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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協議書

關於交易協議書範文錦集5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易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易協議書 篇1

  簽約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責任

  二、雙方保證

  三、交易方式

  3.1 甲方同意由乙方根據掛牌公告產生的購買方情況選擇確定適當的產權交易方式。如果僅產生一個購買方,採取協議轉讓方式進行;如果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購買方,採取拍賣、競投或招標方式進行。

  3.2 交易方式確定後,由乙方負責組織交易,產生受讓方,乙方組織指導甲方與受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四、交易費用

  4.1 登記掛牌手續費;

  4.2 交易佣金;

  4.3 競投(拍賣、招標)佣金;

  4.4 諮詢服務費。

  五、費用支付

  甲乙雙方約定

  六、交易價款的結算及劃轉

  6.1 (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透過乙方指定的專用交易資金結算賬戶辦理本次轉讓價款的結算手續。

  6.2 受讓方應按照(產權交易合同)約定,把受讓 全部購買價款或首期付款一次性足額匯入乙方指定的專用交易資金結算帳戶;乙方在確認受讓方的購買價款入帳後,向甲方發出書面的交易價款入帳通知。

  6.3 甲方與受讓方繳納全部交易費用後,乙方向甲方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6.4 乙方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後,甲方應協助購買方及時辦理有關產權變更手續。

  6.5 與本次國有出資轉讓有關的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乙方依據國資監管部門或受讓方的支付指令將轉讓價款劃轉給甲方。

  七、宣告及保證

  甲方保證自評估基準日到權證變更日期間,負責監督出讓標的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出讓標的企業除維持正常生產經營外,不得有隨意借款,放棄債權,提前清償債務,對外提供擔保,隱匿、私分、無償轉讓或低價轉讓本企業財產行為。同時把可能發生對該出資轉讓專案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立即報告乙方,並公開披露,說明事件的實質。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

  1、出讓標的企業的經營政策、經營專案或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2、出讓標的企業訂立重要合同,發生投資、擔保、訴訟、借款等事項;

  3、出讓標的企業發生重大債務、未能歸還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發生重大經營性虧損,資產遭受重大損失等情況。

  八、稅費責任

  九、保密條款

  十、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十一、生效、變更

  11.1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11.2 本協議生效後,若任何一方提前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應徵得對方同意,對方同意後,本協議可提前終止和解除。

  11.3 本協議的變更須經簽約雙方協商一致,且只能採取書面形式修改或簽署補充協議。

  11.4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同意依據國家和山東省頒佈的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及(山東省產權交易規則(試行))實施。

  11.5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署於____

交易協議書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鑑於乙方申請其發行的債券在甲方上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和甲方業務規則等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以及甲方釋出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提交的債券上市申請進行稽核,認為符合上市條件的,同意乙方債券在甲方上市。

  本協議中上市債券的基本情況如下:

  債券名稱:

  簡稱:

  程式碼:

  信用評級:

  擔保人(如有):

  債券面額:

  期限:

  利率:

  發行價格:

  發行總量:

  交易平臺:

  募集資金數額:

  主管機關批准文號:

  第二條 乙方承諾按照債券有關募集檔案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

  第三條 甲方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發行上市的債券實施監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監管。

  第四條 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等承諾並保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上市費用及其標準,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經有關主管機關批准,甲方可以對上述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乙方應當按照調整後的收費標準交納上市費用,雙方不再另行簽訂協議。

  第六條 乙方應當於上市前五個交易日內在指定媒體上披露上市公告書和甲方要求的其他檔案。

  第七條 乙方應當披露的資訊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其他報告為臨時報告。

  第八條 乙方必須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九條 甲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披露的資訊進行形式稽核,對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應當及時將債券評級機構對債券信用等級的評定情況以及債券信用跟蹤評級的變動情況報告甲方。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聘請董事會秘書或者相應專職人員一名,負責與甲方聯絡,並負責資訊披露工作。董事會秘書或者專職人員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四條 與本協議有關或者因本執行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糾紛,甲乙雙方應當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自爭議發生日之後的三十日內未能透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該項爭議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作出修改或者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有關本協議的修改協議和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文字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深圳證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交易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網上交易包括自助交易、遠端終端交易和網際網路交易。乙方利用甲方的網上期貨交易系統委託期貨買賣業務時,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出於自願申請使用_________網上期貨交易系統,乙方閱讀理解並已簽署了本公司的《網上交易風險揭示書》。

