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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

  為保證校園人身、財產安全,各部門和個人都有義務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的任務。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消滅火災隱患,杜絕火災發生,特制定檢查制度。

  1、檢查的重點專案:教學樓、園丁樓、實驗樓、科教樓、圖書館、宿舍、食堂等各樓的安全出口、走廊、樓梯轉彎處,疏散通道被封堵、佔用的情況。

  2、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誌缺少,損壞或標識錯誤,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的。

  3、消防水源,消火栓,滅火器不足或者損壞;消防裝置埋壓、圈佔、挪用,影響正常使用的。

  4、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不健全,責任人不明確的,防火檢查無記錄,不落實的。

  5、各部門以及食堂使用電器產品的安裝或者線路、管道的鋪設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危及消防安全的。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計算機房、電工等)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在崗情況。

  7、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2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消防安全標誌設定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狀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3

  倉庫由貯存物品的庫房、運輸傳送設施(如吊車、電梯、滑梯等)、出入庫房的輸送管道和裝置以及消防設施、管理用房等組成。

  倉庫按所貯存物品的形態可分為貯存固體物品的、液體物品的、氣體物品的和粉狀物品的倉庫;按貯存物品的性質可分為貯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倉庫;按建築形式可分為單層倉庫、多層倉庫、圓筒形倉庫。

  倉庫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一旦發生火災往往損失大、影響廣,因此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視,千萬不能疏忽大意。

  一、倉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組織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領導中確定一名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築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公安消防機構稽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時,應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進行消防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專職消防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徵求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意見。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倉庫應當建立並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二、倉庫儲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m。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

  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定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直通庫外。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佈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徵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乾燥的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溼度與溫度。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採暖時,應當採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於0.3m。

  三、倉庫裝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清爐。

  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修理。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築和構築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的防火負責人批准,裝卸作業結束後立即拆除。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裝置要採取防靜電的措施。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裝置需要維修時,應當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四、倉庫電氣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m。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難燃硬塑膠管保護。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單獨安裝電閘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倉庫電器裝置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裝置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定防護罩。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

  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氣操作規程。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規範的規定,設定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五、倉庫火源管理措施

  庫區應當設定醒目的禁火標誌。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柴、打火機等。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在庫區內使用火爐取暖,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准。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安全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庫區以及周圍50m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六、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應當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處寒冷地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對消防設施、器材採取防凍措施。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定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處嚴禁堆放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4

  為規範大廈的消防工作,檢查和防止消防隱患,特定如下制度:

  1、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消防安全檢查

  (1) 每月末及節日前對大廈各層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2) 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部、保安部、管理部的部門負責人參與。

  (3) 檢查專案為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及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4) 檢查各層配電房、風機房、茶水間及頂層電梯機房的電掣電器等設施裝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門鎖是否完好。

  (5) 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控測器、指示燈是否正常。

  2、 各層公司房間內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各公司房間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

  (2) 公司房間內所有使用的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3) 公司房間是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3、 後勤區域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裝置層各消防栓、滅火器是否完好。

  (2) 檢查各機房、電房設施裝置是否運轉正常,機房、電房內所配備的滅火器材是否完好。

  (3) 檢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暢通,指示燈及煙感報警系統是否正常。

  檢查中發現大廈內各種設施裝置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立即解決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5

  一、為了加強我省中小學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學校校長是學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規,保障學校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學校消防安全全面情況;

  (二)為消防安全提供必須的經費和保障;

  (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和責任人,簽定責任書;

  (四)組織消防安全檢查,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確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門、單位或主管人員,建立教職工義務消防隊;

  (六)組織制定符合本校實際的撲救初起火災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三、學校消防管理部門、單位或主管人員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消防法規、規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研究貫徹意見和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

  (二)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制定消防經費預算;

  (三)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指導消防重點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

  (五)結合學校和學生的實際情況,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對教職工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七)檢查學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實情況,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運轉、使用、管理情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工作臺帳;

  (八)負責組織初起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九)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十)參加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

  四、學校內部各單位要按照學校的要求,在消防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和措施;

  (二)對單位內部的教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

  (四)接受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的檢查指導,整改火災隱患;

  (五)學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五、學校要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內部檢查、考評、評先選優的重要內容。對消防安全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學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教育;對發生火險、火災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紀律處分等處理。

