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股協議書範文集錦8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入股協議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員工入股協議書 篇1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住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為了構建公司利益共同體,強化公司內部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增強員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識,促進公司增效、員工增收、增強公司凝聚力,甲方決定允許部分員工入股本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自願、公開、公平、互助、共贏的原則,簽訂本入股協議書,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持股方式
1、由乙方以自然人的身份出資購股直接持有,正常在合作店鋪工作,但不參與合作專案的日常經營管理。
第二條經財務審計,甲乙雙方認可,甲方現有資產總額為人民幣元(即為甲方公司總股份的100%),共分為股,每股為元。
第三條 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時間:
1、出資購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資共計人民幣元,計股,佔甲方公司總股份的%。此部分乙方出資購股的股份,將按實際持股比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協議書享受權利及承擔義務。
2、出資方式:
購股時由乙方一次性轉入相應的購股金額到甲方指定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戶名:。
3、入股時間:出資購股部分自年月日起計算(生效)。
4、工資部分:除去乙方在標的公司擁有的%股權外,甲方每月正常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元。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股權比例(佔甲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乙方按出資購股比例分享共同投資所獲的利潤。
2、甲乙雙方各自以其所佔的實際股份(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形成的股份為甲乙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雙方共同佔有公司的股份轉讓後,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各自所佔股權(出資)比例取得相應財產。
第五條 利潤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
1、淨利潤:是指在利潤總額中按規定交納了所得稅以後公司利潤留存,一般也稱為稅後利潤或淨收入。每月收入扣除稅費、成本(材料、人工、制費)、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等所有應支出後,是為當月純利潤。
2、分紅日期:每年月底前。
第六條 出資購股的退股
1、自本協議簽訂日起年內不得撤資退股,如乙方正常辭職申請退股的,甲方應按乙方原出資額購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給乙方申請退股當年的分紅;如因乙方自動離職、因故被辭退或解聘、開除等勞動合同解除而終止勞動關係的,甲方按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後,應按乙方原出資額購回乙方所持有出資購股的股份,但可不給乙方申請退股當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紅。
2、如因乙方洩露公司機密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即視為乙方自願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賠償並可起訴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協議或作出有損乙方利益的行為,則乙方有權立即退股,甲方必須無條件購回乙方所出資持有的股份,並按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年存款利率一次性賠償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間的利率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履行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作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東,乙方有權且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1)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2)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3)公司清算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4)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購;內部股東轉讓股份時有優先認購權;
2、若甲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約定的,如:拒不提供公司經營管理決策和股權收益情況,資產損益表、財務會計報告等,乙方均有權自行決定收回投資款或進行審計、調查等,而所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且乙方有權根據結果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
3、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持股或分紅期間,以及在退股或離職後年內,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或與他人合作在經營、投資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專案,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4、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後由甲方每月召開一次股東大會,公佈上月的經營成果,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
5、甲方保證公司的財務核算遵行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絕不損害乙方的合法利益,並向乙方公開核算結果。
6、自本協議簽訂日前,甲方所發生的一切債務與盈利均與乙方無關。
7、乙方接受甲方轉入的股權分紅等款項的銀行賬號:開戶銀行:,戶名:。
8、本協議中註明的甲乙雙方的地址、身份證號碼、手機號(以下簡稱聯絡方式)均為真實有效的聯絡方式,協議一方為履行本協議,以該通訊地址向另一方傳送或者投遞的函件、通知等檔案,一經發出就視為對方知悉(如聯絡方式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9、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時間或情況(包扣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等)及政府行為,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第十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簽字): 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入股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以其持有的產品技術出資的形式入股甲方一事達成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產品技術,包括但不限於化工產品技術,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化工技術及今後在此基礎上開發的其他智力成果、技術方案作為無形資產入股甲方。
第二條:甲方現狀:
甲方 公司於 年月成立,註冊資金 元,現有生產經營場地平方米, 生產裝置及 技術,所有經營所需證明材料手續齊全並獲多項榮譽,已擁有相當規模的市場準客戶,各職能部門管理團隊的織建和運作已趨完善,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經營運作狀況良好。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以協商確定,以乙方持有的技術投資建設生產線一條,乙方技術入股後,取得甲方 %的股份。
第四條:乙方應及時辦理權利轉移手續,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傳授技術訣竅,使該技術順利轉移給甲方並被甲方消化掌握,用於產品生產。
第五條:技術成果入股後,乙方取得股東地位,其技術由甲方享有所有權,新投資建設的生產線及其產品,進行財務獨立,單獨核算,按比例進行分紅。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 90 日內,甲乙雙方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第七條:本協議的期限以及甲乙雙方關於公司股權質押、轉讓、贈與的限制透過《公司章程》另行約定。
