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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核制度

公司考核制度(彙編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考核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考核制度1

  本考核制度為本企業內部考核制度,為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以便於公司對本企業自身進行自檢。

  第一條公司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以責論處的原則並設立獎勵基金。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應予以獎勵;對安全工作嚴重失職、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排程造成後果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處罰。

  第二條公司要求所有員工在進行工程施工時,都必須按照各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對沒有施工組織設計的工程,公司將責令專案部停止施工,並對工地主要負責人進行處罰。對有施工組織設計而不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的工地,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三條對各工地安全生產記錄資料進行檢查,對安全資料不全的工地進行批評,並限期整改。

  第四條安全工作的獎罰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

  第五條公司每年對上一年度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工地專案部進行考核評分,為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予以表彰。

  第六條對於有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本公司將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一)預防、制止特大惡性事故的發生者;

  (二)多年未發生死亡事故、火災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工地專案部;

  (三)改善勞動條件,控制職業危害成績顯著者;

  (四)開展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的管理、監督、教育成績突出者;

  (六)關心、支援、幫助工地現場,有突出貢獻者。

公司考核制度2

  一、總 則

  1.1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為了公司全體員工能一起分享公司經營帶來的收益,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能動性,並將短期收益和中長期收益與持續發展相結合,把薪酬管理合理化、標準化、制度化。考核不以懲罰、禁錮員工為目的,而是激勵員工的一種手段,增加團隊戰鬥力,凝聚力。透過考核,讓每位員工把工作做得更精細,充分展示自身才華,提高工作效率,杜絕偷奸耍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工作態度,勇於承擔責任,從而取得合理的回報,推動專案更好的發展。

  1.2制定原則:競爭性原則;公平性原則;經濟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

  1.3考核物件:專案部全體員工(保潔員、炊事員、駕駛員、保安、試用人員等不參與考核)

  1.4負責部門:由綜合部負責考核,財務部負責統計發放。

  1.5薪酬與績效的關係

  1、全體員工的薪酬與專案收益相關;

  2、一般員工的薪酬與日常工作考核及相應的部門考核結果相關;

  3、部門負責人的薪酬與專案收益、管理能力及部門業績考核結果相關。

  1.6保密原則:全體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酬狀況。

  二、員工薪酬制度

  2.1薪酬體系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資、其他津貼、季(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業務經營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其他津貼,提成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後勤管理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易於衡量的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後勤服務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5、試用人員工資:試用期人員工資按既定的試用期工資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2.2薪酬組成

  員工薪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補貼、福利、其他獎、專案收益獎、業務提成(銷售部門)、非物質獎勵、季(年)度考核工資(年薪制)等(根據職務薪酬體系確定人員薪酬的組成)。

  基本薪資:根據滿足基本生活,崗位性質,工作能力等條件制定為固定工資包括(職務工資,崗位工資,)。

  考核工資:由季度績效考核和年終績效考核組成,每季度末發放季度績效考核工資,年終發放年終績效考核工資(次年2月份左右,農曆春節之前)。

  補貼:公司統一制定各崗位相應補貼如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及其他補貼

  福利:根據專案部相關福利規定發放的現金、物品等

  其他獎:專案部制定的有關獎項。因特定事項針對特定員工或部門發放的獎項,該獎項不完全針對全體員工。

  專案收益獎:根據年度專案經營利潤情況及各部門全年工作目標承諾,參考全年績效考核分數,由專案部領導確定發放

  提成:根據銷售提成制度發放

  非物質獎勵:員工培訓、榮譽表彰、外出旅遊等

  內部方案

  2.3薪酬計算與發放

  每月薪酬=基本工資+季度績效工資(年薪制)+補貼+福利+其他獎 +提成(銷售部)

  全年薪酬=每月薪酬+年度績效工資(年薪制)+年終獎+專案收益獎+非物質獎勵

  基本工資:另附基本工資表

  季(年)度考核:季(年)度考核工資=季(年)度績效工資基數*考核係數。

  福利與補貼:見附表。

  其他獎:根據會議、集團公司要求等情況確定

  提成:根據銷售部提成制度計算

  年終獎:根據公司效益情況由公司總經辦定製。

  專案收益獎:根據專案收益情況由專案領導確定 ※總額及分配原則

  三、考核辦法

  3.1考核內容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一是針對各部門計劃工作,交辦(含口頭交辦)工作完成情況,工作重點。二是專案部員工通用準則。