  六、對因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校長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學校內部下列單位(部位)應是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教室、學生宿舍、食堂、體育場(館)、醫務室、物資倉庫及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公眾聚集場所;

  (二)圖書館、閱覽室、檔案室;

  (三)水、電、氣、暖等生活要害部門(部位);

  (四)計算機室、電化教學中心、實驗室;

  (五)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單位;

  (六)施工現場;

  (七)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學校消防重點單位(部位)除認真執行學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外,還應該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職責,落實防範措施,保證消防安全。

  八、學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設施處於正常完好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一)佔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學生在校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將消防疏散標誌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疏散的行為。

  九、學生宿舍是學校消防安全的重點,要制定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防火工作責任。要在學生宿舍樓內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管理,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違章點蠟燭等使用明火的行為,嚴禁違章接拉電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及時清除宿舍內雜物,保持通道暢通。

  十、學校的改建、擴建、裝修等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應當將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關稽核,稽核批准後方能組織施工。工程竣工後,經公安消防機關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一、學校不得將場地、校舍出租給企業或他人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和經營活動。

  十二、學校要對施工、大型活動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學校的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管人員,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防範措施。

  十三、發生火災時,要立即組織實施滅火和啟動應急疏散預案,並及時報警,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嚴禁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滅火。學校要為公安消防機關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火災撲滅後,要配合公安消防機關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認定事故責任,核定損失。

  十四、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組織檢測、維修和保養,丟失、損壞、過期的,要及時補充、維修、更換,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對校園內消防供水系統定期檢查維修,確保正常執行。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測。

  十五、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單位或主管人員對學校的消防工作負有監督、檢查和組織整改的`職責。

  十六、學校消防檢查應堅持定期檢查與經常性檢查相結合。檢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消防制度及責任落實情況;

  (二)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況;

  (六)有無違章用火、用電等情況;

  (七)消防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理情況;

  (九)水、電、氣、暖等重要設施、裝置的執行情況;

  (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十七、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能馬上整改的要立即組織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要採取有效防範措施,保證安全;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師生生命安全的設施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

  十八、消防安全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或相關責任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十九、學校要自覺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對提出的工作要求,要認真落實;對要求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認真組織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

  二十、對學校周邊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學校無力解決的校內重大火災隱患,學校要提出解決方案,以檔案的形式及時報告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

  二十一、學校要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安排課時,聘請公安消防專業人員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逃生技能。

  二十二、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訓。培訓的內容應包括:

  (一)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學校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的知識和技能;

  (五)組織學生緊急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十三、學校制定的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指揮機構;

  (二)有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崗位、職責;

  (三)報警程式;

  (四)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工作措施;

  (五)撲救初起火災的措施;

  (六)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二十四、學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撲救初起火災的演練。按照應急疏散預案的要求,組織一次火場應急疏散演練。

  二十五、消防演練時,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設定明顯標誌,防止在演練過程中發生傷害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6

  (一)酒店滅火預案管理規定

  海納酒店整體建築為地下一層、地上八層,高約40米,建築面積26000平方米,20xx年7月份投入試營業,被市防火委員會列為市級防火重點保衛單位。

  l防火、防煙區劃分

  用防火門把每樓分為個防火分割槽,即客房部分、電梯間、寫字間,南北兩步梯為防煙樓梯,每個防火分割槽分別為一個防煙分割槽。

  l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電梯

  1、2、3、4號樓梯作為主要疏散通道,每個防火分割槽都有符合消防要求的安全疏散出口,並設有燈光疏散標誌、應急燈。

  消防給水系統

  消防水源是市政給水、自備井和樓頂消防水池給水,採用泵箱聯合供水方式,室外消防給水管道成環狀,設有水泵房,其中消防泵XXX臺,揚程XXX米,噴淋泵XXX臺,水泵接合器2套,8/F頂有XXX高位水箱XXX個,室內消火栓XXX套,每層XXX套,每套配置4kS1211滅火器4具,並設有遠距離啟動消防泵按鈕。設有專用消防電源。

  l消防控制中心和報警系統:消防控制中心設在首層,24小時有專人值班,主要有以下功能:

  (1)警報發出火災訊號和安全指令,及直通消防隊的報警通訊裝置。

  (2)消防水泵啟動。

  (3)控制電梯歸底。

  (4)監控重點要點要害部位,及主要通道的安全情況。

  (5)酒店在客房、餐廳、廚房、舞廳、機房等重要部位和其他火災危險性大的部位,分別設定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共XXX餘隻。

  l部位火災撲救程式

  1、酒店各部門要根據各自不同的工作性質,對照崗位認真組織員工學習滅火預案,並將預案內容學懂學透,更好的應用於實際滅火之中,達到人人熟知、熟練的目的。

  2、當崗位發生火災後,當班員工要沿著、冷靜,立即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前臺問詢電話:“6114”或消防中心“6119"),取得增援直至將火撲滅。

  3、若火勢較大,本崗位負責人應組織員工進行撲救,控制火勢蔓延,並給消防中心“6119”報警,同時組織疏散客人,待增援趕到後,由現場最高職位者組織滅火。

  l消防隊員的組成

  酒店發生火災後,在酒店當班的所有人員為撲救火災第一梯隊,接到電話或聞訊後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在員工宿舍住宿的各部員工為第二梯隊接到電話或通知後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失火部門經理為現場指揮員,其他部門經理在接到電話或通知後,立即趕到酒店按分工協助滅火。接到火警後各部門的任務:

  (1)、EOD經理

  1、夜間發生火災,EOD為火場最高指揮。

  2、接到火警通知立即趕到火災現場組織所有在店員工撲救。

  3、根據火警大小決定是否向消防隊報警求助。如有傷員同時報“120”。

  4、必須熟悉酒店消防設施、裝置情況,並能熟練操作(如消防水源、電源、器材、疏散、照明等)。

  5、及時向總經理彙報火警情況。

  (2)、前臺問詢電話員

  電話員接到火警通知時,必須獲得報訊者的姓名,發生火災的地點和火情大小及報警者已採取的行動,報訊者的要求。電話員接到火警後,請按以下順序通知:消防中心、EOD值班經理、保安部、工程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失火部門、人力資源部及其它部門。所有人員在接到火警電話後,直接趕往酒店,到預案分工部位。前臺負責通知部門正職。副職及主管由部門負責人通知。第二梯隊由消防中心通知。前臺114電話和消防中心6119電話,通知火警要準確,不得接轉與火警無關的電話,要記錄通知人員的名單及時間。

  (3)、總經理、副總經理

  1、接到火警電話時判斷及決定是否需要消防隊的援助,如需要,立即批示消防中心值班員撥打市消防電話“119”.

  2、總經理、副總經理,立即趕到消防監控中心,同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EOD值班經理成立緊急滅火指揮部,權利如下:

  1、在消防隊未到現場之前,如需要撤離,下令撤離;

  2、在消防隊未到現場處理火警前,負責全面指揮及決策。

  (4)、保安部

  1、平時夜間要留一個班次的人員滿足基本的滅火需要。

  2、接到火警後,當班主管或領班必須立即攜帶防護用具趕到火災地點。

  3、召集有關部門的義務消防員利用飯店消防設施,開展自救工作。

  4、各崗位保安按分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執行安全保衛工作。

  5、建立受影響樓層、疏散口和樓層周圍的警戒線,禁止任何非搶救人員進入樓層,負責保護現場,維持火場秩序,保證門道暢通。

  6、發生火警後,消防中心的主要工作:監控員堅守工作崗位,隨時傳達滅火指揮部的命令;密切注意發生火災的樓層、將電梯歸底,並做好錄影;密切注意消防總控制櫃的其它報警;如需撤離,應利用飯店的公共廣播,用中、英、日文進行撤離通知:

  7、撤離時,應協助有關部門引導客人利用防火通道離開現場,禁止使用電梯,避免擠塞。

  8、如果已通知消防隊,指定一名保安必須在大門等候,以便帶領消防人員前往火警現場。

  9、全力協助消防隊進行滅火工作。

  10、已疏散的客人及員工,沒有消防隊指揮人員的批准,不允許再進入危險公共區域。

  11、保安必須阻止所有汽車的出入維護好車場秩序,保證緊急用途車輛的暢通。

  (5)、工程部

  1、平時安排值班要滿足緊急突發事件需求,保證水、電有專人控制。值班人員要熟悉酒店的消防水電的共給系統。

  2、接到報警後,值班工程師及時委派一名員工前往水泵房開啟水泵和發電機房,配合滅火工作。

  3、指令專人負責切斷起火部位的電源,並迅速檢查安全出口燈,防火通道照明燈是否完好,做好撤離準備等。

  4、與消防中心配合,確定在無人的情況下,及時切斷電梯電源。

  5、檢查消防管道的各個閥門是否開啟;同時開啟壓送風口和排煙口進行排煙。

  6、值班工程師必須召集其部門義務消防隊員,在指定地點待命,隨時進行滅火,疏散工作。

  7、工程部需與消防隊配合。提供建築圖紙及按照消防隊的指揮,為消防救火提供便利等。

  8、撤離後及時清點員工人數。

  l交換站

  1、交換站出現火情時,值班人員迅速趕到火災現場,若火勢不大,利用就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火勢蔓延無法控制時,立即轉移或隔離易燃易爆物品至安全地帶,以防發生連鎖反應。

  2、迅速切斷電源。

  3、接到報警後,部門經理、EOD、值班工程師應立即趕到火災現場,視火情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關閉飯店內的空調通風裝置、各種電器裝置,防止事態進一步發展,同時決定是否報警。

  4、負責消防水泵、配電室等裝置的人員迅速進入工作場地,並使這些工作裝置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5、組織義務消防隊員火速攜帶防護用具、用品趕赴現場,敷設水帶,接通水源,全力投入撲救。

  6、地下室空氣不流通,容易造成窒息,應做好防護措施。

  7、立即轉移重要的工程資料和重要物資。

  8、撤離後清點員工人數,到匯集點集合。

  l配電室

  1、當配電室發生火災後,當班人員立即關閉總電源。利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

  2、部門經理、EOD、值班工程師接到報警立即趕到現場,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利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如果火勢過大,迅速決定報火警“119”。

  3、指派專人迎接消防車。如有傷員立即由部門經理、EOD報“120”急救中心。

  4、及時提供配電室基本情況,配合消防隊全力進行撲救;

  5、下令撤離時,應清點人數。

  l房務部

  1、接到報警後,部門經理必須立即趕到火警現場,穩定賓客情緒。如有受傷,立即安排醫療。

  2、服務中心立即通知各樓層服務員關閉所有防火門並堅守工作崗位,同時提醒其準備好住客資料,並守候在電梯口和防火通道口,給疏散做好準備。

  3、召集其部門的義務消防隊員,立即進行滅火、疏散工作。

  4、接到需要疏散的指示後,客房部指令專人負責按下列程式進行安全有效的疏散:

  (1)著火房間;

  (2)相鄰房間及同樓層房間;

  (3)著火層以上樓層;

  (4)著火層以下樓層;

  5、必須逐個檢查所有客房,通知客人按服務員的指引撤離到安全區域,服務員檢查確定無人的房間,在門上用粉筆畫“O”做記號;

  6、組織撤離時,電梯間指派一名服務員,禁止任何人使用電梯,指導客人走疏散樓梯,做好火場內外的聯絡工作;

  7、在撤離到安全區後,計算客人人數,與前臺核對;

  8、如發現有客人和員工尚未撤離,必須通知消防隊的負責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7

  一、 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是專案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 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工程專案的消防安全領導機構。專案經理為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專案安全員是工程專案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人員,班組設兼職消防員。

  三、 工程專案應成立與生產班組相結合的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組長由專案副經理(專案經理助理)兼任。副組長由專案安全監督部長兼任。義務消防員全部由專案部管理人員組成,義務消防組應堅持每月進行一次學習和訓練。

  四、 施工組織設計:專案施工組織設計要符合工程實際的消防方案和措施,有特別要求時,應編制單獨的消防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包括消防安全機構和措施,並附有臨時設施、消防設施、防火器材、消防安全通道的平面佈置圖。

  五、消防安全教育及技術交底:按規定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既可根據季節變化或需要開展專項消防安全教育,也可在安全教育的同時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及逃生自救知識。特種作業人員要在參加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木工、油漆工、倉庫管理員、宿舍管理員等應接受專門的消防安全教育。在易燃易爆處及有消防安全要求的場所進行作業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員應全員簽字。

