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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管理協議書

委託管理協議書合集六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管理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1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XX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標要求

  物業管理資質________級。

  三、價款支付方式

  中標人向受託人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

  四、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五、本協議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方式和時間,向受託人支付報酬。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約定之日起生效。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委託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前期物業管理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招標代理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訂立,通用於各類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託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委託主體資格和支付代理費用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7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代理費用: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委託人用以支付受託人的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總額。

  1.9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委託人支付受託人代理費的方式和方法。

  1.10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在內容的形式。

  1.1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所應承擔的責任。

  1.1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其他的要求。

  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5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限的最後一天。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專案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

  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與物業管理有關的物業專案開發建設的政府批件;

  (2)向受託人提供滿足完成物業招標代理業務的全部資料,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絡,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費用;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要求,否則受託人有權拒絕這類要求。

  4.4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得到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4.6確定受託人提供的有關資料。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的工作範圍,選擇有足夠經驗的物業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前期物業招標代理工作。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其招標工作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物業管理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受託人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6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7受託人不得接受任何投標人的獎品、宴請和賄賂,不得洩漏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以下權利

  (1)向受託人詢問本次物業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2)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前期物業專案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3)要求受託人提交物業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4)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5)依法選舉中標人;

  (6)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的原因,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1)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有權提出建議;

  (2)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答覆;

  (3)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4)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5)對於本合同前期物業專案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和複製的權利;

  (6)依法享有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費用與支付

  8.委託代理費用

  8.1按照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的物業招標代理工作範圍,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費用的計算方法、金額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前期物業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在預算範圍內由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受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受託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9.委託人代理費用的支付

  9.1本合同簽訂後,委託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費用_____%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物業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額外工作,需支付的費用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費,自應支付之日起,向受託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應支付之日起計算。滯納金的計算方法,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4委託人在雙方約定的支付時間,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費用,除支付滯納金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費用的利息。

  9.5支付代理費的幣種、匯率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6委託代理費用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人不得轉嫁支付責任。

  四、違約、賠償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為保證物業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費用;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款提出的受託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物業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專案有關的物業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6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洩漏了與本合同前期物業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1.索賠

  11.1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賠。

  11.2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3受託人向委託人提出索賠,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進行。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提出補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受到受託人遞交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未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作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受到受託人遞交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4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爭議解決的方式。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物業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物業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物業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日通知受託人。

  13.2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變更或解除7日前通知對方,應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損失,賠償方法或金額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3.3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須採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14.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附生效條件時雙方在協議書內約定。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物業招標代理業務後,委託人支付了全部代理費用(含增加額外工作的費用)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已完成工作的費用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託人和受託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

  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律

  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適用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與物業管理有關的物業專案開發建設的政府批件或相關資料情況的時間:______________

  (2)向受託人提供滿足完成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業務其它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託人提供的保證物業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絡的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託人的義務

  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物業招標工作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為招標人提供的完成物業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擁有的其它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擁有的其它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代理費用與支付

  8.委託代理費用

  8.1代理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代理費用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託代理費用的支付方法

  9.1預付款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受託人完成額外工作,委託人需支付的費用:_____________

  9.3滯納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支付代理費用的幣種:______________;匯率: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費用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合同後,中途不得再與其他招標代理機構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合同,若違反此規定則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中標價代理費的雙倍違約金。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款約定的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前期物業招標工作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爭議

  11.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2.合同份數

  12.1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託人_______份,受託人_______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

  _______

  受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為實現共創效益、共謀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公司事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經營管理相關事宜。

  1、甲方仍作為一個經濟實體歸原始股東_______、_______所有,股權份額不變,________為董事長,對公司重大事項享有最終決策權。

  2、乙方投入現金______萬元,協議簽訂______日記憶體入甲方帳戶,作為受託經營管理風險保證金,不享有股份權,委託經營管理協議終止後__________日內按相關約定清算退付。

  3、乙方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對公司全面事務進行管理。受託經營管理後公司實現年稅後純利潤_________萬元以內(含_______萬元)則乙方享受稅後純利潤分紅_______%;年稅後純利潤超過_________萬元至__________萬元部分乙方享受稅後純利潤分紅______%;年稅後純利潤超過________萬元部分乙方稅後純利潤分紅________%(注:計算稅後純利潤時應剔除付給乙方的分紅報酬)。