  參考內容:各崗位職責及專案部各項制度,另附崗位職責細則。

  3.2具體實施辦法

  由部門經理協助專案經理制定各部門全年工作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初10號前由部門經理協助專案經理制定月工作重點、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制定的工作計劃,以完成全年總計劃為原則,部門需對員工單獨打分的,說明原因,擬定單獨打分項。

  員工通用考核細則由專案部統一擬定。

  每季初10號前由各部門將上月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及分值透過書面和電子版本方式提交給綜合部,書面提交的資料需經領導簽字確認。

  綜合部在次季度初5-10號前對各部門上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彙總打分,考核結果經專案部領導簽署後,交財務部,作為當月考核工資計發的依據。

  年底綜合考核以全年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其他考核內容彙總打分

  3.3考核分值確定

  採取百分制記分法,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分值為100分,全年工作計劃及其他考核內容分值為100分。

  員工個人考核得分=部門考核得分+員工通用準則考核得分。

  考核係數:90分(含)以上考核係數為1;80分(含)以上-90分考核係數0.9;70分(含)以上-80考核係數0.8;60分(含)以上-70分考核係數0.7;50分(含)以上-60分考核係數0.6,如考核分數低於60分考核係數0.5,如考核分數極低,另行討論考核係數但不高於0.5。

  有下列行為,取消當季部門或個人績效考核資格,情節嚴重者另行商議處理。

  1、由於員工未履行職責或有失誤、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2、工作態度惡劣或其他原因,嚴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3、有貪、盜竊、欺詐、腐化、營私舞弊等行為和劣跡的; 4、無理取鬧、酗酒、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嚴重錯誤;

  5、指揮不當或監管不力,致使部門或協作單位發生較大錯誤,造成專案部出現重大損失者;

  6、無正當理由,故意延誤工作造成專案部重大損失者;

  7、其他經討論確定事項。

公司考核制度3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工作時間按照公司規定的每月3天休制度。《輪休》假日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人事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總經理批准;。售後人員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2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以上1小時以下者,按曠工半天論處。1小時以上3小時以下著按曠工一天論處。

  5、遲到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者,扣發3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的基本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基本工資;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含5天),予以辭退。扣發當月工資,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玩遊戲看電影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每次20元罰款。

  8、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病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公司考核制度4

  一、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崗位責任,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條針對員工的關鍵業績指標(產量和質量)進行考核。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車間管理人員,包括車間主任、工藝員、技術員、班長、排產(排程)、質檢。

  二、考核車間:原料、成型、燒成、分級包裝、模具(其他車間部門暫不考核)

  三、考核內容:本月產量、質量缺陷計劃,產量、質量均衡率。詳見每月車間生產指標和車間缺陷控制目標。

  產量均衡率=(每天實際完成/每天計劃×100%之和)/月工作日

  質量均衡率=質量達標品種數除以當月所生產的品種數乘以100(即品種質量達標率)

  四、考核方法:將考核人員的一部分工資作為浮動工資(考核基數)。考核基數按不同職級劃分:車間主任xxx元,副主任xxx元,工藝員、技術員、班長、排產(排程)、質檢xxx元。考核在薪資待遇方面有如下體現:根據產、質量實際完成計劃的百分數發放工資,超過100%的按100%計算。

  第一條對車間主任、班長、排產(排程)、工藝員、技術員的考核:考核基數×30%作為產量工資,考核基數×50%作為質量工資,考核基數×10%作為產量均衡率工資,考核基數×10%作為質量均衡率工資

  產量浮動工資=本月完成產量/計劃完成產量×(考核基數×30%)

  注意:當本月完成產量除以計劃完成產量的結果大於1時,按1計算

  質量浮動工資=[1-(本月實際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考核基數×50%)

  注意:當[1-(本月實際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計劃缺陷率]的結果大於1時,按1計算

  產量均衡率浮動工資=完成產量均衡率/產量均衡率計劃×(考核基數×10)

  注意:當完成產量均衡率除以產量均衡率計劃的結果大於1時,按1計算

  質量均衡率浮動工資=完成質量均衡率/質量均衡率計劃×(考核基數×10%)