  六、消防安全檢查:進行安全檢查的同時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並根據需要進行專項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應做好記錄,對檢查發現的隱患要按照“三定”原則認真整改。

  七、 電氣焊接(切割)等明火作業管理:電氣焊接(切割)作業必須經過動火審批。一級至三級動火審批按照深圳市有關規定程式辦理,施工現場沒有明顯危險因素的動火作業由專案部審批。電氣焊接(氣割)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前應接受消防安全交底,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電氣焊接(切割)作業前對周圍環境進行檢查,如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採取清除或隔離等消防措施,否則嚴禁動焊。焊接、氣割作業現場要配置滅火器、消防砂、消防水等滅火器材及設施。作業時要有專人監護。作業後要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在管道、容器等通風不暢的場所應同時採取氣體測試、通風、防毒等措施。其它明火作業也要經過動火審批,作業前要進行檢查,作業時防火及滅火措施要到位,作業後確認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

  八、 臨時設施搭設完畢須經分公司驗收合格才能使用。臨時宿舍與建築物應保持20米以上的距離,與高壓架空線路必須保持規定的距離,不得建在高壓線路的下方,臨時宿舍之間的通道寬度不得小於6米。臨時宿舍頂的高度不低於2.5米,門寬不少於1.2米,門向外開。臨時宿舍不得存在“三合一”(宿舍、倉庫、車間及作業場所設在一起)現象。臨時設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設。腳手架不得使用竹架,外架防護不得使用竹笆。

  九、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應由專人管理,有嚴格的領退手續。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存放,不得與普通物品混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或場所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並且經專案部檢查認可。易燃易爆物品距離明火不得小於規定距離,嚴禁煙火。木工房、木加工場所、木料堆放場所嚴禁煙火。刨花、木屑、紙皮等物品必須工完場清,及時將其清除到指定的防火場所。

  十、 電氣消防安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它有關電氣安全規範的要求。配電房、發電機房應符合防火要求,空間應符合規定,門向外開。電氣開關、電纜電線、電氣裝置不得超負荷使用,老化、破損的要及時更快。每一線路、用電裝置都須有短路及過載保護,熔絲選擇合理,接法正確,不得以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電箱及電器安裝底板不得使用木質材料,箱內不得放雜物。各電氣連線點要求連線可靠,宿舍及倉庫不得使用大功率燈泡。臨時宿舍用電應由工地電工統一安裝,符合電氣安全要求。嚴禁私拉私接,嚴禁使用電熱電器及大功率電器。

  十一、 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並根據現場情況和作業需要佈置在合理的位置。施工現場在施工前要設定消火栓,消火栓的口徑為2~4英寸,安裝數量按佔地面積每5000平米設一個。超過30層高層建築要安裝高壓水泵和直徑不小於兩英寸的豎管,每層設消防介面不少於兩個。施工現場及宿舍區應有蓄水池和消防砂。所有臨時設施及加工場所應配備滅火器、消防鏟、消防桶,每間宿舍每50平方米不得少於一個滅火器。滅火器的規格型號應滿足滅火需要。施工作業層必須設定滅火器。易燃易爆存放處必須按規定設定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所有的消防器材必須採用消防部門認可的產品,定期檢查,對失效的要及時更快。

  十二、 其它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道路要暢通,不得阻礙人員疏散及消防車輛通行。消防通道要有明顯標誌。工地門口及重點部位(宿舍、倉庫、木工房、配電房及其它易燃易爆處)應設有明顯的消防安全標牌。工地應建立領導值班制度,做到晝夜有人值班,並做好值班記錄。對消防安全工作資料,工程專案應存檔備查。

  十三、 工地消防安全紀律: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經消防安全教育後才能上崗和入住,特種作業人員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未經動火審批,嚴禁私自動火。嚴禁私拉電纜電線和私接用電裝置。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熱電器及大功率電器,嚴禁在宿舍內動火做飯,不得點蠟燭或焚燒信件、紙屑。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吸菸要到專門的吸菸室。嚴禁亂扔菸頭、火種。遵守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不得有“三違”行為。不得私自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工地或私藏易燃易爆物品。

