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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員工崗位與技能水平上的績效產出,實現利潤最大化,為員工的薪資調整、技能培訓、職務晉升等提供準確、客觀的依據,根據山西路橋集團《員工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方案堅持以下三個原則

  (一)公開原則。公開績效考核的結果,使績效考核工作制度化、規格化、標準化。

  (二)客觀原則。用事實和資料說話,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引導員工持續改進工作質量,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三)重視反饋原則。將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鉤,以更好地體現員工的自身價值。

  第三條績效考核的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專案部全體管理員工。

  第二章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績效考核的分類

  按考核型別分為:員工年度績效預考核與專案目標利潤考核。

  第五條績效考核的週期

  專案部實行年度預考核,專案完工最終考核的方式,每個專案工期為一個計算週期。

  第六條績效考核機構

  專案部相應成立考核小組,在公司考核領導組的指導下開展績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組長由專案經理擔任,考核小組的成員由3-5人組成,不定期更換。

  第七條績效考核組分工

  專案部考核小組組長負責考核專案部行政崗人員,成員負責考核專案部行政崗之外的人員。

  第八條績效考核結果

  1、專案部人員日常考核結果以專案部考核小組每月評分結果為準。年終時專案部統計彙總後報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計算分值金額。員工不上崗的月份不予考核。

  2、專案部人員累計考核月數不得超過合同工期規定的月數再加上2個月的交工驗收期。

  第三章績效工資總額

  第九條專案部“三定”編制內的管理崗、主管崗人員,年度績效工資總額原則上按該部分人員年度工資總額的10%計算。

  專案部年度經營若超額完成利潤指標(以審計報告為準),可按每超100萬元增加1%的比例增加績效工資總額,但最高上限為年度工資總額的20%。

  第十條專案部行政崗之外其餘崗位的(包括工勤崗)年度績效工資總額,按該部分人員年度工資總額的15%計算。專案部工資總額的累計月數不得超過專案合同工期月數加2個月交工驗收期。專案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計發績效工資。

  第十一條超額完成利潤指標的績效獎金髮放標準按集團相關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以上所指年度工資總額,以年終時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供的資料為準。

  第十三條經審計,若專案部年度經營虧損,不得發放年度績效工資(以集團財務部門提供的審計結果為準)。

  第四章績效工資的確定

  第十四條專案部行政崗績效工資的確定

  1.專案部行政崗績效工資基數=公司主要負責人績效工資×30%;

  2.專案部年度考核係數由公司考核領導組年終對各專案部的考核分數確定。考核為優秀的考核係數為1.2;良好的考核係數為1.1;稱職的考核係數為1.0;考核為不稱職的不予計發績效工資;

  3.專案調節係數根據專案部合同規模確定:特大型專案調節係數為1.3;大型專案調節係數為1.2;中型專案調節係數為1.0;小型專案調節係數為0.8;

  4.專案部行政崗正職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專案部年度考核係數×專案調節係數×出勤(任職)月數÷12;

  5.專案部行政崗副職績效工資=正職績效工資×0.7×出勤(任職)月數÷12;

  6.專案部行政崗績效工資的累計計發月數不得超過合同工期規定的月數再加上2個月的交工驗收期。

  第十五條專案部其餘崗位(含工勤崗)績效工資的確定

  1.年度績效考核總分的確定。年終時將相應員工績效考核分數累加後得出年度績效考核總分;

  2.分值金額的確定。分值金額=年度績效工資總額÷年度績效考核總分;

  3.專案部其餘崗位績效工資=分值金額×本人年度考核總分×專案部考核係數;

  4.專案部其餘崗位績效工資的累計計發月數不得超過合同工期規定的月數再加上2個月的交工驗收期。

  第十六條專案部超額完成利潤指標的績效獎金的確定。專案部超額完成利潤獎金的分配,按照集團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績效工資的發放

  第十七條專案部行政崗按年度考核結果預發績效工資的60%,剩餘部分待專案竣工審計後按專案目標利潤的完成情況發放:

  1.完成專案目標利潤指標超過80%的,每增加1%的利潤指標,發放2%的績效工資。最高發放至績效工資的40%(總計100%)。

  2.完成專案利潤指標不足80%的,不予發放剩餘績效工資,已發放的部分全部扣還。

  3.專案發生虧損的,勒令將已發放的績效工資全部退回,並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專案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八條專案部其餘崗位按年度考核結果預發績效工資的80%,剩餘部分待專案竣工審計後按專案目標利潤的完成情況發放:

  1.完成專案目標利潤指標超過80%的,每增加1%的利潤指標,發放1%的績效工資。最高發放至績效工資的20%(總計100%)。

  2.完成專案利潤指標不足80%的,不予發放剩餘績效工資,原則上已發放的部分全部扣還。

  第六章特殊情況的績效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專案部行政崗人員,績效工資發放月份為任職次月至離職當月,任職和離職時間以任命檔案為準。遇專案完工或工作調動調整崗位至新專案部的,分別計發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員工因工作需要變動工作崗位的,績效工資的計發方式隨之調整。上半月變動的,當月調整,下半月變動的,次月調整。

  第二十一條員工婚假、產假、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請假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正常上崗期間,在規定的請假期限之外,累計請假滿30天的,發放當年績效工資的80%,累計請假滿60天的,發放當年績效工資的60%,累計請假滿90天的,不予計發當年績效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違紀違法受到組織處理或處分時績效工資的計發辦法:

  1.員工受到誡勉談話(警示談話)、調離崗位、降職、免職處理的,視情節分別扣發本人當年績效工資的5%、10%、20%、30%。

  2.調離崗位和降職的,按新崗位確定績效工資。被免職後未明確新崗位的不再計發績效工資。

  3.員工受到警告、記過或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或記大過處分的,視情節分別扣發本人當年績效工資的10%、20%、30%。

  4、員工受到降級、撤職或留黨察看處分的,按其新任崗位確定績效工資,並視情節分別扣發本人當年績效工資的30%、50%。

  5.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但未被開除公職的,不得發放當年績效工資。

  6.本條所稱組織處理或處分,是指按照管理許可權,經過規定程式所做出的正式結論(決定)。

  7.本條所稱“當年”,是指作出處理或處分結論(決定)的年份。

  第二十四條年度經營虧損的(以審計報告為準)分子公司領導班子,兼任專案部領導的,扣發20%的績效工資;未兼任專案部領導的不予計發績效工資。

  第二十五條專案部常務經理績效工資按照正職標準計發。機關部室未設定正職負責人,部門內只有一名副職主持工作的,按正職標準計發。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績效考核作為薪酬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專案部必須做好宣傳工作,讓員工從思想上認識到績效考核的重要性,讓員工瞭解考核的方法、過程,實現全員參與。

  第二十七條績效考核結果需要公示。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績效考核小組提出書面意見,經考核小組研究後,做出書面處理結果。

  第二十八條本方案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九條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與本方案相牴觸的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條專案部管理人員指標考核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專案部管理人員崗位考核說明

  第三十二條專案部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考核評估表

  專案部管理人員指標考核實施細則

  一、進度控制:

  1、採用目標工程進度實現百分比(%),進行綜合評定。

  2、評價內容主要為工作專案進度的檢查、工作專案的進度控制、工作專案進度計劃的調整、工程延期和工程(工作)延誤等要求。

  3、每月工作進度均列入評價,每半年進行一次週期綜合評定,評定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4、持續時間是進度的重要指標,指已經使用的工期與計劃工期相比較以描述工程完成程度。

  5、進度指標按已完成工程的價值量。即用已經完成的工作量與相應的合同價格(單價),或預算價格計算。

  6、持續時間按工程專案節點工期進行分解和評定,以每月上報監理單位或公司的月進度工作專案完成工作時間和部位進行月度評價。

  7、在評價或評定的考核期內,實際完成與計劃完成比值低於70%時,進度控制分值不計入該評價或評定期的考核。

  8、按專案部或各部門每月編制下達的工作進度,提前一天完成給予加3分(往後疊加),延期一天完成扣1分(往後1+n,n為天)。

  9、專案管理人員需要在專案各階段制定各自層次的進度計劃,需要不斷監控專案工作進度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10、專案工作的進度控制,其包括主動性和被動性。因此必須建立資訊系統,及時有效地進行資訊的傳遞和反饋,做到及時檢查、比較與分析、確定調整措施、修改計劃。

  二、質量管理

  1、採用質量目標實現百分比(%),進行綜合評定。

  2、評價主要為現場工作質量管理的內容:質量缺陷的預防(即預防產生質量缺陷和防止質量缺陷的重複出現)、質量的保持(時效)、質量的改進和質量的評定等。

  3、質量控制是將測量的實際質量結果與標準進行對比,根據差異作出改進的決定並加以落實。

  4、專案部每月組織對施工過程的監測和測量,進行相關抽樣驗收和工序控制,做好狀態標識和可追溯性。

  5、評定期,進行實測實量、檢驗相關試驗報告和驗收記錄相結合。評定標準以現行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範。

  6、各分項工程以檢驗批的合格率、優良率進行評價,要求合格率須達到100%、優良率在85%以上。檢驗批不合格扣5分,分項不合格不得計入評定考核。

  7、工程質量不合格品分為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兩類。凡不能作讓步接收、而必須進行返修、返工或加固處理的,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10000元的質量問題即構成質量事故。

  8、專案出現一項質量問題扣3分,出現一般質量事故扣10分。專案一旦出現質量事故,評定分數最高不超過60分,出現重大質量事故不得計入評定考核。

  9、激勵專案部質量創優,按當地相關規定:獲得地市級優質工程加10分;獲得結構省市級優質:銀質獎加10分、金質獎加20分;獲得竣工省市級優質工程加30分。

  10、專案部應加強對活動過程的質量管理,質量控制要求流程化、資料量化,做到直觀、明晰。重視關鍵工序、特殊過程的過程確認和再確認。

  三、安全、文明施工/CIS管理

  1、採用安全/文明施工/CIS目標實現百分比(%),進行綜合評定。

  2、評價內容主要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專案環境管理、企業CIS、文化建設、標準化工地管理和管生產必須管理安全的原則。

  3、評價依據現行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範及公司綠色工地達標標準、標杆工程管理辦法、專案文化建設指南等。

  4、施工準備

  (1)、正式開工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各種開工審批手續和有關證件,如安全施工許可證、消防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

  (2)、現場佈置依據專案策劃,組織對臨時用電設施、施工機械、消防設施和環保設施進行綜合佈置,以保證整體效果有利於施工管理和安全要求。

  (3)、按勞動力需求計劃組織分包單位進場,各分包進場前應對其單位資質、人員資格進行驗證。經驗證合格後將有關證件影印件留存備案,並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保衛協議書》。

  (4)、施工機械裝置進場後,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留存驗收記錄。

  (5)、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專案的一般安全教育包括:入場三級安全教育、轉場教育、變換工作教育、特殊作業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現場安全活動、班前安全講話等,並留存教育記錄。

  (6)、安全技術管理,專案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其內容必須具體、明確、有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工種、分專案、分施工部位進行。

  (7)、安全驗收,各種安全技術方案/措施完成後,應及時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進行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主要有各種大型裝置安裝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專項驗收、各種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驗收等。

  (8)、檢查評價中缺少一份《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保衛協議書》扣5分,缺少一份職工三級安全教育扣3分;安全技術交底不及時,缺少一份安全技術交底扣5分。

  (9)、專案應及時做好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危險較大的作業、部位、環境沒有做好驗收工作和記錄扣5分。

  (10)、激勵專案創標化、樹標杆,按當地相關規定:獲得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加10分;獲得省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加20分;獲得國家級AAA工地加30分。

  4.技術管理

  4.1強調團隊的技術分配,技術指向和技術監察、服務,明確劃分技術責任,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提升施工技術水平。

  4.2評價內容為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資料管理、測量工作管理、試驗工作管理、監視測量裝置和實測實量管理、專案資訊化管理等。

  4.3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制具有指導性和針對性,並應嚴格執行編制及審批程式。

  4.4技術交底管理應完善三級交底制度,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填寫交底記錄,稽核人、交底人及接受交底人應履行交接簽字手續。

  4.5施工資料管理,是專案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備條件,是反映結構工程質量的重要檔案。編制施工資料應符合現行國家和地方標準、規範要求,編整做到及時、正確、完整有效,並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

  4.6施組、方案針對性較差扣5分,未及時履行稽核、審批手續扣3分;技術交底缺少一份扣5分,簽字不齊全扣3分;資料編整不及時、有效扣5分,部門主管檢查不到或存在問題未提出扣3分;

  4.7測量工作由技術部門歸口管理,專案日常具體的測量工作,包括現場測量定位,樓層平面位置線、水平標高位置線、測量報驗等。未及時進行驗線複核扣5分,軸線等位置線位移超規範規定1倍以上扣3分,造成尺寸重大錯誤扣10分。

  4.8試驗工作由技術部門歸口管理,編制本工程“施工試驗計劃”和“施工見證取樣計劃”,按合同規定及相關規範及時提供合格的試驗資料並進行試驗具體工作。未按工程進展及需要及時填報施工/試驗委託單和送檢扣5分;未及時建立各試驗資料、試驗檯帳,相關試驗資料未及時歸檔扣3分。

  4.9專案部應重視資訊化系統的應用,錄入不及時扣3分,在公司檢查中獲表揚的加3分,集團檢查中獲好評加5分。

  4.10積極推廣在科技示範工程中所應用的各種施工技術,開展QC攻關課題加3分。

  5.專案綜合管理

  5.1.專案部是企業品牌形象展示的視窗,結合集團公司“四三規劃”,為能更好的展現專案整體團隊風貌,重視客戶關係,提升服務水平,提高管理效率,抓住工程管理的主動權,強化過程管理,將專案綜合管理列入年度考核。

  5.2評價內容主要為專案相關方的評價、反饋意見,各級部門檢查、評比記錄、標杆工程建設、集團四個最佳工程等。

  5.3客戶滿意度調查滿意率在90%及以上,且無較大投訴,加10分。滿意率低於85%扣5分;出現事件未及時處理,投訴到公司扣10分,投訴到集團公司扣20分。

  5.4施工現場設有樣板區或者樣板圖板加5分;獲得集團公司四個最佳工程單項獎加30分。按公司標杆工程管理辦法,評為區域公司標杆工程加20分,評為集團公司標杆工程加30分。

  5.5公司工程管理綜合檢查中,排名在1~3名分別加30、20、10分計算,單項檢查排名在前3名可加5分。集團公司檢查排名在1~5名,分別加50、40、30、20、10分計算,單項檢查排在前3名可加10分。