  注意:當完成質量均衡率除以質量均衡率計劃的結果大於1時,按1計算

  車間主任、班長、排產(排程)、工藝員、技術員應得工資=基本工資+(產量浮動工資+質量浮動工資+產量均衡率浮動工資+質量均衡率浮動工資)補貼

  第二條對質檢的考核:考核基數×80%作為產、質量工資,考核基數×20%作為產、質量均衡率工資。質檢主要考核質量指標。

  質量浮動工資=[1-(本月實際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考核基數×80%)

  注意:當[1-(本月實際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計劃缺陷率]的結果大於1時,按1計算

  質量均衡率浮動工資=完成質量均衡率/質量均衡率計劃×(考核基數×20%)

  注意:當完成質量均衡率除以質量均衡率計劃的結果大於1時,按1計算

  質檢應得工資=基本工資+(質量浮動工資+質量均衡率浮動工資)補貼

  五、考核的一般程式

  第一條員工的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核負責人。工藝員、技術員、班長、排產(排程)、質檢的考核負責人是車間主任,而車間主任的考核負責人是生產部和技術部;

  第二條考核結束時,考核負責人必須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核溝通;

  第三條具體考核步驟在各崗位的考核實施細則中具體規定。

  第四條考核結果及考核檔案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六、考核時間及要求

  第一條考核時間安排在每月x日至x日,若逢節假日,依次順延。要求技術部、質檢部、生產部每月6日前把產質量完成情況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要根據上報材料指導相關車間作工資,並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各車間主任有權利、責任在考核總工資不變的前提下對單個班長、質檢員工資,根據他們所承擔指標完成好壞情況進行調整,每月6日前把調整結果報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進行稽核後,沒大問題,原則上尊重主任意見,並實施監督。

  第三條各車間每旬利用黑板報形式公佈一次車間產質量指標計劃及完成情況,同時每道工序每旬評選一次產質量第一名、產質量進步最大第一名、產質量倒數第一名、產質量退步最大第一名,前兩名予以公佈,並上報人力資源部。評選方案由各車間自行制定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四條本考核制度從xxxx年xx月正式實施。

  七、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公司考核制度5

  為了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確保公司績效目標的實現。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公正、客觀、合理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同時根據考核成績決定對員工的使用,晉升,獎懲等提供客觀依據,從而完善公司的激勵機制。為此,特建立如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物件

  湛江市葵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二、考核主體:品質管理部

  績效考核小組組長:品質管理部經理

  績效考核小組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為試用期考核、不定期考核、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實行百分制,96分以上為優秀,91-95分為良好,86-90分為合格,85分以下為不合格。

  1、試用期考核

  (1)、考核物件:試用期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採用筆試考核(佔60%),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佔40%)。(以下簡稱綜合考核成績)

  (4)、考核結果:

  A、試用期滿,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給予轉正,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B、試用期滿,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成績在86分至90分之間,延長試用期一個月。延長期滿若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給予轉正,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若仍在90分以下,則公司與聘任試用期員工解僱勞務關係。

  C、試用期滿,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成績在85分以下,則不予錄用。

  2、不定期考核

  (1)、考核物件:全體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採用筆試考核,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4)、考核結果:綜合考核成績低於85分者,扣罰當月績效工資10%。

  3、月度考核

  (1)、考核物件:全體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採用筆試考核,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4)、考核結果:

  A、綜合考核成績作為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月度績效工資的計算公式:月度績效工資×(綜合考核成績/100分×100%)=月度應發績效工資。(例如:部門主管的月度績效工資為:1000元/月,綜合考核成績120分,月度應發績效工資=1000元×120/100×100%=1200元)

  B、月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連續兩個月低於85分給予書面警告,並扣罰20%的基本工資。若月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連續三個月低於85分,則給予辭退處理。

  4、年度考核

  (1)、考核物件:全體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採用筆試考核,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4)、考核結果:

  A、年度考核成績作為年度獎金髮放參考依據;

  B、年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公司給予續簽勞動合同。

  C、年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在86分至90分之間,轉為相應崗位的試用期員工,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若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給予轉正,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若仍在90分以下,則給予辭退。

  C、年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在85分以下,則給予辭退。

  1、考核標準

  為確保科學設計考核專案,直觀、準確顯示考核各項資料,有效、客觀、公平、合理考核員工的工作業績,同時公司根據不同工作崗位設計相應的考核標準,具體考核標準分為八類:部門經理、部門主管、物業助理、維修技工、保安領班、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工;各崗位的具體考核實施執行《員工崗位考核標準細則》。

  2、考核內容

  (一)德 員工的思想品德,行為規範,職業道德等;

