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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1

  為切實加強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綜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規範、嚴謹的公司機動車輛管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機動車輛使用性質,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公司機動車輛管理辦法

  (一)機動車輛證照申辦、年審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證照及手續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並由專人負責編號、存檔;

  2、公司機動車輛年審、證照年審、新車上戶、車輛保險等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並由專人負責辦理,各車輛駕駛員配合辦理;

  (二)機動車輛排程與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務車由公司辦公室排程和管理;公司部門用車須報公司辦公室同意,由公司辦公室負責排程;

  2、公司貨運車由公司辦公室和零售部協同排程和管理;日常排程主要由零售部負責管理;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用車的使用,由該站主管部門進行排程和管理;

  4、公司送氣摩托車由零售部排程,分派的駕駛員(送氣工)自行管理;

  (三)機動車輛安全與維護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的日常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專職駕駛員負責,如部分車輛無專職駕駛員,則由臨時駕駛員負責對車輛的安全與維護,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與管理;

  2、公司送氣摩托車的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送氣員自行負責;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或存車處;

  第二條機動車輛考核辦法

  (一)公司公務車的考核辦法

  1、公司各部門公務用車須向公司辦公室申請用車,公司辦公室須登記用車部門往返地點和派員人數,稽核同意後方可派車;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2、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嚴禁公借私用,公司員工如需私用必須向其主管部門說明,由部門主管報公司辦公室稽核,再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派車,且油耗費用自理;如違反本條例而發生公車私用行為,則考核違規人員100元;

  3、公司公務車凡公休日時間,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地。如個人需用,須報總經理同意後方可使用,且一切費用自行承擔,違者罰款300元;

  4、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外借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如違反本條件則考核違規人員100元;

  (二)公司貨運車的考核辦法

  1、公司貨運工作,駕駛員須有運輸往返地點和油耗記錄,每日的派車記錄統計須由零售部負責人稽核並簽字;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2、公司貨運車油耗、公里數,由零售部負責人每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統計報表;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3、儲備站槽車油耗的考核辦法按公司貨運車考核辦法執行;

  (三)機動車輛相關費用考核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月油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購買和發放,辦公室須根據月油耗統計表和油耗定額,報總經理審批方可購買;對超定額部分,報總經理批准後,進行考核;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期的油票由部門負責人領取,油票報領表須有部門負責人核定並簽字後發放;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事故考核及處理辦法由該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第三條交通事故及理賠的管理及考核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而造成交通處罰事件,則由違章駕駛人員自行承擔交通罰款;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行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公司則有權扣除該事故駕駛員的保證金,並根據用工雙方簽定的駕駛責任書,追究責任人相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根據交通管理事故鑑定報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關規定執行;事故造成的機動車輛經濟賠償按保險公司有關理賠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未盡事宜

  1、公司對公務車、貨運車油耗的定額,由公司測算後下達指標,進行考核;

  2、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油耗定額,由儲備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3、本考核辦法,未盡事宜,將在實施過程中逐步完善;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為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的目的,公司實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

  利管理體系,端正員工工作態度,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優秀員工保留度和提升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根據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結構

  1、員工薪酬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

  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薪酬是根據員工的職務、崗位、技能、學歷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3、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浮動薪酬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表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作報酬。

  4、員工薪酬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缺勤扣款、違規罰款等。

  5、員工薪酬發放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對公司計發的勞動報酬有異議的,須在收到勞動報酬之日起兩週內提出異議;收到報酬兩週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員工認可公司已經足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據不同的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技術、銷售三類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適用於行政、人事、財務、生產管理等工作的各級管理人員。

  3、技術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支援、售後服務技術支援以及系統成套專案工作等相關人員。

  4、銷售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市場銷售工作的人員。

  四、薪酬計算方法

  1、薪酬計算方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薪酬標準的確定:

  ⑴固定工資根據員工的職務及所屬薪酬系列,確定員工薪酬等級,再根據員工的薪級,確定對應員薪酬標準。參見《員工職務等級表》、《員工基本薪酬等級表》

  ⑵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表》確定績效標準,每月根據其工作表現,每一層級的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係數,計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標準x績效係數,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辦法》。

  五、員工福利

  員工除了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法定帶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經考核合格,還享受以下福利:

  1、工齡補貼

  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工齡補貼30元/月。工齡補貼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後不再增加。

  ⑴員工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係)後,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補貼從最後一次進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公司公派學習、培訓的員工,培訓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齡補貼,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齡補貼。

  ⑶事假當月或跨月達10個工作日以上;病假當月或跨月達30個工作日以上的從達到之月起取消當年度的工齡補貼。

  ⑷每個工齡年度中違規違紀累計3例以上(含3例)的員工,及發生質量責任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重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⑸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國家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理的,取消其當年度工齡補貼。

  2、考勤補貼

  根據《員工考勤補貼等級表》確定各職務的補貼標準,每月根據其實際考勤表現,計算實際補貼額度。具體為:

  考勤補貼=補貼標準x(1-∑考勤係數),考勤係數確定方法:

  3、年終效益獎

  根據企業效益決定,具體發放辦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的檔案為準。在公司虧損情況下,無年終效益獎。年終效益獎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發。對於年終效益獎核發時已經離職或提交離職申請的員工、年度累計請假30日的員工、以及本年度最後一日未轉正的員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終效益獎。

  4、特殊人才津貼

  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設立特殊人才津貼。特殊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300-500元/月,二檔為500-800元/月,三檔為800-1000元/月。員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貼必須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透過。

  六、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延伸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基本薪酬根據崗位確定薪等,為標準薪酬的百分之八十;績效工資標準按照大學以下標準確定:專科(本科無學位)1級;本科學歷(高階職稱、研究生無學位)2級;雙學士(正高階職稱)3級。

  3、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參加績效工資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七、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行的調整,詳細情況參見公司績效考核辦法。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的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透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調整後的薪酬生效日以辦公室部的人事調令為準。

  八、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月薪結合每月出勤天數核算,計算週期為每個自然月,按照國家最新規定,日薪資標準為月薪資總額/21.75天。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薪酬為次月10日,如遇節假日等發放時間順延。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薪酬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勞動者本人因違反公司制度,根據公司制度規定給予的經濟處罰金。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員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員工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員工。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髮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薪酬方式與適用範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計件工資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計件工資制適用於生產工人。生產工人的工資管理採取計件工資制,根據工人的產量按月考核發放,具體發放按《生產工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執行。對於季節工、學員工工資管理,各單位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擬定方案,報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執行。

  第8條:年薪制適用於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由企管計劃部考核發放超額獎金。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於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於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員工。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員工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員工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員工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研發人員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第13條:業績工資: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績效考核係數。

  第14條:員工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員工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後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後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後不再增加。

  第15條:超額任務獎。

  研發人員根據專案的進度及效果視情況發放專案獎金;根據研發專案在市場上的盈利情況發放成果獎金。

  銷售人員當績效考核成績達到標準,並且超額完成銷售量任務和回款任務時,公司根據片區與員工超額完成的銷售量、超額完成的回款額髮放銷售獎金。

  採購人員年終按照超出任務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發放年度成本任務超額獎金。

  第16條:研發人員按有關規定發放創新獎金。

  第17條:公司完成董事會要求的經營任務指標後,可以發放年終效益獎金。

  第18條:每年年終效益獎金的具體數額由總經理提出,報董事會批准。具體分配方案由公司企管計劃部擬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9條:員工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20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員工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21條:員工轉正定崗後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範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員工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22條: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員工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員工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23條: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員工層。

  第24條: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5條: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範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6條:普通員工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7條:員工崗位發生調整後,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試用期薪酬

  第28條:公司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9條:員工入職後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30條: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31條: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員工單獨約定。

  第六章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32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其他委員包括各中心、事業部主要負責人。

  第33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並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後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員工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4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5條:企管計劃部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6條:員工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8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8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25日。各生產單位必須在次月1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稽核。

  第37條:員工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附則

  第38條: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員工的工資關係、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9條: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40條: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41條: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職工食堂就餐質量,提高服務水平,做好後勤服務,讓職工吃的滿意。根據我公司食堂的實際情況,制定年職工食堂考核辦法如下:

  一、具體要求

  1、各部食堂管理員抓好各自食堂的內部經營管理,符合衛生防疫部門的檢查要求,必須保證職工就餐安全。

  2、保證職工就餐的主副食品種、數量、質量。(四菜一湯、一鹹菜、主食品種每天不少於四種)

  3、達到餐飲業人員服務標準。

  4、食堂採購的各種原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防疫標準。

  5、食堂環境、衛生、餐具、設施、必須達到衛生防疫標準,要求每天消毒。

  6、食堂服務人員必須定期檢查身體,持健康證上崗,發現有問題人員,立即調離崗位。

  7、制定每週菜譜並及時公佈,並嚴格按菜譜標準執行,品種只許增加不許減少。

  二、執行考核標準

  1、嚴格按食堂監管會檢查結果考核。

  2、平均就餐人數以財務科報表為依據。

  3、嚴格執行國家、上級防疫部門的衛生防疫標準。

  4、執行食堂各崗位考核標準,後勤科定期對各部食堂各項指標進行檢查考核。

  三、食堂工作人員獎金分配標準及人員管理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5

  一、績效考核的一般理論

  (一)什麼是績效考核

  所謂績效考核,是一種正式的員工評估制度,它透過系統的方法、原理來評定和測量員工在職務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它是企業管理者與員工之間進行管理溝通的一項重要活動。績效考核的結果可以直接影響到薪酬調整、獎金髮放及職務升降等諸多員工的切身利益,其最終目的是改善員工的工作車表現,在實現企業經營目標的同時,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最終達到企業和個人發展的“雙贏”。