  5.6公司工程管理檢查中排名最後3名分別扣10、20、30分計算,集團公司檢查中排名最後5名分別扣10、20、30、40、50分計算;單項檢查排在最後3名扣5分;連續兩次檢查中排名最後3名不再列入本年度考核評價。

  5.7安全管理未發生重傷及以上傷亡事故,加20分。發生一起重傷事故扣5分,本年度累計事故處理費用超過30萬元另再扣10分;發生傷亡事故不再列入考核評價。

  5.8專案部召開各級現場會,召開地(市)級和區域公司現場會加10分,召開省(市)級和集團公司表揚現場會的加20分。

  5.9認真貫徹實施三體系管理,在綜合管理體系內審、外審中受到表揚或貫標工作顯著的加5分;各級通報表揚的加5分。

  5.10後勤管理,隨機抽查現場職工20人,滿意度在85%以下扣10分;被媒體曝光和政府通報批評的扣20分。

  5.11監理公司或業主針對專案工程管理每月發出的監理通知單達3張扣5分;上級主管部門開具的處罰,每項扣10分。

  5.12綜上述內容,專案管理中受到批評、處罰的事項,公司和監理公司開具的單項主要責任人扣1分,其他相關責任人扣0.5分;政府相關部門開具的單項主要責任人扣2分,相關責任人扣1分。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2

  1、目的與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績效的考核要求,旨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的順利實現,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激勵各級領導幹部和員工奮發進取,自覺地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持續改進安全績效。

  本制度適用於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各部門和員工的考核管理。

  2、管理職責

  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環保績效考核的領導工作。

  2)生產部負責對各相關部門或人員在安全、環保目標的實現、風險控制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公司工會對安全、環保績效考核過程進行監督。

  4)管理部依據結果對各相關部門或人員進行考核。

  3、術語和定義

  安全、環保績效

  是指基於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方針和目標,控制和消除風險取得的可測量結果。

  4、管理內容

  1)本制度是績效考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環保工作按照考核內容及標準,每月納入各部門績效考核,並捋考核結果報公司綜合科兌現。

  2)公司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根據年度目標實現情況,對各部門進行獎懲。獎勵和處罰,應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思想教育與行政懲戒相結合的原則。

  3)安全、環保績效考核原則是:權責對等,分期監測,從嚴從細,公平公開,獎懲升降,績效優先。

  4)根據考核內容,各部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改進計劃和措施,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5、安全、環保績效管理指標體系分為兩個層次,即:公司與各部門簽訂的年度安全、環保目標責任書內容;各部門與班組、員工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內容。

  6、公司安全、環保的年度目標經過逐級分解,儘可能地做到細化、量化,便於進行測量控制和考核。各級責任部門按要求組織實施,確保指標的完成。同時要透過嚴格的貫徹落實儘可能使完成指標高於計劃規定指標。

  7、安全、環保實行季度與年終評比相結合的原則,對於季度先進個人和年度先進單位給予一次性物質獎勵。

  1)每年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個人3名,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給予一次性物質獎勵。標準為:每人獎勵500元。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季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評選:

  a)在安全、環保工作中,有革新、發明創造並獲得成效者;

  b)在搶險過程中,使公司財產或人員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有功人員;

  c)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或果斷採取避險措施,避免人員傷亡、職業病和減少事故損失的有功人員;

  d)在安全、環保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議,並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

  e)代表公司參加當地安全、環保部門或國家電網公司、中電裝備公司組織的安全、環保活動,並取得優異成績的;

  f)由於工作突出,本部門在季度績效考核平均成績達到前3名的。

  2)年度評選安全生產先進班組1個,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給予一次性物質獎勵。標準為:按班組員工人均100元進行物質獎勵。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參加年度安全生產先進班組的評選:

  a)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標準的;

  b)認真執行國家電網公司、中電裝備公司安全、環保管理規定,圓滿完成年度安全、環保指標的;

  c)年度內在當地安全、環保部門或國家電網公司、中電裝備公司組織的安全、環保檢查、評比中,取得優異成績的;

  d)獲得當地安全、環保部門或國家電網公司、中電裝備公司安全、環保先進榮譽稱號的;

  e)在安全、環保工作中運用科學方法,杜絕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發生,減汙增效顯著,並用良好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f)採用科學手段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各類事故發生和經濟損失的;

  g)年度目標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的。

  8、發生責任性一般死亡、傷殘等級為一級至三級以上的事故、環境汙染事故、火災事故,公司依據上級主管部門做出的事故調查報告結論,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9、發生一起責任性重傷事故,對責任部門考核1000元整。

  10、發生一起責任性輕傷事故,對責任部門考核500元整。

  11、各部門及其人員瞞報、謊報事故(包括涉險事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生產經營單位瞞報謊報事故行為查處辦法》(安監總政法【20xx】91號)和中電裝備《安全生產績效考核管理規定》(【20xx】19號)進行處罰。

  12、瞞報、謊報事故行為,依照下列情形認定:

  1)隱瞞已經發生的事故,超過規定時限未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並經查證屬實的,屬於瞞報;

  2)故意不如實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初步原因、性質、傷亡人數和涉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有關內容的,屬於謊報。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3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考核方法

  第三章月度考核

  第四章年度考核

  第五章高管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六章中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七章基層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八章考核組織與申訴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xx公司基礎管理水平,建立科學的現代管理制度,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員工緊緊圍繞xx公司的發展目標,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務,根據xx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績效考核指企業在既定戰略目標下,運用特定的標準和指標,對員工過去的工作行為及取得的工作業績進行評估,評估的結果作為崗位人員業績優劣的評判依據,並對員工將來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業績產生正面引導的過程和方法。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考核目的

  (一)透過目標逐級分解和考核,促進xx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

  (二)透過考核合理計酬,提高員工的主觀能動性;

  (三)透過績效考核促進上下級溝通和各部門間的相互協作;

  (四)透過考核規範工作流程,提高xx公司的整體管理水平;

  (五)透過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態度、能力和素質,幫助員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綜合素質水平,從而有效提升xx公司的整體績效和整體員工素質。

  第五條考核原則

  (一)以提高員工績效為導向;

  (二)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三)多角度考核;

  (四)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第六條考核用途

  核結果的用途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

  (二)薪酬等級的調整;

  (三)崗位晉升及調整;

  (四)員工培訓安排;

  (五)先進評比。

  具體實施方法參照《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第二章考核方法

  第七條考核物件分類

  考核物件共分四類:高層管理者、中層管理者、基層管理者、基層員工。

  第八條考核週期

  根據考核物件的不同,考核週期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與專案週期型考核。

  (一)月度考核於每月1-5日內完成上月考核,其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崗位職責、分解到崗位的月度目標要求;

  (二)季度考核於每季度1-10日內完成上季度考核,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崗位職責、分解到崗位的季度目標要求;

  (三)年度考核於每年元月25日前完成上年度考核,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年度戰略規劃;

  (四)專案週期型考核以專案節點為週期,於下節點開始的1-5日內完成上節點考核,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專案階段性目標要求。

  第九條績效考核方法

  xx公司績效考核方法以KPI關鍵業績指標為主,利用BSC平衡計分卡的四個維度提取KPI考核指標,結合年度能力考核的方式,進行綜合性績效考核。

  第十條績效考核工具

  (一)月度考核工具為月度績效考核表,各崗位均有與崗位相對應的月度績效考核表格;

  (二)季度考核工具有兩種,即分子公司總經理以競爭力排名為主要考核工具,其他參加季度考核的人員以季度績效考核表格為主;

  (三)年度考核工具有兩種,即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表格+年度能力考核表格、其他人員的全年考核為其各月度績效考核評分的平均值+年度能力考核表格;

  (四)專案團隊的考核工具為專案節點的績效考核表格。

  第十一條考核維度

  考核維度是考核物件考核的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包括業績維度、品行維度。

  (一)業績維度:指被考核人員所取得的工作成果,考核範圍包括每個崗位的崗位職責指標、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對下屬的管理、人員培養和工作指導的績效。

  (二)品行維度:即對被考核人員的工作品行進行考核,考核範圍為對崗位任職者在工作過程中表現出來的行為情況的考核。

  不同層級的崗位業績維度與品行維度佔比如下表所示:

  第十二條考核主體

  考核主體分為直接上級評分與自評兩種,其中直接上級評分權重佔比85%,自評打分權重佔比15%;

  考核順序為先自我評分,再由直接上級評分,從公司高層起由上至下逐級完成評分過程。

  第十三條績效考核評分與權重

  考核表中所有的指標均需量化,對於不能量化的指標不能作為考核指標,考核表中業績指標與行為指標滿分均為100分,按各指標對公司的貢獻程度進行權重分配。

  權重表示單個考核指標在指標體系中的相對重要程度,權重總分為100%,崗位的考核指標權重相加不得高於或低於100%。

  第十四條能力考核

  年度考核是一種綜合性的考核,為全方位考核員工,更好地選拔和任用,在年度考核時可增加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項專業性活動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崗位所需要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部門負責人以上級別人員考核指標:

  (一)人際交往能力

  (二)影響力

  (三)領導能力

  (四)溝通能力

  (五)判斷和決策能力

  (六)計劃和執行能力

  (七)知識學習能力

  一般人員能力考核指標:

  (一)溝通理解能力

  (二)計劃和執行能力

  (三)專業技能

  (四)知識學習能力

  第十五條考核指標的設立

  (一)考核指標根據崗位職責、工作計劃、部門重點、年度計劃等,由上下級之間共同協商,形成考核表,報上一級主管領導審批後實施;

  (二)工作計劃和考核指標的更改需經被考核者及其直接上級商定,並報上一級主管領導批准方可生效。如有爭議,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有最終裁決權;

  (三)業績考核指標的數量依不同層級、不同型別崗位而定,基層崗位一般3-7個,中層崗位一般7-11個,高層崗位一般11-14個;

  (四)業績考核指標的制定應結合崗位自身職責與公司各層級目標,選擇考核週期內的工作重點或崗位職責中的關鍵性工作作為考核指標。

  第十六條考核指標設立的要求

  (一)重要性:專案不宜過多,選擇考核週期內的工作重點或崗位職責中的關鍵性工作作為考核指標;

  (二)挑戰性:考核標準的制定應力求接近實際,以使目標可以達到,並具有一定的挑戰性;

  (三)一致性:各層級目標應保持一致,下一級目標要以分解、保證上一級目標的實現為基礎;

  (四)民主性:考核指標的制定應由上下級人員共同商定,而不單單由上級指定。

  第十七條提取業績考核指標的原則

  (一)具體的:績效指標要切中特定的工作目標,不是籠統的而是應該適度細化,並且隨情境變化而發生變化。

  (二)可度量的:績效指標需具備量化基礎,其指標可透過資料化或階段性的標準進行測量,不可量化的主觀因素指標不能作為考核指標。

  (三)可實現的:績效指標的設定應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切忌將目標設定過高或過低,從而失去設立考核指標的意義。

  (四)現實的:績效指標是實實在在的,是可以證明和觀察得到的,是現實的而不是假設的。

  (五)有時限的:績效指標中要使用一定的時間單位,即設定完成這些績效指標的期限。

  第十八條考核記錄

  考核週期開始前,由被考核者上級向被考核人說明本次考核週期內的考核維度、指標和權重,相互認可後進入考核週期。同時,由被考核人上級建立日常考核記錄,將考核內容進行記錄,作為考核打分的依據,同時作為考核結果反饋和考核申訴處理的依據。

  第十九條考核實施流程

  考核具體實施全流程如下圖所示:

  圖2-1:績效考核全流程圖

  (一)公司全員開展各崗位工作分析;

  (二)人力資源部、各部門負責人從各崗位工作分析、戰略規劃等指標來源中提取績效考核指標與行為考核指標,形成考核指標庫;

  (三)從考核指標庫中選取下一考核週期的關鍵績效指標,並對指標進行量化、賦予各項權重;

  (四)從行為考核指標庫中選取各崗位關鍵行為,進行量化分解,並賦予權重;

  (五)形成考核表,公司全員由上至下進行考核前面談,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對考核內容達成共識;

  (六)進入考核週期,由考核者記錄被考核者關鍵指標資料,作為考核評分依據;對考核期內的員工行為、業績情況進行指導,並對設定不當的指標經上報後進行必要修訂;

  (七)考核週期結束五日內,各級考核主體進行由上至下的逐級考核評分(包括自評、上級評定);

  (八)直接上級對直接下級進行考核結果面談,下級人員對上級進行述職;

  (九)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核結果,計算結果並彙總公佈;

  (十)人力資源部進行績效考核實施培訓,各部門進行績效改進計劃。

  第二十條人力資源部門將考核結果整理歸檔,根據個人得分系數與部門得分系數計算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年底獎金。

  第三章月度考核

  第二十一條xx公司全體員工(除分子公司總經理)均需進行月度考核。

  第二十二條月度考核由考核主體由上至下逐級進行考核,其考核結果作為發放該月績效工資的依據,同時,作為年度考核、崗位工資等級調整的基礎資料。

  第二十三條月度考核由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實施,每月1-5日對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考核過程中依據考核表逐級管理、逐級考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輔助監督,並對考核結果進行記錄。

  第二十四條每月26-28日各部門負責人確定被考核人下一月度的考核內容,形成績效考核表並向崗位任職者正式公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五條對於月度病、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不參與當月績效考核。病假員工月度工資累計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二十六條月度考核詳細流程如下圖所示。

  圖3-1:月度考核流程圖

  第四章年度考核

  第二十七條年度考核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十八條每年元月16-20日同步開展各級人員能力考核,元月25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的統計分析工作。

  下一年度計劃的制定於12月10日啟動,12月25日前完成。各部門於12月10日提交下年度工作計劃及目標,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分解執行。

  第二十九條個人年度考核

  (一)個人年度綜合考核

  年度績效考核作為計算年底獎金的依據,主要是對員工本年度業績指標、品行指標、能力指標進行全面綜合考核。業績指標、品行指標考核不再單獨進行(高層管理崗位除外),以全年月度考核為基礎,結合年度能力考評,得出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

  年度綜合考核對員工的長期發展和能力的長期表現進行評價,作為晉升、崗位調動以及培訓的依據;能力考核佔年度考核總比重的20%。

  (二)對在xx公司工作時間不足六個月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員工,經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批准可以不參加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視為良。

  第三十條個人年度考核方法

  個人年度考核針對不同人群,有兩種考核辦法:

  (一)針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以外的崗位

  個人年度考核為全年各月考核平均得分+能力考核得分,其中月考核平均得分所佔年度考核綜合得分的權重為80%,能力考核得分佔年度綜合考核得分的權重為20%,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年度考核綜合得分=(∑每月績效考核得分)/12個月×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二)針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