  (二)能 員工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勤 員工的工作作風,組織勞動紀律;

  (四)績 員工的工作業績和貢獻。

  3、考核許可權

  部門主管考核員工,葵園物業管轄各物業的物業經理考核部門主管,總經理考核公司各部室經理及各物業的物業經理,行政人事部統計備案。

  4、考核要求

  A、各級考核者必須認真,細緻,實事求是考核所屬職工,要求各級考核者認真負責的組織

  每次考核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等不良行為,將根據情節輕重做出嚴肅處理。

  B、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連續兩個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給予書面警告,並扣罰20%的基本工資,連續三個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辭退處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辭退處理。

  C、考核表要求各部按指定時間上報即:試用期考核於員工試用期滿的次月3日前上報,不定期考核與月度考核於次月3日前上報,年度考核於次年元月15日前上報。

公司考核制度6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透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2、績效考核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透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藉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透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2、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週期的評價指標資料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週期

  1、中層幹部績效考核週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員工績效考核制度週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時間安排為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4、季考核時間安排為3、6、9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5、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6月25日開始,7月10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6、全年考核時間安排為1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結束。

  四、績效考核內容

  1、三級正職以上中層幹部考核內容:季度考核分數×60%,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5%+(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5%+年度考核分數×75%。

  2、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後,經彙總連同彙總計算的各週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併上交人力資源部。

  五、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並將意見彙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六、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分析,並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工資、獎金髮放、職務升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公司考核制度7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一)違反《衛生制度》、《例會制度》《財務制度》條款之一者;

  (二)不按規定辦理相關廣告發布、審查手續者;

  (三)凡在上班時間通訊不暢(電話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無法聯絡者

  (四)設計完成後不及時通知客戶看稿定稿者;

  (五)設計方案傳給客戶後不及時跟單者;

  (六)客戶定稿後不及時把工作移交下一環節者;

  (七)相關責任人不及時上報材料庫存導致誤工、影響業務進度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元的罰款:

  1、違反《設計、工具、車輛和材料管理制度》、《安全制度》《質量制度》和《工作制度》的;

  2、管理人員安排嚴重不合理,產生較大人工浪費的;

  3、工程部負責人為了顧及情緒,故意多帶作業人數者;

  4、忘記客戶或公司交待的工作;

  5、工程部遠距離安裝作業忘記帶材料、工具或其它因準備不充分耽誤工作時間影響工作效率的(包括出門不檢查油箱導致半路沒油的)

  6、業務登記不清楚,結賬時出現漏單、單據丟失或業務引數不清導致無法收回業務款時由主要經辦人或有過錯環節當事人負責把業務款收回並罰款50元;

  7、合同管理人員未及時關注合同資訊,導致公司違約或不能按約定時間履行合同內容者;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100元—200元的罰款:

  1、不服從上級管理的、頂撞上級;自身原因被公司責罰時拒不認錯者,鬧情緒者;消極怠工,言語冷漠、態度生硬的;

  2、離崗後留有重大安全隱患的;

  3、發生和傳播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者言論的;

  4、拒接電話、粗暴結束通話通話、故意設定致電話無法接通者;

  5、對待客戶態度惡劣或因個人失誤造成公司客戶流失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除賠償公司損失外,無條件解聘辭退,扣除所有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同時處以20倍以上罰款,並追究當事人經濟和刑事責任;股東如有下列行為者,除按上述懲罰外另處以取消其股東資格和權利,其股份資本以賠償和罰款的形式轉為公司資產;

  1、未能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的長時間曠工者或強行辭職者;

  2、故意浪費材料、損壞工具的、破壞裝置者;

  3、偷盜公司財產的或利用公司材料和工具謀取私利的;

  4、違反國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的;

  5、同事間打架鬥毆或在外惹事生非對公司經營造成影響者;

  6、洩露公司或客戶商業機密,轉移公司客戶的;離職後將公司的商業機密或圖紙等私自轉讓或洩露給同行或其它公司的;

  7、營私舞弊、虛報賬目、貪汙挪用、收受客戶和合作單位賄賂,損公肥私者;

  五、考勤處罰: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10元;5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5元;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20元;

  3、未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除按規定扣除請假時段的工資外另罰款20元;

  4、打電話、發簡訊或qq留言請事假者,除按規定扣除請假時段的工資外另罰款20元;

