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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考核規章制度

企業考核規章制度5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考核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考核規章制度1

  正規的公司都有自己嚴格的人事考核、人事升遷制度,並不是那一天老闆今天高興就會隨意讓員工升職或者加薪,職員的考核以及升遷都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級職員之考績,除副經理級以上依公司章程辦理外,其他職員分為期中考績及期末考績二種,期中及期末考績之平均數為年度考績。

  第二條 本公司考核各級職員成績之記錄,作為升職、升級、調遷、退職、核薪及發放年終獎金之重要依據。

  第三條 各級職員之考核成績記錄,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總經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

  期中及期末

  第四條 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級主管對所屬職員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學識、服務精神隨時作嚴正之考核,並記錄於期中及期末考績表內,以為年度考績計算資料。

  第五條 本公司各級職員期中考績應於當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績應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第六條 凡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得視其原因、動機、影響程度報請升職、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之獎勵,並列入考績記錄。(例如:對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者、技術上突出貢獻者)

  第七條 凡有下列事實之一者,得視其情節之輕重,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降級等處罰,並列入考績記錄。(例如:行為不檢者、讓公司蒙受損失者)

  第八條 人事部門應於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將各級職員之勤惰及獎懲資料填妥送請總考。

  第九條 本辦法呈經董事長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基層職員晉升制度

  (一)晉升的目的

  1、規範基層管理人才的培養、選拔和任用制度,推動基層管理人才水平不斷提高;

  2、建立基層管理人員晉升通道,激勵基層員工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卓越的現場管理推動企業的發展;

  3、樹立基層員工學習的標杆,不斷牽引廣大員工終生學習,不斷改進,保持公司的持續發展。

  (二)晉升的原則

  1、各部門必須本著“開發人才、儲備人才”的觀念去培養和開發員工;

  2、晉升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3、晉升必須堅持以工作業績、工作能力為準繩,杜絕論資排輩;

  (三)晉升的資格

  無論何種晉升通道,員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具有晉晉升的資格:

  1.由工人晉升為拉長,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積極主動、表現優異、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由拉長晉升為班長,必須在公司拉長崗位上工作滿兩年以上;

  2.晉升為拉長的人員在最近一年內的'考核中不得出現d及以下的等級;晉升為班長的人員在最近兩年內的考核中至少有50%以上是良好,且不得出現d及以下的等級;

  3.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和作風,符合拉長、班長的崗位要求;

  (四)任用原則

  1.原則上員工初次晉升為拉長及以上崗位均為臨時負責人;

  2.臨時負責人的任期(考察期)一般為三個月到六個月,任期滿後,由其上級領導根據其任期期間的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寫《基層員工轉正申請表》,報相關領導審批,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核准發文,據此調整薪資。

  3.對於考察期間不能按時達到既定目標,崗位工作沒有任何起色的,工作表現欠佳的臨時負責人,免去其臨時負責人的職務。

企業考核規章制度2

  此考核各專案每月進行工作制度方面的評分,工作業務考核每半年進行一次,根據員工考核成績對員工進行評級,保證客房部員工對客提供優質服務。考核物件為客房部員工,考核範圍包括:

  一、工作制度考核(30分)

  1、考勤(包括培訓出勤)(10分)

  2、禮節禮貌、儀容儀表(10分)

  3、工作紀律(10分)

  二、工作技能考核(50分)

  1、酒店產品知識考核(10分)

  2、鋪床操作考核(10分)

  3、清潔房間衛生質量(15分)

  4、對客服務質量(15分)

  三、直接上級和經理鑑定(20分)

  評定方案:

  1、連續3個月總分第一名者評選入優秀服務員;

  2、員工評分包括工作制度得分加工作技能考核得分加直接上級和經理鑑定得分;

  3、考核內容主要針對員工平時工作表現,以及做房衛生質量,在保證衛生質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保證對客高水平的服務。

企業考核規章制度3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職員之考績,除副經理級以上依公司章程辦理外,其他職員分為期中考績及期末考績二種,期中及期末考績之平均數為年度考績。

  第二條本公司考核各級職員成績之記錄,作為升職、升級、調遷、退職、核薪及發放年終獎金之重要依據。

  第三條各級職員之考核成績記錄,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總經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

  第四條經辦考績之人員應嚴守秘密,並以公正、客觀之立場評議,不得洩漏或循私,違者分別懲處。

  第五條本公司編制內各級職員遇有出缺或公司擴編增加員額時,凡考績優異人員,概應予優先遞補。

  第六條本公司考核工作為組長考核一般職員,主任考核組長及副組長,經理考核主任、副主任,經理級人員由總副經理考核。

  第七條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級主管對所屬職員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學識、服務精神隨時作嚴正之考核,並記錄於期中及期末考績表內,以為年度考績計算資料。