  二、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期限_______年,期滿根據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委託經營管理協議。

  三、權利和義務。

  1、公司實行總經理責任制,乙方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對公司全面事務進行管理。該協議簽訂生效後15日內乙方應向甲方遞交責任狀,明確責任和預期目標。

  2、乙方有權擬定公司發展戰略、公司規章制度、人事任免、考核、工資方案、銷售策略及定價方案、採購方案、生產程式及安全方案等,須書面報董事會決議後方可執行,否則視同違約扣罰風險保證金XXXX元/次/項並承擔相應後果。

  3、公司重大事項須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決策產生失誤對公司造成損失的,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作出的決策產生的失誤對公司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從乙方的風險保證金和分紅中扣除;若甲方擅自作出的決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單獨承擔。

  4、乙方必須保守所知悉的公司商業資訊、技術等各項公司秘密。乙方不得再與他人進行合作事務或與其他公司(或人)發生勞務關係等。

  5、乙方每月從公司預支工資 元(從年底結算分紅中扣除),甲方董事會成員及乙方費用報銷參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6、乙方必須狠抓安全生產管理,乙方人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非人為原因所致安全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7、因預期目標未能實現,甲方有權在乙方遞交責任狀6個月後終止委託經營管理關係。

  四、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且乙方資金到位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在__________證券__________營業部開設的賬戶(資金賬號: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下稱委託賬戶。)內的資產總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進行資產管理。

  二、乙方在委託賬戶內做合法證券買賣, 如發生虧損,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該協議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均無權單方面劃轉委託賬戶內資金。

  三、乙方自願將其所有的、在__________證券_________營業部開設的賬戶(資金賬戶: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下稱質押賬戶)下的資金及證券市值總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萬元)作為質押,作為償還甲方委託資產本金及約定收益,直至協議期限屆滿。質押資產包括該資金賬號下的所有分支賬戶內的資產。

  四、甲方保證委託資金來源的穩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雙方同意此筆委託期限為____個月,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六、乙方保證向甲方質押資金及證券來源的穩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保證不再向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進行重複質押或擔保。

  七、基於資金安全需要,甲、乙雙方應放棄申請辦理使用“銀證轉賬”系統的權利,如甲乙方已辦理使用“銀證轉賬”系統,應在本協議正式簽署前予以撤銷。資產委託期限內,甲乙雙方均無權單方對本協議中有關的資金賬戶進行撤消指定交易、轉託管或轉出資金、證券等資產轉移行為。乙方在質押賬戶內支付利息除外。

  八、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取得質押賬戶的監控權和在特定情形下的處分權。乙方特別授權甲方工作人員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特別代理人(特別授權書附後),在本協議第十二、第十三條約定情形出現時對監管賬戶行使處分權。甲方認可該乙方特別代理人為本方委派的人員。

  九、乙方承諾給予甲方________的年委託收益率。乙方進行證券買賣的損益與甲方無關,如發生虧損,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同時應從質押的資金或證券中予以補足,若乙方的質押資金或證券仍不足以彌補,甲方有繼續追索餘額的權利,直至乙方付清甲方委託資產本金及約定收益。

  十、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第九條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資產本金及委託收益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萬元)。乙方向甲方付清委託資產本金及約定收益後,本協議中監管賬戶內的資產歸乙方所有。

  十一、質押期間,如乙方投資的股票屬於高風險股票,標準為:股票高位盤整,在一年內股價已翻番或前二年已達2倍以上漲幅的;做莊比較明顯,莊家已控盤的股票;*st股票;則甲方特別代理人可持授權憑證對質押賬戶行使處分權,單方面處分監管賬戶內的股票,包括賣出股票。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十二、作為賬戶實際操作人,乙方有義務隨時瞭解委託賬戶與質押賬戶的資產情況,並保證質押賬戶與委託賬戶的總資產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萬元。質押期間,出現質押賬戶與委託賬戶總資產降至前述金額時,乙方應於次日(交易日)證券市場開盤前,追加保證金或證券,使監管賬戶中的總資產補足至________萬元。

