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有理數知識點總結4篇
總結是事後對某一時期、某一專案或某些工作進行回顧和分析,從而做出帶有規律性的結論,它可以促使我們思考,讓我們一起認真地寫一份總結吧。總結怎麼寫才不會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數學有理數知識點總結,歡迎大家分享。
數學有理數知識點總結1
有理數
1.1 正數與負數
在以前學過的0以外的數前面加上負號“—”的數叫負數(negative number)。
與負數具有相反意義,即以前學過的0以外的數叫做正數(positive number)(根據需要,有時在正數前面也加上“+”)。
1.2 有理數
正整數、0、負整數統稱整數(integer),正分數和負分數統稱分數(fraction)。
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rational number)。
通常用一條直線上的點表示數,這條直線叫數軸(number axis)。
數軸三要素: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
在直線上任取一個點表示數0,這個點叫做原點(origin)。
只有符號不同的兩個數叫做互為相反數(opposite number)。(例:2的相反數是-2;0的相反數是0)
數軸上表示數a的點與原點的距離叫做數a的絕對值(absolute value),記作|a|。
一個正數的絕對值是它本身;一個負數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0的絕對值是0。兩個負數,絕對值大的反而小。
初中數學知識點總結:平面直角座標系
下面是對平面直角座標系的內容學習,希望同學們很好的掌握下面的內容。
平面直角座標系
平面直角座標系:在平面內畫兩條互相垂直、原點重合的數軸,組成平面直角座標系。
水平的數軸稱為x軸或橫軸,豎直的數軸稱為y軸或縱軸,兩座標軸的交點為平面直角座標系的原點。
平面直角座標系的要素:①在同一平面②兩條數軸③互相垂直④原點重合
三個規定:
①正方向的規定橫軸取向右為正方向,縱軸取向上為正方向
②單位長度的規定;一般情況,橫軸、縱軸單位長度相同;實際有時也可不同,但同一數軸上必須相同。
③象限的規定:右上為第一象限、左上為第二象限、左下為第三象限、右下為第四象限。
相信上面對平面直角座標系知識的講解學習,同學們已經能很好的掌握了吧,希望同學們都能考試成功。
初中數學知識點:平面直角座標系的構成
平面直角座標系的構成
在同一個平面上互相垂直且有公共原點的兩條數軸構成平面直角座標系,簡稱為直角座標系。通常,兩條數軸分別置於水平位置與鉛直位置,取向右與向上的方向分別為兩條數軸的正方向。水平的數軸叫做X軸或橫軸,鉛直的數軸叫做Y軸或縱軸,X軸或Y軸統稱為座標軸,它們的公共原點O稱為直角座標系的原點。
透過上面對平面直角座標系的構成知識的講解學習,希望同學們對上面的內容都能很好的掌握,同學們認真學習吧。
初中數學知識點:點的座標的性質
點的座標的性質
建立了平面直角座標系後,對於座標系平面內的任何一點,我們可以確定它的座標。反過來,對於任何一個座標,我們可以在座標平面內確定它所表示的一個點。
對於平面內任意一點C,過點C分別向X軸、Y軸作垂線,垂足在X軸、Y軸上的對應點a,b分別叫做點C的橫座標、縱座標,有序實數對(a,b)叫做點C的座標。
一個點在不同的象限或座標軸上,點的座標不一樣。
希望上面對點的座標的性質知識講解學習,同學們都能很好的掌握,相信同學們會在考試中取得優異成績的。
初中數學知識點:因式分解的一般步驟
因式分解的一般步驟
如果多項式有公因式就先提公因式,沒有公因式的多項式就考慮運用公式法;若是四項或四項以上的多項式,
通常採用分組分解法,最後運用十字相乘法分解因式。因此,可以概括為:“一提”、“二套”、“三分組”、“四十字”。
注意:因式分解一定要分解到每一個因式都不能再分解為止,否則就是不完全的因式分解,若題目沒有明確指出在哪個範圍內因式分解,應該是指在有理數範圍內因式分解,因此分解因式的結果,必須是幾個整式的積的形式。
相信上面對因式分解的一般步驟知識的內容講解學習,同學們已經能很好的掌握了吧,希望同學們會考出好成績。
初中數學知識點:因式分解
因式分解
因式分解定義:把一個多項式化成幾個整式的積的形式的變形叫把這個多項式因式分解。
因式分解要素:①結果必須是整式②結果必須是積的形式③結果是等式④
因式分解與整式乘法的關係:m(a+b+c)
公因式:一個多項式每項都含有的公共的因式,叫做這個多項式各項的公因式。
公因式確定方法:①係數是整數時取各項最大公約數。②相同字母取最低次冪③係數最大公約數與相同字母取最低次冪的積就是這個多項式各項的公因式。
提取公因式步驟:
①確定公因式。②確定商式③公因式與商式寫成積的形式。
分解因式注意;
①不準丟字母
②不準丟常數項注意查項數
③雙重括號化成單括號
④結果按數單字母單項式多項式順序排列
⑤相同因式寫成冪的形式
⑥首項負號放括號外
⑦括號內同類項合併。
數學有理數知識點總結2
有理數:
(1)凡能寫成形式的數,都是有理數,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
注意:0即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a不一定是負數,+a也不一定是正數;不是有理數;
(2)有理數的分類:①②
(3)注意:有理數中,1、0、-1是三個特殊的數,它們有自己的特性;這三個數把數軸上的數分成四個區域,這四個區域的數也有自己的特性;
(4)自然數0和正整數;a>0a是正數;a<0a是負數;
a≥0a是正數或0a是非負數;a≤0a是負數或0a是非正數.