  (二)績效考核的目的

  1.對員工的晉升、降職、調職和離職提供依據;

  2,組織對員工的績效考評的饋;

  (四)績效考核系統設計

  組織的績效考核系統設計需要解決的問題:

  1.由誰來考核?最常用的考核人是員工的直接上級。此外,也可能由同事、下屬、客戶或者被考核人自己來考核。

  2.考核什麼?考核的內容包括實際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三種。組織中的考核往往以實際工作業績的考核為主,這是因為組織的命繫於成員的實際貢獻,繫於最終的經濟成果。考核中唯有成果是可以直接衡量的,比成果(貢獻)詩平的,至少是可以接受的。在專業分工細緻的今天,相當部分組織成員的業績難以直接衡量。所以能力成為考核的重要內容。能力是業績產生的內在依據,成果≠貢獻,知識經濟時代尤其如此,企業的競爭力源於成員的創新能力,學習能力。而不良的工作態度對組織的破壞力極,非智力因素決定成員對組織的貢獻水平,績效差往往不是因為能力,而是源於態度,有必要對工作態度進行直接調控。

  3,怎樣進行評價?在在績效考核系統的設計中考核結果的饋可以用絕對和相對兩種方式來進行評價。所謂絕對的評價方式是指根據工作績效的.要求和標準毫蜀麗賈王聶,每一位員工的考核結果相互立;相對的評價方式是透過將員工與同事進行對比,考核結果表現出員工在一群同事中的相對位置。

  4,考核方法是什麼?在對績效進行考核方面有幾十種方法可以選擇,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包括:圖解等級法、行為為瞄定定級法、行為觀察法、關鍵績效指標(KPI)法等等。最近由普華永道公司進行的一項中國企業績效管理情況的調查表明,中國企業中最普遍使用目標管理法和關鍵績效指標法來考核績效。

  5,考核結果如何應用?考核結果常常同薪酬掛鉤,此外還同員工職務晉升、培訓開發、人力資源規劃等活動相聯絡。

  二、海爾績效考核體系

  海爾的績效考核體系是典型的以市場績效水平為導向的目標管理考核體系。為了體現海爾“人人是人才,賽馬不相馬”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集團在績效考核體系建設上做了不少的創新。

  海爾的考核包括日清考核、週考核、月度考核。日清考核是每天評價工作效果,日清日高。週考核是每週根據剛性指標完成結果進行優劣評價。月度考核是每月根據業績考核排序。年度考核,動態記分考核機制,考核目的是對員工產生正激勵和負激勵,樹立“今天贏了明天還要贏,不能停止”的觀念。

  三、海爾SBU績效考核

  SBU經營機制是將員工的工作經營化,數字化的體現,將各經營效果的量化指標與績效考評標準掛鉤,實現了標準透明,考核公開的公平激勵政策。如:每個SBU可以實時透過共享的資訊系統查詢自己的經營效果、工資抒報酬,這樣不僅可以激勵員工的創新經營,而且還能建立起一種科學性的考核模式。

  SBU經營機制下的考核模式,充分體現了“量”與“質”,“勞”與“效”長期以來倒掛的局面。SBU經營機制打破了那種傳統“多勞多得”的分配機制,形成一種績效考核機制,按照經營效果兌現報酬,實現企業與員工市與場咬合的關係,企業賺錢,員工才能賺錢,企業虧損,員工也得虧損。這樣就迫使每個人都與企業齊心協力,共擔風險,使企業營運風險最小化。

  考核制度詩司治理理中最難的一項,要,要想改進經營,提升競爭力,首先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機制,透過機制去推動管理,提高經營。應該說在目前的人力資源管理中,SBU經營機制下的績效考核是一種極為科學的管理模式,在海爾已經充分證明了這種考核模式的生命力與科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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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公司員工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透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係,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考核目的、考核物件、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七條各類考核目的:

  1.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八條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和業績為主。

  第九條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十條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

  第十一條各類考核辦法有:

  1.查詢記錄法: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檔案、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書面報告法: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十二條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三條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四條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彙總到綜合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物件見面。

  第十五條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物件的總分。

  第十六條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物件見面,徵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並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後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十七條考核之後,還需徵求考核物件的意見:

  1.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十八條試用考核。

  1.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3.該項考核主辦為試用員工部門經理,並會同綜合部考核定案。

  第十九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3.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4.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綜合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後頒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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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一、考核目的

  1、對員工在一定時期內擔當職務工作所表現出來的能力以及工作業績進行分析,做出客觀評價,把握員工工作執行和適應情況。

  2、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及教育培訓方向,合理配置人員,明確員工工作的導向。

  3、給予員工與其貢獻相應的激勵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促進科學管理的公正、民主性,激發員工工作熱情和提高工作效率。

  4、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提升公司贏利水平,實現員工與公司共同發展。

  二、考核作用

  1、合理調整和配置人員。

  2、員工職務和薪酬調整的依據。

  3、員工的教育培訓、自我開發與職業生涯設計。

  三、考核原則

  1、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原則。

  2、工作結果與崗位目標相結合原則。

  3、不同崗位與不同權重相結合原則。

  四、考核物件

  公司職能部門全體員工

  五、考核週期

  1、月度考核:月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每月內的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進行考核。月度考核結果與當月績效工資直接掛鉤。

  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在年度內的工作績效與獎罰情況給予評價,並統計、彙總各月績效考核的得分後,得出被考核者本年度績效考核的最終得分。年度考核結果與年底獎金、評定優秀員工直接掛鉤。

  六、考核組織工作職責分工

  1、公司高層

  1)負責對績效管理制度的審批;

  2)負責對重大績效申訴的最終裁決;

  3)負責安排公司月度和年度的績效考評排序組織工作。

  2、綜合部

  1)負責制定和修訂本制度;

  2)負責檢查公司績效管理制度的整體執行情況;

  3)負責對績效管理制度進行培訓組織和執行過程的糾偏;

  4)負責授理公司員工的一般績效申訴工作;

  5)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績效考核情況的彙總、錄入與傳遞,及績效檔案的儲存。

  3、各部門負責人

  1)負責執行本制度,對下屬實施全面績效管理,合理下達計劃,及時溝通指導,客觀評價下屬工作,幫助下屬提升能力、改善績效;

  2)負責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制度的改進提出合理化建議;

  3)負責閘口資料的提供。

  第二章 績效考核說明

  七、 考核方法

  1、由於日常工作中被考核物件的工作性質不同,其工作業績的表現形式也不同,因此對於不同的被考核物件,考核方法也應不同。

  2、考核採用四級考核辦法,即就某一崗位而言,分別由直接上級、直接下級、同級對其考核評分及個人自我評定。

  3、根據不同的考核專案由不同的考核主體對考核物件進行評定。

  八、 考核指標

  1、 考核內容:員工本月或本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和綜合表現。

  2、 考核指標內容

  1)績效計劃——關鍵月度業績指標 KPI和目標值的確定。

  A、公司高層KPI指標來源:公司戰略和崗位職責說明書。

  B、中高層管理KPI指標來源:公司的戰略、部門職能戰略和崗位職責說明書。

  C、基層員工KPI指標的來源:一是公司戰略和發展計劃,二是部門職能戰略和部門目標,三是員工的崗位職責說明書。

  D、月度KPI指標確定應將“公司戰略和實際環境以及歷史資料”等相結合,儘量做到可量化,簡潔易考核。對不易量化的指標可確定要準時完成的時間及是否按工作要求來做。KPI工作表內指標一般不多於7項,並按重要程度排序和確定權重。確定後,需與該崗位的員工確認。

  E、目標值的確定:自上而下,由公司根據全年公司的發展規劃進行指標分解到各部門,各部門負責人再將部門全年的計劃分解到個人,個人再將全年的計劃分解到每個月,編制《個人月度工作計劃表》。

  2)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和個人品德。

  3)滿意度——職能部門、同事之間在相互配合、相互協調、處理內部事務方面的工作質量。

  4)所佔比例劃分——績效計劃:綜合素質:滿意度=5:3:2

  3、各部門、崗位考核指標明細(見附表)

  十、考核流程

  1、制訂考核指標。

  1)直接上級每月28日前和下屬共同制定下月工作計劃表,從計劃表中提取關鍵性指標填入員工《員工績效考核表》(見附表三),並與下屬進行績效計劃溝通。雙方應就下月工作目標、工作標準、行動措施、KPI指標達成一致,並雙方簽字確認。

  2)人事部每月5日前收集好並存檔公司所有員工的《績效考核表》,檢查是否都已完成計劃的簽訂以及計劃制定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對不合格要求的重做或給予負激勵100元/次。