  參加年度考核的高層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在每年度元月16-20日對高管人員年度績效考核表、能力考核表進行評分,無需再對月度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高管人員年度考核綜合得分=年度績效考核表得分×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參加年度考核的高管人員,由其直接上級在每年度元月16-20日對有關能力指標進行評分。年度考核評定於每年度元月20日前完成,並彙總到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作為年度獎金髮放、人員調崗調薪的依據。

  第三十一條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的用途

  個人年度考核結果主要作為職務升降、工資等級升降、年終獎金髮放、培訓等工作的依據。對於薪酬的具體影響參見《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依據考核結果的不同,xx公司做出不同的獎懲決定,一般有以下幾類:

  (一)職務升降

  績效優異是職務晉升的必備條件。年度考核為“優秀”及以上的員工,列為人才梯隊的後備人選及職務晉升候選物件。

  年度考核連續兩年為“合格”的員工由上級領導決定是否給予崗位調整直至待崗處理;連續三年考核結果為“合格”的員工將被待崗處理、連續兩年考核為“差”的員工將被辭退處理。

  (二)工資等級升降

  工資等級升降結合業績考核、品行考核、目標實現度、忠誠度、職業化及崗位特殊要求等,由員工主動申請,報直屬上級和人力資源部,經審批通過後予以調整。

  具體詳見《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三)培訓

  針對考核成績,xx公司提供不同的培訓。年度績效考核為“優秀”及以上的員工,優先列為深造培訓的物件。考核為“合格”、“差”的員工,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聯合其直接上級對其進行針對性強化培訓,幫助員工改善績效。

  第五章高管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三十二條高管人員構成

  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指企業內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資訊的崗位人員,一般為總監及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如營銷總監(CSO)、行政總監(COO)、財務總監(CFO)、人力總監(CHO)、技術總監(CTO)、副總經理、分子公司總經理、事業部總經理、總經理(CEO)、董事長等崗位。

  第三十三條考核指標型別

  高管人員的考核主要有兩類指標:目標類指標和職能類指標。目標類指標與公司整體目標實現掛鉤,職能類指標與該崗位日常職能工作掛鉤。

  第三十四條績效考核週期

  高管人員的考核週期分兩種:

  (一)目標類指標的考核週期一般以季度、半年度、年度為主

  (二)職能類指標的考核週期一般以月度為主

  對於技術研發類高管人員,也可按技術研發的階段性成果作為考核週期。

  第三十五條績效考核方法

  (一)月度考核

  1.依年度考核指標要求,分解各月考核重點,直屬上級於每月26-28日製定次月績效考核表格,經雙方確認後,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每月1-5日完成考核主體的評分過程,其具體考核流程同《第三章月度考核》;

  3.月度考核指標主要以其崗位職能指標、分解至各月的階段性目標成果為主,其結果與月度績效工資關聯;

  4.月度考核的順序:自評——〉上級或薪酬績效委員會評分——〉為下級崗位人員評分;

  5.對考核過程中的指標進行評定,發現不當指標時由薪酬績效委員會做出適當修訂;

  6.月度考核不適用於分子公司總經理。

  (二)年度考核

  1.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會制定下年度戰略規劃目標,並將目標分解至各高管崗位;

  2.每年12月20日前,各高管崗位人員與集團總經理簽訂下年度目標責任書,約定考核指標範圍;

  3.每年元月16-20日,高管人員及直屬上級完成年度考核的自評與上級評分,並完成其能力指標考評;

  4.每年元月20日直屬上級完成對高管人員的績效結果面談,並將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作為年度獎金髮放、人員調崗調薪的依據;

  5.年度考核指標主要以目標性指標達成、目標責任書為主,其結果與獎金、分紅掛鉤;

  6.年度考核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高管人員年度考核得分=年度績效考核表得分×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7.對考核過程中的指標進行評定,發現不當指標時由薪酬績效委員會做出適當修訂;

  8.年度考核適用於所有高管人員、分子公司總經理。

  (三)競爭力排名考核

  1.競爭力排名考核適用於所有分子公司總經理;

  2.採用競爭力排名的方法進行各關鍵指標的考核,考核週期以季度、年度為主;

  3.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會制定下年度戰略規劃目標,集團總經理於12月20日前與各分子公司總經理簽訂下年度目標責任書;

  4.每年12月30日前,集團董事會根據戰略目標,制定分子公司總經理競爭力排名各項指標,包括:銷售額、銷銷比指標、團隊打造、利潤率等,形成競爭力排名考核表及獎懲措施,並向各分子公司總經理公佈實施;

  5.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由集團總部進行各分子公司業績統計,填寫競爭力排名表的各項指標資料,並向全員公佈排名結果;

  6.對排名前三名與後三名的分子公司總經理進行獎懲辦法;

  7.年度競爭力排名結果於每年元月20日前計算並公佈,並執行年度排名獎懲措施;

  8.競爭力排名與年度績效考核並行。

  第三十六條考核結果應用

  高管人員績效考核以年度考核為主,其考核結果一般用於獎金與分紅的發放、下年度目標責任書的指標參考、升降級參考、薪酬的調整等。

  第六章中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三十七條中層管理人員構成

  中層管理者指處於高層管理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之間的中間層次的管理人員,一般以各部門經理級人員、生產車間負責人為主。

  第三十八條考核指標型別

  中層管理崗位的考核主要以BSC(平衡記分卡)指標為主,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利用BSC考核工具,從財務、顧客、內部流程、學習與創新這四個方面對各崗位提取考核指標。

  (一)財務方面:指標包括傳統的財務指標,如銷售額、利潤額、資產利用率等;

  (二)顧客方面:指標包括送貨準時率、顧客滿意度、產品退貨率、合同取消數等;

  (三)內部流程方面:指標包括生產率、生產週期、成本、新品開發速度、工作流程改進等;

  (四)學習和創新方面:指標包括參加培訓並考試通關、培養儲備幹部人數、專利創造次數等。

  第三十九條中層管理崗位考核週期

  中層管理人員的考核週期一般分月度、年度兩種,月度以考核崗位職責、月度目標達成指標為主;年度以月度考核的平均分為主,兼顧年度能力測評。

  第四十條考核方法

  月度與年度考核方法與《第三章月度考核》、《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一致,中層管理人員在完成自身考核評分後,需對下級人員進行考核評分。

  第四十一條考核結果應用

  月度考核結果主要用於:

  (一)突出中層管理人員工作重點,指導中層管理者的工作方向,避免戰略目標實現的偏差;

  (二)人員調崗調薪的依據;

  (三)培訓內容選擇的來源之一;

  (四)年度綜合考核的主要資料。

  第七章基層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四十二條基層崗位組成

  基層崗位主要包括部門主管及以下基層管理人員、基層員工。

  第四十三條考核指標型別

  基層人員考核的指標型別以目標指標為主,依據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目標的情況作為評價員工的依據。

  第四十四條考核週期

  基層人員的考核週期以月度為主,其指標主要以崗位職責、當月目標性指標為主;年度進行各月度考核結果彙總,與年度能力考核結果一同構成年度綜合考核。

  第四十五條考核方法

  基層人員考核方法只有月度考核與年度考核兩種,其具體方法與《第三章月度考核》、《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一致。

  第四十六條考核結果應用

  基層人員考核結果主要應用於:

  (一)員工崗位薪酬等級的調整;

  (二)人員調級調崗的依據;

  (三)制定針對性培訓內容的來源;

  (四)年度綜合考核的主要資料。

  第八章考核組織與申訴處理

  第四十七條考核組織機構及職責劃分

  (一)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xx公司考核的最高決策機構,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各主要部門(門店)負責人、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組成,承擔以下職責:

  1.考核制度及相關制度修訂的審批;

  2.各考核週期結束後考核結果的評議與審批;

  3.員工工資的調整和考核等級比例的確定;

  4.員工考核申訴的受理與最終處理。

  (二)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是考核工作具體組織執行的常設機構,主要負責:

  1.對考核各項工作進行組織、培訓和指導;

  2.對考核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

  3.彙總統計考核評分結果,形成考核總結報告;

  4.協調、處理各級人員關於考核申訴的具體工作;

  5.對月度、年度考核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對考核過程中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指導與處罰;

  6.為員工建立考核檔案,作為薪酬調整、職務升降、崗位調動、培訓、獎懲等的依據;

  7.規範化管理公司績效考核指標庫,並定期更新;

  8.對考核制度提出修改建議。

  (三)各部門負責人的職責

  1.負責幫助本部門員工制定工作計劃、考核指標並制定下屬的考核表;

  2.負責本部門員工考核和等級評定;

  3.負責根據考核結果幫助員工制定改進計劃。

  第四十八條考核申訴提交

  被考核人如對考核結果不清楚或者持有異議,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提交申訴書。申訴書內容包括:申訴人姓名、部門、申訴事項、申訴理由。

  第四十九條申訴受理機構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員工考核申訴的最終機構。人力資源部是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一般申訴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調查協調,提出建議;重大申訴事項提交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受理。

  如果暫未成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則由人力資源部代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職責,由總經理直接負責。

  第五十條申訴受理

  (一)人力資源部接到員工申訴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覆。對於申訴事項無客觀事實依據、僅憑主觀臆斷的申訴不予受理。

  (二)受理的申訴事件,首先由人力資源部對員工申訴內容進行調查,然後與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進行協調、溝通。不能協調的,人力資源部上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處理。

  (三)申訴處理答覆:人力資源部應在接到申訴申請書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明確答覆申訴人;人力資源部不能解決的申訴,應及時上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處理,並將進展情況告知申訴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在接到申訴處理記錄後,一週內必須就申訴的內容組織審查,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訴人。

  (四)詳細流程如下圖所示:《申訴流程圖》。

  圖8-1:申訴流程圖

  表8-2:員工考核申訴表

  員工考核申訴表

  表8-3:員工考核申訴處理記錄表

  員工考核申訴處理記錄表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績效考核過程檔案(含考核評分表、統計表)應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反饋到個人,不予公佈。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實施後,原有考核規章制度自行終止。如另有與本制度相牴觸的規定,一律以本制度為準。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各部門、各崗位員工薪資標準及計算發放辦法,增強激勵和考核功能,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管理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指導原則如下。

  1.以年薪和績效考核作為定薪調薪的主要依據。

  2.以貢獻度、價值創造為薪酬激勵的核心。

  3.客觀、公正、保密。

  4.薪酬水平在同地區或同行業中具有一定的競爭力。

  第4條公司辦公室是公司薪酬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如下。

  1.薪酬制度與激勵制度的制定、修訂、解釋和執行。

  2.薪資、獎勵的計算、稽核、發放及解釋。

  3.員工薪酬水平的調查、員工薪酬標準的建議與核定。

  第二章薪酬結構管理

  第5條薪酬各級標準核定說明:

  (1)“每月固定薪酬”項按員工正式錄用或入職時的審批崗位和級別照表核定、按月發放;

  (2)“每月績效薪酬”項按員工每季度績效考核得分同比例核定、按季度發放;

  (3)“加班薪酬”不納入本薪酬體系,按公司“員工手冊”相關規定進行核算,累計8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按固定日均工資計入每月薪酬。

  (4)“特殊補貼”不納入本薪酬體系,須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核批後方可計入每月薪酬。如領導專職司機經常出長途,可以給予補貼;員工受公司指派駐外地工作或出差,時間較長、地區消費水平差異較大,可以給予補貼。

  第三章薪酬計算與支付

  第6條公司每月10日為薪酬支付日,財務部門透過銀行轉賬或現金形式發放到員工。

  第7條員工薪酬為稅前薪酬,由員工本人承擔並支付個人所得稅。

  第8條員工薪酬計算均由辦公室負責,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發放,總經理為所有薪資計算的終審人。

  第9條與公司訂立特別聘僱協議的,按協議規定的薪資標準與付薪方式執行。

  第10條薪酬核定工作程式如下。

  1.每月8日前由辦公室根據制定的各級薪酬標準和員工考勤情況編制上月“薪酬核發表”,送財務複核。如有問題返回辦公室重新核算。

  2、每月10日前由財務將複核並簽字後的“薪酬核發表”報送總經理終審。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發放。

  3、對新入職員工、年度調薪、特別調薪、易崗易薪、異地異薪的員工,辦公室必須開具併發出《調薪通知單》,作出薪資核定、變動的依據,報總經理批准。

  4、各級各崗員工薪酬必須嚴格按照“薪酬核算體系表”進行核算,除總經理外,任何人無權調動“薪酬核發表”。總經理不在公司時,由董事長可以代為核批。

  5、員工在收到當月工資後,對照“薪酬核算體系表”,如發現有計算錯誤、少發、漏發等情況的,3日內可向辦公室提出申議。辦公室複查後,確實存在計算錯誤、少發、漏發等情況的,下月補發。

  第11條員工有違規違紀現象,處罰款項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異常考勤處罰及工資計算如下表所示。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員工績效管理制度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強化員工以責任結果為導向的價值評價體系,不斷提高人均效益和增強工廠的整體核心競爭力。

  第三條 各級管理人員透過績效管理三個階段的實施,確保部門工作不漏項,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憑效果,管人憑考核。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基層專業及管理人員(含部門主管)和車間專業及管理人員(含車間副主任)。

  第二章 指導思想

  第五條 員工的工作分為本部門工作和跨部門團隊工作,沒有派出的概念。

  第六條 考核者要對被考核者進行客觀公正的考核,同時必須透過績效管理幫助下屬員工提升績效成績。

  第三章 績效管理的操作方法

  第七條 員工績效管理

  按月進行,並分為三個階段。包括績效目標制定階段(考核期初)、績效輔導階段(考核期中)、考核及溝通階段(考核期末)。

  第八條 績效目標制定階段由部門負責人(或委託人)與員工共同制定"個人績效承諾"(PBC)表。個人績效承諾包括該職位考核期應承擔的工作任務、達到的目標、措施、完成時間、考核的標準、提供的見證性資料等進行詳細列示,作為員工工作受控的具體標準。

  第九條 個人績效承諾來源包括:

  1、來源於為完成部門指標而必須完成的工作任務和措施,體現出該部門或職位對總目標的貢獻。

  2、來源於員工參與跨部門團隊或業務流程最終目標,體現出該職位對跨部門團隊目標或流程要求的支援。

  3、來源於本職位應負責任。

  4、創新性目標或計劃。

  5、個人績效改進計劃。

  第十條 個人績效

  承諾的制定應符合明確、可測量、可達到、與職位關聯和有時限的原則。

  第十一條 部門內所有員工達到績效考核規定的工作要求後,應保證部門內所有工作的正常展開,包括:部門KPI指標的實現、業務流程的執行、部門和個人績效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條 各級員工必須對本職位考核期績效要求進行承諾。