第八條:乙方承諾遵守公司制度,在其崗位許可權範圍內發揮特長、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並依據持有的股份份額,參與甲方管理、生產經營活動。
第九條: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甲方發生的債權、債務及民事、法律糾紛與乙方無關,由甲方及其股東自行承擔。
第十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每年定期向乙方公佈一次財務賬目,並應乙方要求,可隨時提供財務賬目檢視。甲方遵照法律規定,按乙方持有的股份向乙方分紅,其支付形式以次年的6月31日前現金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股權 %所擁有的法定權力,並享有月薪萬元人民幣及公司規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乙方擔任公司的技術總監一職,負責新設生產線運作,包括但不限於研發、生產和技術指導工作。
3、乙方保證其對入股的技術持有合法所有權,並保證在這些技術投入甲方生產經營後不會產生侵權糾紛,否則由乙方承擔全責。乙方同時保證其入股技術及技術背景在同行業中的先進性和可行性。
4、乙方(包括甲方的直系親屬,下同)在公司期間和離開公司後 5 年內,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義在他處從事或者以他人名義從事與公司經營類似或有競爭業務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與公司經營類似或有競爭業務的企業。
乙方不得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術)、商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有償或無償地洩漏、披露、讓他人使用,或自用於無益於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乙方為公司利益在公司內部的使用和披露行為不受此限。
5、乙方作為股東享有法律規定的的股東應有的權利,包括隨時要求檢視財務賬目,並按規定的股份,按股分紅。
6、為保持公司穩定性,本協議簽訂五年後,乙方確因個人需要將其股權質押、轉讓或贈與第三方時,甲方及其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認購權。
第十二條: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經股東會表決需要追加投資或者因經營發生虧損需要彌補虧損的,甲方其他股東、乙方按照股權的比例承擔出資。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負責產品研發與甲方提供所有運作資金支援及負責公司的整體運作,是雙方合作的基礎。以下行為構成根本違約:
①乙方或甲方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或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包括乙方入股的技術)、商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洩漏、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無益於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損失的;
③在未經甲方同意狀況下,乙方拒絕提供技術指導或者停止技術研發的 ;
2、違約處理:
①任何一方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或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商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洩漏、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無益於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損失而難以計算數額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另一方可同時解除合同。構成對公司侵權的,公司另有權按照侵權產品銷售額的%追究責任。
②乙方入股技術在同行業中缺乏先進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絕提供技術指導或非經甲方同意停止技術研發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萬元違約金。
第十四條:智慧財產權
乙方在合作期間以及退出合作後 年內,與合作經營期間公司相關產品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產品以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等等均屬於公司職務成果或商業秘密,其智慧財產權均屬於公司。違反競業禁止進行研發的,新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屬於公司。
第十五條: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透過《公司章程》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公司章程》以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約定不同於本協議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條款內同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透過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員工入股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計 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按人民幣 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佔 股,乙方佔 股。
四、分紅:
①每月 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b、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c、合同到期時;按退股當時(日)之前12個月之平均純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股數退還。
六、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
①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 區域內做任何營利性投資。
②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美髮、美容店。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決定繼續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④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⑤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簽約日: 年 月
員工入股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背影印件)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利潤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協議。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 年 月 日起。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購得 大寫 股;所有資金必須於20xx年 月 日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該股僅在現有股東共同持股的份額下完成相應比例,後期如有股份變革,所持股份比例,也將按照變革後原有所有股東持股總額按原有比例重新分配!
三、分紅:公司利潤,在提取企業儲備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員工福利基金後,按比例進行年度分紅,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四、股份轉讓:
1、如果乙方轉讓所持股份,必須經過董事會超過半數以上成員同意方可做出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轉讓於第三者。
2、乙方希望轉讓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時,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五、協議生效: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款項入賬後生效,共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爭議解決:如果發生本協議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須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提出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協議修正:以上協議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
八、本協議其他補充:本協議在乙方被正式寫入新的公司章程後,自動失效!
