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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熱】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融資租賃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融資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隨著承租方業務發展,日前車輛滿足不了正常的經營活動,需要短期內租用部分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在雙方平等協調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款租賃車輛名稱:

  1出租方現將手續齊全的捌輛長安微型麵包車租給承租方使用;

  2承租方根據自身業務發展需求同意承租該車輛;

  第二款承租方每年付給出租方租賃費人民幣(每

  輛車年租金元整),出租方提供正式發票、銀行賬號;車輛到位後承租方支付第一年租費,第二年租費在年月支付。(出租方開戶銀行:,帳號:)

  第三款租賃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款租賃期間車輛費用的承擔和責任劃分

  1車輛的養路費、全保保險費由出租方承擔;

  2車輛在租賃期內和使用過程中的審驗、維修費用、燃油費、過橋費、過路費及車輛交付後新增設施,車內再購物件發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違章肇事經保險公司賠付以外的費用由出租方及承租方協商處理,其餘發生的費用原則上由承租方承擔;

  4車輛在交付租賃以前需保證車輛各種效能完好;5承租方必須保證車輛租用期滿後的正常交接,隨車工具及附件不得丟失,以交接清單為準;

  6出租方必須按期向承租方提供國家規定的費用憑證。

  第五款其他約定事項:

  1因履行本合同內容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2

  摘要:融資租賃被譽為“朝陽產業”。它是一種具有融資與融物雙重職能的新型交易,兼有融資、投資、貿易的功能。雖然融資租賃具有許多優勢和便利,但是這十幾年來在我國的發展並不理想。出租人主體資格存在“雙軌制”嚴重影響了它的發展。文章從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現狀出發分析產生這一問題的原因並提出治理對策。

  關鍵詞:融資租賃;出租人主體資格;雙軌制

  一、現狀及影響

  融資租賃交易是指其中一方(出租人)按照另一方(承租人)的規格要求同某個第三方(供貨人)訂立一項協議。根據該協議,出租人按承租人就涉及其利益的部分所認可的條件取得成套裝置、資本貨物或其他裝置,並且同承租人訂立一項協議,以承租人支付租金為條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裝置的權利。涉及三方當事人:供貨人、出租人、承租人,出租人是融資租賃合同中的樞紐。一方面,它既是買賣合同法律上的買受人;同時,它又是租賃合同形式上的出租人。從法律關係上看,聯絡供貨人和承租人的正是出租人。

  目前,我國融資租賃交易實務中,在關於“出租人”的資格取得,即融資租賃業務準人的規定上,存在所謂雙軌制的問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目前我國融資租賃業務的審批管理體制,對投資主體不同的融資租賃公司存在不同的監督體制,雙軌制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說的。

  (一)融資租賃公司現狀

  我國存在兩種性質、三類租賃公司,即:金融機構類的金融租賃公司和非金融機構類的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和內資租賃公司。

  1.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和兼營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目前,金融租賃公司16家;有4家公司從市場退出,有2家公司停止正常經營,正在實施重組;後者主要指近100家財務公司、近100家的信託公司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經人民銀行批准可以兼營融資租賃業務。

  2.經商務部(包括原外經貿部)批准設立的中外合資及外商獨資租賃公司。截至20xx年底,共有49家,其中47家正常經營。

  3.經商務部和各地工商管理部門批准的內資租賃公司。全國約有8000~1萬家。

  (二)監管的差異

  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融資租賃業存在多頭管理的局面,中國人民銀行承擔對作為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管理,外經貿部(現商務部)承擔對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管理,原國內貿易部承擔對租賃市場的試點工作的管理。雖然有三個政府管理部門參與管理,但至今為止未出臺統一的機構管理辦法。

  對於兩類同樣是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在監管上的差異太大。由於原人民銀行將租賃公司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各項監管指標要求較嚴格,對其資產負債比例也有詳細要求,如註冊資金數量、對資本總額佔風險資產的比例、同一承租人的融資餘額比例、流動資金貸款、長期投資、租賃資產、拆入資金及對外擔保比例等都有具體規定。而對於中外合資租賃公司,除了資本金要求外,僅對資本總額與風險資產的比例有所要求。甚至,自從我國第一家外商投資租賃公司設立以及《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實施以來,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的監管當局還不曾對哪一家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實施過哪怕僅僅是關於資本充足率的監管。這十分不利於融資租賃行業的健康發展。