  第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網上交易軟體及其它安裝、操作說明,併為乙方提供適當的指導。

  第三條: 乙方安裝好甲方的網上交易系統後,必須立刻用甲方提供的客戶登入,並自已重新在交易終端上設定交易密碼。甲方建議乙方經常、不定期地變換密碼,由於密碼洩露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損失。

  第四條: 乙方透過網上交易方式進行期貨交易,輸入客戶碼和交易密碼後,方可進行網上交易。乙方的客戶碼和交易密碼是甲方驗證乙方身份的重要印籤,乙方對此負有保密責任。凡使用乙方客戶碼和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交易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託,具有同書面委託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甲方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對使用乙方客戶碼和交易密碼進行的一切網上交易結果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 由於網上交易系統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存在中斷的可能性,為保證乙方的交易正常進行,在乙方不能正常進行網上交易時,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下單方式。

  第六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網上交易的所有規則,凡因違反甲方上述規則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網上交易軟體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軟體及文件資料保密,不得擅自修改、轉讓、複製,保證除用於網上交易外不做它用,保證不做影響甲方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工作,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使用網上交易。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和各種不可預測因素(如地震、颱風、火災、水災、停電、系統故障和通訊故障等)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協議將自動終止。

  1、如遇與國家有關部門或國家證監會出臺的政策或規定相牴觸而無法繼續履行此協議內容。

  2、公司網上主站或伺服器受到嚴重攻擊而陷入癱瘓,無法進行期貨交易時。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週記

交易協議書 篇4

  甲方: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人):

  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傳真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傳真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國家法律法規、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規定的機構投資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後,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後受理申請。申購基金的價格計算以資金到達日或申請提交日中較晚日期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為依據。

  四、甲方收到乙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甲方可不予執行乙方贖回申請。

  五、乙方單筆贖回不得少於1000份基金單位,贖回後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戶餘額不足1000份基金單位,甲方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六、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基金開放日9:00-14:00將申請資料傳真至甲方。甲方的傳真、地址、電話等聯絡方式見附件,如有變化,甲方將提前予以公告,並以公告的新聯絡方式為準。

  七、乙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鑑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基金賬戶卡影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影印件。

  八、乙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鑑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基金賬戶卡影印件。

  九、乙方發出傳真後,應打電話向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由於傳真裝置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傳真申請,乙方又未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十、甲方根據且僅根據持有甲方認為有效的乙方開戶檔案或身份證明檔案的指示人所發出的傳真處理乙方的交易申請。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傳真資訊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或甲方業務規則等使甲方無法執行的,甲方可不執行並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乙方應在傳真申請發出後的十日內,將傳真原件,包括申請表原件、基金賬戶卡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影印件郵寄到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甲方在受理業務三十日內收不到乙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簽章: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交易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

  基金帳號:_________(首次開戶不填)

  直銷交易帳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規範乙方發起並管理的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有關業務規則及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傳真交易申請服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傳真交易及服務內容

  1.本協議所稱“傳真交易”僅適用於在乙方的直銷機構(即乙方各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交易帳戶的客戶。“傳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帳戶,交易帳戶並簽署本協議後,以傳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業務申請的交易方式。

  2.傳真交易的服務內容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撤單、變更分紅方式、基金轉換和變更聯絡方式。

  第二條傳真交易條件

  1.甲方已經與乙方簽署了《基金業務傳真交易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

  2.甲方已經在乙方開立基金帳戶和交易帳戶且該帳戶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處於正常狀態;

  3.甲方辦理申請認購或申購業務的,不遲於乙方《直銷投資者交易指南》所規定的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屆滿之時將認購或申購資金足額劃(匯)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甲方辦理贖回,基金轉換業務的,在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時限內其交易帳戶中有足夠的基金份額,否則視為無效申請;