  2、績效執行過程。

  1)部門負責人對員工工作進展和效果應隨時進行檢查,隨時溝通,並及時糾偏和指導,確保員工沿著正確的方向、用正確的方法來開展工作,不斷提升員工的崗位技能和工作水準。

  2)如遇不可抗力或公司工作重點調整,影響到個人工作目標重大改變的,直接上級報總部分管領導批准後可對下屬績效計劃予以適當調整。

  3、績效結果評定。

  1)先由本人根據當月工作情況按考核專案進行自評,再按不同崗位及考核專案由相應的考核主體進行評定,再彙總每人不同考核主體的評定結果為最終考核分數。

  2)每位員工最終評定分數滿分為100分,所有考核主體的平均評定分數為最終得分。

  4、績效考核面談。

  1)直接上級每月10日前與下屬就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考核面談。雙方應就上月績效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找到出現問題的原因,制定改進計劃,確定改進完成的時間。並將原因、計劃、時間以文字表達方式做進KPI表。最後績效考評得分達成一致後,雙方簽字確認後填入員工《績效考核表》。

  2)最終確定的《績效考核表》於每月15日前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檢查各員工績效表完成情況並進行存檔備案。對不合格要求的重做或給予負激勵100元/次。

  第三章 考核結果處理

  十一、績效通報與改進

  人事部每月根據當月的績效管理檢查情況編制績效管理檢查通報,呈報並抄送相關領導審閱,同時傳送到各部門增進績效管理

  十二、考核結果及績效工資發放標準以評定分數分等級

  以最終評定分數為準轉換為不同等級,各個等級對應分數及績效工資標準如下:

  專案

  考核評定分數百分比

  結果等級

  發放績效工資百分比

  超額完成工作任務

  150分以上

  ﹢G

  每超過10分增長10%

  141—150分

  ﹢F

  150%

  131—140分

  ﹢E

  140%

  121—130分

  ﹢D

  130%

  111—120分

  ﹢C

  120%

  101—110分

  ﹢B

  110%

  全額完成工作任務

  100分

  A

  100%

  未完成工作任務

  90—99分

  –B

  90%

  80—89分

  –C

  80%

  70—79分

  –D

  70%

  60—69分

  –E

  60%

  60分以下

  –F

  0

  十三、月、年度績效管理

  1、月度績效管理:公司每月度結束後,對員工個人及各部門進行一次績效考評排序,由人事部彙總進行通報,被評為差(60分以下)的員工將予以提醒。連續兩個月都被評為差的員工,公司將進行待崗處罰;連續三個月都被評為差的員工,公司將進行辭退處理。員工個人績效成績將影響所在部門總評排序。月度績效考核主要運用於員工月度績效工資的兌現,同時也作為員工年度考核,薪資升降的依據之一。

  2、年度績效管理:公司每年1月份進行上年度的績效總考評,年考評從員工月績效考核、年度獎懲情況、崗位職責等多方面來進行考評和排序,對考評結果按相關規定執行獎懲辦法。

  十四、績效申訴

  員工如果對績效考評結果有重大異議,可以在績效考核後5個工作日之內,向公司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訴,對申訴的處理程式如下:

  1、調查事實:與申訴涉及的各方面人員核實員工申訴事項,聽取員工本人、直接上級、部門分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意見與建議,瞭解事情原委,以便對申訴的事實進行準確認定。

  2、協調溝通:在瞭解情況、掌握事實基礎上,促進申訴雙方當事人的溝通與理解,與申訴雙方當事人探討問題解決的途徑。

  3、提出處理意見:在綜合各方面意見基礎上,對申訴所涉及事實進行認定,確認在績效管理中是否存在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對申訴提出處理建議。

  4、落實處理意見:將事實認定結果和申訴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雙方當事人和所在部門各級主管,並監督落實。

  如遇重大績效申訴事項,人力資源部不能裁決的,提交薪酬績效管理委員會處理。

  十五、績效記錄保管

  1、各部門在績效管理全過程應保證績效記錄完整真實,為保證績效記錄的有效性,績效記錄原則上不允許塗改,若需要修改或重新記錄,需當事人及直接上級簽字確認。

  2、績效記錄統一由人事部儲存,以便查閱。

  3、績效記錄儲存期限為兩年,對於超過儲存期限的檔案和記錄,由人事部統一組織銷燬。

  第四章 附表

  各崗位考核物件的考核主體對照表

  考核物件

  考核 主 體

  專案

  崗位名稱

  直接上級

  同級

  直接下屬

  行政崗位

  管理人員

  總經理

  董事長

  ——

  副總

  副總

  總經理

  分管其他業務副總

  分管業務總監

  總監

  副總

  分管其他業務總監

  分管部門經理

  部門經理

  總監

  其它部門經理

  分管部門主管

  主管

  部門經理

  其他部門主管

  本部門普通職員

  總助

  總監

  所在部門經理

  ——

  普通職員

  會計

  部門經理

  出納

  ——

  出納

  部門經理

  會計

  ——

  經理助理

  部門經理

  所在部門主管

  ——

  小車司機

  主管

  普通職員

  ——

  專員

  主管

  普通職員

  ——

  文員

  主管

  普通職員

  ——

  業務崗位

  管理人員

  經理

  總監

  其它部門經理

  分管部門主管

  主管

  部門經理

  其他部門主管

  本部門普通職員

  普通職員

  業務員

  主管

  業務人員

  ——

  生產崗位

  管理人員

  工地專案經理

  副總

  其他部門經理

  工區隊長、裝置主管、車隊隊長

  工區隊長

  工地專案經理

  裝置主管、車隊隊長

  技術人員

  裝置主管

  工地專案經理

  工區隊長、車隊隊長

  裝置操作人員

  車隊隊長

  工地專案經理

  工區隊長、裝置主管

  裝置駕駛人員

  技術人員

  裝置操作員

  裝置主管

  其他操作員

  ——

  裝置駕駛員

  車隊隊長

  其他駕駛員

  ——

  普通職員

  後勤人員

  工地專案經理

  其他後勤人員

  ——

  以上為本人個人意見,還請領導稽核指導。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補貼津貼+獎金

  1、基礎工資:是為保障員工最底的生活需要而支付的工資;

  2、崗位工資:根據員工崗位工作性質、職責、技能、工作難度及行為對公司的影響程度和價值而支付的工資。

  3、補貼:作為公司給與員工的福利,基本上公司正式員工均享受。我司的補貼具體是:午餐補貼、通訊補貼。

  4、津貼:是為了補償員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其崗位的特殊性給與的報酬。我司的津貼具體是:交通能源津貼、領導職務津貼、汽車司機行車津貼。

  5、獎金:是由根據員工工作業績的優良和公司經濟效益狀況而支付的工資。

  其支付的額度與企業的經營效益息息相關。我司的獎金具體有:績效獎金(工作業績)、總經理嘉獎。

  第二章具體構成內容

  1、年薪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標準年薪額×40%÷12)+月度補貼津貼]+年度公司效益獎金(標準年薪額×60%)+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2、提成工資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標準年薪額×40%÷12)+月度補貼津貼]+年度崗位績效獎金(標準年薪額×60%)+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3、結構工資制:年度收入=∑月度收入(基本工資+績效獎金+補貼津貼)+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4、協議工資制:是指先確定薪酬額,再按照結構工資制或年薪制的內容結構及標準分解薪酬組成的薪酬制度。實行協議工資制屬於特殊薪酬情況,一般僅對從公司外部引進優秀人員時適用,需要適用時由人力資源/行政部申請,公司薪酬委員會研究透過、總經理批准後方能執行。

  5、內容解釋:

  5.1月度底薪:即為每月固定的基本工資。

  5.2年度公司效益獎金:

  與公司效益指標的完成情況掛鉤,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

  5.3崗位績效獎金:

  與個人工年度的工作目標業績完成情況掛鉤,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

  5.4總經理嘉獎獎金:

  是公司總經理或管理執委會根據公司本年度的效益完成情況和經營計劃完成情況、員工所在崗位的重要度和關鍵度、員工本人的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等,可能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的單項獎金,其每年是否發放、以及如果發放其計發的標準和具體金額等由總經理或執委會決定,人力資源/財務部負責計算並備案。

  第三章薪酬確定

  第一條公司領導類崗位(即執委會成員)人員薪酬的確定

  總經理崗位的薪酬由董事會確定,其它公司領導類崗位的薪酬由總經理在董事會確定的原則內根據本制度支援檔案《領導類崗位年薪係數表》的規定和總經理確定的當年年薪基數確定。

  第二條部門領導類崗位人員薪酬的確定:根據公司的聘任、任命檔案,由總經理根據《領導類崗位年薪係數表》的規定和總經理確定的當年年薪基數確定。

  第二條各領導崗位的年薪額一經確定僅對當年度有效。

  第三條銷售類崗位人員年薪的確定:由總經理根據公司銷售指標的情況,結合員工本人上一年度的銷售業績,按照公司《崗位工資對照表》確定,確定崗位等級與工資標準。

  第四條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崗位工資的確定:由各部門根據崗位《工作說明書》、《崗位工資對照表》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對員工本人工作業績、能力和態度的考評,確定崗位及崗位工資級別報公司薪酬委員會稽核,由總經理批准。崗位工資一經確定僅對當年度有效。

  第五條新進人員工資確定:試用期內原則上以招聘崗位的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80%發放,具體拭該新員工的能力、工作經驗、學歷等情況定崗位等級與標準,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績效)。

  第六條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實行3-6個月的見習期,見習期間採取固定工資,標準為本科生1200(男1200,女1100),專科生(男1100,女1000)。見習期滿根據任職的崗位,進入崗位的為期一個月的試用期,工資對照公司《工資標準對照表》定級定標(同第五條)。