  十四、 事故報告與處理:發生火災後,應立即報警,並積極組織撲救。火災事故單位及當事人應積極配合進行事故調查。對火災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照專案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法規的,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8

  一、安排責任心強並經過消防安全培訓的人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會所內所有工作人員要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學習,提高消防意識,會使用消防器材。

  三、經常檢查用電裝置是否老化,損壞,液化氣是否外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當維修的維修,當更換的要及時更換。

  四、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會所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毯。

  五、電視機,空調使用後一定要關閉電源開關,不得長時間處於待機狀態。

  六、及時檢查滅火器是否過期,對過期的滅火器及時更換。

  七、時刻提醒顧客不得隨意亂丟菸頭。

  八、消防通道不得堆放雜物,經常保持暢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9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0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消防安全管理人應配合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二、醫院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三、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消防演練時,應當設定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

  四、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填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五、醫院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醫院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後,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1

  為確保我校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我校的實際,特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學校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教育。

  二、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齊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更新。

  三、學校教職員工要學會使用操作滅火器。

  四、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到森林地帶野吹,嚴禁學生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嚴禁學生野外用火。

  五、加強學校各種教學裝置、器材和生活設施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檢查電器、線路等是否老化,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更換,使用電器要嚴格按照規程操作,以免發生火災、觸電事故。

  六、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力度,對易燃、易爆物品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七、使用煤氣爐、熱水器前要檢查煤氣管道、閥門、煤氣瓶、煤氣爐等效能是否良好,方可按規程操作使用。

  八、如出現火災突發事件,應採取應急措施,及時轉移師生,以免造成人員傷亡,儘量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九、師生要記住“119”火警電話。發生火災要及時報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2

  1. 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專案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裝置,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檔案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 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專案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週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菸,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菸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4. 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線在一起的輔助裝置;各種受壓裝置;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專案副經理召集專案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專案副經理、焊工、專案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專案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稽核,在一週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專案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專案副經理召集專案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專案副經理、焊工、專案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專案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3

  為了更好地落實《消防法》,防止火災危害,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

  每學年初食堂責任人與各承包點責任人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二、使用液化氣安全管理規定

  1.凡配有液化氣灶具的承包點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液化氣灶具正確使用方法後方可上崗操作。任何人員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違返操作規程,以免意外事故發生。

  2.液化氣灶具點燃後操作人員不得離開,避免液化氣意外、洩漏。

  3.對液化氣灶具、鋼瓶、膠皮管、減壓閥等部件,應做到每餐開飯前徹底檢查一次,發現漏氣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

  4.嚴禁隨意傾倒液化氣鋼瓶中的殘液。

  5.對配備的滅火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滅火器應放在拿取方便的位置。

  三、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1.任何人不得私接電路,不得私自改動、遷移各種供電設施。

  2.不準盜電使用,不得在公用供電線路用電或繞過電錶用電。

  3.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使用大計量電器。

  4.嚴禁偽裝或啟動電錶鉛封。

  四、凡違反本制度

  處以100--1000元罰款。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4

  第一條【消防安全責任】

  醫院應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後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並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範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裝置執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儲存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於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並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院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裝置及器材要設定規範、醒目的標識並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定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後應設定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定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裝置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願消防隊】

  醫院應建立志願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於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並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願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並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為: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築、場所;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

  (三)採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築;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裝置;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佔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裝置;

  (七)室內吸菸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定鐵柵欄等障礙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5

  一、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預防企業發生重特大火災、爆炸事故,督促各級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保護企業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本企業各部門及全體員工,也適用於到本企業服務的外來相關方。 三、各級人員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1) 企業法人代表職責:對本企業的防火安全負全責。

  2) 生產副總經理職責:協助總經理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開展負直接領導責任。 3) 各分線領導職責:對分管範圍的防火安全負全責。 四、 各單位負責人職責(車間、部室) 1)對職責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本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經常開展對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職工遵章守紀,樹立強烈的消防安全意識,自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定期組織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重點防火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或上報協調整改,主動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4) 積極支援本單位義消隊員參加企業的消防培訓演練和應急救援工作,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緊急疏散演練,提高處置緊急事件的應變能力。

  5) 對本單位存放的滅火器材進行妥善管理和檢查、維護,發現過期、失壓、損壞、遺失滅火器材時,應主動及時報告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整改。

