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獎罰制度4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安獎罰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安獎罰制度1
根據保安工作的特殊性,結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具體如下:
一、獎勵
A、獎勵類別、標準
1、表現獎:獎金20元。
2、成績獎:獎金50元。
3、嘉獎:頒發證書、寄喜報、獎金100元。
4、記功:頒發證書、寄喜報、獎金300元。
5、記大功:頒發證書、寄喜報、晉級、晉薪、獎金500元以上。
B、獎勵範圍
表現獎:
1、工作認真,方法靈活,積極配合各部門工作。
2、積極參加義務勞動、會議、團體學習及訓練等促進團隊建設的集體活動。
3、拾金、物不昧,上交或歸還失主,價值在500元以下。為公司取得榮譽的。
4、文明值班,主動為業主及他人排憂解難,影響較好的。
5、保安軍事、理論考核總成績取得第三名的。
成績獎:
1、工作認真負責,抓獲小偷或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2、拾金、物不昧,上交或歸還失主,金額在500元以上的。
3、大膽管理,堅持原則,受辱或委屈、威脅後仍維護公司聲譽及集體利益,避免事態擴大的。
4、受到業主書面表揚,經公司調查情況屬實的。
5、保安軍事、理論考核總成績取得第二名的。
6、被評為優秀保安員的
嘉獎:
1、文明上崗,維護公司及住戶利益,成績顯著,深得住戶、同事讚揚的。
2、積極參加各類比賽等活動,取得名次,為公司爭得榮譽的。
3、保安軍事、理論考核總成績取得第一名的。
4、見義勇為,為公司取得榮譽的
記功:
1、及時發現、制止、排除、治安消防隱患,為公司挽回巨大損失的。
2、受到有關方面送錦旗或聯名要求獎勵,為公司取得一定榮譽的。
3、拾金不昧,價值影響較大被新聞媒體等表揚的。
4、工作任勞任怨,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保安員的。
記大功:
1、為維護業主及公司財產安全,保護他(她)人生命安全,不顧個人安危,衝鋒在前,成績顯著的。
2、見義勇為或其他先進事蹟被政府有關部門表彰,為公司取得較高榮譽的。
二、處罰
A、處罰類別、標準
1、輕微警告:批評、罰款10元。
2、警告:批評、寫檢討、罰款30元。
3、嚴重警告:通報批評、寫檢討、罰款100元。
4、記過:通報批評、寫檢討、降職(級)、降薪、罰款200元。
5、開除(辭退):通報、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罰款500元、賠償相應損失。
B、處罰範圍
輕微警告:
1、未按巡邏時間、路線、要求巡邏或巡邏時滯留某處達10分鐘的。
2、撕毀、亂塗亂畫各項記錄薄;不及時做好值班記錄;值班、巡邏記錄不真實等尚未造成一定後果的行為之一的。
3、遇貴賓參觀、外來領導檢查時不站崗、不敬禮等不禮貌行為的。
4、開會或組織集體活動時遲到、早退5―10分鐘的。
5、上班遲到、早退;私自調班未造成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6、值班時有未按要求著裝與他人閒聊、打鬧等行為之一的。
警告:
1、值班時間內打撲克、下棋、飲酒等與值班無關的事。
2、在“禁止煙火”區內吸菸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3、因值班保安不及時制止而發生交通堵塞達5分鐘的。
4、值班時私扣(拆)信件、郵票;住戶反映問題不及時記錄、上報;任由閒雜人員逗留小區(大廈);未及時配合監控室處警;關閉對講機或遇呼叫不予答覆;值班過失導致貼海報、利用物業做廣告宣傳人員混入小區(大廈)等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之一的。
5、因值班態度不好與他(她)人發生糾紛,情節輕微,未造成損失和後果的。
6、值班崗亭留有閒雜人員,帶外來人員留宿保安宿舍的。
7、犯有其他輕微過失的。
嚴重警告:
1、工作中故意頂撞上級,影響工作落實,尚未造成損失和嚴重後果的。
2、脫崗、睡崗等行為,尚未造成損失及嚴重後果的。
3、值班時因態度不好與他(她)人發生糾紛,影響較大,公司調查並證實的。
4、無故不參加會議、學習、軍事訓練、業務培訓等集體活動,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5、因工作過失,造成公司財務損失價值達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及造成小區(大廈)內失竊,價值在1000-3000元或發生其他後果輕微的刑事案件的。