  十三、如乙方未能按第十二條要求補足資產或協議到期日(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時)乙方不能按要求歸還甲方的委託資產本金及本協議約定收益合計________萬元,則乙方立即喪失對監管賬戶內資金及證券的處分權,甲方特別代理人可持授權憑證對監管賬戶行使處分權,將監管賬戶內證券變現並將賬戶內資金按甲方委託資產本金及甲、乙雙方約定收益劃入甲方指定賬戶,同時,本協議終止。出現該情形時,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提前收回委託資產及約定收益,乙方須自行承擔因乙方特別代理人行使處分權造成的監管賬戶內資產的損失。

  十四、協議期間,如國家(包括地方性)有關權力部門依程式對質押賬戶或委託賬戶上的證券或資金採取查封、凍結、強制劃轉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甲方在委託期間單方面提前中止委託協議的,應與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方應自動放棄委託資產的收益,並承擔委託資產同期銀行利息的違約金。因提前中止協議而造成委託資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十六、乙方在委託期間單方面提前中止委託協議的,應與甲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乙方將視同委託期限已經完成,應當向甲方支付委託資產的本金及承諾的收益。

  十七、在協議有效期間,如因股票長期停牌或摘牌而造成股票凍結,乙方仍應按期歸還甲方委託資產本金及約定收益。

  十八、如遇國家政策法規變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本協議繼續執行,甲、乙雙方應及時無條件終止協議,並在協議終止當天返還甲方委託資產本金及約定收益,不得異議。

  十九、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協議附件:特別授權委託書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4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協議目的:

  受託之資金是進行專項的國際貨幣投資,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規範在資金委託管理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信任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資金範圍

  1、 委託資金管理專案及金額

  現甲方將下列專案及資金委託乙方進行資金管理;

  資金交易賬號:

  賬戶資金金額: (小寫) (大寫)

  2、委託資金的合法性

  甲方保證其委託資金來源合法,且在法法律上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

  3、委託資金的賬戶

  A.對於委託資金,由甲方開設專用的理財交易賬戶,委託乙方進行管理。

  B.在資金委託管理期間,甲方對委託資金賬戶,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實施以下操作:

  .辦理轉委託及撤銷指定交易;

  .對賬戶進行交易。

  第二條:資金委託管理方式

  1、資金委託管理的目的和原則

  資金委託管理的目的是透過專業投資、分散和減少風險、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2、管理方式

  乙方在進行受託資金管理時,根據政策和市場狀況,在具體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確定投資組合,並負責具體操作和風險控制。

  3、外匯交易商:KVB崑崙國際

  4、監管機構:ASIC、NXZ、FSPR、金融市場監管局、紐西蘭金融監管、加拿大金融監管、中國銀監會。

  5、委託方費用: A、資金管理費用:暫無

  B、提前贖回費用:本金3%

  第三條:委託計劃與利益分配

  1、保本_70__%,委託資金 人民幣,委託時間______個月。

  2、甲方委託資金管理的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以甲方委託資金到賬並正式交付乙方管理為正式起始日。

  4、在委託期間之內,表現費按以下比例進行分成:

  月純贏利比率0--20% 不進行分成。

  20%≤月純贏利比率 該月收取純盈利的50%為表現費。

  在委託期間內,當純盈利超過20%時,從次月起每月第一個交易日進行盈利部分分紅結算,並確保在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結算給乙方。次月純盈利的基數將以該賬戶盈利結算分紅後的委託金額為計算單位。

  5、在委託期間內,當甲方資金總額虧損超過40%時,甲方有停止帳戶繼續委託的權利,並按照本保本協議對乙方索要賠償。

  第四條:委託資金的收回

  1委託期滿後,甲方有權將委託資金和依協議應得的收益同時收回。

  2委託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將通知甲方前來辦理資產和收益的結算手續。

  3甲乙雙方完成結算後,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按原約定分配支付乙方相應金額,雙方同時解除本次投資理財委託協議。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是否續約。

  4甲乙雙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提前解除協議。

  5如果甲方或乙方非本協議規定的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協議,除非有重大的原因方可共同協商解除協議,如果甲方委託資金已有收益,則相互按原約定分配。