  第七條實習生只發放基本生活費(基礎工資300元)。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9

  一、為達到勞資兼顧,互利互惠,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則制定本制度:

  1、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係,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對公司的優秀骨幹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係。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確定:公司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確定個崗位薪資標準。

  2、年薪制:由總經理確定年薪標準(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物件: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階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30%作為績效工資,其餘70%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績效工資發放額(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並報行政人事部稽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物件: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在編員工。

  (2)月薪標準:根據員工能力、崗位重要程度、難度確定,行政人事部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臨時僱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於公司固定員工,其工資標準由工程部擬定,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專案經理

  (3)專業技術人員:造價師、設計師、工程師、預算員、繪圖員、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資料員、會計、出納等

  (4)業務人員:市場開發人員、採購員

  (5)行政後勤人員:文秘、倉管、保安、雜工、清潔工等

  三、薪資結構: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等級由所在部門經理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3)基本工資標準:

  2、加班工資:因公司業務需要,目前公司未實行五天工作制,發生的加班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發放標準:

  3、年資津貼:(由總經理確定按實際年資計算或自本制度批准施行之日起計算年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員工50元/月,部門經理100元/月。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500元/月,超過者按500元/月計算。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每月無遲到(無在上班時間開始後到崗的情況)、早退、曠工、未請病事假、無遲到或缺席會議、無忘打卡補籤、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的情況,當月獎勵100元。

  (2)績效工資:(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3)專案獎金:(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4)年終獎:由總經理根據企業當年效益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評定標準及獎金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①優秀員工獎②優秀管理人員獎

  5、補貼:

  (1)異地工作補貼:員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據崗位以及工作地域給予200元至1000元補貼。具體標準由員工直接上級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薪資調整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2)其他補貼: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補貼種類、享受範圍和標準。

  四、薪資的發放

  根據公司薪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放的有效運作。

  1、員工薪資採用月給制,薪資計算時間:每月1日至月末。

  2、新進員工於報到之日起計薪,25號後到職者,當月薪資並於次月薪資發放。

  3、試用期員工工作不滿5日離職的,不發給薪資。

  4、試用期員工無獎金和補貼(試用期內派往異地專案部工作的除外)。

  5、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每月的薪資,由財務部負責統計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2)薪資發放時間:每月工資於次月15日放,如遇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薪資發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放。

  五、薪資調整

  (一)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員工基本工資調整其直接上級提出,填寫《職位薪資調整表》報請總經理審批。

  1、升職、降職

  (1)員工提升為高層管理人員時,改為年薪制;

  (2)員工提升為中層管理人員,其基本工資調整為與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高一級標準;

  (3)中層管理人員降職留用時,基本工資調整到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低一級標準。 2、績效考核:

  (1)員工連續5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2)全年月度考核超過8個月(含)被評為A等,且全年無被評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3)月績效評為E等的,次月績效考核仍不能達到C等的,基本工資降低一級;一年內基本工資降低兩次的,予以辭退;基本工資已為最低階,月績效考核被評為不能勝任的,予以辭退。

  (4)連續2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E等的,給予辭退;

  (5)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D等以下的予以辭退;

  (6)全年超過6個月績效考核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辭退。

  3、評優: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優秀管理人員的,於獲獎勵次月起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4、違紀: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辭退處理的,視情節降低基本工資級別(由所在部門提出降低工資級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執行)。

  (二)加班工資調整:員工升職或降職或崗位調動時由直接上級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三)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討論透過,總經理批准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30%。

  六、工資查詢

  發放工資時要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專案明細,若員工發現當月工資有誤,可向財務部查詢。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考核評價體系,有效構建公司激勵與約束機制,促進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特制訂本考核制度。

  第二條 本考核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則是:

  1.公開、公正、公平、全面客觀的原則;

  2.合理分類、量化考核的原則;

  3.有效激勵、嚴格約束的原則;

  4.責權利統一、對等的原則。

  第三條 本考核制度適用於公司經營層副總經理、各經營職能管理部門及其人員、各生產單位及其人員。不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及董事會、監事會、董事長辦公室、監督審計室等機構及其人員。

  第二章 考核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第四條 為加強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公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其人員構成為:

  組 長:公司總經理

  成 員:公司經營班子其他成員、監督審計室主任、總經辦主任

  考核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審定公司及各部門考核管理制度;

  2.負責審定公司副總經理、各部門及其負責人的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內容);

  3.負責考核結果的審定、批准;

  4.負責協調處理考核管理制度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公司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考核辦公室。考核辦公室設在總經辦,其成員構成為:

  辦公室主任:總經辦主任

  成員單位: 總經辦 人力資源部 生產管理辦 質量部

  營銷部 財務部 綜合部 技術部 考核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擬訂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2.負責擬訂公司副總經理、各部門及其負責人的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內容);

  3.負責督促、指導各部門開展考核工作,按月彙總、稽核各部門及員工的考核得分結果並負責上報;

  4.負責處理部門、員工的考核申訴;

  5.對考核工作進行分析,提出建議與意見;

  6.負責辦理考核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考核的方式、內容及程式

  第五條 本考核分為百分制考核和專項考核兩種方式。其中,百分制考核是指對部門或員工完成工作任務(考核指標)的情況按百分制評分標準進行考核評分,並將該考核評分結果與責任人的薪酬分配緊密掛鉤。專項考核是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對員工直接進行經濟獎罰的考核方式。

  第六條 對公司計件(時)生產工人(生產班組長除外。以下同)、食堂工作人員及輔助工等人員的考核,統一實行專項考核;對生產班組長的考核,同時實行專項考核與百分制考核;對公司其餘人員的考核一般情況下只實行百分制考核,但當員工專項工作表現特別優秀或工作上嚴重違規,百分制考核不足以準確評價員工專項工作優劣時,可在對考核項實行百分制考核的同時,另行給予專項考核。

  第七條 專項考核的具體內容及經濟獎罰標準,參照公司原有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百分制考核的主要內容分為部門考核內容、員工個人考核內容和特別指標考核內容三部分。其中:

  部門考核內容由各部門職責要求、公司經營目標及工作要求等內容經量化後確定。

  員工個人考核內容中,公司副總經理的個人考核內容按其崗位職責要求及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提出的工作要求量化確定;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各部門負責人。以下同)的個人考核內容重點為其配合公司主管副總經理開展工作的情況。

  公司各部門及副總經理、中層管理人員個人的具體考核內容(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統一由公司下達(詳見“公司各部門考核指標、分值一覽表”、“公司副總經理考核指標、分值一覽表”、“公司中層管理人員考核指標、分值一覽表”)。

  特別指標考核是指對公司生產副總及生產一、二部部長承擔的“生產係數”指標單獨進行特別考核。公司要求該項考核指標(含公司生產係數、生產一部生產係數和生產二部生產係數)的完成率為100%,每低一個百分點則相應扣減責任人當月的特別指標考核(百分制考核)得分2分。

  公司中層以下員工的個人考核內容以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規範要求、員工個人所在崗位的具體職責要求及所在部門提出的其它工作要求等內容經量化後確定。其中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規範要求的量化指標分值(即通用指標分值)佔考核指標總分值的25%,其餘量化指標分值佔考核指標總分值的75%。具體考核內容(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由員工所在部門彙總公司下達的通用指標內容後製訂、並經公司審定後下達(詳見各部門考核管理制度);

  第九條 對公司各部門進行的百分制考核,由公司考核辦公室各成員單位依據本考核制度對分管指標進行考核評分,由考核辦公室稽核、彙總;

  對公司副總經理進行的百分制考核,由公司總經理依據本考核制度進行考核評分,由考核辦公室彙總;

  對公司中層管理人員進行的百分制考核,分別由主管副總經理依據本考核制度進行考核評分,由考核辦公室彙總;

  對公司中層以下員工進行的百分制考核,由員工所在部門依據本部門考核管理制度進行考核評分。

  對公司生產副總及生產一、二部部長另行進行的特別指標考核,由總經辦依據本考核制度進行考核評分

  第十條 公司百分制考核各類人員的考核得分計算辦法為:

  公司生產副總的考核得分按其特別指標考核得分的40%、個人考核得分的30%與其分管部門平均考核得分的30%之和確定;公司其他副總經理的考核得分按其個人考核得分的30%與其分管部門平均考核得分的70%之和確定;生產一(二)部部長的考核得分按其特別指標考核得分的40%、個人考核得分的30%與其主管部門考核得分的30%之和確定;公司其他中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得分按其個人考核得分的30%與其主管部門考核得分的70%之和確定;公司中層以下人員的考核得分按其個人實際得分計。具體計算公式為:

  公司生產副總考核得分=特別指標考核得分×40%+分管部門平均考核得分×30%+個人考核得分×30%

  公司其他副總經理考核得分=分管部門平均考核得分×70%+個人考核得分×30%

  生產一(二)部部長考核得分=特別指標考核得分×40%+生產一(二)部考核得分×30%+個人考核得分×30% 公司其他中層管理人員考核得分=主管部門考核得分×70%+個人考核得分×30%

  公司中層以下人員考核得分=個人考核得分

  注: 對生產係數完成率的考核,作為公司對生產副總及生產一(二)部部長的特別要求,若當月公司或生產一(二)部生產係數完成率低於80%(含80%),則生產副總或生產一(二)部部長當月百分制考核得分按0分計