  (三)影響

  1.行業管理上的分散局面帶來市場準入沒有統一標準。目前,金融租賃公司的註冊資本金最低為5億元人民幣,在同時從事本外幣業務的情況下,最低註冊資本是約9.15億元。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註冊資本金最低為1000萬美元。內資租賃公司註冊資本金根據公司成立時間分別為4000萬~17000萬元不等。

  由於中外資投資人在市場準入待遇不統一,造成“外鬆內緊”的格局,許多內資租賃公司對此頗有怨言。這是我國租賃立法過程中呼聲最高的一個問題。

  處於修改完善中的《融資租賃法》草案規定,融資租賃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金將統一為8000萬元人民幣。但仍然存在較多爭議。

  2.不平等競爭。由於多頭監管,政出多門,政府相關各部門導致了只顧各自利益,相互推諉,對中國租賃行業所遇到的問題缺乏統一協調的力度,使中國租賃企業處於不平等競爭狀態,導致行業發展處於無序競爭的被動局面。

  3.資金來源不穩。由於我國對租賃業在資金上實行過度監管,整個行業缺乏穩定資金來源,發展力不從心。按現行有關規定,租賃公司資金來源渠道十分有限,基本上僅有自由資金、銀行貸款,不能吸收社會法人存款,不能進入貨幣市場,利用資本市場的可能性幾乎沒

融資租賃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購買 (以下簡稱租賃物件) 輛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及保證金

  1.甲方為乙方指定車型融資購買車輛,由乙方承擔因購買上述車輛而需支付的稅費,乙方承租車輛須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繳納當月租金,租金為月元人民幣。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預交租金 元。

  3.乙方在租賃期1年內,有權可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所租車輛歸乙方所有。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的要求隨時進行車輛轉讓的所有相關手續,並不受本合同指向租賃期限的約束。辦理車輛過戶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滿並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或提前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所租車輛的過戶手續,如果乙方不按時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乙方按元/月付給甲方管理費,不足1個自然月的,按整月支付管理費;乙方交齊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甲方不再另行收取租金;上述車輛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乙雙方租賃關係自行終止。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擁有完全的租賃車輛使用權,甲方不得將此車輛進行抵押。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給第三者。乙方安排他人使用時,應保證車輛安全。甲方在租賃期間應當將租賃車輛手續原件存放於乙方處。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車輛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車輛的維修、保養及其他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

  4.因租賃車輛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或致使租賃車輛全損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保險

  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車輛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保險公司免賠部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本合同在租賃期滿或乙方提前支付完畢租賃車輛的租金,辦理完畢車輛的過戶手續後,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可將租賃車輛的所有權轉移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租賃車輛所有權的轉移手續,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時生效;簽字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後簽字蓋章的時間為準。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4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戶號: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戶號: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 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買進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 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項,該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 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 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 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 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 件的所有權隨時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為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 價款、國內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 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 合計額。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內價格變動 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 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 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 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乙方指定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 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 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 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 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 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 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 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裝置保 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 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 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 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規定 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 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為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 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 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人民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 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或其它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乙方委託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合同法》及《擔保法》的 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根據我國《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徐州鼓樓區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略);

  2.租賃委託書及附表(略);

  3.租賃裝置確認書(略);

  4.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略)。

  第十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 部分。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章)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月 日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5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徵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是一種融信貸和租賃為一體的新型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一)融資租賃合同包含有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融資租賃合同是一種融信貸和租賃為一體的新型租賃合同。

  (二)出租人是專營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

  (三)融資租賃合同是諾成、要式合同。

  (四)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購買的。在融資租賃合同簽訂時,出租人尚未實際控制租賃物,這不同於一般的租賃合同。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正是通過出租人購買自己所需的租賃物,以解決自己購買資金的不足,達到融資的目的。

  (五)出租人需將購買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喪失對該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六)出租人對租賃物無瑕疵擔保責任。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來購買租賃物的,因此,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由承租人直接向出賣人索賠並承擔索賠不成時的損害後果。但是如果承租人是依賴出租人的技能來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出租人對租賃物應當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七)融資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但是租金並非為使用租賃物的代價,而是“融資”的代價。所以,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二、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約定購買租賃物。出租人在購買租賃物時,是以自己的名義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合同。但出租人不能自己選定出賣人和租賃物,它必須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而訂立的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以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要求。

