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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合同

合夥經營合同(集錦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夥經營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夥經營合同1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目的:為了充分發揮甲方的資金優勢和乙方的技術與業務渠道優勢,以及珠三角市場優勢,雙方透過協商,一致共同出資,組建鞋料加工企業。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鞋料加工經營(前期從事來料加工,企業發展壯大後再考慮自產自銷等經營渠道拓展)。

  第三條合夥經營地點:

  第四條合夥期限:_______年,期滿後雙方若有意繼續合夥,則另行簽訂協議。

  第五條出資方式與金額: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二)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二)雙方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雙方夥人的出資為雙方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

  第六條財務管理

  (一)雙方出資專門設立獨立賬戶進行管理。

  (二)甲方委派一人負責協助乙方管理經營,所有進出賬(包括採購原材料、銷售貨物、員工工資發放等)必經由財務稽核,乙方批准,方可入賬。

  (三)每月財務應彙總報表報甲、乙方稽核,以便甲乙雙方及時掌握經營情況,對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乙方負責合夥企業的技術與業務渠道,給予____%的盈餘分配比例;

  (二)其餘____%的盈餘按照出資額所佔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出資____%,摺合合盈餘分配比例為____%。乙方出資____%,摺合合盈餘分配比例為____%;

  (三)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如企業出現虧損,甲方承擔____%、乙方承擔____%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如因業務發展需要增加投資或增加合夥人的,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新增加投資(含新入夥增加的投資)等比稀釋本合同第七條的(一)、(二)款所形成的盈餘分配比例。未增加投資情況下增加的入夥人,由甲乙方按比例轉讓原出資;

  (二)退夥:

  除不可抗拒原因及法律規定的原因外,因合夥人自身原因需要退夥的,應提前60天告知另一方。退夥方的出資另一方有優先受讓權(乙方退夥時,其技術與業務盈餘分配權自然滅失);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但轉讓方須提前30天告知其他合夥人,且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第九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一)合夥企業負責人為甲方(何水根),具體負責合夥企業的財務管理、成本費用管理、資產管理;

  (二)乙方負責生產、技術、業務承接及業務渠道開拓;

  (三)重大決策經雙方協商一致才能付諸實施。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與其有關的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寫明如果一方違反合同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損失數額)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終止合夥合同: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等事由終止。

  (二)合夥終止後以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等。

  第十三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協商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_____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當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其他生效方式)

  第十五條其他事項:

  (一)所購置生產經營用車掛在_______名下;

  (二)廠房租賃由乙方負責並簽訂合同;

  (三)裝置選型及採購以乙方為主,甲方配合並辦理付款手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2

  合夥人:田華,男,土家族,1972年7月15日出生,駕駛員,住。身份證號碼:51232419720xx5683X。聯絡電話:.

  合夥人:田應發,男,漢族,1947年月日出生,務農,住。身份證號碼:5123241947120xx458。聯絡電話:.

  合夥人:甘國兵,男,漢族,年月日出生,駕駛員,住。身份證號碼:512324197109304894。聯絡電話:.

  合夥人:馬澤桂,女,漢族,1970年9月22日出生,務農,住。身份證號碼:512324197009227422。聯絡電話:.

  合夥人:秦玉祥,男,漢族,年月日出生,務農,住。身份證號碼:512324195304094758。聯絡電話:.

  合夥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相關規定,現就經營客車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人購買的渝G13508客車是掛靠在重慶市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經營,並經營涪陵至溫州的客運路線。

  二、渝G13508客車購買成87.8萬元,其中支付了現金50萬元,按揭37.8元;按揭公司支付保證金2萬元,涪陵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線路牌保證金2萬元。共計出資91.8萬元。其中合夥人田華、田應發和甘國兵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四分之一,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八分之一。

  三、各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得利潤和承擔虧損。

  四、從車輛開始經營每月提取1.7萬元作為還按揭款和公司的管理費,餘下的利潤在每年春運結出後按照出資比例分利潤或承擔虧損。

  五、渝G13508客車的駕駛員由合夥人田華、甘國兵駕駛,從涪陵到溫州,又從溫州到涪陵,每人工資1000元。每次出車必須兩人駕駛。

  六、渝G13508客車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管理,每月工資600元。其他合夥人在年底結算時,可以檢視賬務。平時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田華和甘國兵處理清楚。

  七、渝G13508客車需要開會、領取利潤等,合夥人田華負責通知合夥人田應發,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田應發承擔;合夥人甘國兵負責通知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馬澤桂和秦玉祥承擔。

  八、合夥人如果需要轉讓自己的出資份額,需徵得其他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不願意購買的,想轉讓的合夥人可以轉讓給他人。