  第十三條 績效輔導階段是考核者督促、指導、支援員工共同達成目標和計劃的過程,同時考核者應對員工行為與結果及相關的關鍵事件或資料進行收集及記錄。

  第十四條 各部門必須在部門內建立健全"雙向溝通"制度,如:例會制度、總結制度、彙報/述職制度、關鍵事件記錄、工作日誌制度等,保證各項工作資訊的及時和真實傳遞。

  第十五條 每月結束各部門負責人對照員工績效承諾的專案和標準,做出客觀的評價,經考核複核者複核後,考核者就考核結果向員工進行反饋溝通。

  第十六條 考核責任者必須與員工進行正式的面對面反饋溝通,內容包括考核結果、工作成績、工作不足及改進措施,並共同確定下一階段的個人績效目標(含績效改進目標)。對於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還需特別制定改進計劃。

  第十七條 被考核者必須進行對考核結果的"被告知"簽字確認。若被考核者不認同考核者對自己的評價,可在相應考核表的"員工意見欄"表述,考核者有責任就員工的不同意見與員工進行溝通。

  第十八條 被考核者如果對考核者的處理意見仍有異議,可按PBC考核流程在兩日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訴。人力資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並將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人。

  第十九條 對於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門專案工作中的人員,部門在進行月/年度考核時,原則上應採用或參考專案組的評價結果。

  第四章 考核結果及其應用

  第二十一條 員工PBC考核採取百分制進行衡量,員工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為當年12個月的平均考核分數。

  第二十三條 主管、車間副主任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70%發放,其餘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掛鉤發放:主管和車間副主任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30%*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四條 基層員工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80%發放,其餘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 掛鉤發放:基層員工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20%*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條 員工連續三個月考核結果為D、全年累計4個D、年度考核結果為D的,直接淘汰。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的解釋、修訂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可在本制度的原則範圍內進行細化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目的

  1.1將績效與集團的經營戰略緊密地聯絡起來,向集團及區域公司管理層提供及時、準確的績效表現,從而督促和確保個人、部門、區域公司的目標與集團整體目標保持高度一致,發揮帶動集團發展的作用。

  1.2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企業文化,促使集團總體績效全面、持續提升。

  1.3讓員工認識到公司的期望與其當前自身能力之間的差異,瞭解自己應該在哪些方面得到提高,從而自發性地改善自身能力,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和成就感。

  2.適用範圍

  2.1除集團董事長以外的所有在職員工。

  3.績效考核原則

  3.1公開原則:績效指標設計與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3.2客觀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3.3反饋原則:在指標設計時,主管必須與被考核者進行充分溝通和明確下一個週期的考核內容;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必須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做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3.4時限原則: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涉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二、績效管理組織

  1.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

  1.1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作為績效管理的最終決策機構,致力於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客觀性以及績效考核結果與集團戰略的一致性。

  1.2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組成:

  1) 組長:集團總裁

  2) 成員:集團副總裁及集團總裁指定的其他人員。

  1.3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 負責集團績效考核制度的制定與修改;

  2) 審批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考核期內的考核指標、權重及評分標準,並指導、監督集團整體的績效考核工作;

  3) 就績效考核體系執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決策;

  4)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及各區域公司的考核情況進行全面審查,確定最終考核結果、獎金髮放係數等;

  負責稽核處理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的最終申訴工作,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正公開地進行。

  2.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

  2.1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是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績效管理的具體推進和實施。

  2.2績效管理執行小組組成:

  1) 組長:集團分管績效管理的副總裁

  2) 副組長:審計總監

  3) 組員:人力資源中心、財務管理中心人員和審計中心有關人員。

  2.3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職責:

  1) 負責集團績效考核制度制訂與修改的擬定工作;

  2) 根據集團年度經營管理目標和發展戰略規劃進行績效指標的分解,擬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考核指標,權重及評分標準,負責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最終考核結果的釋出;

  3) 組織開展集團整體的績效考核工作,對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

  4)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考核,收集整理集團總部各部門對其內部員工的考核結果,進行考核成績的計算、彙總、分析及提出考核結果的應用建議,並將考核結果資料移交人力資源部門統一備案;

  5)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進行有針對性的績效管理培訓;

  6) 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日常的指導、管理、監督與檢查;

  負責審查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的第二次申訴,並提出初步意見,提交公司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稽核處理,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正、公開地進行。

  3.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3.1各區域公司成立績效工作小組,作為區域公司績效管理體系實施的組織保障,負責本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組織、指導、監督和重要決策。

  3.2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須接受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對績效管理工作的領導、指導、監督和糾偏指令。

  3.3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作為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最終決策機構,致力於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客觀性以及績效考核結果與區域公司整體目標的一致性,並負責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具體推進和實施。

  3.4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組成:

  1) 組長:區域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

  2) 成員:區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主管及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指定的其他人員。

  3.5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職責:

  1) 審批區域公司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指標內容、考核標準、考核方式和考核流程等事項;

  2) 組織區域公司各部門根據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進行績效指標的分解和制定;

  3) 組織開展區域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對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

  4) 對區域公司各部門進行考核,收集、整理、歸檔區域公司各部門對員工個人的考核結果,並進行考核成績的計算、彙總、分析及提出考核結果的應用建議;

  5) 負責對區域公司各部門績效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績效管理培訓;

  6) 對區域公司各部門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日常的指導、管理、監督與檢查;

  在規定時間內對區域公司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核結果,並向全公司通報。

  4.各部門在績效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4.1各部門(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各部門)都是績效管理的主體,都承擔績效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

  1) 配合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工作,提供相關資料並負責解釋;

  2) 對其他部門相關業績指標進行評價;

  3) 制定本部門員工績效指標、標準和權重並負責推進實施;

  彙總本部門員工考核結果,並按要求及時上報。

  三、考核週期和考核關係

  1.績效考核週期

  1.1集團和區域公司高層管理者(集團副總裁及各區域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實行年度考核,但與區域公司季度考核結果掛鉤。其他人員均採用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1.2集團總部各部門、各區域公司及區域公司各部門均採用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2.績效管理時間安排

  2.1季度考核:

  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1~7號回顧和總結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績效完成情況,並進行季度績效考核結果的打分;

  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7~15制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季度績效計劃。

  2.2年終考核:

  每年1月1~15號對上一年度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績效進行評價,並最終得到年度績效考核結果;

  每年1月15日到月末制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年度績效計劃。

  注:實際工作時間如遇節假日順延。

  3.考核物件與考核關係

  3.1對於集團和各區域公司高管、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考核: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為最終考核人,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負責考核的具體實施。

  3.2對於區域公司各部門的考核: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為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和年度績效的直接考核人。

  3.3對於個人的考核:個人的考核人為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

  四、績效計劃制定

  1.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1.1集團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集團每年11月以自身中期發展戰略為基礎,根據對市場需求、競爭環境、自身優劣勢的分析研究,根據本年度經營管理狀況制定下年度企業經營管理目標和重大任務,報董事會審批後執行。

  根據批准的年度目標和重要任務,召開部門目標(關鍵業績指標和重點工作目標)質詢會,確定集團各部門的績效指標,並設定相應的標準和權重。

  1.2集團各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擬定,內容包括年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稽核,經集團總裁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集團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

  關鍵績效指標庫。

  集團和區域公司歷史資料。

  市場競爭資訊。

  1.3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牽頭,各部門參與制定,內容包括年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部門年度績效計劃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稽核,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的制定需體現出對區域公司績效指標和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部門年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目標。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各項制度規範及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區域公司各部門職責。

  對部門的考核須體現出對公司規模與盈利的貢獻、真正地重視客戶、提升內部運營效率和人與組織和諧發展四個維度。

  2.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2.1區域公司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區域公司績效管理工作小組擬定,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稽核,經集團總裁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季度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年度績效目標。

  區域公司季度計劃依據以下內容擬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2.2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部門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共同擬定(季度績效計劃包含內容同年度績效計劃),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稽核,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部門年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部門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部門年度績效目標。

  部門季度計劃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和季度績效計劃。

  部門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部門職責。

  2.3個人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部門負責人牽頭,個人參與制定,個人季度績效計劃內容包括季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個人與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生效。

  個人季度績效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部門季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個人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部門季度績效目標。

  個人季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部門年度績效計劃。

  部門季度績效計劃。

  部門工作計劃。

  所在崗位職責。

  3.中期績效目標調整

  3.1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只有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時,方可重新調整:

  市場和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使得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值難以實現或者過於容易實現的;

  出現重大災害等不可抗力且嚴重影響年度和績效目標值實現的;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經過討論同意調整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值的。

  3.2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計劃的調整須經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同意。

  3.3集團總部各部門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計劃的調整須經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同意或總裁特批。

  五、過程監控與輔導

  1.績效監控輔導的目的

  1.1使員工瞭解自己績效努力的方向以及目前與績效目標之間的差距;

  1.2直接上級與員工共同分析和發現績效差距的原因,並透過及時充分的雙向溝通達成共識,並找到改善績效的方法,幫助員工提高績效水平;

  1.3績效的事前管理與改善,改善績效管理關係和氛圍;

  1.4將績效評估結果與專業技能的培養和人力資源的開發有機結合,激勵符合集團和區域公司發展方向的個人表現。

  2.績效監控和輔導方式

  2.1區域公司績效監控輔導採取兩種方式,分別為經常性輔導和反饋、定期召開績效回顧會議。

  2.2季度考核週期內前兩個月對部門和個人績效進行工作回顧,並填寫《月度績效回顧與總結》(詳見附件一)。

  員工月度績效回顧由部門負責人和員工進行。

  部門月度績效回顧由部門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進行。

  2.3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1~7號回顧和總結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績效完成情況,提交《季度績效回顧與總結》(詳見附件二)。

  六、績效評估

  1.季度考核

  1.1區域公司季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負責人應於每季度初前7個工作日內填寫完成區域公司上季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在每季度前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對區域公司的季度績效評估,報總裁批准。

  1.2區域公司部門季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應於每季度初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部門上季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各相關部門於每季度初前5個工作日之內協助提供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實資料。

  1.3個人季度考核流程

  部門負責人應於下季度初前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下屬的季度績效評估,並將結果提交給分管領導稽核,並將部門內員工考核結果提交給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1.4季度考核評分方法

  部門和季度績效評估依據績效計劃中確定的各項指標的評分標準和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評分,結合權重計算最終績效得分。

  部門協作滿意度評價由績效工作小組統一組織,根據《部門協作滿意度評價表》(詳見附件三)進行打分。

  重點工作目標依據《部門/個人工作目標》中確定的進度和質量標準,使用《重點工作目標評分表》(詳見附件四)進行打分。

  普通員工的個人職業化行為項根據《個人職業化行為評價表》(詳見附件五)由部門負責人進行評價。

  1.5季度考核績效等級評定

  季度考核區域公司績效等級的評定: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依據區域公司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後評定,集團總裁批准後釋出。對應等級標準見下表:

  季度考核部門績效等級的評定: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依據部門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後評定,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對應等級標準同區域公司評定表:

  季度考核個人績效等級的評定: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依據個人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後評定,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對應等級標準見下表:

  2.年度考核

  2.1區域公司年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負責人應於年度初前7個工作日內填寫完成區域公司上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在年度前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對區域公司整體的年度績效評估,報總裁審批。

  2.2部門年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應於年度初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部門上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各相關部門於年度初前5個工作日之內協助提供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實資料。

  2.3個人年度考核流程

  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個人四個季度的考核結果的平均值計算得出,結果提交給分管領導稽核後,將部門內員工考核結果提交給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2.4年度考核評分方法

  年度考核評分方法同季度考核。

  集團副總裁年度績效得分=各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50%+區域公司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分管集團部門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

  集團副總裁兼區域公司總經理年度績效得分=(分管區域公司季度績效平均得分×80%+其他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20%)×50%+(分管區域公司年度績效得分×80%+其他區域公司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0%)×25%+分管集團部門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

  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年度實際績效得分=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50%+區域公司年度績效得分×50%

  區域公司部門年度實際績效得分=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得分

  員工年度績效得分=四個季度考核平均績效得分

  2.5年度考核績效等級評定

  年度考核區域公司、部門和個人績效等級的評定同季度考核。

  3.考核後的績效溝通與反饋

  3.1在考核期結束後,直接上級(考核人)應與員工(被考核人)進行績效溝通與反饋,績效溝通與反饋採取績效面談的方式。

  3.2績效面談時,直接上級(考核人)應與員工(被考核人)就考核結果進行討論和充分交流,肯定成績,發現問題,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幫助員工制定改進措施並確認下一考核期的考核內容。

  3.3進行績效面談前,應準備以下材料:

  員工《職位說明書》;

  員工《績效計劃》;

  直接上級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3.4績效面談應選擇不受干擾的地點,直接上級應營造輕鬆、自然、坦誠的交流環境。

  七、績效結果應用

  1.績效結果應用於薪酬激勵

  高管薪酬組合為固定工資:績效獎金=60:40;集團中層管理者(含各區域公司同等級別)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70:30;集團中層副職管理者(含集團和各區域公司同等級別)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80:20;其他人員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90:10,績效獎金中季度獎金總額和目標年終獎金各佔50% ,季度獎金總額平均分配到四個季度為目標季度獎金。

  1.1季度獎金兌現方法

  區域公司目標季度獎金=除區域公司高管以外的所有任職者目標季度績效獎金總額。

  區域公司實際季度獎金=區域公司目標季度獎金×區域公司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內員工目標季度獎金總額

  部門實際季度獎金=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季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季度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直管區域公司部門(不包括專案部)季度績效獎金係數=直管區域公司部門季度績效考核係數×80%+分管區域公司季度獎金係數×20%

  部門季度獎金調整係數=區域公司實際季度獎金/∑(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季度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季度獎金調整係數

  部門其他人員季度可分配獎金=部門實際季度獎金-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季度獎金

  個人實際季度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個人季度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總監及部門經理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即為部門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個人季度獎金調整係數=部門其他人員季度可分配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1.2年度獎金兌現方法

  區域公司目標年度獎金=除區域公司高管以外所有任職者目標年度獎金總額

  區域公司實際年度獎金=區域公司目標年度獎金×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區域公司高管實際年度獎金=該高管目標獎金×該高管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內員工目標年度獎金總額

  部門實際年度獎金=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年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年度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直管區域公司部門(不包括專案部)年度績效獎金係數=直管區域公司部門年度績效獎金考核係數×80%+分管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獎金係數×20%