  2. 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獨佔使用權。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權,不僅可以對抗出租人的所有權,而且可以對抗對租賃物享有其他物權者的權利。

  3. 協助承租人向出賣人索賠的義務。根據出租人與出賣人的買賣合同,出賣人不履行買賣義務時,出租人可以向出賣人索賠。但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往往將此權利轉移給承租人,而由承租人直接向出賣人行使索賠的權利,同時出租人承擔協助承租人索賠的義務。

  (二)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約定支付租金。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地點、支付時間、支付幣種以及每期金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 適當承擔在租賃期間內對第三人的侵權責任。在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應根據具體情況,由承租人承擔責任。

  3. 對租賃物保管、維修的義務。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的保管、維修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不承擔此項義務。

  4. 合同終止時返還租賃物。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往往在合同中事先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達不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承租人有義務將租賃物返還給出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的標的 根據_________檔案批准,乙方擬租賃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裝置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購進租賃物件後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明細表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 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物件的處理:

  a、留購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項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留購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稅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後,甲方將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b、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件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注:留購或續租任擇一種,雙方確定一種後,另一種在合同中無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條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____個日曆月,進口裝置的租賃期從裝置到港日起算,國內裝置租賃期從發貨日起算,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裝置價款、保險、銀行費用、利息為___元(大寫),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租賃總成本的百分之___,計人民幣___元,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全額付給甲方(手續費滯交影響合同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___日將租金劃入甲方的帳戶。

  (3—6)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家增減有關稅項、稅率及銀行利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並承付。

  (3—7)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除按照延付時間繼續計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滯付金。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4—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甲乙雙方商定採用( )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件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甲方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甲方儲存。

  b。租賃物件甲乙方確定後,購貨合同由甲方簽訂。乙方作為甲方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乙方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甲方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乙方自提證明單據。甲方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與供貨方聯絡解決,甲方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4—2)租賃物件運達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甲方。

  (4—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賣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5—1)甲方負責在租賃期開始前對租賃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的財產險和運輸險,保險費計入租賃物件總價款。

  (5—2)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乙方應負責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應直接劃歸甲方,作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被滅失的部件,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的過程中,乙方應仍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條 經濟擔保

  (6—1)甲方同意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法人證明書營業執照影印件及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 租賃保證金

  (7—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應在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如因乙方未及時交付保證金致使不能執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是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應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項。

  第八條 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8—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8—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透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透過訴訟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租賃物件明細有;

  附件二:租金償付表;

  附件三:經濟擔保書。

  第十條 合同文字及生效

  (10—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經濟擔保人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7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購買本合同附件“裝置清單”上所列的租賃物件,並出租給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擁有租賃物件的所有權,乙方享有完全的使用權,但不得對所租物件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二條 租賃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雙方開始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單方解約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並不是租期的開始。租賃物件的議付日為起租日,物件一經議付,租賃期即告開始,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確認。本合同的租賃期為年。

  第三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租賃

  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租賃委託書。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件和貨價,在購貨合同的技術條款附件上正式簽字,並在購貨合同上作確認簽字。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甲方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向乙方交貨。對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的延遲交貨,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抵交貨地點後,乙方應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分別在驗收和試車後把驗收證明和試車報告寄交甲方。如發生問題,甲方及時配合乙方對外索賠;如無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貨證明書,確認租賃物件如數收妥,並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貨的租賃物件在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方面與購貨合同的規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合同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儘可能地協助乙方向賣方索賠。但鑑於融資性租賃,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維修與保養

  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保用期過後,乙方應負責裝置的維修和保養,使之維持良好的狀態,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和復原。如無法修復,乙方仍應無條件地履行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六條 租賃及費用

  1.租賃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運費、保險費、融資利息、手續費及銀行費用等。考慮到合同簽署時尚不能確切估計上述成本的實際金額,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計算的。租賃物件議付後,如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應以實際成本為準。具體金額屆時由甲方以書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擔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償還一次本息。 年 月 日前為寬限期,僅支付利息。自 年 月起,每 年償還一次本息,共分 次還清。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後,如期如數將應付租金電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3.本合同的計算貨幣為 ,利息採用該貨幣的固定/浮動利率。