數學有理數知識點總結3
1.有理數:
(1)凡能寫成形式的數,都是有理數.正整數、0、負整數統稱整數;正分數、負分數統稱分數;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注意:0即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a不一定是負數,+a也不一定是正數;不是有理數;
(2)有理數的分類:①②
2.數軸:
數軸是規定了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的一條直線.
3.相反數:
(1)只有符號不同的兩個數,我們說其中一個是另一個的相反數;0的相反數還是0;
(2)相反數的和為0a+b=0a、b互為相反數.
4.絕對值:
(1)正數的絕對值是其本身,0的絕對值是0,負數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注意:絕對值的意義是數軸上表示某數的點離開原點的距離;
(2)絕對值可表示為:或;絕對值的問題經常分類討論;
5.有理數比大小:
(1)正數的絕對值越大,這個數越大;
(2)正數永遠比0大,負數永遠比0小;
(3)正數大於一切負數;
(4)兩個負數比大小,絕對值大的反而小;
(5)數軸上的兩個數,右邊的數總比左邊的數大;(6)大數-小數0,小數-大數0.
6.互為倒數:
乘積為1的'兩個數互為倒數;注意:0沒有倒數;若a0,那麼的倒數是;若ab=1a、b互為倒數;若ab=-1a、b互為負倒數.
7.有理數加法法則:
(1)同號兩數相加,取相同的符號,並把絕對值相加;
(2)異號兩數相加,取絕對值較大的符號,並用較大的絕對值減去較小的絕對值;
(3)一個數與0相加,仍得這個數.
8.有理數加法的運算律:
(1)加法的交換律:a+b=b+a;(2)加法的結合律:(a+b)+c=a+(b+c).
9.有理數減法法則:
減去一個數,等於加上這個數的相反數;即a-b=a+(-b).
10.有理數乘法法則:
(1)兩數相乘,同號為正,異號為負,並把絕對值相乘;
(2)任何數同零相乘都得零;
(3)幾個數相乘,有一個因式為零,積為零;各個因式都不為零,積的符號由負因式的個數決定.
11.有理數乘法的運算律:
(1)乘法的交換律:ab=ba;
(2)乘法的結合律:(ab)c=a(bc);
(3)乘法的分配律:a(b+c)=ab+ac.
12.有理數除法法則:
除以一個數等於乘以這個數的倒數;注意:零不能做除數,.
13.有理數乘方的法則:
(1)正數的任何次冪都是正數;
(2)負數的奇次冪是負數;負數的偶次冪是正數;注意:當n為正奇數時:(-a)n=-an或(a-b)n=-(b-a)n,當n為正偶數時:(-a)n=an或(a-b)n=(b-a)n.
14.乘方的定義:
(1)求相同因式積的運算,叫做乘方;
(2)乘方中,相同的因式叫做底數,相同因式的個數叫做指數,乘方的結果叫做冪;
15.科學記數法:
把一個大於10的數記成a10n的形式,其中a是整數數位只有一位的數,這種記數法叫科學記數法.
16.近似數的精確位:
一個近似數,四捨五入到那一位,就說這個近似數的精確到那一位.
17.有效數字:
從左邊第一個不為零的數字起,到精確的位數止,所有數字,都叫這個近似數的有效數字.
18.混合運演算法則:
先乘方,後乘除,最後加減.
數學有理數知識點總結4
(1)凡能寫成形式的數,都是有理數.正整數、0、負整數統稱整數;正分數、負分數統稱分數;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注意:0即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a不一定是負數,+a也不一定是正數;p不是有理數;
(2)有理數的分類:①整數②分數
(3)注意:有理數中,1、0、-1是三個特殊的數,它們有自己的特性;這三個數把數軸上的數分成四個區域,這四個區域的數也有自己的特性;
(4)自然數0和正整數;a>0a是正數;a<0a是負數;
a≥0a是正數或0a是非負數;a≤0?a是負數或0a是非正數.
有理數比大小:
(1)正數的絕對值越大,這個數越大;
(2)正數永遠比0大,負數永遠比0小;
(3)正數大於一切負數;
(4)兩個負數比大小,絕對值大的反而小;
(5)數軸上的兩個數,右邊的數總比左邊的數大;
(6)大數-小數>0,小數-大數<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