6、接受賄賂,情節輕微經教育及時改正的。
7、未經批准將保安消防裝置或其他裝置挪做他用。
8、參與社會賭博,使用粗言穢語侮辱住戶、同事及上級。
9、犯有其他嚴重過失行為的。
記過:
1、值班時打、罵他(她)人(正當防衛除外)或私自罰款、沒收財物、搜身等侵犯他(她)人人身權利行為,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工作中故意頂撞上級,不服從上級安排,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3、年終軍事、理論考核不達標的。
4、因工作過失造成公司財務損失價值達1500元以上的,及造成小區(大廈)內失竊,價值在3000-10000元或發生其他後果輕微但影響較壞的刑事案件的。
5、工作鬆散,對上級佈置的工作不落實,對下級反映的問題不解決,造成一定損失和不良後果的。
6、收受賄賂,造成不良影響及後果的。
7、造謠中傷,無事生非,破壞其他員工名譽的。
8、連續兩次受到警告處分的。
9、犯有其他重大後果行為的。
開除(辭退):
1、監守自盜,影響較壞的。
2、值班時打、罵他(她)人(正當防衛除外)或其他私自罰款、沒收財物、搜身等侵犯他(她)人人身權利,情節、後果嚴重的。
3、威脅、辱罵上級的。
4、保安內部打架的。
5、因工作過失,造成公司重大損失及造成小區(大廈)失竊價值達10000元以上或發生其他情節、後果較嚴重的刑事案件的。
6、連續三次受到記過處分的。
7、收受賄賂,影響較壞,後果嚴重的。
8、與他(她)人合夥侵佔、損害公司、業主利益,情節嚴重的。
9、年終軍事、理論考核不達標,經補考仍不達標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予以辭退,但不作經濟處罰。
10、參與社會非法組織。
11、因觸犯國家法律被當地公安、司法機關拘審。
12、用非法手段竊取或塗改單據,從中謀利;洩露公司機密,使公司利益受損。
13、犯有其他嚴重錯誤。
以上獎罰制度為安全保衛部部門管理制度,本制度應遵循先上報經理室審批,後獎罰的原則。安全保衛部在每月5日前將獎罰情況彙總後報送辦公室。保安獎罰細則如與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相牴觸或有不完善的,應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保安獎罰制度2
為了鼓勵保安人員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杜絕一切不良行為,以責、權、利相結合為原則,制定保安人員獎懲制度。
獎勵範圍:
1.本職工作圓滿完成,學雷鋒、做好事,經常受到業主、公司領導表揚的。
2.發現並設法抓獲在工作區域內的偷、搶等違法犯罪分子,表現突出的。
3.積極為公司的保衛工作出謀獻策,提出合理化建議效果明顯的。
4.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突出貢獻的。
5.見義勇為、拾金不昧、為公司爭得榮譽的。
6.工作積極性強,敢於同違法犯罪作鬥爭的。
符合以上條款內容,公司將予以20―200元獎勵,並進行表揚。
懲罰範圍:
1.上班遲到、早退。
2.在崗期間打電話聊天,和女孩子嘻鬧,嚴重影響保安員形象聲譽的行為。
3.私自頂崗、換崗、脫崗,不按規定著裝上崗者。
4.當值期間睡崗、看小說、聽收音機、玩遊戲機、手機或做與值勤無關的.事。
5.不服從上級管理,頂撞領導的。
6.對上級下達的任務未能如期完成,又無正當理由的。
7.宿舍個人衛生差,物品不按規定擺放的。
8.在宿舍賭博,宣傳、觀看黃色刊物、錄相、光碟的。
9.違反請銷假規定的。
10.工作消極,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作風紀律散漫的。
11.在崗期間擅離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12.未經上級批准,私自留宿外來人員或進飯堂就餐的。
13.遇突發事件,緊要關頭臨陣脫逃的。
1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治安管理條例,參予打架鬥毆,給公司聲譽造成嚴重影響後果的。
15.無故曠工超2天的。
違反上述條款第1.2.3.4.6.7.9.10.12條規定者予以20―200元罰金,屢犯者予以辭退,並不作任何補償。
違反上述條款第5.8.11.13. 14.15條規定者立即予以開除,並不作任何補償。
保安員儀容儀表規定
目的:樹立保安員良好的形象和社會聲譽。
範圍:適用於小區保安員
著裝規定:
1.統一著裝,要求舉止文明、大方、得體、精神抖撒。
2.統一穿黑色皮鞋,戴貝雷帽,系領帶,配戴工作證,服裝整齊、乾淨(凡佩帶不齊者不得上崗)。