  部門年度獎金調整係數=區域公司實際年度獎金/∑(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年度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年度獎金調整係數

  部門其他人員年度可分配獎金=部門實際年度獎金-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年度獎金

  個人實際年度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個人年度績效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總監及部門經理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即為部門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個人年度獎金調整係數=部門其他人員年度可分配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2.績效結果應用於職業發展

  2.1員工晉升

  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是決定員工是否晉升的主要依據,對於績效等級為A(優秀)和連續兩年績效等級為B(良好)的員工,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經稽核後,根據當時公司的用人需求情況和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制定員工晉升(晉升是指職位、級別和薪酬的上調)提案,報集團總裁。

  2.2工作調動

  根據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對於績效等級為E(差)和連續兩年為D(需改進)的員工,公司可考慮調整崗位或安排待崗一年,不服從安排者公司另行處理;

  年度績效考核使被考核人與人力資源人員充分了解其水平,如果被考核人認為在別的崗位更能發揮其能力並能提高工作業績,該員工可在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1個月內提出工作調動要求,經雙方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稽核後,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批准。

  2.3解聘

  根據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對於績效等級連續兩年為E(差)和連續三年為D(需改進)或待崗3個月仍無法上崗的員工,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八、績效考核申訴

  1.申訴時限

  1.1在季度或年度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若認為受不公平對待或對考核結果感到不滿意,有權在得知考核結果3個工作日內向隔級主管領導和交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申訴,提交申訴報告。

  1.2隔級主管和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10日內負責對申訴材料進行稽核處理,若員工對處理結果感到不滿意或隔級主管逾期未處理,員工有權直接向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請二次申訴,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向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報告,經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做最終決策。

  2.申訴處理

  2.1員工申訴時需要以書面形式(詳見附件六)提交申訴報告,並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負責將員工申訴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記錄備案。

  2.2隔級主管(或績效管理工作小組)在接到申訴後10個工作日內必須跟申訴人確認並對其申訴材料進行處理,若申訴如逾期沒有受理或員工對處理結果感到不滿意,申訴人可直接向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請二次申訴,並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對逾期行為進行處罰;

  2.3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在接到申訴後10個工作日內必須跟申訴人確認並對其申訴報告進行稽核,最終將處理意見提交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如逾期沒有受理,申訴人可直接向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再次提起申訴,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責成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處理,並對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和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的逾期行為進行處罰;

  2.4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根據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交的資料,決定是否需要召開由申訴人、申訴人績效考核人、申訴人隔級主管、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組成的申訴評審會;如不需召開申訴評審會,則將書面結果反饋給申訴人;

  2.5如果員工申訴內容屬實,申訴評審會需要按月度或年度績效考核流程對申訴人重新進行績效考核,此次考核結果即該員工月度或年度考核成績,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在申訴評審會完成後3天內考核結果存檔併發送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6申訴評審會還需要確定績效考核人對員工考核過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現象。如果發現績效考核人在考核過程確有不公平行為,集團將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九、績效考核文件使用與儲存

  1.績效考核文件儲存格式

  1.1員工績效考核袋內考核檔案按年度順序排列,各年內季度考核檔案再按時間順序排列;

  1.2各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袋統一整理儲存在標有部門編號的檔案櫃中,各員工的績效考核檔案袋按崗位編號順序排列,同一崗位員工考核袋順序按員工編號排列。

  2.績效考核文件儲存方法

  2.1由區域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績效考核檔案,考核結果以績效考核袋形式和電子文件形式存檔,儲存資料在3年後或員工離開公司半年後銷燬;

  2.2在季度績效考核完成後10個工作日內,區域公司辦公室必須將所有崗位員工的績效考核資料收集整理並完成統一編號工作,同時將績效考核資料備案給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3在年度績效考核完成後20個工作日內,區域公司辦公室必須將所有崗位員工的績效考核資料收集整理並完成統一編號工作,同時將績效考核資料備案給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4區域公司辦公室需要妥善儲存員工各年績效考核檔案以便相關部門查閱。

  3.績效考核檔案查閱許可權

  3.1為了達到妥善保管績效考核檔案的目的,績效考核檔案設定查閱許可權,以便於保密與管理。查閱許可權分為查閱和影印二種,查閱或影印考核檔案必須簽字;

  3.2各部門負責人在以下情況有權查閱其下屬考核資料,但不得跨部門查閱;

  為了解下屬員工歷年績效考核情況;

  在崗位輪換過程中,為了解相關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情況。

  主管領導有權查閱分管部門員工績效考核檔案;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和執行小組、區域公司總經理有權查閱公司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檔案;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和執行小組、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有權列印、影印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檔案;公司高管人員、區域公司辦公室負責人在董事長(總經理)授權的條件下有權列印、影印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檔案,其他人員無權影印員工績效考核檔案。

  十、附則

  1.本管理制度修訂、解釋權在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

  2.本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正式執行,原有考核方法自本制度公佈之日起作廢。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7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學校工作管理,鼓勵廣大教職員工全身心地投入職業、技術培訓等工作中,明確工作目標,端正工作態度,充分發揮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加出色的完成本職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標特制訂本績效考核辦法。

  二、基本思路

  教職員工績效考核旨在進一步激發大家的工作熱情,充分發揮教職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增強工作責任感。提高職業技術培訓整體水平。

  三、考核內容及辦法

  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一﹚德﹙20分﹚:工作認真,能自覺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團結同志,具有團隊精神。無條件服從校領導的工作安排,克服一切困難,完成本職工作。本項考核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由全體教職員工分別對每個人進行考核,基本分為10分,校領導根據每個教職員工的工作表現評分為10分,兩者相加為綜合得分。滿分全年獎勵1200元。

  ﹙二)能﹙30分﹚:

  1、教職員工對每一個教學班從開始到結束都應該精密組織,疏而不漏,要確保完成每節課教學任務﹙5分﹚。要保證教學課堂紀律,學員不隨便離開座位。教學秩序混亂,學員不認真聽講的扣5分。此項考核由培訓單位主要領導和學校領導共同考核。透過抽查等方式綜合考評。

  2、授課老師在每堂課教學前,應對學員進行登記並簽到,拍攝教學照片,做好培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5分﹚,資料殘缺不全的扣5分。此項考核結合資料複查進行。

  3、在教學中,要求老師口語清晰,教學步驟規範,通俗易懂﹙5分﹚,凡語言表達不清,沒有達到預期教學目的﹙學校隨機抽查﹚,扣5分;

  4、凡縣領導檢查對組織教學等有嚴重看法或提出嚴厲批評的扣10分。

  以上考核以教學班次為單位,30天為一個教學班次,滿分獎勵200元。

  ﹙三﹚勤﹙20分﹚:在正常教學期間,不得遲到或早退,無故不得請假。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遲到或早退次數累加)。病事假一天扣5分(病事假次數累加),扣完為止。此項考核以月為單位,滿分獎勵100元。

  ﹙四﹚績﹙30分﹚:主要包括臺帳的自查自糾、互查,以及每一次電話回訪,上級各部門的考核檢查等。

  1、每一期培訓臺帳首先要自己仔細檢查反覆核對,要做到正確率達100%。每一期臺帳要經過2個老師互查和一個領導審查,分別簽名,共同負責。凡在縣或省領導檢查中發現一處有問題的扣5分(依次累加)。

  2、電話回訪中發現一例有錯誤的扣2分(依次累加)。每期臺帳經檢查確保無誤後及時交辦公室歸檔,凡本人因素造成臺帳丟失或損壞的,由本人負責,扣5分。本考核在每年12月底進行,滿分獎勵500元。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為加強中心工作效能建設,實現勞動貢獻與薪酬回報相掛鉤,進一步調動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中心行政各部門和行政全體在職人員(含借調和借用到行政部門工作三個月以上的工作人員)正常上班期間(除公休、節假日)的績效考核管理工作。但下列人員不予兌現當月績效工資。

  1、當月請病、事假累計10天及以上的職工(含婚、喪、產假及函授學習)

  2、當月曠工累計3天及以上的職工;

  3、停薪留職、內退、長期請假、脫崗或不上班的職工;

  4、借調到外單位工作的職工;

  5、脫產學習的職工。

  三、績效工資基數及資金來源

  按照每人月工資津貼部分為標準,作為職工績效考核基數。

  四、考核時限

  績效工資實行月考核兌現制,每月月底由各部門完成對本部門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工作。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分值

  績效考核實行百分量化和定性相結合的考核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兩部分組成:工作紀律佔50分,工作成績佔50分。

  (一)工作紀律。即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態度表現情況,包括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態度及出勤等,該項佔50%。

  (二)工作成績。即所承擔或分工負責的具體工作和職責範圍的基礎工作完成情況,包括完成工作所具備的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的效率、結果、成績等,該項佔50%。

  (三)考核等次劃分。考核等次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項,考核成績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為合格等次,7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次。

  六、績效考核步驟及績效工資計算

  (一)績效考核步驟

  1、各行政部門負責人負責本科室工作人員的考勤工作,督促本部門工作人員逐日簽到,工作人員請假、曠工、公差外出及公休節假日必須在考勤簽到表(附表二)上標註清楚。

  2、各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由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按辦法進行逐項考核,形成本部門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表(附表一),連同本部門工作人員考勤簽到表(附表二)一併上報分管領導進行稽核。

  3、各行政部門在規定考核時限內,將經分管領導簽字的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表、工作人員考勤簽到表於次月1日前交人事處彙總。

  4、中心人事處將中心行政所有工作人員月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彙總,由勞資科根據此辦法計算績效工資,並由財務處按月負責兌現落實。

  5、中心行政工作人員月績效考核資料由人事處稽核後交勞資科負責儲存。

  (二)績效工資計算

  對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的人員兌現當月績效工資。並按照請假每1天扣20元,曠工每1天扣100元的標準計算績效工資。

  七、附則

  (一)各行政部門負責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嚴禁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將取消本部門相關人員績效工資兌現資格。

  (二)在考核中,當被考核人調入、調出(含退休)時,當月在崗時間不足半月者,按半月兌現績效工資;超出半月,按照全月兌現績效工資。

  (三)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具體事項由中心人事處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公司開展績效考核工作的目的在於透過對員工一定時期內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評價,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些評價指導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

  第二條 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製造員工之間的差距,而是要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揚長避短,使其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績專案及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自終應以公正為原則,絕不允許徇私舞弊。

  第三條 適用範圍

  除以下人員外,其他員工均適用本規則。

  1、考核期開始後近入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30日以上者。

  3、因工傷而連續缺勤75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 考核頻率

  公司的績效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年中考核、年度考核三種。

  第五條 責任組織

  公司人力資源部為績效考核的歸口管理單位,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下屬員工工作績效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目標的設定

  第六條 公司現狀分析

  人力資源部應實施必要的組織現狀分析工作,為考核目標的設定做準備,相關職能部門應予以支援,積極提供人力資源部所需的資料,做好配合工作。

  第七條 分解考核目標

  績效考核目標的設定應符合公司年度發展計劃並應將目標分解至公司各職能部門。

  第八條 目標責任書

  年度績效考核目標應分解至公司所有的職能部門,在與部門經理交換意見後,由部門經理與公司總經理鑑定目標責任書。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0

  總則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思想,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醫改工作安排,全面落實醫改政策,突出惠民措施,強化基層醫療服務建設。建立基層醫療服務績效考核機制,是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營造文明、務實、群眾滿意的醫療衛生單位的重要措施。建立基層醫療服務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是醫改核心的重要保障。

  一、績效考核管理機制的建立

  在實行基層醫療服務績效工資制度下,如何加強基層醫療服務管理,如何進一步發展業務,更好的服務於廣大群眾,是我們每一個基層醫務工作者面臨的新的考驗和挑戰,根據關於醫改工作的總體要求,只有進一步加強領導,進一步轉變觀念,管理上臺階,最佳化服務體系,建立長效績效考核執行機制,才能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群眾做好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體現黨的惠民政策。確保廣大群眾得實惠,醫院事業得發展。

  結合本院實際,綜合多方因素,建立本單位績效考核管理機制:

  1、成立績效考核管理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相關負責人為成員。

  2、執行機制:上級主管部門對本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績效考核,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轄區內衛生院院長、本單位中層領導進行績效考核,中層幹部對相關科室進行績效考核,做到責任明確,目標和任務明確。

  3、績效考核受地方人民政府監督。

  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1)、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及轄區內衛生院績效考核工作的領導工作,工作中要民主協商、公正、公平,並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地方人民政府的監督。

  (2)、績效考核實行量化考核標準。一是總體目標和任務考核。二是分解目標和任務考核。三是工作人員服務考核。

  (3)、績效考核結果納入“二期分配”核算,以體現“獎勤、懲懶、罰差”。

  (4)、實行分級績效考核管理模式。

  1、一級考核:指本單位院長對分管副院長、轄區內衛生院院長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等中層領導的績效考核。

  2、二級考核:指分管領導等中層領導對相關科室的績效考核。

  3、三級考核:指相關科室負責人對其科室工作人員的考核。沒有科室負責人的科室納入門診部進行績效考核。

  (5)、績效考核監督機制

  本單位主體績效考核受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監督。監督形式主要有政府問責、抽查、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明察暗訪、群眾投訴等。

  細則

  一、總體任務和目標的績效考核。

  實行績效工資制度後,因將住房公積金、社保、職工三保、業務工作經費等七大專案開支納入醫療收入開支,進行成本核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這是量化考核的總體要求,也是“保基本”的有效手段。上級部門對基層衛生院結合人員數目、業務開展情況等專案進行了核算,規定了量化考核的目標和任務。規定中指出:姜州中心衛生院必須完成業務總收入每月10.8萬元,其中完成醫療收入每月4.5萬元。

  績效考核:這是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單位的整體考核標準,不納入本單位個人績效考核。考核標準是:凡是不按規定完成上述任務,由上級按比例扣減單位人員績效工資。超額完成任務的,超出完成的醫療收入部分60%返回單位作為獎勵基金進行二次分配,40%留作事業發展基金。

  二、分解任務和目標的績效考核

  進行的相關科室目標和任務的績效考核。不完成規定的任務,本單位績效工資全盤扣減,超額完成任務,“二次分配”重點向相關科室傾斜。

  三、本單位職工績效考核總體標準

  本單位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實行量化標準,個人績效總分為100分,分別對其在醫院規章制度執行、工作紀律、工作制度、服務態度、服務質量、行為規範、醫德醫風、科室衛生、環境衛生、政治思想品德、公共衛生服務等方面進行違規倒扣分制考核。考核結果與上扣30%的績效工作掛鉤,每月由院辦室進行考核結果登記,年底進行累計核算。核算公式為:個人所得績效工資=上扣30%的績效工資—(30%的績效工資÷100)×違規扣分合計數。例如:當事人上扣30%的績效工資為8000元,全年累計違規扣分為30分,則當事人年底績效核算數為8000—(8000÷100)×30=5600元。績效考核後的扣除部分納入對本單位有突出貢獻及年度考核優秀人員進行適當獎勵的獎勵基金。凡績效考核年累計扣除績效分60分及以上的當事人,本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四、績效考核管理制度下的分級考核的績效考核