  固定:年息按年期固定利息 %計算。

  浮動:按每期付息之日倫敦同業拆放(libor)期利率為基礎另加 %利差計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賃物件總金額的 %作為一次性手續費。用人民幣支付的金額部分,可按付款當日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即向乙方發出付款通知書,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天內將手續費電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5.乙方還應承擔以下幾種費用。銀行費用;交貨途中的保險費和運輸費(cif除外);從目的港到乙方企業的國內運輸費;租賃物件的進口關稅;租賃物件在國內的保險費;由於乙方的原因推遲用款的承擔費。上述各種費用,如乙方需委託甲方代辦者,均應在開證前把有關款項匯入甲方賬戶,或收到有關費用打入成本,否則不能開證。

  第七條 保證金

  1.在本合同簽訂的十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作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致使甲方遭到損失,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賠償的金額。

  第八條 保險

  1.無論檢驗時可能發生什麼情況,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利益,租賃物件一俟抵達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保險公司以甲方的名義對物件投保財產險。其投保金額不得低於租賃物件的總金額,投保期不得短於租賃期。投保應使用外匯。保險費在簽約時按每年 %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關稅租賃物件及附帶原料等的海關關稅等各項稅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應自行向當地有關部門辦理免稅手續,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關證明。核准後,乙方即應把免稅證明寄交甲方,以辦理報關手續。

  第十條 遲延利息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罰息在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 %計收。

  第十一條 經濟擔保

  1.乙方委託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2.擔保人有義務擔保和督促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包括乙方發生倒閉、停產、合併等情況),當乙方不能按時償還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十天之內無異議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義務。

  第十二條 租賃物件在租賃期滿時的處理租賃期滿時,乙方可按美元的象徵性貨價向甲方買進租賃物件,貨款列入最後一期租金內。甲方應在收款後一週內送乙方一份“裝置所有權轉讓書”,以確認租賃物件所有權的正式轉讓。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當事人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時,雙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有關仲裁或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四條 附件下列各附件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租賃委託書

  2.租賃合同附表

  3.購貨合同及裝置清單

  4.經濟擔保人的“不可撤銷擔保書”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濟擔保人持合同副本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擔保人:

  代表:

融資租賃合同8

  1)出租或承租條款

  這是租賃合同的第一項條款,表明出租人同意按承租人要求向所指定的供貨商購買租賃裝置,然後將裝置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該條款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第一,合同當事人及合同簽訂的日期和地點。這一條款主要解決合同的主體為誰,訂立人的訂約資格和訂立日期以及合同履行的地點等問題。此外,還應當說明合同的簽訂日期和地點,這有利於解決合同生效日期、終止日期、履行日期、履行地點等法律問題。

  第二,租賃標的物。這一條款主要解決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即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購買的裝置或物品,這是合同當事人各方權利與義務的共同指南。合同中應當明確租賃標的物的名稱、質量、數量、製造廠商、出廠日期、規格、型號、裝置的技術性能等。此外,關於租賃標的物的涉及工程技術的內容說明一般只在合同正文簡要規定,另附表詳細加以說明。

  第三,承租人對購貨合同的確認。這一條款主要解決的是防範承租人中途毀約,使出租人遭受損失,從而排除出租人對租賃裝置的擔保責任。因為融資租賃合同中,由承租人選擇租賃裝置後,出租人再與供貨商訂立購貨合同購買租賃裝置,然後出租給承租人使用。這一購貨合同經過承租人確認方可生效,就能起到規範承租人行為的目的。當然,該條款應當明確以下內容:承租人是依靠自己的技術和判斷選定租賃裝置和供貨商,而非經出租人說明作出的選擇;承租人知道並承認出租人與供貨商之間不存在互為代理關係;承租人承認購貨合同是出租人根據自己的要求訂立的,並且經承租人確認,承租人承認購貨合同的標的物就是自己選定的租賃裝置或物品。該條款是現代租賃合同與購貨合同的關聯條款,應當詳細規定,謹防遺漏。