3.不得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
4.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形象規定:
1.經常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2.不準留長髮,蓄鬍子,留長指甲,帽牆下發長不得超過1.5 cm,鼻毛不得露出鼻孔。
3.精神振奮,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準彎腰駝背,東倒西歪,前傾後靠,伸懶腰;不袖手、背手、叉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中;執勤中不準吸菸、吃零食,不勾肩搭背。做到站如松,行如風,坐如鐘。
4.不準亨歌、吹口哨、聽收(錄)機、看書報。
5.不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6.不挖耳、摳鼻孔,不敲桌子,跺腳或玩弄其他物品。
7.做到“微笑服務”,對業主(使用者)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用語。
佇列規定:
1.在集體活動時,如訓練、緊急集合、外出交流、學習、比賽等,要穿戴整齊統一,必須整隊集合,保安員動作要迅速,跑步入隊;集合完畢,指揮員要檢查儀容儀表,不達整理服裝的口令,凡未達到要求,精神不振者不能參加集體活動。
2.在執勤過程中,要求兩人並肩,三人成列,要求執勤人員精神飽滿,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3.在佇列和巡邏中,保安員必須保持步伐一致,番號雄壯有力,指揮員口令要清楚宏亮,富有號召力。
注意事項:
1.上崗前必須對照整容鏡整理著裝,檢查衣、帽、領帶、鞋帶及裝備是否穿戴整齊、規範。班長、隊長在場應檢查並予以糾正。
2.在崗期間,保安班長帶領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安管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十分鐘到達崗位,接班人員未到之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交接班必須列隊,行進中步伐整齊、規範,上下班均要走好。
3.接班人要詳細瞭解上一班執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班情況明,物品、器械清點明。
4.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的問題清、交接的物品、器械清。
5.當班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一班的事情要繼續在崗位處理完成,接班人協助完成。
6.交接班時要做好記錄並簽名
保安獎罰制度3
為確保酒店正常經營運作,完善保安管理制度,加強保安隊伍自身建設,鼓勵保安人員做好本職工作,杜絕一切不良行為。做到獎優罰劣,以權、責、利相結合為原則,對全體保安員實行獎分、扣分制度。
獎分扣分,每一分相當於人民幣5元
凡有員工符合獎勵規定的,由隊長填寫申請,寫清員工獲得獎勵的原因和獎勵方式,報辦公室稽核。
獎勵細則:
1、發現並設法抓獲酒店內各違法犯罪分子者(獎20分)
2、保安人員見義勇為,敢於同壞人壞事做鬥爭,成績顯著者(獎30分)
3、在酒店內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及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獎20分)
4、遇突發災害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衛公司人員財產安全,成績顯著者(獎40分)
5、為搞好酒店內的安全工作積極出謀獻策,提出合理化建議,效果顯著者(獎20分)
6、每月滿勤並未範任何規章制度且工作態度良好者(獎10分)
7、年終被評為“先進保安員”者(獎100分)
8、組長責任心強、以身作則、認真監督本班人員執勤,每月
帶領本班人員圓滿完成所有工作任務且未範任何錯誤者
(獎10分)
懲罰細則:
一、處罰(輕微過失)
1、上白班時間看書、報、玩遊戲機、抽菸或進行與其他執勤
無關的事情(罰1分)
2、執勤時不按規定著裝,不佩戴工號牌者(罰1分),對留長
發、怪發、染髮、長指甲,經教育不改者(罰2分)
3、不按規定進行執勤、登記、交接班不清楚(罰1分);互相
推卸責任者(罰2分)
4、值班室和後門衛生不乾淨,值班人員罰(罰1分)
5、禁止停車的位臵而有人停放車輛或執行不到位的(罰2分)