  第八條本公司各級職員期中考績應於當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績應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第九條凡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得視其原因、動機、影響程度報請升職、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之獎勵,並列入考績記錄。

  一、對本公司業務上或技術上有特殊貢獻,並經採行而獲顯著績效者。

  二、遇有特殊危急事變,冒險搶救,保全本公司重大利益者。

  三、對有危害本公司產業或裝置之意圖,能預先覺察,並妥為防護消滅,因而避免損害者。

  第十條凡有下列事實之一者,得視其情節之輕重,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降級等處罰,並列入考績記錄。

  一、行為不檢,屢誡不聽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者。

  二、遇特殊危急事變,畏難逃避或救護失時,致本公司或公眾蒙受重大損害者。

  三、對可預見之災害疏於覺察或臨時措置失當,致本公司遭受不必要之損害者。

  四、對本公司之重大危害,因徇瞻顧或隱匿不報,因而怠誤事機致本公司遭受損害者。

  第十一條人事部門應於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將各級職員之勤惰及獎懲資料填妥送請總考。

  第十二條下列人員不得參加年度考績:

  一、到職未滿半年者。

  二、留職停薪及復職未達半年者。

  三、已徵召入伍者。

  四、曾受留職察看之處分者。

  五、中途離職者。

  第十三條不得參加年度考績之人員,仍應填具勤情及獎懲資料備查,但應注不參加考核字樣及原因。

  第十四條第十二條所稱之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人員,除第四、五項留職察看及中途離職者,不發年終獎金外,其第一、二、三項得酌予獎勵。

  第十五條年度考績依成績分下列五等。

  一、一等:90分以上,年度考績滿90分以上者,列為一等升職一級,或加薪十級。

  二、二等:80~89分,年度考績在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列為二等加薪五級。

  三、三等:70~79分,年度考績在7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列為三等加薪三級。

  四、四等:60~69分年度考績在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列為四等加薪一級。

  五、五等:59分以下,年度考績未滿60分者,列為五等薪資不作調整。

  第十六條凡當年度內曾受獎勵或懲戒者,其年度考績應增減之分數依下列規定。

  一、記大功一次加十分,記功一次加五分,嘉獎一次加二分。

  二、記大過一次減十分,記過一次減五分,申誡一次減二分。

  第十七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一等。

  一、曾受任何一種懲戒。

  二、遲到或早退共達十次以上者。

  三、請假超過限定日數者。

  四、曠職達一日以上者。

  第十八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入一等及三等。

  一、在當年度內曾受記過處分者。

  二、遲到或早退二十次以上者。

  三、曠職二日以上者。

  第十九條請假、遲到、早退及曠職除前兩條之規定外,並依下列規定扣減年終獎金。

  一、事假:每超過一次於年終獎金內扣減其底薪三十分之一。

  二、病假:除經特准者外,每超過一次於年終獎金內扣減其底薪六十分之一。

  三、曠職一天,於年終獎金內扣減600元。

  四、遲到四次於年終獎金內扣減300元。

  第二十條本辦法呈經董事長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企業考核規章制度4

  為了促進本園健康、快速的發展,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強化管理,切實提高保教保育質量,從我園實際情況出發,特制定如下細則:

  一、師德師風

  1、自覺自願參加園內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每天加10分。舉行集體活動注意談吐儀表,影響幼兒園形象者、不服從安排者、無故不參加者、扣2——10分。