  5、曠工按日工資的兩倍罰款;

  6、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並辭退處理:(1)單月曠工累計達3個工作日或以上; (2)單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到8次以上; (3)一年內累計曠工達到8天;

  六、有直接經濟損失或對公司形象有較大負面影響的

  按業務金額的10%進行懲罰,最高懲1000元封頂。

  七、未經公司同意

  私自承接公司業務範圍內的業務一經公司查證(含承接業務後轉手給其它廣告同行操作),除按承接業務的金額同比罰款外另扣除當月所有獎金;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公司有權隨時罷免部門經理或負責人,並降低基本工資:

  1、不能真正起到模範帶頭作用,不顧全大局,不服從公司安排和管理;

  2、連續三個月業績低於普通員工;

  九、工程部員工連續兩個月以上業績低於公司規定的最低業績標準時,公司有權作出如下處理:

  1、降低基本工資;

  2、解聘辭退;

公司考核制度8

  一、考核範圍

  各分公司及各生產車間。

  二、考核辦法

  主要考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材料利用率、利潤率、運費收入比率、資金週轉率和貨款回收率。以財務部制訂的目標成本作為成本結轉的依據,新產品、工裝、木型、零活等未制訂目標成本的,按照技術部門出具的工時定額、材料定額,銷售部門出具的發貨清單及運輸派工單進行結算。具體辦法如下:

  ㈠、對XX分公司的考核辦法

  對機械製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潤率、資金週轉率和貨款回收率。

  1、利潤率為25%,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2、資金週轉率為0.46,根據分公司的資金佔用情況,計算資金週轉率。每升降0.05獎罰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3、貨款回收率為100%,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㈡、對鑄工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成品合格率和黑砂內廢鐵管理情況。

  1、成品合格率為75%,月末根據當月零工隊結算工資的入爐料噸數、鑄件入庫噸數,計算鑄件合格成品率。每升降1%獎罰車間100元,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2、黑砂內廢鐵管理情況:要求清砂、清鏽及車間倒出的黑砂內不能混有面包鐵、機鐵(小機鐵除外),公司將不定期進行檢查,視情況進行獎罰。

  ㈢、對鍛工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板材利用率和輔料小時成本。

  1、板材利用率為85%,根據當月倉庫提供的領料數、廢鋼退庫數及車間內未退庫的備用下角料,計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獎罰車間100元,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2、輔料小時成本為元,按每月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㈣、對加工一、二車間、安裝車間及機修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利潤率。加工一車間利潤率為1%、二車間利潤率為0、安裝車間利潤率為0.5%、機修車間利潤率為2%。按會計報表上提供的盈虧數,與目標成本相比較計算利潤率。每升降0.5%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㈤、對XX分公司的考核

  對汽車部件製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潤率、材料利用率、資金週轉率和貨款回收率、運費收入比率。

  1、利潤率為7.5%,每升降0l5%獎罰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2、材料利用率為68%,根據財務提供的當月領料數和下角料數,計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3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3、資金週轉率為3.6,根據分公司的資金佔用情況,計算資金週轉率。每升降0.1獎罰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4、貨款回收率為100%,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5、衝壓產品運費收入比率1%,收割機產品運費收入比率2%,按當月收入和運費計算。每升降0.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㈥、對沖壓一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萬元產值輔料消耗情況。萬元產值輔料消耗定額為83元,按每月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㈦、對沖壓二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輔料消耗情況。根據每月輔料消耗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三、其它事項

  1、各單位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堅決杜絕人為的調整現象,公司將不定期進行抽查,以核對賬實是否相符,發現作假現象,加倍處罰,情節嚴重者調離工作崗位。

  2、由於工資在車間製造費用中佔很大比重,在工資發放不及時的情況下,允許車間合理運用預提和待攤進行調整,到年底彙算結清。

  3、計算材料利用率時,各車間的領料數應等於入庫零件的材料重量和下角料重量之和。

  4、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20xx年8月起執行。

公司考核制度9

  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瞭解,並有計劃地充實其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專業技術等知識,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凡本公司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督導、考評以及改善建議等,均依本制度辦理。

  一、培訓管理相關制度一般要求

  1、全公司培訓規劃、制度的訂立與修改,所有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彙總呈報,以及培訓記錄的登記與資料存檔等相關培訓事宜,以行政部門為主要實施單位,各相關部門負有提出改善意見和配合執行的權利與義務。