  1、績效考核相關負責人不履行職責,考核工作不負責任,考核中出現放馬摻假行為或打擊報復行為的,發現一次扣2分。

  2、對相關科室管理不嚴,造成工作失誤,公共財物損壞、遺失或其他失誤的,發現一次扣2分。

  3、績效考核工作人員不服從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提出不合理要求,要挾領導,一次扣2分。

  4、分管領導在其位不謀其事,分內事情未完成的,一次扣3分。

  5、凡是以任何手段搞小動作,造成有損於單位形象,不利於領導團結或領導與職工之間團結行為的,發現一次扣5分。

  五、實行基本藥物制度、藥品零差價使用制度的績效考核

  醫改的核心內容是國家實行基本藥物制度、藥品實行零差價、實行績效工資制、加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讓廣大群眾真正得到實惠。要求:

  1、必須在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下使用藥品,醫務人員及群眾要逐步改變用藥習慣。

  2、從20xx年1月1日起,基層衛生院全面實行藥品零差價。

  3、在開展的業務工作中,禁止使用大處方。在診治過程中。藥品使用嚴禁超出醫療總費用的60%,醫療收入嚴禁低於醫療總收入的40%。

  績效考核:

  1、不執行“五統一”政策,私自在上級規定的藥品配送企業外購進藥品的個人,本單位不予結算藥品費,全部由當事人個人承擔,並扣減績效分15分。

  2、相關科室人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藥品、一次性醫用器材過期失效的,失效的藥品器材全部由當事人個人承擔,並扣除藥劑管理人員及當事人績效分10分。

  3、凡是不接上級規定執行藥品低60%的比例,醫療收入高40%比例的,發現一例病人扣當事醫生2分。

  4、凡是不按規定執行藥品零差價,仍劃入藥品利潤的,發現一次扣當事人績效分1分。

  六、工作紀律遵守情況及工作制度執行情況的績效考核

  1、實行上下班時間規定,凡是超出上班時間5分鐘未到崗者視為遲到。遲到5—15分鐘扣績效分1分;遲到15分鐘—1小時的扣績效分2分;遲到1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扣績效分5分。凡是未到下班時間離崗的扣績效分2分。

  2、不服從工作安排,不服從工作臨時調配的,一次扣績效分3分,情節嚴重的作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3、上班不在崗或串科閒談玩耍的,發現一次扣1分。

  4、推諉病人,發現一次扣3分。

  5、服務態度惡劣,病人投訴一次扣績效分3分。

  6、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推諉扯皮的,發現一次扣1分。

  7、對住院病人不進行規範化管理,“三大常規”等相關檢查未做的,查到一例扣當事醫生2分。

  8、對不按規定書寫相關醫學檔案、護理檔案的(包括門診登記、住院登記、傳染病登記、麻醉的藥品使用登記等),發現一次扣1分。

  9、亂扔醫療垃圾,不按規定進行消毒處理,發現一次扣1分。

  10、交接班不清楚,造成工作脫節或其他一般後果的,發現一次扣一分。

  七、醫德醫風、行業行風工作的績效考核

  1、發現與病員或病員家屬吵架、打架行為的,一次扣績效分1分,內部工作人員吵架、打架的,一次扣績效分2分。

  2、索要病員財物,發現一次扣績效分3分。

  3、剋扣病人藥物,發現一次扣3分。

  4、亂劃價、亂收費,發現一次扣2分。

  5、臨床醫師,護理人員在上班時間內不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證的,發現一次扣1分。

  6、醫護人員在處置病人時,行為不規範的,發現一次扣1分。

  7、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內幹私活,或參與聚眾賭博者,發現一次扣績效分3分。

  8、散佈病人隱私和造成較大影響的,一次扣績效分3分。

  八、進修、學習、休假制度情況的績效考核

  1、嚴格禁止代班,發現一次扣當事人雙方績效分各2分。

  2、不假外出或休霸王假的,按曠工處理,並一次扣績效分3分。

  3、除單位選派外出進修、學習外,凡私自外出進修學習的,全脫產者報經上級申請退職,半脫產學習拿文憑等者,每天扣0.5分。

  4、凡無故不參加本單位學習會議等相關活動的,一次扣績效分0.5分。

  5、請事假一天扣績效分0.5分,直系親屬的婚喪嫁娶等除外。

  6、在出具相關醫學證明下,確實因病不能上班的,具備請假手續後,經批准後可享受病假,不扣績效分。未出具相關證明的按事假扣績效分,即每天0.5分。

  7、以一般疾病出具假的嚴重疾病證明不能工作者,本單位不予受理,強行休病假的,不發放績效工資。

  8、休假不具備相應請假手續的,休假期間按曠工論處。並扣績效分5分。

  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績效考核

  1、不服從領導,不服從工作安排的,一次扣績效分2分。

  2、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工作失誤的,一次扣績效分3分。

  3、不按上級和本單位規定完成相關工作任務的,一次檢查不合格扣2分,年終檢查不合格的扣除全部績效分。

  十、新農合工作績效考核

  1、不遵守新農合相關政策規定,造成工作失誤或本單位重大經濟損失的,一次扣績效分3分。

  2、推諉病人報銷醫療費用,或故意不予報銷,發現一次扣績效分1分。

  3、剋扣病人報銷金額,除如數退還報銷費用外,扣績效分3分。

  4、住院病人中,凡參加了新農合的農民,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退休職工,參加了城鎮居民保險的居民,在報賬稽核中,須經本單位住院部主任和護士長簽名認可後方可進行報銷,凡是未經住院稽核的,一概不予報銷。發現違規一例扣績效分3分。

  5、嚴格把好報銷稽核關口,禁止虛假報銷套用報銷基金。發現一例虛假報銷,責任由當事醫護人員和報銷人員承擔,並扣除當事人員績效分10分。情節嚴重的,移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十一、後勤工作及清潔衛生工作績效考核

  1、不服從工作安排,不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一次扣績效分1分。

  2、故意拖延職工工資及其他福利補償發放的,一次扣績效分1分。

  3、每天下班後至次日8點,病員就醫所產生的費用由當班醫生代收,藥房醫生保管處方,所收費用必須於48小時內如數交收費處,超出規定時限則視為挪用。當事人不得更改處方費用,發現一次扣績效分3分,並責令如數退還收取費用。私自收費佔為己有者,一經發現,當事人作待崗處理,雙倍退還所收費用,並扣績效分10分。待崗期間不發放績效工資。

  4、採取欺騙手段,出具假證明,假的發票或相關科室利用職業手段,進行假醫學報告、胎兒性別鑑別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扣績效分5分。

  5、環境衛生要求每天至少搞2次,發現搞得不徹底,出現髒、亂、差現象,如蜘蛛網、住院部床頭櫃灰塵、垃圾未清理,廁所未定期清理等,發現一次扣當事人工資30元。

  6、各科室不得出現髒亂差現象,隨時保持科室整潔、衛生,如發現髒亂差,一次扣當班人員績效分1分。

  注:績效考核結果納入本單位“二次分配”進行核算參考。

  “二次分配”重點針對平時工作認真、表現好、貢獻大的科室及個人,以體現“獎勤、懲懶、罰差”。

  本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解釋權歸本單位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1

  為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績效和貢獻,更好地激勵和挖掘員工的潛能,強化員工的競爭與職責意識,提高公司整體效能,體現獎優罰劣的用人原則。特制訂《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考核目的

  根本目的:1、建立科學、有效的績效管理機制,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績效與貢獻,實現公司整體績效的放大和提升。

  2、為公司員工獎懲帶給參考依據。

  3、作為公司成員提高競爭意識和職責意識的手段。

  直接目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工資分配、業績提成、任務獎金和崗位異動的參考。

  二、考核範圍

  創業投資擔保公司所有在職員工,包括:

  1、公司總經理

  2、副總經理

  3、總經理助理

  4、部門各部長

  5、客戶經理及後勤各崗位人員

  三、考核原則

  1、以提高員工績效為導向,重獎輕罰原則;

  2、以定量的業績為依據,客觀、公平、公正原則;

  3、個人績效目標與公司目標持續一致原則;

  4、反饋與提升的原則:即把考核的結果,及時反饋,並對完成績效的過程進行指導。

  四、考核組織和職責

  1、綜合管理部根據公司指導思想,廣泛徵求意見,負責制訂考核辦法,並予以組織實施。

  2、總經理及分管領導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任務,給各業務部門分配年度及月度工作任務,並根據考核辦法對各部門月度及年度具體完成業績予以考核。

  3、分管領導負責向總經理彙報考核狀況並帶給分析報告,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善意見。

  4、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如實向財務部帶給目標達成資料,財務部稽核後報分管領導審批,最後報總經理批准簽字執行。

  5、分管領導對考核結果的完整、公正、合理性負責,總經理對考核結果負有監督職責。

  第二章業務部門(前臺)考核辦法及獎懲操作方法

  一、考核辦法

  以績效為導向,對經營過程中可量化或可行為化的關鍵指標予以考核。

  二、適用人員

  前臺各業務部門:包括大地拍賣公司、個貸部、融資擔保部各部門、工程履約部(含各分公司及辦事處)、投管公司。

  三、考核週期:除大地拍賣公司及投管公司某些業務專案採用年度考核外,其餘部門均執行自然月度考核,季度兌現。

  四、考核操作辦法。

  單位考核指標獎勵辦法處罰辦法

  融資擔保部(1-6部)融資收入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享受實際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0.5%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分按2%給予提成獎勵。其中1%在年底給予獎勵,剩下1%在解保後給予業績獎勵。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月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工程履約(含各分公司及辦事處)保費收入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到帳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3%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各分公司和辦事處,超出且實際到帳保費收入部分均在原提成比例基礎之上增加5%給予業績提成獎勵。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個貸部保費收入管理人員及內控人員: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度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2%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分按5%給予業績提成獎勵。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月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個貸部業務員具體考核為:

  1、完成目標任務,享受基本工資和業績提成;

  2、超額完成目標任務,除享受全額基本工資和業績提成,還給予以下獎勵:每遞增10萬元,基本工資增加100元。1、未完成目標任務,無基本工資,按實際業績提成。

  2、連續三個月無業績,公司暫時凍結社保繳費,且由個人全額承擔社保費用。

  拍賣公司標的物金額及所收佣金的比例。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年度績效工資,年底根據目標任務達成率予以考核發放,年底具體考核為:

  1、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一次性發放月度提取的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業績提成;

  3)按實際所收佣金xx%給予獎勵。

  2、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份按xx%給予業績提成獎勵。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90%,發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績效工資,完成年度目標任務80%,則發放績效工資總額90%,以此類推

  3、年度目標任務完成低於xx%,調整崗位或降薪。

  投管公司諮詢服務收入、資金拆借業務收入及對外投資收益由於投管公司某些業務涉及年底考核,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30%作為績效工資,其中20%為月度指標考核,10%作為年底指標考核,具體辦法如下:

  月度指標考核(諮詢及資金拆借等):

  1、完成月度目標任務:

  1)享受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業績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3%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份按xx%給予業績提成獎勵。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30%(月度考核指標20%+年度考核指標1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本月績效工資的發放與當月完成目標任務的比值成正比。如:完成目標任務90%,則享受績效工資的90%,完成目標任務80%,則享受績效工資80%,以此類推。

  2、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40%,調整崗位或降薪。

  關於年度考核指標: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提成。

  完成目標任務90%,發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績效工資,完成目標任務80%,則發放每月所提取績效工資總額90%,以此類推。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方案

  (一)考核指標:

  1、公司對銷售人員的考核指標有:銷售計劃(數量)完成率、銷售額增長率、銷售價格持續率、銷售費用、欠款回收率、訪問成功率、顧客意見發生率、新顧客開發率、老顧客持續率。

  2、銷售計劃部根據生產、市場等因素負責制定每月銷售人員的銷售計劃任務、網路開發建設任務等相關任務指標。

  (二)考核頻次:

  1、月度考核,每月評分一次。

  2、年度考核,公司於次年元月核算每一位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即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銷售人員該年度12個月度考核分之和)÷12、

  3、每月8日前,銷售公司將銷售崗位人員(含區域經理)的考核表報送人力資源部。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三)、考核細則:

  月度考核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權重70%)+(出勤×權重30%)

  出勤(百分制):權重30%

  當月滿勤100分,缺勤1天扣4分。(半天按1天計)

  (四)區域經理的日常工作考核(100分):權重70%

  1、月報(60分):月報的主要資料包括月工作總結、月工作計劃和針對當地市場的狀況提出合理化方案。

  (1)月工作總結要求資料詳細,字跡清楚,語句通順;(20分)

  (2)月工作計劃要求思路清晰,資料詳細,字跡清楚,語句通順;(20分)

  (3)根據當地的實際狀況提出近期可操作性強的銷售方案;(20分)

  2、區域經理應針對銷售業務員的週報,認真審查,及時發現問題並給予指導。(10分)

  3、區域經理應定期組織銷售員培訓,每月最少一次,要求培訓資料詳細記錄。(10分)

  4、區域經理應於每月30日前將月報上報到銷售計劃部,上報不及時。(10分)

  5、區域經理有管理所在區域的銷售業務員的職責。銷售業務員因考核扣分較多的或違反公司規定情節嚴重的,所在區域經理根據狀況相應扣分。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0分)

  注:如連續不上交材料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加倍扣分。

  (五)銷售員日常工作考核(百分制):權重70%

  1、經銷商的管理方面(30分),出現下列狀況,每項扣5分

  (1)經銷商終端日報(須在發生終端銷售當日16:00前上報至各區域計劃員)上報不及時;

  (2)未完成每月的網路開發計劃;

  (3)終端使用者存在問題,經銷商未能及時解決;

  (4)沒有嚴格執行公司商務政策,對進貨、銷量、存貨狀況不瞭解;

  (5)經銷商出現特殊問題未及時上報領導;

  (6)各種返利表(在每月25日前上報銷售計劃部)不及時上報。

  2、銷售員管理方面(70分)

  (1)週報(40分):認真填寫《周工作彙報表》,未按時交付、字跡潦草、難以辨認等,此項不得分;