  2)租金條款

  租金條款是租賃合同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條款。合同對租金的規定包括租金總額、租金支付方式、支付地點和次數、每期支付的金額、租金計算方法等(關於租金的內容和計算方法第21節已有詳細介紹)。

  此外,租金條款中還包括了絕對責任條款,即在租賃期間不管發生任何影響租賃裝置的情況,承租人都沒有扣除、抵消或反訴任何數額租金的權利,而只有絕對地無條件地支付租金義務。但是也存在例外,當下列情況發生時絕對條款將失效:租用的裝置已經滅失、租賃合同是非法或無效的、出租人侵犯了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裝置的完全佔有權、出租人沒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責任。

  3)維修保養條款

  租賃期內,承租人享有租賃物的使用權,出租人則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維修和保養承擔責任。這一條款詳細規定承租人承擔的服務專案、租賃物的維修保養要求、費用負擔以及租期內租賃物造成損失時,出租人應承擔的責任等。其主要內容如下:承租人必須嚴格按照技術操作程式的要求使用該租賃裝置;裝置製造商所提出的維修專案均屬於承租人責任範圍;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裝置的任何結構,以防出租人對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受到侵犯。但是在徵得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對小於裝置使用壽命的某些零部件定期更換,所更換的零部件的價值和效用應不低於被替代的,他們也可以按目前的技術發展狀況來更換零部件,並提供裝置部件的等級資料;若承租人自己不具備維修能力,可以委託具備該能力的其它公司代為修理裝置。

  4)保險條款

  租賃業務中對租賃物進行保險是一個必備的程式。該條款對於保障租賃雙方免遭或減少意外災難和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是比較有利的。保險一般分為兩部分,一是財產保險,即對租賃物進行投保;二是責任保險,即對因租賃物造成第三者受損的責任進行投保。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保險範圍、投保人、保險的收益人等。其中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不應低於全價更換租賃物的價值。

  5)擔保條款

  擔保條款的設定在於保障租賃合同的順利履行,降低承租人的違約風險。租賃合同的擔保有保證金和擔保人兩種方式。保證金是承租人根據雙方約定的金額在訂立租賃合同時向出租人交納的,作為履行合同的保證。若租賃期內承租人違約,出租人有權從保證金中抵扣承租人應付的款項。擔保人是保證承租人按合同履行義務、有保證資格和擔保能力的單位或個人。若租賃期內承租人有違約行為,擔保人必須代為支付理金或承擔連帶責任。若合同採取擔保人方式擔保合同的履行,必須明確保證的範圍、保證期限、保證責任的承擔事項,並由擔保人在合同上作擔保簽字。

  6)租賃期限和期滿處理條款

  租賃期限是根據租賃物的經濟壽命、使用年限及利用裝置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的,租賃期限一般相當於租賃物的折舊年限。租賃物的租賃期限、租賃的起止日期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租賃期限可以自租賃物安裝除錯完畢、承租人正式使用時開始計算,也可以從承租人驗收後向出租人開出收據之日算起。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的處置有三種方式,即留購、續租和退租。在當前我國的現代租賃業務實踐中,以留購為主。承租人在租賃期滿時多選擇留購方式,按雙方約定、以象徵性價格購買租賃物的所有權。

融資租賃合同9

  當前,可能對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產生影響的,有以下幾個較為突出的因素:出租人是否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資格的審查。

  對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資格的審查,是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特殊要求所決定的。由於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不僅僅是從事租賃,還包括其他金融業務、國際貿易等,因此,國家對這類企業實行嚴格控制,未經行業監管部門批准,其他企業不得以融資租賃作為常業經營。否則,即應認定所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首先應當肯定的是,融資租賃是一項金融業務,經營金融業務的資格必須得到金融監管部門的許可。1998年7月13日,國務院釋出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物件進行的非法集資;3、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4、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顯然,此規定將金融租賃作為必須經人民銀行批准的金融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此條款並未以投資主體作為區分是否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標準。

  同樣,如果由人民銀行(現由銀監會)批准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吸收外資的話,僅由銀監會批准是不夠的,還需由商務部對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批。中國人民銀行1994年釋出的《金融機構管理規定》也將金融租賃列為金融業務。而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卻無需金融監管部門的批准,僅履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設立的審批手續,人民法院不得不承認並接受這一現實,認可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合法性。這與我國長期以來,沒有一部規範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行為的法律,導致行政許可權劃分不清有關。

