再看螢幕上那個胖乎乎的小男孩兒的照片,真的是太讓人惋惜了。
這家人一起走了兩個年輕和幼小的生命,真是夠殘酷了。
著實夠可憐的了。
然而,聽到後來,才知道他們家的房梁不像那老兩口兒所說的沒有任何前兆,就突然地塌了,而是有很多徵兆的。
比如,鏡頭前那牆壁上明顯的裂縫和那個做公公的說的“一下雨房頂就嘩嘩地往屋裡漏雨”情形,都在說明房子已經年久失修,漏洞百出了。
死者和死者的丈夫年輕,沒有經驗,而那個老莊戶人公公應該能夠推測出來房子破舊了,而且,更應該親自動手或者督促兒子進行檢查和修繕。
可是,那個公公卻以房子是從別人手裡買來的,房頂棚上貼著塑膠布,看不見房子上面的'情況為由,推卸了自己的責任。
要我看,那母子的遭遇,乍看像是天災,其實,還是人禍。
個人應該負的責任,不是他想推就可以推卸掉的。
如果說不懂,那就不是正經的莊戶人;如果是懂得的,那就是他人懶惰,總用僥倖心理故意忽略潛在的危險,結果導致禍事臨頭。
這兩種原因顯然都是站不住腳兒的,而且,即便是其它的原因,也依然說不過去,畢竟人命高於天。
當然,包括死者在內的任何家人,都不會希望出事,可是,平時不進行預防又不善於亡羊補牢的,等大事情出來了,去搬石頭砸天肯定是行不通的,最多就是個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吃不了兜著走罷了。
不是麼?從此以後,死了的,一了百了了,還活著的兩個老的和他們的兒子,無論今後際遇如何,卻永遠都不可能完全走出那娘倆遭慘禍的陰影了。
居安還得思危,何況危險的徵兆都出來了,發出警告了,怎麼還能夠視而不見呢?
假想一下,如果不是發生了慘禍,一家人老少三代同堂,那是多麼和美的日子啊。
可是,一切就因為沒有防患於未然而斷送掉了。
拖延和迴避,只能是暫時的,最後,不但拖延不成躲避不了,還得必然地承受相關惡果。
這真是咎由自取。
為了少發生或不再發生那樣的慘劇,就必須吸取他們的教訓。
在日常生活中,雖然不能杞人憂天地瞎琢磨,但是一定得經常排查安全隱患。
沒事更好,有事立即解決了它,這樣才能安寧幸福。
對於個人家庭如此,對於整個社會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