  2、全公司的培訓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行政部門為主要權責單位,並對全公司的培訓執行情況負督導呈報的責任。各部門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二、培訓體系

  (1)培訓物件:所有公司員工。

  (2)培訓目的:協助公司人員儘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況。

  (3)培訓形式:公司集中培訓。

  (4)培訓內容:涉及公司簡介(包括公司發展史及企業文化,各部門職能等)、公司制度介紹、產品/業務介紹與市場分析、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上崗前必須進行崗位工種操作規程的教育學習。

  三、培訓計劃的擬訂

  結合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及發展計劃,由培訓部門依據對內部員工培訓需求調查的結果,以及公司相關培訓的政策、財務預算等,統籌各部門的需求,擬訂年度培訓計劃,並呈報稽核。

  四、培訓實施

  (1)員工一般在入職後進行集中培訓,每次2課時左右,對特殊崗位,可根據需要將培訓時間延長。

  (2)培訓由行政部按培訓計劃組織實施,並全程跟蹤實施情況。

  (3)每位新入職的員工,在上崗前或上崗後最長不超過十個工作日之內,除特殊情況外,都必須接受新員工培訓。

  (4)生產操作人員在行政部培訓完畢後,由生產部門安排培訓。主要是針對新員工將要從事的崗位工作進行應知應會培訓,以及提升工作績效應學習的內容,包括知識的學習和技能的訓練,使之能達到獨立上崗的要求。

  (5)如有必要,可以筆試的形式考核培訓效果,成績合格者方可順利上崗;不合格者依具體情況進行補修或重試。

  五、出勤制度

  1、所有培訓一經報名確認,受訓人員須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應準時參加。

  2、凡在公司內部舉辦的培訓課(包括外部講師的內部集訓、內部培訓講座及各種內部研討會、交流會等),參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規範;課前簽到由專人負責紀錄,填寫《員工培訓表》;考勤狀況將作為培訓考核的一個參考因素。

  六、培訓的考核、評價及獎懲

  1、原則上各部門組織的培訓都應有考核成績,考核成績記入員工檔案,作為員工提薪、升職的必要條件之一。

  2、員工每年至少參加10學時的培訓,此培訓包括公司內部培訓、外部培訓及自己參加的各種有助於提升自己能力的培訓。

  3、若員工年度培訓滿10學時,則年終發雙薪;反之則視為不合格,年終不發第13個月工資。

  4、行政部組織的培訓由行政部負責考核;各部門自行組織的培訓,由各部門自己組織考核,行政部負責檢查並備案。

  5、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為主,定性考核為輔。行政部組織的針對全公司的培訓可定量或定性考核,各部門組織的培訓要求定量考核為主。

  6、對無故不參加培訓,公司將給予行政或經濟上的處罰。

公司考核制度10

  一、目的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公司內推行績效考核工作,以建立長期、穩定和規範的績效考核制度。透過對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的評價,挖掘員工潛力,幫助員工正確認識自我。為員工升遷、獎懲以及薪酬調整提供合理的依據,同時為員工與上級領導之間提供一個正式溝通的機會,並使員工清楚公司對自己的真實評價。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20xx年9月30日以前入職員工。考核表分為管理人員和一般員工;其中管理人員包括:專案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一般員工包括:副主管以下員工;所有參加考核人員均應認真填寫考核表。

  三、考核依據和原則

  以考核前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等實際表現為依據。考核人要對被考核人員的工作表現評價要客觀、公正,儘量使用量化指標衡量,必須根據日常工作中觀察到的客觀事實作出評價。必須排除考核者對被考評者的好惡、同情心等偏見。

  四、考核辦法及程式

  1、考核分為自評、初評、複評、稽核。

  2、自評:應由被考核人自己給自己打分。被考核人應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自己,自評分數不計入考核總分。被考核人可以在員工意見欄反映自己對公司、對專案部或對員工績效考核的意見和建議。

  3、初評: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主管或是以主管為核心的一個評價小組。考核者應在評核前與被考核人進行績效面談,聽取被考核人意見,指出其成績和不足以及應努力的方向。初評者在意見欄裡詳細填寫對被考核人的考察意見,針對被考核人素質條件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4、複評:由再上一級領導負責打分評判,如發現初核打分與員工自評打分相差懸殊,應進一步深入瞭解情況,以求得更加公正、客觀。同時對初評者的工作能力、水平和客觀、公正性有一個瞭解。