  6) 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定點吸菸管理、嚴格重點防火管理部位的監督管理。

  7)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立即通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同時,及時組織搶救,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或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會,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五、 班組長、安全員職責

  1) 負責協助單位領導開展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執行單位領導佈置的防火工作任務。

  2)教育、督促員工遵守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違章行為,監督考核定點吸菸、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積極協助和支援公司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演練,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滅火技能。

  4) 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定點吸菸管理、嚴格重點防火管理部位的監督管理。

  5) 對本單位存放的滅火器材進行妥善管理和檢查、維護,發現過期、失壓、損壞、遺失、使用過的滅火器材時,應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整改。

  6) 定期組織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電氣防火、易燃易爆重點防火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或上報協調整改,主動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7)發生火災時,迅速向單位領導或保衛部、安技環保部報告,並帶領員工積極進行搶險救災,做好搶救傷員、疏散人群、保護現場工作。

  六、員工職責

  1) 遵守企業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工作責任區的防火安全負責,自覺做好防火檢查和整改工作。

  2)嚴格執行作業指導書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不違章作業,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愛護消防器材,不在消防設施周圍亂堆雜物,不得擅自動用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 4)發現火警要及時報警,並積極參加滅火救災;已用消防器材應及時通知更換。

  5)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執行定點吸菸管理制度、嚴格易燃易爆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

  七、 動火作業的審批

  1) 公司各單位及外來施工方在本企業範圍內實施動火作業時,必須向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提出動火作業申請,並填寫《動火作業申請單》,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防止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

  2) 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接到動火作業申請後,消防管理人員應到現場檢視確認,根據動火作業審批意見,認真做好現場巡檢工作,督促實施單位做好動火作業監護工作。

  八、消防設施的檢查與維護保養

  1)各單位應對消防設施做好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工作,不在消防設施周圍擺放雜物,不得擅自動用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已用消防器材應及時通知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更換。

  2)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專職消防管理人員應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工作,做好消防器材定期年檢、換新、演練工作,確保消防系統設施能正常使用。

  九、火災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

  1) 當火警發生時各單位應嚴格按火災應急救援預案執行,及時開展初期救護和滅火、疏散人群、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及時上報救援。

  2) 應急報警電話: 內部:安全環保、火警、搶險5929556-110;生產製造部:5929556-107;保安室:5929556-101 廠外:全市聯動救援治安110 火警119交通122醫療救護120 十、 應急準備:

  1) 配備消防水栓,自來水水源,其供水應充足、水帶、水槍應齊全完好。

  2) 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主要有:乾粉、麻布口袋、河沙、鐵鏟等滅火器材。

  3) 配備應急照明燈、通訊工具、交通工具、防毒面具、口罩、手套、防護服、防護鞋、繩索、強制通風設施等。

  十一、 應急響應:

  1)迅速切斷電源、氣源,撲救初期火災,開展自救和互救,避免混亂、防止煙氣吸入、及時報警、保護現場。

  2) 搶險救災人員及時出警,專人指揮,迅速搶救傷員、疏散被困人員、搶救貴重物資、評估災情、上報救援。

  3) 堅持先救人後滅火,先控制後滅火,先重點後一般原則,防止事故擴大。

  4)正確選擇滅火技術和方法控制火勢,滅火時儘量選擇上風位或側風位、正確著裝及個人防護,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開展救援工作。

  5) 醫療救護隊做好現場急救或轉院急救,注意救援人員身體狀況和健康。 6) 做好清場工作,清點搶險救援人員,評估災情,並及時彙報。 十二、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發生無人傷的火警小事件的調查處理由事故單位召集相關人員針對火警事故的發生原因、責任、防範措施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並記錄建檔儲存,上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備案。

  2)發生有人傷或財產損失較大的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召集相關人員對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責任、防範措施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並記錄建檔儲存。

  3)獎懲辦法按《環境與職業安全健康風險抵押管理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相關條款執行 十三、培訓教育

  1)新進廠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基本知識及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滅火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

  2)外來人員由接洽單位召集,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實施培訓、教育,並做好對相關方的管理與協調工作。

  3) 全體員工應積極參與企業組織的消防培訓或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滅火或緊急疏散演練,提高火災初期的補救和應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