  4.甲方已經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完整的填寫有關表格,簽署有關檔案;

  5.甲方已經在乙方辦理了預留印鑑手續;

  6.乙方不時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應當滿足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傳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專門的傳真電話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的傳真申請視為無效。甲方應指定專人辦理基金交易申請,除該授權經辦人透過指定傳真電話發出的傳真交易申請外,其他傳真申請亦視為無效。

  2.甲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交易帳戶卡影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影印件。

  3.甲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交易帳戶卡影印件。

  4.甲方辦理變更分紅方式及聯絡方式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交易帳戶卡影印件。

  5.甲方應在乙方規定的基金開放日9:3015:00(認購期內為9:3016:00)之間將申請資料傳真至乙方.超過申請受理時間的申請,按照下一開放日的申請處理。

  6.甲方發出傳真後,應立即撥打電話向乙方受理業務的投資理財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如果甲方沒有致電確認,且乙方無法按照甲方開戶時填寫的聯絡電話與甲方取得聯絡時,傳真內容清晰並符合乙方規定的申請,乙方可以受理;傳真內容不清晰,不完整,不準確或不符合相關法律,相應基金契約或乙方有關業務規定的,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申請暫緩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該等原因而導致甲方申請無法進行或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7.乙方收到甲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後,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後受理申請,否則甲方應重新修改申請日期,並進行簽章確認。

  8.乙方收到甲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乙方可不予執行甲方贖回申請。

  9.乙方處理完畢甲方的申請後,應將列印並蓋章的申請回執傳真給甲方,作為受理甲方申請的憑證。甲方可在t+2日9:30之後透過電話,網站或親臨投資理財中心查詢申請確認結果。

  10.甲方應在傳真申請發出後當日內,將申請表原件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乙方受理業務的投資理財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乙方在受理業務五日內收不到甲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11.乙方傳真電話號碼變更,將以公告和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權經辦人或傳真號碼變更,要提出業務申請,在乙方受理並確認後方生效。

  第四條保密事項

  1.乙方對甲方的申請資料及有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但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關司法,行政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關資料不在此限。

  2.甲方應注意自身資料及資訊的保密,由於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資料或資訊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免責條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於不可抗力引起的停電,電腦網路和/或傳真裝置故障,乙方對由此導致的收發資訊延誤或失敗不承擔責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經辦人簽章及蓋有預留印鑑的傳真申請,即認為此申請是甲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對該簽章及印鑑是否真實及是否為甲方真實意思表示承擔法律責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傳真資料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甲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或乙方基金業務規則等使乙方無法執行的,乙方可不執行並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4.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交易系統不能正常運轉。

  5.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

  6.由於在通訊中斷,堵塞等情況下致使透過傳真手段無法下達申請或無法進行傳真確認時。

  7.對於因本協議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業務風險說明書》所提示的風險事故發生導致甲方受到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8.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它乙方免責事項。

  第六條協議的修改,終止和解除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的權利。修改條款通知以書面形式公告於乙方的營業場所。甲方如果對於乙方的修改持有異議,應當在甲方書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書面提出異議。雙方在乙方發出該等書面異議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截止日”)內未能就該等異議進行磋商或未能達成共識,本協議自截止日終止。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協議按照修改後的條款執行。

  2.本協議書籤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招募說明書》、《公開說明書》和其他乙方和甲方應共同遵守的檔案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始無效,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3.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在下述情況之一發生時終止:

  (1)雙方書面終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撤銷基金賬戶或/和直銷交易賬戶。

  (4)乙方作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6)一方違約,另一方依法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透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八條特別條款

  甲方在此確認,甲方已經閱讀並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契約,發行公告及本協議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業務風險說明書》的全部內容;甲方進一步確認,甲方已經充分了解傳真基金交易的風險並自願承擔該等風險。甲方同時確認,對於本協議第六條第1款所述乙方對本協議進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負有充分注意的義務;甲方進一步確認,甲方將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曉該等修改通知內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賠等任何要求。

  第九條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機構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