  九、客車經營中出現交通事故時,各合夥人需無條件出面做好工作,否則做工作的合夥人所花的交通費、電話費、誤工費、伙食費等所有花的費用由其他沒有做工作的合夥人承擔。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合夥人承擔的,如拒不承擔,就從其出資額中扣除,同時減少其出資比例。交通事故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的以外,由當班駕駛員負責並從其所交風險金中扣除。駕駛員無責任的,不承擔任何損失。

  十、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出現意見分歧,由各合夥人協商處理。如果協商無果,由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出面解決。任何合夥人不得任意攔車,否則承擔車輛停運的一切損失。

  十一、本協議各合夥人簽字生效,任何一人違約,支付違約金5萬元,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20xx年5月17日合夥人田華與甘國兵簽訂的<車輛合夥經營協議>作廢。

  合夥人(簽字):

  20xx年月日

合夥經營合同3

  甲方: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 丙方:,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合夥出資的 %。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合夥出資的 %。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合夥出資的 %。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合夥出資需要追加時,按第五條第一款出資比例追加投資。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每週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應由佔出資比例50%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2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

  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甲

  乙

  丙

  簽約地點: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4

  訂立此協議的合夥人:

  合夥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商行(以下簡稱商行),該商行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百貨,經營地點為北京市………。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化妝品、廚房用具、衣類、食品類…….。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5年,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1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合夥人張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100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合夥人王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100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xx年12月1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20xx0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商行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商行的事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商行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商行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商行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商行的合夥人。

  合夥人或他人可以入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夥、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商行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7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商行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商行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商行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商行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商行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十一條合夥經營的繼續

  (一) 合夥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夥經營:

  1、合夥事業有贏餘;

  2、合夥事業有轉機;

  3、合夥人要求延續;

  4、合夥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商行名稱繼續經營原商行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三)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終止後的事項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夥程式退夥,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張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王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

合夥經營合同5

  甲方(發包人):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承包人):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承包人):身份證號:

  電話: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天道足浴中心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協議書,以玆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位於西安市趙圍東路3號蝸牛商務酒店五層,共計650平方米的天道足浴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約定享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收益權。

  二、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主用工,甲方不得無故干預乙方正常經營。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實際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以雙方簽署的交接書為準)。

  四、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的年承包金為______元,交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因經營產生的水電費、垃圾費、電梯費、運營維修費及稅務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物品自然損毀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經營證照:

  1、甲方於辦理經營權交接之日將足浴中心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副本及影印件交給乙方,甲方必須保證其所有證照合法有效,符合足浴業正常經營的法律、法規規定。證照清單詳見附件。

  2、上述證照副本乙方經營期間由乙方保管,證照的年檢工作及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有效證照副本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應當合法經營,並接受執法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在經營期間若涉及裝飾裝修或轉包經營的,

  2、乙方應當愛護足浴中心的房屋及裝置設施,不得故意損毀。因員工的福利、勞保問題及經營對外所產生的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3、甲方必須提供正常經營所需的水電、附屬設施裝置、線路圖及各種證照,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時,應承擔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並及時予以解決以滿足正常經營需要為止。

  4、本協議簽訂後態,能夠滿足乙方正常承包經營需要的情況下辦理經營權移交手續。

  5、本協議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協議終止或解除後原有裝置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經營期間正常使用設施裝置而造成的自然損失,乙方不予賠償(甲方的設施裝置詳見清單),乙方添置的裝置設施歸乙方所有,但甲方可折價取得乙方的附加裝置設施或附著物。

  6、乙方在正常經營期間,因乙方經營適用設施裝置不當或因乙方所屬人員過錯而造成甲方的足浴中心遭受損毀或滅失,由乙方進行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

  七、違約責任:

  1、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書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除外);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2、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

  八、補充及變更:

  協議書中如有未盡事宜或經雙方協商變更原條款的,雙方應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書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未能協商一致,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經營專案所在地(西安市未央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共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6

  甲方: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店名) (地址: ),前期預需投資 萬元整,甲乙雙方各投資 萬。各佔投資總額的50%,比例為5:5.。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比例為5:5。

  二,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 經營許可證》,《 經營許可證》和 工商 登記等,並註冊為企業負責人。

  三, 合夥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5:5(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5:5)負擔。

  四, 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乙方確認後簽字入賬。

  由乙方負責店內經營和貨物管理,即賬目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額全額交予甲方用於各種開支,並結算當天的.營業利潤一併交予甲方入賬。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貨物,如需取貨必須現金結算並做好記錄。

  經營中,甲乙雙方對未經對方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三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五, 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半年(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由甲方全額賠償。如出現應有貨物與現有貨物不符,由乙方全額賠償。