  2、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家長髮生爭吵,否則根據情節酌情扣1——5分。

  3、不得在教職工之間相互說長道短、挑撥離間搞不團結,發現一次扣5分。

  4、嚴格使用普通話,發現一次不說普通話扣2分。

  5、不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發現一次扣2——5分。

  6、對家長及有關人員來園諮詢,熱情主動給予解釋,態度較好加2分,不理睬扣2分。

  7、分班之後,不能私自調動幼兒和互相調課,發現一次扣5分。

  8、不管任何原因給家長做工作勸幼兒退學者,發現一次扣5分。

  9、獲家長、社會好評的,或在上級檢查中獲得高度評價者酌情獎勵2——10分。

  10、為本園發展獻計獻策或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獎勵2——10分。

  二、政治業務學習幼兒網

  1、學習開會時間,請假一次扣3分,遲到扣1分,無故缺席扣5分。

  2、每週聽課一節,聽一次加2分,無記錄、評議不加分,少聽一節扣2分。

  3、園內學習、教研一次加1分。

  4、每月兩篇教學隨筆或教育筆記、一篇鋼筆字、一幅簡筆畫、一篇毛(粉)筆字,月底交送,按時交送按質量分別加3——5分,否則,扣3——5分。

  三、保教工作

  1、按時完成各項計劃總結,每項加2分,缺一項扣2分。

  2、提前一週備課,不得照抄教參,每節課後要有教後感,檢查時評定等級,依次加3分、2分、1分,檢查時缺一次扣2分。

  3、觀察記錄、周計劃以班為單位,每週一放學前交,按時交者各加1分,遲交者各扣1分,不交者各扣2分。

  4、家園聯絡欄和版報按要求、時間更換的班級,其成員各獎2分,否則各扣2分。

  5、要求按時上交的各類資料,不按時交者扣2分。

  6、遊戲活動組織有創新、有意義,被推行、肯定加1——5分。

  7、按照一日活動表開展活動,機動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幼兒消極等待,教師不組織幼兒活動者扣2分。

  8、上班時間幹私活、聊天、串崗、當幼兒面吃零食,發現一次扣3分。

  9、上班、午休時間躺幼兒床上睡覺扣2分。

  10、上班時間洗衣服一次扣3分。

  11、私自調班一次扣2分。

  12、戶外活動聚眾聊天、不照看幼兒,發現一次扣2分。

  13、班級每月無安全事故發生各加5分,如發生安全事故,屬教師責任時,根據情況酌情扣1-10分。

  14、幼兒屙尿褲子要及時處理,未發現或未處理者主、配班老師各扣3分。

  15、發現幼兒穿反鞋、未扣釦子或扣錯釦子、無繫鞋帶、衣褲未穿整齊、蓬頭垢面等,發現一人扣2分。

  16、每天下午主班帶領幼兒進行戶外遊戲活動,不組織遊戲者扣2分;活動組織生動、有趣,幼兒積極性高,效果較好者加2分。

  17、午休注意室內溫度,幫幼兒蓋好被子,不適當一人扣2分。

  18、冬天幼兒午休,必須脫掉外衣,否則發現一人次扣1分。

  四、考勤制度

  1、周全勤獎2分,月全勤獎10分,期全勤獎50分。(不重複獎,按最高獎加分)

  2、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十分鐘內扣1元,十分鐘到三十分鐘之間扣3元,三十分鐘後按曠工半天處理。

  3、請假一天扣10元,均分給搭班教師;曠工一天扣30元。超過三天者,請中心校主任批准。

  4、請假必須寫請假條,並調整好自己的課上報園長,上班時再把課補上。課不安排者,園內安排,一天扣20元。

  5、累計請假兩週者,不享受福利待遇。(正常產假,公派學習、公差、公假除外)

  6、按有關規定產假三個月,流產3天,婚假3天,喪假直系3天,旁系1天。

  7、自學考試(持通知准假)、公事外出不扣錢。

  8、本班教師休公假、考試、公事等,有幼兒園給另外兩名教師補貼,一天人均5元。

  9、哺乳時間為40分鐘,由門衛計時,超時按2執行。

  10、由園長批准加班一日加20分。

  五、衛生保健

  1、每天早上教室開窗通風,保證室內空氣流通,及時打掃整理教室和午休起床後寢室衛生、被褥整理,不及時者扣2分。(保育員)

  2、週五上午9:00-10:00到廚房進行餐具消毒,不按時者扣1分,不消毒者扣3分。(保育員)

  3、按時戶外活動,不按時者扣1分,不出去戶外活動者扣2分。(主班)

  4、按時、按量喂藥,漏服扣2分,錯服按情節嚴重扣5-10分。(保育員)

  5、教室書包、課本及幼兒外套等物品擺放有序,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保育員)

  六、後勤

  1、下班時間不關水、電、門窗一項扣班主任2分,其它扣1分;私用電器,發現一次扣5分;室內亂拉亂扯者一次扣2分。

  2、教室裡不能有剩飯剩菜,或將飯菜倒進衛生間,發現一次扣3分;教育幼兒不能往衛生間下水道扔雜物,由此原因若造成水道堵塞,上、下樓兩個班級各扣5分。

  3、幼兒園開飯時間為早上8:10分,中午11:30分,無故提前打飯者,發現一次扣2分。

  4、空調按時開關,不按時開關發現一次扣2——5分。

  5、在二樓走廊、園內玩具上曬衣物、鞋子一次扣2分。(水裙除外)

  6、私拿、私藏幼兒園食品、公物,發現一次扣2-10分。

  七、其它

  1、招生完成當期任務者加5分,超額完成者加7分,完不成者扣2分,一個沒有完成者扣5分。

  2、流失流失一人扣5分,以此累積。(搬家除外)