  5、稽核: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初評、複評打分進行加權平均,得出最終分數,並對各專案部所有員工績效考核情況進行綜合統計。

  6、公司領導層可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制定員工晉級、加薪、降薪、辭退等方案。

  7、本次績效考核增加對專案經理的考核,除了延續以前的績效考核方式:一線普通員工參加工資固定調整績效考核;部門、區域負責人或骨幹員工參加每月根據績效及總部檢查的情況而浮動的績效考核。專案經理參加浮動獎金部分的績效考核。

  8、由總部規定考核額度並於每月5日之前將考核打分及獎金額度下發到專案部,專案經理於每月10日前將獎金分配表報到人事行政部。專案經理的獎金部分由總部根據每月檢查打分情況確定;職能部門經理的獎金由總經理根據當月經營指標完成情況確定。

  六、績效考核的時間要求

  1、各專案部於20xx年12月25日前將績效考核表交到人事行政部。

  2、考核人及被考核人均要使用黑色或藍色墨水筆認真填寫績效考核表。

公司考核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實施監管監察,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對所轄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並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並記錄備查。

  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並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資訊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分別於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對於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定警戒標誌,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裝置,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於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採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採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並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並責令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後,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經治理後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的內容、專案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並建立資訊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並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發現屬於其他有關部門職責範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並記錄備查。

  第二十一條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必要時,可以提請原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納入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實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對掛牌督辦並採取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後,應當在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予以關閉。

  第二十四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季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逐級報至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備案。

  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半年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二)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五)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第二十七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單處或者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的資質。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司考核制度12

  一、目的

  為了規範本廠資訊管理,保證各類計劃、統計、核算工作及時性、準確性、真實性,避免過時或失真資訊給決策造成誤導,特建立本制度。

  二、範圍

  統計、核算報表以20xx年本廠釋出的《財務部上交報表清單》、《排程處上交報表清單》、以及質檢、供銷部門的報表清單為準,各環節原始票據以20xx年XX月釋出的《各環節票據說明及對帳時間安排》為準,還包括各部門臨時要求的,有正式書面形式規定要求提供的資訊資料。

  三、報表要求

  1、報表及時,按規定進度完成,以接受簽註時間為準。

  2、資料真實,不故意滿報或虛報資料。

  3、專案齊全,不遺漏統計專案。

  4、資料符合部門間的進出平衡關係。

  5、對分管的物資嚴格按實物狀態和統計要求報表。

  6、報表籤批、稽核手續齊全。

  四、考核

  1、報表及時性:延遲1天扣罰X元。

  2、資料錯、漏:一次扣罰X元。

  3、故意滿報或虛報致使資料不真實:一次扣罰XX元。

  4、統計員非主觀故意隱瞞,造成漏報,次月主動糾正者,按資料錯、漏一次扣罰;故意隱瞞,二個會計月度仍未糾正的,直接責任人就地下崗,並承擔不低於XX%的直接經濟損失。

  5、報表籤批、稽核手續不全的,接受部門可拒收,按報表延遲進行考核至收到合格報表為止;接受部門也可簽收,但按報表資料錯、漏一次考核。

  6、考核結果由生產科綜合統計和財務科每月XX日定時提供,其他對口部門可在6日以前書面形式向綜合統計舉報報表(票據)質量。

  本辦法自即日起執行。

公司考核制度13

  一、每週一徹底清掃小區內路面、公共場地、車棚、綠地、排水溝等,平時要保持小區環境衛生整潔。

  二、每隔一天拖、掃樓道一次。(包括樓梯扶手、塔灰、電錶箱、單元門、樓道燈、窗臺等)。

  三、樓道玻璃保持清潔、透明。

  四、小區內牆、柱、門等無廣告紙。

  五、樓後地面要保持清潔(不能有磚頭、糞便等),責任區內如有建築垃圾要及時清理。

  六、小區內有其它勞動也要參加,同時要保證本職工作及時完成。

  七、推灰人員必須保持垃圾車清潔,每週必須徹底洗刷一次。

  八、垃圾車停放點四周要保持乾淨,地面有汙垢或油漬要及時洗刷。

  九、以上制度保潔員必須嚴格遵守,如有業主反映衛生狀況不好,經核實,業主反映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累計3次,自動離崗。

公司考核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基礎管理工作,加強公司基礎管理考核的力度,促進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與落實,規範員工工作行為,維護公司工作秩序,依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工作禮儀