  六, 過 期貨 物處理:在經營中乙方負責盤查店內預過期貨物,需提前6個月和3個月提醒甲方知曉,並作好記錄共同處理,處理不掉按正常損耗於店核心銷,如未 通知 甲方和未做好記錄的過期貨物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 糾紛處理:如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雙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一方經營,經營方應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經營利潤,(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並簽訂協議)以年結算支付。經營中選擇經營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本店,如造成損失由經營方全額賠償另一方,並視轉讓無效。

  八, 退夥: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雙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 民法 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夥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7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內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皆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目的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服裝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間服裝店,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背的灑店名字為:衣衣不捨

  經營場所位於: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海昌路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女士服裝。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5年,自20xx年1月1 H起,至20xx年1月1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須明哲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元

  乙方劉子涵以專有技術方式出資,計人民幣10萬元n

  丙方許浩宇以勞務出資方式出資,計人民5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xx年丨月丨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35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每人每月20xx元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正常開支、工.資,獎金、耑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椐,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對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句原合夥人奪有同等權利,承擬同等貴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偵務承擔連帶賁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笫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②經全休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④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賁人,其許可權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或交由海寧市仲裁。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企業的解散與淸算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淸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淸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淸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淸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為: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為均視為違約。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灑店不能疋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餘額5%的違約金。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投資款。

  4.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飯店無法繼續經營。

  本協議自20xx年I月I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夥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____年____月____曰

合夥經營合同8

  依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著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合夥期限

  企業名稱:x省x市x酒店。

  經營場所及地理位置:

  1、餐館經營面積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2、娛樂業經營場地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為兩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餐飲業、娛樂業。

  三、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姓名 陳x兵,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姓名 李x君,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施x,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出資期限

  1、合夥人李x君、施x分別以人民幣和勞務出資參與陳x兵所經營的x餐飲業及娛樂業;

  2、合夥人李x君和施x分別出資人民幣肆萬元,該出資作為李x君和施x參與經營的押金於本協議簽訂後一年之內交付陳x兵;

  3、合夥終止後,若李x君和施x任何一人不願再繼續參與合夥,陳x兵自願返還李x君、施x各自交付的押金人民幣肆萬元,但該款不計利息。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1、盈餘分配:合夥企業盈餘按陳x兵佔50%、李x君佔25%、施x佔25%的比例分配及承擔。

  2、債務承擔:合夥企業債務以合夥企業財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由全體合夥人按照盈餘分配比例承擔。

  六、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本協議所載明的全體合夥人均可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

  2、合夥企業日常管理,由全體合夥人根據自身時間安排或合夥人相互約定執行,具體許可權為:

  ① 、對外接洽業務、招攬客戶;

  ② 、日常事務管理;

  ③ 、支付合夥企業債務;

  ④ 、日常物資採購及費用支出;

  ⑤ 、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 務資料;

  3、合夥人有權對其他合夥人所執行事務行使詢問及監督權利,並有權提 出異議,在提出異議後,被執行事務應當立即暫停,並經全體合夥人表決後決定是否執行該事務;

  4、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①、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②、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③、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④、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⑤、以合夥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⑥、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

  ⑦、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⑧、合夥企業歇業。

  5、全體合夥人對本協議未載明的關乎企業經營的有關事項的執行,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的辦法進行表決。

  七、禁止行為

  1、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入夥、退夥

  1、入夥

  ①、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②、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③、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③、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終止的事由: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提前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查封或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相關事宜:

  ① 、全體合夥人自行或邀請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財務清算;

  ② 、財務清算後如有盈餘或虧損,則按本協議第五條所列比例進行分配 或承擔;

  ③ 、實物資產歸合夥人陳x兵所有;

  ④ 、陳x兵於終止事由出現後一個月內分別返還李x君及施x押金人民幣 肆萬元;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透過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按照《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合夥企業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夥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合夥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

  第三條企業依法在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夥期為45年。從______年算起。

  第四條企業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企業由各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二章合夥目的及經營範圍

  第六條合夥的目的、宗旨: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第七條經營範圍:_______動植物保護、繁育、標本製作及科學研究,住宿、餐飲服務

  第三章出資方式、數額、期限和盈虧分擔方法

  第八條各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和數額為

  (一)以貨幣出資,為人民幣______元。

  (二)以出資,為人民幣______元,佔______%。

  第九條各合夥人應當在本合同簽字、申請註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

  第十條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第四章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合夥人共同委託一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委託為本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十二條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由出資大的為事務執行人,其它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不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第十四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爭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八)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九)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五章入夥與退夥