  融資租賃方式

  融資租賃方式的多樣化是租賃產品創新的一個重要手段。《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租賃方式,就包括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賃、槓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等。實踐中,還有各種不同租賃方式的結合。在審理不同融資租賃方式下的糾紛案件時,人民法院不僅對採取《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以租賃方式進行的融資租賃交易予以承認,而對於當事人之間約定的、不違反國家禁止性規範的、具有創新性的租賃方式不會輕易否定其效力。

  融資租賃物的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涉及融資租賃物件時,統一使用了租賃物的稱謂,沒有對租賃物給出一個清晰的概念和限定,而將這個問題留給了融資租賃的實務、監管和司法部門去解決。《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採取概括的方式規定:“適用於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採取列舉的方式,規定租賃物包括“國內外各種先進或適用的生產裝置、通訊裝置、醫療裝置、科研裝置、檢驗檢測裝置、工程機械、交通工具(包括飛機、汽車、船舶)等機械裝置及其附帶技術”。比較兩個《辦法》可以看出,對租賃物的種類認識有所不同,固定資產包括了不動產,不包括無形的技術在內;而附帶技術則包含了具有智慧財產權的無形資產,如軟體等。

  影響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的因素

融資租賃合同10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 牌, 型號,核定載重量為:噸;車牌號碼為: ;發動機號為:;車架號為: ;車輛顏色為: ;汽車 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戶手續。

  第二條 營運線路及運輸貨物型別

  第三條 租賃期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四條 租用金支付方式

  1、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總租金共計人民幣費用及稅費)。分期付清,第一期付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第二期付 年月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第五條 產權歸屬

  1、合同期間,在乙方未支付所有租金款項前,該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上述全部租金及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稅費、保險費、過戶費)後,即可購得該車的原始基本產權,即該車的所有權歸乙方,其後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過戶時,甲方應給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手續。但車輛的營運證照是政府交通部門發給甲方的合法營運證件,一切牌照屬甲方資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牌證年審等工作,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專案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

  3、合同期間,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劫、被盜或其他原因導致車輛丟失或損壞時,甲方協助乙方報有關部門處理,並主導法律層面的對外關係,因乙方及車輛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發現乙方利用車輛進行違法經營,甲方有權予以糾正制止,並追究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並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費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令、規章等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自負盈虧。嚴禁利用車輛參與違法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私自將該貨車他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上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款項,按月向甲方交納由甲方代辦的相關車輛規費款(包括保險費、運管費、車船稅等),由甲方統一辦理下一個月的有關證照所需費用也可在運費中抵扣,否則甲方不予辦理。

  5、司機遺失證件或發生交通事故(包括被竊、意外丟失,或因車輛使用原因被政府部門扣車扣證等)造成車輛停產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但如果因此給甲方帶來直接或間接損失,也由乙方承擔。

  6、乙方與甲方是合作關係,如乙方聘用司機工作,須為司機購買社會保險和人身損害險,保障司機的權利,如因乙方沒有或不能履行此義務,因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和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賠償,並從相關費用中扣減乙方應付的款項。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拖欠車輛租賃款,每逾期一天加收 的滯納金,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

  5、如因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配合交警部門處理;拒付應付事故賠償款等,造成對甲方不利影響和損害,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乙方不承擔或是無力履行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車輛。

  6、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後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必須找一個或兩個擔保人,擔保人對乙方承擔法律連帶責任,擔保人的資格由甲方認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地為深圳市。

  第七條:保密協議:本協議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雙方不能向無關的第三方(擔保人除外)透露部分或全部內容,否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賠償人民幣壹萬元整。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影印件:(附後) 擔保人:(1)

  擔保人:(2)

  擔保人身份證影印件:(附後)