  ①上週工作總結(10分):務必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資料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②下週工作計劃(10分):務必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資料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③大客戶走訪狀況(10分):每週須走訪2家以上,並對走訪狀況在週報上做詳細記錄,不得漏項。如連續走訪同一家大客戶將《客戶拜訪紀實》一同上交,如不交者該項不得分;(每項扣3分,2項以上不填者該項不得分);

  ④客戶拜訪紀實(10分):拜訪客戶結束後及時將走訪的詳細狀況填寫在《客戶拜訪紀事》中以備日後查詢;

  (2)市場資訊反饋(5分):務必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資料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3)產品質量問題反饋(5分):認真填寫,要求做到及時有效;

  (4)廣告計劃表(5分):每月13日前報給廣告資訊部,未按時交付、字跡潦草、難以辨認等,每項扣2分;

  (5)促銷活動計劃報告(5分):每月15日前提交到廣告資訊部,再報告中說明活動的時間、地點、資料、費用計劃及預期效果。未按時交付、字跡潦草、難以辨認等,每項扣2分;

  (6)促銷效果評價(5分):用心配合經銷商做好促銷活動,活動結束後5日內提交活動總結報告,上報給廣告資訊部。如實際活動與上報計劃不符、不按時提交活動資料的,每項扣2分;

  (7)週轉車輛管理(5分):銷售員須嚴格遵守公司《週轉車輛管理制度》。如發現違反《週轉車管理制度》中任何一項條款,該考核分數全部扣除。

  注:如連續不上交材料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加倍扣分。

  (六)、現場服務代表日常考核(百分制):權重70%

  1、現場區域服務代表工作素質(10分):對本崗位業務技術能夠熟練掌握10分,基本勝任的扣2分;沒熟練掌握還需要他人協助完成的扣4—10分,由現場管理組負責考核。

  2、駐區現場區域服務代表去向(10分):售後服務部各職能部門、特約服務中心反映在工作時間一次找不到扣2分,由此誤事造成不良後果扣1—10(特殊狀況除外),由現場管理組、函電組、索賠組、技術組、配件組負責考核。

  3、使用者投訴(10分):特約服務中心服務態度不好或服務不及時,造成使用者投訴升級的一次扣2—5分,引發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扣5—10分,嚴重者直至下崗,由現場管理組、函電組負責考核。

  4、特約服務中心工作質量(20分):區域特約服務中心索賠單填寫無誤的得10分,有空項但不影響核查的扣1—2分,工作質量較差影響索賠進度的扣5—10分,由索賠組負責考核;區域特約服務中心按時提報配件採購計劃的得10分,沒按時提報計劃但對三包服務沒造成不良影響的扣1—4分,沒按時提報計劃造成急調件頻次多的扣3—5分。沒按時提報計劃並對三包服務造成不良影響的扣5—10分,由配件組、函電組負責考核。

  5、各地經銷商意見(10分):對售前、售中、售後服務滿意得10分,一般得5分,較差不得分,由函電組負責考核。

  6、走訪報告,月工作計劃、總結(10分):按時提報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敘述清楚、全面得10分,有計劃、總結但敘述方面、簡單扣2—5分,無走訪報告或月工作總結、計劃不得分,由現場管理組負責考核。

  7、內部培訓(10分):無缺席,成績優秀者得10分,缺席一次扣3分,由技術組負責考核。

  8、服務活動(10分):轄區內開展專項服務活動,協助組織保障有力並取得用心效果的得10分,能夠使服務活動較正常開展但效果不夠理想的扣1—3分,沒能正常開展活動的扣5—10分,由現場管理組負責考核。

  9、資訊反饋(10分):特殊批次質量問題及時提報反饋資訊的得10分,不能按時提報質量資訊的扣1—5分,由現場管理組、技術組考核。

  10、特殊考核專案(10分):每月的考核中,如發現特約服務中心虛填、虛報索賠單,發現一次扣該區域現場代表10分,發現兩次扣該區域現場服務代表30分,發現兩次或兩次以上調離崗位。

  (七)考核許可權:

  1、採取逐級考核原則。

  2、銷售員的考核由區域經理評分,由銷售計劃部負責考核彙總,銷售副總經理初審,公司人力資源部複審。

  3、區域經理的考核由公司銷售計劃部負責人評分,銷售副總經理初審,公司人力資源部複審。

  4、銷售公司部長以上人員的考核由銷售公司董事長(或授權人)考核。

  (八)薪酬發放

  1、銷售員的考核得分將作為“每月薪資”、“年終獎金”、“調職”的依據。

  2、月度薪酬=基礎工資+計劃完成率考核工資+日常工作考核工資+超計劃獎金

  其中:基礎工資=工資總額×50%;

  計劃完成率考核工資=工資總額×35%×計劃完成率;

  日常工作考核工資=工資總額×15%×日常考核得分率。

  銷售人員工資考核方案詳見《銷售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注:銷售人員其它福利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2

  1、根據公司關於績效考核的原則,制定全廠績效考核總框架,為各部門制定具體考核細則提供技術支援。

  2、督促各部門根據績效考核總體框架制定出適合本部門的績效考核細則。

  3、收集各部門績效方案進行評審,找出不合理項並與相關部門溝通解決,直至相關部門對考核細則做出合理修改。

  4、指導部門負責人開展考核工作,為績效管理 實施過程提供幫助,向員工 解釋相關績效考核制度 問題。

  5、監督績效考核實施過程,檢查各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對考核細則的執行情況,杜絕徇私舞弊等不正當現象發生。

  6、月底收集各部門績效考核彙總,並對各部門績效考核彙總進行檢查分析,指出其中不合理的考核專案令其及時改正,監督績效工資的制定與執行。

  7、將當月考核中出現的問題反饋到各部門,使其績效考核彙總不斷完善。

  8、以月報的形式總結當月全廠績效考核工作情況

  9、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3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目的

  1、透過績效考核,傳遞組織目標和壓力,促使員工提高工作績效,達到“培養員工、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糾正員工偏差、使之更好地為公司服務,達到公司與個人之間的雙贏”的目的。

  2、加強公司的計劃性,改善組織的管理過程,促進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

  3、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績效和貢獻,為薪資調整、績效薪資發放、職務晉升等人事決策和組織員工培訓提供依據。

  4、反饋員工的績效表現,加強過程管理,強化各級管理者的管理責任,促進其指導、幫助、約束與激勵下屬。

  5、月度績效考核主要目的在於:透過對1個月內工作計劃安排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為員工績效工資提供必要的依據,也為人力資源部門(目前隸屬於綜合管理部)對員工的晉升、降職、解聘和崗位調整提供依據,從而有效提升公司整體績效。

  6、年中考核目的:總結前半年工作業績,修訂工作誤差,評估半年工作目標達成率,為下半年目標調整及人力資源策略制訂提供依據。

  7、年終考核目的:評價年度員工和部門工作績效,為年終獎金髮放,工作效率,崗位目標執行、人事調整政策評價提供依據。

  第二條:理念

  1、以目標計劃為基礎,以關鍵業績量標準/指標對績效進行考核,強調績效的達成。

  2、以績效的提高為目標。

  3、強調績效管理過程,而不是簡單的結果評判。

  第三條:考核原則

  1、相對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內,考核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較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在1年內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另外,在必要的時候,基於適當的原因可對考核的具體指標及權重分配做相應的調整。

  2、客觀性:考核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避免由於光環效應,親近、偏見等帶來誤差。

  3、公平性:對同一職類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限度地防止評估結果的不一致性和偏見性。

  4、公開性:每位員工都必須清楚體系是如何運作的,考核結果員工應簽名,有意見可表述、申訴,無簽名考核結果同樣有效。

  5、保密性:主管及被考核者不能將考核結果洩露給第三方(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必要的參與者除外)。

  6、管理人員主導性: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正確認識績效考核體系在員工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大部分人把實施本體系作為一個負擔,則考核制度要做出相應修改。

  第四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和試用員工。考核物件具體分為: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企業發展委員會、各部門部長等)、主管類管理人員、行政事務、銷售營銷、市場部、技術、財務、操作工等各類人員。

  第二部分考核規程

  第五條:考核要素

  1、年度經營目標計劃及月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達成情況

  2、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3、綜合管理部提供的員工著裝儀表標準、辦公秩序管理考核標準、環境衛生管理考核標準、行政違紀記錄和崗位違紀記錄

  4、按ISO9000體系要求,相關程式及規定執行情況

  5、被考核者的上級主管人員提供的月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工作記錄

  6、作業指導書

  7、其他依據

  第六條:考核責任

  1、原則上實行自評、直接上級主考、部門交叉互評、人力資源主辦複核相結合的多級考評體制。

  2、直接上級和被考核者共同承擔考核責任。被考核者作為一級考核者進行自評,直接上級作為二級考核者進行主評;部門交叉考評作為三級考核,人力資源主辦及被考核者所在部門負責人對考核結果負有監督、指導責任,按月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工作記錄確保兩級考核者之間考核結果的公正、客觀性。部門負責人及以上管理人員、總經理助理的工作由總經理負責考核。

  3、年中、年終考核由公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小組成員為體現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由員工代表,職能部門負責人、管理者代表等組成,具體成員由經理辦公會決定,人數應為奇數,最少3人,最多7人。

  4、依據公司員工工作性質的不同,劃分為四大類,分別採取不同的考評方式如表1所示。

  表1考核方式表

  型別適用範圍考核特徵考核週期

  A類:各部部長及以上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部長基於策略目標實現的關鍵業績指標考核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B類:主管類管理人員主管會計、總工藝師、人力資源專員、各組組長、排程員基於關鍵業績指標的落實及計劃完成情況的考核,職責履行、制度執行力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C類:一般員工及計時工人出納、副組長、司機、門衛、炊事員、倉管員、質檢員、技術員、模具管理員、營銷員、業務助理是否完成關鍵業績指標及計劃完成情況的考核,職責履行、制度執行力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D類:計件工人計件工人責任範圍內合格產品的件數為主要依據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第七條:考核責權

  1、人力資源部門:

  (1)負責制定及定期修訂績效考核方案並報總經理批准

  (2)負責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3)負責培訓參與考核各級管理人員

  (4)負責監督及控制考核工作的全過程

  (5)考評分的彙總和考核資料的歸檔

  (6)考核結果與薪資掛鉤,計算並報批實施

  (7)辦理考核領導小組委託的相關工作

  2、一級考核者(員工本人)和二級考核者(員工直接上級)

  (1)瞭解考核的程式及方法

  (2)確保考核的公正、公平

  (3)對責任範圍內的直線下級進行考核

  (4)考核後對被考核者進行詳細的工作指導和輔導

  3、由人力資源主辦會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嚴格稽核考核表及工作計劃(關鍵業績指標及滿意度指標)的真實性,確保考核結果的公正、公平

  (1)嚴肅處理違背考核宗旨,以權牟私的個人

  (2)負責考核工作的整體性和及時性,並有計劃地按公司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年度經營目標推行新的考核體系。

  4、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1)擬定相關考核細則報總經理批准,負責年中、年終考核方案的組織執行

  (2)考核工作的柔性調控和協調.

  (3)重大申訴、投訴考核事件的處理。

  第八條:考核許可權

  每位員工由自己進行自考,直接上級進行主考,部門交叉互評輔助考核,人力資源主辦會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門的負責人進行稽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並負最終稽核責任。人力資源主辦由總經理、部門所在負責人主考,企業發展委員會主任、部門負責人由總經理主考。

  第九條:申訴

  1、各類考評結束後,被考核者有權瞭解自己的考評結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說明考核結果的義務。

  2、被考核者如對考評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透過溝通方式解決。解決不了時,有權向人力資源主辦進行申訴,人力資源主辦應及時聯絡申訴人的直接上級所在的主管部門進行復議並在一週內給予明確答覆:如果被考核者對申訴處理仍有異議,可以向考核領導小組提出申訴,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進行最終複議。

  第三部分各類人員考核的具體實施

  一、月度績效考核

  月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公司A、B、C、D級所有員工。 A級管理人員的浮動月薪係數、B級和C級員工的績效月薪係數、D級員工的計件工資實際發放額由月度績效考核的結果確定。

  (一)月度績效考核的實施

  月度考核分為員工自評和直接上級考評兩個環節,考核依據是員工的當月工作表現和實際工作業績,具體指標參見《武漢弘元金屬製品有限責任公司關鍵業績指標考核彙總表》(以下簡稱考核表)。考核表中,若部分崗位的當月考核不涉及到某項具體指標,則該專案評分按其明細分值的滿分計算。

  1、員工自評

  員工根據本崗位的考核表給自己評分,員工應認真、嚴肅、客觀地進行自評打分,員工自評是員工自省和反映真實自我的重要機會,也是直接上級考評的依據之一。

  2、直接上級考核

  直接上級根據員工的當月表現和實際工作業績給員工進行評分,直接上級應本著對事不對人的客觀態度對下級進行評分。為避免對下級可能存在的資訊失真,在評分時應適當參照員工的自評情況。

  3、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複核

  員工自評和直接上級評分後,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要進行最後的把關複核,防止人為因素影響考評的客觀性。

  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複核無異議後,將本部門員工考核表交綜合管理部人力資源主辦按以下權重彙總計算:

  各員工的最終得分=員工自評分× 20% +直接上級考評分× 80%

  (二)考核結果與係數的換算

  1、A級管理人員的浮動月薪係數、B級和C級員工的績效月薪係數直接參照各員工的最終得分確定:

  係數=員工的最終得分÷100

  (如:某員工的最終得分為85分,則係數為0.85)

  A級管理人員的浮動月薪=浮動月薪基數×係數

  B、C級員工的績效月薪=績效月薪基數×係數

  2、D級員工根據以上係數核發計件工資額

  計件工資額=按產量定額任務完成後的工資(定額×個人完成產量) ×係數

  A類管理人員

  第十條A類管理人員考核適用物件

  1、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部長

  2、考核週期:月度考核和年中、年終考核相結合。每月進行一次月度考核,每半年進行部門、員工半年度績效考核。

  3、考核內容:

  (1)主要考核業績(客觀表現)和滿意度(主觀表現)。

  (2)業績指標是結合企業總體目標分解到本部門後的關鍵業績指標,佔考核權重的75%。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25%,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內部客戶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內部客戶滿意度是指本企業的內部關聯服務物件針對相關目標完成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的評價。

  第十一條考核程式

  1、每考核期末,A類管理人員需依據公司的經營策略和經營計劃、本部門的策略和計劃,結合考核要素向公司提出下一考核期本系統、本部門的策略重點、策略執行方式、關鍵業績指標和指標值(或指標達成狀況描述)以及管理改進計劃。