  第十五條入夥

  (一)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合同;

  (二)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三)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退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合同的經營期限屆滿;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它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九條合夥企業因退夥、入夥、合夥合同修改而發生登記事項需變更或重新登記的,應於作出變更決定或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六章合夥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條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夥合同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三)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四)合夥合同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人企業解散的其它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夥企業解散決定後十九日內由全體合夥人或者指定一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第二十二條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七章違約責任及合夥人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三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合同擅自退夥,應當賠償由此給其它個別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合同,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第二十五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對本合同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它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它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合夥人履行合夥合同發生爭議的,合夥人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從年月日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工商局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合夥經營合同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第一條、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專案。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1、合作經營專案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營業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出資比例_________;

  乙以_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出資比例_________。

  2、雙方合夥的出資:

  (1)前期初定裝修、裝置款______元(人民幣),必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2)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_元必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納。

  (3)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納。

  3、前期合夥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元(人民幣)。

  4、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5、合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6、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雙方________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雙方______比例承擔。

  3、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2、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______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2)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2、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3、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合夥經營合同11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丙方:身份證:

  茶樓,位於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決定共同合夥經營該茶樓,並簽訂以下合夥協議。

  一、經營範圍:茶飲服務行業。

  二、權利機構

  1、以股東甲乙丙合夥人為最高權利機構。

  2、各合夥人享有對茶樓任何具體事項的監督權,對未能執行合夥人會議決策。

  3、任何股東有權查閱和稽核賬目。

  三、股份組合

  1,股份由甲乙丙三人均等分紅,三人平等分配,各佔三分之一,現金分配。

  2、合作期內,任何一方合夥人需要轉讓其佔有股份,無論部分或是全部,必須取得全體合夥人共同簽字書面同意方可轉讓。合夥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利。

  四、風險責任

  1、合夥人如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違反本合作協議,合夥人會議有權終止與其合作,按照所投入的資產折舊退還其認股份額。

  2、茶樓若中途轉讓,所有款額按各股東所投資比例平等分配,股東甲乙丙各佔三分之一。

  本協議在各合夥人簽字後生效,期滿或解散後自然失效,一式三份,各合夥人一份。

  各合夥人簽字: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2

  甲性方____,所有制性質____,地址____,經營範圍________。

  乙方____,所有制性質____,地址____,經營範圍________。

  一、聯營組織名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聯營專案________。

  二、聯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三、聯營機構及職責____________

  四、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

  1.投資方式及數額

  廠房

  裝置

  技術

  場地

  使用權

  總額

  甲

  乙

  合計

  2.出資日期

  甲方分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____________;乙方分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____________。

  五、勞動性理________________

  六、財務性理________________

  1.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

  2.虧損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八、聯營期限

  九、退出聯營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

  十、聯營期滿後的財產處理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為____________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

  4.免責條件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聯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別送____等單位各1份。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公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約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公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約代理人)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經營合同13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共同經營事宜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

  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共同經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

  合夥經營的酒店名字為: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營銷,範圍包括採購、銷售、售後服務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月__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方辦理銀行卡(開戶行:_______,賬號:_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以酒店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酒店的財產,各合夥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酒店的財產。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酒店於每年月日進行盈餘分配,如盈餘為負,則不進行分配,合夥人按照下列項進行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及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酒店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酒店事項表決方式:但對於改變酒店的名稱;改變酒店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處分酒店的不動產;轉讓或者處分酒店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以酒店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酒店的經營管理人員的事項,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實施;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義務:

  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③、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④、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⑤、禁止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⑦、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對外代表酒店。

  其許可權為: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酒店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其義務為:

  ①、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酒店事務執行情況;

  ②、定期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③方在執行酒店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酒店,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酒店承擔。

  第九條入夥、退夥、財產出資和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酒店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合夥財產份額的出資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財產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或另行約定:)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酒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生效條款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甲、乙、內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目的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服裝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間服裝店,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服裝店名字為: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女士服裝。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5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元

  乙方__________以專有技術方式出資,計人民幣10萬元

  丙方__________以勞務出資方式出資,計人民5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35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每人每月__________元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正常開支、工資,獎金、耑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椐,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對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句原合夥人奪有同等權利,承擬同等貴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偵務承擔連帶賁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休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④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賁人,其許可權為: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或交由海寧市仲裁。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企業的解散與淸算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淸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淸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淸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淸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為: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為均視為違約。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灑店不能疋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餘額5%的違約金。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投資款。

  4.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飯店無法繼續經營。

  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夥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合同15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住址_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10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

  1。合夥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1。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其它。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而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1份,送_______各存1份。

  合夥人:_______(蓋章)

  合夥人:__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