甲 方:新XX公司 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簽約日: 年 月 日
員工入股協議書 篇5
甲(姓名) ,性別: ,身份證: ,現住址: 。
乙(姓名) ,性別: ,身份證: ,現住 址: 。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訂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參股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二、分紅:
①每6個月為分紅時間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總金額以甲、乙雙方所持股份比例分配。
③若遇虧損,則不分紅。
三、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四、其他:
①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乙方每開發一個有效網點(平均3日可以進貨),甲方給予乙方一個點50元的抽成。 甲方給予乙方享受技術參股公司純利潤5個點的分紅機制
②合同到期日前,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
③甲方必須保證每個月20個有效網點簽入,如未完成,順延至第二個月,以此類推,如三個月沒有完成指定的網點,則只參與業績抽成,不享受利潤分紅。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約日: 年 月 日
員工入股協議書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應雙方共同要求,雙方作為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民幣__500__萬元共同經營__爆週刊___雜誌社,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1﹒ 裝飾雜誌社(以下簡稱雜誌社)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並在法律上獲准從事經濟活動的,雜誌社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
1﹒2﹒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雜誌社法》和《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同意以資金方式加入成立雜誌社,成為雜誌社股東之一。甲方和乙方和丙方(以下簡稱雙方) 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 雜誌社名稱和地址
2﹒1﹒ 雜誌社的中文全名稱:爆週刊
2﹒3﹒總雜誌社註冊地點設在 :香港
第雙條 雜誌社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3﹒1﹒ 雜誌社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並以雜誌社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 雜誌社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並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計劃和改進工作方法,使雜誌社在品牌形象、設計水平、工作效率、工程質量及發展速度等方面具有競爭能力。
3﹒3﹒ 雜誌社提供裝修服務,主要面向山東市場開展和履行雜誌社確定的有關業務。
3﹒4﹒ 雜誌社以旗艦店或加盟店的形式在山東省內各主要城市設立分雜誌社,經營雜誌社所需的多項服務業務。
第四條 註冊資本與資金
4﹒1﹒ 雜誌社為有限責任雜誌社。甲方對雜誌社的責任以投資額為限。雙方出資金額為 萬元。
4﹒2﹒ 雜誌社的資本為 萬元。
甲方出資金額為__500 _萬元。
雙方將按上述資金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3﹒ 雙方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金額投入。全部投資一次性打入雜誌社。
4﹒5﹒ 除註冊資本外,若雜誌社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貸款辦法,透過銀行以合適的方式籌集,
第五條 雜誌社組織機構
5﹒1﹒ 雜誌社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董事會為雜誌社最高決策機構,決定雜誌社的一切重大問題。
5﹒3﹒定期舉行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全體董事一致透過。全體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於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鬚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超過半數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後,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採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儲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透過的事項包括:
(1)雜誌社章程的修改;
雜誌社註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雜誌社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雜誌社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雜誌社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雜誌社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雜誌社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雜誌社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雜誌社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雜誌社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雜誌社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雜誌社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並由董事會批准。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雜誌社進行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階管理人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 雜誌社的經營管理
6﹒1﹒ 雜誌社由各董事共同經營管理。雜誌社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透過的原則。具體到財務方面,採取(1000)元以下支出由總負責人簽字審批。(1000)元以上款項各股東商議決定審批。
6﹒2﹒ 雜誌社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雜誌社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副經理__1__人,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2__年。
6﹒3﹒ 雜誌社的主管會計是__張玲___,_王芳_名協助之。
6﹒4﹒ 雜誌社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董事會監督檢查,日常管理由財務經理負責。
第七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7﹒1﹒ 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雜誌社董事會成員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資比例參與分紅,同時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雙方參與雜誌社管理或在雜誌社擔任一定的職務,按雜誌社勞動工資標準按月發放工資,年底參與股東分紅。
7﹒2﹒ 甲方應監督雜誌社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和協助雜誌社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甲方有責任為雜誌社制定並提供有關管理、市場開拓等工作細則及規定;協助雜誌社制定培訓計劃,協助雜誌社收集與雜誌社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資訊及法律資料。
7﹒3﹒ 其它方應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雜誌社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董事會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4﹒ 雜誌社財產為雜誌社全體股東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雙方和董事會一致透過,不得處分雜誌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7﹒5﹒ 雙方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雜誌社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7﹒6﹒ 雙方在雜誌社經營期限內不得退股。(簽定合同時雙方有特殊規定的除外)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雜誌社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當然退股的日期,為法定事由實際發生之日起。
員工入股協議書 篇7
甲方: AAA
乙方:xxx資訊有限公司各現有股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電子商務平臺技術作為無形資產入股上海xxx資訊有限公司,雙方同意:以協商作價的方式確定該技術價值人民幣 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25%.(或者:經評估,該技術價值人民幣 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25%)
第二條:甲方應及時辦理權利轉移手續,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傳授技術訣竅,使該技術順利轉移給上海東坊紅網路資訊有限公司並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條:乙方各協議人承諾對甲方因本次技術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術秘密及專有資訊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者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四條:技術成果入股後,甲方取得股東地位,電子商務平臺技術由上海xxx資訊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條:違約責任約定:
第六條: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 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當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應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經協議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有限公司各現有股東(簽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期:
員工入股協議書 篇8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股權期權認購、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為廣東天富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中山天智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合夥人。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乙方有權無償受讓甲方透過中山天智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間接持有的天富電氣 萬股股權。
第二條 股權行權期
行權期限分為四年,從乙方入職之日算起,第一年可行權額度為25%,第二年可行權額度為25%,第三年可行權額度為25%,第四年可行權額度為25%。
第三條 乙方喪失行權部分股份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未行權部分股權資格:
1.因乙方主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並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4.沒有達到規定的考核指標,考核指標由甲乙雙方共同商討簽署。
第四條 行權價格
乙方在甲方工作每滿一年的情況下,乙方無償受讓該等股份。
第五條 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為甲方工作每滿一年後,甲乙雙方應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成為中山天智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股份的股東權利,並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乙方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成為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
2、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理股權,甲方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通知之日起滿15日未答覆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4、在行權期內,乙方發生本協議第三條情形時,如乙方已取得部分股權,甲方按解除勞動關係當日市價回收,乙方無權主張未行權部分股份;
5、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
第七條 關於聘用關係的宣告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廣東天富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協議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山天智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儲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簽名) :
乙方 (簽名)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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