6、站崗值勤時蹲坐、串崗、脫崗,影響公司形象者(罰1分);
因串崗、脫崗對公司造成一定損失,將視為重大過失
7、上班時間早退、遲到者(罰1分)
8、員工餐超過半小時者(罰1分)
9、上廁所或其他事情需離開崗位的,沒有與組長打招呼的每
次(罰1分)
10、上白班禁止在保安室躺靠或斜靠沙發,違者(罰1分)
二、處罰(一般過失)
1、上白班睡覺者(罰2分)因睡覺對公司造成一定損失的,
將視為重大過失。
2、上夜班在崗人員,若發現在一崗位全體睡覺致使崗位無人
看守(罰2分),若發現全班人員睡覺全體受懲(罰4分)因睡覺對公司造成一定損失的,將視為重大過失。另對睡覺者組長有權開罰單。
3、對保安部下達任務未能如期完成,沒正當理由者(罰2分)
4、無故損壞酒店設施、丟失保安裝備或其它執勤裝置的按原
價賠償,並(罰2分)。
5、領班或組長安排工作不到位,致使員工工作未正確及時完
成(罰2分)
6、對領導安排工作未清楚、明白的,不主動詢問清楚,致使
工作未能正確及時完成(罰2分)
7、無故曠工者(罰3分)
8、保安人員必須服從上級領導和部門經(來自:小龍文件網:保安部獎罰制度)理、領班、組長的管
理,否則按曠工處分,屢教不改者開除
9、對上級安排的工作任務無故拖延、拒絕的,按曠工處分。
三、處罰(重大過失)
1、酒後執勤者(罰10分),酒後鬧事者扣除當月工資並開除。
2、執勤中翫忽職守、疏於防範,致使責任範圍內發生門、窗
被撬,發生案件和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處罰(罰10分至40分)。
3、突發事件在接到通知後五分鐘之內未趕到者(罰20分)
4、因上班時間睡覺或無故脫崗導致公司財務損失者,視情節
輕重處罰(罰10分至40分)或直接開除。
5、在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下,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理者,視情
節輕重處罰(罰6分至18分)或直接開除。
對以上條例中同一錯誤屢教不改者可翻倍處罰。
任何由酒店增補的條款將自動成為獎懲條例中的一部分。
保安獎罰制度4
一.口頭警告.並處以10元罰款。
1.崗上姿態不佳者(蹲、靠、倚)。
2.看書、看報、看刊物、聽廣播。干與工作無關之事者。
3.對客人態度生硬,語言不文明者。
4.著裝不整,工作鬆散者。
5.寫字樓大堂保安人員7:00-23:00進入收發室者。
6.工作不主動,對交辦事項辦事不力者。
7.不按時到崗訓練,進行培訓者。
二.書面警告,並處以20元罰款
1.在任何崗位扎推、聊天、嘻笑打鬥。
2.不得擅自脫崗、串崗、漏崗。
3.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管不問造成嚴重後果者。
4.到大廈內各商店、單位(管理處)打電話聊天者。
5.不服從班長命令者(造成嚴重後果者給予除名)。
6.各班必須24小時有外圍崗。
7.在公共場所吸菸者。
三.嚴重書面警告,並罰款50元。
1.上班時間睡覺者。
2.在大廈內隨意小便者。
3.上班前飲酒者,不準上崗,並計曠工一日。
4.弄虛作假,提前籤登及後補巡邏記錄者。
5.故意違反公司規定,情節嚴重者。
6.擅離職守,造成嚴重後果者。
四.凡有以下情節者除名
1.上班時間飲酒、下棋、打牌、聚賭者。
2.故意破壞公共財產、大廈設施者,按物品原價之三賠償。
3.搞幫派、小團體活動,誣告打擊他人者。
4.年累計曠工三日。事假月累計三天者(特殊情況除外)。
5.無故違抗公司領導指派的工作,經勸阻仍不聽者。
6.年累計二次嚴重書面警告者。
7.侮辱、毆打客人、同事或管理人員,情節嚴重者。
8.擅自向客人或工人索取金錢、財物者。
9.行為不檢,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
五.對班長要求
1.每天接班後十五分鐘內必須把排班表交至管理處,下班前必須將巡樓時間記錄表、巡樓報表、日報表、物品放行單及意外報告交至管理處。違者書面警告一次開罰款20元,第二次嚴重書面警告交罰款50元,第三次降職。
2.班長在檢查工作中,凡不認真檢查,遺漏情況造成不良後果書面警告一次並罰款20元。
3.每小時巡視所有崗位一次,所帶對講機不得關閉,違者口頭警告一次並罰款10元。
4.班長巡視後應在各區大堂辦工,隨意離開者口頭警告一次並罰款10元。
5.不能很好地把管理公司的工作意圖和各項管理規定理解並貫徹執行下去,影響管理公司工作進度者降級並罰款100元。
6.對下屬人員督導不周,發生事端或重大事件者降級並罰款100元。
六.處罰措施
1.所有罰款按累計次數成倍進行處罰。
2.所有保安員每月罰款累計超過150元者(包括150元)除名。
3.每班每月罰款總金額累計超過300元的班長降為隊員。
4.班長罰款金額按全班累計罰款總金額的20%給予處罰(班長個人罰款除外)。
5.以上所有警告罰款,被處罰人員必須簽字認可,否則視為自動辭職。