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承天寺夜遊》烏臺詩案
《記承天寺夜遊》被後人譽為“寫月色的絕唱”,表達的感情是微妙而複雜的,貶低的悲涼,人生的感慨,賞月的欣喜,漫步的悠閒都包含其中。
烏臺詩案
“烏臺詩案”指的是北宋元豐二年發生的文字獄。監察御史舒亶、御史中丞李定等人摘取蘇軾《湖州謝上表》中的語句和此前所作的詩句,以諷刺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蘇軾,此案件純屬政治迫害。
宋神宗在熙寧年間(1068——1077)重用王安石變法,變法失利後,又在元豐年間(1078——1085)從事改制。就在變法到改制的轉折關頭,發生了蘇軾烏臺詩案。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受審。烏臺指的是御史臺,漢代時御史臺外柏樹很多,有很多烏鴉,所以人稱御史臺為烏臺,所以此案稱為“烏臺詩案”。
北宋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蘇軾被貶調湖州。貶調的原因是他不贊成王安石的新法。在奉調時,蘇軾依例向宋神宗上表致謝。本是官樣文章,但他知道自己被外放,是新黨作了手腳,於是在表中寫出了略帶牢騷的“知其生不逢時,難以追陪新進;查其老不生事,或可牧養小民”一句。朝廷的公報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當於現在的官方報紙,蘇軾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這次謝恩表,使那些“新進”成了讀書人心目中的笑柄。
監察御史舒亶、御史中丞李定等人,舉出蘇軾的《杭州紀事詩》作為證據,說他“玩弄朝廷,譏嘲國家大事”,更從他的其它詩文中找出個別句子,斷章取義地給予定罪,如:“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本來蘇軾是說自己沒有把書讀通,所以無法幫助皇帝成為像堯、舜那樣的聖人,他們卻指他是諷刺皇帝沒能力教導、監督官吏;又如“豈是聞韶忘解味,邇來三月食無鹽”,說他是諷刺禁止人民賣鹽。總之,是認定他譏諷皇上和宰相,罪大惡極,應該處死刑。雖然他們都要蘇軾死,但神宗皇帝不願殺害他,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蘇軾在進京途中關入監獄過夜。
朝廷在七月二十八日將蘇軾逮捕,八月十八日送到御史臺的監獄。二十日,正式提訊。此時,《夢溪筆談》的作者沈括告密,指出蘇軾歌詠檜樹的詩句:“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蜇龍知。”隱刺皇帝:“皇帝如飛龍在天,蘇軾卻要向九泉之下尋蜇龍,不臣莫過於此!”新黨指控蘇軾“大逆不道”,要置其於死地。十月十五日,御史臺申報蘇軾詩案的`審理情況,其中有蘇軾數萬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蘇軾譏諷文字的人物名單,計有司馬光、範鎮、張方平、王詵、蘇轍、黃庭堅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李定、舒亶等欲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但神宗一時舉棋不定:太祖早有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
蘇軾寫《獄中寄子由》說“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無比悽慘。審訊者常對他通宵辱罵。巨大精神壓力下,蘇軾寫下了“與君世世為兄弟,再結來生未了因”的悲慘詩句。因為兒子蘇邁離開京城去別處借錢,把送飯的事交給朋友,但是忘了告訴朋友父子之間有約定:送飯只送蔬菜和肉食,若聽到壞訊息,才送魚去。巧的是這位朋友恰恰送去燻魚。蘇軾大驚,就給弟弟蘇轍寫了上面兩首訣別詩。詩作完成後,獄吏按照規矩,將詩篇呈交神宗皇帝。宋神宗讀到蘇軾的這兩首絕命詩,感動之餘,也不禁為蘇軾的才華所折服。加上當朝多人為蘇軾求情,王安石也勸神宗說:“聖朝不宜誅名士”,神宗遂下令對蘇軾從輕發落,貶其為黃州團練副使。轟動一時的“烏臺詩案”就此銷結,而蘇軾的這兩首“絕命詩”也廣為流傳開來。
烏臺詩案總算了結了,蘇軾出獄當天又寫了兩首詩,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鬥少年雞。”要是由御史臺的人檢查起來,他又犯了對帝王大不敬之罪,因為“少年雞”指的是賈昌。賈昌年老時告訴人,他在少年時曾因鬥雞而獲得唐天子的寵愛,而任宮廷的弄臣和伶人。這一點可引申而指朝廷當政的小人是宮廷中的弄臣和優伶,又會是一場“文字獄”!
分層賞析
全文分三層,第一層敘事。首句即點明事件時間“元豐六年十月十二日”,時蘇軾因“烏臺詩案”被貶至黃州為團練副史已經四年了。這天夜裡,月光照入他的房間,作者本欲就寢,怎奈被這美好的月色所迷,頓起雅興,但想到沒有同樂之人,遂動身去不遠的承天寺尋張懷民。張懷民和蘇軾一樣,亦是被貶至黃州來的貶官,他和蘇軾的友誼相當篤厚。當晚,張懷民也還未睡,於是二人一起來到院子中間散步。這一層敘事,樸素、淡泊而有自然流暢。(尋友夜遊)
第二層寫景。作者惜墨如金,只用十八個字,就營造出一個月光澄碧、竹影斑駁、幽靜迷人的夜景。讀者自可以發揮想象:月光清朗,灑落庭中,那一片清輝白茫茫一片好似積水空潭一般,更妙的是,“水”中還有水草漂浮,遊蕩,於是乎恍恍然便如仙境一般了。作者的高妙之處在於,以竹、柏之影與月光兩種事物互相映襯、比擬、比喻手法精當,新穎,恰如其分地渲染了景色的幽美肅穆。更體現出了月光清涼明淨的特點。襯托出作者閒適的心境(庭中夜色)
第三層便轉入議論。作者感慨到,何夜無月,何處無竹柏,可是有此閒情雅緻來欣賞這番景色的,除了他與張懷民外,恐怕就不多了,整篇的點睛之筆是“閒人”二字,蘇軾謫居黃州,“不得籤書公事”,所擔任的只是個有名無實的官,與儒家的“經世濟民”之理想相去甚遠,即所謂“閒人”之表層意義,它委婉地反映了蘇軾宦途失意的苦悶;從另一個方面來看,月光至美,竹影至麗,而人不能識,唯此二人能有幸領略,豈非快事!蘇軾的思想橫跨儒釋道三家,這便使他的處世態度有極大的包容性,可以說是寵辱不驚,進退自如。當然,他在逆境中的篇章更能折射出他的人格魅力!
白話譯文
元豐六年十月十二日夜晚,(我)正脫下衣服準備睡覺,(恰好看到)這時月光從門戶射進來,(不由得生出夜遊的興致,於是)高興地起身出門。想到沒有可以共同遊樂的人,就到承天寺尋找張懷民。張懷民也還沒有睡覺,(我倆就)一起在庭院中散步。 庭院中的月光宛如積水那樣清澈透明。水藻、水草縱橫交錯,原來那是庭院裡的竹子和松柏樹枝的影子。哪一個夜晚沒有月亮?哪個地方沒有竹子和柏樹呢?只是缺少像我們兩個這樣清閒的人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