  2、被考核者應同直接上級溝通,就以上內容進行討論、主議和審定。

  3、被考核者與直接主管對此達成共識後,由被考核者將確認的考核內容填入“A類管理人員月度績效考核表、A類管理人員半年度績效考核表”中的各項指標欄內。

  4、在考核週期內,如被考核者發現業務進展的內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可以申請對原定的工作目標進行階段性調整,經直接主管同意後,可重新制作月度績效考核表、或半年度績效考核表,並和原表放在一起以作對照。

  5、考核期末,被考核者按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對考核表的各項考核指標進行自評打分。

  6、被考核者本人對關鍵考核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說明,由考核者根據目標達成情況和述職情況對被考核者進行評價打分。

  7、根據自評得分和直接上級考評得分綜合計算最終考核得分並評定等級。如果被考核者不同意考核結果,可以按規定由考核小組複核。

  B類人員考核

  第十二條考核物件

  本制度中,B類人員主要包括部門主管包括主管會計、總工藝師、人力資源專員、各組組長、排程員

  第十三條評價週期

  考核週期實行月度考核,按月度和半年度、年終考核相結合。

  第十四條月度記錄

  公司B類人員的考核以部門各崗位的月度績效考核表為準,公司各部門應結合部門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各B類人員崗位的月度績效考核表。直接主管根據月度考核表中的關鍵績效指標每月對下屬進行一次考核記錄,對下屬的關鍵業績指標工作情況進行分析與總結,及時指出下屬工作中的問題,幫助下屬改進工作。記錄員工績效完成情況及現實表現情況。

  第十五條考核內容

  1、對B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基於責任範圍內的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和計劃完成情況。

  2、關鍵業績指標是結合本部門目標分解到本人責任範圍內的關鍵業績指標,佔考核權重的75%。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25%,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內部客戶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內部客戶滿意度是指本企業的內部服務物件針對相關業務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的評價。

  4、銷售部門考核以公司下達的營銷目標為關鍵業績指標,考核內容由銷售額,回款率及市場開發滿意度為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與計劃完成情況。

  第十六條績效管理過程

  1、績效計劃。考核期初,被考核人和直接上級在總結上期績效的前提下,結合當前的工作重點,以關鍵業績指標體系為指引,經充分溝通,共同確定本期的工作計劃與目標。每個目標或標準遵循SMART原則,即“具體、可衡量、可達到、以結果為導向以及時間性”的原則。

  2、績效輔導。計劃的實施過程是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共同實現目標的過程,上一級主管有責任輔導與幫助下屬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下屬有責任向上一級彙報工作進展情況,並就工作問題求助於上級。

  3、在此基礎上確認下期工作計劃與目標。由被考核者和考核者共同確認考核結果。被考評者如對考核者的考核評價結果有異議、經溝通未取得共識時,可以按規定向人力資源主辦申訴。

  C類人員考核

  第十七條適用物件

  本制度中,C類人員包括出納、副組長、司機、門衛、炊事員、倉管員、質檢員、技術員、模具管理員、營銷員、業務助理

  第十八條評價週期

  對C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月度考核,但每月都應有相應的評定記錄,同時參與年中、年終績效考核。

  第十九條考核內容

  1、對C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本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和計劃完成情況。

  2、關鍵業績指標是結合本部門目標分解到本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佔考核權重的75%。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25%,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團隊、同事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團隊、同事滿意度是指本企業與工作相關的其他團隊成員對其合作精神和工作能力的評價。

  D類人員考核

  第二十條適用物件

  本制度中,D類人員主要指計件工人

  第二十一條評價週期

  對D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月度考核,但每天都應有相應的評定記錄。同時參與公司年中、年終統一考核。

  第二十二條考核內容

  1、對D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在公司下達生產計劃產量定額內本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和計劃完成情況。

  2、關鍵業績指標主要是記件工人當月完成的產量、質量及成本控制,其次考慮安全文明生產的情況,共佔考核權重的90%(其中產量、質量和成本的權重佔80%以上)。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10%,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團隊、同事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團隊、同事滿意度是指本企業與工作相關的其他團隊成員對其合作精神和工作能力的評價。

  4、具體考核辦法由質量檢驗員每月統計每人產量及完成情況,經組長與排程員核定定額報生產管理部部長核准,由人力資源主辦複核計算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准作為核算依據。

  第二十三條月度績效考核工作流程

  當月5日前

  次月1日

  次月2-3日次月4日次月5日

  第二十四條年中、年度績效考核流程

  1、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公司總部、各部門及部門負責人及其所管下屬員工的半年、年度績效進行統一考核。

  2、對公司總部和各部門的考核直接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進行,考核程式是首先員工自評、部門自評,部門交叉互評,然後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考評。

  3、部門半年度績效考核在每年7月1-4號、年終考核在次年1月4-10號進行。

  第二十五條考核稽核程式

  表2考核稽核程式表

  職務被考核者直接上級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A類人員自評主考——複核、全程監督、指導

  B類人員自評主考複核全程監督、指導

  C、D類人員自評主考複核全程監督、指導

  第四部分考核結果及運用

  第二十二條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主要是對員工績效進行綜合評價的結論。考核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表3考核等級表

  平均分值59分及以下60-69分70-79 80-89分90及以上

  等級不合格差合格良好優秀

  第二十三條考核比例的控制

  本制度在原則上規定的考核等級分佈比例如下表所示:

  表4考核比例控制表

  考核等級不合格差合格良好優秀

  控制比例5% 25% 40% 25% 5%

  第二十四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結果將作為工資、獎金、職務晉升(降)、任職資格等級調整、員工培訓安排的重要依據,現薪資中的績效月薪、獎金部分按考核分數換算後的係數發放。

  獎懲措施

  1、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不合格”人員,予以辭退。

  2、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差”人員,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降低一檔次,崗位工資已經是最低檔次者(包括計件工資工人的崗位工資)在原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0%。連續兩個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差”者,予以辭退。

  3、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合格”人員,其崗位工資不變,連續兩個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合格”者,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降低一檔次,崗位工資已經是最低檔次者(包括計件工資工人的崗位工資)在原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0%。

  4、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良好”人員,其崗位工資不變,連續兩個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良好”,且其所在部門當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在“良好”及以上者,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上升一檔次,崗位工資已經是檔次者(包括計件工資工人的崗位工資)在原標準的基礎上上升10%。

  5、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優秀”,且其所在部門當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在“良好”及以上者,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上升一檔次併發給榮譽證書,授予“優秀團隊”稱號。連續兩個半年度“優秀”,且其所在部門連續兩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在“良好”及以上者,經部門交叉互評和總經理辦公會討論,對不宜晉升職務者,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給予團隊一次性20xx-5000元的特殊物質獎勵。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優秀”,但其所在部門當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未能達到“良好”及以上者,僅給該崗位任職者頒發榮譽證書。

  6、對“部門半年年度績效等級”為“優秀”的部門,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給予該部門一次性3000-8000元的部門團隊獎金,由部門負責人自主獎勵部門內表現突出的員工。

  注1:D類人員參照上述2-5條的升降標準,每次調整的幅度為計件工資標準的10%;

  注2:員工連續兩次調升崗位工資檔次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1年,即前一個半年度已調升崗位工資檔次,第二個半年度又符合調升崗位工資檔次者,第二個半年度不調升崗位工資檔次,改為(根據具體崗位)給予一次性500元的獎勵。

  7、對員工自評主動放棄者,自評得分為零,連續二次不參與自評則作“不合格”處理,對考核主管故意不公正考核或因個人恩怨考核時應取消該項考核結果。被考核者為考核小組成員時應迴避。

  8、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的計算

  A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 5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 25% +年中或年終部門績效得分× 25%

  B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 6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 20% +年中或年終部門績效得分× 20%

  C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 7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 30%

  D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 8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 20%

  上述各類人員的半年度績效得分參照表3歸入相應的考核等級。

  第五部分附則

  第二十五條解釋權

  本制度的解釋說明權屬公司綜合管理部。

  第二十六條實施細則

  本制度未盡事宜及相關實施細則,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與各部門共同補充,由總經理核准後實施。公司根據此管理制度規定,擬定員工考核辦法。

  第二十七條修改、廢除權

  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屬公司。

  第二十八條實施時間

  本制度的實施時間為20xx年7月1日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4

  一、總體設計思路

  (一)考核目的

  幫助部門建立一個有效的雙向溝通平臺,建立績效考核反饋機制,提高員工工作素質和個人績效。

  (二)適用範圍 採購部

  (三)考核指標及考核週期

  針對採購部的工作性質,將採購部的考核內容劃分為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進行考核。

  (四) 績效考核原則

  1、 公開原則:管理者向被管理者明確說明績效管理的標準、程式方法等,確保績效考核的透明度。

  2、 客觀性原則:績效考核要以確立的目標為依據,對被考評人的評價應避免主觀臆斷。

  3、 開放溝通原則:在整個績效考核過程中,目標設立、過程督導、結果考評及提出改進方向等環節均應進行充分的交流與溝通。

  4、 發展原則:透過績效考評的約束與競爭促進個人與團隊的不斷髮展。

  (五) 績效獎發放標準

  1、 績效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如遇法定節假日,考核時間順延,於此月5號前評定。

  2、 全年考評分數由每季度考核平均值構成。

  二、考核內容設計

  (一)工作業績指標(總分100分)

  1.工作內容:交貨及時率,交貨合格率,成本降低率,供應商開發和管理。

  2.主管級別考核績效為所屬採購員的平均值

  (二)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

  三、考核實施

  採購部人員的考核過程分為三個階段,構成完整的考核管理迴圈,這三個階段分別是計劃溝通階段、計劃實施階段和考核階段。 (一)計劃溝通階段

  1、考核者和被考核者進行上個考核期目標完成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回顧。

  2、考核者和被考核者明確考核期內的工作任務、工作重點,需要完成的目標。

  (二)計劃實施階段

  1、被考核者按照本考核期的工作計劃開展工作,完成工作目標。

  2、考核者根據工作計劃,指導、監督、協調下屬員工的工作程序,並記錄重要工作表現。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5

  一、考核指標

  1.進度控制

  1.1負責組織施工進度生產與實施;以每週、月、季的落實完成情況,衡量節點工期;

  1.2編制施工進度計劃、生產要素需用計劃,組織、協調現場施工;

  1.3施組、方案、洽商、交底等技術檔案完成的時效;

  1.4做好開工前施工準備工作,組織現場施工;

  1.5編制專業施工作業進度計劃(包括月、旬、周作業計劃)和落實完成情況;

  1.6瞭解與掌握施工順序、施工方法和保證工程質量的技術措施,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編寫和圖紙會審,做好開工前的各種質量保證工作;

  1.7技術管理資料的編制及時性;

  1.8負責制訂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計劃、應急預案及管理檔案;

  1.9組織實施落實情況;

  1.10材料、機械裝置的採購供應到場時間滿足施工需求;

  1.11測量放線隨施工要求跟進;施工試驗試件的取樣送檢;

  1.12測量、試驗資料報告的收集;

  2.質量管理

  2.1分項工程質量檢驗驗收,相關方的評價,例會記要內容;編制施組、方案、特殊過程作業指導書及變更的針對性、指導性;

  2.2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工程質量檢查;

  2.3負責所管轄的專業施工管理、進行全過程動態控制;

  2.4負責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質量檢查和現場工程質量的日常管理工作;

  2.5嚴格執行技術規程和操作規程,驗收程式、驗收制度;

  2.6技術管理資料編整的準確、有效,內容卷目清晰、臺賬管理;

  2.7負責專案風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

  2.8積極進行各種材料詢價,參與材料的招投標採購活動;

  2.9嚴格控制材料質量,

  2.10測量放線的精確度,允許偏差;

  2.11試件取樣製作的標準;

  3.安全管理

  3.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現場安全設施的落實,相關方的評價;

  3.2技術檔案對安全管理的覆蓋;

  3.3現場危險性較大的風險識別、控制措施;

  3.4技術檔案的保管;

  3.5負責所管轄的專業施工作業安全狀態管理;3.6日常管理對安全的檢查、監督、整改;

  3.7按規範、規程要求檢查和驗收;

  3.8技術管理資料的儲存、借用、登記等管理;

  3.9落實風險控制措施,組織風險控制措施方案的檢查和考核;

  3.10材料、裝置的進出場保管、出庫;

  3.11執行材料、工具等現場驗收、保管和發放制度,各項領料手續需齊全;

  3.12測量儀器的保管,測量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項;

  3.13試驗監測的安全,試件的儲存;

  4.文明施工

  4.1標準化工地的建設,CIS的實施情況,現場的整潔;

  4.2專案的策劃書,現場的應用、實施;

  4.3分管施工作業範圍的整潔,對標準化工地建設的落實、維護;

  4.4驗收標識管理,樣板的推行工作等;

  4.5辦公環境,影印、列印管理;

  4.6組織檢查施工安全和施工環境執行情況,發現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監督整改;

  4.7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現場平面圖合理堆放材料;

  4.8測量儀器的保養;裝置臺帳的清晰;

  4.9試驗室內的整潔;

  5.技術管理

  5.1技術管理合理化建議、意見,標準、規範和樣板的實施情況;

  5.2全面負責專案的技術管理工作;組織建立專案技術責任制,負責組織現場人員的技術教育和質量教育;

  5.3熟悉審查圖紙及有關資料,參與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施工樣板推行、標準規範的實施、落實;

  5.4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預防控制和督促整改質量問題;

  5.5協助施工作業班組加強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意識;

  5.6綜合管理體系、技術資料等技術性檔案的實施指導;

  5.7結合施工方案和現場的實際,組織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會,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5.8瞭解施工現場情況,對設計變更、現場施工措施、以及涉及到費用的問題,及時做好資料的收集和索賠工作;

  5.9建立完善的材料登記臺帳和報表制度;

  5.10測量儀器的校準,臺賬管理,檢定週期;

  5.11試驗的成本控制;

  5.12生產成本與計劃成本,現場施工中的節約、控制;

  5.13辦理有關現場簽證,二次經營;

  5.14技術檔案的經濟效益;

  5.15現場施工中的材料使用,工序、工藝合理化安排;

  5.16在保證質量,為專案節約成本投入,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措施;

  5.17紙張、辦公設施的管理、使用與節約情況;

  5.18最佳化方案合理化建議,現場實施的指導監管,一次成優;

  5.19組織材料餘料、工具退庫、舊材料、包裝材料、週轉材料的回收和廢料的處理工作;

  5.20測量儀器、試驗裝置的使用和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