  日期:年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11

  國際租賃是指不同國家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其裝置交給承租人有償使用的一種合同關係。現代國際租賃業務主要有三種類型,即融資性租賃、綜合性租賃和服務性租賃。融資性租賃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自己出資或者向銀行貸款,從供貨廠商那裡購買承租人指定的裝置,然後將購入的裝置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付租金。融資租賃具有融資融物的雙重功能,主要在租用專用裝置或大型成套裝置時採用,這種方式在國際租賃業務經常被使用,這種租賃方式根據不同的業務特點又可分為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等。綜合性租賃是一種把租賃與補償貿易、加工裝配等其他對外經濟合作方式結合起來的租賃業務。而服務性租賃亦稱經營性租賃,租賃公司既向承租企業提供資金、裝置,又向承租企業提供裝置維修、保養服務以至提供或培訓有關技術人員。這種租賃形式由於租賃公司要提供多種服務,所以其租金也較高。

  國際融資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購買本合同附件“裝置清單”上所列的租賃物件,並出租給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擁有租賃物件的所有權,乙方享有完全的使用權,但不得對所租物件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二條 租賃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雙方開始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單方解約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並不是租期的開始。租賃物件的議付日為起租日,物件一經議付,租賃期即告開始,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確認。本合同的租賃期為年。

  第三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租賃

  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租賃委託書。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件和貨價,在購貨合同的技術條款附件上正式簽字,並在購貨合同上作確認簽字。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甲方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向乙方交貨。對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的延遲交貨,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抵交貨地點後,乙方應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分別在驗收和試車後把驗收證明和試車報告寄交甲方。如發生問題,甲方及時配合乙方對外索賠;如無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貨證明書,確認租賃物件如數收妥,並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貨的租賃物件在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方面與購貨合同的規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合同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儘可能地協助乙方向賣方索賠。但鑑於融資性租賃,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維修與保養

  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保用期過後,乙方應負責裝置的維修和保養,使之維持良好的狀態,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和復原。如無法修復,乙方仍應無條件地履行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六條 租賃及費用

  1.租賃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運費、保險費、融資利息、手續費及銀行費用等。考慮到合同簽署時尚不能確切估計上述成本的實際金額,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計算的。租賃物件議付後,如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應以實際成本為準。具體金額屆時由甲方以書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擔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償還一次本息。 年 月 日前為寬限期,僅支付利息。自 年 月起,每 年償還一次本息,共分 次還清。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後,如期如數將應付租金電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3.本合同的計算貨幣為 ,利息採用該貨幣的固定/浮動利率。

  固定:年息按年期固定利息 %計算。

  浮動:按每期付息之日倫敦同業拆放(libor)期利率為基礎另加 %利差計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賃物件總金額的 %作為一次性手續費。用人民幣支付的金額部分,可按付款當日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即向乙方發出付款通知書,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天內將手續費電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5.乙方還應承擔以下幾種費用。銀行費用;交貨途中的保險費和運輸費(cif除外);從目的港到乙方企業的國內運輸費;租賃物件的進口關稅;租賃物件在國內的保險費;由於乙方的原因推遲用款的承擔費。上述各種費用,如乙方需委託甲方代辦者,均應在開證前把有關款項匯入甲方賬戶,或收到有關費用打入成本,否則不能開證。

融資租賃合同1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xx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透過)

  法釋〔20xx〕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於20xx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透過,現予公佈,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xx年2月24日

  為正確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第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作出認定。

  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處理。

  第二條 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透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

  第三條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四條 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後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並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

  二、合同的履行和租賃物的公示

  第五條 出賣人違反合同約定的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承租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拒絕受領租賃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租賃物嚴重不符合約定的;

  (二)出賣人未在約定的交付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交付租賃物,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在催告期滿後仍未交付的。

  承租人拒絕受領租賃物,未及時通知出租人,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租賃物,造成出租人損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六條 承租人對出賣人行使索賠權,不影響其履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支付租金的義務,但承租人以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為由,主張減輕或者免除相應租金支付義務的除外。

  第七條 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出租人轉讓其在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權利,受讓方以此為由請求解除或者變更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九條 承租人或者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讓租賃物或者在租賃物上設立其他物權,第三人依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或者其他物權,出租人主張第三人物權權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租人已在租賃物的顯著位置作出標識,第三人在與承租人交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物為租賃物的;

  (二)出租人授權承租人將租賃物抵押給出租人並在登記機關依法辦理抵押權登記的;

  (三)第三人與承租人交易時,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行業或者地區主管部門的規定在相應機構進行融資租賃交易查詢的;