  第十一條 本考核的操作程式為

  1、考核辦公室及生產一部、生產二部、綜合部等部門對計件(時)生產工人、生產班組長、食堂工作人員、輔助工及百分制考核不足以準確評價員工專項工作優劣的考核項按月進行專項考核,並直接開具獎(罰)通知單,經公司監督審計室稽核批准後於次月8日前彙總送被考核個人及人力資源部。

  2、各部門依據本部門制定的考核管理制度對本部門員工【計件(時)生產工人、食堂工作人員、輔助工及部門負責人等人員除外】按月進行百分制考核評分,並將考核結果以報表的形式於次月8日前報公司考核辦公室。

  3、考核辦公室各成員單位,依據本考核制度按月對其分管的各部門的考核指標進行考核評分。每月的考核評分結果,以報表的形式於次月8日前報公司考核辦公室。

  4、考核辦公室於次月8日前收集公司總經理提供的公司副總經理上月的百分制考核得分結果和公司副總經理提供的公司中層管理人員上月的百分制考核得分結果。

  5、總經辦於次月8日前完成對生產副總及生產一(二)部部長上月特別指標考核。

  6、公司考核辦公室於每月11日前審查彙總各考核單位及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提供的各類考核表,並依據本辦法“第十條”的有關規定核算百分制考核各類人員的考核得分結果,送監督審計室稽核。

  7.考核辦公室主任於每月15日前組織召開公司考核工作會議,對上月考核情況進行審查、研究,並提出考核結果。

  8.考核中,如有部門或個人對公司提出的考核結果存在異議,可在考核工作會議召開後兩天內向考核辦公室提供書面證據申請複議。經考核辦公室、監督審計室、業務指標歸口單位和申請單位共同複查核實後,報考核辦公室主任申請修改。

  9.考核辦公室主任將考核辦公室確定的最終考核結果向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彙報,同時將考核領導小組批准的考核意見通知考核辦公室,考核辦公室負責將批准的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送人力資源部和被考核單位及個人。

  10.人力資源部依據上述考核結果及本制度第四章的有關規定,負責核算、審定公司各類人員上月的考核薪酬額度,報公司領導批准後發放

  第四章 月考核薪酬的計發

  第十二條 本考核結果與各類人員每月的薪酬分配緊密掛鉤,具體辦法是:

  1、對以百分制考核為主的各類人員:

  若其當月的考核得分在 90分以上(含90分),則其當月薪酬=月標準工資×70%+月標準工資×30%×(本人當月考核得分率+40%)±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若其當月的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下,則其當月薪酬=月標準工資×70%+月標準工資×30%×本人當月考核得分率±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2、對同時實行專項考核與百分制考核的生產班組長:

  若其當月的考核得分在 90分以上(含90分),則其當月薪酬=月計件工資+月崗位津貼×(本人當月考核得分率+40%)±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若其當月的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下,則其當月薪酬=月計件工資+月崗位津貼×本人當月考核得分率±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3、對只做專項考核的計件(時)生產工人、食堂工作人員及輔助工:

  計件(時)生產工人的月薪酬=當月計件(時)工資±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食堂工作人員及輔助工的月薪酬=月核定工資±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第五章 考核工作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 各部門及考核辦公室各成員單位在考核中必須認真負責、深入實際、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並對考核工作全權負責。

  第十四條 各考核部門,如未全面、準確地考核,考核反映的情況不實事求是,將對負責考核的部門領導處以50-200元/次的專項考核扣款,同時百分制考核單項計分為0;如影響較大的,處以300元以上的專項考核扣款, 同時百分制考核單項計分為0。

  第十五條 本考核結果,除與員工個人的薪酬分配緊密掛鉤外,年底時將作為公司評選先進單位與先進個人的主要依據。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為貫徹落實本考核制度,公司各級領導、所屬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員工深入學習本考核制度,全面領會本考核制度的各項內容和要求,並認真制定本部門相關工作方案。

  第十七條 本考核制度經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報公司董事長批准後執行。

  第十八條 本考核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考核辦公室。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11

  1.目的

  透過加強培訓考核管理工作,增強員工的學習意識,提高培訓效果。

  2.適用範圍

  均豪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總部及專案部助理級別以上人員範疇內各類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3.2各專案部負責對專案部內部助理級別以下人員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4.術語

  5.程式

  5.1培訓要求分類

  5.1.1組織培訓的主管部門在制定培訓計劃時,根據培訓課程的要求,須在培訓計劃"要求" 一欄中予以註明。

  5.1.2按培訓層次的需要,可分為三種:瞭解、熟悉、掌握。

  5.1.2.1瞭解:知曉即可,在工作中允許查閱或藉助相關資料的課程。

  5.1.2.2熟悉:應做到熟練清楚,在實際工作或操作中不允許查閱資料即能靈活運用的課程。

  5.1.2.3掌握:應能充分支配或運用的理論、原則和技術的課程。

  5.1.2.4 "瞭解"的培訓內容不需要進行考核;"熟悉"、"掌握"內容必須進行考核。

  5.2考核方式

  5.2.1可採取筆試、口試、實際操作三種形式。

  5.2.2試題制定要本著與培訓內容相符的原則,由授課教師確定試題。

  5.2.3題型類別分為填空題、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實際操作六種,可根據需要進行選擇。

  5.3 考試實施

  5.3.1筆試

  5.3.1.1培訓考試應在培訓課後五日內完成,逾期視為崗位培訓合格率不達標。

  5.3.1.2考試由培訓組織部門實施,筆試試卷應由授課教師出具,並指定監考人。

  5.3.1.3考試前,由監考人清點考試人數,並講明注意事項、考試紀律、考試時間。

  5.3.1.4考試結束後,監考人收回試卷並清點無誤後,送交閱卷人。

  5.3.1.5閱卷由授課老師擔任。閱卷人須本著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進行閱卷工作。

  5.3.1.6試卷用紅色標註錯誤分值。卷面總分登記在試卷右上角的分數欄內。

  5.3.1.7閱卷人將閱過的試卷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3.2口試及實操

  5.3.2.1由授課教師按口試試題、實際操作題直接進行考試。

  5.3.2.2考核結果填寫在《考核成績單》上,並註明考核方式。

  5.3.2.3主考人將《考核成績單》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4成績登記

  5.4.1各級培訓主管人員負責根據試卷成績填寫筆試《考核成績單》,依據筆試、口試、實操的《考核成績單》進行登記註冊。

  5.4.3登記註冊按《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制度》執行。

  5.5資料存檔

  5.5.1行政人事部、專案部要按照公司《培訓檔案管理規定》做好試題、《考核成績單》的歸檔工作。

  5.6注意事項

  5.6.1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只應用於員工日常培訓的考核,在《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的日常培訓登記欄註冊。

  5.6.2《執業資格培訓證書》中的崗位資格培訓登記欄內,登記的必須為筆試考核成績,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不用於崗位資格培訓。

  5.6.員工參加新入職員工培訓的筆試考核成績記入日常培訓登記欄內。

  6.監督執行

  公司行政總監

  7.相關/支援性檔案

  《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規定》

  《檔案管理規定》

  8.質量記錄及表格

  《考試成績單》

  《職業資格培訓證書》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12

  車商渠道是車險的重要戰略渠道,車商渠道的發展,事關公司經營的成敗。為推進車商業務快速、健康發展,公司決定在全系統進一步深化車商渠道的改革,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公司進一步深化車商渠道改革指導意見,具體要求如下:

  一、堅定推進車商業務的統管專營

  堅決實行車商業務的統一管理、專屬經營,堅定不移地推進車商業務公司化,使車商渠道成為司控渠道。

  (一)切實加強對車商業務的統籌管理。實行對車商業務的統管,統管組織統一規劃、部署、協調車商業務的開展:一是在分公司層面,設立車商部,負責分公司全轄車商業務的統籌管理;二是在中心支公司層面,設定車商渠道銷售總監,由中支公司一名分管車險、理賠工作的班子成員擔任,領導、協調全轄車商業務的開展;符合條件的,設定車商管理部門,負責中支全轄車商業務的統籌管理;達不到設定車商管理部門條件的,由業務管理部或相關管理部門負責中支全轄車商業務的統籌管理,市區必須設定車商專屬團隊,負責市區車商業務的拓展和發展。三是在支公司層面,由支公司領導班子負責支公司轄內車商業務的統籌管理。

  (二)對中心支公司所在城區的車商業務實行專營。對中心支公司轄區的非縣域車商業務(包括C2業務和有送修需求的C3業務,有業務的綜合修理廠業務)實行專營。各中心支公司設立直屬的車商團隊,非縣域車商業務由直屬的車商團隊專營。特殊情況下,中心支公司可不設直屬的車商團隊,非縣域車商業務交由非縣域的一個支公司專營。以往車商業務未實現專營的中心支公司,要積極穩妥地推進專營。在推進集中管理過程中,鼓勵業務高度集中化,鼓勵一步到位,非縣域全部車商業務集中到專營團隊來拓展和維護,嚴禁其他團隊開展非縣域車商業務。中心支公司應採取激勵、督促辦法,將非專營合作網點儘快逐步歸集到專營團隊來維護;但對總對總、分對分合作的車商,其合作網點必須立即全部歸集到專營團隊來維護。