  3、超員定額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超一人班級教師各加5元。

  4、補貼班級兩個教師時,按三個教師工作量補貼。

  5、排演節目獎勵大型活動根據質量評出優、良、中、差,根據情況進行獎勵。

  6、交費按規定時間收繳一人獎5元,少交或遲交一人扣5元。按時按量完成交費任務獎100分元。(對準班級)

  7、接車每天補貼教師10元。

  8、上級檢查工作,受到批評者一次扣20分。

  9、工作積極主動,勇挑重擔,任勞任怨者酌情獎勵5-10分。本細則自宣佈之日起試實行。

企業考核規章制度5

  一、工作制度

  (一)考勤

  1、遲到、早退十分鐘內扣除1分,遲到、早退十至三十分鐘內扣除2分,(包括培訓、客房部組織的會議);

  2、事假每次扣除1分;曠工每次扣除5分;

  3、代人簽到簽退、打卡扣除3分,未經主管同意私自調班、換班者扣除4分;

  4、根據酒店工作需要員工主動配合加班者獎勵2分;

  (二)禮節禮貌、儀容儀表

  1、與同事或上級見面不打招呼者每次扣除1分;

  2、接待客人不用禮貌用語,態度語氣差,面無笑容者扣除2分;

  3、對客服務無“請”字當頭,“謝”不離口扣除1分,與客人頂撞者扣除5分,與客人爭吵者扣除6分;

  4、服務態度不好,被客人口頭投訴一次者扣除3分,被客人書面投訴扣除5分,情節嚴重者按酒店制度處理;

  5、傳接電話不按規定程式者每次扣除1分;

  6、主動幫助客人提行李、按電梯。不做好迎送服務工作,每次扣除1分;

  7、粗言粗語,當客人面講客人聽不懂的方言者扣除1分;

  8、儀容儀表不符酒店規定標準者扣除1分;

  9、當客人面及在客人活動區域吸菸、修指甲、剔牙、等有損酒店的舉止,每次扣除1分;

  (三)工作紀律

  1、乘坐客用電梯,使用客用設施裝置等扣除2分;

  2、工作時間幹私活、聚集服務間中聊天扣除2分;

  3、不服從工作調動、不服從上級指揮、不虛心接受意見,下級頂撞上級者每次扣除3分;

  4、上班時間拔打私人電話、看書報刊物、在非指定區域吸菸、在客房內看電視每次扣除2分;

  5、向客人索要小費者扣除5分,另加報酒店處理;

  6、損壞公共財物,亂拿客房物品扣除4分,情節嚴重者另報酒店處理;

  7、如有違反酒店和部門相關規定、制度者根據情節做出相應處理,並扣除當月評分(具體標準參見相關規章制度);

  8、服務間、工作車髒亂每次扣除1分(當班員工);

  9、員工每漏報一次酒水或被客人帶走客房內非贈品,未報或將借用物品未還每次扣除2分;情節嚴重者另加賠償處理;

  10、員工不按規定回收物品每次扣除1分;

  11、樓道地毯有嚴重汙跡和紙屑雜物、客梯處的煙筒內有多於3個菸頭,走廊休息處有垃圾當班員工每人次扣除1分;

  12、員工私自將客用品給其他部門員工和朋友每人次扣除5分,情節嚴重者加報酒店處理;

  13、樓層員工對講機回話不及時,影響對客服務者每人每次扣除2分;

  14、不按工作程式安全操作每人次扣除1分。(如:進房不按規定敲門、用溼抹布抹電器等);

  15、員工隱藏走客房遺留或拿走客人物品,每次扣除10分。並報酒店處理;

  16、樓層中固定財產被損或不知去向,每件扣除責任人2分;

  17、員工在工作區域亂丟垃圾,隨地吐痰每人扣除2分;

  18、員工和員工間或與其他部門員工發生衝突,每人次扣除10分;

  19、每天每項計劃衛生完成不好每間次扣除1分;

  20、獲得酒店通報表揚,每人次加10分;

  21、將工作鑰匙未及時歸還,每人次扣除10分;員工故意損壞鑰匙,取消當月的評選資格,並依情節處理;

  22、工程人員維修房好後,員工在下班前沒有清潔好,每房扣除2分;

  二、工作業務技能考核

  (一)酒店知識

  1、酒店各營業區域的營業時間、地點,經營特色、聯絡電話等;

  2、酒店及部門相應的管理規定、制度;

  3、本崗位業務技能知識;

  業務技能

  1、每次必考鋪床技能;

  2、房間衛生質量以每天領班查房評分,根據《客房檢查表》進行評分主管抽查評分,並予以記錄,月底核算平均分;

  三、直接上級和經理鑑定

  根據員工在職期間的表現,員工直屬上級及經理給員工以鑑定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