  (四)出租人有證據證明第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交易標的物為租賃物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歸出租人的,因租賃物毀損、滅失或者附合、混同於他物導致承租人不能返還,出租人要求其給予合理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三、合同的解除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出租人與出賣人訂立的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且雙方未能重新訂立買賣合同的;

  (二)租賃物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物的;

  (三)因出賣人的原因致使融資租賃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投資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物的;

  (二)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三)合同對於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經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四)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

融資租賃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戶號: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戶號: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買進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1、5項,該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11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件的所有權隨時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為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海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合計額。

  2.租金用美元額度支付時: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的30天內將本合同預計所需要的美元額度採用銀行劃撥的方式____次劃入甲方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美元額度戶頭。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的租金的當月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並以貿易內部結算價格(1美元兌換____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透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3.租金直接用外幣支付時:

  租金用租進或購進租賃物件的同一貨幣計價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日期內直接匯入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帳戶。

  美元帳號:____;日元帳號:_____;歐元帳號:____。

  4.租金用調劑美元支付時: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並以中國銀行調劑美元價格(1美元兌換____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

  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透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我國政府或租賃物件出口國政府增減有關稅項、稅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4項所列的卸貨港(以下簡稱交貨地點),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從中國商品檢驗局取得商檢證明並應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當需要賣方派人來華時,甲方負責辦理邀請外商來華的手續。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第9項規定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FOB或C&B條件交貨時,由甲方辦理租賃物件的進口運輸保險手續。

  2.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為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3.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外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或其它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乙方委託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合同法》及《擔保法》的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根據我國《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人民法院裁決。

  2.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協議或租賃合同需要仲裁時乙方有責任提供的資料並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略);

  2.租賃委託書及附表(略);

  3.租賃裝置確認書(略);

  4.甲方購貨協議副本(協議號: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略)。

  第十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經理:________業務員:________

  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14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使用者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裝置更新,支援國內使用者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裝置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使用者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裝置、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_元。

  2.合資合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方,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透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

  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付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使用者和專案。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資訊。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使用者和專案。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裝置,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資訊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字。

  (5)協助對國外使用者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裝置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週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傳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儲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定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階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

  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透過方可作出。關於(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階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許可權的租賃專案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許可權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階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透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出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檔案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儲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儲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傳送檔案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簽字。

  中方簽名:__________

  _____

  外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

融資租賃合同15

  (一) 合同法 定義

  重交易形式,調整交易各方的權責利

  融資租賃 指的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和供貨人的選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提供給承租人去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限結束之後,一般由承租人以象徵性價格購買租賃的物件,租賃物件的所有權由出租人專業到承租人。

  1)融資租賃:“你選我付款,質量廠家管”“你租我才買,我買你必租”“想要所有權,租金要付清”

  2)與普通租賃的主要區別

  相同點: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租賃資產,不屬承租人的 破產財產 。

  不同點:普通租賃一般是一個合同,雙方當事人,租賃物一般為出租人已有的物品;融資租賃一般是兩個合同,涉及三方當事人,承租人行使租賃物的購買選擇權,出租人承擔租賃物購買的付款義務。出租人不承擔租賃物的質量瑕疵責任,由供應商直接對承租人負責。

  從本質上書,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

  (二)會計準則的定義

  規範租賃交易各方的會計計量、核算和資訊披露。不重交易的法律形式,重交易形成的經濟實質。

  融資性租賃:五條標準,符合一條就是融資租賃

  租賃到期所有權發生轉移;

  租賃期限大於裝置折舊年限75%;

  租金支付額的現值大於購置成本90%;

  承租人有廉價購買選擇權;

  承租人的專用裝置。

  融資租賃租賃資產記賬及租金的會計處理:

  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出租人記應收租賃債權。承租人提取折舊,所得稅稅前扣除。

  (三)稅法的定義

  對於出租人:

  增值稅 :

  無融資租賃資質單位的融資租賃業務視同銷售產品,適用增值稅率

  外資企業 投資總額內購買國產裝置退增值稅

  營業稅:

  有融資租賃資質視為金融服務,適用金融業融資租賃稅目,按利差5%繳納

  對於承租人:

  融資租賃:承租人提取折舊,所得稅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