  城區直屬的車商團隊負責非縣區業務的拓展和維護,費用投放和送修規則須有中支公司總經理室參與進行談判、攻關和最終確定,送修規則須有車商銷售總監召開車商、理賠聯席會議商定並逐月留存會議記錄和確定原則。

  (三)對支公司區域車商業務實行專營。車商業務是支公司車險業務的主要組成部分,各支公司要積極應對車商業務向縣域下沉的大趨勢,有組織地搶佔縣域車商業務的這一重要市場。所有支公司均需設立車商業務團隊,對車商業務實行專營,如暫達不到設立實體團隊的條件,必須設立潛力團隊。車商業務團隊的設立辦法,按銷售基本法要求執行。

  二、著力提高車商業務的集體拓展能力

  車商渠道業務統管專營後,需要一支強有力的拓展隊伍承擔起此重任,確保統管專營有人做、做得好。

  (一)選好配強統管組織及專營團隊的負責人。人才是事業的保障,要選好配強統管專營的負責人,保證車商業務統管專營取得良好效果。要以具有改革創新精神和良好執行能力為標準,選配好各級車商業務統管組織的負責人。要以具有較強的市場拓展能力、能正確處理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關係為標準,選配好車商業務專營團隊的負責人。

  (二)聚合公司力量協同拓展車商業務。全系統上下要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協同專營團隊拓展車商業務,發揮集體優勢,形成“拳頭效應”。分公司及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分管總要將拓展車商業務作為自身重要工作之一,積極投身到車商業務一線。車險、理賠、客戶服務等職能所在部門積極陪同展業,為車商業務的開拓提供全方位的支援。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引導公司全體員工幫助專營團隊拓展車商業務。

  三、切實提高車商渠道市場費用的使用效率

  高度重視車商渠道市場費用的投放效果,堅決防範和打擊各種截留市場費用的行為。

  (一)加強銷售費用的點對點投放。為杜絕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大力推進車商渠道市場費用點對點支付,即對我司支付的市場費用,合作車商足額開具增值稅發票,車商名稱與發票開具者名稱一致。

  (二)加強市場費用投放的真實性管理。合作車商不能足額提供增值稅發票的,分公司要加強市場費用投放的真實性管理,透過明晰支付去向,確保銷售費用真實、全部支付給合作車商。堅持專營業務市場費用的談判權由公司主導,嚴格遵守雙人談判原則,機構負責人、車商渠道總監或車商管理部門負責人至少有一人參與市場費用談判。提倡車商經營部門與市場費用支付部門分離,由財務、銷管等部門人員結算、支付車商費用。

  四、大力強化對專營車商業務的送修資源支援

  有效整合公司送修資源,支援車商業務的發展,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一)不斷完善送修機制。進一步明確車商條線與理賠條線的職責,完善考核機制,促進車商條線與理賠條線密切協作。改造送修系統,使系統既流程順暢、易於操作,又能很好地滿足送修管理的需求。

  (二)送修資源優先支援專營車商業務。對送修單位進行統一的梳理,根據提供保費規模情況、保費質量情況、修理價格情況等,對送修單位實施分類管理,制定送修規則,最佳化送修資源配置,同時,嚴禁實行一刀切的“哪裡承保回哪裡去”的簡單送修規則,必須將送修資源納入總經理室及車商渠道銷售總監管控範圍內,將有限的送修資源向專營車商業務傾斜。

  五、切實提高車商渠道的續保能力

  (一)提高客戶資訊真實性。將客戶資訊真實性納入對渠道管理人員、團隊長、維護專員的考核,切實改變當前車商渠道客戶資訊真實率較低的狀況,為提高車商渠道續保率打好基礎。

  (二)完善車商渠道的續保模式。完善“禁呼+認領+兜底”的渠道續保模式。首先是根據合作車商的要求,列出禁呼車商名單,對禁呼的車商,要進行積極溝通,切實提高給我司的業務份額。其次,由續保管理員主導,對非禁呼業務由車商渠道業務人員進行認領,同時加強對認領續保率的考核,保證認領效果。再次,對非禁呼、非認領業務進行電銷外呼兜底,發揮車電聯呼的優勢,提升車商業務的續保率。

  六、不斷提升車商渠道的專業化運營水平

  (一)要不斷最佳化車商渠道的運營機制。以完善車商渠道銷售基本法為抓手,不斷總結車商渠道業務開展過程中的得失,積極借鑑行業先進主體的`經驗,在組織架構、團隊建設、薪酬激勵、人員管理等方面,探索科學有效的運營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車商渠道運營機制。

  (二)持續開展對車商條線員工的專業培訓。透過持續不斷的努力,編寫完整的培訓教材,建立完善的培訓機制,透過多層級、全方位的培訓,不斷提升車商條線管理及經營員工的專業素質,使車商條線員工得以與公司車商渠道、與中華財險一道共同進步。

  七、考核要求

  各機構嚴格按照車商渠道改革任務督辦表時限要求完成標準動作,對於月度沒有完成標準動作的機構,分公司採取全省通報批評和約談,對於連續兩個月沒有完成標準動作的,對相關責任人採取誡勉談話。

  全系統各級機構,務必按照本意見的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視,決策上不搞變通,部署上週密細緻,行動上堅決有力,紮紮實實深化車商渠道改革,確保改革取得實效,確保將車商渠道打造成我司具有行業競爭優勢的渠道。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收入分配製度,適應集團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有效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將員工的利益與企業的長期利益結合起來,促進企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依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擬定了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全資子公司、控投子公司的所有員工。所涉及適用員工群體主要包括以下三類人員:

  1、公司高階管理人員:指新疆金風股份有限公司ceo、總裁、副總裁、首席財務官、總工程師、董事會秘書。

  2、分(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公司下屬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人員。

  3、員工:本制度中涉及到的員工如無特別說明,均指全體員工。

  第三條原則

  1、責任原則:按崗位的職責、價值、任職資格等因素,確定各個崗位的薪酬標準。

  崗位變動,則薪酬隨之變動。

  2、績效原則:員工的實際薪酬與公司的經營狀況、部門績效和個人的工作業績掛鉤,實行獎優罰劣。

  3、激勵原則:根據市場競爭環境及公司的發展目標,採用積極的、多樣的、有效的激勵方式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保障公司目標的實現。

  4、競爭原則:公司薪酬水平要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保證薪酬體系與相同及相關行業接軌,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保證薪酬水平在外部市場中具有競爭力。

  5、保密原則:公司遵循薪酬保密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四條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制定、考核、審查、落實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和激勵方案。

  第五條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公司薪酬管理專門機構,負責制定集團高階管理人員以外所有人員的薪酬政策及激勵、績效管理體系,負責制定公司及分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激勵方案,經ceo批准後實施。

  第六條各子公司的薪酬制度由子公司人力資源部擬定,報集團人力資源部稽核後,經子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七條各子公司的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本公司的薪酬實施細則及與之相關的績效評估方案、激勵方案等,經子公司的總經理稽核後,報集團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實施。

  第三章薪酬結構

  第八條員工的薪酬結構

  1、薪酬組成

  薪酬由工資、津貼、獎金、長期激勵、特殊獎金和保險福利構成。

  2、工資

  1)月度工資標準的確定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承擔的職責、崗位要求的技能、工作的複雜性和重要性、經營規模和市場水平等綜合因素確定。

  2)員工的崗位發生變動,月度工資需要根據新崗位所在的職級進行薪酬調整。

  3)月度工資分為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根據崗位的工作內容不同採用不同的分配比例。

  4)月度實得績效工資由月度的績效工資和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計算所得。

  3、津貼

  1)不同的員工因所在崗位的職級、工作環境、工作內容和職責的不同適用不同的津貼和標準。

  2)津貼是固定收入的一部分,按月進行發放。現有的津貼有通訊津貼、住房津貼、交通津貼。

  3)各子公司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在薪酬實施細則中制定適用的津貼類別和標準。

  4)津貼型別和津貼標準與崗位和職級保持一致性,如果崗位或職級發生變動,則津貼隨之調整。

  4、獎金

  1)員工的獎金根據員工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部門績效和個人的業績情況確定。

  2)各分、子公司均應圍繞經營目標的實現,制定針對性的績效考核和獎金激勵的方案,激發員工工作熱情,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3)不同序列、不同崗位的員工根據其工作內容採用不同的獎金比例、計算方法和發放週期。

  4)獎金方式有績效年薪、專案獎金、計件獎金、利潤提成和其他獎金。

  5、特殊獎金

  1)經公司審批的經營舉措獎勵、專案獎勵、優秀員工獎金、合理化建議獎等用於表彰的特別事件和人員的獎金。

  2)ceo、總裁、子公司總經理均設定特別獎勵基金,用於獎勵有突出和重大貢獻的員工。

  3)公司實行超額利潤獎勵,當公司年度淨資產收益率達到5%以上時,超出淨資產收益率5%以上部分的利潤,按下列標準以超額累進的方式提取風險獎勵基金。

  超額獎勵基金的獎勵範圍和獎勵額度由經營層決定,分三年發放。

  6、保險福利

  1)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足額繳納各項社會統籌保險,社會統籌保險的基數和比例按照當地政策和法規執行。

  2)公司針對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補充保險,為從事有危險及危害性作業的員工提供商業意外傷害保險,為正式員工提供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為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員工提供健康保障保險。