  第五條: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A.甲方擁有委託資金的所有權利和取得約定的委託資產收益的權利。

  B.在資金委託管理期間,甲方應支援乙方的操作策略。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乙方到期將賬戶資金結算單送到甲方處。

  B.乙方擁有取得約定收益的權利。

  C.乙方在操作委託資金期間,若虧損額度超過計劃金額,乙方應補足超過部分。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將由違約方承擔,並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協議生效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手印並在甲方將資金按本協議規定的委託資金全額交由乙方管理時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委託方簽字及印鑑): 乙方(受託方簽字及印鑑)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5

  委 託 單位: 重慶市綦江港航管理處

  法定代表人:————————

  受委託單位: 綦江縣趕水鎮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根據《行政處罰法》、《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重慶市鄉鎮船舶管理辦法》、重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重慶市綦江港航管理處委託綦江縣趕水人民政府按照委託的執法許可權,對本行政區域內水上安全行使行政執法權:

  一、委託執法範圍

  負責本街道行政區域內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直接查處水上安全違規違法行為。

  二、委託執法許可權

  受委託單位在委託許可權範圍內以重慶市綦江港航管理處的名義對水上安全違規違法行為行使下列監督管理職權:

  (一)行政檢查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重慶市鄉鎮船舶管理辦法》、《重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上安全違規違法行為行使行政檢查權。

  (二)違法行為制止權。對水上安全行為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個人或生產經營單位有水上安全違規違法行為,有權要求違法違規行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糾正,並向重慶市綦江港航管理處報告。

  (三)部分行政處罰權。對轄區內水上交通安全實施監管,糾正違章行為,責令限期整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違法違章行為處以500元以下罰款。處罰金額在工作上500以上的必須報經委託單位稽核後予以處罰,處罰時必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汙得當、程式合法、手續完備。

  (四)提請行政處罰權。受託鎮人民政府發現違法行為不屬於其法定職權或者委託職權範圍的,應當提請委託單位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

  三、委託執法責任

  (一)委託單位責任

  1.指導和監督受委託單位在委託許可權範圍內以委託單位名義實施行政執法行為;

  2.對受委託單位因違法導致案件錯誤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委託單位承擔,委託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後,可以根據受委託人的過錯責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償;

  3.對受委託單位違法或者不適當的行政執法行為予以糾正或者撤銷;受委託單位違法實施行政執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委託單位可以解除委託執法協議;

  4.委託單位應組織受委託單位執法人員參加市或區縣政府法制辦組織的執法資格培訓及相關業務學習,併為其申辦市政府行政執法證件;

  5.委託單位為受委託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及規範的行政執法文書、表格;

  6.委託單位將部分行政執法權委託給被委託單位後,委託單位應當承擔被委託單位在履行委託行政執法職責過程中產生的實際費用。

  (二)受委託單位責任

  1.受委託單位只能在委託許可權和範圍內實施行政執法行為;

  2.受委託單位在履行行政執法行為時,必須出示有效的行政執法證件,並按法定程式實施行政執法行為;

  3.受委託單位不得再委託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委託單位委託的行政執法行為;

  4.主動接受委託單位的指導和監督,參與和配合委託單位的行政執法工作;

  5.嚴格按照委託執法的有關規定,以委託單位的名義製作行政執法文書;

  6.建立相關的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和行政執法相關制度;

  7.每月底前按要求準確地向委託單位報送委託行政執法報表,定期彙報執法情況,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

  8.及時向委託單位書面報告在委託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9.受委託單位以自己的名義執法或者超越委託許可權,亂施行政處罰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受委託單位自行承擔。

  四、委託期限

  從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本委託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者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後,每五年由委託單位進行一次稽核,經稽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委託書;經稽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委託。

  五、本委託書一式四份。委託單位和受委託單位各執一份,另兩份分送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縣政府法制辦備案。

  委託單位(蓋章) 受委託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二〇〇七年十月一日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6

  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

  乙方 (委託方):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為加強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 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 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區_____路的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 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走廊、腳踏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透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年內達到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至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 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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