  第二條工作態度及待人接物和藹謙遜,不強詞奪理,不與人爭執。

  第三條講文明禮貌,遵守社會公德,不打罵他人。

  第四條上班注意儀容儀表,著裝整齊大方,禁止穿著怪異或暴露,禁止穿無領上衣、短褲、沙灘鞋、拖鞋等。

  第五條不留怪異髮型,不染髮。

  第六條保持工作區域及公共區域衛生。

  第七條不在工作間內吸菸。

  第八條愛護公司裝置設施。

  第九條凡違反上述2—8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情節輕微給予口頭警告、情節較重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罰款30元。

  第三章工作紀律

  第十條嚴格遵守考勤、休假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按規定休假。

  第十一條工作時間不作與工作無關的事,不與他人閒聊,不到其他部室逗留、聊天。

  第十二條工作時間不得上網玩遊戲、聊天或瀏覽不健康網頁,或利用網路傳播不利公司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言論、文章等。

  第十三條工作時間內不得酗酒,工作區域不得大聲喧譁、嬉戲、打鬧,無業務需要不得長時間打電話。

  第十四條違反上述第10—13條,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根據集團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章工作管理

  第十五條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確保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六條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隨時及時辦理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七條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相互推諉扯皮。

  第十八條按時報送各類計劃、報表、資料,保證內容資料真實詳細。歡迎您訪問,歡迎您訪問,

  第十九條按時參加公司或部門召集的各類培訓、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或集體活動的,按程式請假。

  第二十條違反上述14—18條,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100—500元,情節嚴重根據集團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對於部門違紀由部門經理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凡部門員工一般違紀部門經理未能及時、有效地作出處理,致使該現象累計出現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罰部門經理當月崗位工資的10%,嚴重違紀累計三次以上扣罰部門經理當月崗位工資的50%。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具體實施辦法同《公司考核實施細則》之規定。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考核小組。

公司考核制度15

  一、考核目的:

  透過員工對工作成績,工作能力,工作努力程度進行正確的評價,積極利用調動、晉升、調配、薪資調整及教育培訓等人事管理,提供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從而促進公司的發展。

  二、考核原則

  1、績效考評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績效考評應以規定的考評專案及其事實為依據;

  3、績效考評不是為了製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客觀評價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三、使用範圍

  公司工程人員

  四、考核內容

  1、當月考勤記錄10%

  是否按公司制度要求出勤

  有無無辜請假及礦工情況

  是否按照公司請假流程執行

  在私事於公司利益衝突時,是否以公司利益為重

  能否按部門領導安排按時到崗

  2、遵守規章制度20%

  服從公司領導管理,如出現無故牴觸公司管理的

  出現消極怠工的、欺瞞領導的按情節

  是否安全文明施工

  是否有從事損壞公司名譽的事情

  3、工作責任感10%

  自律性:遵守企業規章制度,聽從領導工作上的安排

  主動性:無須督促,自覺完成份內的工作

  責任心:任勞任怨,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協作性:積極主動地與他人合作,共同有效地完成工作。

  4、工作能力20%

  是否足以勝任本崗位所要求的操作能力

  能否看懂施工圖紙,並準確無誤進行施工

  工作有計劃性,並能根據實情的輕重緩急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決策

  是否能合理地安排工作,較好地協調與他人的關係

  根據客觀情況快速地採取相應的措施

  5、完成個人工作任務和質量20%

  是否按時完成公司部署工作

  去施工現場是否著裝工服、工牌及安全帽

  是否按工程安全施工標準施工,出現違反規定的情節

  是否出現故意浪費工程材料或者損壞公司財產的

  6、崗位技能和熟練程度20%

  自己主動工作,並按時完成日常安排的工作

  是否按圖紙要求施工,並無出錯現象

  施工過程中,有無安全隱患。

  施工計劃的完成率

  五、考核週期

  定期考核:月度

  六、考核形式

  1、明查:自查、互查、聯查

  2、暗訪:上級暗訪、第三方暗訪、社會監督

  3、量化指標

  七、考評結果及作用

  1、考評結果作為員工工資、獎金的依據。

  2、考評結果應向本人公開。

  3、考評結果作為員工年終優秀員工的主要依據。

  注:注:如遇客戶投訴,調查後是員工的問題,每次扣款50元,如跟業主發生爭吵,當月績效工資全部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