  3)公司提供設施齊全的健身場館,鼓勵成立各種俱樂部,並組織各項業餘活動,包括集體婚禮、文藝晚會、現場慰問等。

  4)公司提供班車、宿舍、圖書室、法律援助、公司活動日等福利。

  5)公司為員工提供年度體檢、員工互助基金等其他的補充福利,具體參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7、長期激勵

  長期激勵是對企業發展過程中做出持續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長期回報和獎勵。

  第九條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結構

  1、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組成

  1)高階管理人員薪酬實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特殊獎勵、福利補貼、長期激勵組成。

  2)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高階管理人員年薪中的固定部分,該部分年薪不進行考核,按實際工作月份發放。

  3)績效年薪:績效年薪是高階管理人員年薪中的浮動部分,與公司的經營和管理業績掛鉤,結合個人的績效評估和管理能力評估結果確認集團高階管理人員的績效年薪收入。

  4)特殊獎勵:公司在經營和管理過程中對有特殊貢獻或完成重大臨時性事項所進行獎勵。公司高管參與超額利潤獎勵的分配。

  5)福利補貼:包括國家法定福利、公司保障性福利和公司關懷性福利。

  6)長期激勵:公司實行長期激勵機制,對企業發展過程中做出持續性重要貢獻的高階管理人員給予長期回報和獎勵。

  2、如果高階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發生重大的變化或是崗位發生變動,公司可以根據其工作職責或崗位重新核定其年度薪酬總額,核定的薪酬水平可以增加也可以減少。

  3、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確定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並在次年年初完成業績評估和績效年薪分配方案。薪酬支付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實施。

  4、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標準

  1)年薪標準(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由董事長根據高階管理人員所任職位的工作職責、崗位價值、任職資格、市場薪資等因素確定。

  2)基本年薪按月發放,每月發放標準=基本年薪÷12個月。

  3)高階管理人員的年總收入是指稅前收入,包括需要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4)績效年薪以基本年薪為依據,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基數的比例為6:4。

  5、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彈性工作制,日常不考勤,同時不計算和發放加班工資。

  第四章薪酬預算及使用管理

  第十條薪酬預算管理

  1、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體化的原則,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分、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及其他由集團直接聘任的員工的薪酬預算和使用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2、各業務單元、分(子)公司負責組織本公司各個部門的人員編制、人員需求,完成各部門的薪酬預算,由人力資源部彙總,經業務單元、分(子)公司總經理稽核後,集團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實施。

  3、如因外部環境、公司經營狀況及其他重大事件的影響,需要調整公司年度薪酬總額的,經董事長批准後調整。

  第十一條薪酬的使用管理

  1、集團和各業務單元、分(子)公司的薪酬預算的使用均應嚴格執行分解計劃,按照目標的完成情況,有計劃、分階段地使用。

  2、各業務單元、分(子)公司的每季度薪酬總額及使用分析報告須報集團人力資源部進行稽核。

  第五章薪酬的計算與發放

  第十二條工資採用月度支付的方式,以整月為考核週期,本月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上個月的工資。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內,按約定的月度工資標準的80%計發,對於重要的崗位,可以按約定工資標準的100%發放。

  第十三條月度稅後工資由月度崗位工資、月度實得績效工資、各項津貼、獎金、特殊獎金之和減去各項考勤扣款、員工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其他扣減項、個人應承擔的稅款及稅後應由員工承擔的其他福利扣款項計算所得。

  第十四條績效工資按照員工所在公司的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獎金的計算和發放按照所在公司、部門的激勵方案執行。

  第十六條社會保險的繳納及其他福利的發放按員工所在公司福利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七條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由公司為員工代扣代繳。

  第六章薪酬的調整

  第十八條薪酬調整的條件

  1、外部薪酬水平發生較大變化,現有的薪酬策略和水平不能吸引和保留公司正常運營所必須的人才時;

  2、外部經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影響員工的實際收入水平時;

  3、公司面臨嚴重經濟困難或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時;公司經營狀況有重大改善或業績有顯著提高時。

  4、員工的崗位發生變化或是崗位的工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時。

  5、員工的績效優秀或薪酬水平不能體現崗位價值時。

  第十九條薪酬調整的分類及實施流程

  1、年度薪酬調整,集團人力資源部每年根據市場薪酬的變化、外部經濟環境趨勢、公司的發展需要制定年度薪酬調整總比例和實施方案,經ceo批准後實施;各子公司根據集團的年度績效薪酬調整方案,制定適合於本公司的年度薪酬調整比例和實施方案,經公司ceo稽核後,報集團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實施。

  2、個別薪酬的調整,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用人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後,按公司人力資源分層授權的許可權逐層進行審批。

  3、年度薪酬調整的月度增長總額超過月度工資總額的25%,需要各公司董事會批

  第二十條薪酬調整的申訴

  1、如果員工對薪酬調整所產生的異議,員工有權向屬地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

  2、屬地人力資源部在接到員工申訴後15個工作日內,必須將申訴處理結果通知到員工本人。

  3、如果員工以對屬地人力資源部的申訴結果不滿意時,可以直接向集團人力資源部進行申訴。

  第七章海外人員的薪酬管理

  第二十一條海外當地人員的薪酬管理

  1、公司為海外招聘的人員提供在當地市場有競爭力的薪資水平。

  2、根據不同地區差異,由子公司人力資源部、海外業務負責人公或辦事處首席代表與集團人力資源部共同制定該地區的薪酬管理實施細則,報集團ceo審批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國內外派的海外人員薪酬管理

  1、國內派駐海外人員根據派駐地的物價水平、生活和工作條件,給予不同的海處補貼標準,具體標準見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的相關制度。

  2、國內派駐海外人員的國內薪酬標準不變,但取消國內的交通、住房、通訊等。

  3、帶薪調休假:根據公司福利制度中的調休假標準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遇國家政策重大調整,或發生不可抗拒的重大情況,本制度將適時將進行調整。

  第二十四條如本制度與最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存在衝突,以最新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績效考核制度範本》和《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14

  一、考核目的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本公司之獎懲有所依循,並使廣大員工能全面遵守廠規,秉公平、公開、公正原則、賞罰分明,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而制定此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則

  績效考核針對員工的在廠表現為基本依據。

  三、考核物件

  1、考核物件為公司全體工作人員。

  2、進公司不足一個月的員工及兼職、特約人員不參加考核。

  四、考核方法

  評級考核辦法:分為中高層管理人員和一般從業人員兩種考核。

  〈一〉部門主管依據該主管部門績效衡量其:

  1、工作專業能力;

  2、對工作的計劃推動能力;

  3、對工作的組織能力;

  4、對工作上團隊運用之協調能力;

  5、對工作問題上的改善能力;

  6、對平日工作主動積極,負責盡職的責任感;

  7、自我開發能力。

  〈二〉一般從業人員考核其:

  1、作業效率;

  2、作業品質;

  3、作業配合性;

  4、服從管理度;

  5、出勤狀態;

  6、行為狀態。

  〈三〉考核等級通常分優秀、良好、一般、基本合格、不合格五個等級,原則上依比率分配。

  〈四〉考核結果再併入出勤狀況,作最後核定考核等級。

  〈五〉考勤扣分:

  1、有下列情形,不得為優秀等級:

  a、曠工記錄。

  b、除公假外有其他請假記錄者c、警告三次以上者(含)

  2、有下列情形,不得為優秀、良好等級:

  a、請假兩日(含)以上的或遲到、早退兩次(含)以上

  b、記小過一次(含)

  3、有下列情形,不得為優秀、良好、一般等級:

  a、曠工一天以上三天內的

  b、記小過三次者。

  底分為50分

  〈六〉獎勵種類區分如下:

  1、評分專案及分數如下:

  專案:嘉獎、小功、大功、工資上調、晉級

  加10分20分30分

  2、在以下情況中,可以加10分:

  a、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且沒有差錯;

  b、良品率指標穩步達標以上;

  c、拾金不昧呈轉交公司;

  d、積極參與公司各項活動,表現突出的;

  e、愛護公司財物,並有具體事蹟者;

  f、積極主動維護公司制度並有具體事蹟者;

  g、主動參與各項援助工作,精神可嘉者。

  3、在以下情況中,可以加20分:

  a、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進展或改革績效者;

  b、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完成,表現優秀者;

  c、檢舉重大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權益事項者;

  d、參與緊急救援工作,主動承擔,並處置得宜者。

  4、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加30分:

  a、對主辦業務有重革新,提出方案,經採用後成績卓越者;

  b、對於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事情,能事先舉報或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

  c、遇意外事件或急變,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不顧自身安危,勇敢救護而保全人身及公物而減少損害者;

  d、研究改善製作辦法,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者;

  e、對於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採用後的確具有成效者。

  〈七〉懲罰的種類

  1、懲罰專案及懲處罰分如下:

  專案:警告、小過、大過、降級、違紀、辭退

  扣10分20分30分

  2、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應當給予警告並扣10分:

  a、在工作場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b、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工作以外之工作者;

  c、在車間吃東西者;

  d、破環車間,廠區,住宿區域的環境衛生者,亂丟紙屑、隨地吐痰等;

  e、各人工作機臺及工作環境欠整潔,經指正後而不知整理者;

  f、因疏忽造成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g、不按規定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

  h、上班時間私自接聽私人電話者;

  i、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真執行任務者;

  j、下班後在廠內大聲喧譁者;

  k、浪費材料或不愛護公物,屬情節尚輕者;

  l、上班時坐姿或站姿不端正者;

  m、不按規定報不良或廢料者;

  n、塗寫牆壁、機器裝置或任意張貼檔案影響觀瞻者;

  o、違反其它規定,情節尚屬輕微者。

  3、對於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記小過並扣20分:

  a、對上級交待的任務,執行不力或處理不當者;

  b、辦事拖拉、積壓檔案、影響工作處理不當者;

  c、在工作場所喧譁,妨害他人工作情節嚴重者;

  d、未經許可擅自帶人入廠者;

  e、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作偽造,製造事端者;

  f、在工作時間偷懶,睡覺,閱讀書報或做其它私人事情;

  g、違反上級指示,情節尚屬輕微者;

  h、在非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工作場所者;

  i、言行失檢、態度傲慢、經勸導仍不服從者;

  j、被指派加班,加點,藉故推脫不辦理請假手續者;

  k、非機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產量標準者;

  l、攜帶物品出入工廠拒絕警備人員查詢檢查者;

  m、放長流水,開長明燈,並與管理幹部頂撞者;

  n、擅自利用公司電打私人電話者;

  o、故意拖延或藉口搪塞上級指派的工作者;

  p、屬警告事項,但拒絕認錯者;

  q、遇到意外重大問題而隱瞞真相,不向上級報告者;

  r、下班鈴及休息鈴未響前擅自停工者

  4、對於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記大過並扣30分:

  a、在上班時間喝酒者;

  b、上班時間擅離崗位,影響本職工作者;

  c、報告不實,矇蔽上級者;

  d、違反工作方法,嚴重影響生產或產品質量者;

  e、捏造不實記錄,報表或口供矇蔽上級者;

  f、投機取巧,牟取非份利益者;

  g、接受與職務有關的饋贈者;

  h、造謠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i、利用公司裝置製作私人或委託他人制造;

  j、拒絕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督導或無理取鬧者;

  k、破壞裝置,工具或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

  l、違反技術操作規程,或未完成衛生規定,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者;

  m、作精神散漫又是故意不按規定時間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者;

  n、故意撕毀工廠的公告,檔案者;

  o、在禁菸區內吸菸者;

  p、未經許可者,擅自進入管制區域者;

  q、有小過行為之一,經記過處分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錯誤者;

  r、有本條款行為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後知道悔改的可減為記過處分;

  s、故意怠工作者;

  5、職工在同一年度累計有二個大過(含)以上者,可給予降級,降職處分。

  6、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開除:

  a、對上級領導及其家屬或其它職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者;

  b、被法院判有徒刑以上的或確定被判勞動教養者;

  c、廠內聚眾鬧事酗酒,同事間爭吵打架或以煽動怠工罷工,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者;

  d、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名譽或經濟損害者;

  e、侵佔公款公物者;

  f、故意洩露公司技術上的秘密或未經許可擅自翻閱、抄錄、影印資料者;

  g、故意破壞裝置、工具原材料、產品或其它公物者;

  h、在廠內聚賭或重大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i、偽造或盜用公司賬單,偽造公司檔案者;

  j、在同年度內記大過三次者;

  k、偷竊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l、在外從事第二職業或其它也非法經營活動者;

  m、偽造工作證或借用他人的工作證或將工作證借給他人矇混入廠者;

  n、無正當理由拒絕領導的工作分配調動者;

  o、違反技術操作規範或安全衛生分配調動者;

  p、有記大過各款行為之一,經記大過處分後,仍不知悔改並重犯錯誤;

  q、有本條各條款行為之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後尚知悔改的商議處分。

  〈八〉獎懲案件的公告提報

  1、受獎勵或被懲罰的職工,應當按上列標準調整發當月份的工資;

  2、對於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職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對於濫用職權,利用處分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對應處分的職工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處置。

  五、本辦法未涵蓋的方面,由管理部根據情節之輕重適當處理。

  六、所有獎懲處理按相關層級核准,並經管理部正式公告。

  七、獎懲案件者須由綜合部登記錄入個人檔案。

  八、本辦法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規為準。

  九、職工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或其它法律法規的,送當地執法部門處理。

  十、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與其它辦法合併執行(出勤狀態等)。

公司考核的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權力與責任相結合的管理機制,確保公司經營計劃目標的實現,全面、真實的評價員工工作績效,激發員工的工作潛能,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實現員工績效與公司經營效益持續改進,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核原則

  (一)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其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二)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範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三)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四)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並提出今後努力改進的方向。

  (五)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於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或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四、權責

  (一)總經辦:負責公司績效考核方案和績效考核指標的批准,績效考核結果的審批,部門績效的考核,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反饋面談以及績效考核相關問題調解。

  (二)行政管理部:全面負責績效考核管理方案和初始指標的設計和培訓工作,組織績效考核工作的推進,績效考核結果的統計及績效工資的核定,督促績效考核反饋面談工作的進行,根據實際發展情況進行相關修訂等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績效考核管理的貫徹和實施,每年6月及每年12月,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重新確定匹配部門各崗位的考核指標,對員工的業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員工,幫助員工提高工作績效。

  五、考核物件

  (一)部門:由總經辦根據部門的整體工作成績、部門協作進行考核。

  (二)員工個人:由上級根據個人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其中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20%+部門考核評分×80%;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70%+部門考核評分×30%

  六、考核型別

  (一)月度考核:全體員工按月度考核,每年考核十二次;每月初對上月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每年初進行年終考核:以統計月度考核平均分數為依據。

  七、績效工資基數的形成

  詳情見《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一條。

  八、考核內容

  詳情見附件1《部門績效考核表》

  附件2《崗位績效考核表》(本崗位考核表根據不同崗位和職能的不同,對應的KPI指標也不同)。

  九、考核實施

  (一)績效工資計算方式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考核得分

  (二)績效工資發放方式

  月度的績效工資和月工資一起發放,績效工資屬稅前工資。

  (三)考核流程

  (1)考核指標的調整及確定

  A調整

  行政管理部負責績效考核指標的初始設計,每年6月及12月對績效考核指標進行兩次調整,部門及部門負責人考核指標由行政管理部按照公司規劃進行調整,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由各部門負責人和行政管理部共同確定,行政管理部在每年6月和12月之前下發績效考核指標調整通知,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制定部門員工考核指標,並於每年6月5日及12月5日之前提交給行政管理部。

  B確定

  行政管理部負責稽核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統籌確定部門、部門負責人以及員工績效考核指標,每年6月15日及12月15日前,行政管理部需將調整的指標方案提交至總經辦進行稽核,總經辦在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前給出審批結果。

  (2)績效考核表的發放

  每月1日前,行政管理部將相應的績效考核表傳送至各考核者處,考核者需在每月3日前完成績效考核表的填寫併發送至行政管理部。考核表均由下級向上級逐步呈交考核,不得跨級和越級考核。

  (3)績效考核結果統計及反饋

  行政管理部在每月7日前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統計、彙總以及核定績效考核工資,同時上報總經辦,經總經辦審批通過後,行政管理部將結果反饋給考核者,考核者需在1天內將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

  (4)績效考核面談

  員工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工作計劃和目標,管理者對下屬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對工作思路、績效改進上提供幫助,因此每次考核結束後,考核者應在每月10日前與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並將考核面談記錄及結果交至行政管理部。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A分析、確認、顯示被考核者的強項及弱點,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優缺點,幫助被考核者發揮強項、改進弱點。

  B反映被考核者現階段的工作表現,對被考核者提出期望並訂立下階段的目標形成工作計劃,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C明晰被考核者發展及對培訓的需要,以便日後承擔並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D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面談後應達成一致績效改進計劃和績效目標,並將此計劃和目標列入工作計劃作為下一階段考核的依據。

  (5)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過程中的任何評價和資料都屬保密資料,將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告知被考核者本人、部門負責人,對其他人員一律保密,考核結果以及考核面談記錄由行政管理部存檔。

  (6)考核結果申訴

  A如對部門考核結果有異議,考核結果下發3天內,部門負責人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行政管理部需要在異議提出三天內給予答覆。

  B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負責人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1天內給予合理的答覆。

  C若員工對部門負責人的答覆仍有異議,則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訴,行政管理部在詳細瞭解情況的基礎上,3天內給予答覆。

  十、考核結果運用

  (一)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對照表

  考核得分考核結果及等級

  100分>得分≥90分績效優秀(A)

  9

  0分>得分≥80分績效優良(B)

  80分>得分≥70分績效良好(C)

  70分>得分≥60分績效合格(D)

  得分<60分績效不合格(E)

  (二)培訓、調崗、勸退

  1、培訓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員,部門針對考核反映出工作存在的問題,對不合格人員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訓,對員工進行技能資源開發以提高工作績效和個人技能。

  2、調崗

  經過考核不合格人員,公司給予培訓,根據培訓效果測評後仍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者,給予調崗。

  3、勸退

  經培訓和調崗後連續2次考核不合格者做勸退處理。

  (三)晉升、調薪

  年度考核優秀(A級)、優良(B級)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職務晉升,以促進其工作積極性,繼續發揮優勢,承擔更大職責;晉升時機不成熟時,可視情況依照《薪酬管理制度》規定調整其薪資等級以提高其積極性。

  附件

  1《部門績效考核表》。

  2《崗位績效考核表》。

  3《績效面談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